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現象學

黑格爾 · 外國名著
德國古典唯心主義哲學家黑格爾的重要哲學著作。寫於1805至1806年之間,1807年出版。該書是黑格爾哲學體系的第一部分,也是他整個哲學體系的總導言,奠定了他哲學體系的初步基礎。馬克思稱它為 「黑格爾哲學的真實的產地和秘密」 。全書包括《序言》、《導論》和《意識》、《自我意識》、《理性》這三篇正文。作者以其客觀唯心主義的立場和原則,闡述了意識從自發到自覺的五個發展階段,即: 意識、自我意識、理性、倫理精神、宗教和絕對知識。書中描述了一般科學或知識的形成過程,「倫理精神」就是這個發展中的一個必要環節。作者把倫理看作真實的精神,區別了人的規律和神的規律,論述了國家、家庭和個人道德,以及個人對家庭和國家的義務。黑格爾反對個人主義,強調倫理的國家和全體。指出,個人只有在整體中才能得到快樂。作者反對「為義務而義務」 的觀點,認為純粹的動機缺少感性和現實性,而感性是對義務的否定,感性是屬於物質的方面。指出,在倫理行為中,利己與利他、保存與犧牲、此岸與彼岸,應該是統一的。善與惡也不是絕對對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個人慾望應當符合理性,保持在適度的範圍內。黑格爾還認為,道德行為不是從屬於情感,道德是有意識性的,它依賴於對真理的認識。他指出,德行的享受,就是過「普遍性生活」 。在現實社會中,倫理關係的衝突,其因在於個人行為離開了 「普遍性」 的本質要求,自我意識的所作所為與現實相對立,就變成過失,而且也獲得了罪行的意義。本書包含了豐富的辯證法思想,在黑格爾以後的著作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成為他的哲學思想的合理內核。

章節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