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 卷三十七

脫脫等 《金史》
◎百官二 ○殿前都點檢司 宣徽院 秘書監 國子監 太府監 少府監 軍器監 都水監 諫院 大理寺 弘文院 登聞鼓院 登聞檢院 記注院 集賢院 益政院武衛軍都指揮使司 衛尉司 戶禮兵刑工部所轄諸司 三路檢察及外路倉庫牧圉等職 殿前都點檢司。(天眷元年置。)掌親軍,總領左右衛將軍、符寶郎、宿直將軍、左右振肅,宮籍監、近侍等諸局署、鷹坊、頓舍官隸焉。 殿前都點檢,正三品。兼侍衛將軍都指揮使。掌行從宿衛,關防門禁,督攝隊仗,總判司事。殿前左副都點檢,從三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殿前右副都點檢,從三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掌宮掖及行從。殿前都點檢判官,從六品。(大定十二年設。)知事一員,從七品。 殿前左衛將軍,殿前右衛將軍,殿前左衛副將軍,殿前右衛副將軍。掌宮禁及行從宿衛警嚴,仍總領護衛。右衛同此。 符寶郎四員,掌御寶及金銀等牌。(舊名牌印祗候,大定二年改為符寶祗候,改牌印令史為符寶典書,四人。) 左右宿直將軍,從五品。掌總領親軍。凡宮城諸門衛禁。並行從宿衛之事,八員。(大定二十九年作十員,復作十一員。) 左右振肅,正七品。掌妃嬪出入總領護衛導從。(本妃嬪護衛之長,大定二年改今名。) 宮籍監。提點,正五品。監,從五品。副監,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內外監戶及地土錢帛小大差發。直長二員,正八品。掌同丞。 近侍局。提點,正五品。(泰和八年創設。)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侍從、承敕令、轉進奏帖。直長,正八品。(大定十八年增二員。奉御十六人,舊名入寢殿小底。奉職三十人,舊名不入寢殿小底,又名外帳小底,皆大定十二年更。) 器物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進御器械鞍轡諸物。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明昌三年省罷。)同監,從九品。(泰和四年設。) 尚廄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御馬調習牧養,以奉其事。(大定二十九年添副使一員,管小馬群。)直長一員,司馬牛群。掌廄都轄,正九品。(不限員。)副轄,從九品。(不限員數資考。) 尚輦局。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承奉輿輦等事。直長,正八品。(不限資考,大定十九年,除年六十以下人充。)典輿都轄,從九品。(不限資考。)收支都監,正九品。大定二十年設,掌給受之事。同監,泰和四年設。(大安二年省。)本把,四人。 鷹坊。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調養鷹鶻海東青之類。直長,正八品。(不限員。)管勾,從九品。(不限員數資考。) 武庫署。令,從六品。掌收貯諸路常課甲仗。(以曉軍器女直人充。)丞,從七品。直長二員,正八品。(大定二年省一員。) 武器署。提點,從五品。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祭祀、朝會、巡幸及公卿婚葬鹵簿儀仗旗鼓笛角之事。直長,正八品。(或二員。)頓舍官二員(《泰和令總格》作四員),正八品。直長。(見《士民須知》。《泰和令》無。) 右屬殿前都點檢司。 宣徽院 左宣徽使,正三品。右宣徽使,正三品。同知宣徽院事,正四品。同簽宣徽院事,正五品。宣徽判官,從六品。掌朝會、燕享,凡殿庭禮儀及監知御膳。(所隸弩手、傘子二百三十九人,控鶴二百人。) 拱衛直使司,威捷軍隸焉。舊名龍翔軍,正隆二年更為神衛軍,大定二年更名為拱衛司。都指揮使,從四品。(舊曰使。)副使指揮使,從五品。(舊曰副使。)掌總統本直,謹嚴儀衛。大定五年,詔以使為都指揮使,副使為副都指揮使。什將。長行。威捷軍。(承安二年,簽弩手千人。泰和四年,以之備邊事。)鈐轄,正六品。都轄,從九品。(不奏。) 客省。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接伴人使見辭之事。 引進司。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進外方人使貢獻禮物事。 閣門。(明昌五年,閣門官以次排轉除授。)東上閣門使二員,正五品。(明昌六年省一員,作從五品。西同。)副使二員,正六品。