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心典 · 卷上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余髒准此。按、素問雲。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肝應木而勝脾土。以是知肝病當傳脾也。實脾者。助令氣王。使不受邪。所謂治未病也。設不知而徒治其肝。則肝病未已。脾病復起。豈上工之事哉。肝之病補用酸者。肝不足。 則益之以其本味也。與內經以辛補之之說不同。然肝以陰髒而含生氣。以辛補者所以助其用。補用酸者。所以益其體。言雖異而理各當也。助用苦焦者。千金所謂心王則氣感於肝也。益用甘味之藥調之者。越人所謂損其肝者緩其中也。酸入肝以下十五句。疑非仲景原文。類後人謬添註腳。 編書者誤收之也。蓋仲景治肝補脾之要。在脾實而不受肝邪。非補脾以傷腎。縱火以刑金之謂。果爾。 則是所全者少。而所傷者反多也。且脾得補而肺將自旺。腎受傷必虛及其子。何制金強木之有哉。細按語意。見肝之病以下九句。是答上工治未病之辭。補用酸三句。乃別出肝虛正治之法。觀下文雲。 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可以見矣。蓋髒病惟虛者受之。而實者不受。髒邪惟實則能傳。而虛則不傳。故治肝實者。先實脾土。以杜滋蔓之禍。治肝虛者。直補本宮。以防外侮之端。此仲景虛實並舉之要旨也。後人不察肝病緩中之理。謬執甘先入脾之語。遂略酸與焦苦。而獨於甘味曲窮其說。以為是即治肝補脾之要妙。昔賢雲。 辭知其所蔽。此之謂耶。 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客氣邪風。中人多死。 千般 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以此詳之。病由都盡。若人能養慎。不令邪風乾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腑臟。即醫治之。四肢才覺重滯。即導引吐納。針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不遺形體有衰。病則無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 人稟陰陽五行之常。而其生其長。則實由風與氣。蓋非八風。則無以動盪而協和。非六氣。則無以變易而長養。然有正氣。即有客氣。有和風。即有邪風。其生物害物。並出一機。如浮舟覆舟。總為一水。故得其和則為正氣。失其和即為客氣。得其正則為和風。失其正即為邪風。其生物有力。則其害物亦有力。所以中人多死。然風有輕重。病有淺深。約而言之。不越三條。一者邪從經絡入臟腑而深。 為內所因。二者邪在四肢九竅皮膚沿流血脈而淺。為外所因。三者病從王法房室金刃蟲獸而生。為不內外因。所謂病之由也。人於此慎養。不令邪風異氣干忤經絡。則無病。適入經絡。未入臟腑。可汗吐或和解而愈。所謂醫治之也。此應前內因一段。若風氣外侵四肢。將及九竅。即吐納導引以行其氣。針灸膏摩以逐其邪。則重滯通快。而閉塞無由。此應前外因一段。更能不犯王法禽獸。則形體不傷。又雖有房室而不令竭乏。則精神不敝。此應前房室一段。腠理雲者。謂凡病糾纏於身。不止經絡血脈。勢必充溢腠理。故必慎之使無由入。腠者。三焦與骨節相貫之處。此神氣所往來。故曰元真通會。理者。合皮膚臟腑。內外皆有其理。細而不紊。故曰文理。仲景此論。以風氣中人為主。故以經絡入臟腑者。為深為內。自皮膚流血脈者。為淺為外。若房室金刃蟲獸所傷。則非客氣邪風中人之比。 與經絡臟腑。無相干涉者。為不內外因也。(節徐氏) 按、陳無擇三因方。以六淫邪氣所觸為外因。 五臟情志所感為內因。飲食房室跌扑金刃所傷。為不內外因。蓋仲景之論。以客氣邪風為主。故不從內傷外感為內外。而以經絡臟腑為內外。如徐氏所云是也。無擇合天人表里立論。故以病從外來者為外因。從內生者為內因。其不從邪氣情志所生者。為不內外因。亦最明晰。雖與仲景並傳可也。 問曰。病患有氣色見於面部。願聞其說。師曰。鼻頭色青。 腹中痛。苦冷者死。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色黃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設微赤非時者死。 其目正圓者痙不治。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此氣色之辨。所謂望而知之者也。鼻頭、脾之部。青肝之色。腹中痛者。土受木賊也。冷則陽亡而寒水助邪。故死。腎者主水。黑、水之色。脾負而腎氣勝之。故有水氣。色黃者面黃也。其病在脾。 脾病則生飲。故胸上有寒。寒、寒飲也。色白亦面白也。亡血者不華於色。故白。血亡則陽不可更越。 設微赤而非火令之時。其為虛陽上泛無疑。故死。目正圓者陰之絕也。痙為風強病。陰絕陽強。故不治。痛則血凝泣而不流。故色青。勞則傷腎。故色黑。經雲。腎虛者面如漆柴也。風為陽邪。故色赤。 脾病則不運。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經雲。水病患目下有臥蠶。面目鮮澤也。 師曰。病患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病在腎肝。為筋髓寒而痛時作也。喑喑然不徹者。病在心肺。則氣道塞而音不彰也。啾啾然細而長者。痛在頭中。則聲不敢揚。而胸膈氣道自如。故雖細而仍長也。此音聲之辨。聞而知之者也。然殊未備。學人一隅三反可矣。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吐沫。 心中堅者。氣實而出入阻。故息則搖肩。咳者氣逆而肺失降。則息引胸中上氣。肺痿吐沫者。氣傷而布息難。則張口短氣。此因病而害於氣者也。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則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 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息兼呼吸而言。吸則專言入氣也。中焦實。則氣之入者。不得下行。故吸微數。數猶促也。下之則實去氣通而愈。若不系實而系虛。則為無根失守之氣。頃將自散。故曰不治。或雲。中焦實而元氣虛者。既不任受攻下。而又不能自和。故不治。亦通。其實在上焦者。氣不得入而輒還。則吸促。促猶短也。實在下焦者。氣欲歸而不驟及。則吸遠。遠猶長也。上下二病。並關髒氣。非若中焦之實。可從下而去者。故曰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氣盛而形衰。不能居矣。故亦不治。 師曰。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王色青。四時各隨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時。 色脈皆當病。王時。時至而氣王。脈乘之而動。而色亦應之。如肝王於春。脈弦而色青。此其常也。 推之四時。無不皆然。若色當青而反白。為非其時而有其色。不特肝病。肺亦當病矣。犯其王氣故也。 故曰。色脈皆當病。 問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謂也。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陽之時。陽始生。天得溫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溫和。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上之至謂時至。下之至謂氣至。蓋時有常數而不移。氣無定刻而或遷也。冬至之後甲子。謂冬至後六十日也。蓋古造歷者。以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為曆元。根據此推之。則冬至後六十日。當復得甲子。而氣盈朔虛。每歲遞遷。於是至日不必皆值甲子。當以冬至後六十日花甲一周。正當雨水之候為正。 雨水者。冰雪解散而為雨水。天氣溫和之始也。雲少陽起者。陽方起而出地。陽始生者。陽始盛而生物。非冬至一陽初生之謂也。竊嘗論之矣。夏至一陰生。而後有小暑、大暑。冬至一陽生。而後有小寒、大寒。非陰生而反熱。陽生而反寒也。天地之道。否不極則不泰。陰陽之氣。剝不極則不復。夏至六陰盡於地上。而後一陰生於地下。是陰生之時。正陽極之時也。冬至六陽盡於地上。而後一陽生於地下。是陽生之時。正陰極之時也。陽極而大熱。陰極而大寒。自然之道也。則所謂陽始生天得溫和者。其不得與冬至陽生同論也審矣。至未得甲子而天已溫。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溫。及已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或如盛夏五六月時。則氣之有盈有縮。為候之或後或先。而人在氣交之中者。往往因之而病。惟至人為能與時消息而無忤耳。 師曰。病患脈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後。其病在里。腰痛背強不能行。必短氣而極也。 前謂關前。後謂關後。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關前脈浮者。以陽居陽。故病在表。關後脈浮者。以陽居陰。故病在里。然雖在里而系陽脈。則為表之里。而非里之里。故其病不在腸腎。而在腰背膝脛。而及其至。 則必短氣而極。所以然者。形傷不去。窮必及氣。表病不除。久必歸里也。 問曰。經雲厥陽獨行。何謂也。師曰。