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心典 · 卷下
黃癉病脈證並治第十五
寸口脈浮而緩。浮則為風。緩則為痹。痹非中風。四肢苦煩。脾色必黃。瘀熱以行。
脈浮為風。脈緩為濕。云為痹者。風與濕合而痹也。然非風痹疼痛之謂。故又曰痹非中風。所以然者。風得濕而變熱。濕應脾而內行。是以四肢不疼而苦煩。脾臟瘀熱而色黃。脾者四運之軸也。脾以其所瘀之熱。轉輸流布。而肢體面目盡黃矣。故曰瘀熱以行。
趺陽脈緊而數。數則為熱。熱則消谷。緊則為寒。食即為滿。尺脈浮為傷腎。趺陽脈緊為傷脾。
風寒相搏。食谷即眩。谷氣不消。胃中苦濁。濁氣下流。小便不通。陰被其寒。熱流膀胱。身體盡黃。
名曰谷癉。
趺陽脈數為熱者。其熱在胃。故消谷。脈緊為寒者。其寒在脾。故滿。滿者必生濕。胃熱而脾濕。
亦黃病之原也。尺脈浮為傷腎者。風傷腎也。趺陽脈緊為傷脾者。寒傷脾也。腎得風而生熱。脾得寒而生濕。又黃病之原也。濕熱相合。其氣必歸脾胃。脾胃者。倉廩之官也。谷入而助其熱則眩。谷不消而氣以瘀。則胃中苦濁。濁氣當出下竅。若小便通。則濁隨溺去。今不通。則濁雖下流而不外出。
於是陰受其濕。陽受其熱。轉相流被而身體盡黃矣。曰谷癉者。病雖始於風寒。而實成於谷氣耳。
額上黑。微汗出。手足中熱。薄暮即發。膀胱急。小便自利。名曰女勞癉。腹如水狀。不治。
腎勞而熱。黑色上出。猶脾病而黃外見也。額於部為庭。靈樞雲。庭者顏也。又雲。腎病者。
顴與顏黑。微汗出者。腎熱上行。而氣通於心也。手足心熱。薄暮即發者。病在里在陰也。膀胱急者。
腎熱所逼也。小便自利。病不在腑也。此得之房勞過度。熱從腎出。故名曰女勞癉。若腹如水狀。則不特陰傷。陽亦傷矣。故曰不治。
心中懊 而熱。不能食。時欲吐。名曰酒癉。
懊 。鬱悶不寧之意。熱內蓄則不能食。熱上沖則時欲吐。酒氣薰心而味歸脾胃也。此得之飲酒過多所致。故名酒癉。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發煩頭眩。小便必難。此欲作谷癉。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脈遲胃弱。則谷化不速。谷化不速。則谷氣鬱而生熱。而非胃有實熱。故雖下之而腹滿不去。傷寒里實。脈遲者尚未可攻。況非里實者耶。
夫病酒黃癉。必小便不利。其候心中熱。足下熱。是其證也。酒黃癉者。或無熱。靜言了了。腹滿欲吐。鼻燥。其脈浮者先吐之。沉弦者先下之。酒癉心中熱。欲吐者吐之愈。
酒之濕熱。積於中而不下出。則為酒癉。積於中則心中熱。注於下則足下熱也。酒黃癉者。心中必熱。或亦有不熱。靜言了了者。則其熱不聚於心中。而或從下積為腹滿。或從上沖為欲吐鼻燥也。
腹滿者可下之。欲吐者可因其勢而越之。既腹滿且欲吐。則可下亦可吐。然必審其脈浮者。則邪近上。
宜先吐。脈沉弦者。則邪近下。宜先下也。
酒癉下之。久久為黑癉。目青面黑。心中如啖蒜狀。大便正黑。皮膚爪之不仁。其脈浮弱。雖黑微黃。故知之。
酒癉雖有可下之例。然必審其腹滿脈沉弦者而後下之。不然。濕熱乘虛陷入血中。則變為黑癉。目青面黑。皮膚不仁。皆血變而瘀之徵也。然雖曰黑癉。而其原則仍是酒家。故心中熱氣熏灼。如啖蒜狀。一如懊 之無奈也。且其脈當浮弱。其色雖黑當微黃。必不如女勞癉之色純黑而脈必沉也。
師曰。病黃癉。發熱煩渴。胸滿口燥者。以病發時火劫其汗。兩熱所得。然黃家所得。從濕得之。
一身盡發熱而黃。肚熱。熱在里。當下之。
煩滿燥渴。病發於熱。而復以火劫之。以熱遇熱。相得不解。則發黃癉。然非內兼濕邪。則熱與熱相攻。而反相散矣。何癉病之有哉。故曰黃家所得。從濕得之。明其病之不獨因於熱也。而治此病者。必先審其在表在里。而施或汗或下之法。若一身盡熱而腹熱尤甚。則其熱為在里。里不可從表散。
故曰當下。
脈沉。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皆發黃。腹滿。舌痿黃。躁不得睡。屬黃家。
脈沉者。熱難外泄。小便不利者。熱不下出。而渴飲之水。與熱相得。適足以蒸郁成黃而已。脾之脈。連舌本。散舌下。腹滿舌痿。脾不行矣。脾不行者有濕。躁不得睡者有熱。熱濕相搏。則黃癉之候也。
黃癉之病。當以十八日為期。治之十日以上瘥。反劇為難治。
土無定位。寄王於四季之末各十八日。黃者土氣也。內傷於脾。故即以土王之數。為黃病之期。
蓋謂十八日脾氣至而虛者當復。即實者亦當通也。治之十日以上瘥者。邪淺而正勝之則易治。否則邪反勝正而增劇。所謂病勝髒者也。故難治。
癉而渴者。其癉難治。癉而不渴者。其癉可治。發於陰部。其人必嘔。陽部。其人振寒而發熱也。
癉而渴。則熱方熾而濕且日增。故難治。不渴。則熱已減而濕亦自消。故可治。陰部者。里之臟腑。關於氣。故嘔。陽部者。表之軀殼。屬於形。故振寒而發熱。此陰陽內外淺深微甚之辨也。
谷癉之病。寒熱不食。食即頭眩。心胸不安。久久發黃為谷癉。茵陳蒿湯主之。
谷癉為陽明濕熱瘀郁之證。陽明既郁。營衛之源。壅而不利。則作寒熱。健運之機。窒而不用。
則為不食。食入則適以助濕熱而增逆滿。為頭眩心胸不安而已。茵陳、梔子、大黃。苦寒通泄。使濕熱從小便出也。
茵陳蒿湯方茵陳蒿(六兩) 梔子(十四枚) 大黃(二兩)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陳。減六升。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小盒飯利。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
黃家日晡所發熱而反惡寒。此為女勞得之。膀胱急。少腹滿。身盡黃。額上黑。足下熱。因作黑癉。
其腹脹如水狀。大便必黑。時溏。此女勞之病。非水病也。腹滿者難治。硝石礬石散主之。
黃家日晡所本當發熱。乃不發熱而反惡寒者。此為女勞腎熱所致。與酒癉、谷癉不同。酒癉、谷癉熱在胃。女勞癉熱在腎。胃淺而腎深。熱深則外反惡寒也。膀胱急。額上黑。足下熱。大便黑。皆腎熱之徵。雖少腹滿脹。有如水狀。而實為腎熱而氣內蓄。非脾濕而水不行也。惟是證兼腹滿。則陽氣並傷。
而其治為難耳。硝石咸寒除熱。礬石除痼熱在骨髓。骨與腎合。用以清腎熱也。大麥粥和服。恐傷胃也。
硝石礬石散方硝石(熬黃) 礬石(燒等分)
上二味為散。大麥粥汁和服方寸匕。日三服。病隨大小便去。小便正黃。大便正黑。是其候也。
酒癉心中懊 。或熱痛。梔子大黃湯主之。
酒家熱積而成實。為心中懊 。或心中熱痛。梔子、淡豉徹熱於上。枳實、大黃除實於中。亦上下分消之法也。
梔子大黃湯方梔子(十四枚) 大黃(二兩) 枳實(五枚) 豉(一升)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
諸病黃家。但利其小便。假令脈浮。當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黃 湯主之。
小便利。則濕熱除而黃自已。故利小便為黃家通法。然脈浮則邪近在表。宜從汗解。亦脈浮者先吐之之意。但本無外風而欲出汗。則桂枝發散之中。必兼黃 固衛。斯病去而表不傷。抑亦助正氣以逐邪氣也。
桂枝加黃 湯方(見水氣)
諸黃。豬膏發煎主之。
此治黃癉不濕而燥者之法。按傷寒類要雲。男子女人黃癉。飲食不消。胃脹。熱生黃衣。在胃中有燥屎使然。豬膏煎服則愈。蓋濕熱經久。變為堅燥。譬如HT 曲熱久則濕去而干也。本草豬脂利血脈。
解風熱。亂髮消瘀。開關格。利水道。故曰病從小便出。
豬膏發煎方豬膏(半斤) 亂髮(如雞子大三枚)
上二味。和膏中煎之。發消藥成。分再服。病從小便出。千金雲。太醫校尉史脫家婢黃病。服此。
胃中燥糞下。便瘥。神驗。
黃癉病。茵陳五苓散主之。
此正治濕熱成癉者之法。茵陳散結熱。五苓利水去濕也。
茵陳五苓散方茵陳(十分末) 五苓散(五分)
上二味和。先食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黃癉腹滿。小便不利而赤。自汗出。此為表和里實。當下之。宜大黃硝石湯。
腹滿小便不利而赤為里實。自汗出為表和。大黃硝石。亦下熱去實之法。視梔子大黃及茵陳蒿湯較猛也。
大黃硝石湯方大黃 黃柏 硝石(各四兩) 梔子(十五枚)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內硝更煮。取一升。頓服。
黃癉病小便色不變。欲自利。腹滿而喘。不可除熱。熱除必噦。噦者小半夏湯主之。
便清自利。內無熱征。則腹滿非里實。喘非氣盛矣。雖有癉熱。亦不可以寒藥攻之。熱氣雖除。
陽氣則傷。必發為噦。噦、呃逆也。魏氏謂胃陽為寒藥所墜。欲升而不能者是也。小半夏溫胃止噦。
噦止然後溫理中髒。使氣盛而行健。則喘滿除。黃病去。非小半夏能治癉也。
小半夏湯方(見痰飲)
諸黃。腹痛而嘔者。宜柴胡湯。
腹痛而嘔。病在少陽。脾胃病者。木邪易張也。故以小柴胡散邪氣。止痛嘔。亦非小柴胡能治諸黃也。
柴胡湯方(即小柴胡湯見嘔吐)
男子黃。小便自利。當與虛勞小建中湯。
