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紀事本末 · 卷四十 宣宗南遷

衛紹王至甯元年秋九月甲辰,宣宗即位。諱珣,本名烏達布。顯宗庶長子,母曰昭華劉氏,大定三年癸未歲生。安封溫國公,進豐王。泰和中,賜名從嘉,徙封邢,改封升,所至著祥異。至是,衛王被弒,迎於彰德府,遂即位。改是年為貞祐元年。乙巳,諭尚書省,事皆即規畫,悉依世宗所行行之。詔群臣直言無隱。左諫議大夫張行信言崇節儉、廣聽納、明賞罰三事。尋請立守忠為皇太子。從之。 冬十月乙巳,詔應遷加官賞,諸色人與本朝一體。壬子,設京城鎮撫彈壓官。置招賢所。放宮女百三十人。 十二月丁酉朔,以平章圖克坦公弼為尚書右丞相,珠格高琪為平章政事。 宣宗貞祐二年春正月乙酉,徵處士王澮,不至。命有司複議本朝德運。 三月癸未,京師大括粟。 夏四月乙未朔,以胥鼎為尚書右丞。命布薩官貞等為諸路宣撫使,安集遺黎。時山東、河東、北諸郡失守、殘煅,惟真定、大名、清、沃、東平、徐、邳、海數城僅存而已。至是,以元允和議,京師解嚴,赦國內。庚戌,左丞相圖克坦鎰卒。尚書省奏幸南京,從之。 五月乙亥,帝決意南遷,太學生趙昉等上章極諭利害,皆慰諭之。詣原廟奉辭。戊寅,以南京留守布薩端嘗請臨幸,及行,先詔諭之。時端判南京,與統軍使長壽、按察使王質,三奏請南遷,參政耿端義力主之,意乃決。百官士庶皆力言不可,趙昉等四百人力爭,皆不聽。壬午,車駕遂發中都。丙戌,次定興。禁扈從蹂踐民田,並敕計直酬之。 六月甲午朔,以高汝礪為參加政事。戊午,次彰德府,曲赦其境內。庚申,南京行宮寶鎮閣災。壬戌,次宣封,黃龍見西北。 秋七月,至南京。 八月庚子,皇太子至自中都。明年,卒,於莊獻。 冬十月甲午,詔遣官市木波、西羌馬。陝西軍士戰死者,命結糧贍其家。 十一月丁卯,以布薩端為左丞相。 十二月戊戌,做好勸農詔。 三年春二月丁酉,詔諸色人遷官並視女直人,否則以違制論。乙卯,敕奏急事不拘假日。丁巳,日初出赤如血,欲沒復然。戊午,大風,隆德殿鴟尾壞。 三月壬戌,詔河北州縣官,令文武五品以上辟舉,不聽以它事差占,仍敕終任。詔各路訓練義兵,鄰境有警,責其救援。降人自拔歸國者,遷職。沿河州縣官罷軟不勝職者,汰去之。令百官各陳防邊利害,封章以聞。朕於宮中置局,命方正官數員採取施行。 夏四月癸卯,籍赴選監當官為軍。 秋七月丙寅,製品官納弓箭之令,丁憂、致仕者免。 八月甲辰,詔諸職官有才可大用者,尚書省具以聞。命近臣舉良將御名許古上恢復中都策。 冬十月己丑,平章穆延盡忠以罪下獄,誅。詔求承暉後,以其猶子永懷為器物直長。壬子,召衍聖公孔元措為太常博士,以山東多寇故也。 四年春正月癸酉,詔諡故皇太孫曰沖懷。己卯,立遂王宗禮為皇太子,改名守緒。詔控制樞密院事。庚辰,詔免逃戶租。 二月甲辰,命參政李革為修太廟使,禮部尚書張行信修社稷,並定太廟、祔享、親祀儀。未幾,禮成。 夏四月丁酉,太白晝見於奎。甲辰,扶風、郿縣有釭甘傷麥。 六月丙申,歲星晝見於奎,百有一日乃伏。壬子,以旱,命李革審決京師冤獄。 冬十月丙寅,詔京城具防城器械,多鑿坎井,築垣牆於隙地。使吏、禮、兵、工四部尚書董防城之役。 十一月壬午,河東行省胥鼎自將平陽精兵入兵,拜左丞。命樞府督軍應之。 興定元年春正月癸卯,議減庶官冗員。 二月壬戌,尚書省請罷諸州府學生方廩給,不許。 三月乙酉,遣官分道捕蝗,仍禁苛暴憂民。尋因單州雨雹傷稼,詔遣官勸諭農民改蒔秋田,官給其種。 夏四月丁未朔,以宋歲幣不至,遣將經略南邊。 五月丁亥,民苑汝濟上書陳利害。帝示宰臣曰:「卑賤小人猶能如此盡言,有可采者即行之。」右丞富察伊埒圖棄官,擅赴京師,降知河陽府事。山東帥府蒙古綱擅械轉運使李秉鈞,法當決,秉鈞反詈綱應論贖,詔兩釋之。 