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安平縣誌 · 安平縣誌卷之四
賦役志
有田則有賦,有丁則有役,賦役誠經國之大事也。第古之立法,止賦其地之所產,不責以地之所無,役亦不過終歲三日,不致妨農。自租庸調之法行,而賦役以緡算矣。此本折起存,所以俱案丁地科征也。
國朝定鼎,厘弊澄奸,賦役頗稱盡善。然四十年間,經制之更變,科額之加增,諸如鹽法、馬政、兵防、雜稅,已有不同,固可考聞而知也。則隨時之斟酌調劑,寓撫字於催科,俾上不虧課,下不病民,豈不存乎其人也哉!舊志前朝經制,槩刪置而不附錄者,恪遵部定志例也。是故志賦役。
戶口
謹按國朝自康熙四年部議停止,十年一屆,造送黃冊,定例五年編審人丁一次,故絕者開除,成丁者入冊,所以核天下戶口之增減,課州縣撫綏之殿最,法甚善也。奈奉行日從不亂,無具文視之,且狃於成例,有增無減。是仰見
熙朝休養甚厚,戶口日繁,固為盛事。但猶是疆土生財有限,使生齒日多而土不加辟,則民生之飢餒也,良有由矣。在三代時,一夫授田百畝,俾母溢母縮者,誠有深意存焉。使世之經國者,能明乎授田之制,以行其審丁之法,殆將有一夫不獲饑溺予辜之志,而惄焉滋懼乎。
正順治年間全書開載:原額上中、下三等九則人丁,共折下下人丁三萬二千四百八十八丁,節次奉文編審,增出人丁四千一百一十九丁半,共人丁三萬六千六百七丁半。內除優免人丁九百三十六丁免派外,實在行差人丁三萬五千六百七十一丁半。康熙年間全書開載:原額上中、下三等九則人丁,共折下下人丁二萬六千六百七丁半。又節次新增人丁四千七百六十八丁,共下下人丁四萬一千三百七十五丁半。又康熙五年編增下下人丁九十四丁,康熙十年編增下下人丁三百六十丁半。是康熙十五年編增下下人丁二百九十二丁。
康熙二十年編增人丁一百五十二丁。續於額內應除投旗呂魁仙、呂奇、張破臉、孫奇、謝增業,節奉部文,除額五丁訖,續千額外應增贖回投旗李萬德一丁、劉拜戶一丁、趙文樓等五丁,節奉部文,增入七丁訖。
康熙二十五年分征糧。由單開載:實在人丁四萬二千七百丁,內除優免紳衿本身丁四百二十四丁,實在行差下下人丁四萬二千二百七十六丁。
康熙二十五年,知縣陳宗石編審,將逃亡死絕、年老殘疾者盡數開除,其豪強隱漏,盡行查編入冊,仍不避嫌怨詳憲,以懲隱漏之尤者。故各社甲內向有盧丁賠累者,得以一朝除豁。計算通縣舊額,實增出下下人丁九丁,造冊申報,編入康熙二十六年分由單。康熙三十年,知縣陳宗石編審,增下下人丁一丁。
定州衛人丁順治十六年,奉文裁衛。順治十七年,地丁錢糧,始歸併安平縣征解。
全書內載:原額分轄定州衛屯丁並供丁,新編人丁,通折下下丁一千一百三十一下丁,康熙十年編增人丁八下丁,康熙十五年編增人丁八丁。
康熙二十年編增人丁八丁。實在通共下下人丁一千一百五十二下丁。康熙二十五年知縣陳宗石編審,無增丁康熙三十年編審,無增丁。外代征河間衛人丁三百七十一丁。
地畝
順治年間全書開載。縣額地五千二百五頃七十三畝六分九厘。內趙文樓於順治四年投旗帶去地三頃四十畝七分七厘四毫帷。又順治十年三月奉部文。
御酒房鄧燦魁等帶去地二十二頃一十五畝。實在地五千一百八十頃一十七畝九分一厘六毫。優免地七百六十九頃七十六畝七分。止科正供。實在行差地四千一百四十五傾二十五畝五分四厘六毫。
寄莊地二百六十五頃一十五畝六分七厘。屯軍地四百三頃九十六畝二分一毫三絲。內於順治四年八月奉部文撥補河間等縣被圈地二百一十六要頃四十二畝九厘四絲二忽四徾。又於順治五年奉部文撥補河間等縣地五十一頃三十畝二分四厘六毫。
實存屯軍地一百三十六頃二十三畝八分六厘四毫六。過忽。查此項地畝,又何間衛望空□派作大糧地一十七頃,心忽州零關送法馬代征起解,沿習□明,一地兩征,民力竭矣。
額外
馬廠地一十二頃七十畝,於順治四年八月奉部文撥補河間縣陳國璽等地八頃三十三畝七分,剩地四頃三十六畝三分。
牧地一十二頃四十畝,於順治四年八月奉雲部文撥補,暗是。以只十畝,於順四年八月奉部。河間縣楊應坤等地八頃一十八畝三分六毫七絲,剩地四頃三十一畝六分九厘三毫三絲。開荒地十六頃一十畝五分三厘三毫,則隱。備邊地一頃七十六畝八厘一毫八絲。康熙年間全書開載:原額五千二百五頃七十三畝六分九厘。內趙文樓投旗帶去地三頃四十畝七分七厘四毫,於康熙十四年十二月奉部文贖回為民,仍入行差地內征糧。實止除御酒房、鄧燦魁等地二十二頃一十五畝。
實在地五千一百八十三頃五十八畝六分九厘。優免地七百六十九頃七十六畝七分。奉文一例應差,仍存其名。行差地四千一百四十八頃六十六畝三分二厘。寄莊地二百六十五頃一十五畝六分七厘。屯軍原編地四百三頃九十六畝二分一毫三絲。內除順治四、五年兩次奉文撥補河間縣被圈民地二百六十七頃七十二畝三分四厘二絲四忽。原存地一百三十六頃二十三畝八分六厘一毫六忽。又日於康熙二十二年奉文買回河間縣撥地二百三十頃,縣撥地二百三十七十畝五分二厘一毫七絲二忽。
實在屯軍地三百六十六頃九十四畝三分八厘二毫七。絲八忽。此系康熙二十四年,由單實數服蘇豳。
康熙十四年查出田。采王如星隱漏原撥河間屯軍地四應頃四十四畝二分九厘三毫一絲二忽。又於康熙二十年奉文買回河間隱漏屯軍地十頃七畝八厘六毫九絲,又買回河間衛屯田地四頃九十六畝一分三厘二亳毫,又買回皇莊地五頃九十七畝四分八厘一毫。
不在府總地
新增地一頃一十畝七分五厘六毫四絲。康熙十六年清查自首出民地三十四頃三十七畝九分七厘五毫七絲六忽。人清查自首出定州衛地三頃九十六畝三分八厘八毫五絲。
丈清查自首出屯軍地一頃二十七畝六分四厘三毫。定州衛地順治十七年征糧起。全書內載分轄定州衛地坐落本縣起科。原額屯地四百六十五頃一十五畝九分五厘二毫。內順治四年撥補河間縣並查出欺隱地共三百三頃六分四厘七毫八忽。又撥補安州地一十四頃五十七畝一分事。又撥補文安縣地並查出欺隱共七十二頃七十七畝二分四厘八毫。
實在存剩地七十四頃八十畝九分五厘六毫九絲二忽外,奉文清丈出地三頃六十三畝四分六厘九毫。又查出亢可升隱漏地一十一頃七十四畝三分九厘四亳毫。又查出安文魁等隱漏地二十七畝二分四厘八毫。
文安退隨就近征糧地七十一頃四畝七分一厘。康熙二十年,安州退,隨就近征糧地一十四頃五十七畝一分。文安又退,隨就近征糧地一頃四十五畝二分九厘。
康熙二十二年奉文買回,撥補河間地二百八十四頃二一十畝七分二厘九毫八忽,再加康熙十六年自首地三頃九十六畝三分八厘八毫五絲。以上定州衛實在征糧地四百六十五頃六十畝二分八厘五毫五絲。由單實數。
額外
馬廠地一十二頃七十軌證畝,牧地一十二頃四十畝,共地二十五頃一十畝。內於順治四年撥補河間縣地一十六頃五十二畝六毫七絲,於康熙二十二年奉文買回原撥地一十六頃三十四畝八厘六毫七絲。
馬廠、牧地二項,共地二十四頃九十二畝八厘,開荒地一十六頃一十畝五分三厘三毫,備邊地一頃七十六畝八厘一毫八絲。開荒、備邊二項,共回地一十七頃八十六畝六分一厘四毫八絲。
學田地七十五畝以上系全書刊載。外代征河間衛地一十七頃四十三畝一分四厘七毫,並此地劉。
科則
順治年間全書開載:行差地每畝額徵正供銀一分九厘七毫二絲六微二纖四沙。折色馬六十五匹,順治二年六月奉旨,每匹加銀六兩,每畝加派銀七毫七絲八忽八微一纖四沙四七塵六埃二渺。順治十二年正月奉藩旨,花絨攺折一千二十斤二兩九錢六分,每斤加銀五分,每畝加派銀九絲八忽四微七纖三沙九塵一埃二渺。以上每畝共征正供銀二分六毫七忽九微一纖二沙六塵七埃四渺。每畝額徵雜辦銀八厘四毫七絲一忽七微八纖八沙。
加津旅、昌平三項銀本色胖襖、褲鞋一十一副,順治三年五月奉旨攺折,每副加銀一兩二錢,每畝加派銀六毫八絲九忽七微八纖五塵九埃一渺二漠。以上每畝共征雜辦銀九厘一毫六絲一忽五微六纖八沙五塵九埃一渺二漠。行差地每畝實征正雜銀二分九厘七毫六絲九忽四微八纖一沙二塵六埃五渺二漠玉。優免地每畝止征正供銀,不征雜辦。寄莊地雜辦比行差加半倍,每畝該征雜辦銀一分四厘五毫二絲六忽二微二纖五沙五塵四埃二渺八賈。寄莊地每畝實征正雜銀三分四厘三毫七絲七忽八微三纖八沙八塵二渺。全書內數。
