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定嚴州續志 · 景定嚴州續志卷二
郡官建置
州屬《禹貢》:「揚州之境」。秦郡縣天下,隸郡太守。漢建武十三年,置新都郡新都太守,即今徽、嚴兩州之境是已。晉太康中,改為新安郡,宋、齊、梁、陳咸因之。其分封有新安王,其治郡有新安太守。隋仁壽三年,始以新安、遂安、桐廬三縣置睦州,領以刺史,即今州境是已。後改睦州為遂安郡,置郡為守,而以歙州為新安郡。唐武德中復為睦州,天寶元年改睦州為新定郡,後雖沿革不一,然皆以刺史領州。五代時隸吳越國,初以防禦使遙領,吳越納土後,命殿中丞李繼敏權知睦州,自是為知軍州事。政和中升為節度州,宣和三年改嚴州。寶祐三年三月,始命守臣兼節制軍馬,乾德中置通判軍州事,其後有添差通判,省置不常,今為定員。其學官有州學教授,聞有添差教授,然不常置。有釣台書院,山長以州學教授兼領,其郡僚有節度掌書記與觀察支使通差、節度推官、觀察推官、錄事參軍、司理參軍、司戶參軍、司法參軍。其兵官有路分都監一員,州都監兩員,監押一員,間有路鈐轄、州鈐轄,不常置。近又有添差路鈐、路分,員冗滋甚,送迎廩稍,郡計患之。今侯錢可則,奏省兵鈐以下添差官,旨從之。其監當官有都酒務、比較務、贍軍務、在城都稅務、東津稅務。今三酒務會為一官,亦省員。舊有神泉監,監廢,官亦隨省。諸縣官疏於各縣之下。
知州題名
前志題名僅紀歲月,而政績例不書。今自寶慶改元以來,序其次,摭其有政績者附書之,使後之觀者有考焉!
謝采伯朝議大夫。寶慶元年十月初八到任,寶慶二年二月初六日宮觀。先是為通判州事,至是正守陵祠位,在任有惠政。
陸子遹奉議郎。寶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到任,紹定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赴召。祖佃、父游皆出守,列於州學之世美祠。始創釣台書院。
陳畏朝奉大夫。紹定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到任,紹定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去任。
衛朴朝奉郎,在任轉朝散郎。紹定三年八月十六日到任,四年九月十三日除太府寺丞。備御衢寇在功,在任有惠政。
李彌高朝奉大夫,在任轉朝散大夫。紹定五年六月十七日到任,六年四月十七日去任。
趙汝桿朝散郎。紹定六年四月十七日到任,當年七月十九日,除直寶章閣兩浙運判。
顏頤仲朝奉郎,在任轉朝散郎。紹興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到任,端平元年九月十三日,除司農寺丞。在任有惠政,奏用全會入納。
葛逢朝散大夫。端平元年十一月十三日到任,二年四月十五日,除秘書省著作郎。
王會龍承議郎。端平元年十一月十三日到任,二年四月十五日,除秘書省著作郎。
趙汝柄奉議郎。端平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到任,嘉熙元年六月初一日去任。前任守汝桿弟。
萬一薦朝散大夫。嘉熙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到任,三年四月內去任。
衛湜朝散郎直秘閣,在任轉朝請郎,又轉朝奉大夫。嘉熙三年七月初六日到任,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赴召。前守朴之叔,刊《禮記集說》一部。
趙與汶朝請郎直秘閣。嘉熙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任,淳祐元年二月二十一日,別與州郡。