(明昌六年,省一員。西同。)簽事一員,從六品。掌簽判閣門事。(西同。明昌六年,以減副使置。)西上閣門使二員,正五品。副使二員,正六品。簽事一員,從六品。掌贊導殿庭禮儀。(西閣門余副貳同。)閣門祗候二十五人。(正大間三十二。)閣門通事舍人二員,從七品。掌通班贊唱、承奏勞問之事。承奉班都知,正七品。掌總率本班承奉之事。舊置判官,後罷。內承奉班押班,正七品。掌總率本班承奉之事。御院通進四員,從七品。掌諸進獻禮物及薦享編次位序。 尚衣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御用衣服、冠帶等事。都監,正九品。(舊設,後罷。)直長,正八品。同監,從九品。 儀鸞局。(泰和四年,或以少府監官兼,或兼少府監官。)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殿庭鋪設、帳幕、香燭等事。直長四員,正八品。(《泰和令》三員。)收支都監,正九品,二員,一員掌給受鋪陳諸物,一員掌萬寧宮收支庫。(大定七年置,明昌二年增一員。)同監二員,從九品。(司使二人,如內藏庫知書例。) 尚食局。(元光二年,參用近侍、奉御、奉職。)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總知御膳、進食先嘗、兼管從官食。直長一員,正八品。(不限資考。)都監三員,正九品。(不限資考。)生料庫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生料物色。收支庫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金銀裹諸色器皿。(以外路差除人內選充。) 尚藥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出職官內選除。)副使,從六品。掌進湯藥茶果。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果子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進御果子。(本局本把四人。) 太醫院。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判官,從八品,掌諸醫藥,總判院事。管勾,從九品。隨科至十人設一員,以術精者充。如不至十人並至十人置。(不限資考。)正奉上太醫(一百二十月升除),副奉上太醫(不算月日),長行太醫(不算月日),十科額五十人。 御藥院。提點,從五品。直長,正八品。掌進御湯藥。(明昌五年設,以親信內侍人充。)都監,正九品。(不限員,《泰和令》四員。)同監,從九品。(不常除,《泰和令》無。) 教坊。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判官,從八品。掌殿庭音樂,總判院事。諧音郎,從九品。(不限資考、員數。) 內藏庫。(大定二年,分為四庫。)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內府珍寶財物,率隨庫都監等供奉其事。直長一員。(承安三年增。) 頭面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本把七人,大定二年定出身,依不入寢殿小底例。) 段匹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本把十二人。)金銀庫都監,正九品。(本把八人。) 雜物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本把八人。每庫知書各二人。) 宮闈局。(舊名宮闈司,大定二年改為局,舊設令,丞,改為使、副。)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宮中合門之禁,率隨位都監、同監及內直各給其事。直長,正八品。內直一百七十人。(後作百七十九人。) 內侍局。令二員,從八品。(興定五年,升作從六品。)丞二員,從九品。(興定五年,升從七品。)掌正位合門之禁,率殿位都監、同監及御直各給其事。局長二員,從九品,興定五年升正八品。(御直、內直共六十四人。明昌元年,分宮闈局正位內直置,初隸宮闈局。)東門都監、同監。諸隨殿位承應都監,同監,掌各位承應及門禁管鑰。昭明殿都監、同監。(大定二十九年設,各一員。)承徽殿都監、同監。(麗妃位。)隆徽殿都監、同監。(本隆和殿,系皇后位。)鸞翔殿都監、同監。崇儀殿都監、同監。迎暉殿都監、同監。(七妃充容,泰和三年罷。)蕊珠殿都監、同監。瑞寧殿都監、同監。回春殿都監、同監。芸香殿都監、同監。瑞像殿都監、同監。(系佛殿。以上「殿」字下無「位」字。)