小便利者。不能發黃。以熱從小便去也。今小便利而黃不去。知非熱病。乃土虛而色外見。宜補中而不可除熱者也。夫黃癉之病。濕熱所郁也。故在表者汗而發之。在里者攻而去之。此大法也。乃亦有不濕而燥者。則變清利為潤導。如豬膏發煎之治也。不熱而寒。不實而虛者。則變攻為補。變寒為溫。如小建中之法也。其有兼證錯出者。則先治兼證而後治本證。如小半夏及小柴胡之治也。仲景論黃癉一證。而於正變虛實之法。詳盡如此。其心可謂盡矣。
附方瓜蒂散 治諸黃。(方見 )
按刪繁方雲。服訖。吐出黃汁。亦治脈浮欲吐者之法也。
千金麻黃醇酒湯 治黃癉。
麻黃(三兩)
上一味。以美酒五升。煮取二升半。頓服盡。冬月用酒。春月用水煮之。
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治第十六
寸口脈動而弱。動即為驚。弱則為悸。
驚則氣亂。故脈動。悸屬里虛。故脈弱。動即為驚者。因驚而脈動。病從外得。弱則為悸者。因弱而為悸。病自內生。其動而且弱者。則內已虛。而外復干之也。
師曰。尺脈浮。目睛暈黃。衄未止。暈黃去。目睛慧了。知衄今止。
尺脈浮。知腎有游火。目睛暈黃。知肝有蓄熱。衄病得此。則未欲止。蓋血為陰類。為腎肝之火熱所逼而不守也。若暈黃去。目睛且慧了。知不獨肝熱除。腎熱亦除矣。故其衄今當止。
又曰。從春至夏衄者太陽。從秋至冬衄者陽明。
血從陰經並沖任而出者則為吐。從陽經並督脈而出者則為衄。故衄病皆在陽經。但春夏陽氣浮。則屬太陽。秋冬陽氣伏。則屬陽明為異耳。所以然者。就陰陽言。則陽主外。陰主內。就三陽言。則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之脈不入鼻額。故不主衄也。
或問衄皆在陽是已。然所謂尺脈浮。目睛暈黃者。非陰中事乎。曰前所謂尺脈浮。目睛暈黃者。
言火自陰中出。非言衄自陰中來也。此所謂太陽、陽明者。言衄所從出之路也。誰謂病之在陽者。不即為陰之所迫而然耶。
衄家不可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 。不得眠。
血與汗皆陰也。衄家復汗。則陰重傷矣。脈者血之府。額上陷者。額上兩旁之動脈。因血脫於上而陷下不起也。脈緊急者。寸口之脈。血不榮而失其柔。如木無液而枝乃勁也。直視不 不眠者。陰氣亡則陽獨勝也。經雲。奪血者無汗。此之謂夫。
病患面無色。無寒熱。脈沉弦者衄。脈浮弱。手按之絕者下血。煩咳者必吐血。
面無色。血脫者色白不澤也。無寒熱。病非外感也。衄因外感者。其脈必浮大。陽氣重也。衄因內傷者。其脈當沉弦。陰氣厲也。雖與前尺脈浮不同。其為陰之不靖則一也。若脈浮弱。按之絕者。
血下過多。而陰脈不充也。煩咳者。血從上溢。而心肺焦燥也。此皆病成而後見之診也。
夫吐血。咳逆上氣。其脈數而有熱。不得臥者死。
脈數身熱。陽獨勝也。吐血咳逆上氣不得臥。陰之爍也。以既爍之陰。而從獨勝之陽。有不盡不已之勢。故死。
夫酒客咳者。必致吐血。此因極飲過度所致也。
酒之熱毒。積於胃而熏於肺則咳。久之肺絡熱傷。其血必隨咳而吐出。雲此因極飲過度所致者。
言當治其酒熱。不當治其血也。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
此條已見虛勞病中。仲景復舉之者。蓋謂亡血之證。有從虛寒得之者耳。
亡血不可發其表。汗出即寒慄而振。
亡血者亡其陰也。更發其表。則陽亦傷矣。陽傷者外不固。故寒慄。陰亡者內不守。故振振動搖。
前衄血復汗。為竭其陰。此則並亡其陽。皆所謂粗工嘻嘻者也。
病患胸滿唇痿。舌青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無寒熱。脈微大來遲。腹不滿。其人言我滿。為有瘀血。病者如有熱狀。煩滿。口乾燥而渴。其脈反無熱。此為陰伏。是瘀血也。當下之。
此二條。辨瘀血之見證。胸滿者。血瘀而氣為之不利也。唇痿舌青。血不榮也。口燥欲漱水者。
血結則氣燥也。無寒熱。病不由表也。脈微大來遲。血積經隧。則脈澀不利也。腹不滿。其人言我滿。
外無形而內實有滯。知其血積在陰。而非氣壅在陽也。故曰為有瘀血。
如有熱狀。即下所謂煩滿口乾燥而渴也。脈無熱。不數大也。有熱證而無熱脈。知為血瘀不流。
不能充澤所致。故曰此為陰伏。陰伏者。陰邪結而伏於內也。故曰當下。
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
此但舉火邪二字。而不詳其證。按傷寒論雲。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又曰。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圊血。名為火邪。仲景此條。殆為驚悸下血備其證歟。桂枝湯去芍藥之酸。加蜀漆之辛。蓋欲使火氣與風邪一時並散。而無少有留滯。
所謂從外來者。驅而出之於外也。龍骨、牡蠣。則收斂其浮越之神與氣爾。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方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龍骨(四兩) 牡蠣(五兩熬)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蜀漆(三兩洗去腥)
上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
此治飲氣抑其陽氣者之法。半夏蠲飲氣。麻黃髮陽氣。妙在作丸與服。緩以圖之。則麻黃之辛甘。
不能發越津氣。而但升引陽氣。即半夏之苦辛。亦不特蠲除飲氣。而並和養中氣。非仲景神明善變者。
其孰能與於此哉。
半夏麻黃丸方半夏 麻黃(各等分)
上二味末之。煉蜜和丸小豆大。飲服三丸。日三服。
吐血不止者。柏葉湯主之。
按、仁齋直指雲。血遇熱則宣行。故止血多用涼藥。然亦有氣虛挾寒。陰陽不相為守。營氣虛散。
血亦錯行者。此乾薑、艾葉之所以用也。而血既上溢。其浮盛之勢。又非溫藥所能御者。故以柏葉抑之使降。馬通引之使下。則妄行之血順而能下。下而能守矣。
柏葉湯方柏葉 乾薑(各三兩) 艾(三把)
上三味。以水五升。取馬通汁一升。合煮取一升。分溫再服。千金加阿膠三兩。亦佳。
下血、先便後血。此遠血也。黃土湯主之。
下血先便後血者。由脾虛氣寒。失其統御之權。而血為之不守也。脾去肛門遠。故曰遠血。黃土溫燥入脾。合白朮、附子。以復健行之氣。阿膠、生地黃、甘草。以益脫竭之血。而又慮辛溫之品。
轉為血病之厲。故又以黃芩之苦寒。防其太過。所謂有制之師也。
黃土湯方甘草 乾地黃 白朮 附子 阿膠 黃芩(各三兩) 灶中黃土(半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溫二服。
下血、先血後便。此近血也。赤豆當歸散主之。(方見狐惑)
下血先血後便者。由大腸傷於濕熱。而血滲於下也。大腸與肛門近。故曰近血。赤小豆能行水濕。
解熱毒。當歸引血歸經。且舉血中陷下之氣也。
心氣不足。吐血衄血。瀉心湯主之。
心氣不足者。心中之陰氣不足也。陰不足則陽獨盛。血為熱迫。而妄行不止矣。大黃、黃連、黃芩。瀉其心之熱而血自寧。寇氏雲。若心氣獨不足。則當不吐衄也。此乃邪熱因不足而客之。故令吐衄。以苦泄其熱。以苦補其心。蓋一舉而兩得之。此說亦通。濟眾方用大黃、生地汁治衄血。其下熱涼血。亦瀉心湯類耳。
瀉心湯方大黃(二兩) 黃連 黃芩(各一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嘔吐噦下利病脈證治第十七
夫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癰膿。胃中有癰。膿從嘔出也。是因癰膿而嘔。膿盡癰已。則嘔自愈。不可概以止吐之藥治之也。
先嘔卻渴者。此為欲解。先渴卻嘔者。為水停心下。此屬飲家。嘔家本渴。今反不渴者。心下有支飲故也。此屬支飲。
嘔家必有停痰宿水。先嘔卻渴者。痰水已去。而胃陽將復也。故曰此為欲解。先渴卻嘔者。因熱飲水過多。熱雖解而飲旋積也。此嘔因積飲所致。故曰此屬飲家。嘔家本渴。水從嘔去故也。今反不渴者。以宿有支飲在心下。愈動而愈出也。故曰此屬支飲。
問曰。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谷引飲。而反吐者。何也。師曰。以發其汗。令陽微膈氣虛。脈乃數。數為客熱。不能消谷。胃中虛冷故也。脈弦者虛也。胃氣無餘。朝食暮吐。變為胃反。寒在於上。醫反下之。令脈反弦。故名曰虛。
脈數為熱。乃不能消谷引飲而反吐者。以發汗過多。陽微膈虛所致。則其數為客熱上浮之數。而非胃實氣熱之數矣。客熱如客之寄。不久即散。故不能消谷也。脈弦為寒。乃不曰寒而曰虛者。以寒在於上。而醫反下之所致。故其弦非陰寒外加之弦。而為胃虛生寒之弦矣。胃虛且寒。陽氣無餘。則朝食暮吐而變為胃反也。讀此知數脈弦脈。均有虛候。曰熱曰寒。蓋淺之乎言脈者耳。
寸口脈微而數。微則無氣。無氣則營虛。營虛則血不足。血不足則胸中冷。
此因數為客熱。而推言脈微而數者。為無氣而非有熱也。氣者營之主。故無氣則營虛。營者血之源。故營虛則血不足。營衛俱虛則胸中之積而為宗氣者少矣。故胸中冷。