避屯軍地,每畝征正供銀八厘一毫一絲一忽五微八纖一塵。棄脂慈頭人丁,每折下下一丁征銀一錢。難離馬廠牧地,每畝征銀三分三厘二毫三絲九忽。開荒備邊,每畝征銀三分。於康熙年間全書開載。行差地每畝征正雜並攺折花絨銀二分九厘七毫七絲。八忽七微九纖七少六塵八埃。優免地每畝一例起科。遁、寄莊地每畝征正雜等銀三分四厘三毫八絲七忽一微六纖二塵一埃六渺八漠絲。避、人二屯軍地,每畝征銀八厘一毫一絲一忽五微八纖一塵。查出王如星田采隱漏屯軍地,每畝征租銀一分五厘。分轄定州衛地,每畝征銀三分五厘八毫。人丁折下下丁,每丁征銀一錢,不在府總。新增地每畝征銀三分蠱自首民地每畝征銀三分;自首定州衛地每畝征銀三分五厘八毫。自首屯軍地每畝征銀八厘一毫一絲一忽五微八纖二題纖一塵。
額外
武脂、避賦、氏盜、人章、馬廠、牧地、開荒、備邊各科與順治年間同。學田地每畝征租銀八分。以上系全書刊載。人皇莊地每畝征銀二分八毫五絲一忽一微八纖四沙八塵三埃七渺。此條見由單。蓋外代征河間衛地,每畝征銀九厘五毫,此系派在實存軍地一三十六頃零地畝□。河間衛人丁每丁征銀二錢二厘。科征總數。順治年間全書開載:優免地共征銀一千五百八十六兩三錢二分八厘九毫八絲七忽八纖一沙八塵五埃。行差地共征銀一萬二千三百四十一兩六錢八厘六毫一忽四微三纖七沙六塵二渺。寄莊地共征銀九百一十兩九錢五分四厘四毫二絲二忽一微五纖四沙二塵。屯軍地共征銀一百一十兩五錢一分一厘四絲二微五纖九沙四塵六埃九漠。人丁共征銀三千五百六十七兩一錢五分。
以上丁地共征銀一萬八千五百一十六兩五錢五分三厘五絲九微三纖二沙五塵七埃二渺九漠。
額外
馬廠地共征銀一十四兩五錢。解太僕寺。
牧地共征銀一十四兩一分八厘八毫九絲九忽四纖。解戶部開荒地共征銀四十八兩三錢一分六厘三忽。解戶部。備邊地共征銀五兩二錢八分七厘三毫四絲。解戶部。
康熙年間,全書開載小費、優免地共征銀二千二百九十二兩二錢七分三厘五毫七絲五忽三微七纖四沙五埃六渺。
行差地共征銀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四兩二錢二分二亳毫七忽五微二纖六沙一塵三埃七渺六漠。
寄莊地共征銀九百一十一兩七錢九分八厘五毫九絲二忽五微四纖五沙七塵九埃七渺二漠五湖六虛。屯軍地共征虛。
屯軍地共征銀一百一十兩五錢一分一厘四絲二微五纖九沙四塵六埃九漠六虛。
查出田采、王如星隱漏屯軍地,共征銀六兩六錢六分四岫厘三毫九絲六忽八微。
人丁共征銀四千二百二十七兩六錢。
分轄定州實在地共征銀二百六十七兩八錢一分八厘二毫五絲七忽七微三纖六沙。
清丈出地共征銀一十三兩一分二厘一毫九絲二微。
查出亢可升隱漏地,共征銀四十二兩四分三厘三毫五忽二微。
查出安文魁隱漏地,共征銀九錢七分五厘四毫七絲八忽四微。
定州衛人丁共征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
不在府總。
新增地共征銀三兩三錢二分二厘六毫九絲二忽。自首民地共征銀一百三兩一錢三分九厘二毫七絲二忽八微。辰自首定州衛地,共征銀一十四兩一錢九分七毫八忽三微。昧置則、五武自首屯軍地共征銀一兩三分五厘三毫八絲六忽四微。一纖八沙七塵四渺三漠。
額外
馬廠地共征銀一十四兩五錢二厘一毫七絲五忽七微,牧地共征銀一十四兩一分六厘六毫六絲三忽五微九纖八沙七塵。開荒地共征銀四十八兩三錢一分五厘九毫九絲,足備邊地共征銀五兩二錢八分二厘四毫五絲四忽。文安退回定州衛地,共征銀二百五十四兩三錢四分八厘六毫一絲八忽。安州退回定州衛地,共征銀五十二兩一錢六分四厘一聞王毫八絲。鳥門王劉文安續退回定州衛地,共征銀五兩二錢一厘三毫八絲隨為二忽。學田共征租銀六兩四。
以上額內額外地丁實征共銀二萬八百六十三兩六錢正酒四而。三分六厘五毫六絲六忽八微五纖八沙八塵五埃六渺六湖二虛溫遇閏加征銀四百九兩三錢二分一厘四毫九絲一忽六覽微九纖七沙。以上系全書內數鳴。
買回地畝征銀總數,全書未載,今查康熙二十四年由單確數附載,備查屯軍原存並買回地,共征銀二百九十七兩六錢四分九厘四毫二絲五忽一微四纖三埃六漠七湖八虛。以定州衛實在並買回地共征銀一千二百八十四兩九錢屬留。二分二厘三毫五絲八忽八微,馬廠並買回地共征銀四十一兩八錢八分一釐一毫四絲。十牧地並買回地共征銀四十兩九錢五分三厘一毫七忽一微里纖五正後我章人二纖。又買回河間屯軍地,共征銀四兩二分四厘四毫一絲四忽四微五纖八沙一塵七埃三渺二漠正共又買回河間隱漏屯軍地,共征銀一十五兩一錢六厘三毫三忽五微,與故不、垂慧、謂所端懸。皇莊地共征銀一十二兩四錢五分八厘一毫八絲六忽七微六纖七沙五塵九埃五渺六漠律人、經行差等地征銀數目與全書相符者,茲不重載。
查康熙二十五年分額內額外共實征銀二萬二千一百四十七兩七錢八分三厘三毫六絲五忽三微五纖四塵九埃上四渺六漠三湖四虛由單內數外帶徵學田租銀六兩。然四斗。代征河間衛地銀一十六兩五錢五分九厘八毫九絲六忽五微,名為徹免銀兩,向因本衛衿士而設,今奉裁充餉,代征起解,守道批回,申送河間府奏銷。河間衛丁銀七十四兩九錢四分二厘。地丁二項共征銀九十一兩五錢一厘八毫九絲六忽五微,全書不載。正康熙二十八,額之後永無代。
起運
順治年間。全書開載:戶部項下:林二夏稅、浮圖峪倉麥折銀五百三十一兩九錢六分,腳價銀四麻兩二錢五分五厘六毫八絲。永平府布折銀一十九兩二錢,腳價銀一錢五分三厘量六毫。桑日閉以京庫農桑絲折絹銀一百六十八兩二分五厘,腳價銀一兩三錢四分四厘二毫。
秋糧
浮圖峪倉米折銀一千四百一兩四錢八分,腳價銀一十一兩二錢一分一厘八毫四絲。京庫地畝花絨原額一千二百觔二兩九錢六分,原編每觔價銀九分。順治十二年正月,奉旨攺折一千二十觔二兩九錢六分,除原編價外,每觔加銀五分。共解折價銀一百四十二兩八錢三分七厘八毫五絲。余解本色。
馬草
皇延慶衛倉草折銀四十三兩七錢,腳價銀三錢四分九寺厘六毫。
外牛房倉草折銀一百七十七兩三錢,腳價一兩四錢。一分八厘四毫。天壩上北馬房草折銀一百五兩二錢五分三厘三毫,腳曰價銀八錢四分二厘二絲六忽七微二纖輒畫纖北高倉草折銀一百六十一兩六錢,腳價銀一兩二錢九分二厘八毫。強司苑局草折銀六十二兩六錢二厘五毫,遁腳價銀五錢八毫二絲。
太倉庫草折銀七百八十一兩一分三厘三毫三絲四忽,腳價銀六兩二錢四分八厘一毫八絲六忽七微四雖。
京庫鹽鈔折銀四十兩八錢四分二厘,腳價銀三錢二分六厘七毫三絲六忽,遇閏加銀三兩四錢三厘五亳,腳價銀二分七厘二毫二絲八忽。
御馬倉草腳夫一名,銀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兩。天師庵草腳夫一名,銀一十兩,遇閏加銀八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
京庫人丁絲折絹銀一百六十三兩八錢,腳價銀一兩三錢一分四毫。
在京酒醋面局稻皮銀二兩一錢八分七厘五毫。恊濟昌平州銀一兩五錢六分二厘五毫。
旅順兵餉銀二十五兩五錢二分四厘,繼腳價銀二錢四山咽。厘一毫九絲二忽,及遇閏加銀二兩一錢二分七厘,美腳價銀一分七厘一絲六忽。
天津水陸兵餉銀一百七十二兩二錢三分,腳價銀二兩一二錢七分七厘八毫四絲避遇閏加銀二十二兩六錢八分五厘八毫三絲三忽三微三纖,腳價銀一錢八分一厘四毫八絲六忽六微六纖。
禮部項下
上下兩半年牲口銀二百四兩五錢,聽差銀三十兩。
兵部項下
京斑柴薪、皂隸五名,銀六十兩,滴珠銀二兩五錢,腳價銀三兩氏遇閏加銀五兩,腳價銀四分。會同館夫一名,銀十兩,腳價銀八分。難,遇閏加銀八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腳價銀六厘六毫六絲六忽六二要微四纖纖。乳牛一隻,銀六兩,腳價銀四分八厘。
太僕寺項下
春秋二季備用本折馬一百八匹,本色馬四十三匹,順治二年奉淵而旨攺折,每匹折銀三十兩,共銀一千二百九十兩,腳價銀十兩三錢二分。案懸折色馬六十五匹,原編每匹銀二十四兩,共銀一千五百六十兩,腳價銀二十三兩四錢八分。奉照旨每匹加銀六兩,共加銀三百九十兩腳價銀三兩一錢二分。草料正項銀五百四十兩,腳價銀四兩三錢二分。工部項下抬柴夫二名,共銀十一兩二錢,腳價銀一錢一分二厘。鱣遇閏加銀九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營膳司料銀五十兩巫腳價銀四錢,磚料銀一十九兩六錢四分,腳價銀一錢九分六厘四毫。胖襖、褲鞋一十一副,每副折銀一兩五錢。順治三年五月奉部文,每副加銀二兩三錢,共銀二十九兩七錢二若國腳烈價銀二錢三分七厘六毫。
