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見的人 · 序曲
我是一個看不見的人。可我並不是纏磨著埃德加·愛倫·坡的那種幽靈,也不是你習以為常的好萊塢電影中虛無縹緲的幻影。我是一個有形體的人,有血有肉,有骨骼有纖維組織——甚至可以說我還有頭腦。請弄明白,別人看不見我,那只是因為人們對我不屑一顧。在馬戲的雜耍中,你常常可以見到只露腦袋沒有身體的角色,我就像那個樣兒,我仿佛給許許多多哈哈鏡團團圍住了。人們走近我,只能看到我的四周,看到他們自己,或者看到他們想像中的事物——說實在的,他們看到了一切的一切,唯獨看不到我。
我成了看不見的人也絕不因為我的表皮在生化上有什麼變異,而是因為我所接觸到的人的眼睛古怪。問題出在他們內在眼睛的構造。所謂內在眼睛就是他們透過肉眼觀察現實的心靈的眼睛。我既不滿腹牢騷,也不一再抗議。別人看不見你有時也有它的好處,儘管這往往會使你煩躁不安。再說,你常常會給視力不佳的人碰撞。還有,你時常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你會疑惑自己是不是別人腦子中的一個幻影,比方說,是睡夢中的人千方百計想毀掉的那種噩夢裡的人物。當你有這種感覺的時候,為了發泄怨恨,你就會蓄意撞人。說句心裡話,這種感覺是經常存在的。你急切地要使自己相信你確確實實存在於這個現實世界裡,存在於這喧囂和痛苦之中,你揮舞拳頭,你詛咒發誓要使他們承認你。可是,唉,不見得會有什麼結果。
一天晚上我不巧撞了一個人,也許是因為天快黑了,他看見了我,用侮辱性的字眼喊我。我隨即向他撲了過去,一把抓住了他的外套翻領,要他道歉。他是一個身材高大、白膚黃髮的男人。當我的臉湊近他的臉時,他那一雙藍眼睛傲慢地盯著我,口裡還在謾罵,嘴巴里的熱氣直往我臉上噴,一邊使勁掙扎。我學著我見到過的西印度群島的人的樣兒,將他的下巴接二連三地狠狠往我的頭上猛磕。我感覺到他已經皮開肉綻,血流如注了。我高喊:「賠個禮,賠不是,賠不是。」然而他還繼續咒罵,不斷掙扎,於是我就一個勁地這樣磕他,最後他沉沉地癱了下去,跪在地上,血流不止。他滿口血泡,但還是從血口中噴吐出謾罵的語言。我簡直發狂了,飛起腿來不停地往他身上踢。嘿,我就是要踢這小子!盛怒之下,我掏出了刀子,準備在那條僻靜的街上,就在街燈下面割斷他的喉管。我一手抓住他的領口,用牙齒拉開了刀子——此刻我猛然想到這個人並沒有看見我,確實沒有看見我;他還以為自己在夢遊!我收起了刀,在空中一揮,順手就把他往後一推,讓他摔倒在街上。一輛轎車的燈光劃破了黑暗,我直瞪瞪地盯住他。他躺倒在柏油路上,低聲呻吟;他一條性命幾乎斷送在一個幽靈的手中。這倒把我嚇壞了。我既感到厭惡,又感到羞愧。我像一個醉漢,兩條腿發軟,搖搖晃晃。然而我又感到好笑。這傢伙的笨腦袋裡冒出了個蠢念頭,害得他幾乎送了命。這個絕妙的發現不禁使我大笑了起來。在死亡臨頭的一刻,他會不會清醒?死亡本身會不會使他自由,從而可以清醒地生活?我並沒有在那裡滯留,我跑到了暗處,捧腹大笑,我笑得那麼厲害,真怕自己給笑壞了。第二天我在《每日新聞》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上方的標題講他遭人「搶劫」。我深切地感到同情。暗自想,可憐的蠢貨,可憐的瞎鬼,竟讓一個看不見的人搶劫了!