合上二條言之。客熱固非真熱。不可以寒治之。胸中冷亦非真冷。不可以熱治之。是皆當以溫養真氣為主。真氣、沖和純粹之氣。此氣浮則生熱。沉則生冷。溫之則浮焰自收。養之則虛冷自化。若熱以寒治。寒以熱治。則真氣愈虛。寒熱內賊。而其病益甚矣。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為虛。澀則傷脾。脾傷則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谷不化。名曰胃反。
脈緊而澀。其病難治。
此因胃氣無餘。變為胃反。而推言其病之並在於脾也。夫胃為陽。脾為陰。浮則為虛者。胃之陽虛也。澀則傷脾者。脾之陰傷也。谷入於胃而運於脾。脾傷則不能磨。脾不磨則谷不化。而朝食者暮當下。暮食者朝當下。若谷不化。則不得下。不得下。必反而上出也。夫脾胃、土也。土德本緩。而脈反緊。
則肝有餘。土氣本和。而脈反澀。則血不足。髒真不足。而賊邪有餘。故曰難治。
病患欲吐者。不可下之。
病患欲吐者。邪在上而氣方逆。若遽下之。病氣必與藥氣相爭。而正乃蒙其禍矣。否則里虛邪入。
病氣轉深。或痞或利。未可知也。故曰不可下之。
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愈。
噦而腹滿者。病在下而氣溢於上也。與病患欲吐者不同。故當視其前後二陰。知何部不利而利之。
則病從下出。而氣不上逆。腹滿與噦俱去矣。
嘔而胸滿者。吳茱萸湯主之。
胸中、陽也。嘔而胸滿。陽不治而陰乘之也。故以吳茱萸散陰降逆。人參、姜、棗補中益陽氣。
吳茱萸湯方吳茱萸(一升)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 大棗(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乾嘔吐涎沫。上焦有寒也。頭者諸陽之會。為陰寒之邪上逆而痛。故亦宜茱萸湯。以散陰氣而益陽氣。嘔而腸鳴。心下痞者。半夏瀉心湯主之。
邪氣乘虛。陷入心下。中氣則痞。中氣既痞。升降失常。於是陽獨上逆而嘔。陰獨下走而腸鳴。
是雖三焦俱病。而中氣為上下之樞。故不必治其上下。而但治其中。黃連、黃芩苦以降陽。半夏、乾薑辛以升陰。陰昇陽降。痞將自解。人參、甘草則補養中氣。以為交陰陽通上下之用也。
半夏瀉心湯方半夏(半斤洗) 黃芩 乾薑 人參(各三兩) 甘草(三兩炙)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乾嘔而利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此傷寒熱邪入里作利。而復上行為嘔者之法。而雜病肝胃之火。上衝下注者。亦復有之。半夏、生薑。散逆於上。黃芩、芍藥。除熱於里。上下俱病。中氣必困。甘草、大棗合芍藥、生薑。以安中而正氣也。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黃芩 生薑(各三兩) 甘草(二兩) 芍藥(一兩) 半夏(半升)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諸嘔吐。谷不得下者。小半夏湯主之。
嘔吐谷不得下者。胃中有飲。隨氣上逆。而阻其谷入之路也。故以半夏消飲。生薑降逆。逆止飲消。谷斯下矣。
小半夏湯方(見痰飲)
嘔吐而病在膈上。後思水者解。急與之。思水者。豬苓散主之。
病在膈上。病膈間有痰飲也。後思水者。知飲已去。故曰欲解。即先嘔卻渴者。此為欲解之義。
夫飲邪已去。津液暴竭。而思得水。設不得。則津亡而氣亦耗。故當急與。而嘔吐之餘。中氣未復。
不能勝水。設過與之。則舊飲方去。新飲復生。故宜豬苓散以崇土而逐水也。
豬苓散方豬苓 茯苓 白朮(各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脈弱便利而厥。為內虛且寒之候。則嘔非火邪。而是陰氣之上逆。熱非實邪。而是陽氣之外越矣。
故以四逆湯救陽驅陰為主。然陰方上沖。而陽且外走。其離決之勢。有未可即為順接者。故曰難治。
或雲。嘔與身熱為邪實。厥利脈弱為正虛。虛實互見。故曰難治。四逆湯舍其標而治其本也。亦通。
四逆湯方附子(一枚生用) 乾薑(一兩半) 甘草(二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嘔而發熱。邪在少陽之經。欲止其嘔。必解其邪。小柴胡則和解少陽之正法也。
小柴胡湯方柴胡(半斤) 半夏(一升) 黃芩 人參 甘草 生薑(各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胃反。嘔吐者。大半夏湯主之。
胃反嘔吐者。胃虛不能消谷。朝食而暮吐也。又胃脈本下行。虛則反逆也。故以半夏降逆。人參、白蜜益虛安中。東垣雲。辛藥生薑之類治嘔吐。但治上焦氣壅表實之病。若胃虛谷氣不行。胸中閉塞而嘔者。惟宜益胃推揚谷氣而已。此大半夏湯之旨也。
大半夏湯方半夏(二升) 人參(三兩) 白蜜(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和蜜揚之二百四十遍。煮藥取二升半。溫服一升。余分再服。
食已即吐者。大黃甘草湯主之。
經雲。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也。若下既不通。必反上逆。所謂陰陽反作。氣逆不從。食雖入胃。而氣反出之矣。故以大黃通其大便。使濁氣下行濁道。而嘔吐自止。不然。止之降之無益也。東垣通幽湯治幽門不通。上沖吸門者。亦是此意。但有緩急之分耳。
再按、經雲。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夫陽氣、天氣也。天氣閉。
則地氣干矣。雲霧出於地。而雨露降於天。地不承。則天不降矣。可見天地陰陽。同此氣機。和則俱和。乖則並乖。人與天地相參。故肺氣象天。病則多及二陰脾胃。大小腸象地。病則多及上竅。丹溪治小便不通。用吐法以開提肺氣。使上竅通而下竅亦通。與大黃甘草湯之治嘔吐。法雖異而理可通也。
大黃甘草湯方大黃(四兩) 甘草(一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溫再服。
胃反。吐而渴欲飲水者。茯苓澤瀉湯主之。
豬苓散治吐後飲水者。所以崇土氣。勝水氣也。茯苓澤瀉湯治吐未已。而渴欲飲水者。以吐未已。
知邪未去。則宜桂枝、甘、姜散邪氣。苓、術、澤瀉消水氣也。
茯苓澤瀉湯方茯苓(半斤) 澤瀉(四兩) 甘草 桂枝(各二兩) 白朮(三兩) 生薑(四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內澤瀉。再煮取二升半。溫服八合。日三服。
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者。文蛤湯主之。兼主微風。脈緊頭痛。
吐後水去熱存。渴欲得水。與前豬苓散證同。雖復貪飲。亦止熱甚而然耳。但與除熱導水之劑足矣。乃復用麻黃、杏仁等發表之藥者。必兼有客邪鬱熱於肺。不解故也。觀方下雲。汗出即愈。可以知矣。曰兼主微風脈緊頭痛者。以麻、杏、甘、石。本擅驅風發表之長耳。
文蛤湯方文蛤(五兩) 麻黃 甘草 生薑(各三兩) 石膏(五兩) 杏仁(五十粒)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一升。汗出即愈。
乾嘔吐逆。吐涎沫。半夏乾薑散主之。
乾嘔吐逆。胃中氣逆也。吐涎沫者。上焦有寒。其口多涎也。與前乾嘔吐涎沫頭痛不同。彼為厥陰陰氣上逆。此是陽明寒涎逆氣不下而已。故以半夏止逆消涎。乾薑溫中和胃。漿水甘酸。調中引氣止嘔噦也。
半夏乾薑散方半夏 乾薑(各等分)
上二味。杵為散。取方寸匕。漿水一升半。煮取七合。頓服之。
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嘔不嘔。似噦不噦。徹心中憒憒然無奈者。生薑半夏湯主之。
寒邪搏飲。結於胸中而不得出。則氣之呼吸往來。出入升降者阻矣。似喘不喘。似嘔不嘔。似噦不噦。皆寒飲與氣。相搏互擊之證也。且飲、水邪也。心、陽髒也。以水邪而逼處心臟。欲卻不能。欲受不可。則徹心中憒憒然無奈也。生薑半夏湯。即小半夏湯。而生薑用汁。則降逆之力少。而散結之力多。乃正治飲氣相搏。欲出不出者之良法也。
生薑半夏湯方半夏(半升) 生薑(汁一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半夏。取二升。內生薑汁。煮取一升半。小冷分四服。日三夜一。嘔止。
停後服。
乾嘔噦。若手足厥者。橘皮湯主之。
乾嘔噦非反胃。手足厥非無陽。胃不和。則氣不至於四肢也。橘皮和胃氣。生薑散逆氣。氣行胃和。嘔噦與厥自已。未可便認陽虛而遽投溫補也。
橘皮湯方橘皮(四兩) 生薑(半斤)
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下咽即愈。
噦逆者。橘皮竹茹湯主之。
胃虛而熱乘之。則作噦逆。橘皮、生薑。和胃散逆。竹茹除熱止嘔噦。人參、甘草、大棗。益虛安中也。
