類經 · 十四、揆度奇恆脈色主治

張景岳 《類經》
(素問玉版論要篇 全) 黃帝問曰:余聞揆度奇恆,所指不同,用之奈何? (揆度,揣度也。奇恆,異常也。所指不同,有言疾病者,有言脈色者,有言臟腑者,有言陰陽者,詳見奇恆會通。度,入聲。) 岐伯對曰:揆度者,度病之淺深也。奇恆者,言奇病也。 (奇病,異常之病也。病而異常,非揣度淺深之詳,不易知也。) 請言道之至數,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 (至數之義,所包者廣,如六節藏象、天元紀、至真要、六微旨、五營運、六元正紀等論皆言其義。蓋天人之道,有氣則有至,有至則有數。人之五色五脈,無非隨氣以至,故其太過不及,亦皆有至數存焉。能知天地之至數,即可知人之至數。色脈奇恆,其變雖多,其道則一。一者,如下文所謂神而已矣。) 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 (神者,陰陽之變化也。易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轉,營運不息也。回,逆而邪也。神機之用,循環無窮,故在天在人,無不賴之以成化育之功者,皆神轉不回也。設其回而不轉,則至數逆、生機失矣,故曰神去則機息,又曰失神者亡也。) 至數之要,迫近以微, (至數,即神之機也。要在乎機,機在乎神,神機之道,纖毫無間,至精至微,無往不切,故曰迫近以微。) 著之玉版,命曰合玉機。玉機真藏論有此數句,詳脈色類十。) 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天之神機,見於氣候;人之神機,見於脈色。凡此上下左右及下文淺深逆從日數之類,皆色脈至數之要,不可不察也。色脈之義,仍當與脈色類三十二、三等章互考。) 其色見淺者,湯液主治,十日已。 (色淺則病微,故可以湯液主治而愈亦速也。湯液者,五穀之湯液,蓋調養之道,非後世湯藥之謂,義見下章。) 其見深者,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 (色深則病深,故當以齊主治而愈稍遲。齊,劑同,藥劑也。湯液醪醴論曰:必齊毒藥攻其中。義見後。) 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 (色大深者病尤甚,故必以醪酒主治。醪酒,藥酒也,如腹中論雞矢醴之類。) 色夭面脫,不治,百日盡已。 (色夭面脫者神氣已去,故不可治,百日盡則時更氣易,至數盡而已。上節言病已,此言命已也,不可混看。) 脈短氣絕死, (脈短氣絕者,中虛陽脫也,故死。) 病溫虛甚死。 (病溫邪有餘,虛甚正不足,正不勝邪故死。) 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從。 (要,即逆從之要也。五色篇曰: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故上為逆,下為從。義詳脈色類三十二。) 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 (女為陰,右亦為陰,色在右則陰病甚矣,故女以右為逆。男為陽,左亦為陽,色在左則陽病甚矣,故男以左為逆。此雖以色為言,而病之逆從亦猶是也。) 易,重陽死,重陰死。 (易,變易也。男以右為從而易於左,則陽人陽病,是重陽也。女以左為從而易於右,則陰人陰病,是重陰也。重陽重陰者,陰陽偏勝也。有偏勝則有偏絕,故不免於死矣。) 陰陽反作,治在權衡相奪, (反作,如四氣調神論所謂反順為逆也,逆則病生矣。治在權衡相奪,謂度其輕重而奪之使平,猶權衡也。作,舊作他,誤也,陰陽應象大論曰陰陽反作者是,今改從之。) 奇恆事也,揆度事也。 (此承上文而言陰陽反作者,即奇恆事也。權衡相奪者,即揆度事也。) 搏脈痹 ,寒熱之交。 (上文言奇恆之色,此下言奇恆之脈。搏脈者,搏擊於手也,為邪盛正衰、陰陽乘亂之脈,故為痹為 ,為或寒或熱之交也。痹,頑痹也。 ,足不能行也。 音碧。) 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 (脈孤者,孤陰孤陽也。孤陽者洪大之極,陰氣必消,孤陰者微弱之甚,陽氣必消,故脈孤為消氣也。脈虛兼泄者必亡其陰,陰亡則血虛,故虛泄為奪血也。) 孤為逆,虛為從。 (孤者偏絕之謂,絕者不可復生,故為逆。虛者不足之謂,不足者猶可補,故曰從。) 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 (肺為百脈之朝會,故脈變奇恆之辨,當以太陰始。太陰者,手太陰之氣口也。) 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 (行所不勝,克我者也,如以木見金、以金見火之類是也。) 行所勝曰從,從則活。 (行所勝,我克者也,如以木見土、以土見水之類是也。) 八風四時之勝,終而復始, (八風之至,隨四時之勝,至數有常,則終而復始。此順常之令也。) 逆行一過,不復可數,論要畢矣。 (設或氣令失常,逆行一過,是為回則不轉,而至數紊亂,無復可以數計矣。過,失也。喻言人之色脈,一有失調,則奇恆反作,變態百出,亦不可以常數計也。此則天人至數之論要,在逆從之間,察其神而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