通常我並不顯得多麼狂暴(儘管我對於當今的暴力已不像過去那樣採取不聞不問、拒絕承認的態度)。我不會忘記,我是個看不見的人,走路得輕輕的,不要驚醒熟睡的人們。最好是不要驚醒他們,世界上要數夢遊的人最危險了。然而我最終認識到我可以暗中與他們作對,而他們自己卻蒙在鼓裡。比如,一段時間以來我一直在和獨營電燈電力公司斗。我用他們的電,分文不付,但他們一點兒也不曉得。對,他們懷疑漏了電,可他們查不出在什麼地方。他們只能憑電站的總電錶,查看出大量的電在哈萊姆區流失了。當然,妙就妙在我並不住在哈萊姆區,而是住在兩區交界的地方。幾年前(在我意識到別人看不見自己的好處之前),我照章辦事,花錢請他們供電,付給他們昂貴的電費。現在我可不一樣了。這一套我不幹了,公寓退掉了,原來的生活方式放棄了。過去的一切都出於一個錯誤的假設:我和旁人一樣,是別人看得見的。現在我意識到自己是個別人看不見的人,於是就分文不付地住進了專門租給白人的一所公寓,占了地下室的一塊。早在十九世紀這個地下室就已經封閉,被人遺忘了。有一天晚上,煞星拉斯追捕我,我在逃跑之中發現了這個住處。不過這話扯得太遠了,快到故事的結尾了。雖然故事開頭裡面就包含著結尾,但是說來話還很長呢。
反正我尋到了一處住所——或者說在地上找到了一個洞,隨你怎麼說都行。不過可不要馬上得出結論說由於我管我的家叫「洞」,這地方就一定像墳墓那樣陰濕寒冷。洞各有不同,有陰冷的也有暖和的。我住的就是一個暖暖和和的洞。請記住:熊總是躲進洞裡過冬,直到春天才像破殼而出的復活節雛雞一樣從洞裡搖搖擺擺地走出來。我嘮叨這些,無非是要讓你了解:不要以為我是個看不見的人,又住在洞裡,就當我死了。這種看法是不對的。我既沒有死去,也沒有昏厥。叫我傑克熊吧,因為我正在冬眠。
我的洞溫暖如春,光線充足。確實是光線充足。恐怕走遍整個紐約也找不到像我這個洞這樣明亮的地方,即使百老匯也不例外。帝國大廈晚上燈火通明,連攝影師也覺得光線理想,但也比不上我的洞。那是騙人的。這兩個地方看來明亮,其實是我們整個文明最為黑暗的場所——請原諒,我該說我們整個文化最為黑暗的地方(聽說,文明與文化有重大的差別)——這話聽來像是在開玩笑,自相矛盾。但是,就說矛盾吧,世界的運動本身就是矛盾的:它並非直飛如箭,倒像飛鏢一樣旋迴原處。(當心那些說歷史是以螺旋形式運動的人們。他們正在準備投擲飛鏢。你手邊可要準備好一個鋼盔。)這我是一清二楚的。我已經給飛鏢劈頭打中得夠多了,所以我能看到光明中的黑暗。我挺喜歡光。你或許會感到奇怪,一個看不見的人竟然還需要光,渴望光,珍愛光。也許正因為我是個看不見的人才這樣的。光證實了我的存在,賦予我形體。有一個美麗的姑娘曾經告訴我,她幾次三番做著同一個噩夢。她夢見自己躺在一個偌大的黑洞洞的房間中央,只感到自己的臉不斷膨脹,結果成了無形無體的一團,把整個房間都塞滿了,同時她的眼睛成了膽汁般的糊狀物,穿過煙囪直往上冒。我的情況就是這樣。沒有光,我不僅別人看不見,而且無形無體。意識不到自己的形體,活著就跟死了一樣。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活了二十來年,直到發現自己是個看不見的人,才意識到自己是個活人。
這就是我和獨營電燈電力公司作鬥爭的原因。更深一層的原因是:這一鬥爭使我感到自己充滿活力,生氣勃勃。我和他們斗還因為在我學會維護自己的利益之前,他們颳了我許許多多的錢。我在地下室的那個洞裡,總共裝了一千三百六十九盞燈。我在天花板上拉滿了電線,哪怕寸把大的地方也不放過。而且我沒有用日光燈,而是用那種老式的耗電多的燈泡。要知道,這可是蓄意的破壞行為。我已經開始在牆上裝電線。我熟悉一個收舊貨的人,他很有點見識,是他向我提供了電線和插座。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暴風驟雨也好,洪水泛濫也好,我們都需要光,需要更充足的光,更明亮的光。真理就是光明,光明就是真理。四周牆壁上裝了電線以後,我就要著手在地板上裝。