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 厥陽獨行者。孤陽之氣。厥而上行。陽失陰則越。猶夫無妻則盪也。千金方雲。陰脈且解。血散不通。正陽遂厥。陰不往從。此即厥陽獨行之旨歟。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血氣入髒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 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髒。即死。如身和汗自出。為入腑。即愈。 實謂血實。氣謂氣實。實氣相搏者。血與氣並而俱實也。五臟者。藏而不瀉。血氣入之。卒不得還。神去機息。則唇青身冷而死。六腑者。傳而不藏。血氣入之。乍滿乍瀉。氣還血行。則身和汗出而愈。經雲。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返則死是也。 問曰。脈脫入髒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師曰。非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脈脫者。邪氣乍加。正氣被遏。經隧不通。脈絕似脫。非真脫也。蓋即暴厥之屬。經曰。趺陽脈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膚硬。又曰。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為屍厥。即脈脫之謂也。厥病入髒者。深而難出。氣竭不復則死。入腑者淺而易通。氣行脈出即愈。浸淫瘡。瘡之浸淫不已。外台所謂轉廣有汁。流繞周身者也。 從口流向四肢者。病自內而之外。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病自外而之里。故不可治。李瑋西雲。 病在外二句。概指諸病而言。即上文百病皆然之意。入里者死。如痹氣入腹。腳氣衝心之類。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 咳、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五臟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濁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谷 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頭、項、腰、脊、臂、腳。六者病兼上下。而通謂之陽者。以其在軀殼之外也。咳、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九者。病兼臟腑。而通謂之陰者。以其在軀殼之里也。在外者有營病衛病。營衛交病之殊。是一病而有三也。三而六之。合則為十八。故曰陽病十八也。在里者有或虛或實之異。是一病而有二也。九而二之。合則為十八。故曰陰病十八也。五臟病各有十八。六微病又各有十八。則皆六淫邪氣所生者也。蓋邪氣之中人者。有風、寒、暑、濕、燥、火之六種。而臟腑之受邪者。又各有氣分、血分、氣血並受之三端。六而三之。則為十八病。以十八之數推之。則五臟合得九十病。六微合得一百八病。至於五勞七傷六極。則起居飲食情志之所生也。婦人三十六病。則經月產乳帶下之疾也。均非六氣外淫所致。故曰不在其中。清邪、風露之邪。故居於上。濁邪、水土之邪。故居於下。大邪漫風。雖大而力散。故中於表小邪、戶牖隙風。雖小而氣銳。故中於里。谷 、飲食之屬。入於口而傷於胃者也。是故邪氣有清濁大小之殊。人身亦有上下表里之別。莫不各隨其類以相從。所謂各有法度也。故風為陽而中於前。寒為陰而中於後。 濕氣濁而傷於下。霧氣清而傷於上。經脈陰而傷於寒。絡脈陽而傷於熱。合而言之。無非陽邪親上。 陰邪親下。熱氣歸陽。寒氣歸陰之理。 問曰。病有急當救里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治實證者。以逐邪為急。治虛證者。以養正為急。蓋正氣不固。則無以御邪而卻疾。故雖身體疼痛。而急當救里。表邪不去。勢必入里而增患。故既清便自調。則仍當救表也。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卒病易除。故當先治。痼疾難拔。故宜緩圖。且勿使新邪得助舊疾也。讀二條。可以知治病緩急先後之序。 師曰。五臟病各有所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 所得所惡所不喜。該居處服食而言。如髒氣法時論雲。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腎色黑。宜食辛。脾色黃。宜食咸。又心病禁溫食熱衣。脾病禁溫食飽食。濕地濡衣。肺病禁寒飲食寒衣。 腎病禁淬HT 熱食溫炙衣。宣明五氣篇所云。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靈樞五味篇所云。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之屬皆是也。五臟病各有所得而愈者。 謂得其所宜之氣之味之處。足以安髒氣而卻病氣也。各隨其所不喜為病者。謂得其所禁所惡之氣之味之處。足以忤髒氣而助病邪也。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者。謂平素所不喜之物。而反暴思之。由病邪之氣。變其髒氣使然。食之則適以助病氣而增發熱也。 夫諸病在髒。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余皆仿此。 無形之邪。入結於髒。必有所據。水血痰食。皆邪藪也。如渴者。水與熱得。而熱結在水。故與豬苓湯利其水。而熱亦除。若有食者。食與熱得。而熱結在食。則宜承氣湯下其食。而熱亦去。若無所得。則無形之邪。豈攻法所能去哉。 豬苓湯方(見後消渴證中) 痙濕病脈證治第二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名曰柔痙。 成氏曰。千金雲。太陽中風。重感寒濕則變痙。太陽病。發熱無汗為表實。則不當惡寒。今反惡寒者。則太陽中風。重感於寒。為痙病也。以其表實有寒。故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為表虛。則當惡寒。今不惡寒者。風邪變熱。外傷筋脈為痙病也。以其表虛無寒。故曰柔痙。然痙者強也。其病在筋。故必兼有頸項強急。頭熱足寒。目赤頭搖。口噤背反等證。仲景不言者。以痙字該之也。活人書亦云。痙證發熱惡寒。與傷寒相似。但其脈沉遲弦細。而項背反張為異耳。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痙。為難治。 太陽脈本浮。今反沉者。風得濕而伏。故為痙。痙脈本緊弦。今反細者。陰氣適不足。故難治。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夫風病下之則痙。復發汗。必拘急。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此原痙病之由。有此三者之異。其為脫液傷津則一也。蓋病有太陽風寒不解。重感寒濕而成痙者。亦有亡血竭氣。損傷陰陽。而病變成痙者。經雲。氣主 之。血主濡之。又雲。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陰陽既衰。筋脈失其濡養。而強直不柔矣。此痙病標本虛實之異。不可不辨也。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若發其汗者。寒濕相得。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痙病不離乎表。故身熱惡寒。痙為風強病。而筋脈受之。故口噤、頭項強、背反張、脈強直。經雲。諸暴強直。皆屬於風也。頭熱足寒。面目赤。頭動搖者。風為陽邪。其氣上行而又主動也。寒濕相得者。汗液之濕。與外寒之氣。相得不解。而表氣以汗而益虛。寒氣得濕而轉增。則惡寒甚也。其脈如蛇者。脈伏而曲。如蛇行也。痙脈本直。汗之則風去而濕存。故脈不直而曲也。 暴腹脹大者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 此即上文風去濕存之變證。魏氏雲。風去不與濕相麗。則濕邪無所依著。必順其下墜之性。而入腹作脹矣。風寒外解。而濕下行。所以為欲解也。如是診之。其脈必浮而不沉。緩而不弦矣。乃其脈如故。而反加伏弦。知其邪內連太陰。里病轉增。而表病不除。乃痙病諸證中之一變也。 夫痙脈按之緊如弦。直上下行。 緊如弦。即堅直之象。李氏曰。上下行者。自寸至尺。皆見緊直之脈也。脈經亦云。痙病脈堅伏。 直上下行。痙病有灸瘡。難治。 有灸瘡者。膿血久潰。穴俞不閉。婁全善雲。即破傷風之意。蓋陰傷而不勝風熱。陽傷而不任攻伐也。故曰難治。 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KT KT 然。脈反沉遲。此為痙。栝蔞桂枝湯主之。 太陽證備者。趙氏謂太陽之脈。自足上行。循背至頭項。此其所過之部。而為之狀者。皆是其證是也。KT KT 。背強連頸之貌。沉本痙之脈。遲非內寒。乃津液少而營衛之行不利也。傷寒項背強KT KT 。汗出惡風者。脈必浮數。為邪風盛於表。此證身體強KT KT 然。脈反沉遲者。為風淫於外。而津傷於內。 故用桂枝則同。而一加葛根以助其散。一加栝蔞根兼滋其內。則不同也。 栝蔞桂枝湯方栝蔞根(二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微汗。