凝福(改韶景)、溫芳二位都監、同監。瑤華、柔則二位都監、同監。(以上無「殿」字及「承應」字。)嘉福等殿位都監、同監。(四位。)廣仁殿都監、同監。睿思殿都監、同監。(以上有「承應」字。)滋福殿都監、同監。(本以隆慶改,無「位」字。)咨正殿都監、同監。邇英殿都監、同監。長慶院都監、同監。仙韶院都監、同監。貞和門都監、同監。(應系錢帛經此門出入。明昌四年添一員。)右昇平門都監、同監。長樂門都監、同監。瓊林苑都監、同監。(各二員。)廣樂園都監、同監。順儀位提控、都監、同監。(舊寶林位。)瑞華門(俗名金骨朵門)都監一員,同監三員。太師位提控、都監、同監。寶昌門都監、同監。會昌門都監、同監。東京孝寧宮都監、同監。崇妃位提控。(世宗夫人,興陵。)惠妃位提控、都監、同監。(裕陵。)溫妃位提控、都監、同監。(裕陵二位,明昌四年添。)報德寺提控、都監、同監。(世宗御容。光泰門街。)報恩寺提控、都監、同監。(世宗御容。清夷門街。明昌三年設,三。)孝嚴寺都監、同監。(在南京,安宣宗御容,改興國感誠寺。正大元年設,三。以下皆在南京。)福寧殿都監、同監。(三。)純和殿都監、同監。(三。)仁安殿都監、同監。(三。)真妃位都監、同監。(三。)麗妃位都監、同監。宣儀位都監、同監。莊獻妃位都監、同監。三廟都監、同監。(貞祐二年設。)西華門都監、同監。京後園都監、同監。 內侍寄祿官。(泰和二年設,初隸宮闈局,尋直隸宣徽院。)所以升用內侍局御直、內直有年勞者。中常侍。(正五品。)給事中。(從五品。)內殿通直。(正六品。先名內殿給使。)黃門郎。(從六品。)內謁者。(正七品。)內侍殿頭。(從七品。)內侍高品。(正八品。不限員。)內侍高班。(從八品。) 典衛司。(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寶林位各設。泰和五年閏八月,以崇妃薨罷。興定元年復設。世宗妃、才人、寶林位各設防衛軍導從人。)令,正七品。丞,從七品。直長。(見《士民湏知》。) 孝靖宮。(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以有監同、無總領者,故設。)令,從八品。丞,正九品。端妃位同監。(真妃徒單氏。)慧妃位同監。(麗妃徒單氏。)貞妃位同監。(柔妃唐括氏。)靚儀位同監。(昭儀夾谷氏。)才媛位同監。(修儀吾古論氏。) 懿安家。(貞祐三年,為莊獻太子設。)令,從八品。丞,正九品。 宮苑司。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宮庭修飭灑掃、啟閉門戶、鋪設氈席之事。直長,正八品一員。(《泰和令》二員。)都監、同監二員。(泰和元年設。泰和四年罷同監。) 尚醞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進御酒醴。直長,正八品。二員。 典客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後罷。(書表十八人。) 侍儀司。(舊名擎執局,大定元年改為侍儀局,大定五年升局為司。)令,從六品。(舊日局使。)掌侍奉朝儀,率捧案、擎執、奉輦各給其事。直長,正七品。(舊設局副,品從七。) 右屬宣徽院。 秘書監。著作局、筆硯局、書畫司、司天台隸焉。 監一員,從三品。少監一員,正五品。丞一員,正六品。秘書郎二員,正七品。(泰和元年定為二員。)通掌經籍圖書。校書郎一員,從七品。(承安五年二員。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員。)專掌校勘在監文籍。 著作局。著作郎一員,從六品。著作佐郎一員,正七品。掌修日曆。(皇統六年,著作局設著作郎、佐郎各二員,編修日曆,以學士院兼領之。) 筆硯局。直長二員,正八品,掌御用筆墨硯等事。泰和七年以女直應奉兼。(舊名筆硯令史,大定三年改為筆硯供奉,以避諱改為承奉。) 書畫局。直長一員,正八品。掌御用書畫紙札。都監,正九品。二員或一員。 司天台。提點,正五品。監,從五品。掌天文歷數、風雲氣色,密以奏聞。少監,從六品。判官,從八品。教授,舊設二員,正大初省一員。(系籍學生七十六人,漢人五十人,女直二十六人,試補長行。)司天管勾,從九品。(不限資考、員數,隨科十人設一員,以藝業尤精者充。)長行人五十人。(未授職事者,試補管勾。)天文科,女直、漢人各六人。算曆科,八人。三式科,四人。測驗科,八人。漏刻科,二十五人。(銅儀法物舊在法物庫,貞元二年始付本台。) 右屬秘書監。 國子監。國子學、太學隸焉。 祭酒,正四品。司業,正五品。掌學校。丞二員,從六品。明昌二年增一員,兼提控女直學。 國子學。博士二員,正七品。分掌教授生員、考藝業。(太學同。明昌二年添女直一員,泰和四年減,大安二年並罷。)助教二員,正八品。(女直、漢人各一員。)教授四員,正八品。分掌教誨諸生。(明昌二年,小學各添二員,承安五年一員不除。)