遷易州山廠四季柴夫銀一千六百三十五兩,路費五十四兩五錢,腳價銀一十三兩五錢一分六厘。順柴夫銀一百二兩一錢,腳價銀八錢一分六厘八毫。
恊濟曲陽縣上運瓶鐔車價銀五十兩,識腳價銀四錢。
易州山廠主事衙門書算二名,銀一十四兩四錢,遇閏駕加銀一兩二。
以上起運,共銀一萬一百四十九兩三錢五分七厘九毫八絲四忽,路費、滴珠、腳價共銀一百三十七兩七錢。五分八厘一毫三絲一忽四微二纖,遇閏加銀三十八兩二錢八分八厘七毫二絲六微三纖。
額外解
王通鑑太僕寺馬廠地籽粒銀一十四兩五錢,戶部牧地征銀一十四兩一分八厘八毫九絲九忽四纖。開荒地征銀四十八兩三錢一分六厘三忽,備邊地征銀五兩二錢八分七厘三毫四絲。
康煕年間,全書開載戶部項下折色正雜共銀一萬二千六百九十四兩七錢七分一厘八毫二絲五忽四微三纖八沙八塵五埃六渺六湖二虛。腳價銀三十一兩六錢三分六厘三毫二絲一忽四微二纖,遇閏加銀三百五十五兩五錢事三分二厘四毫三絲四忽三微九纖七沙,閏腳價銀二錢二分五厘七毫三絲六微六纖。查與舊全書開載浮圖峪等項麥米折絲、布折草折鹽鈔、折草腳夫、醋麺局恊濟兵餉等十八款,正腳遇閏各銀,國數相符,不開外。
京庫地畝本色花絨八十三觔六兩,原編價銀七兩五錢三厘七毫五絲。康熙十四年奉文為欽奉上諭事,案內改折起解並原折色共銀一百五十六兩三錢五分三厘四毫。裁剩銀三一千九百二十一兩八錢七分五厘三毫二絲六忽五微一纖六塵二埃二渺四漠四湖二虛。
節次新編人丁並贖回人丁銀五百六十七兩六錢五分厘剔優免地丁銀七百九十八兩八錢一分七厘三毫絲六忽九微七纖四沙二塵二埃五渺。
新增地銀三兩三錢二分二厘六毫九絲二忽,贖出趙文樓地糧銀一十兩一錢四分七厘八毫四絲六蟲塵四渺三漠二湖。
查出田采、王如星隱漏地租銀六兩六錢六分四厘三亳毫九絲六忽下八微。
清查出自首民屯二項地銀一百四兩一錢七分四厘六毫五絲九忽二微一纖八沙七塵四渺三漠。
定州衛歸併屯糧銀一百四十一兩二錢八分四厘八毫四絲八忽。退回地畝銀三十五兩八錢。巢清丈地畝銀一十三兩一分二厘一毫九絲二微。存剩地丁銀二百二兩八錢三分三厘四毫九忽七微三纖六沙。新編人丁銀二兩,重供丁銀三錢。查出亢可升隱漏地銀四十二兩四分三厘三毫五忽二微。
查出安文魁隱漏地銀九錢七分五厘四毫七絲八忽四微。
益清查自首地銀一十四兩一錢九分七毫八忽三微。續退回地糧銀五十七兩三錢六分五厘五毫六絲二忽。存留內節年裁扣各款兩,經會議裁銀三百二十一兩四錢,遇閏又裁銀二十在四兩二錢。
奉裁迎送上司傘扇銀八兩。
兵部裁減里馬銀四百七十六兩三,遇閏裁銀二十二兩。戶部裁減里馬閏月銀四兩六錢六分六厘六毫。新裁俸食等銀三百五十四兩六錢一分六厘六毫三絲,遇閏又裁銀一十七兩二錢一分七厘九毫五絲。
裁扣各官閏月俸銀一十二兩六錢七分四厘九毫七絲三忽。
奉裁吏書工食銀九十七兩二錢,閏月銀八兩一錢。奉裁廩生糧銀六十四兩,閏月銀五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二絲。
奉裁教諭俸食銀一百一兩一錢二分,明閏月銀八兩四錢二分六厘六毫六絲。
驛站工料作起運銀一千一百二十兩八錢二分三厘九毫七絲六忽八微,閏月銀九十三兩四錢一厘九毫九絲八忽六纖七沙。
恊濟楊青驛作起運銀一千一百一十兩五錢八分六厘六毫。
又裁里馬夫、皂等閏月銀五兩三錢三分三厘四毫。
裁孤貧衣布,閏月銀二兩九錢五分,科歲考半裁銀十兩。
全裁各役等項,閏月銀九十三兩六錢七分七厘八毫六絲。
裁心紅等銀五十二兩五錢。奉裁西樂驛黑豆並恆山等九驛草共銀二百二十兩四錢五分三厘七毫。
奉裁走遞馬工料銀一百七十四兩,閏月銀一十四兩五錢。
奉裁皂隸工食銀三十六兩,閏月銀三兩。裁修理監倉銀二十五兩五錢。裁?轎夫銀一百八兩,閏月銀九兩,裁修理等銀五兩五錢。
額外
馬廠地銀十四兩五錢二厘一毫七絲五忽七微,牧地銀一十四兩一分六厘六毫六絲三忽五微九纖八沙七塵四開荒地銀四十八兩三錢一分五厘九毫九絲,備邊地銀五兩二錢八分二厘四毫五絲四忽。文安退地銀二百五十四兩三錢四分八厘六毫一絲八忽。學田租銀六兩。
禮部項下共銀二百三十四兩五錢。各款與舊全書同。
兵部項下共銀七十六兩,滴珠銀二兩五錢,腳價銀三兩一錢二分八厘,閏月銀五兩八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閏腳價銀四分六厘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四劉纖。各款與舊前纖關全書。
太僕寺項下共銀三千七百八十兩,腳價銀三十兩二錢四分。款與舊全書同。
工部項下共銀一千九百一十二兩四分,路費銀五十四兩五錢,腳價銀一十五兩六錢七分八厘八忽,遇閏銀二兩一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款與舊全書同。以上起解各部寺折色共銀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七兩三錢一分一厘八毫二絲五忽四微三纖八沙八塵五埃六渺六湖二虛滴珠銀二兩五錢,路費銀五十四兩五錢,腳價銀八十兩六錢八分三厘一毫二絲一忽四微二纖,閏月銀三百六十三兩四錢九分九厘九絲四忽三微九纖七沙,閏腳銀二錢七分二厘三毫九絲七忽二微。
康熙二年科道會議奉。
旨錢糧歸併戶部,總作地丁十分考成。其各部寺應用錢糧,謂俱由戶部關給。康熙三年起解,守道匯解赴部。外代河間衛征地丁銀九十一兩五錢一厘八毫九絲六忽忽五微,例系代解守道交收,批回關發河間。奏銷全書刊訂之後,存留裁扣,有奉復之款。及賈回河間地畝,奉文歸糧。查康熙二十五年分由單開載起運項下,劉實該額內額外共銀一萬九千九百二十兩五錢一分,以五厘七絲五忽三微五纖四塵九埃四渺六漠三湖四隨虛虛。閏月銀二百五十八兩六錢七分六厘九毫六絲一忽六微九纖七沙。
戶部項下地丁等銀一萬九千七百七兩五錢一分五厘七絲五忽三微五纖四塵九埃四渺六漠三湖四虛。閏月銀二百四十兩九錢二分六厘九毫六絲一忽六微九纖七沙廟兵部項下裁站銀二百一十三兩,氏閏月銀一十七兩七錢五分。
本色
順治年間全書開載。花絨一千二百觔二兩九錢六分,每觔編征價銀九分,起運本色。順治十二年正月,奉旨改折一千二十觔一兩九錢六分,生除原編價外,每觔加銀五分,起運折價銀一百四十二兩八錢三分七厘八毫五絲。本色一百八十觔二兩九錢六分。
狐貍皮一十五張,每張編價銀五錢,共銀七兩五錢,腳價銀七分五厘,起運解本色。康熙年間全書開載:本色花絨八十三觔六兩,盡每觔編價銀九分。康煕十四年欽奉上諭事案內,改解折價。又於康熙二十二年起解錢糧案內,仍解本色。又於康熙二十四年奉二文,每觔減價銀二分,該減銀一兩六錢六分七厘五毫,亂匯解充餉。康熙二十四年請己斷懼天。
旨事案內,加增本色花絨一百五十九觔十兩,每觔增編價銀子七分,共征銀一十一兩一錢七分三厘七毫五絲。採買本色,解府,委官匯解。
內部交納
按花絨為數雖屬無幾,但採買解交腳價、路費,除原編之外,賠墊實多,殊為無米之炊。倘得同狐皮之例,改解折色,所深望也。康熙二六年蒙恩蠲免。三、二十七、八、九年奉文解折無色,十年分仍解本色解費,知縣陳宗石捐賠附載。本色狐皮一十五張,每張原編價銀五錢,共銀七兩五錢,腳價銀七分五厘。康煕十年聖躬憂勞等事案內,奉文改解折價。又於康煕十八年請。旨事案內,仍解本色。又於康熙二十四年奉文減價,每張滅減銀七分,共減銀一兩五分,匯解充餉。康熙二十五年,蒙撫院於辭器朝而奏狐皮、灰車累民。甫下車,即繕疏具題,奉湖旨狐皮、灰車俱免,而州縣得蘇息矣。疏載藝文。
存留
各款原編銀六千三百六兩錢錢六分七厘五毫二絲六酬忽八微,節次奉裁奉復,為數不一。今照新舊全書及奉。文議裁議復,逐一分晰註明各條內,以備查考,不無待澤之望雲。
修理
龍亭銀一兩,康煕十七年奉文半裁銀五錢,實支銀五錢。文廟銀十兩,康煕十七年奉文半裁銀五兩充餉,於康煕二十三年欽奉恩詔事案內全復。
定州道皂隸工食銀八十六兩四錢,順治九年全裁。
遇閏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會議全裁。
