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古玩店 · 第十七章
第二天早晨,明亮的陽光從小窗子裡射了進來,落在女孩子的眼睛上面,把她照醒了。她一睜眼,看到這一間陌生的屋子和裡面不習見的事物,不免吃了一驚;昨天晚上好像還是睡在自己熟悉的房間裡似的,現在是給人架到什麼地方來了?但是等到再向四周望了一下,她才想起新近的遭遇,便有希望和有信心地跳下床來。
時間還早,老人仍在睡著,她步行到公墓里,腳打著茂草上的露水,常常轉到草長得更高的地方,免得踏在墳墓上面。在死人的住宅區里徘徊,讀著紀念好人的碑誌(葬在這裡的有多少個好人呀!),她感到一種異乎尋常的喜悅,而且越往前走,興趣也就越大了。
那是一個很沉靜的地方,而這類地方經常是這樣的,只有一些在參天的古樹枝頭上築巢的烏鴉的喧噪,一唱一和地在半空中互相召喚著。起初是一隻羽毛光滑的烏鴉,環繞著它那個迎風搖擺晃動的破爛住處而翱翔,叫的聲音很粗沙,好像很偶然似的,情調又很沉穩,仿佛只是對它自己講話。另一隻烏鴉答話了,於是它又叫起來,比先前更響了;接著另一個說話,接著又是一個;每一次那個帶頭的,因為遭到反駁而氣惱,就越發堅持它的意見,叫個不停。其他的烏鴉本來是保持著沉默的,這會兒也從樹枝里上下左右中四面八方地插進嘴來干涉;還有另外的一群,是剛從灰色的教堂尖頂和古老的鐘樓窗口匆匆地趕來,也參加了這一場舌戰,於是忽高忽低,忽起忽落,一直叫來叫去。在這場喧囂的論辯進行中,它們總是飛到這飛到那,一會兒落到嫩枝上面,不斷改換著地方,這對於那些長眠在苔蘚和青草下面,忙碌了一輩子,並且在吵吵鬧鬧中把生命消耗掉的人們,正是一個很好的諷刺。
女孩子時時抬起眼睛,望著這些聲音所來自的枝頭,感到好像這地方被它們弄得比完全的沉寂還要平靜,她就這樣一個墳墓一個墳墓慢慢地閒蕩著,一下子停了下來,細心地把那從綠色土丘上面蔓延出來的荊棘拉歸原處,保持著土丘的圓形;一下子又從低處的格子窗望著教堂裡面,看到蟲蛀了的書放在案頭,發了白的綠色絨茵漸漸從座椅背上霉脫,露出赤裸的木頭來了。其中有窮苦老年人的座位,殘破、瘦削、發黃,變得和老人們一樣衰老;有凸凹不平的聖水器[1],上面寫著孩子們的名字;有便於他們晚年在那裡祈禱的樸素的祭壇;另外還有粗陋的黑色木架,準備在他們最後一次進入這冷寂、古老、陰森的教堂時,支撐他們的身體。每一種事物都表明是經過了長期的使用,慢慢地腐朽著;便是門廊里那條拉鐘的繩子也綻出了須穗,顯現出老年的花白來。
她正注視著一個粗糙的石碣,上面寫明,一位青年在二十三歲上死亡,已是五十五年以前的事了。這時她突然聽到蹣跚的腳步聲走向前來,回頭一看,一位被年齡壓彎了身子的老婦人,走到那個墳墓的腳下,請求她念出石碑上的文字。她念了,老婦人謝謝她,說多少年來她就把這些字句記在心裡,但是現在卻看不見它們了。
「你是他母親嗎?」女孩子說了。
「我是他的太太,親愛的。」
她便是一位二十三歲青年人的老婆!啊,真的!那是五十五年前的事了。
「我這樣說你一定感到奇怪,」老婦人說,搖搖頭,「你不是第一位。以前也有許多人同樣感到奇怪。對的,我是他的太太。死不比活著更能使我們改變呀,親愛的。」
「你常常到這裡來嗎?」女孩子問她。
「夏天我常到這裡坐坐,」她答道,「有一個時期我經常到這裡哭,但是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謝上帝!」
