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廣生集 · 卷十

程鵬程 《急救廣生集》
卷十 防病預訣 紀時調攝 春 春三月,乃萬物發生之時。須要行動,以和四肢,不可鬱郁久坐也。 春時,天氣頓暖,不可驟減綿衣,須一重重漸減,庶不致暴寒。 夏 夏之一季,是人脫精神之時。心旺腎衰,液化為水,不問老少之人,皆宜食暖物,獨宿調養。 夏月單衣,不可坐冷石。寒氣侵外腎,多患疝氣偏墜。女人寒氣入血室,則經不如期,或經行腹痛。 夏月衣服單薄,宜系綿布兜肚,日夜皆不可離。夜間睡著,恐被去體,有兜肚,則無腹痛瀉痢諸症。 夏月凡日曬熱衣服即穿著者,輕則汗斑,重則暴病。至杌橙磚石之類,尤不可以坐,恐熱毒侵膚,多患坐板瘡,或主毒癤。 夏月伏熱,不可飲冷水冷物,迫之最易傷人。 夏月熱極,不可以冷水浴身浴面及背,令人得虛熱目病,筋脈厥逆,霍亂陰黃等疾。 夏月汗濕衣服,不可久著,令人發瘡瘍,須要頻頻洗換為佳。 夏月有事動勞,或飲食湯水,身若有汗,須任其出透,不遽脫衣服,不可以濕布拭遏,亦不可以用扇 風,風入毛孔,最易成病。 夏月出門行路,一身熱汗,切不可當風,不可急扇,不可即脫除衣帽,不可飲冷茶水,恐血氣不常生病。 夏月出外,遇有日曬泉澗水,有毒害人,不可飲。或入客館及久無人住之處,地土 濕。或跋涉雨途,衣裳被褥潮,俱用蒼朮燒煙熏之,以辟霉 臭惡之氣,又能驅逐邪疫、山嵐瘴癘。 人到夏季,日長夜短,日間身體睏倦,未免晝寢,但不可在午飯之後即睡,恐飯食停滯,多成疾病。須在未食前睡,俟睡醒少停,吃飲食。如吃過午飯,或至睏倦欲臥,可起來走動,或尋些事消閒,自然不致睏倦思睡。至於大渴飲茶之後,亦不可就睡。 夏月不可用簟席臥 濕處及冷地上,以圖涼快, 濕透入筋脈,在上則面黃目浮,在下則股膝腫厥,入里則脹滿泄瀉,留表則頭重身疼。在陽不去,則氣血壅滯。在陰不去,則化水成形。或患筋麻痹痛、足痿諸症。 夏月不可露臥,又不可當風臥,恐頭受風則痛,背受風則嗽,臂受風則疼,非但是月,每月宜慎。 夏夜帳不可密濃,只要稀羅稀夏布,令人身之熱氣外出,極好。如冬帳則濃密無妨。 夏至以後到秋分,須慎肥膩餅、 油酥之物,蓋此物與酒漿瓜果相妨,病多由此而起。 秋 秋初,余暑尚在,調攝宜同夏月。 秋三月,天氣消鑠,毛髮枯槁,綿衣宜漸增添,不可令背受寒,寒即傷肺。 秋月,凡在舟中旅邸中,衣服單薄,驟遇暴寒,可將襪物裹於肚腹。人身各處,還可受冷,惟肚冷即生病。 夏秋之月,忽遇大風大雨,震雷昏霧,必是諸煞鬼神經過。不論在家在外,俱宜入室閉戶,燒香恭默,過後乃出,否則恐招損護咎。 冬 冬三月乃水藏水閉,血氣凝澀之時,最宜固守元陽,以養真氣也。 冬月,宜密室溫淨,衾服輕軟,仍要暖裹肚腹。早眠晏起,以避霜威。朝宜少飲醇酒,略少一時,然後進粥,其炙爆燥毒之物,尤切戒之。 冬月大凍,出門或坐騾馬,或涉雨雪之途,二足凍冷麻木。或歸家,或入店肆,先用溫火烘熱,以手揉擦,令血脈回陽,又以熱水洗之。如不先烘,即用滾湯泡洗,麻木之足,不知滾熱,凍血滯結,損筋傷絡,而成廢疾,終身大患。 凡冒寒歸來,不可就飲熱湯,須少停一刻,則無患。 冬月天寒,陽氣在內已,自鬱熱。若更加以炙衣重裘,近火醉酒,則陽氣太甚,春夏之交恐發時行熱病。老人骨肉疏,冷風寒易中。若窄衣貼身,暖氣著體,自然血氣流通,四肢和暢。 冬月,老人衰邁畏寒,可用錫造湯壺,式似小枕,下長方,上長圓,正中小口,有蓋,注熱水用布囊緊包,以避濕氣。先時擁被圍簇,臨睡甚暖,又可溫足,且遠火氣,又無火毒,奉養老人至妙之法。以上(《多能集》) 卷十 防病預訣 逐月宜忌 正月 宜是月天道南行,作事出行,俱宜西南。 是月建寅生氣在子,子屬北方,坐臥宜向之。二月同。 是月宜食五辛,以辟厲氣。 是月每朝梳頭一二百下,搜通風氣。 是月濯足,於沸水中加鹽一撮,以泄風毒腳氣。 是月立春節,清晨煮桃皮、白芷、青木香三物沐浴吉。 是月雨水節,如天雨,夫婦各飲水一杯,還房,夜即有孕。 是月初一日,以青木香煮湯沐浴,令人至老鬚髮黑。初十日沐浴,令人齒堅。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寅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勿食生蔥蓼子,主面上起油風。勿食鯽魚頭,其中有蟲,防毒。勿食鼠殘之物,令人生 。 二月 宜是月上丙日沐浴,愈百病。上卯日沐浴洗髮,去百病。丁亥日收桃杏花,陰乾為末,戊子日和井水,日三服,療婦人無子兼美容顏。 是月春分節日未出時,用遠志去心,以水煎之,飲二盞,吐之不疫。 是月食韭大益人。 是月初二日沐浴光澤,不病不老。士女皆戴蓬蒿草,以避頭風。 初六日沐浴齋戒,可蒙天福。黃昏時沐浴,令人輕健。 初八日宜沐浴拔白髮。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卯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戒食生冷,行途忌飲陰地流泉,令人發瘧瘴又腳軟。 