王佖朝奉郎,在任轉朝散郎。淳祐元年三月十四日到任,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去任。救荒有大功,修州學,行鄉飲,修釣台書院,始教養嚴氏子孫。
何處信朝議大夫。淳祐二年十二月初六日到任,三年七月初三日去任。
趙希朴朝議大夫。淳祐三年八月初三日到任,四年七月二十一日,除軍器少監,五年正月,除金部郎官。前守師古子,父子皆有惠政,列於學之世美祠。
章大醇朝奉郎,在任轉朝散郎。淳祐五年二月初九日到任,六年十月初四日,除侍左郎官。在任有惠政。
高斯得朝奉郎,在任轉朝散郎。淳祐七年三月初四日到任,八年六月除浙東提刑,當年七月十九日去任。在任有惠政。
趙孟傳宣教郎直寶謨閣,在任轉通直郎,又轉奉議郎。淳祐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到任,十年二月,除刑部郎官。增廩士月給,又增貢院夾廊,奏增貢額未允。
趙汝歷奉議郎,在任轉承議郎。淳祐十年六月初三日到任,十二年四月,除司農丞。增創釣台書院。
季鏞承議郎。淳祐十二年八月初一日到任,寶祐二年八月十三日替。拯溺有大功,修學舍,采齒飲,郡政綱目悉舉。
吳槃朝奉郎。寶祐二年八月十三日到任,三年三月,札兼節制軍馬。寶祐四年正月二十七日去任。造貢院詩卓,重修軍門,造魁星樓,奏增貢額未允。
李介叔朝奉郎,在任轉朝散郎。寶祐四年四月初三日到任,六年六月初五日滿替。置平糴倉,伐民輸稅逋。
謝弈中朝散郎,在任轉朝請郎。寶祐六年六月初六日到任,景定元年五月十一日除都官郎官,當年六月十八日替。前守采伯侄。重修譙樓,修明經界舊籍,奉請都城隍廟額,改創儀門外行衙,修夫子殿,重造戟門,造兩廊從祀簾。
錢可則承議郎。以直寶章閣於景定元年六月十八日到任,二年十二月准省札升直華文閣權任,三年四月初八日,升直敷文閣,知嘉興府,五月初一除尚左郎官,十一日升直徽猷閣,除浙東提舉,六月初八日替。
郭自中奉議郎。景定三年六月初八日到任,四年三月初二日,准省札令赴都堂稟議,當年四月十五日去任。
全槐卿朝散郎,以右文殿修撰於景定四年四月十五日到任,五年三月六日,准省札改知徽州,於當年四月二十六日去任。
趙孟立義 承奉郎,在任轉承事郎,又轉宣義郎。景定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到任,咸淳元年八月初七日,除直秘閣江淮都大,於當年十二月初六替。
史胄之朝請大夫,在任轉朝議大夫,咸淳元年十二月初六日到任,二年二月十日去任。
楊潮南朝散郎。咸淳二年七月十九日到任,三年五月九日,准省札令赴都堂稟議,當月十日去任。
趙與植承議郎,在任轉朝奉郎。咸淳三年五月初六日到任,五年正月十三日,除浙西提舉,當年二月二十七日去任。
呂直之宣教郎,在任轉奉議郎,又轉承議郎。咸淳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到任,於六年四月初九日,除兵部郎官兼說書,於當年七月七日去任。
李萊老朝請郎。咸淳六年六月十六日到任,當年八月六日,丁本生母憂去任。
通判題名
姜彌明奉議郎。端平三年十二月初八日到任,嘉熙二年正月二十六日,改添差通判臨安府。
魯之損朝請大夫。嘉熙二年十月十一日到任,嘉熙四年十二月初六日滿。
武迪中奉大夫。嘉熙四年十二月七日到任,淳祐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滿。
徐士特朝奉郎。淳祐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任,淳祐五年二月十二日去任。
張澄朝奉郎。淳祐五年三月初八日到任,七年六月初二日滿替。
史望之朝散郎。淳祐七年六月初三日到任,八年十一月初七日,除宗正寺簿。
謝焱朝散郎。淳祐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任,十一年正月初二日,差知岳州離任。