裝好了以後怎麼樣,我心裡還沒有數。不過,要是你像我一樣,不被人看見地生活了那麼久,你就會別出心裁。這個問題我總會解決的。說不定我能發明一個小機械,我躺在床上不用起來,它就能給我把咖啡壺放在爐子上,興許我還能發明一個小玩意來暖暖我的床——我在一本畫報上面看到有人發明了一種能暖鞋的小玩意!說不定我也有這樣一點能耐。我雖然是個看不見的人,倒也繼承了美國人敲敲打打、修修補補的偉大傳統。這就把我和福特、愛迪生和富蘭克林聯結起來了。既然我有理論,有觀點,你就管我叫「愛動腦筋的修補匠」吧!我的鞋子確實得暖一暖;因為那鞋上面到處是洞,實在要暖它一暖。這事我得做,當然還有其他事要做。
現在我有了一台無線電唱機;我籌劃著要搞它五台。沒有音樂,我這個洞裡顯得死氣沉沉的,所以一放音樂,我就不僅憑聽覺而且用整個身體來領略音樂的顫動。我喜歡聽路易斯·阿姆斯特朗1的五張唱片同時播放,唱著「我作了什麼孽落得如此傷痕累累」。有時,我一邊欣賞路易斯的音樂,一邊享受我愛吃的甜點:香草冰淇淋和黑刺李酒。我把紅酒倒在白色的冰球上,看著它晶瑩發亮,一團團霧氣徐徐上升,此時路易斯似乎也用軍樂器奏出了抒情曲。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善於從看不見中創作出詩意來,也許這是我喜歡他的原因。我想他具有這樣的表現能力一定是因為他並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看不見的人。我對看不見的充分了解有助於我理解他的音樂。有一次我向人討支香菸,結果幾個愛開玩笑的傢伙給了我一支大麻捲菸。回到家裡聽唱片的時候,我就點著抽了。那個夜晚可有點不可思議。讓我說給你聽吧。看不見對於時間有一種與眾略微不同的感覺。從來弄不準時間,有時搶在時間前頭,有時落在時間後頭。對於看不見,時間並不是連續不斷、無法察覺的長流。在某一點上,時間會停頓下來,然後又向前飛逝。可以感到時間的這種結點。可以鑽進時間的縫隙,環顧四周。聽路易斯的音樂,你就能隱隱約約有這種感覺。
有一次我看到一個職業拳擊手在和一個鄉巴佬交手。拳擊手動作敏捷,技術驚人。他迅速而有節奏地不停跳動。鄉巴佬吃了他不下一百拳,被打得暈頭轉向,舉起了手臂。突然,鄉巴佬像一陣狂風,揮舞著戴著拳擊手套的雙手左右急速移動,只見他一拳下去,打得拳擊家像霜打的苗一樣蔫了。什麼技巧、速度、步法都統統無濟於事了。賭注扔到了拳擊台上,鄉巴佬不畏強手取得了成功。原來他鑽進了對手的時間意識。由於大麻煙的作用,我發現了一種欣賞音樂的新的分析性方法。運用這個方法就可以欣賞聽不到的音樂。它的每一個旋律都自成一體,比其他部分更為清晰突出,一節過後就有個停頓,再由其他部分發出不同的樂音。那天晚上我不僅在時間的領域裡,而且在空間的領域裡欣賞音樂。我不僅進入了音樂,而且和但丁一樣沉浸在音樂的深處。在快速熾烈的表層下面我發現了較為緩慢的節奏,發現了一個洞穴。我走了進去,環顧四周,只聽得一個老年婦女在唱黑人聖歌,跟吉卜賽歌曲一樣充滿了憂戚的情緒。在這一層次下面還有較低的一層,那兒我見到了一群奴隸主正在為一個赤身裸體的姑娘叫價。這姑娘生得細皮嫩肉、十分標緻,正站在他們面前苦苦哀求。她的聲音和我母親的十分相像。在這下面我找到更低的一層,節奏也更快了,只聽得有人在高聲布道:
「兄弟姐妹們,今天早晨我要宣講的題目是『黑中之黑』。」
一群人齊聲應道:「那是黑透了,兄弟,黑極了……」
「起先……」
「最初的時刻……」他們大聲呼喊。
「……是一片漆黑……」
「就講這個……」
「……還有,太陽……」
「太陽,上帝呀……」
「……血紅,血紅……」
「紅的……」
「這時黑成了……」布道者高聲講道。
「血紅的了……」
「我說黑成了……」
「講吧,兄弟……」
「……然而,黑又不是……」
「紅的,天呀,是紅的:上帝說是紅的!」
「阿門,兄弟……」
「黑會使你遭殃……」
「對,黑準會使你……」
「……然而,黑又不會……」