清軍同知門子二名,工食銀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二兩四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六兩。康煕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一十二兩,遇閏銀一兩二錢。順治九年議裁銀二錢。康煕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輔文復給。管糧通判俸銀四十八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二十三兩四錢六分。康煕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國實支銀二十四兩五錢四分。王用遇閏加銀四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一兩九錢五分五厘,順治十六年全裁。王之本府照磨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厘六毫六絲順治十六年全裁。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薪銀三十六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一十八兩四錢九分。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四十五兩。
遇閏加銀五兩二錢九分八毫三絲三忽,順治十四年裁。聞銀一兩五錢四分八毫四絲,順治十六年全裁。
心紅紙燭銀三十兩,順治十四年裁銀十兩。康熙十四年全裁,遇閏加銀二兩五錢。順治十四年裁銀八錢三分三厘三。隨毫四而絲,康熙十四年全裁。修宅傢伙銀二十兩,順治九年全裁。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順治十二年裁,銀八兩。順治十四年全裁。
吏書十二名,工食銀一百二十九兩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五十七兩六錢。康煕元年全裁。
遇閏加銀十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元年全裁。門子二名,工食銀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二兩四王粟以錢。又康熙十四年裁銀六兩。康煕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二錢,於康熙十四年全裁。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一兩。
皂隸十六名,工食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十九兩二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四十八兩,康熙十五年全裁,又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九十六兩,遇閏加銀九兩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六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八兩。馬快八名,工食銀一百四十四兩,順治九年裁銀九兩六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六十七兩二錢。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遇閏加銀一十二兩。順治九年裁銀八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一十一兩二錢。民壯五十名,工食銀三百六十兩,順治九年裁銀六十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百五十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塞實支銀三百兩。
遇閏加銀三十兩。順治九年裁銀五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二十五兩。燈夫四名,工食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十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上。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二十四兩鬼遇閏加銀二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四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二兩。
里看監禁卒八名,工食銀五十七兩六銀順治九年裁銀九二聞兩六錢。康熙十七年半裁,銀二十四兩,於康熙二十年蓋奉復金,實支銀四十八兩蘧有遇閏加銀四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八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四兩。去修理監倉銀二十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十兩,康熙十五年全裁。退豐遽懸海惠轎傘扇夫七名,工食銀五十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八兩四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二十一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至實支銀四十二兩,遇閏加銀四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七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三兩五錢。庫書一名,工食銀一十二兩,人遇閏銀一兩。順治九年半裁,康熙元年全裁。武平庫子四名,工食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十五年半裁銀一十二兩。康熙十七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四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二兩。人斗級四名,工食銀三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十五年半裁銀一十二兩康熙十七年全裁,於距康熙二十年奉復里實支銀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四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二兩。典史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俸銀二兩六錢二分六厘六毫六絲。順治十六年全裁。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元年全裁。人盡,遇閏加銀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一錢,康熙元年全裁。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三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止年奉復,實支銀六兩,遇閏加銀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一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五,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五錢。