是月食大蒜,令人氣壅,關隔不通。食小蒜傷人志。食雞子滯氣。 是月初三日戒晝眠。初九日勿食魚鱉。 三月 宜是月建辰,生氣在午,午屬南方,坐臥宜向之。六月、九月、十二月同。 是月采何首烏,赤白各半,米泔水浸一宿,同黑豆於飯鍋上蒸熟,曬乾,去豆為末,或加茯苓三分之一,煉蜜為丸。 每酒服一二錢。百日後,百病皆除,延年益壽,多子。忌食豬肉、魚鱉、蘿蔔。 是月取羊糞燒灰存性,和輕粉、麻油,可搽惡瘡。 是月穀雨節前採茶炒藏,消痰嗽,治百病。 是月寒食日,水浸糯米一二升,逐日換水。至小滿日,漉起曬乾,炒黃為末,跌打損傷、惡瘡,以水調塗甚效。用紙袋盛面,掛淨室當風處,遇中暑者,水調服愈。 是月初二日,取桃葉曬乾搗末,井花水服一錢,治心痛。初三日,收桃花曬乾,貯至七月七日,和烏雞血塗面與身,肌膚潤澤。采桃花浸酒飲之,除病注顏。采夏枯草煎汁熬膏,每日熱酒調服,治遠年傷損,手足凝血,天陰作痛,七日可痊。兼治娩婦諸血病症。男婦戴薺菜花,入夏頭不暈。初六日午時,洗頭利益,沐浴無厄。二十七日沐浴,令人神氣清爽。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辰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戒殺一切生命。 是月食韭神昏。食陳俎發病。食魚鱉不化食,發宿疾。遇辰寅日,食小蒜及雞子,令人昏亂。 是月初三日,戒食諸鱗物。初五日戒看一切生血物。初八日食芹菜,使面青黃,腹大如孕。犯之,服糖水吐出愈。 四月 宜是月建已,生氣在卯,卯屬東方,坐臥宜向之。五月同。 是月空心肚,服蔥頭酒,令人血氣通暢。 是月丁巳日祀灶吉。 是月初二日拔白髮。初四日,日未出時,取枸杞煎湯沐浴,令人耐老澤肌卻病。初七、初八、初九同。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巳日時,犯月建不利,死氣在酉,亦宜避之。 是月純陽,用事宜禁慾,並戒暴怒、傷心致秋瘧。 是月勿用宿水洗面漱口。 是月食雉令人氣逆。食 防毒。食抱雞肉,令人作癰,男女虛乏。食生蒜損目。勿食韭。勿食諸物之心。勿食隔宿肉菜。勿大醉。 是月初四日,切戒色慾,犯者失音。初五日戒看一切生血物。勿食生菜。初八日切戒房事,犯者血死。十六日犯色損壽。 五月 宜是月戊辰日,以豬首祀灶吉。 是月用貫眾浸食水缸中,可避時疫,解水毒。 是月收霉雨水,貯瓶中,洗癬疥,滅瘢痕。 是月夏至節日,佩五彩符,辟兵厭鬼,不染瘟疾。吃百家飯,則不 夏。 是月初一日,枸杞湯沐浴,不病不老。初五日采萱花作菹,利胸膈。采馬齒莧,同莧菜等分為末,與妊婦佩,臨期易產。收鯉魚枕骨燒灰,治久痢。搗爛獨囊蒜塗面,手足身體一年不作惡瘡,冬月不作凍瘡。午時采雞腸草為末,凡齒痛擦之立愈。初七日沐浴長命,初八、初九同。二十日采小蒜曝干,治心煩痛,解諸毒。二十七日服五味子湯甚益。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午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蓋屋,令人頭禿,並不可上屋,令人魂魄不安。 是月五六七為九毒日,忌夫婦事損壽。 是月天氣漸熱,不可汗身貪風涼,倚牆坐臥,令毛孔閉塞,血氣凝滯,為害不小。 是月多食韭,令人乏力昏目。多食茄動氣。多食鯉發風。黃魚同蕎麥食,令人失音。桃與鱉同食成淋。 是月甲子日,戒食一切獸肉並牛肺。 是月夏至節後丙丁日,不可合陰陽,大凶。 六月 宜是月暑伏時,搗大蒜為泥,上年曾有凍瘡之處,手指、耳邊、足跟,俱以搗蒜敷上,過一日一夜洗去。遲三四日,再敷一次。本年冬雖極寒,亦不再患。凡小兒手足及各處,雖不患凍瘡,亦敷兩次則耐寒。若不隔幾日,連敷則肉上起泡,甚至破皮。此法可傳腳船夫,是一德。 是月伏日,曬乾茄子,炒黑色為末。凡發髒毒者,連服十日愈。如或不止,再用數年陳槐花炒黑為末,服之數日,永不發。俱空心酒下一錢。 是月三伏極熱時,汗要多出,則周身所染風寒濕氣,由汗而出,可保一年無病。不拘魚肉菜湯,只多入蔥白、姜,汗乘熱泡飯食之。要令滿身汗淋如雨,停歇,方用熱水洗拭。多出二三次極妙。 是月天熱出汗,任其盡出,不可止遏。若汗未乾,即在風內乘涼或 扇、或以冷水涼布抹逼,皆致病不小。 是月途中中暑暴死者,勿用冷水灌沃,急就道上取熱土,填於死者臍上成堆,中間撥一孔,令人溺之,通臍孔。次用生大蒜搗爛,和熱湯灌之即活。 是月初一日,沐浴去病。初六日清晨,汲井華水,以白鹽淘於水中,用新鍋復煎作鹽擦牙,每日擦畢,漱吐手心洗眼,日日如此。雖老年,夜能細書。十四日用糖果、白雞、黑豆祀灶神。二十二日沐浴去病。二十七日沐浴,至老不病。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未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冷水浸手足,引風氣,狂發四肢。 