汗不出。食頃。啜熱粥發。 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氣上沖胸。口噤不得語。欲作剛痙。葛根湯主之。 無汗而小便反少者。風寒濕甚。與氣相持。不得外達。亦並不下行也。不外達。不下行。勢必逆而上沖。為胸滿。為口噤不得語。馴至面赤頭搖。項背強直。所不待言。故曰欲作剛痙。葛根湯。即桂枝湯加麻黃、葛根。乃剛痙無汗者之正法也。 按痙病多在太陽、陽明之交。身體強。口噤不得語。皆其驗也。故加麻黃以發太陽之邪。加葛根兼疏陽明之經。而陽明外主肌肉。內主津液。用葛根者。所以通隧谷而逐風濕。加栝蔞者。所以生津液而濡經脈也。 葛根湯方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 甘草(炙) 芍藥(各二兩)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湯法將息及禁忌。 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必 齒。可與大承氣湯。 此痙病之屬陽明瘀熱者。陽明之筋起於足。結於跗。其直者上結於髀。陽明之脈。入齒中。挾口環唇。其支者。循喉嚨。入缺盆下膈。故為是諸證。然無燥實見證。自宜滌熱而勿盪實。乃不用調胃而用大承氣者。豈病深熱極。非此不能治歟。然曰可與。則猶有斟酌之意。用者慎之。 大承氣湯方大黃(四兩酒洗) 濃朴(半斤炙去皮)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枳、朴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余勿服。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中濕。亦名濕痹。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濕為六淫之一。故其感人。亦如風寒之先在太陽。但風寒傷於肌腠。而濕則流入關節。 風脈浮。寒脈緊。而濕脈則沉而細。濕性濡滯。而氣重著。故亦名痹。痹者閉也。然中風者。必先有內風而後召外風。中濕者。亦必先有內濕而後感外濕。故其人平日土德不及而濕動於中。由是氣化不速。而濕侵於外。外內合邪。為關節疼煩。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治之者必先逐內濕。而後可以除外濕。故曰當利其小便。東垣亦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然此為脈沉而小便不利者設耳。若風寒在表。與濕相搏。脈浮惡風。身重疼痛者。則必以麻黃、白朮、薏苡、杏仁、桂枝、附子等。發其汗為宜矣。詳見後條。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也。 濕外盛者。其陽必內郁。濕外盛為身疼。陽內郁則發熱。熱與濕合。交蒸互郁。則身色如熏黃。 熏黃者。如煙之熏。色黃而晦。濕氣沉滯故也。若熱黃則黃而明。所謂身黃如橘子色也。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熱。胸上有寒。渴欲得飲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寒濕居表。陽氣不得外通而但上越。為頭汗出。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是宜驅寒濕以通其陽。乃反下之。則陽更被抑。而噦乃作矣。或上焦之陽不布。而胸中滿。或下焦之陽不化。而小便不利。隨其所傷之處而為病也。舌上如苔者。本非胃熱。而舌上津液燥聚。如苔之狀。實非苔也。蓋下後陽氣反陷於下。而寒濕仍聚於上。於是丹田有熱而渴欲得飲。胸上有寒而復不能飲。則口舌燥煩。而津液乃聚耳。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濕病在表者宜汗。在里者宜利小便。苟非濕熱蘊積成實。未可遽用下法。額汗出微喘。陽已離而上行。小便利。下利不止。陰複決而下走。陰陽離決。故死。一作小便不利者死。謂陽上游而陰不下濟也。 亦通。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其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風濕雖並為六淫之一。然風無形而濕有形。風氣迅而濕氣滯。值此雨淫濕勝之時。自有風易卻而濕難除之勢。而又發之速而驅之過。宜其風去而濕不與俱去也。故欲濕之去者。但使陽氣內蒸而不驟泄。肌肉關節之間充滿流行。而濕邪自無地可容矣。此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之旨歟。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 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寒濕在上。則清陽被郁。身疼頭痛。鼻塞者。濕上甚也。發熱面黃煩喘者。陽上郁也。而脈大。 則非沉細之比。腹和無病。則非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之比。是其病不在腹中而在頭。療之者宜但治其頭。而毋犯其腹。內藥鼻中。如瓜蒂散之屬。使黃水出則寒濕去而愈。不必服藥以傷其和也。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術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身煩疼者。濕兼寒而在表也。用麻黃湯以散寒。用白朮以除濕。喻氏曰。麻黃得術。則雖發汗。不至多汗。而術得麻黃。並可以行表里之濕。不可以火攻者。恐濕與熱合而反增發熱也。 麻黃加術湯方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炙) 白朮(四兩) 杏仁(七十個去皮尖)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汗。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此亦散寒除濕之法。日晡所劇。不必泥定肺與陽明。但以濕無來去。而風有休作。故曰此名風濕。 然雖言風而寒亦在其中。觀下文雲。汗出當風。又曰久傷取冷。意可知矣。蓋痙病非風不成。濕痹無寒不作。故以麻黃散寒。薏苡除濕。杏仁利氣。助通泄之用。甘草補中。予勝濕之權也。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方麻黃(半兩) 杏仁(十個去皮尖) 薏苡(半兩) 甘草(一兩炙) 上銼麻豆大。每服四錢匕。水一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有微汗。避風。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 湯主之。 風濕在表。法當從汗而解。乃汗不待發而自出。表尚未解而已虛。汗解之法。不可守矣。故不用麻黃出之皮毛之表。而用防己驅之肌膚之里。服後如蟲行皮中。及從腰下如冰。皆濕下行之徵也。然非、術、甘草。焉能使衛陽復振。而驅濕下行哉。 防己黃 湯方防己(一兩) 甘草(半兩炙) 白朮(七錢半) 黃 (一兩一分) 上銼麻豆大。每抄五錢匕。生薑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喘者。加麻黃半兩。 胃中不和者。加芍藥三分。氣上沖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冰。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下。溫令微汗瘥。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大便堅。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 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者。邪在表也。不嘔不渴。里無熱也。脈浮虛而澀。知其風濕外持。而衛陽不正。故以桂枝湯去芍藥之酸收。加附子之辛溫。以振陽氣而敵陰邪。若大便堅。小便自利。知其在表之陽雖弱。而在里之氣猶治。則皮中之濕。自可驅之於里。使從水道而出。不必更發其表。以危久弱之陽矣。故於前方去桂枝之辛散。加白朮之苦燥。合附子之大力健行者。於以並走皮中而逐水氣。亦因勢利導之法也。 桂枝附子湯方桂枝(四兩)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白朮附子湯方白朮(一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一兩半) 大棗(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三服。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術、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此亦濕勝陽微之證。其治亦不出助陽散濕之法。雲得微汗則解者。非正發汗也。陽復而陰自解耳。 夫風濕在表。本當從汗而解。麻黃加術湯、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其正法也。而汗出表虛者。不宜重發其汗。則有防己黃 實表行濕之法。而白朮附子。