國子校勘,從八品。掌校勘文字。國子書寫官,從八品。掌書寫實錄。 太學。博士四員,正七品。(大安二年減二員。)助教四員,正八品。(明昌二年不除一員,大安二年減一員。) 右屬國子監。 太府監。左右藏、支應所、太倉、酒坊、典給署、市買司隸焉。 監,正四品。少監,從五品。丞二員,從六品。掌出納邦國財用錢穀之事。 左藏庫。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興定三年增一員。)掌金銀珠玉、寶貨錢幣。(本把四人。) 右藏庫。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興定三年添一員。)掌錦帛絲綿毛褐、諸道常課諸色雜物。(本把四人。) 支應所。(又作支承所。)都監二員,正九品。掌宮中出入、御前支賜金銀幣帛。(大安三年省。) 太倉。使,從六品。掌九穀廩藏、出納之事。(預除人。)副使,從七品。 酒坊。(部除。)使,從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醞造御酒及支用諸色酒醴。 典給署。本鉤盾署,明昌三年更。令,從六品。舊曰鉤盾使。丞,從七品。舊曰鉤盾副使。掌宮中所用薪炭冰燭、並管官戶。直長一員,正八品。 市買司。天德二年更為市買局。使,從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買宮中所用果實生料諸物。 右屬太府監。 少府監。尚方、織染、文思、裁造、文繡等署隸焉。(泰和四年,選能幹官兼儀鸞局近上官。) 監,正四品。少監,從五品。丞二員,從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復置。)掌邦國百工營造之事。 尚方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造金銀器物、亭帳、車輿、床榻、簾席、鞍轡、傘扇及裝釘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專除人,令人兼。)直長,正八品。 圖畫署。(明昌七年,省入祗應司。)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圖畫縷金匠。直長,正八品。(明昌三年罷。) 裁造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造龍鳳車具、亭帳、鋪陳諸物,宮中隨位床榻、屏風、簾額、絛結等,及陵廟諸物並省台部內所用物。(《泰和令》有畫繪之事。)直長,從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針工婦人三十七人。) 文繡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繡造御用並妃嬪等服飾、及燭籠照道花卉。(貞祐二年,止設官一員。)直長,正八品。(繡工一人,都繡頭一人,副繡頭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內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織染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正八品。掌織紝、色染諸供御及宮中錦綺幣帛紗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應司。)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造內外局分印合,傘浮圖金銀等尚輦儀鸞局車具亭帳之物並三國生日等禮物,織染文繡兩署金線。直長,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屬少府監。 軍器監。承安二年設,泰和四年罷,復並甲坊、利器兩署為軍器署,置令、丞、直長,直隸兵部。至寧元年復為軍器監,軍器庫、利器署隸焉。(舊轄甲坊、利器兩署。) 監,從五品。少監,從六品。丞,從七品。掌修治邦國戎器之事。直長,正八品。(《泰和令》無,《總格》有。) 軍器庫。至寧元年隸大興府,貞祐三年來屬。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擬,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並在京所造常課橫添和買軍器。(大定五年設。) 甲坊署。泰和四年廢,舊置令、丞、直長。 利器署。本都作院,興定二年更今名。同隨朝來屬。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屬。