「當年我採下雛菊,帶到家裡,」停了一下,老婦人說道,「我太愛這種花了,別的花都比不上,但是五十五年沒有采這種花了。那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呢,而我也變得很老了。」
她本著這一個對於聽話的人很新鮮的主題把話匣子打開,越說越起勁,儘管聽話的人是一個小孩子,她還是對她講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她如何哭泣,如何悲慟,如何祈禱自己早點兒死;她又對她講,她第一次來到那個地方,年輕的心裡充滿著強烈的愛和愁,她如何希望她這顆好像是碎了的心真的碎了。但是那個時期過去了,雖然她來到那裡依舊難過,她卻能夠忍著痛苦前來,之後便不覺得是痛苦,而是一種嚴肅的喜悅,漸漸又是她願意盡的一種義務了。現在五十五年過去了,她談起那位死者來,就好像他是她的兒子或孫子似的,由於她自己年事日高,便對於他的青春發生了一種憐憫,再拿他的青春活力和男子的健美同她自己的老廢和衰殘的情形一比,更覺得他早殤的可惜了。不過她也把他當作丈夫來談,想著她自己和他從前的關係,而不是像現在她這種樣子,談到他們將在另一個世界會晤,就好像他昨天剛死,而她呢,已經同先前的她不是一個人了,正在想念著好像同他一道死去的那個妙齡女郎的幸福。
女孩子離開了她,讓她去採集長在墳墓上的鮮花,她自己若有所思地默然回步了。
這時老人已經起床,裝束好了。柯德林先生仍然默想著生活中的殘酷現實,正在用床單包裹前一天晚間表演剩下來的蠟燭頭。而他的同伴卻在接受立在畜欄院中一群閒漢的恭維,他們認為他同潘池的豁達是分不開的,他的重要性也僅次於那個滑稽的匪徒,因此也就一樣愛他。當他充分承領了群眾對他的盛情以後,便進來和大家坐下一起早餐。
「你們今天要去哪裡?」小個子對耐兒說了。
「真的我還不知道;到現在我們還沒決定呢。」女孩子答道。
「我們要到賽馬會去,」小個子說,「如果同路,你們也願意和我們一起做個伴兒,我們就一道走吧。如果你們要單獨走,你也不妨說明,我們也絕不會使你們為難的。」
「我們同你們一道走,」老人說了,「耐兒——同他們一道,同他們一道。」
女孩子考慮了一下,想到不久他們就要乞討了,要想乞討,自然最好是到那個上等婦女和紳士群集著來追求歡樂和趕熱鬧的地方去,便決定跟著他們到了那裡再說。因此她謝了小個子的建議,然後怯生生地望著他的朋友說,如果跟他們到賽馬的市鎮沒有什麼異議的話——
「異議!」小個子說,「這一回該客氣點,湯米,說你願意他們同我們一道走。我知道你會答應的。客氣點,湯米。」
「跳蚤[2],」柯德林先生說,他說得很慢,吃得很貪,正像哲學家和厭世派所常表現出來的神氣,「你說話也太隨便了。」
「怎麼,那有什麼害處呢?」另外那一位追了一句。
「在這一個特殊事例上也許沒有什麼害處,」柯德林先生答道,「但是這是一個危險的原則呀,你說話太隨便了,我告訴你。」
「那麼,究竟讓不讓他們同我們一道走呢?」
「是的,他們可以同我們一道走,」柯德林先生說,「但是這正合你的意思呢,不是嗎?」
小個子的真名是哈立斯,但是它漸漸被不夠悅耳的「跳蚤」這個綽號所湮沒,因為他的腿很短,前面又加了一個象形的附加詞「矮腳」。「矮腳跳蚤」是一個複合詞,在友誼的談話中使用起來不夠方便,他的親近朋友們為了省事起見,不是叫他「矮腳」便是叫他「跳蚤」,很少把「矮腳跳蚤」幾個字全部搬出,除非是在正式談話或者遇到什麼大典的時候。