皂隸四名,工食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十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四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二兩。
馬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三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章年奉復。實支銀六兩,遇閏加銀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一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五錢。則教諭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康熙三年奉文:官俸全一心裁,於奏聞錢糧入不敷出等事案內,復官不復俸。其無應支俸銀,與訓導分支,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厘六毫六絲,於康熙三年奉裁。訓導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厘六毫六絲。順治十六年全曰裁。齋夫六名,工食銀七十二兩。康熙三年奉裁。教諭裁銀三十六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十八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里實支銀三十六兩,遇閏加銀六兩。康熙三年裁銀三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於二。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三兩。補膳夫二名,工食銀四十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二十六兩六瀾錢六分六厘七毫。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六兩六錢六分日有六厘六毫五絲。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遇閏加銀二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順治十四年裁銀二兩二錢二分二厘一毫。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一兩一錢一分一厘二毫。門斗五名,工食銀三十六兩。康熙三年裁銀二十一兩六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七兩二錢。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支銀一十四兩四錢,遇閏加銀三兩。康熙三年裁銀一兩八錢。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一兩二錢。學書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康熙元年全裁,遇閏加銀六錢。康熙元年全裁。
金要霸教官二員,餵馬草料銀二十四兩,康熙三年裁銀一十二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六兩。康熙十五年全裁,遇閏加銀二兩。康熙三年裁銀一兩,康熙十四年全裁。廩生二十名,月糧銀一百九十二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三臣為一。百二十八兩。康熙二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實注支銀六十四兩厲遇閏加銀一十六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一十兩六錢六分六厘六毫七絲。康熙二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五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科、歲二考並本縣季考生員試卷花紅銀二十兩。康熙十三年半裁銀一十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文廟、啟聖、名宦、鄉賢春秋二大祭銀四十兩。康生熙十七年半裁銀二十兩,於康熙十九年奉復。全支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等神春秋二大祭銀三十兩。康二陲熙十七年半裁銀一十五兩,於康熙十九年奉復,全支山三、小祭無祀鬼神銀一十兩。康熙十七年半裁銀五兩,於康熙十九年奉復。全支春牛、芒神、桃符、門神酒席銀五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二兩。康熙十五年全裁。二日銀三兩,康熙十五年半裁銀一兩五錢,於康熙二十題年奉復。全支鄉飲二次酒禮銀一十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五兩。康熙十二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二年奉復,支銀五兩,又於康熙二十三年全復。朔望行香紙燭銀一兩,順治九年全裁,於康熙二十二年奉復,仍支銀一兩。
修理察院公館、傢伙等項銀一十兩,順治九年全裁。看守察院門子工食銀一十二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六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一十二,隱兩遇閏加銀一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支銀一兩。雜支供應過往上司、下程、中伙坐飯等項銀二百兩。順治十三年裁銀八十兩。順治十四年全裁。驛站工料銀一千一百二十兩八錢二分三厘九毫七絲六忽八微,康熙七年全裁,作起運,遇閏加銀九十三兩四錢一厘九毫九絲八忽六纖七沙西康熙七年全裁,作起運王恊濟河間府楊青驛遞銀一千一百一十兩五錢八分六厘六毫。康熙七年全裁,作起運通王臣西樂驛黑豆銀五十六兩三錢,康熙十四年全裁。以恆山等九驛草銀一百六十四兩一錢五分三厘七毫。康熙十四年全裁。走遞馬二十四匹,草料銀五百七十六兩。順治十三年奉文裁馬十匹,銀二百二十八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百七十四兩,於康熙二十年奉復二分銀八十七兩,實支銀二百六十一兩,遇閏加銀四十八兩。順治十三年奉裁銀一十七兩四錢。康熙九康熙九年裁銀一兩六錢。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十四兩五錢,於康熙二十年奉復二分閏銀七兩二錢五分爵實支閏銀二十一兩七錢五分。接遞皂隸十名,工食銀六十兩。順治十三年裁銀二十四兩。康熙十四年全裁銀三十六兩,於康熙二十年奉復。縣二分銀一十八兩聲懸兩鬼里,遇閏加銀五兩。順治十三年裁銀一兩二錢六分六厘六乙毫,康熙九年奉裁,銀七錢三分三厘四毫。康熙十四年上誅全裁銀三兩,於康熙二十年奉復,閏月銀一兩五錢。?轎?轎夫三十六名,工食銀三百六十兩。順治十三年裁銀一百四十四兩。康熙十五年全裁,銀二百一十六兩,於康熙二十年奉復。二分銀一百八兩,遇閏加銀三十兩。順治十三年裁銀九兩,康熙九年裁銀三兩。康熙十五年全裁銀一十八兩,於康熙二十年奉魅復閏月銀九兩全賤。
