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書淺談 · 《爾 雅》
作者:陸宗達 王寧
第一節 《爾雅》與「經」
《爾雅》是十三經里的一部比較特殊的典籍。六朝人稱之為「詩書之襟帶」(劉勰《文心雕龍》),宋朝人譽之為「六籍之戶牅,學者之要津」(林光甫《艾軒詩說》),清朝人更以之為「訓故之淵海,五經之梯航」(宋翔鳳《爾雅郭注義疏序》)。可見歷代學者對它多麼重視,又可見它在我國典籍中有著多麼重要的地位。
但是,從這些評論中,我們又可看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不論「襟帶」也好,「戶牅」與「要津」也好,「梯航」也好,都似乎說它是古代治經學的工具,而不是說它本身就是一部「經」。可《爾雅》確為十三經之一。這個問題必須首先剖析清楚。
《爾雅》為什麼叫「爾雅」?劉熙《釋名》說:「爾雅:爾,昵也;昵,近也。雅,義也;義,正也。五方之言不同,皆以近正為主也。」黃季剛先生以為「雅」是「夏」的借字。因此他說:「一可知《爾雅》為諸夏之公言;二可知《爾雅》皆經典之常語;三可知《爾雅》為訓詁之正義。」(《爾雅略說》)綜合這兩種說法,《爾雅》是一部古代經典的詞語解釋之書,它在釋詞上有三大任務:(1)標準語釋方言俗語;(2)當代語言釋古語;(3)常用語釋難僻詞語。對文獻語言作出的解釋,我國古代稱作「故訓」,又稱「訓詁」。《爾雅》實際上是一部訓詁的匯編,或者說,是一部以釋義為主的詞典。它不象一般的經書,是供閱讀的。而象古代的字書,是供查檢的。 它不屬於歷史或思想理論一類,而屬於語言文字學一類。那麼,它又怎樣列入了經書呢?
我國經書的數量有一個發展過程,漢代只有六經(因樂經實際上並不存在,所以實際為五經),漢末加了一部《論語》,變為七經,六朝以後又加上《孝經》和《孟子》,合成九經,繼之將《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與《春秋》分開獨立成經,便有了十一經。唐文宗開成年間,石刻十二經,並置於太學,於十一經中加上一部《爾雅》。十三經就是由唐代的十二經發展來的,因此,其中包括《爾雅》。
唐文宗時將《爾雅》列為經學,主要的依據是漢代曾把《爾雅》列為官學:漢代劉歆欲立古文學,曾徵募能為《爾雅》者千餘人,講論庭中(見《漢書·楚元王傳》)。漢武帝時,正式立《爾雅》博士。唐代認為這便足以確定《爾雅》的經學地位,於是列入經類。實際上,在五經之後增設的經書,很多是五經的附庸,例如,《左傳》、《公羊傳》、《穀梁傳》是對《春秋》史實的詳敘,《論語》、《禮記》是言論的輯錄……既然這些對五經所載的史實、思想、制度加以解釋的書後代都雜糅到正式的經里去,那麼,解釋經傳語言的《爾雅》列入經書,也就不奇怪了。所以紀昀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持說經之家,多資(《爾雅》)以證古,故從其所重,列之經部:」這又是從內容上來說明《爾雅》入經的緣由。
第二節 《爾雅》的作者、成書年代及其特點
《爾雅》的作者與成書的年代,舊有三說:一說為周公所著,成書在西周;一說為孔子或其門徒所著,成書在東周;又一說為漢儒所著。這三個說法,都不夠準確。
根據現代學者的考證,《爾雅》中的很多材料,應在《毛詩詁訓傳》之前就有了。《爾雅》與《毛傳》有許多共同的樹料,但《毛傳》的解釋顯然比《爾雅》更精確,水平更高。例如,《毛傳》已有「辭」(語助詞)的概念,已能用「××聲」、「 ××貌」等術語來表示迭字形容詞與象聲詞的詞性……這都是《爾雅》所不具備的。而且,《爾雅》所論的制度多為周制。例如,《釋山》中有兩處記載「五嶽」:一是「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恆,河南衡」;另一是「泰山為東嶽;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恆山為北嶽,嵩山為中嶽」。