吳溥奉議郎。淳祐十二年正月初三日到任,於當年六月初七日去任。
孫一飛朝散郎。淳祐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到任,當年十一月十七日去任。
宣□朝奉郎。寶祐元年六月十三日到任,於當年十月十八日去任。
陳棠朝請郎。寶祐二年三月初九日到任,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滿。
朱逢朝奉郎。寶祐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到任,於當年五月十八日去任。
史松卿奉議郎。寶祐二年八月十七日到任,開慶元年八月二十八日替。
曹元發宣教郎。開慶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到任,景定元年除國子博士。
康務本朝議大夫。景定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到任。
添差通判題名
郭磊卿奉議郎。端平三年十月到任,在任轉承議郎,又轉朝奉郎。嘉熙二年九月除太博。
陳叔遠宣義郎。嘉熙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到任,在任轉宣教郎。四年六月十七日去任。
韋鑒承議郎。嘉熙四年八月二十日到任,淳祐元年正月二日去任。
孫夢觀奉議郎。淳祐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到任,二年四月十九日予祠。
趙與澣宣教郎。淳祐二年六月三日到任,在任轉奉議郎。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予祠。
趙時豪朝請郎。淳祐三年九月十九日到任,五年四月除太府寺簿。
留張遇奉議郎。淳祐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到任,淳祐七年六月十一日滿。
吳湜承議郎直秘閣。淳祐七年六月十二日到任,在任轉朝奉郎。九年六月十六日滿。
謝奕正通直郎。淳祐九年六月十七日到任,在任轉奉議郎。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滿。
潘墀宣教郎。淳祐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到任,在任轉奉議郎。寶祐元年七月二十二日滿。
楊敬之通直郎。寶祐元年七月二十四日到任,二年十二月六日,別與差遣。
吳堅宣教郎,寶祐三年四月十一日轉奉議郎,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滿,除太博。
郭和中承奉郎,徽州通判兩易,寶祐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到任,開慶元年十一月丐祠。
林子烈朝奉郎。開慶元年十一月二十日到任,轉朝散郎。
樓晏承議郎。景定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任。
賢牧
嚴為瀟灑郡,典領山川者,非清高不稱焉!前志所記田諫議、範文正、趙清獻,真能稱其山川者也!南渡以來,有光於三君子者相望,宜嗣書之,其方翱翔天衢,未究遠業者,姑俟後之秉筆者焉。
潘良貴,字子賤,號養空,婺之金華人。名望巋然,純德君子也!紹興二年,以直龍圖閣知州。雖在郡之日甚淺,而郡人尊之,至於今不忘,其為政可知也。今有祠在學宮,列於名侯。
胡寅,字明仲,號致堂,建寧人,文定公子。紹興六年,以徽猷閣待制知州,政教並行,民用胥勸。明年,文定公自衡山抵書曰:汝在桐江一年矣!大凡從官作郡,一年未遷,即有怠意。汝宜作三年計,日勤一日,思遠大之業。未幾,移知永州。今學宮,公所改作也。有祠,列於名侯。