橘皮竹茹湯方橘皮(二斤) 竹茹(二升) 大棗(三十枚) 生薑(半斤) 甘草(五兩) 人參(一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夫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六腑為陽。陽者主外。陽絕不通於外。為手足寒。陽不外通。則並而上行。為上氣腳縮也。五臟為陰。陰者主內。陰絕不守於內。則下利不禁。甚者不交於陽。而隧道痹閉。為手足不仁也。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沉為里為下。沉中見弦。為少陽之氣滯於下而不得越。故下重。大為邪盛。又大則病進。故為未止。徐氏曰。微弱者。正衰邪亦衰也。數為陽脈。於微弱中見之。則為陽氣將復。故知利慾自止。雖有身熱。勢必自已。不得比於下利熱不止者死之例也。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下利厥冷無脈。陰亡而陽亦絕矣。灸之所以引既絕之陽。乃厥不回。脈不還。而反微喘。殘陽上奔。大氣下脫。故死。下利為土負水勝之病。少陰負趺陽者。水負而土勝也。故曰順。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脈緊為未解。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瘥。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下利脈反弦。發熱身汗者愈。
微熱而渴者。胃陽復也。脈弱者。邪氣衰也。正復邪衰。故令自愈。脈數、亦陽復也。微熱汗出者。氣方振而勢外達。亦為欲愈之候。設脈緊則邪尚盛。必能與正相爭。故為未解。脈數而渴。陽氣已復。亦下利有微熱而渴之意。然脈不弱而數。則陽之復者已過。陰寒雖解。而熱氣轉增。將更傷陰而圊膿血也。弦脈陰陽兩屬。若與發熱身汗並見。則弦亦陽也。與脈數有微熱汗出正同。故愈。
按、上數條。皆是傷寒邪氣入里之候。故或熱或渴。或汗出。或脈數。陽氣既復。邪氣得達則愈。
若雜病濕熱下利之證。則發熱口渴脈數。均非美證。內經雲。下利身熱者死。仲景雲。下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蓋內經所言者。雜病濕熱下利之證。仲景所言者。傷寒陰邪內入之證。二者不可不分也。
下利氣者。當利其小便。
下利氣者。氣隨利失。即所謂氣利是也。小便得利。則氣行於陽。不行於陰而愈。故曰當利其小便。喻氏所謂急開支河者是也。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圊膿血。
寸浮數者。陽邪強也。尺中澀者。陰氣弱也。以強陽而加弱陰。必圊膿血。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
清與圊同。即完谷也。是為里虛氣寒。乃不溫養中土。而反攻令汗出。則陽氣重虛。陽虛者。氣不化。故脹滿。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
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喻氏曰。下利脈沉遲。而面少赤。身微熱者。陰盛而格陽在上在外也。若其人陽尚有根。其格出者。終必復返。陽返而陰未肯降。必郁冒少頃。然後陽勝而陰出為汗。陰出為汗。陰邪乃解。自不下利矣。陽入陰出。儼有龍戰於野。其血玄黃之象。病患能無微厥乎。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 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者。陰先竭而陽後脫也。是必俟其 時經氣一周。其脈當還。其手足當溫。
設脈不還。其手足亦必不溫。則死之事也。
下利後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下利腹脹滿。里有寒也。身體疼痛。表有邪也。然必先溫其里。而後攻其表。所以然者。里氣不充。則外攻無力。陽氣外泄。則里寒轉增。自然之勢也。而四逆用生附。則寓發散於溫補之中。桂枝有甘、芍。則兼固里於散邪之內。仲景用法之精如此。
四逆湯方(見上)
桂枝湯方桂枝 白芍 生薑(各三兩) 甘草(二兩) 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 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稀熱粥一升。
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
停後服。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堅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氣湯。下利脈反滑者。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
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有里虛髒脫者。亦有里實腑閉者。昔人所謂利者不利是也。按之心下堅。其證的矣。脈雖不實大。而亦未見微弱。自宜急下。使實去則利止。通因通用之法也。脈遲為寒。然與滑俱見。則不為寒而反為實。以中實有物。能阻其脈行之機也。夫利因實而致者。實不去則利不已。故宜急下。病已瘥而至其時復發者。陳積在脾也。脾主信。故按期復發。是當下之。令陳積去。則病本拔而愈。
大承氣湯方(見痙)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小承氣湯主之。
譫語者。胃實之徵。為有燥屎也。與心下堅脈滑者大同。然前用大承氣者。以因實而致利。去之惟恐不速也。此用小承氣者。以病成而適實。攻之恐傷及其正也。
小承氣湯方大黃(四兩) 枳實(三枚) 濃朴(三兩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得利則止。
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此治濕寒內淫。髒氣不固。膿血不止者之法。赤石脂理血固脫。乾薑溫胃驅寒。粳米安中益氣。崔氏去粳米加黃連、當歸。用治熱利。乃桃花湯之變法也。
桃花湯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去滓。溫服七合。內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此治濕熱下注。及傷寒熱邪入里作利者之法。白頭翁湯苦以除濕。寒以勝熱也。
白頭翁湯方白頭翁 黃連 黃柏 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梔子豉湯主之。
下利後更煩者。熱邪不從下減。而復上動也。按之心下濡。則中無阻滯可知。故曰虛煩。香豉、梔子。能撤熱而除煩。得吐則熱從上出而愈。因其高而越之之意也。
梔子豉湯方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則愈。
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汗出而厥。通脈四逆湯主之。
挾熱下利者。久則必傷脾陰。中寒清谷者。甚則並傷腎陽。里寒外熱。汗出而厥。有陰內盛而陽外亡之象。通脈四逆。即四逆加乾薑一倍。所謂進而求陽。以收散亡之氣也。
通脈四逆湯方附子(一枚生用)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下利肺痛。紫參湯主之。
趙氏曰。大腸與肺合。大抵腸中積聚。則肺氣不行。肺有所積。大腸亦不固。二害互為病。大腸病而氣塞於肺者痛。肺有積者亦痛。痛必通用。紫參通九竅。利大小腸。氣通則痛愈。積去則利自止。喻氏曰。
後人有疑此非仲景之方者。夫詎知腸胃有病。其所關全在肺氣耶。程氏疑是腹痛。本草雲。紫參治心腹積聚。寒熱邪氣。
紫參湯方紫參(半斤) 甘草(三兩)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參。取二升。內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溫三服。
氣利。訶黎勒散主之。
氣利。氣與屎俱失也。訶黎勒澀腸而利氣。粥飲安中益腸胃。頓服者。補下治下。制以急也。
訶黎勒散方訶黎勒(十枚煨)
上一味為散。粥飲和頓服。
附方千金翼小承氣湯 治大便不通。噦數譫語。(方見上)
外台黃芩湯 治乾嘔下利。
黃芩 人參 乾薑(各三兩) 桂枝(一兩) 大棗(十二枚) 半夏(半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溫分三服。
