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闡說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上

古閩 白雲山人存吾氏 闡說 冢孫 滋甫厚基陳氏 校刊 金者。鐵也。剛生金中。百鍊不消。最堅利。能斷壞萬物。譬如智慧。能斷絕貪嗔痴一切顛倒之見。般若。華言智慧。波羅蜜。華言到彼岸。華嚴說六波羅蜜。一檀波羅蜜。即布施。二屍波羅蜜。即持戒。三羼提波羅蜜。即忍辱。四毗梨耶波蜜。即精進。五禪波羅蜜。即禪定。六般若波羅蜜。即智慧。六者又名六度。經者梵語修多羅。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姚秦。東晉孝武時小國也。先是符堅秦王。其子丕稱帝。為符秦。太元十一年後。秦王姚萇稱帝。十九年萇卒。太子興即位。是為姚秦。三藏法師。謂通大小乘經律論三藏法。為大眾師也。梵語鳩摩羅什婆。華言童壽。謂童子而有耆德。本天竺人。西域龜茲王之甥也。七歲出家。日誦千偈。即明其旨。秦主姚興。延入逍遙園。翻譯諸經。其教入中國。經皆梵書。得歷代西僧通華言者。譯梵書為漢字。便中國人諷誦。此經乃鳩摩羅什。所翻譯也。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至)洗足已敷座而坐。 梵語佛陀。華言覺者。說此經者。為釋迦牟尼佛。梵語釋迦牟尼。華言能仁寂默。姓剎利氏。父淨飯王。母摩耶。於周昭王二十四年甲寅。四月初八日。自摩耶右脅誕生。年十九出家。年三十成道。涅槃於周穆王五十二年壬申。二月十五日。滅後一千一十七年。教至中夏。即後漢永平十年戊辰歲也。如是。統全經而言。我者。佛幼弟阿難自稱也。梵語阿難。華言慶喜。淨飯王幼子。或雲其侄。於佛成道日生。舉國慶喜。故名。年二十出家。又十年。佛命為侍者。佛涅槃時。阿難請問一切經旨。當置何語。佛言當置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同某人。使天下後世。知法有本源。非世人所可妄說也。舍衛國。是中天竺波斯匿王之國。王太子名祇陀。樹是祇陀所施。故名祇樹。給孤獨園者。王之宰臣名須達拏。常在此國賑濟孤獨貧人。人稱為給孤獨長者。涅槃經雲。須達長者。本舍衛人。初未知佛。為聘婦故。入王舍衛城。因珊壇那。見佛生信。請歸舍衛。佛令身子選眾居處。得祇陀園。長者問價。太子戲答。金布地滿。即當賣與。長者布金。太子感嘆。遂與易地。地所有樹。並以施佛。因立精舍。長者太子。交相發心。故稱祇樹給孤獨園。比丘。華言乞士。乞食資身。乞法資心。大比丘者。以通大乘言也。佛為三界之尊。故稱世尊。乞食者。佛是金輪王子。而自持缽乞食。為欲教化眾生。舍離憍慢也。 時長老須菩提(至)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長者。有齒德之稱也。須菩提。華言善現。一言善言。一雲空生。其生之日。室家皆空。父母驚異。相師占雲。既善且吉。因名焉。為佛大弟子之一。長水經疏。袒。肉袒也。西方俗儀。見王者必肉袒。示非敢有犯。佛教亦隨用者。然此以表將荷大德之重擔耳。肩偏袒。膝著地。手合掌。皆彼國禮也。敬為入道之門。凡事皆當敬。況欲領聞聖教乎。如來者。佛號也。謂之如者。以其明則照無量世界。而無所蔽。慧則通無量劫事。而無所礙。能變現為一切眾生。而無所不可。是誠自如者也。謂之來者。以真性隨所而來現。若人至誠禱告。則有感應。若欲為一切眾生設化。則現色身。皆其來者也。如者真性之本體。來者。真性之應用也。護念付囑。謂如來起慈悲心。衛護眷念。俾信受是法。付委囑託俾奉行是法。須菩提於大眾聽法之初。未遑他恤。惟願如來起慈悲心。為之護念付囑也。菩薩。修道者之通稱。梵語。菩提薩埵。省文也。菩提。華言覺道。薩埵。華言大心眾生。以大心入佛道。故名菩薩。諸菩薩。乃指大眾言之也。阿。訓無。耨多羅。訓上。三。訓正。藐。訓等。菩提。訓覺。言無上正等正覺。廣大包含。無以復加。故曰無上。靈蠢同具。高下平等。故曰正等。萬理全備。圓明普照。故曰正覺。云何應住。謂當住於何慮也。云何降伏其心。謂當如何降伏此妄思心也。僧若訥曰。須菩提正發此二問。一問眾生髮無上心。欲求般若。云何以安住諦理。二問降伏惑心。云何以折攝散亂。一經所說。不出此住降而已。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至)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善哉者。嘆其問之切也。諦審也。如是者。指下文所言也。唯。應之速也。