直長,正八品。 右屬軍器監。 都水監:街道司隸焉。分治監,專規措黃、沁河、衛州置司。 監,正四品。掌川澤、津梁、舟楫、河渠之事。興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運事,作從五品,少監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少監,從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員,衛州分治。)丞二員,正七品。內一員外監分治。貞元元年置。掾,正八品。掌與丞同,外監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員,明昌三年並罷之,六年復置二員。)勾當官四員,準備分治監差委。(明昌五年以罷掾設二員,興定五年設四員。)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灑掃街道、修治溝渠。(舊南京街道司,隸都水外監,貞元二年罷歸京城所。) 都巡河官,從七品。掌巡視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監巡河官同此。其瀘溝、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橋使,通濟河節巡官兼建春官地分河道。諸都巡河官,掌提控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設,以合得縣令人年六十者選充。大定二年設滹沱河巡河官二員。)散巡河官。(於諸局及丞簿廉舉人,並見勾當人六十以下者充。) 黃汴都巡河官,下六處河陰、雄武、滎澤、原武、陽武、延津,各設散巡河官一員。 黃沁都巡河官,下四處懷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設黃沁散巡河官各一員。 衛南都巡河官,下四處崇福上、崇福下、衛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員。 滑浚都巡河官,下四處武城、白馬、書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員。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處東明、西佳、孟華、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員。 曹濟都巡河官,下四處定陶、濟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員。(凡二十五埽,埽兵萬二千人。) 諸埽物料場官,掌受給本場物料。分治監物料場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場官與當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橋官,兼譏察事。管勾一員,同管勾一員,掌橋船渡口譏察濟渡、給受本橋諸物等事,內譏察事隸留守司。余浮橋官同此。 右屬都水監。皇統三年四月,懷州置黃沁河堤大管勾司,未詳何年罷。正大二年,外監東置於歸德,西置於河陰。 諫院 左諫議大夫、右諫議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諫、右司諫,皆從四品。左補闕、右補闕,正七品。左拾遺、右拾遺,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評事,漢人通設六員,女直、契丹各四員。 卿,正四品。少卿,從五品。正,正六品。丞,從六品。掌審斷天下奏案、詳讞疑獄。司直四員,正七品。掌參議疑獄、披詳法狀。(舊有契丹司直一員,明昌二年罷。)評事三員,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二年省契丹評事二員,大安二年省漢人一員。)知法十一員,從八品。(女直司五員,漢人司六員。)掌檢斷刑名事。明法二員,從八品。興定二年置,同流外,四年罷之。 弘文院 知院,從五品。同知弘文院事,從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譯經史。 登聞鼓院 知登聞鼓院,從五品。同知登聞鼓院事,正六品。掌奏進告御史台、登聞檢院理斷不當事,承安二年以諫官兼。知法二員,從八品。(女直、漢人各一員。) 登聞檢院 知登聞檢院,從五品。同知登聞檢院,正六品。掌奏御進告尚書省、御史台理斷不當事。知法,從八品。(女直、漢人各一員。) 記注院。修起居注,掌記言、動。