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與中國
陳獨秀撰。是陳自「八一三」事變後從南京監獄獲釋後,在武漢所寫文章之一。1937年10月1日發表於《東方雜誌》第34卷第18、19號。肯定孔子的倫理、政治學說在他的時代是有價值的,並指出其「第一價值是非宗教迷信的態度: 自上古以至東周,先民宗教神話之傳說,見之戰國諸子及緯書者,多至不可殫述,孔子一概摒棄之,其設教惟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孔子的第二價值是建立君、父、夫三權一體的禮教。這一價值,在兩千年後的今天固然一文不值」,然在當時「也有相當的價值」。又說:「我向來反對拿兩千年前孔子的禮教,來支配現代人的思想行為,卻從來不曾認為孔子的倫理政治學說在他的時代也沒有價值」。強調孔子學說不適合於現代社會,不能把孔子「尊為萬世師表」,孔子的禮教、「三綱」是「反民主的」,是「阻塞人權民主運動,助長官僚氣焰的」,必須堅決廢棄。指出歷代封建帝王和尊孔派之所以「祀孔典禮」,「中心問題」是企圖「仰仗孔子的威靈」,來壓服一切「犯上作亂」。因而強調不廢除孔子的禮教,則只能產生出「忠於君」、「忠於外國統監」的奴才、漢奸,不可能產生「馬拉、但頓、羅伯士比爾」式的人物。後收入《後期的陳獨秀及其文章選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