此與前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治同。而無芍藥、甘草、生薑。有人參、桂枝、乾薑。則溫里益氣之意居多。凡中寒氣少者。可於此取法焉。其小承氣湯。即前下利譫語有燥屎之法。雖不贅可也。
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並治第十八
諸浮數脈。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浮數脈皆陽也。陽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者。衛氣有所遏而不出也。夫衛主行營氣者也。而營過實者。反能阻遏其衛。若有痛處。則營之實者已兆。故曰當發其癰。癰腫之候。膿不成。則毒不化。而毒不聚。則膿必不成。故以手掩其腫上。熱者毒已聚。則有膿。不熱者毒不聚。則無膿也。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腸內有癰膿。
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
甲錯、肌皮干起。如鱗甲之交錯。由營滯於中。故血燥於外也。腹皮急。按之濡。氣雖外鼓。而病不在皮間也。積聚為腫脹之根。脈數為身熱之候。今腹如腫狀而中無積聚。身不發熱而脈反見數。
非腸內有癰。營郁成熱而何。薏苡破毒腫。利腸胃為君。敗醬一名苦菜。治暴熱火瘡。排膿破血為臣。
附子則假其辛熱以行郁滯之氣爾。
薏苡附子敗醬散方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敗醬(五分)
上三味。杵為散。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盒飯下。
腫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
腫癰。疑即腸癰之在下者。蓋前之癰在小腸。而此之癰在大腸也。大腸居小腸之下。逼處膀胱。
致小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而實非膀胱為害。故仍小便自調也。小腸為心之合。而氣通於血脈。大腸為肺之合。而氣通於皮毛。故彼脈數身無熱。而此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也。脈遲緊者。邪暴遏而營未變。雲可下者。謂可下之令其消散也。脈洪數者。毒已聚而營氣腐。雲不可下者。謂雖下之而亦不能消之也。大黃牡丹湯。腸癰已成未成。皆得主之。故曰有膿當下。無膿當下血。
大黃牡丹湯方大黃(四兩) 牡丹(一兩) 桃仁(五十個) 冬瓜仁(半升) 芒硝(三合)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再煎沸。頓服之。有膿當下。如無膿當下血。
問曰。寸口脈浮微而澀。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出者云何。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血與汗皆陰也。陰亡。則血流不行。而氣亦無輔。故脈浮微而澀也。經雲。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茲不汗出而身有瘡。則知其被刀斧所傷而亡其血。與汗出不止者。跡雖異而理則同也。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金瘡。金刃所傷而成瘡者。經脈斬絕。營衛沮弛。治之者必使經脈復行。營衛相貫而後已。王不留行散。則行氣血和陰陽之良劑也。
王不留行散方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 蒴 細葉(十分七月七日采) 甘草(十八分) 黃芩(二分)
桑東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川椒(三分) 濃朴(二分) 乾薑(二分) 芍藥(二分)
上九味。王不留行、蒴 、桑皮三味。燒灰存性。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如風寒。桑根勿取之。前三物陰乾百日。
排膿散方枳實(十六枚) 芍藥(六分) 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為散。取雞子黃一枚。以藥散與雞黃相等。揉和令相得。飲和服之。日一服。
枳實苦寒。除熱破滯為君。得芍藥則通血。得桔梗則利氣。而尤賴雞子黃之甘潤。以為排膿化毒之本也。
排膿湯方甘草(二兩) 桔梗(三兩) 生薑(一兩) 大棗(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溫服五合。日再服。
此亦行氣血和營衛之劑。
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浸淫瘡。黃連粉主之。
浸淫瘡。義如臟腑經絡篇中。黃連粉方未見。大意以此為濕熱浸淫之病。故取黃連一味為粉粉之。
苦以燥濕。寒以除熱也。
趺蹶手指臂腫轉筋狐疝蛔蟲病脈證治第十九
師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卻。刺 入二寸。此太陽經傷也。
人身經絡。陽明行身之前。太陽行身之後。太陽傷。故不能卻也。太陽之脈。下貫 內。刺之所以和利其經脈也。 、足肚也。
病患常以手指臂腫動。此人身體 者。藜蘆甘草湯主之。
濕痰凝滯關節則腫。風邪襲傷經絡則動。手指臂腫動。身體 者。風痰在膈。攻走肢體。陳無擇所謂痰涎留在胸膈上下。變生諸病。手足項背。牽引釣痛。走易不定者是也。藜蘆吐上膈風痰。甘草亦能取吐。方雖未見。然大略是涌劑耳。(李氏)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轉筋入腹者。雞屎白散主之。
肝主筋。上應風氣。肝病生風。則為轉筋。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經雲。諸暴強直。皆屬於風也。轉筋入腹者。脾土虛而肝木乘之也。雞為木畜。其屎反利脾氣。故取治是病。且以類相求。
則尤易入也。
雞屎白散方雞屎白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溫服。
陰狐疝氣者。偏有小大。時時上下。蜘蛛散主之。
陰狐疝氣者。寒濕襲陰。而睪丸受病。或左或右。大小不同。或上或下。出沒無時。故名狐疝。
蜘蛛有毒。服之能令人利。合桂枝辛溫入陰。而逐其寒濕之氣也。
蜘蛛散方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兩)
上二味為散。取八分一匕。飲和服。日再。蜜丸亦可。
問曰。病腹痛有蟲。其脈何以別之。師曰。腹中痛。其脈當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蟲。
腹痛脈多伏。陽氣內閉也。或弦者。邪氣入中也。若反洪大。則非正氣與外邪為病。乃蛔動而氣厥也。然必兼有吐涎心痛等證。如下條所云。乃無疑耳。
蛔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者。甘草粉蜜湯主之。
吐涎。吐出清水也。心痛。痛如咬齧。時時上下是也。發作有時者。蛔飽而靜。則痛立止。蛔飢求食。則痛復發也。毒藥。即錫粉、雷丸等殺蟲之藥。毒藥者。折之以其所惡也。甘草粉蜜湯者。誘之以其所喜也。白粉即鉛白粉。能殺三蟲。而雜於甘草、白蜜之中。誘使蟲食。甘味既盡。毒性旋發。
而蟲患乃除。此醫藥之變詐也。
甘草粉蜜湯方甘草(二兩) 白粉(一兩) 白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內粉蜜。攪令和。煎如薄粥。溫服一升。瘥即止。
蛔厥者。當吐蛔。令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髒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蛔厥。蛔動而厥。心痛吐涎。手足冷也。蛔動而上逆。則當吐蛔。蛔 安而復動。則病亦靜而復時煩也。然蛔之所以時安而時上者何也。蟲性喜溫。髒寒則蟲不安而上膈。蟲喜得食。髒虛則蛔復上而求食。故以人參、姜、附之屬。益虛溫胃為主。而以烏梅、椒、連之屬。苦酸辛氣味。以折其上入之勢也。
烏梅丸方烏梅(三百個)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一斤) 當歸 川椒(各四兩)
附子(炮) 桂枝 人參 黃柏(各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曰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增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婦人妊娠病脈證治第二十