明昌元年,詔毋令諫官兼或以左右衛將軍兼。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領官兼,為定製。 集賢院。貞祐五年設。 知集賢院,從四品。(正大元年,授馬璘額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賢院,從五品。司議官,正八品。(不限員。)咨議官,正九品。(不限員。) 益政院。正大三年置於內庭,以學問該博、議論宏遠者數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備顧問,講《尚書》、《通鑑》、《貞觀政要》。名則經筵,實內相也。末帝出,遂罷。 武衛軍都指揮使司(隸尚書兵部。) 都指揮使,從三品。(大定二十九年,以武衛軍六十人,兵馬一員、副都二員其職低,故設使,品正四,承安三年升。)副都指揮使二員,從四品。副都一員,從四品。(初正五品,承安三年升。)判官一員。(承安三年設。)掌防衛都城、警捕盜賊。 鈐轄司。鈐轄十員,正六品。(初設二員。)都鈐轄四員,從七品。(興定三年權設,巡把兩宅。)都將二十員,從九品。(大定十六年立名。)掌管轄軍人、防衛警捕之事。(承安元年設萬人,內軍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衛二百人,隊正四百人。) 右屬武衛軍都指揮使司。 衛尉司(大安元年,擬隆慶宮人數定之。) 中衛尉,從三品,掌總中宮事務。副尉,從四品。左常侍,從五品。掌周護導從儀仗之事。右常侍,從五品。常侍官。護衛三十人(同東宮),奉引八十人(同控鶴),傘子四人(同控鶴),執旗二人(同儀鸞)。 給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內謁者兼司寶二員,從六品。(內直充。)奉閣一十人。(同東宮入殿小底。)閣直二十人。(同宮闈局內直。) 掖庭局。令,正九品。(內直充。),掌皇后宮事務。丞,從九品。(內直充。)宮令。(宮苑司、儀鸞局兼。)食官。(尚食局兼。)飲官。(尚醞署兼。)醫官。(尚藥局、太醫院兼。)主藏。(內藏、典給署兼。)主廩。(太倉兼。) 右屬衛尉司。 榷貨務。(在京諸稅系中運司,見錢皆權於本務收。)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掌發賣給隨路香茶鹽鈔引。 交鈔庫。使,(舊正八品,後升從七品,貞祐復。)掌諸路交鈔及檢勘錢鈔、換易收支之事。副使,從八品。掌書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貞祐二年作從九品。)都監,二員。(見《泰和令》。) 印造鈔引庫。(大安二年兼抄紙坊。)使,從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品。掌監視印造勘覆諸路交鈔、鹽引,兼提控抄造鈔引紙。(承安四年,罷四小庫,並罷庫判四員。至寧元年設二員,貞祐二年作從九品。) 抄紙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鈔引庫兼。貞祐二年復置,仍設小都監二員。)使,從八品。(貞祐二年同隨朝。)副使,正九品。判,從九品。 交鈔庫物料場。(至寧元年置。)場官。(舊正八品,後作正九品。)掌收支交鈔物料。 隨處交鈔庫抄紙坊。使,從八品。(貞祐二年,設於上京、西京、北京、東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間、平陽、太原、京兆、平涼、廣寧等府,瑞、蔚、平、清、通、順、薊等州,貞祐三年罷之。) 平準務。(元光二年五月設,十月罷。)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勾當官六員。 右自榷貨務以下,皆屬尚書戶部。 惠民司。令,從六品。掌修合發賣湯藥。(舊又設丞一員。大定三年,有司言:「惠民歲入息錢不償官吏俸。」上曰:「設此本欲濟民,官非人,怠於監視藥物,財費何足計哉!可減員而已。」)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 右屬尚書禮部。 四方館。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提控諸路驛舍驛馬並陳設器皿等事。 法物庫。(元兼管大樂,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掌鹵簿儀仗車輅法服等事。直長,正八品。(泰和三年省。) 承發司。管勾,從七品。同管勾,從八品。掌受發省部及外路文字。 右屬尚書兵部。 萬寧宮提舉司。(舊大寧宮,更名壽安宮,又更今名。)提舉,從六品。同提舉,從七品。掌守護宮城殿位。