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紀事本末 · 卷五 太宗滅遼
〔遼主被俘後事、伊都附〕
太祖天輔七年秋九月丙辰,太宗即皇帝位,改元大會。本名烏奇邁改諱晟,世祖第四子,太祖同母弟。遼太康元年乙卯歲生。初為穆宗養子。收國元年七月為安班貝勒。太祖征伐常居守,天輔五年命貳國政,至是乃即位。
冬十月壬辰,詔以空名宣頭百道給西南、西北兩路都統宗翰,命以便宜從事。
十一月,羅索破朔州西山,擒其帥趙公直。貝勒斡魯別及博爾蘇破走伊實布達于歸化。己巳,徙遷、潤、來、隰四州之民於藩州。十二月甲午,以古倫貝勒杲為安班貝勒,宗幹為古倫貝勒。
二年春二月丙午,宗翰乞濟師,詔選精兵五千給之。詔有盜發遼諸陵者罪死。
閏三月已丑,烏庫哩、達魯特兩部來降。舍首襲約尼札古雅,走之,並破奚七岩而撫其民。
秋七月乙未,烏琿部及諸營叛,以齊貝勒昱等討平之。
八月丁巳,六部都統達蘭擊走札古雅,殺其隊將克爾叟等。又破降駱駝山、金源、興中諸軍。
冬十月甲子,約尼札古雅率眾來降。興中府降。戊辰,西南、西北兩路權都統斡魯言:「遼詳袞托卜嘉來降,言耶律達實自稱為王,置官屬,有戰馬萬匹。遼主從者不過四千戶,步騎萬餘,欲趨天德,駐伊都谷。」詔曰:「追襲遼主,必酌事宜。其討達實,則俟報下。」
十一月癸未,棟摩下宜州,拔杈枒山,殺節度使韓慶民。
三年春二月壬戌,羅索獲遼王於伊都谷。賜以鐵券。
夏四月壬寅朔,詔以遼主赴京師。
五月已丑,蕭巴錦獲遼玉寶來獻。
秋八月癸卯,斡魯以遼主至京師。甲辰,告於太廟。丙午,入見,降封海濱王。
冬十一月庚辰,以降封遼主詔天下。
四年春二月丁巳,海濱王家奴誣其主欲亡去,詔誅其首惡,余並釋之。
熙宗皇統元年春二月乙酉,改封海濱王延禧為豫王。
四年冬十月乙卯,遣使祭遼主陵。
海陵正隆六年秋七月已丑,殺亡遼耶律氏、宋趙氏子男凡百三十餘人。
世宗大定十七年春二月壬戌,詔遼豫王、宋天水郡王被害子孫各葬於廣甯、河南舊塋。尋詔其親屬未入本塋者,亦遷祔之。
遼末有耶律伊都者,宗室子。仕遼至金吾衛大軍,東路都統。太祖天輔元年與耶律瑪格軍於渾河北,尼楚赫、希尹拒之,不敢戰而遁。二年,龍化州人張應古、劉仲良來降,伊都復取之。太祖已取臨潢府,賜詔招諭。及班師,棟摩還至遼河,方渡,伊都來襲,完顏布達、烏塔等力戰,卻之,獲甲馬五百匹,完顏特庫死焉。
五年,伊都因遼主游畋荒政,倚任樞密德哷台及其子摩格,委以軍事。長子晉王賢,不得立為儲副,欲與伊共圖大計,弗果;遂率部族送款咸州,並求援接。召入見,賜坐,班同宰相。命以舊官領所部,徙其家屬於內地。自伊都來降,益知遼虛實,用為鄉導。
久之,耶律瑪展告其謀叛,都統杲言於帝,召問之,杖其黨道拉七十,余釋不同。
太宗天會三年,大舉南侵宋,伊都為元帥右都監,擊敗宋師於汾河北,擒其將郝仲連、張關索,統制馬忠,殺萬餘人。
宗翰復南下,伊都留西京。十年,謀反,為耶律努格所告,亡去。其黨燕京統軍蕭高六伏誅,蕭州節度使蕭特默自殺。邊部斬伊都及其諸子,函首來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