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一賜樂業教考 · 第二章 正德碑之考證

此碑有特應研究者:一、不用清真寺舊名,而改為尊崇道經寺;二、撰者左唐,是否一賜樂業人;三、書丹者之高澇,何以訛為高拷;四、此碑與維揚人,極有關係。 寺何以名清真?《弘治碑》解釋之,謂道必本於清真禮拜,清者精一無二,真者正而無邪;碑末並稱為清真後人,一若與回教無別者。此碑則力避清真之說,全碑不獨無清真二字,且於尊崇道經四字,言之再四。計全碑九百餘字,尊崇二字凡六見,道字凡二十三見,經字凡十五見。元時此寺名「古剎清真寺」,明初呈請重建之公牘,猶用此名,觀《弘治碑》可見。此碑敘述此寺源流,至此亦削去清真二字不用,而單稱為古剎,其排斥清真二字,至為明顯。蓋是時回教寺亦已名清真寺,故左唐特易為尊崇道經寺,以自別於回教也。 左唐,弘治丙辰進士,左為十七姓之一,江都又為一賜樂業族散居之地,《記》末又有「俾我後人」之言,其敘述道經傳授源流,歷舉阿無羅漢以後宗派,比《弘治碑》加詳而無誤,則唐之為一賜樂業苗裔,殆無疑義。唐後為廣東參政,嘉靖《維揚志》有傳,稱唐署司篆,性廉介,吏無所容奸,恨欲撓之,以出納事陷唐,唐忿而病,拊膺曰:平生砥礪名節,顧乃蒙垢若此!遂不食死。粵人倫以訓為志墓,直書其冤。撰碑時為四川參議,乾、嘉《四川通志》,均作「左居」,傳寫誤也。左唐之文,與金鐘之文,雅俗迥異。 篆額之徐昂,亦當時名士,與唐同里同歲進士。正德二年三月,宦官劉瑾,召群臣跪金水橋南,宣示奸黨五十餘人,昂時為給事中,與主事王守仁,即五十人中之一,皆海內號稱忠直者也。昂銜稱前吏科給事中,正其罷官家居之時。嘉靖初恤錄舊臣,起昂為廣東參議,見康熙《揚州志》。十七姓無徐氏,昂蓋非一賜樂業人也。 書丹之高洘,原碑洘字,今尚明晰可辨。惟正德以前進士題名錄,並無高洘其人,只弘治乙丑有高淓。余恐刻本有訛,嘗親至國子監,證之《題名碑》,「高淓江都軍籍」數字,幸尚完全無缺。《明史·劉瑾傳》,有給事中高淓,頗致貶詞,謂其劾父高銓以媚瑾。然康熙《揚州志》,則又盛稱之,謂正德初瑾羅織大臣,逮銓下獄,淓伏闕請以身代,事得雪,仕至南京光祿寺少卿。以其時代爵里考之,則高洘之為高淓,斷然是一非二。顧淓、洘二字,形雖相近,然系書丹者姓名,無論自書非自書,何至混用,誠不可解。十七姓中有高氏,淮南又有一賜樂業族,然無以證高洘之為一賜樂業。若以為即高淓,則其父詮,曾按察河南,並升布政,淓當隨宦汴梁,飫聞一賜樂業之教也。 此碑與維揚人極有關係:撰者、書者、篆額者,均維揚人,請經及出資修寺者,亦有維揚人。維揚之有一賜樂業,幸得是碑為證。 嘉靖間汴人李濂著《汴京遺蹟志》,於舊跡之湮廢已久者,亦以空名志之,曰使後之好古君子可以考見也。是故土市子街之樓,凡十餘所,土市子街東南之黃建院,土市子南街東之廣慧院,土市子街東北之打瓦尼寺,均已毀,均著於錄。而在土市子街東南之一賜樂業寺,則獨不見著錄。是書著於嘉靖二十五年,去正德立碑之年,不過三十四年,不應不知有一賜樂業寺,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