前者為周初之制,後者為東周之制。這都說明《爾雅》不是漢代的著作。說《爾雅》為周公、孔子所著,也不可信。因為《爾雅》釋五經的材料連一半也不到,它所采的訓詁,旁及《楚辭》、《莊子》、《穆天子傳》、《管子》、《呂氏春秋》、《國語》等,以至《史記》,很多是在周公、孔子之後。從它所涉及的文獻和所論的制度、史實看,它不是一人一時之作,而是雜采幾代多家的訓詁材料匯編起來的。而且,匯編也不是一次而成,而是逐步完善。初具規模的時代大約在公元前400-300年左右的戰國時期,漢代古文經典的傳注發達起來後,又經過一度增補潤色,才成為我們今天所見的樣子。
《爾雅》的成書情況決定了它的特點,這是在研究和應用《爾雅》時必須留意的。這就是《爾雅》所取的訓詁和經傳百家多有相同者。不但釋經之條目多與《毛傳》相同,其他材料與古代典籍相同之處也很多。如;「師,眾也」、「比,輔也」、「晉,進也」、「遘,遇也」、「履者,禮也」、「頤者,養也」、「震者,動也」……都與《易·十翼》同。「勤,勞也」、「肇,始也」、「怙,恃也」、「典,常也」、「康,虛也」、「惠,愛也」、「綏,安也」、「考,成也」、「懷,思也」……都與《周書·諡法篇》同。「元,始也」、「芾,小也」……都與散見他籍的子夏《易》傳同。《穀梁傳》「平之為言以道成也」、「胥之為言猶相也」、「實耒者,是來也」……都與《爾雅》同。《禮記喪服傳》中的稱謂,大都與《釋親》同。《爾雅》「暴雨謂之涷」、「卷葹草,拔心不死」……與《楚辭》文同。「扶搖謂之猋」、「蒺藜,蝍蛆」與《莊子》文同……這說明,《爾雅》是匯編,不是獨創,它是多有所本的,所以,它可以「觀古」、「證古」,對研究和了解古代文獻的語言很有參考價值。但是,由於材料來源非只一處,材料入書亦非一時,所以,《爾雅》中的材科難免存在矛盾、重複。前面所說兩個「五嶽」便是一例,那是因為採用了兩個不同時期的制度。又如,「密肌,繼英」一條,《釋蟲》、《釋鳥》兩次出現,雖有人篤信《爾雅》,認為它既是蟲名,又是鳥名,但仔細考察,這只不過是把對一個名稱的兩種不同的解釋同時收入罷了。在應用《爾雅》時對它的這個特點,要特別重視。
第三節 《爾雅》的編排與內容
現存的《爾雅》共有十九篇,將各種故訓按義分類。其實,除語詞外,是按物分類。這十九篇可以分成五大類;
(一)語言類:
1.《釋詁》;
2.《釋言》;
3.《釋訓》。
這三篇是古代文獻詞語訓釋的匯編。《釋詁》和《釋言》主要是單詞的訓釋,《釋訓》多為迭字詞或連綿詞。《釋詁》、《釋言》多用直訓的方式,有同義詞比較的作用。《釋訓》則多用義界的方式,起「道形皃」的作用①。如《釋詁》:「績、緒、采、業、服、宜、貫、公,事也。」《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
(二) 人文關係類:
4.《釋親》
這一篇主要解釋親屬關係的稱謂。分為宗族、母黨、妻黨、婚姻四類。如「宗族」類釋父、母時說「父為考,母為妣」;「母黨」類釋母、母晜子等時說「母之姊妹為從母,從母之男子為從母晜弟,其女子子為從母姊妹。」
(三)建築器物類;
5.《釋宮》;
6.《釋器》;
7.《釋樂》。
《釋宮》是解釋宮室的總體名稱和各個部位的名稱的,《釋器》解釋一般器物稱,材科名稱和製作工序的名稱;《釋樂》則專講樂器。如《釋官》中有「宮謂之室,室謂之宮」;《釋樂》中有「大瑟謂之灑,「和樂謂之節」。
(四)天文地理類:
8.《釋天》;
9.《釋地》;
10.《釋丘》;
11.《釋山》;
12.《釋水)