然。是其言也。願樂欲聞者。須菩提喜之甚。而不覺其詞之復也。 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至)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段說降心。先言降而後言住者。猶言。先去私而後存理也。然說降而住即在其中。摩訶。華言大也。卵生。為魚鳥龜蛇一類。胎生。為人畜龍仙一類。濕生。為含蠢蠕動一類。化生。為轉蛻飛行一類。有色。為休咎精明一類。無色。為空散銷沉一類。有想。為鬼神精靈一類。無想。為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一類。非有想非無想。是概指楞嚴經所云。諸天人不了妙覺明心。妄隨七趣沉溺。補特伽羅者而言。涅槃。華言圓寂。無餘涅槃。即楞嚴所謂大涅槃。一切修行者之所依歸。僧宗密疏鈔雲。不生為涅。不滅為槃。是圓滿清淨。能所全消。超脫輪迴。出離生死。即究竟到彼岸地位。誤認為死。則大謬矣。涅槃有四。一自性涅槃。凡聖共有。二無住涅槃。諸佛應化。三有餘涅槃。小果只斷三界見思。未脫無明。四無餘涅槃。已脫盡。故曰無餘也。滅者。滅盡愚痴煩惱。度者。度脫生死苦海。淨名經雲。一切眾生。本性常滅。不復更滅。六祖慧能壇經雲。自性自度。名為真度。文殊菩薩問世尊。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如何。世尊曰。性本清淨。無生無滅。故無眾生得滅度。無涅槃可到。此皆歸之眾生。而佛不以為功也。相。形跡也。六祖曰。修行人亦有四相。心有所能。輕慢眾生。名我相。自恃持戒。輕破戒者。名人相。厭三途苦。願生諸天。是眾生相。心愛長年。而勤修福業。法執不忘。是壽者相。有四相即是眾生。無四相即是佛。 複次須菩提菩薩於法(至)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複次。謂再偏次佛與須菩提答問之言也。此段說住心也。然說住而降即在其中。無所住者。心不執著。須菩提。問住心。佛教以不住為住也。布施。謂以滅度眾生之法布施也。眼耳鼻舌身意。為六根。色聲香味觸法。為六塵。觸字包得廣。凡身所應接皆是。法猶諺雲方法。凡意所計畫皆是。福者德之施。德者福之本。凡夫六根不淨。貪是六塵。以快其欲。一不如其欲。則必布施以求滿其欲。有所住而布施者然也。菩薩受知如來無相教法。無諸欲之求。無能施之心。但以法施利益眾生。如水行地中。無有掛礙。無所住行布施者然也。不也世尊。須菩提既答而復呼之尊而親之之意。後仿此。謝靈運曰。聖言無謬。理不可越。但當如佛所教而安心耳。按如所教住。即楞伽經所云。以不住法名住也。以上三段。全經大旨已括。後乃細論條目。層層推究其蘊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身相即色身。得見如來。謂得見法身。 佛告須菩提凡有所相(至)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凡有所相。皆是虛妄四句。經中最要語。即名四句偈。即下文所稱章句。以上二段。須菩提領悟身相非相。而佛即推擴告之也。即見如來。謂即見自心之如來。所謂雲霧揆。而青天見。慾念淨而天理存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此段。乃佛獎勸學者婆心處。即護念也。通經皆護念。此其顯雲。智度論雲。佛法大海。信為能入。蓋實信者。實諦之階也。淨不雜也。僧若訥曰。法相者有見也。非法相者。無見也。舍二邊之著。故云無也。心之所之即謂取。取則成著。以是義故者。即不住相之義也。如筏喻者。筏編竹以渡水者。喻人藉佛法。可以到彼岸也。傅大士曰。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此言盡之矣。 須菩提於意何(至)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謝曰。非法。則不有。非非法。則不無。有無並無。理之極也。按此即印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之言也。賢者。菩薩。阿羅漢。聲聞緣覺眾。皆是。聖。即佛也。無為法者。順真性之自然。無所作為也。須菩提知得無為法。真是悟道深處。譬如為善欲以得福。不為惡恐其獲禍。皆有為也。惟以理當為善。不應為惡。縱善而獲禍。在所必為。惡而幸福。在所不為。直堅心以行之而已。有差別者賢。則無諍三昧。聖。