師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桂枝湯主之。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平脈。脈無病也。即內經身有病而無邪脈之意。陰脈小弱者。初時胎氣未盛。而陰方受蝕。故陰脈比陽脈小弱。至三四月經血久蓄。陰脈始強。內經所謂手少陰脈動者妊子。千金所謂三月尺脈數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內多熱也。一作嘔亦通。今妊婦二三月。往往惡阻不能食是已。無寒熱者。無邪氣也。夫脈無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熱邪氣。則無可施治。惟宜桂枝湯和調陰陽而已。徐氏雲。桂枝湯外證得之。為解肌和營衛。內證得之。為化氣調陰陽也。六十日當有此證者。謂妊娠兩月。正當惡阻之時。設不知而妄治。則病氣反增。正氣反損。而嘔瀉有加矣。絕之謂禁絕其醫藥也。樓全善雲。
嘗治一二婦惡阻病吐。前醫愈治癒吐。因思仲景絕之之旨。以炒糯米湯代茶。止藥月余漸安。
婦人宿有 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此為 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當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
、舊血所積。為宿病也。 痼害者。宿病之氣。害其胎氣也。於法妊娠六月。其胎當動。今未三月。胎不當動而忽動者。特以 痼害之之故。是六月動者胎之常。三月動者胎之變也。夫 病之人。
其經月當不利。經不利。則不能受胎。茲前三月經水適利。胞宮淨而胎可結矣。胎結故經斷不復下。
乃未三月而 血仍下。亦以 痼害之之故。是血留養胎者其常。血下不止者其變也。要之。其 不去。
則血必不守。血不守。則胎終不安。故曰當下其 。桂枝茯苓丸。下 之力。頗輕且緩。蓋恐峻厲之藥。將並傷其胎氣也。
桂枝茯苓丸方桂枝 茯苓 丹皮 桃仁(去皮尖熬) 芍藥(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煉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婦人懷妊六七月。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髒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髒。
脈弦發熱。有似表邪。而乃身不痛而腹反痛。背不惡寒而腹反惡寒。甚至少腹陣陣作冷。若或扇之者然。所以然者。子髒開不能合。而風冷之氣乘之也。夫髒開風入。其陰內勝。則其脈弦為陰氣。
而發熱且為格陽矣。胎脹者。胎熱則消。寒則脹也。附子湯方未見。然溫里散寒之意。概可推矣。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
膠艾湯主之。
婦人經水淋瀝。及胎產前後下血不止者。皆沖任脈虛。而陰氣不能守也。是惟膠艾湯為能補而固之。
中有芎、歸。能於血中行氣。艾葉利陰氣。止痛安胎。故亦治妊娠胞阻。胞阻者。胞脈阻滯。血少而氣不行也。
膠艾湯方乾地黃(六兩) 川芎 阿膠 甘草(各二兩) 艾葉 當歸(各三兩) 芍藥(四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婦人懷妊。腹中 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按、說文 音絞。腹中急也。乃血不足。而水反侵之也。血不足而水侵。則胎失其所養。而反得其所害矣。
腹中能無 痛乎。芎、歸、芍藥。益血之虛。苓、術、澤瀉。除水之氣。趙氏曰。此因脾土為木邪所客。谷氣不舉。
濕氣下流。搏於陰血而痛。故用芍藥多他藥數倍。以瀉肝木。亦通。
當歸芍藥散方當歸 川芎(各三兩) 芍藥(一斤) 茯苓 白朮(各四兩) 澤瀉(半斤)
上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此益虛溫胃之法。為妊娠中虛而有寒飲者設也。夫陽明之脈。順而下行者也。有寒則逆。有熱亦逆。逆則飲必從之。而妊娠之體。精凝血聚。每多蘊而成熱者矣。按外台方。青竹茹、橘皮、半夏各五兩。生薑、茯苓各四兩。麥冬、人參各三兩。為治胃熱氣逆嘔吐之法。可補仲景之未備也。
乾薑人參半夏丸方乾薑 人參(各一兩) 半夏(二兩)
上三味末之。以生薑汁糊為丸。梧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
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
小便難而飲食如故。則病不由中焦出。而又無腹滿身重等證。則更非水氣不行。知其血虛熱郁。而津液澀少也。本草當歸補女子諸不足。苦參入陰利竅除伏熱。貝母能療鬱結。兼清水液之源也。
當歸貝母苦參丸方當歸 貝母 苦參(各四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妊娠小便不利。與上條同。而身重惡寒頭眩。則全是水氣為病。視虛熱液少者。霄壤懸殊矣。葵子、茯苓滑竅行水。水氣既行。不淫肌體。身不重矣。不侵衛陽。不惡寒矣。不犯清道。不頭眩矣。經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虛之變。不可不審也。
葵子茯苓散方葵子(一升) 茯苓(三兩)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二服。小便利則愈。
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妊娠之後。最慮濕熱傷動胎氣。故於芎、歸、芍藥養血之中。用白朮除濕。黃芩除熱。丹溪稱黃芩、白朮為安胎之聖藥。夫芩、術非能安胎者。去其濕熱而胎自安耳。
當歸散方當歸 黃芩 芍藥 川芎(各一斤) 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疾苦。產後百病悉主之。
妊娠養胎。白朮散主之。
妊娠傷胎。有因濕熱者。亦有因濕寒者。隨人髒氣之陰陽而各異也。當歸散。正治濕熱之劑。白朮散。白朮、牡蠣燥濕。川芎溫血。蜀椒去寒。則正治濕寒之劑也。仲景並列於此。其所以詔示後人者深矣。
白朮散方白朮 川芎 蜀椒(去汗) 牡蠣(各三分)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芎 。心煩吐痛。不能食飲。加細辛一兩。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若嘔。以醋漿水服之。復不解者。小麥汁服之。已後渴者。大麥粥服之。病雖愈。服之勿置。
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
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
傷胎。胎傷而病也。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而實非水也。所以然者。心氣實故也。心、君火也。為肺所畏。而妊娠七月。肺當養胎。心氣實則肺不敢降。而胎失其養。所謂太陰當養不養也。夫肺主氣化者也。肺不養胎。則胞中之氣化阻。而水乃不行矣。腹滿便難身重。職是故也。
是不可治其肺。當刺勞宮以瀉心氣。刺關元以行水氣。使小便微利。則心氣降。心降而肺自行矣。勞宮、心之穴。關元、腎之穴。
婦人產後病脈證治第二十一
問曰。新產婦人有三病。一者病痙。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難。何謂也。師曰。新產血虛多汗出。
喜中風。故令病痙。亡血復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難。
痙、筋病也。血虛汗出。筋脈失養。風入而益其勁也。郁冒。神病也。亡陰血虛。陽氣遂厥。而寒復郁之。則頭眩而目瞀也。大便難者。液病也。胃藏津液而滲灌諸陽。亡津液胃燥。則大腸失其潤而便難也。三者不同。其為亡血傷津則一。故皆為產後所有之病。
產婦郁冒。其脈微弱。嘔不能食。大便反堅。但頭汗出。所以然者。血虛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虛下厥。孤陽上出。故頭汗出。所以產婦喜汗出者。亡陰血虛。陽氣獨盛。故當汗出。陰陽乃復。大便堅。嘔不能食。小柴胡湯主之。
郁冒雖有客邪。而其本則為里虛。故其脈微弱也。嘔不能食。大便反堅。但頭汗出。津氣上行而不下逮之象。所以然者。亡陰血虛。孤陽上厥。而津氣從之也。厥者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者。