則又補陽以為行者也。表虛無熱者。不可遽發其陽。則有桂枝附子溫經散濕之法。而甘草附子。則兼補中以為散者也。即此數方。而仲景審病之微。用法之變。蓋可見矣。 甘草附子湯方甘草(二兩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 白朮(二兩) 桂枝(四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出復煩者。 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太陽中 。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 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其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中 即中暑。暑亦六淫之一。故先傷太陽而為寒熱也。然暑、陽邪也。乃其證反身重疼痛。其脈反弦細而遲者。雖名中 。而實兼濕邪也。小便已。灑灑毛聳者。太陽主表。內合膀胱。便已而氣餒也。 手足逆冷者。陽內聚而不外達。故小有勞。即氣出而身熱也。口開前板齒燥者。熱盛於內。而氣淫於外也。蓋暑雖陽邪。而氣恆與濕相合。陽求陰之義也。暑因濕入。而暑反居濕之中。陰包陽之象也。治之者一如分解風濕之法。辛以散濕。寒以涼暑可矣。若發汗則徒傷其表。溫針則更益其熱。下之則熱且內陷。變證隨出。皆非正治暑濕之法也。 太陽中熱者。 是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中熱亦即中暑。 即暑之氣也。惡寒者。熱氣入則皮膚緩。腠理開。開則洒然寒。與傷寒惡寒者不同。發熱汗出而渴。表里熱熾。胃陰待涸。求救於水。故與白虎加人參以清熱生陰。為中暑而無濕者之法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綿裹)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太陽中 。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湯主之。 暑之中人也。陰虛而多火者。暑即寓於火之中。為汗出而煩渴。陽虛而多濕者。暑即伏於濕之內。 為身熱而疼重。故暑病恆以濕為病。而治濕即所以治暑。瓜蒂苦寒。能吐能下。去身面四肢水氣。水去而暑無所根據。將不治而自解矣。此治中暑兼濕者之法也。 瓜蒂湯方瓜蒂(二十個) 上銼。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頓服。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淅然者。 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百脈一宗者。分之則為百脈。合之則為一宗。悉致其病。則無之非病矣。然詳其證。意欲食矣。而復不能食。常默然靜矣。而又躁不得臥。飲食或有時美矣。而復有不用聞食臭時。如有寒如有熱矣。而又不見為寒。不見為熱。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矣。而又身形如和。全是恍惚去來。不可為憑之象。惟口苦、小便赤、脈微數。則其常也。所以者何。熱邪散漫。未統於經。其氣遊走無定。故其病亦去來無定。而病之所以為熱者。則征於脈。見於口與便。有不可掩然者矣。夫膀胱者。太陽之府。 其脈上至巔頂。而外行皮膚。溺時頭痛者。太陽乍虛。而熱氣乘之也。淅然快然。則降序矣。夫乍虛之氣。溺已即復。而熱淫之氣。得陰乃解。故其甚者。必六十日之久。諸陰盡集。而後邪退而愈。其次四十日。又其次二十日。熱瘥減者。愈瘥速也。此病多於傷寒熱病前後見之。其未病而預見者。熱氣先動也。其病後四五日。或二十日。或一月見者。遺熱不去也。各隨其證以治。具如下文。 百合病。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人之有百脈。猶地之有眾水也。眾水朝宗于海。百脈朝宗於肺。故百脈不可治。而可治其肺。百合味甘平微苦。色白入肺。治邪氣。補虛清熱。故諸方悉以之為主。而隨證加藥治之。用知母者。以發汗傷津液故也。 百合知母湯方百合(七枚擘) 知母(三兩) 上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別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 煎知母取一升。後合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下之後者。百合滑石代赭湯主之。 百合病不可下而下之。必傷其里。乃復以滑石、代赭者。蓋欲因下藥之勢。而抑之使下。導之使出。 亦在下者引而竭之之意也。 百合滑石代赭湯方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兩碎綿裹) 代赭石(如彈丸大一枚碎綿裹)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後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 分溫再服。 百合病。吐之後者。百合雞子湯主之。 本草雞子安五臟。治熱疾。吐後髒氣傷而病不去。用之不特安內。亦且攘外也。 百合雞子湯方百合(七枚擘) 雞子黃(一枚)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內雞子黃攪勻。煎五分。溫服。(按了應作再)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此則百合病正治之法也。蓋肺主行身之陽。腎主行身之陰。百合色白入肺。而清氣中之熱。地黃色黑入腎。而除血中之熱。氣血既治。百脈俱清。雖有邪氣。亦必自下。服後大便如漆。則熱除之驗也。外台雲。大盒飯出黑沫。 百合地黃湯方百合(七枚擘) 生地黃汁(一升) 上先煎百合如前法。了。內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溫分再服。中病勿更服。大盒飯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病久不解而變成渴。邪熱留聚在肺也。單用百合漬水外洗者。以皮毛為肺之合。其氣相通故也。洗已食煮餅。按外台雲。洗身訖。食白湯餅。今 也。本草粳米、小麥。並除熱止渴。勿以咸豉者。 恐鹹味耗水而增渴也。 百合洗方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漬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餅。勿以咸豉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蔞牡蠣散主之。 病變成渴。與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熱盛而津傷也。栝蔞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蠣咸寒。引熱下行。 不使上爍也。 栝蔞牡蠣散方栝蔞根 牡蠣(熬等分) 上為細末。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變發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病變發熱者。邪聚於里而見於外也。滑石甘寒。能除六腑之熱。得微利。則里熱除而表熱自退。 百合滑石散方百合(一兩炙) 滑石(三兩) 上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者止服。熱則除。 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病見於陰。甚必及陽。病見於陽。窮必歸陰。以法救之者。養其陽以救陰之偏。則陰以平而陽不傷。補其陰以救陽之過。則陽以和而陰不敝。內經用陰和陽。用陽和陰之道也。若見陽之病而攻其陰。 則並傷其陰矣。乃復發汗。是重傷其陽也。故為逆。見陰之病而攻其陽。則並傷其陽矣。乃復下之。是重竭其陰也。故亦為逆。以百合為邪少虛多之證。故不可直攻其病。亦不可誤攻其無病如此。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欲飲食。 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嗄。甘草瀉心湯主之。蝕於下部則咽干。苦參湯洗之。蝕於肛者。雄黃熏之。 狐惑、蟲病。即巢氏所謂 病也。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其躁擾之象。有似傷寒少陰熱證。而實為 之亂其心也。不欲飲食。惡聞食臭。有似傷寒陽明實證。而實為蟲之擾其胃也。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者。蟲之上下聚散無時。故其色更改不一。甚者脈亦大小無定也。蓋雖蟲病。而能使人惑亂而狐疑。故名曰狐惑。徐氏曰。蝕於喉為惑。謂熱淫於上。如惑亂之氣感而生 。蝕於陰為狐。謂熱淫於下。柔害而幽隱。如狐性之陰也。亦通。蝕於上部。即蝕於喉之謂。故聲嗄。蝕於下部。即蝕於陰之謂。陰內屬於肝。而咽門為肝膽之候。(出千金)病自下而衝上。則咽干也。至生蟲之由。則趙氏所謂濕熱停久。蒸腐氣血而成瘀濁。於是風化所腐而成蟲者當矣。甘草瀉心。不特使中氣運而濕熱自化。抑亦苦辛雜用。足勝殺蟲之任。其苦參、雄黃。則皆清燥殺蟲之品。洗之熏之。就其近而治之耳。 