這一部分中,《釋天》包括的內容最廣,其中又分為四時、祥、災、歲陽、歲陰、歲名、月陽、月名、風雨、星名、祭名、講武、旌旗十三類。《釋地》解釋地域名稱和地理環境的特點,又分九州、十藪、八陵、九府、五方、野、四極七類。《釋丘》專講自然形成的高地,分丘和厓岸兩類。《釋山》講山脈。《釋水》講河流,包括水泉、水中、河曲、九河四類。如釋「四時」說:「春為青陽,夏為朱明,秋為白藏,冬為玄英,四氣和謂之玉燭」;《釋山》有「小山岌。大出垣」,「石戴土謂之崔嵬,土戴石為砠」等。
(五)植物動物類:
13.《釋草》;
14.《釋木》;
15.《釋蟲》;
16.《釋魚》;
17.《釋鳥》;
18.《釋獸》;
19.《釋畜》
這部分分別對草本植物、木本植物、昆蟲、水生動物(包括爬行動物)、鳥類、獸類、家畜的名稱進行解釋。其中《釋獸》分寓屬、鼠屬、齸屬、須屬四類,《釋畜》分馬屬、牛屬、羊屬、狗屬。雞屬、六畜六類。如《釋草》:「菉,王芻,」「荼,苦菜」;《釋鳥》:「舒雁,鵝;舒鳧,鶩」,「皇,黃鳥」。
從以上內容看,《爾雅》並沒有為我們展示出較完整的義類。也就是說,它沒有對詞語的意義進行完整的分類,而只是分出了物類。
第四節 《爾雅》的應用
《爾雅》儘管列入「經」部,就其內容和作用說,卻只是一部訓詁資料集。它保存、整理了故訓,對研究古代文獻有很大的用處:
首先,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古代的自然狀況和社會狀況。在閱讀古代文獻時,遇到建築器物、天文地理、動物植物的名稱,以及有關的親屬稱謂,都可以技類來查檢《爾雅》。
第二,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古代的詞義,弄清古今詞義的區別。例如,《詩經·鄭風·緇衣》:「緇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席」在現代漢語裡只當蓆子講,而《爾雅》有「席,大也」的訓釋。這是因為「古代的蓆子有的是亂草鋪成的,鋪得很多,很厚,所以引申有「大」義。《緇衣》的「席」正當「大」講。查查《爾雅》,對古文獻難解的詞義便能較確切地理解。
第三,它可以幫助我們辯析、比較古文獻中的同義詞。如,《釋詁》第一條;「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十一個詞都訓「始」,但含義有所不同:
初,裁衣之始。哉,即才,草木之始,「剛才」的「才」義由此發展出。首,人體之姑。基,築牆之始。肇,開門之始。祖,人類之始。元,即「兀」,地之高處,今「元兇」、「元首」、「元旦」……等詞,「元」皆引申有始義。胎,人生之始。俶,品德之最高者,引申有始義。落,專指廟堂宮室建成之始,今「落成典禮」,「落」即始。權輿,草木迂曲出土,即生長之始。
第四,它為我們展示了古代詞語比較完整的全貌,幫助我們認識古代詞彙發展的規律。如:
《釋獸》:「熊虎醜,其子狗,」《釋畜》:「(牛)其子犢」。郭璞註:「今青州呼犢為狗。」《釋畜》:「犬未成豪狗,」郭璞註:「狗子未生幹毛者。」
可以看出,上古動物的幼子很多稱「狗」。而馬之小者稱「駒」、羊之小者稱「羔」,「駒」、「羔」都是「狗」的音變。這些字古音都在「侯」韻。可見在漢語詞彙發展的早期,詞彙的意義是綜合的,統稱很多,以後思維細密了,詞義趨向分析,分化出「犢」、「駒」、「羔」、「狗」等不同名稱。待雙音節合成詞和詞組大量產生,改用詞的組合來區別同類事物,詞彙的發展又趨於綜合了。《爾雅》還可幫助我們研究名物來源的規律。總之,它是詞彙理論研究不可缺少的資料。
最後,《爾雅》廣為搜集故訓,又能幫助我們了解古代傳注的訓釋條例,有助於我們憑藉古注去閱讀古書,而且還能有助於辭書編寫和教學中的釋詞工作。