雲吹手六名,工食銀三十六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十八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全支,遇閏加銀三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
鋪司兵二十六名,工食銀一百五十六兩。康熙十七年半裁,銀七十八兩,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全支,遇閏加銀一十三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舉更夫五名,工食銀二十四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全支,經遇閏加銀二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火夫十名,工食銀四十八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三、二十年奉復全支,遇閏加銀四兩。康熙十四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養濟院孤貧一百五名口,月糧銀二百六十四兩六錢。康注熙十七年半裁銀一百三十二兩三錢,於康熙十九年奉復,仍全支,遇閏加銀二十二兩五分。康熙十七年裁半,銀一十一兩二分五厘,於康熙十九年奉復,仍支冬衣布花銀三十五兩四錢。康熙十七年半裁銀一十七今兩七錢,於康熙十九年奉復。關遇閏加銀二兩九錢五分。康熙十三年查出不應加閏,奉文全裁。二年一辦。
合貢生盤費、花紅、旗匾銀四十兩。康熙十四年裁半銀二十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半裁銀仍支銀二十兩,每年派征銀一十兩。三年一辦。
朝覲官吏盤費銀,每年派征銀八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林順治十四年奉饗文全裁。起運朝覲造冊紙張,每年派征銀一兩六錢六分六厘六毫。順治十四年全裁。王也六科舉生員賓興盤費,每年派征銀一十八兩。順治十四年。半裁銀九兩。康熙十四年裁,銀四兩五錢。康熙十五年全裁。會試舉人盤費,每年派征銀六兩。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三兩。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於康熙十年奉文,文武按名均給。陳新中舉人坊價銀,每年派征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厘謀六毫七絲。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五忽。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新中進士坊價,每年派征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六厘六毫六絲五忽。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武闈入簾公宴,每年派征銀二兩六錢六分六厘六毫七絲。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五忽。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三年奉復。新中武舉花紅、旗匾,每年派征銀三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一兩六錢六分六厘六毫六絲五忽。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新中式進士花紅旗匾,每年派征銀六兩六錢六分六厘左六毫六絲。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三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會試謄錄書手一名,工食銀,每年征派銀五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康熙十四年半裁,銀二兩六錢六分六厘六毫六絲五忽,康熙十五年全裁,於康熙二十年奉復。順天鄉試貢院供給,每年派征銀一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三絲。康熙十四年半裁,銀六錢六分六厘六毫六絲五忽,康熙十五年全裁。凡遇鄉會試年,如中式名多,照數征給廩生貧士銀六兩。為請選歲貢之教職,量復廩生之餼糧等事。案內將學田租銀支給存留,實解支俸工、學租等項共銀二千二百九兩七錢三分三厘二毫九絲。內奉文銀七該征銀一千五百四羅置翁十六兩八錢一分三厘三毫三忽,錢三該征錢六十六萬二千九百一十九文九毫八絲七忽。數見由單。存留閏月銀共銀一百五十兩六錢四分四厘五毫三絲。內分銀七,該銀一百五兩四錢五分一釐一毫七絲一忽,錢三該錢四萬五千一百九十三文三毫五絲九忽。
貢賦
方物來貢,掌於職方。蕞爾安邑,物產至微。舊志載有貂皮、雜皮、鴈翕、野雞翕丁絲、桑絲諸項。國朝止存狐貍皮、棉花二項。傳曰: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其亦蘇民困之意乎!狐貍皮、帶毛皮一十五張,原編銀七兩五錢,左腳價銀七還分五厘。於康熙二十四年奉喜文減價,實價銀六兩四錢五分,腳價同,仍辦本色起解,甚苦煩費。今奉巡撫都察院於奏請照額解銀,深為民便。棉花即花絨。原額加增觔兩價銀數目,詳見本色。
雜稅
賦取於民,稅征於商,古制也。按舊志貢賦門內載有商鈔、門攤等款。國朝更定舊制,僅設房地、牛、驢、牙帖三款。地瘠民貧,稅猶無幾。後因籌餉,照款加增,復設缸曲與豬羊、花煙、油線諸款,亦勢之不得巳而然乎。所望承平日久,獲復舊額,商民更歌樂利於無窮矣。
戶部項下
一:房地稅銀原額七十七兩五錢,康熙十六年奉凶文加增銀二十二兩五錢,實征銀一百兩。牛驢稅銀原額八兩五錢五分,康熙十六年奉補文加增銀一兩七錢一分,康熙十七年奉文加增銀一兩七錢一分,實征銀一十一兩九錢七分。牙帖稅銀原額一十八兩四錢八分,康熙十六年奉文三也。加增銀三兩六錢九分六厘,康熙十七年奉文加增銀三兩六錢九分六厘,康熙十八年奉文加增銀二兩一錢一分八厘,實征銀二十七兩九錢九分。豬羊花布、煙、油、線絲稅銀,康熙元年定額一十七兩七錢八分五厘,康熙十六年奉文加增銀三兩五錢五分七厘。康熙十七年奉重文加增銀三兩五錢五分七厘,實征銀二十四兩八錢九分四厘。缸曲稅銀,康熙十八年奉文定額四兩五錢五厘四毫。
當稅原額每鋪征銀五兩,康熙十六年奉文加增銀五兩,實征銀十兩。康熙二十五年,當鋪七座,征銀七十兩。
利以當商。去來無門裡,常額難定數。以上各項加增,遇赦免徵康熙十六年五月初三日,頒行赦款。工部項下人匠價銀一十三兩。
馬政