甘草瀉心湯方甘草(四兩炙) 黃芩 乾薑 人參(各三兩) 半夏(半升)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苦參湯方苦參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雄黃熏法雄黃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燒。向肛熏之。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 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脈數微煩。默默但欲臥。熱盛於里也。無熱汗出。病不在表也。三四日目赤如鳩眼者。肝臟血中之熱。隨經上注於目也。經熱如此。髒熱可知。其為蓄熱不去。將成癰腫無疑。至七八日目四 黑。赤色極而變黑。則癰尤甚矣。夫肝與胃。互為勝負者也。肝方有熱。勢必以其熱侵及於胃。而肝既成癰。 胃即以其熱並之於肝。故曰若能食者。知膿已成也。且膿成則毒化。毒化則不特胃和而肝亦和矣。赤豆、當歸。乃排膿血除濕熱之良劑也。 再按此一條。注家有目為狐惑病者。有目為陰陽毒者。要之。亦是濕熱蘊毒之病。其不腐而為蟲者。則積而為癰。不發於身面者。則發於腸臟。亦病機自然之勢也。仲景意謂與狐惑陰陽毒。同源而異流者。故特論列於此歟。 赤豆當歸散方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當歸(十兩) 上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吐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毒者。邪氣蘊蓄不解之謂。陽毒非必極熱。陰毒非必極寒。邪在陽者為陽毒。邪在陰者為陰毒也。 而此所謂陰陽者。亦非臟腑氣血之謂。但以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唾膿血。其邪著而在表者謂之陽。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不唾膿血。其邪隱而在表之里者謂之陰耳。故皆得用辛溫升散之品。以發其蘊蓄不解之邪。而亦並用甘潤咸寒之味。以安其邪氣經擾之陰。五日邪氣尚淺。發之猶易。 故可治。七日邪氣已深。發之則難。故不可治。其蜀椒、雄黃二物。陽毒用之者。以陽從陽。欲其速散也。陰毒去之者。恐陰邪不可劫。而陰氣反受損也。 升麻鱉甲湯方升麻 當歸 甘草(各二兩) 蜀椒(炒去汗一兩) 鱉甲(手指大一片炙) 雄黃(半兩研)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師曰。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遲者多寒。弦小緊者下之瘥。弦遲者可溫之。弦緊者可發汗針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數者風發也。以飲食消息止之。 瘧者少陽之邪。弦者少陽之脈。有是邪。則有是脈也。然瘧之舍。固在半表半里之間。而瘧之氣。 則有偏多偏少之異。故其病有熱多者。有寒多者。有里多而可下者。有表多而可汗、可吐者。有風從熱出。而不可以藥散者。當各隨其脈而施治也。徐氏曰。脈大者為陽。小者為陰。緊雖寒脈。小緊則內入而為陰矣。陰不可從表散。故曰下之愈。遲既為寒。溫之無疑。弦緊不沉。為寒脈而非陰脈。非陰故可發汗針灸也。瘧脈概弦。而忽浮大。知邪在高分。高者引而越之。故可吐。喻氏曰。仲景既雲弦數者多熱矣。而復申一義雲。弦數者風發。見多熱不已。必至於極熱。熱極則生風。風生則肝木侮土而傳其熱於胃。坐耗津液。此非可徒求之藥。須以飲食消息。止其熾熱。即梨汁、蔗漿。生津止渴之屬。正內經風淫於內。治以甘寒之旨也。 病瘧以月一日發。當十五日愈。設不瘥。當月盡解。如其不瘥。當云何。師曰。此結為 瘕。名曰瘧母。急治之。宜鱉甲煎丸。 天氣十五日一更。人之氣亦十五日一更。氣更則邪當解也。否則三十日天人之氣再更。而邪自不能留矣。設更不愈。其邪必假血根據痰。結為 瘕。僻處脅下。將成負固不服之勢。故宜急治。鱉甲煎丸。行氣逐血之藥頗多。而不嫌其峻。一日三服。不嫌其急。所謂乘其未集而擊之也。 鱉甲煎丸方鱉甲(十二分炙) 烏扇(三分燒即射干) 黃芩(三分) 柴胡(六分) 鼠婦(三分熬) 乾薑 大黃 桂枝 石韋(去毛) 濃朴 紫葳(即凌霄) 阿膠(各三分) 芍藥 牡丹(去心) 蟲(各五分) 半夏(一分) 葶藶 人參(各一分) 瞿麥(二分) 蜂窠(四分炙) 赤硝(十二分) 蜣 (六分熬) 桃仁(二分去皮尖研) 上二十三味。為末。取 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升。浸灰。俟酒盡一半。著鱉甲於中。煮令泛爛加膠漆。絞取汁。內諸藥。煎為丸。如梧子大。空心服七丸。日三服。千金方用鱉甲十二片。又有海藻三分。大戟一分。無鼠婦、赤硝二味。 師曰。陰氣孤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若但熱不寒者。邪氣內藏於心。外舍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肌肉。 此與內經論癉瘧文大同。夫陰氣虛者。陽氣必發。發則足以傷氣而耗神。故少氣煩冤也。四肢者。諸陽之本。陽盛則手足熱也。欲嘔者。熱干胃也。邪氣內藏於心者。癉為陽邪。心為陽髒。以陽從陽。故邪外舍分肉。而其氣則內通心臟也。消爍肌肉者。肌肉為陰。陽極則陰消也。 溫瘧者。其脈如平。身無寒但熱。骨節煩疼。時嘔。白虎加桂枝湯主之。 此與內經論溫瘧文不同。內經言其因。此詳其脈與證也。癉瘧、溫瘧。俱無寒但熱。俱嘔。而其因不同。癉瘧者。肺素有熱。而加外感。為表寒里熱之證。緣陰氣內虛。不能與陽相爭。故不作寒也。 溫瘧者。邪氣內藏腎中。至春夏而始發。為伏氣外出之證。寒蓄久而變熱。故亦不作寒也。脈如平者。 病非乍感。故脈如其平時也。骨節煩疼時嘔者。熱從腎出。外舍於其合。而上並於陽明也。白虎甘寒除熱。桂枝則因其勢而達之耳。 白虎加桂枝湯方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 甘草(二兩炙) 粳米(二合) 桂枝(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 瘧多寒者。名曰牡瘧。蜀漆散主之。 瘧多寒者。非真寒也。陽氣為痰飲所遏。不得外出肌表。而但內伏心間。心、牡藏也。故名牡瘧。 蜀漆能吐瘧痰。痰去則陽伸而寒愈。取雲母、龍骨者。以蜀漆上越之猛。恐並動心中之神與氣也。 蜀漆散方蜀漆(洗去腥) 雲母(燒二日夜) 龍骨(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未發前。以漿水服半錢匕。 附外台秘要三方牡蠣湯牡蠣 麻黃(各四兩) 甘草(二兩) 蜀漆(三兩)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蜀漆、麻黃。去上沫。得六升。內諸藥。煮取二升。溫服一升。若吐則勿更服。 按、此系宋孫奇等所附。蓋亦蜀漆散之意。而外攻之力較猛矣。趙氏雲。牡蠣軟堅消結。麻黃非獨散寒。且可發越陽氣。使通於外。結散陽通。其病自愈。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根湯 治瘧病發渴者。亦治勞瘧。 柴胡(八兩) 人參 黃芩 甘草(各三兩) 栝蔞根(四兩) 生薑(二兩)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二服。 柴胡桂薑湯 治瘧。寒多微有熱。或但寒不熱。服一劑如神。 柴胡(半斤) 桂枝(三兩) 乾薑(二兩) 栝蔞根(四兩)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牡蠣(二兩熬)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趙氏曰。此與牡瘧相類而實非。牡瘧邪客心下。此風寒濕痹於肌表。肌表既痹。陽氣不得通於外。 遂郁伏於營血之中。陽氣化熱。血滯成瘀。著於其處。遇衛氣行陽二十五度及之。則病作。其邪之入營者。既無外出之勢。而營之素痹者。亦不出而與陽爭。故少熱或無熱也。是用柴胡為君。發其郁伏之陽。黃芩為佐。清其半里之熱。桂枝、乾薑。所以通肌表之痹。栝蔞根、牡蠣。除留熱。消瘀血。 甘草和諸藥。調陰陽也。得汗則痹邪散。血熱行。而病癒矣。 中風歷節病脈證並治第五 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為痹。脈微而數。中風使然。 風徹於上下。故半身不遂。痹閉於一處。故但臂不遂。以此見風重而痹輕。風動而痹著也。風從虛入。故脈微。風發而成熱。故脈數。曰中風使然者。謂痹病亦是風病。但以在陽者則為風。而在陰者則為痹耳。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寒虛相搏。邪在皮膚。浮者血虛。絡脈空虛。賊邪不瀉。或左或右。邪氣反緩。正氣即急。正氣引邪。 僻不遂。邪在於絡。肌膚不仁。邪在於經。 即重不勝。邪入於腑。即不識人。邪入於髒。舌即難言。口吐涎。 寒虛相搏者。正不足而邪乘之。為風寒初感之診也。浮為血虛者。氣行脈外而血行脈中。脈浮者沉不足。為血虛也。血虛則無以充灌皮膚。而絡脈空虛。並無以捍禦外氣。而賊邪不瀉。由是或左或右。隨其空處而留著矣。邪氣反緩。正氣即急者。受邪之處。筋脈不用而緩。無邪之處。正氣獨治而急。緩者為急者所引。則口目為僻。而肢體不遂。是以左 者邪反在右。右 者邪反在左。然或左或右。則有邪正緩急之殊。而為表為里。亦有經絡臟腑之別。經雲。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小者為孫。