張栻,字敬夫,號南軒,諡曰宣,廣漢人,魏公子。以理學為朱文公、呂成公友。乾道五年,以直秘閣知州。其治不嚴而威,不疾而速,大抵以教化為先務。奏蠲丁鹽錢絹,民以蕃庶。旅名山,斥淫祠,至今遺老猶能誦張直閣焉。今學門,公所創也,與呂成公並祠於學。景定辛酉旨封華陽伯,秩於從祀。今侯錢可則仿帝學繪祀,因舍采焉。
名宦
紀名宦次以歲月,不以官。
呂祖謙,字伯恭,學者尊之,曰東萊先生,諡曰成,婺之金華人。乾道五年,需太學博士次,來為郡員外博士,鐸音大振,士由遠方負笈者日眾,潘宮至不足以容之。在學著《春秋講義》。明年,張南軒為守,政教胥善。南軒奏免丁錢狀,先生所作也。與南軒並祠於學。寶慶丙戌,其子延年宰建德,邦人見之,如見先生。越月,以戎簿召。景定辛酉,追封先生為開封伯,秩於從祀。今侯錢可則仿帝學繪祀,因舍采焉。時其孫寶之,仍以建德宰行獻事。
徐僑,字崇父,號毅齋,婺之義烏人,從東萊、晦庵二先生游。開禧和議成,適以謁選留京,陳所以折敵之策,雖言不果用,而朝論韙之,留為京學教授。公竟從選部授觀察推官來嚴,在郡多所禆贊,事有不可,必反覆論諍,不為矯激,意雖異已者,久益知敬。郡守欲舉公,適同僚有謀穎去者,公遜先之,再舉卒不受。朝紳以學洞聖原,行表鄉曲薦之,遂以掌故登朝。後仕至工部侍郎,與參政真西山,俱系時望雲。
郭磊卿,字子奇,號兌齋,天台人。端平三年,由太社令來為添差通判,延納儒生,誨以義理之學,一干以私,輒叱去。郡政不逮,多所正救。部使者以訟牒屬公,日旁午,公從容剖決,大抵以厚風俗,媺教化為本,舞文弄法之徒,奸莫能遁,邦人士翕然尊之。後召為太博,及居言路,皆稱其官,世以不及大用為惜。子和中,寶祐五年,以兩易來繼父官,其精明實似之。
瑞產
物有素產,亦有瑞產,前志所紀,素產備矣。今續志登成,瑞產適應,庸大書之。
景定壬戌夏四月九日,郡民孔文桂等言:麥秀兩歧,在東郊公田中。知州錢可則遣視良實,就采之,得歧穗餘一百,繪圖狀實,以獻天子。有旨宣付國史館。會皇弟太師嗣榮王,亦以所得函活,為圖以進。玉音報曰:祥非偶至,應必有先。由輝聯華萼,以陶和致秀。啟麥歧而薦瑞,兆王師之不用,慶農扈之告登。上協天心,美鍾地產,繪圖來進,嘉意良勤。報聞邦人鼓舞歡悅,願托琬琰,以詔將來天時不能遁也。為刻石,置郡治之高風堂。
荒政
郡墾山為田十一二,民食仰糴旁郡航粟,一不繼,便同凶年,況旱潦乎!庚子之旱,壬子之水,辛酉之絕糴,非天假仁侯,竭力拯惠,民其枯魚矣。用摭其實,以告來者。
嘉熙四年,夏秋大旱,明年春,民采橡蕨,救死不給,路殍相枕藉,郡無以救。於是將作鹽丞王公佖,被選求甦。公下車,首扃廚傳,節浮費,一意救荒,乞米於朝,勸分於鄉,靡不力,民賴以活。去郡時,民遮道以酒餞公,公為舉一杯酹之。公字元敬,金華人。
淳祐十二年夏六月辛酉,大水被九州,闤闠為壑,五日乃縮,壞公私廬舍亡數,民苦溺且飢。天子遣使歷九州存撫,命奏院季公鏞出守拯是邦。公下車,虛己問俗,首蠲秋苗十六,力控廟朝,寬京府榷糴之令,發廩分賑,民飽實惠。捐抽解場木,予被水者戶有差,不幾時,頓復舊觀,民亦忘其為昏墊也。秩滿,民借留不許,遺愛藹然。公字伯韶,古括人。
景定二年秋七月戊寅,浙右大水,湖、秀為甚,至於冬十月不退。嚴雖水駛不久溺,然航粟遂梗,民無所得糴,趨利者冒衢、婺禁,肩負斗斛至,價日翔踴。時東嚴錢公可則,司牧是邦,喟然曰:民可一日無食乎:亟發廩賑之,(鏤)〔屢〕諭俗以儲蓄運糶為勸。略曰:本州環山為郡,地非沃衍,家乏蓋藏,一年耕且不足以給一年之食,此公私所以俱匱也。今歲水潦之後,浙右諸郡,莫不告歉,先具無備,折運方艱,不早圖救,其將安仰。太守日夜念此至切,如折絹糴米,期者舊敝,申請省部,力抗鄰邦。為軍食計,固毋或不盡其心,乃若民食之天,日不容闕。兢兢軫慮,由己飢之。本州它無公儲,止有義倉米斛,亦既申台府行賑給。惟有通放摺運,招誘客商。