於是矮腳或者跳蚤(讀者隨便稱呼他吧)對於他朋友湯麥斯·柯德林先生的勸告來了一個滑稽的回答,打算先把他的不滿情緒岔開;而只是津津有味地吃著冷的燉牛肉,喝著茶,嚼著塗上牛油的麵包,給在座的一種強有力的印象,要他們也學學他的樣子。實際上柯德林先生倒不需要這樣一種鼓勵的,因為他已經吃了他所能負擔的食物,正在沉默地自斟自飲、誰也不讓一下地喝著很兇的麥酒——他那種厭世派的心情重新強烈地顯示出來了。
早餐最後總算結束了,柯德林先生要來了賬單,把酒錢算到大家頭上(這舉動也是厭世派的一種慣例),按著兩股均分,一半歸他自己和他的朋友,另外一半歸耐麗和她的外祖父。酒及時喝完,啟程的準備也做好了,他們就向店主夫婦告辭,重新上路。
現在柯德林先生那個不大可靠的社會地位,以及那個地位在他那受了傷的靈魂上所造成的影響,在這裡強有力地表明了;因為昨天晚上他被潘池先生稱為「老闆」,也就等於向觀眾暗示,他豢養著那個小東西是為了替他自己消愁解悶,可是現在,他卻辛辛苦苦地把潘池的廟宇扛在肩上,在這樣一個悶熱的天,背起來沿著一條充滿灰塵的道路上行走。而且潘池也不像平常那樣大說其俏皮話,或者使用小棒棒愉快地敲著他那些親友和熟人的頭,使他的保護人提提精神;現在那個滿面春風的人物完全挺不起腰來,垂頭喪氣地癱在一隻黑箱子裡,腳搭在他的脖子上,在大眾面前的英姿一點也沒有了。
柯德林先生腳步沉重地跋涉,間歇地同矮腳交談一兩句話,也偶然停下來休息一下,抱怨幾聲。矮腳走在前頭,帶著那隻扁箱子和一個體積不大的小行李卷,還有一隻銅喇叭從肩頭掛了下來。耐兒和她的外祖父左右並排地跟在他後面,湯麥斯·柯德林殿軍。
他們來到任何一個城市或是任何一個鄉村,甚至來到一所孤零零、外表很好的房子前頭,矮腳總是大吹喇叭,哼著一班傀儡里的愉快調門,唱出了片斷的歌詞。如果人們聚集到窗口,柯德林先生就把廟宇支起,匆忙地張開幃幕,把矮腳遮蓋起來,歇斯底里地吹著笛子,奏成一個歌曲。然後表演很快地開始;柯德林先生負責安排演出時間的長短,看著半便士投擲的多寡,再決定是否需要主角多賣一回氣力。當他把錢搜集到最後一文,便背起他的載荷,重新前進。
有時他們在橋頭或者輪渡口上的徵稅所前面表演,一次還是接受特別邀請,在一個卡子上擺開戲台,獨自一個人喝醉了的稅吏,付出一先令來自己欣賞。又一次是在一個小地方演戲,不幸他們穩賺一筆大錢的機會丟掉了:因為戲中有個受歡迎的角色,穿著一件金色腰帶的上衣,扮成一個好管閒事的木頭木腦的傻瓜,被認為有意誹謗教堂小吏,為了這個原因,地方官就強迫他們趕快收攤子。但是一般說來,他們還是受歡迎的,很少離開一個城市沒有一大群衣服襤褸的兒童跟在他們後面狂呼。
儘管沿途都有耽擱,他們這一天趕的路還是很多,直到月亮升到天空他們仍然在道上行走。矮腳唱著歌說著笑話來消磨時間,遇到什麼事情也要開開玩笑。在另一方面,柯德林先生卻在詛咒他的命運和世界上空幻的事物(特別是潘池),一瘸一拐地背著舞台走,那東西更成為他深切痛恨的目標了。
他們在一個指路牌下面休息,那裡是四條大道的交叉口,柯德林先生犯了厭世派的老毛病,拉下幃幕,坐在舞台底下,阻擋住所有的肉眼,也像是藐視著與他誼屬同類的夥伴,這時兩個巨大的影子從他們走過來的轉彎地方,跨著大步向著他們這裡來了。女孩子乍一看到這種瘦長的巨人——因為他們在樹影底下昂首闊步行走,的確像是巨人——嚇了一跳,但是矮腳告訴她不要害怕,拿起喇叭狂吹一陣,立即聽到高興的叫喊聲作為回答。
「可是『格蘭德團』嗎?」矮腳高聲喊叫道。
「是呀。」幾個尖喉嚨一起回答。
「那麼來吧,」矮腳說了,「讓我們瞧瞧你們。我想就是你們。」
聽到這個邀請,「格蘭德團」加快了速度,不久就趕上這幾個人。