六月庚戌,詔捕治遼東受偽署官家屬,得按察使高禮妻子,戮子。甲寅,招撫使惟宏言彰德守臣擅徙民山砦避兵,帝曰:「難保之城,守之何益,徒傷我民爾。勿治。」乙丑,置南京流泉務。尋罷之,設提舉倉場使副。 冬十月丁未,以霖雨,詔寬農民輸稅之限。 十一月庚子,命蠲百姓逋賦免徵軍須錢。 十二月庚午,免逃戶復業者差賦。 是歲,左都監承裔襲破果爾余族諸番帳,屢破之,奏捷。河西嘉納克等族千餘戶來歸。 二年春正月乙亥,詔議振恤。 二月甲辰,免中京、嵩、汝等州逋租。定奴婢救主法。 夏四月乙巳,曲赦遼東等路。坊州宣撫副使赫舍哩阿敦,為左監軍格繃額誣其叛,殺之。阿敦議玥,格繃額釋不問阿里巴斯自潼關之敗,逃匿,遣子請罪,赦之。諭以自效。癸亥,遣重臣審理京師冤獄。 五月丙申,增隨朝官及諸承應人俸。 秋七月,大旱。遣官望祀岳鎮海瀆於北郊,祭九宮貴神於東郊。命楊雲翼等分道理冤獄。尋大雨。 九月丙戌,諭太子:「軍務當亟行者,先行後聞。」 冬十一月庚午,大赦。御登賢門,召致政舊臣,賜食,訪時政得失。 三年春正月丙子,稅民種地畝,議行均輸。敕和市邊城邊需,無至配民。免單丁民戶月輸軍需錢。 二月甲辰令軍中誅賞,四品以下聽決。 夏四月庚午,築京師裹城,命侯摯董役,高琪總之,遣近侍四人巡視。癸未,陝西黑風晝起,有聲如雷,地大震。 六月戊寅,曲赦河東南、北路。 秋七月庚子,曲赦陝西路。乙卯,曲赦山東西路。 八月丁丑,緩在京差徭。 冬十月乙丑,平涼府慶雲見,以圖來。百官表賀,告太廟,詔國內。癸未,裹城畢工,賜賚宰臣有差。建碑會朝門紀其功。是役,帝慮憂民,募人能致甓五十萬者遷一官,百萬仍升一等。平陽判官完顏阿拉及霍定和,發宋蔡京故居,得二百萬有奇,准格遷賞。 十一月丁巳,右丞相高琪以罪下獄。尋伏誅。 四年春正月壬子,晝晦,有頃,大雷電,雨以風。三月甲寅,木星犯鬼宿積屍氣。 夏五月甲午,擊鞠臨武殿。以暑,免常朝,四日一奏事。諭工部,暑月停工役。 六月甲戌,旱,敕有司閱獄,雜犯死罪以下悉釋之。 秋七月癸丑,遣參政李復亨等分道勸農。 十二月乙酉,鎮南節度使溫特赫思敬上書,言錢幣、稅賦二事。 五年春正月戊子,括南京諸州逋戶舊耕官田,給軍戶。辛丑,太白晝見於牛,二百三十有二日伏。 二月癸酉,以旱災,曲赦河南路。丙子,禁京城兵器。 三月己亥,省試經義進士,考官額外多放喬松等十餘人。帝以久旱,特允之。 夏六月戊寅,駙馬都尉布薩官貞坐謀反,並其三子皆伏誅。秋八年甲戌,除逋戶負租毋征見戶。 冬十月乙卯,太醫侯濟、張子英治皇孫疾,誤致死,不忍誅,杖除名。 十一月辛丑,蠲徐、邳、宿、泗及歸德、亳、壽、潁等州逋租。 閏十二月己丑,同知保靜節度使郭澍以征糧失期,誣殺平民,坐誅。 元光元年春正月壬子,遣官墾種京東、西、南三路水田。 夏四月辛巳,置大司農以下官,各路兼置行司。丁酉,更定辟舉縣令法。 六月戊寅朔,命造舟運陝西糧,由大慶關渡抵湖城。 秋七月乙亥,太白晝見經天,與日爭光。 八月己卯,彗星見西方。改元,大赦。 冬十月甲申,獵近郊,免百官迎送,勿令治道勞百姓。甲辰,以京兆官民避兵南山者多至百萬,遣官安撫之。 二年春正月戊午,鬻爵恩例有丁憂官得起復者,令罷之。 三月辛酉,命禁茶。 秋八月乙亥,火星入鬼宿中,掩積屍氣。丙戌,遣官分行蔡、息、陳、亳、唐、鄧、裕諸州。凡官吏有與民立砦避兵者,置砦長、副員,仍先遷一官。 冬十二月辛巳,免延安土民差稅。邳州民丁陣亡者,各贈官一階。歸德、徐、邳、宿、泗、永、亳、潁、壽等州,復業及新地民,免差稅二年。丁亥,帝不豫,太子率百官入問起居。庚寅,崩,壽六十一,號宣宗,葬德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