近已控吁於朝,嚴戒屬邑矣。然來者有限,食者無涯,深山窮谷之氓,老弱疲癃之輩,莫能遠致,寧免嗸鳴!非富室大家,隨地應糴,安得人人而濟之。嚴之所謂富室大家,積倉高廩,狼戾腐紅,視他處固不多見,苟存心於愛物,於人必有所濟。要自有佩服格言,力行好事者,敢以二事勸:曰儲蓄,曰運糶是也。夫一鄉一里之內,豈無十數大家,伏臘輸官之餘,豈無窖囷寬剩,或三二百石,或七五十石,下而至於一二十石。家計之不足,鄉計之有餘;鄉計之不足,邑計之有餘。謹其閉藏,時其發糶,皆足以濟人也!官司方幸飢者有告糴之地,必不強以賑濟,必不加以科率,必不指無為有,證少為多,使之有官吏搔擾之費,如此何憚而不儲積。土狹人稠之境,固無谷粟寬餘、產嗇財豐之家,要必事力埪實,或取之客販,或取之鄰境,或取之產米之鄉,移其他經營之資,為此時懋遷之舉,雖所以利人,亦所以利己。定時而斂,及其而發,是獨不可為歟!官司何幸,富者有好義之心,必不裁其價直,必不限其數目,必不驅東就西,強此從彼,使之有州縣奔走之撓。如此又何憚而不運糶!又況官民有相因之勢,貧富有相依之情,貨財谷粟有相通之理。凡所以為是委曲者,不過砍轉貴糴而為平糶,回飢歲而為豐年,一邑一鄉,俱得一飽,隱然有安富恤貧之道,皆因所利而利之耳。有人心者,詎肯坐視。雖然,官司亦不以虛談而致實利,有能爭先倡率,悉意奉行,爝然惠及於民,自當第其輕重,隨其多寡,厚加旌賞,以示表厲。如土庶之借補、蠲役,寓官之減剡升秩,申之台閫,請之朝廷,有勞必酬,的非文具。若夫閉糴增價,泄糶出境,有司之法昭昭,太守亦不得而私也。力控廟朝,弛旁郡糴禁,捐帑分糴,列四局平糶,市價隨減。又稅家運糶,應勸急公,民以全活。棠蔭蔽芾,環召有日,邦人有借恂之願焉。公字正己,五王之胄,相國之孫,今為天台人。
稅賦
郡處萬山中,土最瘠,民最貧,均賦任役,不可一日無仁政。紹興界多歷年所,圖籍淪散。豪民猾吏,相為奸欺;貧民下戶,俯首受困。至舉其所謂仁政者,而仿佛之,反曰不仁,人情之難齊久矣,不均不平,不澄不清。寶祐乙卯,行手實不及境。戊午,知州謝奕中奏請修明經界之舊,有旨諭之。於時屬縣奉行,有虔有不虔,故民瘼有甦有不甦,仁政之行,果難矣哉!諸縣稅額,悉前志之舊,今不復書,姑摭建德縣修明之略於左方。它縣雖以成籍來上,然未足以傳信,不敢書。
建德縣民產官產之不均稅者在外:
坊郭基地,以丈計,得三萬三千八百六十四田;以畝計,得十三萬一千六百三十五山;若桑牧之地,以畝計,得五十四萬五千二百九十七石岩雲霧地之不均稅者在外。
物力:坊郭基地,以三等均數計,物力三萬一千一百七十二貫有奇;田山桑牧之地,為等不一,計物力七十七萬四百四十八貫有奇。總計八十萬一千六百二十貫有奇。
民戶入納,有產稅,有和預買,悉輸絹。蓋產稅之外,別敷和預買,名色淆紊,起敷碎煩,小民至不能曉。又於內各有分數,俾之以錢代絹,謂之折帛錢,是致小民重為吏攬所愚,每年起敷之數,吏得以高下其手。今合產稅、和買之絹為一,每物力四十一貫二百,均敷絹一匹,即一貫三十文敷一尺,坦然明甚,合而計之,正足元額一萬九千一十匹之數。外折帛錢,徑以物力一百貫,敷納三貫,其物力十五貫以下人戶,免敷。合而計之,用足元額一萬九千九百八十貫之數。他如茶錢、役錢、稅綿、上供絲之類,大率仿此。官無虧賦,民無重征,真百幸事也。籍成,邑宰潛說友為序:紹興經界,距淳熙末,圖籍以多散失,且嘗詔漕臣,督州縣補葺之。則自淳熙至今日,其弊又可知已。豪右詭名規避,奸胥舞文變易,賦額銷蝕,豈唯嚴陵哉!寶祐戊午,版曹始用舊額,徵諸郡太守,告院謝公,諗於眾曰:有土此有財,固也,泛以舊額責之縣,則產去稅存者,其奚堪,毋已,則按經界之舊而修明之乎。亟聞於上,玉音俞之。說友學制附庸,奉行唯謹,遂詢僉謀,賓鄉望,嚴選任,曾不期月,而九鄉二十一都,各以其籍來上。乃視鄉分廣狹,計物力多寡,裁其溢而核其虧,因其輕而革其重,不底於均,不止於是,舊額無損,新征頓輕。義役成規,藉以息民詞;科買均配,藉以應上命,宿奸老蠹,既為之風灑雪滌,而數十年之苦於白輸者,脫然如沉疴去體。聖君、賢太守之賜,不其大哉!既成,父老請以等則鋟諸梓,俾勿壞。用略述其梗概。朱文公曰:三十年一翻經界方好,至哉言乎!潤澤而推廣之,尚有望於來者。開慶己未月既望,宣教郎、特差知嚴州建德縣、主管勸農公事兼軍正潛說友序。