安邑,介恆陽、瀛海間,近又撫院駐札保府,公移飛遞,路當次沖,年來馬數奉裁,草料銀亦減,支應頗難。所望留心牧政,秣槯得宜,廄無贏弱,庶四傳送之際,載驟駸駸,公務不致稽程耳。遞馬一十四匹,草料銀二百六十一兩、原編裁減奉復細數,詳見存留。?轎夫三十六名,工食銀一百八兩,原編全裁,奉復細數,詳見存留。
接遞皂隸十名,工食銀六十兩。全裁,詳見存留。
別邑驛站經制,兩馬一夫,十夫一牌,編定工食。
安平遞馬十四匹,全書未載。夫役每奉差遣,歷系雇募應差,支給工食,縣令墊賠,真有點金乏術,巧炊無米之苦也。馬廠舊有三所:一在縣治東北會渦社,計地十頃;一在縣治西北唐貝社,計地八頃零七畝。一在縣。治西子文社,計地七頃,今三廠俱廢,其地起豐科,向撥補河間,近年買回詳見地畝款內。
鹽法
考安邑食鹽舊制,聽民開前,歲納鹽鍋銀一百五十兩。明隱二萬曆年間,邑宰何公為民請命,免食商鹽,奉兩院批行。邑人崔公載其事於石。向之良法美意,實便於民,自國朝順治三年始食商鹽,編定額引,一變從前聽民煎鹽納課之制,今舊制固難復問,但於鹽引到時,查其夾帶之有無,平其升斗之大小,使不至壟斷昂價,斯通商之中不致厲民矣。縣宰何公詳文,詳見紀事門。邑人崔公碑文,詳見藝文志。
安平縣額定官鹽三千三百八十二引,按季疏銷。
兵制
民以養兵,兵以衛民,雖際昇平,不忘武備,所以戒衣袽而儆無虞也。安邑彈丸之區,從未設兵,舊制祇載民壯、馬快等役,以為城守巡防。國朝於康熙元年奉文,始撥鎮失防守,或以地方寧謐,兵不期多之意乎?然必時簡聞,明賞罰,汰老弱以練各役,核五名實,查虛縻以核汛兵,斯無失足兵固圉之義矣。兵役原編小民壯五十名,輪守四門,
馬快八名巡查四路。
典史耑督快役、民壯捕捉盜賊,防守城關。汛兵自康熙二年,真鎮營發到分汛把總一員,馬兵六名,步兵一十四名。又於康熙十八年更定馬兵三名,步兵七名。安邑孤懸,防禦維艱,額設兵壯,巡了不敷。國朝定鼎,初,議撥鄉兵守城,更番輪替,裹餱往返,大有未便。順治十二年間,知縣許守仁任內,里民公議,每丁科錢三關文,雇膳城丁八十八名,周城共計窩鋪二十一座,垛口一千一百六十零,計垛派汛,永值夜巡守御,免撥鄉丁更替,頗稱便民。迄今三十餘年,成例巳久,於以弭患固圉,誠不可旦夕缺也。康熙十五年間,知縣胡宣任內,因滇、粵寇氛甚熾,地方雈苻竊發,復集眾會議,添設城馬二十四匹,飼馬芻秣,於城丁內通融支給,每丁實派錢四文。迨胡令丁艱,讒謗頓興,幾遭不白之冤。當蒙巡道吳洞悉城守重務,由來巳久,法懲讒者,而從前成例始得不變。康熙二十二年十月,知縣陳宗石蒞任,軫念民力,固當優恤,而城守夜巡又未便議撤,召集裡民會議,撤去城議,撤去城馬,止存城丁,每丁酌減錢二文。仍自捐俸,置三備羊皮胖襖二十一件,每窩鋪給發一件,令共輪替穿哉。宣著支更巡了皮襖,用印鈐記,寒冬過時,即收貯庫內,以期永久。是舉也,愛百姓,恤城丁,兩善備焉。按賦役照地丁起征,全書由單額載各款,志內固詳紀之矣。然有蠲免出自此特恩,雜差行於暫時,事皆有關賦役,而民生休戚之所繋也。蒞蒞斯土者,適當其會,能不援筆志之,以表治邑之有難易乎?關故條附於卷末。
蠲免
康熙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奉上諭諭戶部:朕撫馭方夏,愛養黎元,早作夜思,勤求治理,閭閻疾苦,無時不深軫念。欲使民生樂業,比屋豐盈,惟當巳責蠲租,萬姓得沾實惠。直隸地方頻遇旱災,小民匱乏,宜加恩恤。順、永、保河等處圈占地方,應徵康熙二十一年地丁錢糧,巳經詔行蠲免。所有直隸八府康熙二十三年未完地丁錢糧,盡與豁除。其順、永、保河未經圈占地方,及真、順、廣大等處康熙二十四年應徵地丁各項賦正賦,俱著免三分之一。爾部速行該地方官通行曉諭,務使人人得被膏澤,以副朕勤恤民隱至意。如有不肖有司借端朦混,私行重征者,或經參奏,或被告發,定行從重治罪。爾部即遵諭行特諭。
鬼本縣本年分實免徵銀七千三百八十二兩五錢九分四厘四毫五絲五忽一微一纖六沙八塵三埃一渺五漠四湖、四虛六澄、六清七淨。康熙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奉土上諭諭部:朕惟自古帝王撫馭寰區,勤宣德意,必軫恤民隱,加惠閭閻。俾黎民樂業,比戶豐盈,而後化協時雍,治登二隆理朕念切。民,依鞠謀生養,欲使群生樂利,干止寧成惟頻行減。賦蠲租,庶萬姓得沾實惠。前念直隸畿輔重地,王化所先,宜大沛恩膏,用培邦本。而順、永、保、河四府地方人民,較之畿南差。役倍多繁苦,故將康熙二十六年地丁各項錢糧,同湖南、福建、四川、貴州四省錢糧盡行豁免。比慮兵餉或有不敷,真、順、廣大四府地方,未經一體蠲免。今聞此四府人民間或亦有艱苦,朕心甚為軫念,宜速施渥澤,均示仁恩。著將此四府康熙二十六年地丁各項錢糧盡行蠲免。爾部速行該地方官通行曉諭,務使人民均沾實惠,以副朕愛育蒼生至意。如有不肖有司借端朦混,私行重征者,該撫指名題參,從重治罪。如該撫狥隱,不行紏舉,或經參奏,或被告發,定行一併從重治罪。爾部即遵諭行。特諭。本縣本年分地丁起存錢糧,俱照額數全蠲。
雜差
康熙十年六月,奉天文,為請修紅衣砲車事,派取榆木幫箱三塊,各長一丈三尺五寸,大頭寬二尺二寸,小一明,寬二尺八寸,厚五寸五分。榆木車撐三,根各以畏三,長三尺三,方八寸。榆木砲墊三根,各長二尺,見,方六寸。棗木輞三十爛,八塊,各長一尺七寸,寬六寸五分,厚三寸二分。槐木大車頭二個,各長二一尺六寸,徑一尺四寸。槐木小車頭二個,各長一尺一寸,徑一尺。槐木輻條七十五根,各長二尺,大頭寬三寸,小頭寬二寸五分,厚二寸。槐木大車軸二根,各長六雖尺見方。七,槐木小車軸二根,各長三尺,見方五寸。榆木小轅子三根,各長八尺,見方三寸五分。榆木大樣二根,各長三尺五寸,見方三寸。榆木箱板三塊,各長五尺,寬八寸,厚一寸二分。榆木炮銃二根,各長一丈一尺,徑三十。榆木炮鏟二根,各長一丈,其尺徑三寸。榆木炮刷二根,各長一寸尺,徑三寸。榆木炮滾子三根,各長三尺,徑六寸。榆木炮?三根。各長六尺,徑三寸。以上木植,解工部收訖。
康熙二十年十一月奉文為再陳運灰苦累等事,派提車劉。七輛,每輛用四個頭口,批解工部灰廠替換。棗強四輛,高邑三輛,自康熙二十一年二月起,至九月止,共運輕過灰九十三萬三千六百二十四斤,除部髮腳價外,每萬斤津貼銀一十餘兩不等。民誠苦矣。於康熙二十五年四月,蒙蒙撫院於皇疏題,奉旨在京就近雇覓,而各州縣始得安枕,永免泒替之苦。仁人之言,其利溥哉。
康熙二十二年五月,奉命文,為請王旨事派解梨木。板二百五十塊。長二尺三寸,寬五寸八分,厚一寸三分,謂然。康熙二十二年八月,奉文為公務事,派造車二輌,每輛核二定價值五兩一錢二分,造冊報銷。康熙二十四年八月,奉文為移取事,派解梨木板二百塊。長八寸,寬一尺二寸,厚一寸一分。
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奉文為呈明移取事。派解成造紅衣人砲車木植,為數甚從,知縣陳宗石具文詳減,看語附載:該畢縣查得奉憲派辦砲車榆木,幫廂九塊,計長一三尺二寸,寬二尺,厚四寸三分,事關緊急軍需,畢職曷敢有違?但安邑蕞爾彈九,東南西北周圍不過二三遁十里,俱系平原曠野,並無林木。是采之本地,固無合式。不然之木,業經差役分投別境買辦,據各回稱:計寬二尺,必人須合抱,六尺,圓圍上下均齊,方可鋸開合式。或根稍互異,即不能合式。此非深山巨藪,斧斤不人,數百年培植,為置。未易得此巨木。今欲求之平地,麻桑牛羊芻牧之塲,豈能必得?欲循往例,賚價赴京買解。及細繹部咨,內開鋪戶趙嗚雷呈稱京城尋買並無等語,又恐往返躭延,徒費旬日,無補於爭用。卑職再四圖維,計無所出,不得不以瀝□憲台,垂念小邑難采巨,木或另行別邑辦解,或行軍縣另解圍圓短小雜宋,或飾知直屬地方,遍查合式榆木,責令就近起解,檄行卑縣貼備木價解費。或垂憐卑縣采解不能合式,許解寬滿一尺兩塊合算一塊,或徑賜咨部,免行採辦,惠此一方,種種洪恩,統候憲裁,非卑職所敢懸擬者也。具詳。蒙撫院於批:直屬各項供應之艱,本院素所稔悉,將次第題請,以蘇民困。獨此案砲車木植,乃係軍需,又注正照糧額多寡均派,略無偏狥,自當勉力遵辦,庶而見急公。若雲小邑難采巨木,豈八府二百二十餘州縣皆大邑而產巨木者乎?何獨該縣曉嘵嘵也!仰即星速採買完解,毋再玩延取究繳。
