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 二十七、平人絕谷七日而死

張景岳 《類經》
(靈樞平人絕谷篇 全) 黃帝曰:願聞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請言其故。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滿。上焦泄氣,出其精微 悍滑疾,下焦下溉諸腸。 (精微 悍滑疾,言水谷之質粕也。)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分,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迴腸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腸胃之長,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腸胃所受水谷之數也。 (五丈八尺四寸,乃止合腸胃之數,非若前篇總計唇口咽門而言也。) 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虛更滿,故氣得上下,五臟安定,血脈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氣也。 (上文雲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者,乃言腸胃能容之總數也。若平人常數,則不皆然。蓋胃中滿則腸中虛,腸中滿則胃中虛,有滿有虛,則上下之氣得以通達,五臟血脈得以和調,而精神乃生,故神為水谷之精氣也。) 故腸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後,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盡矣。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氣津液皆盡故也。 (平人腸胃之中,所存水谷,惟三斗五升而已;然人之二便,大約日去五升,當七日而盡,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也。古今量數不同,詳見附翼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