是則絡淺而經深。絡小而經大。故絡邪病於肌膚。而經邪病連筋骨。甚而入腑。又甚而入髒。 則邪遞深矣。蓋神藏於髒。而通於腑。腑病則神窒於內。故不識人。諸陰皆連舌本。髒氣厥不至舌下。 則機息於上。故舌難言。而涎自出也。 侯氏黑散 治大風四肢煩重。心中惡寒不足者。 菊花(四十分) 白朮 防風(各十分) 桔梗(八分) 黃芩(五分) 細辛 乾薑 人參茯苓 當歸 川芎 牡蠣 礬石 桂枝(各三分) 上十四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日一服。初服二十日。溫酒調服。禁一切魚肉大蒜。常宜冷食。 六十日止。即藥積腹中不下也。熱食即下矣。冷食自能助藥力。 此方亦孫奇等所附。而去風除熱。補虛下痰之法具備。以為中風之病。莫不由是數者所致云爾。 學人得其意。毋泥其跡可也。 寸口脈遲而緩。遲則為寒。緩則為虛。營緩則為亡血。衛緩則為中風。邪氣中經。則身癢而癮疹。 心氣不足。邪氣入中。則胸滿而短氣。 遲者行之不及。緩者至而無力。不及為寒。而無力為虛也。沉而緩者為營不足。浮而緩者為衛中風。衛在表而營在里也。經不足而風入之。血為風動。則身癢而癮疹。心不足而風中之。陽用不布。 則胸滿而短氣。經行肌中。而心處胸間也。 風引湯 除熱癱癇。 大黃 乾薑 龍骨(各四兩) 桂枝(三兩) 甘草 牡蠣(各二兩) 寒水石 滑石 赤石脂白石脂 紫石英 石膏(各六兩) 上十二味。杵粗篩。以韋囊盛之。取三指撮。井花水三升。煮三沸。溫服一升。治大人風引。少小驚癇 日數發。醫所不療。除熱方。巢氏雲。腳氣宜風引湯。 此下熱清熱之劑。孫奇以為中風多從熱起。故特附於此歟。中有姜、桂、石、脂、龍、蠣者。蓋以澀馭泄。以熱監寒也。然亦猛劑。用者審之。 防己地黃湯 治病如狂狀。妄行。獨語不休。無寒熱。其脈浮。 防己 甘草(各一分) 桂枝 防風(各三分) 上四味。以酒一杯。漬之。絞取汁。生地黃二斤。 咀。蒸之如斗米飯久。以銅器盛藥汁。更絞地黃汁和。分再服。 狂走譫語。身熱脈大者。屬陽明也。此無寒熱。其脈浮者。乃血虛生熱。邪並於陽而然。桂枝、防風、防己、甘草。酒浸取汁。用是輕清。歸之於陽。以散其邪。用生地黃之甘寒。熟蒸使歸於陰。以養血除熱。蓋藥生則散表。熟則補衰。此煎煮法。亦表里法也。(趙氏) 頭風摩散大附子(一枚) 鹽(等分) 上二味。為散。沐了。以方寸匕。摩疾上。令藥力行。 寸口脈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沉即為腎。弱即為肝。汗出入水中。如水傷心。歷節痛。 黃汗出。故曰歷節。 此為肝腎先虛。而心陽復郁。為歷節黃汗之本也。心氣化液為汗。汗出入水中。水寒之氣。從汗孔入侵心臟。外水內火。郁為濕熱。汗液則黃。浸淫筋骨。歷節乃痛。歷節者。遇節皆痛也。蓋非肝腎先虛。則雖得水氣。未必便入筋骨。非水濕內侵。則肝腎雖虛。未必便成歷節。仲景欲舉其標。而先究其本。以為歷節多從虛得之也。 按、後水氣篇中雲。黃汗之病。以汗出入水中浴。水從汗孔入得之。合觀二條。知歷節、黃汗。 為同源異流之病。其瘀郁上焦者。則為黃汗。其並傷筋骨者。則為歷節也。 趺陽脈浮而滑。滑則谷氣實。浮則汗自出。少陰脈浮而弱。弱則血不足。浮則為風。風血相搏。 即疼痛如掣。盛人脈澀小。短氣。自汗出。歷節疼。不可屈伸。此皆飲酒汗出當風所致。 趺陽脈浮者風也。脈滑者谷氣盛也。汗生於谷。而風性善泄。故汗自出。風血相搏者。少陰血虛而風復擾之。為疼痛如掣也。趺陽少陰二條合看。知陽明谷氣盛者。風入必與汗偕出。少陰血不足者。 風入遂著而成病也。盛人脈澀小短氣者。形盛於外。而氣歉於內也。自汗出。濕復勝也。緣酒客濕本內積。而汗出當風。則濕復外郁。內外相召。流入關節。故歷節痛不可屈伸也。合三條觀之。汗出入水者。熱為濕郁也。風血相搏者。血為風動也。飲酒汗出當風者。風濕相合也。歷節病因。有是三者不同。其為從虛所得則一也。 諸肢節疼痛。身體 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 諸肢節疼痛。即歷節也。身體 羸。腳腫如脫。形氣不足。而濕熱下甚也。頭眩短氣。溫溫欲吐。 濕熱且從下而上沖矣。與腳氣衝心之候頗同。桂枝、麻黃、防風。散濕於表。芍藥、知母、甘草。除熱於中。白朮、附子。驅濕於下。而用生薑最多。以止嘔降逆。為濕熱外傷肢節。而復上衝心胃之治法也。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桂枝(四兩) 芍藥(三兩) 甘草 麻黃(各二兩) 附子(二枚炮) 白朮 知母 防風(各四兩) 生薑(五兩)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泄。咸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斷泄。營氣不通。衛不獨行。營衛俱微。三焦無所御。四屬斷絕。身體羸瘦。獨足腫大。黃汗出。脛冷。假令發熱。 便為歷節也。 此亦內傷肝腎。而由於滋味不節者也。枯泄相搏。即筋骨並傷之謂。曰斷泄者。言其生氣不續。而精神時越也。營不通因而衛不行者。病在陰而及於陽也。不通不行。非壅而實。蓋即營衛涸流之意。 四屬、四肢也。營衛者。水谷之氣。三焦受氣於水谷。而四肢稟氣於三焦。故營衛微。則三焦無氣而四屬失養也。由是精微不化於上。而身體羸瘦。陰濁獨注於下。而足腫脛冷黃汗出。此病類似歷節黃汗。而實非水濕為病。所謂肝腎雖虛。未必便成歷節者是也。而虛病不能發熱。歷節則未有不熱者。故曰假令發熱。便為歷節。後水氣篇中又雲。黃汗之病。兩脛自冷。假令發熱。此屬歷節。蓋即黃汗歷節而又致其辨也。詳見本文。 病歷節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 此治寒濕歷節之正法也。寒濕之邪。非麻黃、烏頭不能去。而病在筋節。又非如皮毛之邪。可一汗而散者。故以黃 之補。白芍之收。甘草之緩。牽制二物。俾得深入而去留邪。如衛 監鍾鄧入蜀。 使其成功而不及於亂。乃制方之要妙也。 烏頭湯 亦治腳氣疼痛。不可屈伸。 麻黃 芍藥 黃 甘草(各三兩炙) 烏頭(五枚 咀以蜜二升煎取一升即出烏頭)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蜜煎中。更煎之。服七合。不知。盡服之。 礬石湯 治腳氣衝心。 礬石(二兩) 上一味。以漿水一斗五升。煎三五沸。浸腳良。 腳氣之病。濕傷於下。而氣沖於上。礬石味酸澀性燥。能卻水收濕解毒。毒解濕收。上沖自止。 附方古今錄驗續命湯 治中風痱。身體不能自收持。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處。或拘急不得轉側。 麻黃 桂枝 甘草 乾薑 石膏 當歸 人參(各三兩) 杏仁(四十粒) 川芎(一兩五錢) 上九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溫服一升。當小汗。薄覆脊。憑几坐。汗出則愈。不汗更服。無所禁。勿當風。並治但伏不得臥。咳逆上氣。面目浮腫。 痱者廢也。精神不持。筋骨不用。非特邪氣之擾。亦真氣之衰也。麻黃、桂枝所以散邪。人參、當歸所以養正。石膏合杏仁助散邪之力。甘草合乾薑為復氣之需。乃攻補兼行之法也。 千金三黃湯 治中風。手足拘急。百節疼痛。煩熱心亂。惡寒。經日不欲飲食。 麻黃(五分) 獨活(四分) 細辛 黃 (各二分) 黃芩(三分)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一服小汗出。二服大汗出。心熱加大黃二分。腹滿加枳實一枚。氣逆加人參三分。悸加牡蠣三分。渴加栝蔞根三分。先有寒。加附子一枚。 近效術附湯 治風虛。頭重眩。苦極。不知食味。暖肌補中。益精氣。 白朮(一兩) 附子(一枚半炮去皮) 甘草(一兩炙) 上三味 。每五錢匕。姜五片。棗一枚。水盞半。煎七分。去滓溫服。 崔氏八味丸 治腳氣上入少腹不仁。 熟地黃(八兩) 山茱萸 山藥(各四兩) 澤瀉 茯苓 牡丹皮(各三兩) 桂枝 附子(各一兩炮) 上八味。末之。煉蜜和丸梧子大。酒下十五丸。日再服。腎之脈。起於足而入於腹。腎氣不治。濕寒之氣。隨經上入。聚於少腹。為之不仁。是非驅濕散寒之劑所可治者。須以腎氣丸補腎中之氣。以為生陽化濕之用也。 千金越婢加術湯 治肉極熱。則身體津脫。腠理開。汗大泄。厲風氣。下焦腳弱。 麻黃(六兩) 石膏(半斤) 生薑(二兩) 甘草(二兩) 白朮(四兩) 大棗(十五枚) 上六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惡風加附子一枚。炮。 血痹虛勞病脈證並治第六 問曰。血痹之病。從何得之。師曰。夫尊榮人。骨弱肌膚盛。重因疲勞汗出。臥不時動搖。加被微風。遂得之。但以脈自微。澀在寸口。關上小緊。宜針引陽氣。令脈和緊去則愈。 陽氣者。衛外而為固也。乃因疲勞汗出。而陽氣一傷。臥不時動搖。而陽氣再傷。於是風氣雖微。得以直入血中而為痹。經雲。邪入於陰則痹也。脈微為陽微。澀為血滯。緊則邪之徵也。血中之邪。始以陽氣傷而得入。終必得陽氣通而後出。而痹之為病。血既以風入而痹於外。陽亦以血痹而止於中。故必針以引陽使出。陽出而邪去。邪去而脈緊乃和。血痹乃通。以是知血分受痹。不當獨治其血矣。 血痹陰陽俱微。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外證身體不仁。如風痹狀。黃 桂枝五物湯主之。 陰陽俱微。該人迎、趺陽、太溪為言。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即陽不足而陰為痹之象。不仁者。 肌體頑痹。痛癢不覺。如風痹狀。而實非風也。黃 、桂枝五物。和營之滯。助衛之行。亦針引陽氣之意。以脈陰陽俱微。故不可針而可藥。經所謂陰陽形氣俱不足者。勿刺以針而調以甘藥也。 黃 桂枝五物湯方黃 (三兩) 芍藥(三兩) 桂枝(三兩) 生薑(六兩) 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夫男子平人脈大為勞。