則如如不動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以上二段。是須菩提便悟處。釋典。以此世界之外。更有無數世界。統曰大千世界。心地觀經注曰。如一須彌。一日月星辰。一四大洲。一六欲。上有初禪天覆之。但言小世界。不得言千。如是一千小世界。上覆二禪。為小千世界。如是一千小世界。上覆三禪。為一中千世界。如是一千中千世界。上覆四禪。為一大千世界。楞嚴經曰。世為遷流。界為方位。十方為界。過去未來現在為世。此布施為財施。七寶者。金銀琉璃珊瑚瑪硓珍珠玻璃也。福德者。事福也。福德性者。理福也。謝曰。福德非性。所以因緣增多。多則易著。故即遣之。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至)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一段。佛言也。偈。釋氏詩詞也。所謂佛法非法。隨說隨掃。一部經如是。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此段乃入道次第。而須菩提即以自證也。須陀洹。華言入流。謂已入聖賢之流果者。譬猶木之有實。孫氏彙纂雲此聲聞初果自聲教而悟者曰聲聞。能逆凡流故入聖流。但未盡六根虛習。故僅為初果。斯陀含。華言一往來。謂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便得涅槃。實無往來者。無往來之念也。孫氏雲。此聲聞第二果。比入流又高一層阿那含。華言不來。已斷欲界思惑盡直生四禪天上。不來欲界受生。故曰不來。實無不來者。亦是無不來之念。孫氏雲。本性清淨光明。真空無我。不見可欲。本無欲界。故實。無不來也。此聲聞第三果比尚有往來又高一級。阿羅漢。華言無生。人法俱空。已證涅槃。聲聞之道。至此圓滿已極。故不名果而名道謝雲阿羅漢者無生也。相滅生盡。謂之無生。若有計念。則見我人起相也。黃成辨雲。實無有法。塵心淨盡。無法可學也。孫氏雲。此果斷三界見思。煩惱俱盡。又曰四果人。俱無得果之心。可見聖賢。皆以無為法。全不住相矣。但四果只是了一身。不度眾生。佛門謂之小乘。諍者。爭也。塵念欲行。道念欲遣。如水火不相合。兩念相爭也。無諍。則理欲俱忘。一念不起。心無生滅去來。惟有本覺常明。故名無諍三昧。三昧。華言正定。六祖曰。三昧梵音正受。亦云正見。遠離九十五種邪見。是名正見。阿蘭那。華言寂靜。阿蘭那行者。即是清淨行。徐士英曰。佛所說四果。自有等級。第一雲。不入色聲香味觸法。則是知欲當避。此果之初生。第二雲。一往來。則是蹈欲境不再。此果之方碩。第三雲。不來。則是去欲境如遺。此果之已熟。第四雲。離欲。則是脫然無纖欲可除。此果之既收以此觀之。亦是下學上達處。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然燈佛。是世尊授記之師。生時有光於眼耳口鼻有孔中放出。如燈之明。故號然燈。明心見性。乃是有法而非法。得無所得。故曰於法實無所得也。莊嚴佛土。是從境說。答亦從境說。談境正所以徴心。六祖雲。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以上二段。云云。千經萬典。大指會歸於此。蓋有所住而生心。便是墮外道。無所住而不生心。便是斷滅。稍有錯誤。毫?千里。迷則佛眾生。悟則眾生佛也。五祖宏忍為六祖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六祖言下大悟。乃言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搖動。五祖曰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若言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名夫丈天人。以上二段。言法本於心。非有所得。莊嚴在心。不於佛土。然則諸菩薩。惟當明此心而已。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是世尊傳授心法點睛處。 須菩提譬如有人(至)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須彌華言高妙。此山在四天下之中。高廣三百三十六萬里。日月繞山而行。以為晝夜。由此分四面為四天下。其上有三十三天。為山之至大者。故稱山王。非身者。法身也。真心也。一切有形相。當無不壞。惟真性無形相。故無得而壞。