是月食冷水殺人。食韭昏目。食羊肉傷神氣。 是月初六日沐浴,令人體臭。忌掘土。蓋六六純陰,犯之大凶。 七月 宜是月搗芙蓉葉敷諸腫。又可干為末,醋調塗。 是月收黃葵,用香油浸貯,治湯火傷。 是月收蒺藜子,陰乾搗末。食後服二錢,治失明,半月效。 是月立秋節日未出時,采楸葉敷膏。其法,搗汁熬煎,滴水成珠為度,收藏,擦瘡瘍立愈。 用水吞赤小豆七粒,或十四粒,一秋可免痢疾。 是月初七日,夜取熒火蟲二七枚捻發,白可變黑。十六日,將一年所剪指甲燒灰,服之滅九蟲三屍。二十三日沐浴。 發不白。二十五日沐浴,益壽。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申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立秋節沐浴,令人皮膚燥,生白屑。 是月立秋後十日,瓜宜少食。 是月食 ,上有蠍蟲害人。食韭損目。多食鳧類傷人。多食菱動氣。多食生蜜暴霍亂。多食豬肉豬肺、生薑、茱萸,傷神氣。少食油鹽,能無病。 是月初七日,切戒色慾,勿想惡事。十五日犯色慾,損壽。 八月 宜是月采百合花曝干蒸,食之益氣力。 是月食韭菜、露葵少疾。 是月社日清晨,用瓷器收百草頭露磨濃墨,治百病,名曰天炎。 是月初三日,灶神誕祀之吉。初八日沐浴益人。初十日,以朱點小兒額,謂之天災。二十二日用枸杞湯沐浴卻病。 二十五日用枸杞湯沐浴卻病。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酉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勿飲陰池流泉,令人發瘴腳軟。 是月秋谷初成,食之發病。 是月食雉肉豬肚,冬發喘病。食生果令人多瘡。勿多食新姜、生蒜、飴雞肉、鴨、豬肺。 是月秋分節,忌殺生、房事、弔喪、問疾、大醉。 九月 宜是月收菊花,曬乾為末,五兩用糯米一斗蒸熟,以曲並菊花搜摟,如常醞法酒熟。每日溫服一小杯,以治頭風、明目。 是月預收葫蘆藤,俟除夕煎湯,浴小兒,不出痘。 是月取枸杞子浸酒飲之,令人不老。 是月宜食野鴨,如多年小熱瘡不愈,食多即瘥,但不可合胡桃、木耳、豆豉食。 是月初九日,采茱萸房插頭鬢,辟惡氣而御初寒。採菊花為末,遇酒醉,調服二錢即醒。采黃菊、茯苓,以松柏枝合服之,延年。 二十日,宜齋戒,於雞鳴時沐浴辟邪。二十一日,枸杞湯沐浴,光澤不老。二十三日,採桑葉煎湯洗眼,至老如童,眼不昏花。二十八日沐浴吉。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戌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食生薑成痼疾。食小蒜傷神損壽。多食雞,魂魄不安。多食生冷,恐致痢疾。勿食霜下瓜,翻味。勿食葵,不消化。 是月初九日,食姜損壽。動床蓆招橫惡。 十月 宜是月建亥,生氣在酉,酉屬西方,坐臥宜向之。十一月同。 是月食芋益人。 是月采槐子,食之去病。 是月取大棗除皮,核破開,於文武火上反覆炙令香,然後泡湯,宜常服,大益。 是月遇亥日食餅,令人無病。 是月立冬節,採桑葉一百二十 ,遇閏月多采十 ,每用十 。遇洗眼日期,煎湯洗之,除百病。 是月初一日沐浴吉。初十日采決明子陰乾,百日可服。能治青盲等眼疾,又治唇口青。十四日枸杞湯沐浴。十八日雞初鳴時沐浴。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亥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純陰用事,慎房事。 是月勿戴暖帽,使腦受凍,則無眩暈之疾。 是月多食豬肉,發宿氣。食椒傷血脈。食蔥損精。食韭動宿疾,多涕唾(下二月皆同)。食霜打熟菜,令面失色、目澀、心痛腰疼。 十一月 宜是月天氣漸冷,老年人夜用火爐烘被。既有火毒,又恐誤事,惟錫制湯壺,每晚用熱水滿貯,安放被內,可以放心溫暖。小孩、病患,俱當用此。或力不能制錫壺,用磚一塊燒暖,布包溫被,亦勝火爐多矣。 是月冬至節,夜宜於北牖下鋪草臥,以受元氣。 是月初十日沐浴,至老光澤。 三十日煮赤小豆粥祭門畢,合家食之,辟瘟疫。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子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勿枕冷石鐵物,昏人目。勿傷水。凍,勿以炎火炙腹背。勿以火炙肉食。 是月勿食龜鱉,令人水病。勿食螺蟹長屍蟲。勿食蝦蚌著甲之物,害人。勿食生菜,發客疾。 十二月 宜是月多收雪水,盛貯缶器,埋土中高平處,覆以草荐,勿令風吹及雨水滋滲。治一切熱疾、痘疹瘢 等瘡,兼療六畜瘡疫,諸病皆效。 是月取川烏炒黃,絹袋盛裝,如法浸酒聽服,少許治頭風。 