脈極虛亦為勞。 陽氣者。煩勞則張。故脈大。勞則氣耗。故脈極虛。李氏曰。脈大非氣盛也。重按必空濡。大者。 勞脈之外暴者也。極虛者。勞脈之內衰者也。 男子面色薄。主渴及亡血。卒喘悸。脈浮者。里虛也。 渴者熱傷陰氣。亡血者不華於色。故面色薄者。知其渴及亡血也。李氏曰。勞者氣血俱耗。氣虛則喘。血虛則悸。卒者。猝然見此病也。脈浮為里虛。以勞則真陰失守。孤陽無根。氣散於外。而精奪於內也。 男子脈虛沉弦。無寒熱。短氣里急。小便不利。面色白。時目瞑兼衄。少腹滿。此為勞使之然。 勞之為病。其脈浮大。手足煩。春夏劇。秋冬瘥。陰寒精自出。酸削不能行。男子脈浮弱而澀。為無子。精氣清冷。 脈虛沉弦者。勞而傷陽也。故為短氣里急。為小便不利。少腹滿。為面色白。而其極則並傷其陰而目瞑兼衄。目瞑、目不明也。脈浮者。勞而傷陰也。故為手足煩。為酸削不能行。為春夏劇而秋冬瘥。而其極則並傷其陽而陰寒精自出。此陰陽互根。自然之道也。若脈浮弱而澀。則精氣交虧而清冷不溫。此得之天稟薄弱。故當無子。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陰頭寒。目眩、發落。脈極虛芤遲。為清谷、亡血、失精。脈得諸芤動微緊。 男子失精。女子夢交。桂枝龍骨牡蠣湯主之。 脈極虛芤遲者。精失而虛及其氣也。故少腹弦急。陰頭寒而目眩。脈得諸芤動微緊者。陰陽並乖而傷及其神與精也。故男子失精。女子夢交。沈氏所謂勞傷心氣。火浮不斂。則為心腎不交。陽泛於上。精孤於下。火不攝水。不交自泄。故病失精。或精虛心相內浮。擾精而出。則成夢交者是也。徐氏曰。桂枝湯外證得之。能解肌去邪氣。內證得之。能補虛調陰陽。加龍骨、牡蠣者。以失精夢交為神精間病。非此不足以收斂其浮越也。 桂枝龍骨牡蠣湯方桂枝 芍藥 生薑(各三兩) 甘草(二兩) 大棗(十二枚) 龍骨 牡蠣(各三兩) 上七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天雄散方天雄(三兩炮) 白朮(八兩) 桂枝(六兩) 龍骨(三兩)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半錢匕。日三服。不知。稍增之。 按、此疑亦後人所附。為補陽攝陰之用也。 男子平人脈虛弱細微者。喜盜汗也。人年五六十。其病脈大者。痹俠背行。若腸鳴、馬刀、俠癭者。皆為勞得之。脈沉小遲。名脫氣。其人疾行則喘喝。手足逆寒。腹滿。甚則溏泄。食不消化也。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搏。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 男子則亡血、失精。 平人、不病之人也。脈虛弱細微。則陰陽俱不足矣。陽不足者不能固。陰不足者不能守。是其人必善盜汗。人年五六十。精氣衰矣。而病脈反大者。是其人當有風氣也。痹俠背行。痹之俠脊者。由陽氣不足。而邪氣從之也。若腸鳴、馬刀、俠癭者。陽氣以勞而外張。火熱以勞而上逆。陽外張。則寒動於中而為腹鳴。火上逆。則與痰相搏而為馬刀、俠癭。李氏曰。癭生乳腋下曰馬刀。又夾生頸之兩旁者為俠癭。俠者挾也。馬刀、蠣蛤之屬。瘡形似之。故名馬刀。癭、一作纓。發於結纓之處。二瘡一在頸。一在腋下。常相聯繫。故俗名 串。脈沉小遲。皆陰象也。三者並見。陰盛而陽乃亡矣。故名脫氣。其人疾行則喘喝者。氣脫而不固也。由是外無氣而手足逆冷。胃無氣而腹滿。脾無氣而溏泄食不化。皆陽微氣脫之證也。脈弦者陽不足。故為減為寒。脈大者陰不足。故為芤為虛。陰陽並虛。外強中乾。此名為革。又變革也。婦人半產、漏下。男子亡血、失精。是皆失其產乳生育之常矣。故名曰革。 虛勞里急。悸衄。腹中痛。夢失精。四肢酸疼。手足煩熱。咽干、口燥。小建中湯主之。 此和陰陽調營衛之法也。夫人生之道。曰陰曰陽。陰陽和平。百疾不生。若陽病不能與陰和。則陰以其寒獨行。為里急。為腹中痛。而實非陰之盛也。陰病不能與陽和。則陽以其熱獨行。為手足煩熱。為咽干、口燥。而實非陽之熾也。昧者以寒攻熱。以熱攻寒。寒熱內賊。其病益甚。惟以甘酸辛藥。和合成劑。 調之使和。則陽就於陰。而寒以溫。陰就於陽。而熱以和。醫之所以貴識其大要也。豈徒雲寒可治熱。 熱可治寒而已哉。或問和陰陽調營衛是矣。而必以建中者何也。曰中者脾胃也。營衛生成於水谷。而水谷轉輸於脾胃。故中氣立。則營衛流行而不失其和。又中者四運之軸。而陰陽之機也。故中氣立。則陰陽相循。如環無端。而不極於偏。是方甘與辛合而生陽。酸得甘助而生陰。陰陽相生。中氣自立。是故求陰陽之和者。必於中氣。求中氣之立者。必以建中也。 小建中湯方桂枝(三兩) 甘草(二兩) 芍藥(六兩) 大棗(十二枚) 生薑(三兩) 飴糖(一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 虛勞里急諸不足。黃 建中湯主之。 里急者。里虛脈急。腹中當引痛也。諸不足者。陰陽諸脈。並俱不足。而眩、悸、喘、喝。失精、亡血等證。相因而至也。急者緩之。必以甘。不足者補之。必以溫。而充虛塞空。則黃 尤有專長也。 黃 建中湯方 即小建中湯內加黃 一兩半。余根據上法。氣短、胸滿者。加生薑。腹滿者。 去棗。加茯苓一兩半。及療肺虛損不足。補氣。加半夏三兩。 虛勞腰痛。少腹拘急。小便不利者。八味腎氣丸主之。 下焦之分。少陰主之。少陰雖為陰髒。而中有元陽。所以溫經髒。行陰陽。司開闔者也。虛勞之人。損傷少陰腎氣。是以腰痛。少腹拘急。小便不利。程氏所謂腎間動氣已損者是矣。八味腎氣丸補陰之虛。可以生氣。助陽之弱。可以化水。乃補下治下之良劑也。 八味腎氣丸方(見婦人雜病) 虛勞諸不足。風氣百疾。薯蕷丸主之。 虛勞證多有挾風氣者。正不可獨補其虛。亦不可著意去風氣。仲景以參、地、芎、歸、苓、術補其氣血。膠、麥、姜、棗、甘、芍益其營衛。而以桔梗、杏仁、桂枝、防風、柴胡、白蘞、黃卷、神曲去風行氣。其用薯蕷最多者。以其不寒不熱。不燥不滑。兼擅補虛去風之長。故以為君。謂必得正氣理而後風氣可去耳。 薯蕷丸方薯蕷(三十分) 人參(七分) 白朮(六分) 茯苓(五分) 甘草(二十八分) 當歸(十分) 乾地黃(十分) 芍藥(六分) 芎 (六分) 麥冬(六分) 阿膠(七分) 乾薑(三分) 大棗(百枚為膏) 桔梗(五分) 杏仁(六分) 桂枝(十分) 防風(六分) 神曲(十分) 豆黃卷(十分) 柴胡(五分) 白蘞(二分) 上二十一味。末之。煉蜜和丸。如彈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為劑。 虛勞虛煩不得眠。酸棗仁湯主之。 人寤則魂寓於目。寐則魂藏於肝。虛勞之人。肝氣不榮。則魂不得藏。魂不藏故不得眠。酸棗仁補肝斂氣。宜以為君。而魂既不歸容。必有濁痰燥火乘間而襲其舍者。煩之所由作也。故以知母、甘草。清熱滋燥。茯苓、川芎。行氣除痰。皆所以求肝之治。而宅其魂也。 酸棗仁湯方酸棗仁(二升) 甘草(一兩) 知母 茯苓(各二兩) 芎 (一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酸棗仁得六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五勞虛極羸瘦。腹滿不能飲食。食傷。憂傷。飲傷。房室傷。飢傷、勞傷。經絡營衛氣傷。內有干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緩中補虛。大黃 蟲丸主之。 虛勞症有挾外邪者。如上所謂風氣百疾是也。有挾瘀郁者。則此所謂五勞諸傷。內有干血者是也。 夫風氣不去。則足以賊正氣而生長不榮。干血不去。則足以留新血而滲灌不周。故去之不可不早也。此方潤以濡其干。蟲以動其瘀。通以去其閉。而仍以地黃、芍藥、甘草和養其虛。攻血而不專主於血。 一如薯蕷丸之去風而不著意於風也。喻氏曰。此世俗所稱干血勞之良治也。血瘀於內。手足脈相失者宜之。兼入瓊玉膏補潤之劑尤妙。 大黃 蟲丸方大黃(十分蒸) 黃芩(二兩) 甘草(三兩) 桃仁(一升) 杏仁(一升) 芍藥(四兩) 乾地黃(十兩) 乾漆(一兩燒令煙盡) 虻蟲(一升去翅足熬) 水蛭(百枚熬) 蠐螬(百枚熬) 蟲(半升熬) 上十二味。末之。煉蜜和丸。小豆大。酒服五丸。日三服。 附方千金翼炙甘草湯 治虛勞不足。汗出而悶。脈結。悸。行動如常。不出百日。危急者十一日死。 甘草(四兩炙) 桂枝 生薑(各三兩) 麥冬(半升) 麻仁(半升) 人參 阿膠(各三兩) 大棗(三十枚) 生地黃(一斤) 上九味。以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內膠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 脈結是營氣不行。悸則血虧而心無所養。營滯血虧。而更出汗。豈不立槁乎。故雖行動如常。斷雲不出百日。知其陰亡而陽絕也。人參、桂枝、甘草、生薑。行身之陽。膠、麥、麻、地。行身之陰。 蓋欲使陽得復行陰中而脈自復也。後人只喜用膠、地等而畏姜、桂。豈知陰凝燥氣。非陽不能化耶。 (徐氏) 肘後獺肝散 治冷勞。又主鬼疰一門相染。 獺肝一具。炙干末之。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證治第七 問曰。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肺痿之病。從何得之。師曰。或從汗出。或從嘔吐。或從消渴。 小便利數。或從便難。又被快藥下利。重亡津液。故得之。曰。寸口脈數。其人咳。口中反有濁唾涎沫者何。師曰。為肺痿之病。若口中闢辟燥。咳即胸中隱隱痛。脈反滑數。此為肺癰。咳唾膿血。脈數虛者為肺痿。數實者為肺癰。 此設為問答。以辨肺痿、肺癰之異。熱在上焦二句。見五臟風寒積聚篇。蓋師有是語。而因之以為問也。汗出、嘔吐、消渴、二便下多。皆足以亡津液而生燥熱。肺虛且熱。則為痿矣。口中反有濁唾涎沫者。肺中津液。為熱所迫而上行也。或雲肺既痿而不用。則飲食游溢之精氣。不能分布諸經。而但上溢於口。亦通。口中闢辟燥者。