「……現在,不會了!」
「黑準會使你……」
「黑準定會,主啊……」
「……它又不會了。」
「哈利路亞……」
「……黑會把你投進鯊魚的肚子,榮耀歸於上帝!」
「講吧,親愛的兄弟……」
「……叫你試它一試……」
「至善、全能的上帝!」
「奈莉老大娘!」
「黑會使你成為……」
「黑……」
「……要不就叫你完蛋。」
講到這兒,只聽得一個小號般響亮的聲音衝著我喊道:「滾出去,你這個渾蛋要造反啦!」
我急忙離開。唱聖歌的老婦人還在低吟:「詛咒你的上帝,孩子,然後就死去吧。」
我停下腳步,詢問她究竟出了什麼事。
「孩子,我滿心愛戴我的主人,」她說道。
「你該恨他,」我說。
「他給了我幾個兒子,我愛這幫兒子,所以雖然我恨他,可我總得愛孩子的爹。」
「對這種既恨又愛的矛盾心理我也挺有體會,」我說。「我此刻之所以在這兒出現,也就是因為這種矛盾的感情。」
「你說什麼?」
「沒啥。那是個不說明問題的詞兒。你為什麼呻吟呢?」
「我這般呻吟都是因為他死了,」她說。
「那麼請問,在樓上笑的是些什麼人呢?」
「那是我的幾個兒子,他們可高興啦。」
「這我能理解,」我說。
「我也跟著他們笑了,不過同時我也悲嘆。他嘴上說要給我們自由,可是他怎麼也不肯兌現。然而我還是愛他……」
「愛他?你當真……?」
「哦,是的,不過我更愛什麼別的東西。」
「更愛什麼呢?」
「自由。」
「自由,」我重複了一遍,「也許自由存在於仇恨之中。」
「不,孩子。自由存在於愛憐之中。我愛他,給他放了毒,他就像打了霜的蘋果一樣枯癟了。要不然,那幾個兒子就會用自製的小刀把他割成碎片。」
「有什麼地方不對頭,」我說。「我都給弄糊塗了。」我想說點其他事情,可是樓上的笑聲,不僅聲音高而且還有點像嗚咽,我簡直受不了,我想馬上走開,可是走又沒有走掉。剛剛離開,我突然又產生了一種強烈的願望,想問問她自由究竟是怎麼回事,於是又走了回去。她兩手捂著臉坐著,低聲呻吟;她那棕褐色的臉充滿了悲哀。
「老婆婆,你這麼熱愛的自由究竟是什麼呢?」我把腦子裡的這個問題向她提了出來。
她露出了驚訝的神色,繼而若有所思,又感到困惑不解。「我忘了,孩子,一切都亂了套。我一上來把自由看成這個,後來又看成那個,弄得我頭暈目眩了。我捉摸,自由嘛,也不過就是腦子裡想到啥就能說啥,可這事兒並不容易,孩子。短短的時間裡我經歷了這麼多的事。我像是總在發燒。一走路頭就發暈,就要摔倒。要不然就得怪我這些兒子;他們會放聲大笑,他們要殺絕白人。他們一肚子仇恨,他們就是那樣子的……」
「可自由是怎麼回事呢?」
「別問我了,孩子;我頭都痛了!」
我走開了,也感到有點頭昏。我沒有走遠。
突然間,老太婆的一個兒子,六英尺高的彪形大漢,出現在我面前,掄起拳頭就揍我。
「怎麼啦,夥計?」我喊道。
「你叫我媽哭了!」
「怎麼會呢?」我邊說,邊閃開他的拳頭。
「你問她那些問題,她就哭起來啦。滾開,別再來。下次碰上這種問題,問你自己!」
他那隻手像冰冷的石頭,一把抓住了我,手指頭卡住了我的氣管。我想我都快憋死了,這時他才鬆手放我走。我踉踉蹌蹌,昏昏沉沉。狂熱的音樂還在我耳邊作響。天黑了,我頭腦清醒了。我走進了一條黑洞洞的狹窄通道,仿佛聽到那大漢的急促腳步聲緊跟在我後面。我感到惱火,內心渴望平靜和安寧,這一切我覺得我永遠不會達到的。喇叭吹得嘟嘟響,節奏又是那麼鬧哄哄的。光這個也就夠受的了。咚咚的鼓聲像心臟怦怦跳動,淹沒了喇叭的聲音,堵塞了我的耳朵。我想弄點水喝。我摸著往外走,手指碰上了冷水管道,聽到水在裡面流動,但我沒法停下來尋找,因為背後有腳步緊跟著。
「噯,拉斯,」我叫道,「是不是你,是煞星?是賴因哈特嗎?」
沒有人應。我只聽到身後咚咚的腳步聲。我走過馬路的時候,一輛疾駛的汽車撞了我一下,隨即呼嘯而過,把我腿上的皮都擦掉了。
後來我總算走了出來,從聲音的底層急速地回升到現實之中,又聽到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天真的問話:
我造了什麼孽
為何我
周身漆黑,如此憂傷?