是月取烏鴉一二隻,入瓶泥封固,燒為末。治一切癆嗽骨蒸,米飲下二錢。 是月四九極凍日,碾糯米不拘斗石,蒸透熟,用蘆席鋪在板門上,將蒸米攤放天井中空地,冷透曬乾,收貯大瓷罐或缸內,放乾燥處,下用木板墊高,勿著潮濕,經久不壞。老年人、虛弱人、小孩子以及病後煮粥飯食,最益臟腑。夏月用滾水泡食,能止瀉痢及治脾膈諸疾有餘。家備些濟人,大有功德。 是月初八日,取豬油懸風處,以備熬膏藥解毒。收鱖魚燒存性研細,用酒調服,治小兒痘疹不出。二十日沐浴去災。 二十四雞未鳴時,取第一汲井華水於淨器,浸乳香至元旦。五更暖溫,合家從小飲起,各吞乳香一豆大,咽水二三口,一年無時疾。三十日五更,抱小兒於獨槽豬窩內滾過,則痘瘡稀。用枸杞湯沐浴益人。以合家頭髮燒灰,同鞋底泥上泥包投井水。一年不害惡疾。 忌是月,萬事不宜用丑日時,犯月建不利。 是月勿食豬脾。勿食帶甲之物。勿食生椒、薤、霜爛果菜等物。勿食生葵,令人飲食不化,發百病。非但是月,每月皆忌。(以上《月令考》) 卷十 防病預訣 謹口食 米麥類 粳米同馬肉食,發痼疾。和蒼耳食,令人卒心痛。(《食療》)凡新谷初成,老人及脾弱人,切不可食。 (《傳家寶》)糯米久食,身軟筋緩,發風動氣,合酒食之、醉難醒。(《通元》)凡素有痰熱風病,及脾病不能轉輸,食之最能發病成積。(《從新》)黍米共有五種,久食生煩熱昏,五臟發宿疾,令人好睡。不可與白酒、葵菜、牛肉同食。(《圖經》)稷米食之,發三十六種冷病。不可與瓠子同食。(《食鑒》)粟米(北人謂之小米)生者難化,熟者滯氣,隔食生蟲。(《衍義》)與杏仁同食,令人吐瀉。(《日用》)大麥久食,則心氣盛而內熱,令人作疥。(《要略》)虛者少食,防消腎水。(《傳心 》)小麥南方少,霜雪夜開花,面有濕熱,食之發病。(《食鑒》)濕面炙面,咯血吐血衄血人,終身宜忌。(《玄通藥性解》) 附:勸麵店勿用灰水以防喉症說 近人食切面,而不知面用灰水打成,今大概燒煤者,十居七八,煤灰即與炭灰攙雜,換灰者莫辨,從而收之。賣與麵店人,食其面即暗受煤毒。或十年一發,或五年一發,雖未必人人盡發,惟視人受毒之淺深,即病之遲速存亡判焉。凡人受煤毒之氣,於燒用之時,尚可服蘿蔔菜鹵及海帶菜等,以解之煤毒之蠱。 於肺腸之內,竟無醫藥所能救治,近時之發為爛喉疹疾,真九死一生也。用特刊布是說,並後附神效仙方。奉勸仁人君子,先於廚下分別煤炭灰,不可稍有攙雜,並祈勸知麵店,一概盡用鹼水和面,不至誤用煤灰,為功莫大。伏冀廣行傳布,使之家喻戶曉,或者蠱毒稍輕,喉症漸減也。 附:治爛喉疹仙方 紫石英(四錢,解煤蠱) 六神曲(三錢,消面積) 蒲公英(四錢,解喉消) 杏仁泥(五錢,消痰火) 水煎,三服即愈。嬰孩減半,孕婦勿忌。 蕎麥(一名烏麥)久食發病,或成風癩。(《日用》)同石膏食立死。(《類案》)與白礬食殺人。和豬肉食,令人患頭眩,脫眉發。(《壽世青編》) 菽豆類 黑大豆,脾虛人食最瀉肚,同豬肉食,擁氣至危。小兒勿食炒豆、煮豆。(《食療》)黃大豆多食擁氣生痰動嗽。令人身重,發麵黃瘡疥。(《綱目》)赤小豆久食瘦人,合魚 食,成消渴症。作醬同飯食,成口瘡。(《食鑒》)綠豆(俗作錄者非),胃寒者不宜食。(《必讀》)合鯉魚 食,久則令人肝黃,成渴病。(《拾遺》)同榧子食,殺人。 (《食忌節要》)蠶豆多食發脹,忌同豬肉食。 豌豆(即寒豆)多食發氣病。(《日用》)白扁豆多食壅氣,患寒熱者,不可食。(《本草經》)冷氣人忌之。(《食療》)刀豆多食損脾。(《傳心 》)藜豆(一名 豆)多食令人悶。(《從新》) 葷辛菜類 韭,病患少食,多食助陽,損神昏目,酒後尤忌。(《衍義》)不可與蜜同食。若共牛肉食,成瘕病。 (《會編》)薤(似蔥而細)食之,生痰涕,動邪火。反牛肉。(《食鑒》)蔥多食,令人神昏發落,虛氣上沖。(《從新》)同蜜食,下痢腹痛。同犬雉肉食,九竅出血害人。(《金匱玉函》)蒜多食,生痰動火,散氣耗血昏目,損神伐性。虛弱有熱之人,切勿沾唇。(《圖經》)食蒜行房,令人面變顏色。(《千金》)芸台(俗名油菜),患腰腳者不可食,食之加疾,又損陽氣,發瘡及口齒病。胡臭人不可食,又能生腹中諸蟲。道家特忌,以為五葷之一。(《食療》)芥菜久食,則積溫成熱。辛散太甚,耗人真元,昏目發瘡。(《從新》)同兔肉食,成惡邪病。同鯽魚食,發水腫。 《食治》)有癬瘡痔疾便血者忌之。(《單方全集》)白菜(本草名菘菜),夏至前食,發皮膚風癢,動氣發病。(《四聲》)氣虛胃冷人多食,噁心吐沫氣。(《綱目》)蘿蔔(本草名萊菔),多食,耗肺氣。生食滲血嘈心。如服地黃、何首烏者食之,須鬢髮易白。(《傳家寶》)蔓菁子(即蕪菁,一名諸葛菜)多食動氣。(《衍義》)胡荽久食,損神健忘,病患食之腳軟。(《從新》)根大損陽滑精,發痼疾。(《食鑒》)生薑八九月多食,至春患眼疾,損壽減精力。(《孫真人方》)茴香(古作 香),食之,能昏目、發瘡。若陽道數舉,得熱則吐者,均戒。(《征要》)蓬蒿菜(古名同蒿),多食,動風發氣。(《食鑒》) 柔滑菜類 菜多食,滑大小腸,久食腳軟腰痛,動冷氣。(《食性》)薺菜(即野菜)與面同食,令人背悶。