在應用《爾雅》時,有一點必須注意。那就是,《爾雅》是將不同時期、不同經傳中的故訓匯集在一起的。有人稱它是「同義詞典」,這說法不夠確切。在《爾雅》中同用一個詞訓釋的一系列詞,雖然同訓,未必都同義,因為,經傳的訓釋都是解釋在一定的語言環境裡的詞義,它所取的有的是詞的本義,有的是詞的引申義,有的是詞的假借義。有的是概括詞義,也有的是具體環境中的具體詞義。甚至有些還帶有作者和作品獨特的用意;不加分析一律簡單理解,便會形成謬誤。例如《釋詁》第一條「落,始也。」「落」在這裡是按訓釋詞,這用的是它的特殊意義,只有在廟堂宮室落成時,它才有「始」義。而宮室落成雖是使用的開始,卻是建造的終結,就這個意義來說,它與當築牆之始的「基」字,不但不是同義詞,而且簡直就是反義詞了。而《釋詁》後文「隕、磒、湮、下、降、墜、摽、蘦,落也。「落」在這裡作訓釋詞,倒是用的它的常用義,當從上而下掉落洪。《爾雅》的訓釋詞與被訓釋詞之間,還可以發生各種不同的關係,如:
「基,始也。」——廣義釋狹義。
「畢,盡也。」——釋假借義。
「艾,長也。」「艾,養也。」——釋不同的引申義。
「共,具也。」——同源詞互訓。
……
所以,在應用《爾雅》掌握古代文獻的詞義時,必須首先弄清訓釋詞與被訓釋詞之間發生什麼關係?是概括詞義相同,還是具體詞義一致?是多數意義相同,還是個別義項一致?它們的相同是近似,全同還是包括?這兩個詞,曾經在什麼語言環境裡互訓過,適於在什麼語言環境裡通用。經過一番具體分折,應用時就不至於出差錯了。這些麻煩,固然是《爾雅》這部書不夠嚴密的缺點造成的。但《爾雅》已是歷史的陳述,早在公元前400-300年,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國家有這樣完備的字典。今天,我們要依靠它來探求古代詞義,便不能苛責古人,只能要求今人多作過細的工作了。
第五節 《爾雅》的注本
要想弄通以上提出的問題,弄清《爾雅》的訓釋詞與被訓釋詞之間的種種關係,必須依靠過去對《爾雅》研究的成果。這些成果保留在《爾雅》的註疏中。
《爾雅》的注家,魏晉以前有犍為文學、劉歆、樊光、李巡、孫炎等,都稱「舊注」,但材料已失散,後人采輯也未能完備。陸德明的《經典釋文·爾雅音義》中保留了一些。魏晉以後有沈旋、施乾、謝嶠、顧野王、裴瑜、陸德明等,各有短長,也未能系統。今天普遍使用的注本是晉代郭璞的注。郭注在闡發《爾雅》的體例,指出故訓的來源、根據上,較為準確係統。為郭注作疏的最通行的有兩家:一是邢昺的《爾雅註疏》(收入《十三經註疏》中),一是郝懿行的《爾雅義疏》。除此之外,邵晉涵的《爾雅正義》,從經學的角度上講《爾雅》,許多地方優於郝疏,也可參考。
如何利用註疏來讀《爾雅》,舉《爾雅義疏》為例:
《釋詁》:「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
《郭注》:「《尚書》曰:『三月哉生魄。』《詩》曰:『令終有俶。』又曰:『俶載南畝』,又曰:『訪予落止』又曰;『胡不承權輿。』胚胎未成,亦物之始也。其餘皆義之常行者耳,此所以釋古今之異音,通方俗之殊語。」
郭注的特點是只提供難解的訓釋。這裡舉《尚書》和《詩經》將「哉」、「俶」、「落」、「權輿」的文獻依據說明了。又解釋「胎」為什麼訓「始」。其餘都是常訓,郭璞不再加注,最後兩句話是闡發《爾雅》的體例。郝懿行的疏除了對郭璞已注的幾點加以證實補充外,郭璞沒有注的,他也作了解釋。這使我們應用《爾雅》更方便了。所以,憑藉註疏讀《爾雅》,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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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直訓和義界是兩種不同的訓詁方式。用單詞訓釋單詞,叫作直訓,如「初,始也。」用一句話來概括詞的意義,為之作出界說或加以具體形容,叫作義界,如「丁丁嚶嚶,相切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