(本把五人。) 慶寧宮提舉司。提舉,正七品。兼龍門縣令。同提舉,正八品。兼儀鸞監。 右屬尚書刑部。 修內司。(大定七年設。)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宮中營造事。(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監長官提控。)直長二員,正八品。部役官四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 都城所。提舉,從六品。同提舉,從七品。掌修完廟社及城隍門鑰、百司公廨、系官舍屋並栽植樹木工役等事。左右廂官各二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及埏埴等事。 祗應司。提點,從五品。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給宮中諸色工作。直長,正八品。收支庫都監、同監。(泰和元年置。) 甄官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正八品。掌劖石及埏埴之事。 上林署。提點,從五品。(泰和八年創,大安二年省。)令,從六品。掌諸苑園池沼、種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丞,從七品。(大定七年,增一員,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復省一員。)直長二員,正八品。花木局都監、同監。舊設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罷,復以諸司人內置都監、同監二員。貞祐三年罷都、同監、以同樂園管勾兼。熙春園都監、同監三員。(泰和四年置,貞祐三年省。)同樂園管勾二員,每年額辦課程,隸南運司。宣宗南遷,罷課,改為隨朝職,正八品。 右皆屬尚書工部。 京東西南三路檢察司。(興定四年置。)使,從六品。副使,正七品。掌檢察支散軍糧,驗軍戶實給,均軍戶差役,勸農種,毋犯私殺馬牛、私鹽酒麴。 南京豐衍東西庫。(隸運司,貞祐二年同隨朝。)使,正八品。副使,從八品。判二員,正九品。監支、納各一員,正八品。 提舉南京榷貨司。(貞祐四年置。)提舉,從五品。同提舉,從六品。勾當官三員,正九品。 提舉倉場司。(貞祐五年置,先吏部辟舉,從省擬。)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出納公平及毋致虧敗。監支納官,八品,十六員。(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女直、漢人各一。廣盈倉、豐盈倉、永豐倉、廣儲倉、富國倉、廣衍倉、三登倉、常盈倉、西一場、西二場、西三場、東一場、東二場、南一場、北一場、北二場。通濟倉與在京倉,置監支納使副各一員。豐備倉、豐贍倉、廣濟倉、潼關倉,興定五年創置潼關倉監支納一員,兼樞密院彈壓。陳州倉四員。洧川倉二員。) 八作左右院。設官同上,掌收軍須、軍器。

譯文

九月初一,詔令削減親衛軍。十五日,起用上黨公張開及臨淄郡王王義深、廣平郡王范成進為元帥。閏九月初四,派張開、溫撒辛、劉益、高顯率步兵保護陳留、通許糧道。十二日,有箭射到宮中,上面捆的信上寫出奸臣姓名,兩天後又得到箭信。 十一月初一,賜貧民粥吃。平章政事侯摯退休。十二月初九,哀宗皇帝下詔議論親自出征之事。初十,在大慶殿再論其事,哀宗皇帝準備用官奴、高顯、劉益為元帥,沒被通過。十二日,哀宗皇帝御駕端門,把府庫及兩府器皿宮人衣物賜給將士。二十五日,哀宗皇帝動身前往南京,與太后、皇后、諸妃告別,很悲慟。二十六日,哀宗皇帝到了開陽門外,詔諭戍兵說:「社稷宗廟在此,你們是壯士,若使它們完好無損,將來功勞不在戰士之下。」聽得人人都流淚。當日,鞏昌元帥完顏忽斜虎從金昌到達,對哀宗皇帝說京西三百里沒有水井爐灶,不可前往。於是決定向東走,用尚書右丞跟隨,晚上臨時住在了陳留。二十七日,臨時住在鮧縣。二十八日,臨時住在黃城。丞相完顏賽不的兒子完顏按春有罪被殺。二十九日,臨時住在黃陵岡。三十日,諸將請求到河朔,哀宗皇帝同意了。 天興二年(1233)正月初一,渡黃河,北風大作,後續軍隊不能渡。初二,元朝兵追到南岸,元帥完顏豬兒、賀都喜戰死,建威都尉完顏兀論出投降。初五,哀宗皇帝在黃河北岸哭祭戰死將士,都贈以官職,殺完顏兀論出的二弟以殉祭。初六,哀宗皇帝臨時住在漚麻岡,平章政事白撒、元帥和速嘉兀底不相繼而到。初七,白撒率兵攻打衛州未克。十一日,聽說元朝軍從河南渡黃河,到衛州西南,於是金退兵。十五日,哀宗皇帝跑到歸德。十七日,司農大卿蒲察世達、元帥完顏忽土出歸德西門奉迎哀宗皇帝到歸德。