陰陽乍離。故厥而冒。及陰陽復通。汗乃大出而解也。產婦新虛。不宜多汗。而此反喜汗出者。血去陰虛。陽受邪氣而獨盛。汗出則邪去。陽弱而後與陰相和。所謂損陽而就陰是也。小柴胡主之者。以邪氣不可不散。而正虛不可罔顧。惟此法為能解散客邪。而和利陰陽耳。
小柴胡湯方(見嘔吐)
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者。此為胃實。宜大承氣湯主之。
病解能食。謂郁冒解而能受食也。至七八日更發熱。此其病不在表而在里。不屬虛而屬實矣。是宜大承氣以下里實。
大承氣湯方(見痙)
產後腹中 痛。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兼主腹中寒疝。虛勞不足。
產後腹中 痛。與妊娠腹中 痛不同。彼為血虛而濕擾於內。此為血虛而寒動於中也。當歸、生薑溫血散寒。孫思邈雲。羊肉止痛利產婦。
當歸生薑羊肉湯方(見寒疝)
產後腹痛。煩滿不得臥。枳實芍藥散主之。
產後腹痛。而至煩滿不得臥。知血郁而成熱。且下病而礙上也。與虛寒 痛不同矣。枳實燒令黑。
能入血行滯。同芍藥為和血止痛之劑也。
枳實芍藥散方枳實(燒令黑勿太過) 芍藥(等分)
上二味。杵為散。服方寸匕。日三服。並主癰膿。大麥粥下之。
師曰。產婦腹痛。法當以枳實芍藥散。假令不愈者。此為腹中有瘀血著臍下。宜下瘀血湯主之。
亦主經水不利。
腹痛服枳實芍藥而不愈者。以有瘀血在臍下。著而不去。是非攻堅破積之劑。不能除矣。大黃、桃仁、 蟲。下血之力頗猛。用蜜丸者。緩其性不使驟發。恐傷上二焦也。酒煎頓服者。補下治下制以急。且去疾惟恐不盡也。
下瘀血湯方大黃(三兩) 桃仁(二十個) 蟲(二十枚去足熬)
上三味末之。煉蜜和為四丸。以酒一升煮一丸。取八合。頓服之。新血下如豚肝。
產後七八日。無太陽證。少腹堅痛。此惡露不盡。不大便。煩躁發熱。切脈微實。更倍發熱。日晡時煩躁者。不食。食則譫語。至夜即愈。宜大承氣湯主之。熱在里。結在膀胱也。
無太陽證者。無頭痛惡寒之表證也。產後七八日。少腹堅痛。惡露不盡。但宜行血去瘀而已。然不大便。
煩躁。發熱。脈實。則胃之實也。日晡為陽明旺時。而煩躁甚於他時。又胃熱之驗也。食氣入胃。
長氣於陽。
食入而助胃之熱則譫語。至夜陽明氣衰而譫語愈。又胃熱之驗也。故曰熱在里。結在膀胱。里即陽明。
膀胱即少腹。蓋謂不獨血結於下。而亦熱聚於中也。若但治其血而遺其胃。則血雖去而熱不除。
即血亦未必能去。而大承氣湯中。大黃、枳實。均為血藥。仲景取之者。蓋將一舉而兩得之歟。
產後風。續續數十日不解。頭微疼。惡寒。時時有熱。心下悶。乾嘔汗出。雖久。陽旦證續在者。
可與陽旦湯。
產後中風。至數十日之久。而頭疼寒熱等證不解。是未可卜度其虛。而不與解之散之也。陽旦湯治傷寒太陽中風挾熱者。此風久而熱續在者。亦宜以此治之。夫審證用藥。不拘日數。表里既分。汗下斯判。
上條里熱成實。雖產後七八日。與大承氣而不傷於峻。此條表邪不解。雖數十日之久。與陽旦湯而不慮其散。非通於權變者。未足以語此也。
陽旦湯方(即桂枝湯加黃芩)
產後中風。發熱面正赤。喘而頭痛。竹葉湯主之。
此產後表有邪而里適虛之證。若攻其表。則氣浮易脫。若補其里。則表多不服。竹葉湯。用竹葉、葛根、桂枝、防風、桔梗。解外之風熱。人參、附子。固里之脫。甘草、姜、棗。以調陰陽之氣。而使其平。乃表里兼濟之法。
凡風熱外淫。而里氣不固者。宜於此取則焉。
竹葉湯方竹葉(一把) 葛根(三兩) 防風 桔梗 桂枝 人參 甘草(各一兩) 附子(一枚炮)
生薑(五兩) 大棗(十五枚)
上十味。以水一斗。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覆使汗出。頭項強。用大附子一枚破之。如豆大。
前藥揚去沫。嘔者加半夏半升洗。
婦人乳中虛。煩亂嘔逆。安中益氣。竹皮大丸主之。
婦人乳中虛。煩亂嘔逆者。乳子之時。氣虛火勝。內亂而上逆也。竹茹、石膏。甘寒清胃。桂枝、甘草。辛甘化氣。白薇性寒入陽明。治狂惑邪氣。故曰安中益氣。
竹皮大丸方生竹茹 石膏(各二分) 桂枝 白薇(各一分) 甘草(七分)
上五味末之。棗肉和丸。彈子大。飲服一丸。日三夜二服。有熱倍白薇。煩喘者。加柏實一分。
產後下利虛極。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主之。
傷寒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寒以勝熱。苦以燥濕也。此亦熱利下重。而當產後虛極。則加阿膠救陰。甘草補中生陽。且以緩連、柏之苦也。
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方白頭翁 甘草 阿膠(各二兩) 秦皮 黃連 柏皮(各三兩)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內膠令消盡。分溫三服。
附方千金三物黃芩湯 治婦人在草蓐。自發露得風。四肢苦煩熱。頭痛者。與小柴胡湯。頭不痛。
但煩者。此湯主之。
黃芩(一兩) 苦參(二兩) 乾地黃(四兩)
上三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一升。多吐下蟲。
此產後血虛風入而成熱之證。地黃生血。苦參、黃芩除熱也。若頭痛者。風未全變為熱。故宜柴胡解之。
千金內補當歸建中湯 治婦人產後虛羸不足。腹中刺痛不止。吸吸少氣。或苦少腹急。痛引腰背。不能食飲。產後一月。日得服四五劑為善。令人強壯宜。
當歸(四兩) 桂枝 生薑(各三兩) 芍藥(六兩) 甘草(二兩)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溫三服。一日令盡。若大虛加飴糖六兩。湯成內之。於火上暖令飴消。若去血過多。崩傷內衄不止。加地黃六兩。阿膠二兩。合八味湯成。內阿膠。若無當歸。以芎代之。若無生薑。以乾薑代之。
婦人雜病脈證並治第二十二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來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中風七八日。寒熱已止而續來。經水才行而適斷者。知非風寒重感。乃熱邪與血俱結於血室也。
熱與血結。攻其血則熱亦去。然雖結而寒熱如瘧。則邪既留連於血室。而亦侵淫於經絡。設攻其血。
血雖去。邪必不盡。且恐血去而邪得乘虛盡入也。仲景單用小柴胡湯。不雜血藥一味。意謂熱邪解而乍結之血自行耳。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治之無犯胃氣。
及上二焦。必自愈。
傷寒發汗過多者。邪氣離表則入陽明。經水適來者。邪氣離表則入血室。蓋虛則易入。亦惟虛者能受也。晝日明了。暮則譫語者。血為陰。暮亦為陰。陰邪遇陰乃發也。然熱雖入而血不結。其邪必將自解。治之者但無犯胃氣。及上二焦陽氣而已。仲景蓋恐人誤以發熱為表邪未解。或以譫語為陽明胃實。而或攻之或汗之也。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和。胸脅滿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取之。
熱除脈遲身涼和而譫語者。病去表而之里也。血室者。沖任之脈。肝實主之。肝之脈布脅肋。上貫膈。其支者。復從肝別上膈。注於肺。血行室空。熱邪獨勝。則不特入於其宮。而亦得游其部。是以胸脅滿如結胸狀。許叔微雲。邪氣蓄血。並歸肝經。聚於膻中。結於乳下。以手觸之則痛。非湯劑可及。故當刺期門。期門、肝之募。隨其實而取之者。隨其結之微甚。刺而取之也。
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然汗出者愈。
陽明之熱。從氣而之血。襲入胞宮。即下血而譫語。蓋沖任之脈。並陽明之經。不必乘經水之來。
而後熱得入之。故彼為血去而熱入。此為熱入而血下也。但頭汗出者。陽通而閉在陰也。此雖陽明之熱。而傳入血室。則仍屬肝家。故亦當刺期門以瀉其實。刺已。周身 然汗出。則陰之閉者亦通。故愈。
婦人咽中如有炙臠。半夏濃朴湯主之。
此凝痰結氣。阻塞咽嗌之間。千金所謂咽中帖帖。如有炙肉。吞不下。吐不出者是也。半夏、濃朴、生薑。辛以散結。苦以降逆。茯苓佐半夏利痰氣。紫蘇芳香。入肺以宣其氣也。
半夏濃朴湯方半夏(一升) 濃朴(三兩) 茯苓(四兩) 生薑(五兩) 蘇葉(二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分溫四服。日三夜一服。
婦人髒燥。喜悲傷欲哭。象如神靈所作。數欠伸。甘麥大棗湯主之。
髒燥。沈氏所謂子宮血虛。受風化熱者是也。血虛髒燥。則內火擾而神不寧。悲傷欲哭。有如神靈。而實為虛病。前五臟風寒積聚篇。所謂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氣少而屬於心也。數欠伸者。經雲。