服丹石人不可食。(《食療》)莧菜有六種,多食動氣生煩悶,同鱉及蕨食成瘕。(《日華》)馬齒莧不可與鱉同食。又一種紫大者,似是實非,尤不宜食。(《本草經》)萵苣有毒,百蟲不敢近。(《博物志》)久食昏人目。患冷人不宜食。(《廣筆記》)蕨,食之令人多睡、弱陽眼昏,鼻塞發落,氣冷人食之,多腹脹。(《食鑒》)芋(俗名芋 ),多食動宿冷,難克化,滯氣困脾。(《唐本草》)山藥(《本草》)名薯蕷),勿同麵食。(《從新》)百合紅花者,中寒下陷人忌之。(《必讀》)吾鄉白花百合,食之極清肺。(《續桐溪記略》)竹荀(俗作筍),諸 皆發冷血及氣。(《拾遺》)滑利大腸,無益於脾,俗謂之刮腸篦。(《 譜》)同羊肝食,令人目盲。(《日華》) 菜類 茄子,多食,動風發病。秋後食,多損目。(《本草經》)大腸易動者忌之。(《丹溪補遺》)冬瓜,久病與陰虛者忌之。未被霜者,食之成反胃病。(同上)甜瓜(俗名熟瓜),多食傷胃破腹,發黃膽,動冷氣,生濕瘡,發痞癖,令人虛羸。(《日用》)五月甜瓜沉水者,一瓜兩蒂者,皆能殺人。(《食治》)南瓜,多食髮腳氣黃膽。(《綱目》)切不可與羊肉同食。(《類案》)黃瓜(《本草》)名胡瓜),多食損脾,令人瀉痢。(《傳心 》)菜瓜(《本草》)多越瓜,有青白二種,多食致膨作瀉,發諸瘡,令臍下症痛。不可同乳酪魚 食,令脘痛,又暗人耳目。(《食鑒》)。 絲瓜,多食滑腸,令人泄瀉。(《通元》)葫蘆《本草》)名壺盧,多食令人吐。(《日用》) 水菜類 (一作淳)菜逐水而性滑,能發痔。(《陸佃詩疏》)茭白滑利而冷,甚不益人。合蜜同食,發痼疾,損陽氣。(《別 》)紫菜多食,令人腹痛發氣,吐白沫。(《拾遺》)中有小螺螄損人,須揀出海菜亦然。(《食鑒》) 果類 黑棗(北產者)與蔥同食,令人臟腑不和。與魚同食,令人心腹痛。有風疾痰熱蟲 人,不宜吃。小兒疳病亦禁。(《日華》)白棗(土產者)多食,令人熱渴膨脹,動臟腑,損脾元,助濕熱。(《千金》)凡羸瘦有疾者,尤不可食。(《日食方物》)胡桃性熱,不可多食,多則生痰動火,令人咯血,肺病尤忌,油者有毒。(《圖經》)有風病患,食之即發。(《唐本草》)栗子不宜多食,生者難化,生蟲,熟者隔食滯氣。患風氣病患,尤忌之。(《日用》)榧子多食,引火入肺,大腸受損。(《藥對》)同鵝肉食,生斷節風。榧皮反綠豆,能殺人。(《食鑒》)荔枝多食,發虛熱。(《食治》)齦腫衄血、病齒及火病患忌之。(《備要》)橄欖(即青果)性熱,多食能致上壅。(《丹溪補遺》)銀杏(即白果)多食則收。令太過,令人壅氣臚脹,小兒發驚動疳,食千枚者死。(同上)石榴多食,損肺壞齒。凡服餌人尤忌。(同上)林檎(即紅花)多食,發熱閉百脈。(《從新》)梨子多食冷利,脾虛泄瀉及乳婦血虛人忌之。(《征要》)橘子多食,聚痰損氣。(《綱目》)同螃蟹食,令人患軟癰。(《日用》)柑子多食,令人脾冷發痼疾、大腸泄。(《傳家寶》)橙皮多食傷肝,與檳榔同食,頭旋噁心。(同上)患惡核瘰 痰症人,食雖愈,後復發。(《定定子方》)山楂多食,令人嘈煩易肌,反伐脾胃生髮之氣。(同上)櫻桃多食傷筋骨,有暗風人不可食,食之立發。(《生生編》)枇杷多食發痰熱,與炙肉麵同食,發黃病。(同上)楊梅多食,令人發熱衄血、損齒及筋。(《食療》)同生蔥食,發瘡致痰。(《日用》)同燒酒食,致斃。患疝病患忌食。(《全生集》)柿子性頗寒,肺經無火,及風寒作嗽、冷痢滑泄者忌之。不宜與蟹同食,令人腹痛作瀉。(《征要》)李子合蜜食,損五臟。不沉水者,有大毒。(《蜀本草》)久病患,勿食李杏,犯之加重,不愈。(《發明》)杏子多食傷筋骨,令人目盲、鬚眉落。(《扁鵲》)酸熟有毒,雙仁者殺人。(《馬氏別本》)梅子多食,損齒傷筋、蝕脾胃。(《衍義》)小兒孕婦忌食。服地黃人更不可食。(《食鑒》)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熱淋瀝病。(《金匱要略》)西瓜多食作吐利,胃弱者不可復。(《日用》)世人取一時之快,忘傷胃之憂。古人有天生白虎湯之號稔其寒也,不明者,妄雲不傷脾胃,誤矣。(《通元》)桑椹不可多食、多食致衄。(《衛生雜興》)甘蔗多食發虛熱、動衄血,同酒食生痰。(《會編》)胃寒嘔吐、中滿滑瀉者忌之。(《征要》)荸薺(一名地栗)性極涼瀉,有冷氣,人不可食,致腹脹氣滿,孕婦尤為大忌。(《食療》)芡實(一名雞豆)生食,動風發氣,甚難消化。(《發明》)(一名菱角)生食,冷髒傷脾。(《食鑒》)熟食發痼疾,損陽事。(《日用》)藕市中所賣熟藕,俱用鹼水煮,不宜食。(《從新》)慈菇多食,發腸風痔漏,崩中帶下,腳氣癱風,又使人乾嘔損齒,失顏色,皮膚乾燥。(同上)沙糖多食心痛。鯽魚同食成疳。筍同食成瘕,身重不能行。(《食鑒》)生胃火,助濕熱,損齒生蟲。(《本草經》)飴糖多食,動火生痰。凡中滿吐逆、酒病牙疳均忌。(《藥鏡》) 補,有毒不可食諸果 凡果生食,生瘡、腹脹作瀉。(《張氏要略》)凡果落地經宿,蟻緣過者,食之令人患九漏。(同上)凡果未成核者,食之令人發癰癤及寒熱。(《陳氏拾遺》)凡果忽有異常者,根下必有毒蛇,食之殺人。