魏氏以為肺癰之痰涎膿血。俱蘊蓄結聚於肺臟之內。故口中反乾燥。而但闢辟作空響燥咳而已。然按下肺癰條亦云。其人咳。咽燥不渴。多唾濁沫。則肺痿肺癰二證多同。惟胸中痛。脈滑數。唾膿血。則肺癰所獨也。比而論之。痿者萎也。如草木之萎而不榮。為津爍而肺焦也。癰者壅也。如土之壅而不通。為熱聚而肺 也。故其脈有虛實不同。而其數則一也。 問曰。病咳逆。脈之。何以知此為肺癰。當有膿血。吐之則死。其脈何類。師曰。寸口脈微而數。 微則為風。數則為熱。微則汗出。數則惡寒。風中於衛。呼氣不入。熱過於營。吸而不出。風傷皮毛。 熱傷血脈。風舍於肺。其人則咳。口乾喘滿。咽燥不渴。多唾濁沫。時時振寒。熱之所過。血為之凝滯。蓄結癰膿。吐如米粥。始萌可救。膿成則死。 此原肺癰之由。為風熱蓄結不解也。凡言風脈多浮或緩。此雲微者。風入營而增熱。故脈不浮而反微。 且與數俱見也。微則汗出者。氣傷於熱也。數則惡寒者。陰反在外也。呼氣不入者。氣得風而浮。利出而艱入也。吸而不出者。血得熱而壅。氣亦為之不伸也。肺熱而壅。故口乾而喘滿。熱在血中。故咽燥而不渴。且肺被熱迫。而反從熱化。為多唾濁沫。熱盛於里。而外反無氣。為時時振寒。由是熱蓄不解。血凝不通。而癰膿成矣。吐如米粥。未必便是死證。至浸淫不已。肺葉腐敗。則不可治矣。故曰始萌可救。膿成則死。 上氣面浮腫。肩息。其脈浮大不治。又加利尤甚。上氣喘而躁者。此為肺脹。欲作風水。發汗則愈。 上氣面浮腫。肩息。氣但升而不降矣。脈復浮大。則陽有上越之機。脈偏盛者偏絕也。又加下利。 是陰復從下脫矣。陰陽離決。故當不治。肩息、息搖肩也。上氣喘而躁者。水性潤下。風性上行。水為風激。氣湊於肺。所謂激而行之。可使在山者也。故曰。欲作風水。發汗令風去。則水復其潤下之性矣。故愈。 肺痿。吐涎沫而不咳者。其人不渴。必遺尿。小便數。所以然者。以上虛不能制下故也。此為肺中冷。必眩。多涎唾。甘草乾薑湯以溫之。若服湯已渴者。屬消渴。 此舉肺痿之屬虛冷者。以見病變之不同。蓋肺為嬌髒。熱則氣爍。故不用而痿。冷則氣沮。故亦不用而痿也。遺尿、小便數者。肺金不用而氣化無權。斯膀胱無制而津液不藏也。頭眩、多涎唾者。經雲上虛則眩。又雲上焦有寒。其口多涎也。甘草、乾薑。甘辛合用。為溫肺復氣之劑。服後病不去而加渴者。則屬消渴。蓋小便數而渴者為消。不渴者。非下虛即肺冷也。 甘草乾薑湯方甘草(四兩炙) 乾薑(二兩炮) 上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咳而上氣。喉中水雞聲。射干麻黃湯主之。 咳而上氣。肺有邪。則氣不降而反逆也。肺中寒飲。上入喉間。為呼吸之氣所激。則作聲如水雞。 射干、紫菀、款冬降逆氣。麻黃、細辛、生薑發邪氣。半夏消飲氣。而以大棗安中。五味斂肺。恐劫散之藥。並傷及其正氣也。 射干麻黃湯方射干(三兩) 麻黃 生薑(各四兩) 細辛 紫菀 款冬花(各三兩) 大棗(七枚) 半夏(半升) 五味(半升) 上九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麻黃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咳逆上氣。時時吐濁。但坐不得眠。皂莢丸主之。 濁、濁痰也。時時吐濁者。肺中之痰。隨上氣而時出也。然痰雖出而滿不減。則其本有固而不拔之勢。不迅而掃之。不去也。皂莢味辛入肺。除痰之力最猛。飲以棗膏。安其正也。 皂莢丸方皂莢(八兩颳去皮酥炙) 上一味。末之。蜜丸梧子大。以棗膏和湯。服三丸。日三夜一服。 咳而脈浮者。濃朴麻黃湯主之。咳而脈沉者。澤漆湯主之。 此不詳見證。而但以脈之浮沉為辨而異其治。按濃朴麻黃湯。與小青龍加石膏湯大同。則散邪蠲飲之力居多。而濃朴辛溫。亦能助表。小麥甘平。則同五味斂安正氣者也。澤漆湯以澤漆為主。而以白前、黃芩、半夏佐之。則下趨之力較猛。雖生薑、桂枝之辛。亦只為下氣降逆之用而已。不能發表也。仲景之意。蓋以咳皆肺邪。而脈浮者氣多居表。故驅之使從外出為易。脈沉者氣多居里。故驅之使從下出為易。亦因勢利導之法也。 濃朴麻黃湯方濃朴(五兩) 麻黃(四兩) 石膏(如雞子大) 杏仁(半升) 半夏(六升) 乾薑 細辛(各二兩) 小麥(一升) 五味(半升) 上九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小麥熟。去滓。內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澤漆湯方半夏(半升) 澤漆(三升以東流水五斗煮取一斗五升) 紫參 生薑 白前(各五兩) 甘草黃芩 人參 桂枝(各三兩) 上九味。 咀。內澤漆湯中。煮取五升。溫服五合。至夜盡。 火逆上氣。咽喉不利。止逆下氣。麥門冬湯主之。 火熱挾飲致逆。為上氣。為咽喉不利。與表寒挾飲上逆者懸殊矣。故以麥冬之寒治火逆。半夏之辛治飲氣。人參、甘草之甘。以補益中氣。蓋從外來者。其氣多實。故以攻發為急。從內生者。其氣多虛。 則以補養為主也。 麥門冬湯方麥門冬(七升) 半夏(一升) 人參 甘草(各二兩) 粳米(三合) 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溫服一升。日三夜一服。 肺癰喘不得臥。葶藶大棗瀉肺湯主之。 肺癰喘不得臥。肺氣被迫。亦已甚矣。故須峻藥頓服。以逐其邪。葶藶苦寒。入肺泄氣閉。加大棗甘溫以和藥力。亦猶皂莢丸之飲以棗膏也。 葶藶大棗瀉肺湯方葶藶(熬令黃色搗丸如雞子大) 大棗(十二枚) 上先以水三升。煮棗取二升。去棗內葶藶。煮取一升。頓服。 咳而胸滿振寒。脈數。咽干不渴。時出濁唾腥臭。久久吐膿如米粥者。為肺癰。桔梗湯主之。 此條見證。具如前第二條所云。乃肺癰之的證也。此病為風熱所壅。故以苦梗開之。熱聚則成毒。 故以甘草解之。而甘倍於苦。其力似乎太緩。意者癰膿已成。正傷毒潰之時。有非峻劑所可排擊者。 故藥不嫌輕耳。後附外台桔梗白散。治證與此正同。方中桔梗、貝母同用。而無甘草之甘緩。且有巴豆之毒熱。似亦以毒攻毒之意。然非病盛氣實。非峻藥不能為功者。不可僥倖一試也。是在審其形之肥瘠。與病之緩急而善其用焉。 桔梗湯方桔梗(一兩) 甘草(二兩) 上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溫再服。則吐膿血也。 咳而上氣。此為肺脹。其人喘。目如脫狀。脈浮大者。越婢加半夏湯主之。 外邪內飲。填塞肺中。為脹為喘。為咳而上氣。越婢湯散邪之力多。而蠲飲之力少。故以半夏輔其未逮。不用小青龍者。以脈浮且大。病屬陽熱。故利辛寒。不利辛熱也。目如脫狀者。目睛脹突。如欲脫落之狀。壅氣使然也。 越婢加半夏湯方麻黃(六兩) 石膏(半斤)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五枚) 甘草(二兩) 半夏(半升) 上六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喘。脈浮者心下有水。小青龍加石膏湯主之。 此亦外邪內飲相搏之證。而兼煩躁。則挾有熱邪。麻、桂藥中。必用石膏。如大青龍之例也。又此條見證。與上條頗同。而心下寒飲則非溫藥不能開而去之。故不用越婢加半夏。而用小青龍加石膏。 溫寒並進。水熱俱捐。於法尤為密矣。 小青龍加石膏湯方麻黃 芍藥 桂枝 細辛 乾薑 甘草(各三兩) 五味 半夏(各半升) 石膏(二兩) 上九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強人服一升。羸者減之。日三服。小兒服四合。 附方外台炙甘草湯 治肺痿涎唾多。心中溫溫液液者。(方見虛勞) 千金甘草湯方甘草一味。以水三升。煮減半。分溫三服。 千金生薑甘草湯 治肺痿咳唾涎沫不止。咽燥而渴。 生薑(五兩) 人參(三兩) 甘草(四兩) 大棗(十五枚)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千金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 治肺痿吐涎沫。 桂枝 生薑(各三兩) 甘草(二兩) 大棗(十枚) 皂莢(一枚去皮子炙焦) 上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按、以上諸方。俱用辛甘溫藥。以肺既枯痿。非濕劑可滋者。必生氣行氣以致其津。蓋津生於氣。 氣至則津亦至也。又方下俱雲。吐涎沫多不止。則非無津液也。乃有津液而不能收攝分布也。故非辛甘溫藥不可。加皂莢者。兼有濁痰也。 外台桔梗白散 治咳而胸滿振寒。脈數。咽干不渴。時出濁唾腥臭。久久吐膿如米粥者。為肺癰。 桔梗 貝母(各三兩) 巴豆(一分去皮熬研如脂) 上三味為散。強人飲服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膈上者吐膿。在膈下者瀉出。若下多不止。飲冷水一杯則定。 千金葦莖湯 治咳有微熱。煩滿。胸中甲錯。是為肺癰。 葦莖(二升) 薏苡仁(半升) 桃仁(五十粒) 瓜瓣(半升)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葦莖得五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服一升。再服。當吐如膿。 按、此方具下熱散結通瘀之力。而重不傷峻。緩不傷懈。可以補桔梗湯、桔梗白散二方之偏。亦良法也。 葶藶大棗瀉肺湯 治肺癰胸滿脹。一身面目浮腫。鼻塞清涕出。不聞香臭酸辛。咳逆上氣。 喘鳴迫塞。(方見上三日一劑可至三四劑先服小青龍湯一劑乃進) 按、此方原治肺癰喘不得臥。此兼面目浮。鼻塞清涕。則肺有表邪宜散。故先服小青龍一劑乃進。 又按、肺癰諸方。其於治效。各有專長。如葶藶、大棗。用治癰之始萌而未成者。所謂乘其未集而擊之也。其葦莖湯。則因其亂而逐之者耳。桔梗湯剿撫兼行。而意在於撫。洵為王者之師。桔梗白散。則搗堅之銳師也。比而觀之。審而行之。庶幾各當而無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