守道朱批:砲木大小巳照錢糧多寡均派,詳牲院核定另。檄該府轉行知照矣。仰速遵照辦解,毋再推延奉,致誤軍需。仍候撫院批行繳。
續奉文派辦解榆木幫廂二塊,長一丈四尺二寸,寬二尺,厚四寸四分。棗木輞二十七塊,長一尺七寸五分,寬六寸五分,厚三寸六分。槐木輻條五十覽四塊,長二尺五寸,寬四寸二分,厚二寸六分。槐木車頭三個,長一尺八寸,徑二尺。槐能木車軸二根。長八尺,徑九寸。以上木植,並未派取,民間俱系知為縣陳宗石捐俸買解工部訖。
雜差無原,編無常期,每差一出,恆迫於正供,欲問之民,即干私派之功令;欲問之官,正是點金而乏術,處斯時者,亦綦難矣。然則欲期其下不苦民,上不累官,端有望於經國之君子,留意省差,則官民幸甚。若藉差以剝民,假公以肥巳,披真陽蔑國憲而陰乾天譴者也,則吾豈敢!宗石不揣冒昧,敢綴數語以質之後之同志雲。
城丁之設,有關城守重務,前於兵制內巳附志之矣。茲蒙撫憲於批詳到府,檄行下縣,知照牌由理應續載於後,以備查考。
直隸真定府為備陳情形等事。本年四月初八日,奉巡撫隸都察院於藩批:該本府申,據安平縣詳覆城夫緣由等因,照詳。奉批:據詳,民間雇覓城夫,自相授受,並無擾派之處,姑如議行。倘有捏飾情弊,查出重究。繳。等因到府。奉此,擬合就行。為此票仰該縣官吏,查照院批詳內及抄看事理,即將民間雇覓城夫自相授受,並無擾派之處,姑如議行。倘有捏飾情弊,查出提究。仍具遵依報府,轉報查考,毋違。須至票者。宗右票,仰安平縣准此。真康熙全熙一十六年四月十四日,兵北科行。新栽併入本縣征糧各地丁細數。
康熙二十八年奉文歸併河間衛實在小民自首地三十。九頃三十四畝三分,每畝征銀九厘五毫,共征銀三十七兩三錢七分五厘八毫。五系,每畝征閏銀四毫。二系一忽六微六纖五塵四埃九渺五漠七湖,共征閏銀一兩六錢五分八厘九毫。三系九忽一微一塵七埃三渺二漠。實在新增地一十一頃四十四畝,每畝征銀七厘八毫。九系一忽二微,共征銀九兩二分七厘五毫。三系二忽八微,每畝征米一升九合三勺九撮九圭,共征米二十二石九升五勺二抄五撮六圭。米解河間府倉牧。實在文安撥補退回河間衛地二頃三十一畝,每畝征銀二分四毫。四系二忽六微三纖五沙,共征銀四兩七錢二分二厘二毫四系八忽六微八纖五沙。河間衛歸併人丁三百七十三丁,每丁征銀二錢二厘,共征銀七十五兩三錢四分六厘。以上地丁二項,通共征銀一百二十六兩四錢七分一厘六毫,三系一忽四微八纖五沙,閏銀一兩六錢五分八厘九毫,三系九忽一微一塵七埃三渺二漢,米二十二石九升五勺二抄五撮六圭,於康熙二十八年為始,造入口奏銷冊內。
康熙二十八年奉末文歸併真定衛原並神武衛。實在征糧成熟下地一十二頃一十七畝,每畝征銀一分三厘四毫。八系一忽七微,共征銀二十六兩四錢七厘二毫。二系八忽九微。康熙十六年清查自首隱漏上地九十六畝三分八厘九毫,每畝征銀二分六厘六毫。九系,共征銀二兩五錢七分二厘六毫。二系二忽四微一纖。康熙二十二年買回河間縣上地十三頃七十二畝六厘九毫。五系,每畝征銀二分六厘六毫。九系,共征銀三十六兩六錢二分五毫。三系四忽九微五纖五沙。中地八頃八十六畝七分一厘九毫,每畝征銀一分七厘七毫。九系九忽四微,共征銀一十五兩七錢八分三厘。六系六忽一微六纖八沙。六塵下地八頃八十六畝六分九厘八毫五系,每畝征銀一分三厘四毫。八系一忽七微,其征銀一十一兩九錢五分四厘二毫三忽一微六纖七沙四塵五埃。事下下地四頃一畝三分四厘八毫,每畝征銀五厘四毫。二系五忽,共征銀二兩一錢七分七厘三毫。一系二忽九微。以上買回項下共地三十五頃四十六畝八分三厘五毫,共征銀六十六兩五錢三分五厘一毫一系七忽一微九纖一沙五埃。神武衛歸併各則不等,人丁二百八十九丁,共征銀七十三兩一錢五分,門銀陸錢褫伍分,優免供丁銀二錢,以地丁門並供丁等項,通共征銀一百五十九兩五錢一分。四厘九毫。六系八忽五微一沙五埃,遇閏並無加征,於康熙二十八年為始,造入奏銷冊內。
康熙三十年奉部文,退回酒匠龐應霄地叄頃七十畝,照民地行差科則,一體徵糧。又奉部文,退回酒匠鄧奉春地。三頃一十五畝,照民地行差科則,一體徵糧以上每每畝該征也。銀二分九厘七毫。七系八忽七微九纖七沙國六塵八埃山龐應霄名下,共征銀一十一兩一分八厘一毫五系五忽。傳圖繼一微四纖一沙六塵二鄧奉春名下共征銀九兩三錢,八心丑分三毫二系,一忽二微六纖,九沙二塵俱於康熙三十年通酬為始,造入奏銷冊內。
康熙三十年奉蘭文買回撥補河間縣楊源永名下地共陸頃一十五畝九分八厘六毫五系,共改歸縣,額徵糧銀七立二兩一錢一分二厘二毫。七系七忽一微六纖七沙六塵七二斗埃三渺九漠五湖定州衛地七十畝八分,每畝征銀三分五厘八毫。春河間衛地五頃二十二畝。六分三厘九毫五系,每畝征銀八厘一毫。一系一忽五微微。八纖一塵。壽屯軍地二十二畝五分四厘七毫,每畝征銀。昭一分五厘。以上各則不等,遇閏並無加征,於康熙三十年為始,造入奏銷冊內。
康熙三十年奉文退回河間衛撥補文安縣劉顒名下地一十六畝七分,退入安平縣馬惟駒戶內征糧,每畝科銀。二分四毫。四系二忽六微三纖五沙,共征銀三錢四分一厘三毫。九系二忽四沙五塵。遇閏無征,以康熙三十年為始造人,奏銷冊內。
以上奉文歸併河間衛神武衛地丁退回酒匠地、楊源永撥補地、文安縣劉顒地,五項,共該征銀三伯一十三兩八二錢三分八厘七毫。四系五忽五微六纖九沙二埃三渺九漠五湖。河間衛遇閏征銀一兩六錢五分八厘九毫,三系九忽一微一塵七埃三渺二漠,米二十二石九升五勺二抄五撮六圭。恩典附載。
恩典附載
康熙二十七年十二月間,欽奉。
恩詔內開:軍民七十歲以上,許一丁侍養,免其雜泛差徭。八十歲以上,給與絹一疋,綿一觔,米一石、囪十觔,九十歲以上者倍之。等因。欽此,欽遵頒行到縣,知縣陳宗石遵即查明合例老人照數給發,仍備文詳明,除絹、綿、米外,肉照時價折給,共動支康熙二十八年分地丁銀一百二十七兩二錢七分,給散九十歲,八十歲。老人張起為鄭學明等訖,造冊中報在卷。詳文附載:知縣陳宗石查得近奉憲行,道、府、廳不日分臨查給,除絹、綿、米照數按給外,第給肉一項,每名給肉十觔,是每百名給肉千斤。安邑通計三百餘名,該給肉三千餘觔,約用豬八九十口,通計直隸八府,約用豬一萬餘口。卑縣切思直隸地方,去冬無雪,今春少雨,二麥盡皆枯稿,春苗播種無幾,正宜及時齋戒,祈禱雨澤。若因給散老人屠宰,萬餘生命,不無有於天和。且一邑用豬百口,必非一時所能措辦,湏於一二日前預行屠宰,以候給發。今時已入夏,天氣炎熱,宰割腥物,易致潰敗。以潰敗之物給與老人,不若照部定肉價,每名該肉十觔,給與紋銀二錢,在老人獲沾實惠,在萬餘生命得免屠宰,未必非挽回天和之一助也。卑縣愚昧無知,從天旱起見,故敢冒昧陳請,伏候去憲奪。蒙巡撫都察院於憲牌前事內開:據該縣申稱,給賞老人之肉,請照定價給銀,在老人獲沾實惠,萬餘生命得免屠宰。等情到院。據此,除批令守道查議覆奪外,擬合行知。為此票,仰該縣官吏照票事理知照施行。湏票。又蒙本府憲票前事內開:蒙井道劉憲票開:准署守道劉關開,蒙撫院於批:該本道詳覆:安平縣所請老人給肉一項,似應一例折銀賞給緣由。蒙批:仰郎行,令該縣一例折銀賞給繳。等因,到守道,移關本道,票行到府。蒙此,擬合行知。為此票仰該縣官吏查照來文內:院批事理遵照施行。
康熙二十九年奉旨賑饑,自二月初一日起,至四月終止,遵照部行,大口每日給倉升米四合,三個月共該米三斗六升;小口每日給倉升米二合,三個月共該米一斗八升。知縣陳宗石親臨城鄉,各村莊查賑過大口饑民。三千三百六十六名口,小口饑民三百七十二名口,實支給過存倉谷五十石,折米二十五石外,知縣陳宗石捐米壹百石零一斗,不敷支給。遵奉院行,每大口折給銀四錢二分,每小口折給銀二錢一分,實領支。本府轉奉守道開,蒙春院憲飾行,奉旨發賑銀一千三百四十五兩八錢九分,散給大小饑民。續奉欽命滿漢大人齊上臨縣查賑,饑民咸被。我雖若皇皇恩又子各村勸富賑貧,是以免於流離。本年六月七月,青黃不接之時,知縣陳宗石捐給設廠,於塵始台西,煮粥賑饑。半月,又勸邑紳武春元煮賑十日,遠近就食者日以數千計,不特安民待哺,而鄰縣之全活者不可勝數,例得並書,以志一時之荒政雲。
康熙三十一年,知縣陳宗石捐俸煮粥,於聖姑台西設廠,自二月十一日起,至三月初一日止,遠近男婦就食者共二萬七千九百六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