(同上) 禽類 鵝,多食令人霍亂,發風動氣、生瘡。火熏者有毒。(《蒙筌》)卵發痼疾。(《玄通藥性解》)鴨,六月忌食,黑者毒目,白者殺人。滑中發冷,腳氣人,與腸風下血人,俱不可食。(《湯液》)卵忌與蒜鱉同食。 又勿與李子、桑椹食。(《食物本草》)野鴨不可合胡桃、木耳、豆豉食,春夏有毒,忌食。(同上)雞,五色六翮四距(腳爪也),烏雞白頭者,俱不可食。(《拾遺》)合胡蒜食滯氣。合鯉魚食生癰疽。同糯米食生疣蟲。 同生蔥食成蟲痔。同魚汁食成心瘕。(《四聲》)四月勿食抱雞卵,多食滯悶,有八字紋者害人。(《食性》)野雞久食,令人瘦。同胡桃食,發頭風眩運及心痛。與菌木耳食發痔血。卵同蔥食,生寸白蟲。(《圖經》)山雞不可合鳥獸肉食之。(《本事方》) 補:有毒不可食諸禽 凡禽肝青者,食之殺人。(《金匱要略》)凡禽自死,口目不閉,翅不合者,不可食之。(同上)凡禽自死不伸足,白鳥烏首,黑鳥白烏,三足四翼,死無傷處,並有大毒殺人。(《壽世青編》) 獸類 豬久食能生濕痰,易招風熱,傷風寒及病起初。人尤為大忌。(《別說》)同蕎麥食,脫鬚眉。合葵食少氣。 以生胡荽食爛臍。和羊肝食心悶。(《本經》)羊獨角者不可食。黑頭白身,食其腦,作腸癰。心有孔者殺人。肝有竅者破髒。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懸筋,食之令人癲脯三日,後有蟲如馬尾者有毒,宜忌。(《綱目》)牛為稼穡之資,不輕屠殺。市中所賣,非老病,即瘟死者、極毒殺人。非惟不可食,吸聞其氣,亦能害人。(《食鑒》)馬鞍下肉有大毒,白馬黑頭,白馬青蹄,及腳無夜眼者,皆不可食。(《要略》)馬汗氣及毛,誤入食中害人。凡有汗陰瘡者,近之殺人。(《韓氏醫通》)驢動風發痼疾,合豬食成霍亂。(同上)騾動風發瘡,脂肥者尤甚,若與酒同食,致暴疾殺人。(《食鑒》)鹿,五月食之,痿人陽。合蒲白作羹食,發惡瘡。(《拾遺》)獐發風動,氣合 及生菜、梅李果,食之傷人。(同上)兔合雞食,令人面發黃,損陽事。著乾薑食,成霍亂。同上 死而眼合者殺人。獨目者,不可食。(《別 》)犬氣壯多火,陽事易舉者,忌之。熱病後食之殺人。(《征要》)懸蹄肉中有星如米者、白犬自死,舌下不吐者,皆有大毒,並害人。(《壽世青編》) 補:有毒不可食諸獸 凡獸有並頭岐尾、赤足及形色異常者,不可食。 凡獸臨殺,驚氣入心,絕氣入肝,並不可食。 凡獸北向自死,及死不僵而伏地者,不可食。 凡獸自死,或瘟疫瘡疥死,及被箭死者,不可食。 凡獸肉中有如朱點者,得咸酢不變色者、落水浮者、墮地不沾塵者、經宿尚暖者、曝炙不燥者、久煮不熟者、煮熟不斂水者、熱血不斷者、久藏米瓮中者、祭肉自動者,皆有大毒,並殺人。(以上俱《本草拾遺》) 魚類 鯉魚發風熱。凡一切風病,及癰疽瘡疥、瘧痢,俱不可食。(《食鑒》)患膈 翻胃者,愈後食之,復發難救。(《楊氏梓送方》)青魚不可合生胡荽、生葵、菜豆、霍麥醬同食。(《本經》)鯇魚(俗名草魚、又名池魚)能發諸瘡。(《延壽書》)鰱魚多食,令人熱中發渴,又發瘡疥。(《食療》)鯽魚多食動火。同芥菜食,成腫。同豬肝雞肉食生癰。(《張鼎本草》)患腳氣人食之,久不愈。(《同壽 》)鰣魚多食染瘟疫,小兒不宜食。(《日食方物》)鱭魚助火生痰,發疥不可食。(同上)魚赤目赤須者,殺人。 白魚發膿,有瘡癤人不可食。經宿者,令人腹冷。(《石氏》)與棗同食患腰痛。(《陶氏》)魴魚(大者即 魚),疳痢人勿食。(《蜀本草》)鱸魚發 癖瘡腫。(《傳信》)肝不可食,剝人麵皮。 鱘魚多食心痛腰痛。合筍食成癱瘓。(《會編》)鱖魚有十二骨,每月一骨,有毒殺人。(《壽世青編》)河 毒之所在腹之子、目之睛、春之血,有損無益。浸血不盡,有紫赤斑眼者,及誤破傷子,或修治不如法,誤染屋塵者,俱脹殺人。凡服荊芥、菊花、附子、烏頭之人,食之必死。(同上)鯧 腹中子毒,令人下痢。(同上)鰻鱺水行昂頭者,背有白點者,腹下有黑斑者,無腮者,重四五斤者,俱不可食。(《拾遺》)(即黃魚)滑腸動火。今所名黃魚者,石首魚也。(《食鑒》)患肺疽者,終身戒食。(《全生後集》)(俗作蝦)無須,及腹下通黑,殼反白者,不宜食。(《四聲》)(俗名黃鱔)大而黑者,通身浮水上者,項下有黑點者,昂頭出水二三寸者,皆有毒殺人。(同上) 補,有毒不可食諸魚 凡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 凡魚頭中無腮者,食之殺人。 凡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凡魚目合者,不可食之。 凡魚無腸膽者,不可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 凡魚投地,塵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凡魚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之。 