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至)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恆河西天竺之河。從阿耨地東流出。周回四十里。沙細如面。佛多在此處說法。故取以為喻。僧肇曰良由施福。是染沉溺三有。持經福淨。超升彼岸。是故勝也。以上二段言非身喻大身。無為福勝有為福也。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至)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天者。十八天人之類。人者。概僧俗而言。阿修羅。即卵胎化濕諸生。謝雲封殯法身謂之塔。樹像虛空謝之廟。聖體神儀。全在四句。獻供致敬。宜盡厥心也。六祖曰。所在之處。見人即說是經。常行無所得心。即此身中。有如來全身舍利。故言如佛塔廟。心清淨而說是經。令諸聽者。除迷妄心。悟得本來佛性。常行真實感得天人阿修羅人非人等。皆來供養持經之人也。又曰自心誦得此經。自心解得經義。自心體得無著無相之理。所在之處常修佛行。即自心是佛。故言所在之處。即為有佛。僧若訥曰。經者。即法寶也。即為有佛。即佛寶也。若尊重弟子。即僧寶也。經典所在之處。即三寶共居也。此段歸重經典。領起下文。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是名般若波羅蜜。 至此說明經名。顏柄曰。妙明本性。湛若大虛。體既尚無。何名之有。如來恐人生斷滅見。不得已而強安是名也。所以傅大士頌雲。恐人生斷滅。權且立虛名。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非世界是名世界。 謂佛有說法則可。謂佛有所說則不可。玩所字。便有造作的意思。陳雄曰。世尊答文文殊曰。在世離世。在塵離塵。是為究竟法。此言非微塵。非世界。即離塵離世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王日休曰。以上二段云云。三十二相者。般若經曰。如來足下有平滿相。一。足下千福輪文。無不圓滿。二。手足並皆柔軟。如兜羅綿。三。兩足一二指間。猶如雁王。文同綺畫。四。手足諸指。圓滿纖長可愛。五。足跟廣長圓滿。與趺相稱。六。足趺修高光滿。與足跟相稱。七。雙腨漸須纖如鹿王腨。八。雙臂平立摩膝。如象王鼻。九。陰相藏密。十。毛孔各一毛生。紺青宛轉。十一。發毛右旋宛轉。十二。身皮細薄潤滑。垢水不住。十三。身皮金色晃耀。諸寶莊嚴。十四。兩足兩掌中頸雙肩。七處充滿。十五。肩項圓滿殊妙。十六。膊腋悉皆充實。十七。容儀洪滿端直。十八。身相修廣端嚴。十九。依相量等園滿。二十。額臆並身上半。威容廣大。如獅子王。二十一。常見面各一尋。二十二。齒相四十齊平。淨密根深。白逾珂雪。二十三。四牙鮮白鋒利。二十四。常得味中上味。二十五。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至耳髮際。二十六。梵奇詞韻和雅。隨眾多少。無不等聞。二十七。眼睫猶若牛王。紺青齊整。二十八。眼睛紺青鮮白紅環。二十九。面輪其猶滿月。眉相皎淨。如天帝弓。三十。眉間有白毫相。柔軟如綿。白逾珂雪。三十一。頂上有烏瑟膩沙。高顯周圍。猶如天蓋。三十二。王日休曰以上二段。大意謂細而微塵。大而世界。妙而佛之色身。皆為虛妄。但有名而已。惟真性為真實。是以自古及今。無變無壞。彼三者。則有壞故也。按所云三十二相。似屬復踏。但無可考。今姑存之。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至)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此段乃須菩提深贊佛法以勉人處。涕淚非泣者以如是甚深經典。痛聞之不早也。陳曰。性中具如來法身。夫是之謂生實相。經以福兼德言者屢矣。而此獨言功德。是功成果滿之時。則其福為不足道。所以壇經有功德在法身中。非在相福之句。前佛雲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雲。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是須菩提與佛印證處。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至)是名忍辱波羅蜜。 此段佛隨舉布施。及忍辱波羅。蜜以示人。僧肇曰。得大乘聞慧解。一往聞經。身無懼相。故名不驚。得大乘思慧解。深信不疑。故名不怖。得大乘修慧解。順教修行。終不有謗。