十八日,派使臣召來白撒,歷數其罪狀,投進監獄,沒收家財賞給將士,且說:「你們應該竭忠盡力,不要像他一樣誤了國。」每人給金一兩。二十九日,元朝將領碎不礙進兵汴京。三十日,禁止民間嫁娶,收集京城財物。 二月初一,魚山張王獻殺死元帥完顏忽土,行省忽斜虎親自率兵討伐,適逢從宜嚴祿殺了張王獻,他返回了。收集城中糧食。 三月二十四日,官奴率忠孝軍叛亂,攻擊殺了馬用,進而殺了尚書左丞李蹊、參知政事石盞女魯飀、點檢徒單長樂,從官右丞以下三百多人。哀宗皇帝赦免了官奴,公布石盞女魯飀的罪狀,任官奴為樞密副使、權參知政事,左右司郎中張天綱為戶部侍郎、權參知政事。二十七日,官奴被授予參知政事,兼左副元帥。官奴把哀宗皇帝安居在照碧堂,禁止近臣上奏回答皇帝。哀宗悲泣說「:自古以來沒有不滅亡的國家,也沒有不死的君主,只恨朕不知道用人,致使被此奴所囚。」於是同內局令宋皀等人商議殺官奴。 六月初六,官奴及其黨羽阿里合、白進都被殺。哀宗皇帝御駕雙門,赦免忠孝軍,以安軍心防止叛亂。於是決定遷往蔡州,詔令蔡、息、陳、潁各地帶兵來迎接。初九,中京被攻破。十八日,哀宗皇帝從歸德出發,留下元帥王璧守歸德。十九日,哀宗臨時駐紮亳州。二十六日,哀宗皇帝進入蔡州。 八月初一,任秦州元帥粘哥完展權參知政事,在陝西行省事。用蠟書告訴他,九月中旬帶兵在饒豐關與皇帝會合,欲出其不意攻打宋朝,以奪取興元。初二,元朝使者王楫告諭宋朝回國,宋朝派軍護送,哀宗皇帝聽說此事很害怕。初五,哀宗皇帝在見山亭閱兵。本月中,任蔡州都軍退休內族阿虎帶為同僉大睦親府事,出使宋朝借糧,阿虎帶向哀宗皇帝辭行,哀宗告諭他說:「宋朝人負朕很深了。朕自即位以來,戒令邊將不要侵犯南面邊疆。邊將有請求征討的人,我都斥責了他們。先前得到宋朝一州,隨即還給了他。近日淮陰來歸降我們,他們多拿金幣來贖,朕不愛財,把全城給了他們,且秋毫無犯。清口之戰生擒幾千人,都給他們錢糧遣回了他們。現在宋朝乘我們疲憊,占據我壽州,誘騙我鄧州,又攻唐州,他們的謀略很短淺啊。元朝滅了四十個國家,下一個是西夏,西夏滅亡後就是我們,我們滅亡了就是宋朝。唇亡齒寒,自然的規律。如果宋朝與我聯合,這是為我也是為他們,你曉之此理。」到宋朝,宋朝不答應。 九月初七,魯山元帥元志率軍來援,賜給他大信牌,升為總帥。初九,因為是重陽節,群臣陪同哀宗皇帝在節度使廳拜天,哀宗皇帝告訴他們說:「國家自開創,養你們已有一百多年了。你們或以先世立功,或以勞效起身,披堅執銳,好多年了。現在正當厄運,與朕同患,可謂忠誠啊。近聞元朝兵將到,正是你們的立功報國之時,縱然為王事而死,也不失為忠孝之鬼。以前你們立功,常擔心不為朝廷所知,今天臨戰,朕親自觀看,你們勉勵吧。」因此賜給卮酒。酒未喝完,哨兵來報,敵兵幾百人突然到了城下。將士踴躍請戰,哀宗皇帝批准了。初十,元朝軍築長壘圍蔡城。十八日,收集蔡城的糧食。二十日,禁止公私釀酒。 十月初十,用繩子把饑民和老弱病殘的人系下城。十三日,給饑民船隻,聽任他們采割城壕的菱草吃。二十日,哀宗皇帝在子城檢閱射箭,射中的人賞給麥不等。二十五日,殿前左副都點檢溫敦昌孫戰死。 十一月初一,宋朝派大將江海、孟珙率兵萬人,獻糧三十萬石助元朝兵攻打蔡州。 十二月初四,把所有的民丁都召來防守,召集強壯的婦人假扮男人,運大石頭。哀宗皇帝親自出去撫慰軍隊。初七,元朝兵決開練江,宋朝兵決開柴潭,水都進到汝水。初九,元朝軍攻破外城,宿州副總帥高剌哥戰死。十九日,元朝兵摧毀西城,哀宗皇帝對侍臣說:「我做金紫光祿大夫十年,做太子十年,做皇帝十年,自知沒有大過錯,死而無怨。所怨的是祖宗江山傳了百年,到我卻斷絕了,與自古荒淫暴亂之君一樣同為亡國,獨此介意。」又說:「自古沒有不亡的國家,亡國之君往往被人囚系,或被俘虜,或在階庭被辱,或被閉在空谷中。朕不至於此。你們看著,朕志已決。」都尉王愛實戰死。炮兵總帥王銳殺死元帥夾谷當哥,率三十人投降元朝。二十日,拿御用器皿賞給戰士。二十四日,哀宗皇帝穿便衣率兵夜裡出東城逃走,到柵旁沒能突圍出去,且戰且回。二十五日,殺馬廄中五十匹馬、官馬一百匹犒賞將士。 天興三年(1234)正月初三,冊封柴潭神為護國靈應王。初五,用近侍分別守四城。初九夜,哀宗皇帝召集百官,傳位給東面元帥承麟,承麟堅辭不受。哀宗詔說:「朕傳位給你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朕身體肥胖,不便騎馬奔跑。你平日敏捷有將略,萬一倖免一死,皇帝後代不絕,這是朕的志向。」初十,承麟即皇帝位。百官祝賀,禮畢匆忙出擊禦敵,而南面已插上了宋朝旗幟。一會兒,四面呼聲震天地。南面守軍棄門,宋大軍湧入城中,與城中守軍展開巷戰,城中守軍不能抵抗。哀宗在幽蘭軒自縊而死。末帝承麟退保子城,聽說哀宗死了,率群臣進去大哭,諡號「哀宗」。哭奠未完,城池崩潰,放火燒城,奉御絳山在汝水上收哀宗屍體及隨葬物。末帝承麟被亂兵所害,金朝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