軍餉
郡以絹三萬六千匹,代婺輸上供,易婺米一萬五千碩,以供郡餉,此皇祐指揮,所以便兩郡也。今代婺之絹,戶部直重於嚴,而婺米每每負償,雖朝旨督之,輒不報,嚴以之困。前守屢申廟朝,欲令嚴自糴米,婺自輸絹,未俞也。景定庚申,今侯錢可則力控得請。景定元年八月空日,都省札子指揮節文,照得嚴州每歲為婺州代納上供絹三萬六千匹,婺州卻撥米一萬五千石,准還嚴州,應副支遣。自皇祐間有此指揮,其來已久。嚴州之絹,起解版曹,不至有欠,唯婺州之米,多是占吝,遂至拖壓。蓋以嚴為鄰郡,莫可誰何,未免忽視。今據嚴州申,積欠米計二萬八千三百餘石,今年合撥之米,又不在此數。嚴州雖屢常申述,朝廷亦屢行催督,婺州官吏視為故常,更不遵奉。今若不與區處變通,則婺以抵拒為得計,而嚴之瀆撓卒未已。合議指揮,聖旨令嚴州於歲額代婺絹內,截留一半,一萬八千匹,自市米充軍食,仍以一半絹解赴戶部。婺州亦令解絹一萬八千匹,補足戶部元額,卻與免撥米還嚴州。並自景定元年分為始,仍下戶部,照應施行。其婺州所欠米數,照元行下運司,嚴催撥還。如朝旨,猶是嚴代婺輸絹一萬八千匹,而婺乃盡免餉,嚴婺兩郡得失,較然明甚,而婺猶拒命不聽。明年,戶部以兩郡申請不以白於朝,復如皇祐指揮,但插婺米先入於嚴,然後趣嚴絹入部。景定元年十月空日,省札戶部申,照得嚴州代婺州解絹,以充上供,婺州撥米還嚴州充軍糧,其來非一日矣。邇年兩郡互有申請,施詳案櫝,其曲不在嚴而在婺。蓋嚴代婺解絹,乃承戶部拘催,不可稽違,婺還嚴之米,既無統攝,率是違欠,甚至開慶年間,尚欠二萬餘石,宜乎嚴之有請於朝,欲將代解之絹,從本州折價糴米,徑令婺自解絹。准省札行下,許令嚴州於代解絹內,截留一半,計一萬八千匹,自市米以充軍食,仍以一半絹解赴戶部。亦令婺州解絹一萬八千匹,補足戶部元額,卻與免撥米還嚴州。自景定元年始,續婺州乞解絹米,各仍舊貫。本部又已節次,備申續准行,不若婺州仍欲舊貫。今項預辦一年之米一萬五千碩,發還嚴州,方可從申續。又據婺州申,已樁到米一萬石,即還嚴州。今嚴州人申,每歲差撥人船取米,每被坐困,乞照近降指揮,監婺州解絹,容本州自措辦軍糧。及謂婺州所報,見有米一萬石,以待本州取發者,平時率是虛給,友脫本州先次解絹。本部今與酌可行之說,為悠久之計,嚴州解本部之絹,不患其不足,婺州還嚴州之米,深慮其失信,欲催嚴州之絹,當先催婺州之米。州郡一也,體統一也,豈可謂本部可催嚴州之絹,而不為嚴催婺州之米乎!況嚴州申請不已者,止以婺州之米不還,米苟還矣,其將何辭?所有景定元年,互撥米絹,嚴州已將合解一半之絹,折價糴米,以充軍糧訖,況隔一載,難於再理,當令婺州將合還嚴州景定元年米一萬八千石,每石照農寺司折價解部,買絹補還元額,專官前往,守待啟發。所有景定以後年分,其婺州還米一萬五千石,嚴州解絹一萬八千匹,各分作三綱須管,婺州先自啟登本色米斛,至嚴州交管,同嚴州絹綱,申發赴部。第一綱十一月下旬,第二綱十二月下旬,第三綱次年正月下旬。婺米之交管,嚴絹之起綱,定在如期,同時到部。仍委各州僉判,任責提督,申自今後,各郡僉判批考及離任須管,具本年本任內,各處發米發絹數目、月、日,申本部點對,如無欠缺,侯行下,方許批書。欲乞札下嚴、婺兩郡遵守,並乞札下吏部遵守施行。侯指揮,照得嚴、婺州兩易絹米事,昨降指揮,已自平允,今戶部以兩郡析申不已,區畫悠久之說來上,理亦不行,須議指揮。十月二十二日,奉有聖旨,依戶部所申事理,令各處遵守施行。仍令各郡正任通判任責催發,不許違戾。婺果守信,嚴亦何不利之有?第婺為反覆,終不如行兩易之為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