腎為欠、為嚏。又腎病者。善伸、數欠、顏黑。蓋五志生火。動必關心。髒陰既傷。窮必及腎也。小麥為肝之谷。而善養心氣。甘草、大棗。甘潤生陰。所以滋髒氣而止其燥也。
甘麥大棗湯方甘草(三兩) 小麥(一升) 大棗(十枚)
上三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亦補脾氣。
婦人吐涎沫。醫反下之。心下即痞。當先治其吐涎沫。小青龍湯主之。涎沫止。乃治痞。瀉心湯主之。
吐涎沫。上焦有寒也。不與溫散而反下之。則寒內入而成痞。如傷寒下早例也。然雖痞而猶吐涎沫。則上寒未已。不可治痞。當先治其上寒。而後治其中痞。亦如傷寒例。表解乃可攻痞也。
小青龍湯方(見肺癰)
瀉心湯方(見驚悸)
婦人之病。因虛積冷結氣。為諸經水斷絕。至有歷年。血寒積結胞門。寒傷經絡。凝堅在上。嘔吐涎唾。久成肺癰。形體損分。在中盤結。繞臍寒疝。或兩脅疼痛。與髒相連。或結熱中。痛在關元。
脈數無瘡。肌若魚鱗。時著男子。非止女身。在下來多。經候不勻。令陰掣痛。少腹惡寒。或引腰脊。
下根氣街。氣沖急痛。膝脛疼煩。奄忽眩冒。狀如厥癲。或有憂慘。悲傷多嗔。此皆帶下。非有鬼神。
久則羸瘦。脈虛多寒。三十六病。千變萬端。審脈陰陽。虛實緊弦。行其針藥。治危得安。其雖同病。
脈各異源。子當辨記。勿謂不然。
此言婦人之病。其因約有三端。曰虛。曰冷。曰結氣。蓋血脈貴充悅。而地道喜溫和。生氣欲條達也。否則血寒經絕。胞門閉而經絡阻矣。而其變證。則有在上在中在下之異。在上者。肺胃受之。為嘔吐涎唾。為肺癰。為形體消損。病自下而至上。從炎上之化也。在中者。肝脾受之。或寒疝繞臍。
或脅痛連髒。此病為陰。或結熱中。痛在關元。或脈數肌干。甚則並著男子。此病為熱中。為陰陽之交。故或從寒化。或從熱化也。在下者。腎臟受之。為經脫不勻。為陰中掣痛。少腹惡寒。或上引腰脊。
下根氣街。及膝脛疼痛。腎臟為陰之部。而沖脈與少陰之大絡。並起於腎故也。甚則奄忽眩冒。狀如厥癲。所謂陰病者。下行極而上也。或有憂慘悲嗔。狀如鬼神者。病在陰。則多怒及悲愁不樂也。而總之曰此皆帶下。帶下者。帶脈之下。古人列經脈為病。凡三十六種。皆謂之帶下病。非今人所謂赤白帶下也。至其陰陽虛實之機。針藥安危之故。苟非醫者辨之有素。烏能施之而無誤耶。三十六病者。
十二 、九痛、七害、五傷、三痼也。
問曰。婦人年五十所。病下利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少腹里急。腹滿。手掌煩熱。唇口乾燥。
何也。師曰。此病屬帶下。何以故。曾經半產。瘀血在少腹不去。何以知之。其證唇口乾燥。故知之。
當以溫經湯主之。
婦人年五十所。天癸已斷而病下利。似非因經所致矣。不知少腹舊有積血。欲行而未得遽行。欲止而不能竟止。於是下利窘急。至數十日不止。暮即發熱者。血結在陰。陽氣至暮。不得入於陰。而反浮於外也。少腹里急腹滿者。血積不行。亦陰寒在下也。手掌煩熱。病在陰。掌亦陰也。唇口乾燥。
血內瘀者。不外榮也。此為瘀血作利。不必治利。但去其瘀而利自止。吳茱萸、桂枝、丹皮。入血散寒而行其瘀。芎、歸、芍藥、麥冬、阿膠。以生新血。人參、甘草、姜、夏。以正脾氣。蓋瘀久者營必衰。下多者脾必傷也。
溫經湯方吳茱萸(三兩) 當歸 芎 芍藥 人參 桂枝 阿膠 丹皮 生薑 甘草(各二兩) 半夏(半升) 麥冬(一升)
上十二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溫三服。亦主婦人少腹寒。久不受胎。兼治崩中去血。或月水來過多。及至期不來。
帶下。經水不利。少腹滿痛。經一月再見者。土瓜根散主之。
婦人經脈流暢。應期而至。血滿則下。血盡復生。如月盈則虧。月晦復 也。惟其不利。則蓄泄失常。似通非通。欲止不止。經一月而再見矣。少腹滿痛。不利之驗也。土瓜根主內痹瘀血月閉。
蟲蠕動逐血。桂枝、芍藥。行營氣而正經脈也。
土瓜根散方土瓜根 芍藥 桂枝 蟲(各三分)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日三服。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寒虛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旋復花湯主之。
本文已見虛勞篇中。此去男子亡血失精句。而益之曰旋復花湯主之。蓋專為婦人立法也。詳本草旋復花治結氣。去五臟間寒熱。通血脈。蔥主寒熱。除肝邪。絳帛入肝理血。殊與虛寒之旨不合。然而肝以陰髒而舍少陽之氣。以生化為事。以流行為用。是以虛不可補。解其郁聚。即所以補。寒不可溫。行其血氣。即所以溫。固不可專補其血。以傷其氣。亦非必先散結聚。而後溫補。如趙氏、魏氏之說也。
旋復花湯方旋復花(三兩) 蔥(十四莖) 新絳(少許)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婦人陷經。漏下黑不解。膠薑湯主之。
陷經。下而不止之謂。黑則因寒而色瘀也。膠薑湯方未見。然補虛溫里止漏。阿膠、乾薑二物已足。林億雲。恐是膠艾湯。按千金膠艾湯有乾薑。似可取用。
婦人少腹滿如敦狀。小便微難而不渴。生後者。此為水與血俱結在血室也。大黃甘遂湯主之。
敦、音對。按周禮注。盤以盛血。敦以盛食。蓋古器也。少腹滿如敦狀者。言少腹有形高起。如敦之狀。與內經脅下大如覆杯之文略同。小便難。病不獨在血矣。不渴。知非上焦氣熱不化。生後即產後。產後得此。乃是水血並結。而病屬下焦也。故以大黃下血。甘遂逐水。加阿膠者。所以去瘀濁而兼安養也。
大黃甘遂湯方大黃(四兩) 甘遂 阿膠(各二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其血當下。
婦人經水不利下。抵當湯主之。
經水不利下者。經脈閉塞而不下。比前條下而不利者有別矣。故彼兼和利。而此專攻逐也。然必審其脈證並實而後用之。不然。婦人經閉。多有血枯脈絕者矣。雖養沖任。猶恐不至。而可強責之哉。
抵當湯方水蛭(熬) 虻蟲(熬各三十) 桃仁(二十) 大黃(三兩酒浸)
上四味為末。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婦人經水閉不利。髒堅癖不止。中有干血。下白物。礬石丸主之。
髒堅癖不止者。子藏干血。堅凝成癖而不去也。干血不去。則新血不榮。而經閉不利矣。由是蓄泄不時。胞宮生濕。濕復生熱。所積之血。轉為濕熱所腐。而成白物。時時自下。是宜先去其髒之濕熱。礬石卻水除熱。合杏仁破結潤干血也。
礬石丸方礬石(三分燒) 杏仁(一分)
上二味。末之。煉蜜丸棗核大。五內中。劇者再內之。
婦人六十二種風。腹中血氣刺痛。紅藍花酒主之。
婦人經盡產後。風邪最易襲入腹中。與血氣相搏而作刺痛。刺痛。痛如刺也。六十二種未詳。紅藍花苦辛溫。活血止痛。得酒尤良。不更用風藥者。血行而風自去耳。
紅藍花酒方紅藍花(一兩)
上一味。酒一大升。煎減半。頓服一半。未止再服。
婦人腹中諸疾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婦人以血為主。而血以中氣為主。中氣者。土氣也。土燥不生物。土濕亦不生物。芎、歸、芍藥滋其血。苓、術、澤瀉治其濕。燥濕得宜。而土能生物。疾痛並蠲矣。
當歸芍藥散方(見妊娠)
婦人腹中痛。小建中湯主之。
營不足則脈急。衛不足則里寒。虛寒里急。腹中則痛。是必以甘藥補中緩急為主。而合辛以生陽。
合酸以生陰。陰陽和而營衛行。何腹痛之有哉。
小建中湯方(見虛勞)
問曰。婦人病飲食如故。煩熱不得臥。而反倚息者何也。師曰。此名轉胞。不得溺也。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腎氣丸主之。
飲食如故。病不由中焦也。了戾與繚戾同。胞系繚戾而不順。則胞為之轉。胞轉則不得溺也。由是下氣上逆而倚息。上氣不能下通而煩熱不得臥。治以腎氣者。上焦之氣腎主之。腎氣得理。庶繚者順。戾者平。而閉乃通耳。
腎氣丸方乾地黃(八兩) 山藥 山茱萸(各四兩) 澤瀉 丹皮 茯苓(各三兩) 桂枝 附子(炮各一兩)
上八味末之。煉蜜和丸梧子大。酒下十五丸。加至二十丸。日再服。
婦人陰寒。溫陰中坐藥。蛇床子散主之。
陰寒。陰中寒也。寒則生濕。蛇床子溫以去寒。合白粉燥以除濕也。此病在陰中而不關臟腑。故但內藥陰中自愈。
蛇床子散方蛇床子 上一味末之。以白粉少許。和合相得。如棗大。綿裹內之。自然溫。
少陰脈滑而數者。陰中即生瘡。陰中蝕瘡爛者。野狼牙湯洗之。
脈滑者濕也。脈數者熱也。濕熱相合。而系在少陰。故陰中即生瘡。甚則蝕爛不已。野狼牙味酸苦。
除邪熱氣。疥瘙惡瘡。去白蟲。故取治是病。
野狼牙湯方野狼牙(三兩) 上一味。以水四升。煮取半升。以綿纏箸如繭。浸湯瀝陰中。日四遍。
胃氣下泄。陰吹而正喧。此谷氣之實也。膏發煎主之。
陰吹。陰中出聲。如大便失氣之狀。連續不絕。故曰正喧。谷氣實者。大便結而不通。是以陽明下行之氣。不得從其故道。而乃別走旁竅也。豬膏發煎潤導大便。便通。氣自歸矣。
膏發煎方(見黃癉)
小兒疳蟲蝕齒方雄黃 葶藶 上二味末之。取臘月豬脂熔。以槐枝綿裹頭四五枚。點藥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