故名不畏。疏鈔雲。何以故者。顯因中最勝。明標第一波羅蜜者。有十種。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禪定。六智慧。七慈。八悲。九方便。十不退。今言第一波羅蜜者即布施波羅蜜。何故獨言布施第一。曰布施者。通攝萬行。直至菩提。尚行布施。因布施資生眾善。言非者。恐有能所之名。先拂去能名。行無住相施者。故曰是名第一波羅蜜者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至)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段佛以現身說法。證忍辱波羅蜜也。歌利。華言極惡。如來昔因中。證初地已。山居修道。王帶宮女出獵。倦而寢。諸女人入山禮仙。王覺而怒。入山。尋之。問仙得果否。答曰。未得。又問以何為戒。答曰。以忍為戒。王割其耳。容顏不變。又劓其鼻。截其手。其臣爭諫不聽。四天王雨沙石。王布畏懺悔。仙復身如故。王乃歸信受記。或曰。爾時王者。即憍陳如也。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至)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謝曰。不住色。無財物也。按之六祖曰。菩薩不為來望自身五欲快樂。而行布施。但為內破慳心。外利益眾生。而行布施。又曰。如來說我人等相。畢竟可破壞。非真實體也。一切眾生。儘是假名。若離妄心。即無眾生可得。故言即非眾生。按若心有住。即為非住者。謂心有所住。即非如來之以不住為住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至)此法無實無虛。 謝曰。真不偽。實無虛。如必當理。不誑則非妄語。不異則始終恆一。聖言不謬。故直修行也。六祖曰。無實者。以法體空寂。無相可得。然中有恆河性德。用之不匱。故言無虛。按前既說於法實無所得。此何以又言如來所得法。以無實無虛。故即為之所得法。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至)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利令智昏。公能生明。以上三段。皆反覆譬喻。以明不住心法也。住法布施者。如我立規條。以強人從我。則彼此相蒙。人之心昧。而我之心亦蔽而無所見。不住法布施者如只示人以自明其心。自見其性。則人己兩忘。同登彼岸。何等光明普照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至)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初日中日後日。猶言一日早中晚也。劫華言世也。經中每於段尾屢雲較量福德者。皆佛獲念付囑菩薩之深心處。 須菩提以要言之(至)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雲。為發最上乘者說。即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雲若樂小法者云云。即中人以下不可語上也。此段是明善。聲乘。緣覺乘。菩薩乘。為三乘。大乘。謂菩薩乘也。最上來。謂佛乘也。聲。獨了生死。不度眾生。名小乘。如車乘之小者。止能自載也。緣覺。半為人半為己。所度無多。名中乘。菩薩。能度一切眾生。名大乘。佛能兼眾生菩薩而皆度之。為最上乘。謝曰。千載不墜。由於人宏任持運。行荷擔義也。按此之謂付囑。通經旨付囑。此其重雲。 複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至)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段是滅惡。訥曰。造作定業。不可逃。以行般若。故易重為輕。地獄云云。陳曰。世人喜於為惡。嫉於為善者多矣。一見是人。為人輕賤。便謂讀經無益。福報為虛語。甚至謗佛罵佛者使人人起退轉心。佛之言此。所以長善而救失雲。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也。即三途苦。阿僧祇。華言無央數。那由他。華言一萬萬。按凡佛所言滅度。輪迴果報等。皆以濟末世德禮政刑之窮。使人心有所攝。以人之畏人。不如其畏神。故藉此以設教。豈可思議乎哉。 金剛經闡說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