凡魚 ,不可合小豆藿(即小豆葉也)食之。 凡魚子不可合豬肝食之。以上俱《金匱要略》) 介類 鱉冷而難消,脾虛者大忌。(《從新》)凡足赤、三足、頭足不縮、獨目赤目、目凹陷、腹下紅、或生王字形及有蛇紋者,皆蛇化也,不可食。(《拾遺》)蟹未被霜者,食之傷中敗胃,動風,大傷陰血。(《廣利》) 凡背有黑點生,腳不全,獨螯獨目,兩目相向,目赤足斑,腹下有毛,腹中有骨者,並殺人。(《拾遺》)蚌多食,發風動冷氣。(《衍義》)蜆多食,發嗽生痰及冷氣,消腎。(《食治》)蛤蜊多食,令人腹結痛。(《別 》)淡菜多食,令人煩悶,發丹石毒。(《食鑒》) 蟲類 蜂蜜(俗名蜂糖,生岩石者名岩蜜,亦名石蜜),大腸虛滑者,雖熟蜜亦在禁例。酸者食之,令人心煩。 同蔥食害人。食蜜飽後,不可食酢,令人暴亡。(《從新》)黃蠟誤雜於雞肉內者,食之令人氣塞而死。(《類鈔》) 總補:有毒不可食諸物 凡酒及水,照見人影動者,不可飲之。 飲酒食生蒼耳,令人心痛。 飲酒大醉,炙腹背,令人腸結。 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蜘蛛落食中,不可食之。 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以上俱《金匱要略》)雞魚諸肉經宿者,不再煮,勿食,食之吐瀉作脹。 諸肉汁藏器中,不泄氣者,食之令人腹脹吐瀉。以銅器蓋,銅生汗,滴下亦毒。 飲食放露天,飛絲墮其內,食之喉腫生泡。 烈日曬熱瓷器,不可便放食物,食之有損無益。 銅罐內貯茶水,錫瓶內盛燒酒,經宿看,渴甚不可飲。(以上俱《本草食鑒》)米飯麵粉之類,如遺入水缸內,致生毛衣者,人若誤食,多生癰毒。 久晴甫雨,屋檐水不可供人飲食。要知屋上每多蛛尿貓糞等穢,壁虎、蜈蚣蟲涎諸毒,食之不獨不潔,且生疽生病,須遇大雨沖流之後,方可無忌也。 有雷雨水,不可供食。雷有焰毒,凡有雷之時,其雨水飲之,腹脹生病。(以上俱《傳家寶》)小滿、芒種、白露三節內,水並有毒,人飲之,易生脾胃病。(《陶氏別 》)屋漏水,滴物上,有大毒,茅舍漏尤甚。菜在檐下滴水處者,亦不可食。 花瓶水有大毒,不可食。若浸蠟梅花者,尤能殺人。(二說俱《慈惠小編》) 卷十 防病預訣 戒色慾 一戒風雷 聖人以迅雷風烈必變,所以敬天之成怒也。此時,若犯色慾,不但天奪其算,神降之殃,抑且生子丑貌怪相,非邪僻下流,即損身非命,可不慎哉。 一戒寒暑 天時炎熱寒凍,無論老少,須加保重,度此危關,已屬萬幸。若加房事,鮮不致病損壽。予友夏會宗,老而康強。自言無他術,惟於少壯時,五六兩月及冬至後兩月,獨宿保養。予深敬服。惟是夏熱赤體,冬寒偎傍,邪興易起,當另具堅忍之心,戒之。 一戒虛弱 今人心思尖倒,自十四五歲,童心無所不知,每每破身口而弱,根悉由於此。何況生來充實者甚少,虛弱者頗多,若留戀縱慾,自然疾病叢生,醫藥難效,將有用之才,一旦長往,可不哀哉。 一戒衰老 人年半百以後,精神氣血漸次日衰,譬如油少之燈,若不添油,再加燈草多耗,欲燈之不滅,何可得乎。昔人云:油盡燈滅,髓竭人亡,甚可畏也。每見一等老人,精氣已衰,猶在此中講求。甚有兒孫滿前,多置外家媵,以圖一時歡樂者,所謂閻羅王未曾相喚,何乃目求押到,深可嘆也。 一戒醉飽 古語云:醉飽莫行房,五臟皆反覆,極言其大有損傷也。但酒醉行房,則血氣流溢,滲入大小腸腑,多成便血、腸癖、濁淋、癰疽、痔毒等病。食飽行房。則脾胃損傷,多成中膈氣鼓、臍痛偏枯等病,不可不慎。 一戒憂怒 男女交合,乃歡樂事也。人或有憂愁惱怒,每借房事以消遣。殊不知憂怒既傷於神,色慾又傷於精,精神兩傷,極危道也。明述之人,何可以性命自陷於危乎。(以上《傳家寶》) 附 九天神霄玉訣戊日禁忌 昔漢武帝元封元年七月望日,西池王母降臨。帝問曰:世間蟲蝗水旱之災,緣何而至?王母曰:世間下民,無知四時之內,犁鋤田土冒犯陰陽之禁忌。是故水澤不降,百穀不收,民遭饑饉。帝曰:如何禳解得免此災?王母曰:夫禁最重,無法可禳。不惟蟲蝗之災,而四時所犯,各有其應。若動土,尤當禁忌,春犯六戊日,令人壽夭。無後動土,則犯地靈。夏犯六戊日,令人損目。非災動土,則犯五嶽威靈。秋犯六戊日,令人時疫瘧痢,動土則犯山川社會。冬犯六戊日,令人官非口舌,動土則犯四瀆神 。世人若能畏忌,不犯六戊日之禁,即得時和,歲稔衣食豐足,又玄科天律。凡法官、道士、僧俗等眾,於六戊日建齋祀,醮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過犯者,殃及九祖。風刀割裂不宥,非受法 者,滅三等。道家燒香,玄科最重,而無解釋之門也。抱朴子曰:蛇逢已日不出道,燕逢社日不銜泥,蟲鳥尚知陰陽忌,何況人為萬物靈。 附 斗母天尊肥親丸方 世上只有肥兒丸,並無肥親丸,揆之烏鳥反哺之,私可以,人而不如鳥乎。凡家有老親,及年六十外,氣血已衰者。 宜時時照方修合,藥止用匕,分兩准,加現身譬喻之言,不過深望人子之血心辦藥耳。 人參一錢(多者更妙),此味即在人子身上取用,出內府帶心血者佳。 