起初,我心裡有些害怕;這熟悉的音樂催促人們行動起來,採取那種非我力所能及的行動,然而,如果我在音樂的低層逗留,可能我就會行動起來。可是,現在我知道並沒有什麼人真心去欣賞這種音樂。我坐在椅子邊上,滿身大汗,似乎這一千三百六十九隻燈泡都成了舞台上的弧光燈,而台上演的這齣戲是由拉斯和萊因哈特坐鎮的一場拷打。這音樂聽得我精疲力竭——仿佛連續幾天的飢餓之後出現了一種可怕的寧靜,而我在這種狀態之中屏息了整整一個小時。然而,對於一個看不見的人來說,能聽到音樂中的寂靜確實是一種奇特的享受。我感到自身產生了一種不可名狀的衝動——雖然對於這種衝動的刺激我並不能作出積極的反應。可是打那以後,我就再沒有吸過大麻。這倒並不是因為吸毒違法,而是因為看到一眼看不到的東西就已經夠了(這對於看不見的人來說是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聽到平常聽不到的東西那就叫人受不了了;那就會叫人縮手縮腳,不敢行動。儘管傑克兄弟遭到了不幸,儘管兄弟會有過一段令人傷心的失敗經歷,我仍然相信唯有行動起來,才是辦法。
請看這個定義:蟄伏是為公開活動作秘密準備。
除此以外,吸毒會使人完全喪失時間意識。要是那樣,我就可能在一個晴朗的早晨,眼看橙黃色的有軌電車,或者是急匆匆的公共汽車開了過來,我卻忘了躲閃,結果給那笨蛋駕駛員撞倒了。或者當行動的時刻來到的時候,我可能忘了從洞裡跑出來。
由於獨營電燈電力公司的厚意,我生活得挺愉快。人們認不出我,即使跟我打個照面,他們也認不出我。而且,毫無疑問,人們壓根就不相信我的存在,所以就是給人發現我拉出一根線接到這座大樓,一直引到我地下的洞裡,也沒有什麼關係。以往我被人追逐到黑暗之中,我也就生活在這黑暗之中。現在,我可以看見東西了。我照亮了我那看不見的狀態的黑暗,也顯示了黑暗的看不見的狀態,於是我就演奏起我的與世隔絕的看不見的音樂。這句話似乎不對,是不是?然而事實卻是如此。人們可以聽音樂,因為音樂是可以聽到的;除了音樂家之外,音樂是看不到的。我這樣興沖沖地談論看不見的現象,是不是意味著我感到一股衝動,想把它用音樂表現出來呢?然而,我是個演說家,是個煽動家——我現在究竟是不是,我不清楚。反正我過去是,興許將來還會是個煽動家。誰知道呢?並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會導致死亡,看不見也不一定會致人死命。
我聽到你在說:「好一個可惡的不負責任的壞蛋!」你說得對。我毫不遲疑地同意你的看法。我屬於人世間最不負責任的人。缺乏責任感是我這個看不見的人的一個屬性。不論你怎麼看待這種屬性,總是不會有結果的。話說回來,我對誰負責任呢?你對我不屑一顧,我幹嗎要對你負責?且聽我跟你說我是如何不負責任吧。責任基於承認,而承認又是相互間某種形式的一致。就拿幾乎在我手裡喪命的那個人來說吧!誰對這個近乎謀殺的事件負責呢?我嗎?我看不出來。我不能接受。我不認賬。你不能強加於我。是他撞了我,是他侮辱了我。為他個人的安全著想,難道他不該承認我的瘋狂勁,承認我「潛在的危險」?姑且讓我們這樣來看吧:他在一個夢幻的世界中迷了路。然而,不正是他控制著這夢幻的世界嗎?——天哪,這世界只是太真實了!難道不是他把我排斥在這世界之外?假如他高聲呼喚警察,我不就會被看成肇事的一方嗎?對,對,對!我就附和你吧,我是那個不負責任的人;因為我本該用我的刀來維護社會的更高利益。總有一天那種愚蠢會給我們帶來悲劇性的煩惱。所有的睡夢者和夢遊者都要付出代價,而且甚至作為犧牲品的看不見的人要對眾人的命運負責。不過我不承擔這個責任;這些相互矛盾的模糊觀點纏結成了一團,在我腦子裡直打轉,把我完全搞昏了。我是個懦夫……
可是我造了什麼孽,怎麼會如此憂傷?請容我講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