格蘭德先生的戲班,經常被稱為一個團,包含著一對踩高蹺的青年男女和格蘭德先生本人,他使用自己的一雙天然腿走路,背上扛著一個鼓。兩個青年的服裝屬於蘇格蘭式[3],但是因為夜裡又潮濕又淒冷,那個年輕的紳士在他的長裙外面又罩上一件搭到腳背的厚呢上裝,戴著一頂油光禮帽;那位年輕的小姐也裹上一件舊棉大衣,頭上還包著一塊手巾。他們那種裝飾著黑色羽毛的蘇格蘭帽子,卻放在格蘭德先生的鼓上背著。
「是到賽馬會去吧,我曉得,」格蘭德先生喘著氣說,「我們也去那裡。你好吧,矮腳?」說著他們非常友好地握手。兩位年輕人站得太高了,沒法來個普通的見面禮,便按著他們自己的方式向矮腳致意。年輕的紳士翹起他的右木腳拍拍他的肩膀,年輕的小姐把她的手鼓亂打了一陣。
「是練習嗎?」矮腳說,指著高蹺。
「不是,」格蘭德答道,「不踩著就得背著,他們寧願踩著。這樣看起來也不錯呢。你們要走哪條路?我們是要抄最近的路的。」
「怎麼,事實是這樣,」矮腳說,「我們卻要走頂遠的一條路,因為這樣我們今天晚上再走一里半就可以停下來過夜了。不過今晚再走三四里也可以省下明天的許多麻煩;如果你們還向前走,我想我們也只好跟著。」
「你的同伴呢?」格蘭德問道。
「他在這裡,」湯麥斯·柯德林先生叫了起來,連頭帶臉一齊從舞台前面探出,表現著一種不大常見的神情,「他今天晚上先要看到他的同伴活活燒死了,才肯向前趕路呢。他要說的就是這種話。」
「算了算了,不要一開頭就說這種話,該說些順耳的才是,」矮腳急忙說道,「湯米,你便是發脾氣也要尊重友誼才是呀。」
「什麼脾氣不脾氣,」柯德林先生說,手拍著一塊腳板,當潘池要表現他的兩腿勻稱,有資格穿綠襪子,以博觀眾的讚美時,就常常把腿搭在這塊腳板上面,「什麼脾氣不脾氣,今天晚上說什麼我也不走比一里半更多的路了。我要在快活林[4]那裡過夜,絕對不到別的什麼地方。如果你願意到那裡,就請到那裡。如果你願意一個人趕路,不要和我同路,你就一個人走好了。」
說完,柯德林先生退出了現場,立即又在劇場外面露面,搖動了一下就把它扛在肩上,特別敏捷地開步了。
爭吵下去已不可能,矮腳只好和格蘭德先生以及他的徒弟們分手,跟著他那壞脾氣的同伴走了。在指路牌下面停了幾分鐘,看著高蹺在月光里跳躍著離開,背鼓的人慢慢地跟在後頭,他用喇叭吹了幾個告別的曲調,然後匆匆忙忙地追趕柯德林先生去了。他把那隻沒有拿東西的手伸給耐兒,囑咐她打起精神來,說不久他們就會走到那天晚上的終點,又用一種類似的保證口氣鼓勵老人,快步地引導他們向那個目標前進。現在他不像先前那樣不願意往那裡走了,因為月光被遮了起來,烏雲涌到天空,好像就要落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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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聖水器(font),容納聖水或領洗水的器具。
[2] 跳蚤(Trotters),玩潘池的哈立斯的綽號,又稱矮腳跳蚤(Short Trotters)。
[3] 蘇格蘭式(Highland kind),是一種類似裙子的花條布制服,頭上戴的是插有羽毛的帽子。照原文是「高地式」,高地即指蘇格蘭。
[4] 快活林(Jolly Sandboys),客棧名,直譯應為「快活的沙童」。從前在英國有一種賣沙的兒童,後來就成了「快樂」的化身,英文中有as jolly as asandboy 一句成語,意思就是「快樂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