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門
又譯《嘉爾曼》,法國作家梅里美1845年創作的中篇小說。梅里美(1803—1870)著有歷史劇《雅克團》、長篇小說《查理九世時代遺事》。小說《卡門》故事發生在西班牙,卡門這個女主人公是個吉卜賽人,早先在捲菸廠當女工,因和同伴爭吵,以刀傷人被逮捕。押送的士兵中有個叫唐·若瑟的和她是同鄉,把她放走了。卡門參加了走私活動。唐·若瑟出獄後找到她,並把她的情人殺死。卡門不願受唐·若瑟的約束,愛過自由自在的生活,唐·若瑟以死相逼,要她同自己一起到美洲去。卡門寧死不從,終於倒在唐·若瑟的刀下。卡門是一個社會的叛逆者,是社會和法律的「化外之民」,她身上既具有某些邪惡的特點,又有許多閃光的東西。她以「惡」的方式來反抗壓迫,自覺地站在社會的對立面,對那個異己的「商人的國家」的道德規範表示公開的蔑視,並以觸犯它為樂事。她又是一個獨立不羈性格的典型,不願忍受社會的任何束縛。不願成為某一男子的附屬品。她愛不同凡響的英雄,渴慕浪漫熱烈的情感,但她更愛自由,「不自由毋寧死」。一步,寧願為此付出生命。卡門是一個體現了資產階級個性解放要求的女性形象,在她身上有一種野性,不受任何羈絆約束,追求「絕對自由」。她可以以一言不合,就抄起切煙刀在別人臉上劃一個十字,這近於野蠻的行為在充滿冒險的走私活動中適得其所,她的靈敏、機巧、潑辣、大膽得到了充分的表現。加上她的某些邪惡和迷信心理,襯托出她的吉卜賽女郎的身份,使這個形象格外有血有肉。法國作曲家比才後來把《卡門》改編成歌劇,《卡門》成為家喻戶曉的名曲,使之更加流行。在中國,田漢將《卡門》改編為六幕話劇,1930年發表以後,首演於上海中央大劇院,受到觀眾的熱烈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