肉桂一兩(少者二三錢),此味即在人子貼肉上取用,無心者不堪入藥。 歸身二兩(酒炒),此味即在人子及身體巳者取用,無二心者真。 茯神二兩(抱木),此味即在人子服勞安靜上取用,若味薄性躁者偽。 遠志(三兩),此味即在人子立身遠大,顯親揚名上取用,若能體親,心堅若志者尤效。 棗仁(三兩),此味即在人子早發仁心,貽親令名上取用,產心田出肺腑者妙。 甘草(二兩),此味即在人子情性和平、善攝親心上取用。若甘言蜜語,出之不真者,服之無功。 此數藥肥親,親有不肥者,天翻地覆,必無是理也。根據方取用,斯為人子,果能肥親,不必用藥肥兒,而兒自無不肥也。佛偈曰:堂上有佛二尊,懊惱世人不識不用,金彩 成,非是檀香雕刻,只有在世爹娘,便是釋家彌勒,若能敬奉得他,何用別求功德。 附 純陽祖師救世服藥用引節要 寒病用淡薑湯作引。熱用黃連或用石膏、黃柏等味。痰症用貝母。筋絡有不快,用鉤鉤。暑症用青蒿、藿香、木香等味。毒症用銀花。肝氣用小茴或玫瑰花、建蘭葉、素蘭花。邪病用真降香。痢疾用青蒿、藿香、木香、銀花、鉤鉤,此指紅痢、五色痢也。心神不寧不交,用遠志、棗仁、丹參、枸杞等藥,其引不可盡述。大抵如熱痛用熱藥為引之類,如不識其症候,但重用鉤鉤,或五錢七錢,此品是仙品,醫者未洞知其妙。其次莫如金銀花,須用一半生一半熟。虛證要藥神品,乃鉤鉤、枸杞、丹參三味。鉤鉤為君,須重用。餘二品等分,或三錢五錢不等。丹參醋制九次,枸杞鹽制九次,鉤鈞酒拌曬九次,此皆時醫所罕論也。 附 用藥誡 人中黃 腸胃熱毒偶有用入丸散者,今入煎藥,則是以糞汁灌人而倒其胃矣。 人中白 飛淨入末藥。若煎服,是以溺汁灌人矣。 鹿茸麋茸 俱入丸藥。外症痘症偶入煎藥。又古方以治血寒久痢,今人以治熱毒時痢,腐腸而死。 河車臍帶 補腎丸藥偶用。今入煎劑,腥穢不堪。又,臍帶必用數條,肆中以羊腸、龜腸代之。 蚌水 大寒傷胃,前人有用一二匙,治陽明熱毒。今人用一碗半碗,以治小兒,死者八九。 蚯蚓 痘症用一二條酒沖,已屬不典。今用三四十條,大毒大寒,服者多死。 蜈蚣、蠍子、胡蜂 皆極毒之物,用者多死,間有不死者,幸耳。 石決明 眼科。磨光鹽水煮,入末藥。今亦以此法入一切煎劑,何義。 白螺殼 此收濕糝藥,亦入煎劑,其味何在。 雞子黃 此少陰不寐引經之藥,今無病不用。 燕窩、海參,淡菜、鹿筋、丑筋、魚肚、鹿尾 此皆食品,不入藥劑。必須洗浸極淨,加以姜椒蔥酒,方可入口。今與熟地、麥冬、附桂、同煎,則腥臭欲嘔。 醋炒半夏、醋 赭石、麻油炒半夏 皆能傷肺,令人聲啞而死。 橘白、橘內筋、荷葉邊、枇杷核、查核、扁豆殼 此皆方書所棄,今偏取之以示異,更有宜炒者反用生,宜切者反用囫圇,其類不勝枚舉。(各說並見《慎疾芻言》) 桑蟲 取桑蠹蟲,用以發痘,不知創自何人。予嘗遍考痘症諸書,從未見有用之者,及審其質性,不過為陰寒濕毒之蟲耳。惟其有毒,所以亦能發痘。惟其寒濕,所以最能敗脾。顧發痘,不從氣血而從毒藥,此與揠苗者何異。矧其濕毒侵脾,弱稚何堪。故每見多服桑蟲者,毒發則唇膚俱裂。脾敗則泄瀉不止。 人但見痘症之死,而不知其敗在蟲毒也。前之既覆,後可鑑矣。其奈蒙蒙者,率猶長夜之不醒,何予欲呼之用,斯代柝而並咎,夫作俑者之可恨。(《景岳全書》) 牛虱 啖血例比虻蟲,苦寒有毒,尤非痘家所宜。而世習用之,其為害不知若干人矣。(《本草從新》) 附 製劑說 徐靈胎 古時權量甚輕,古一兩今二錢零。古一升,今二合。古一劑,今之三服。又,古之醫者,皆自采鮮藥,如生地、半夏之類,其重比干者數倍。故古方雖重,其實無過今之一兩左右者,惟(《千金》)(孫思藐著《千金方》)(《外台》)(王燾著《外台秘要》)間有重劑,此乃治強實大症,亦不輕用也。若宋元以來,每總制一劑方,下必注云,每服或三錢或五錢,亦無過一兩外者,此煎劑之法也。末藥則用一錢匕,丸藥則如桐子大者,十丸加至二三十丸。試將古方細細考之,有如今日二三兩至七八兩之煎劑乎。皆由醫者不明古制,以為權量與今無異,又自疑為太重,為之說曰。今人氣薄,當略為減輕,不知已重於古方數倍矣。所以藥價日貴,而受害愈速也。又有方中熟地用三四兩,余藥只用一二錢者亦從無此輕重懸殊之法。要知藥氣入胃,不過藉此調和氣血,非藥入口即變為氣血,所以不在多也。又有病患粒米不入,反用膩膈酸苦腥臭之藥,大碗濃煎灌之,即使中病,尚難運化,況與病相反之藥,填塞胃中,即不藥死,亦必灌死。小兒尤甚。又不論人之貧富,人參總為不挑之品,人情無不貪生,必竭蹶措處,熟知反以此而喪身。其貧者,送終無具,妻子飄零,是殺其身而並破其家也。吾少時,見前輩老醫,必審貧富而後用藥,尤見居心長濃,況是時參,價猶賤於今日數十倍,尚如此謹慎,即此等存心,今人已不逮,昔人遠矣。 附 勸惜字紙 三官大帝 雷府 劉天君撰惜字垂訓,求祿求名求嗣,功惟惜字為先。昔巳職之文帝,吾今復何贅焉。 但見世人擾擾,貧窮困 盈前,大半非他過惡,穢污字紙 愆,雖有訓文廣勸,終無一士心堅。小子矜馳佻達,老成狃習安閒,敬奉未聞一二,毀殘殆有萬千。或以糊房襯裹,或以裹物取便,或以殘章委棄,或以零字淪淹,或以習書桌几,或以帶上廁邊,或以臨時拭穢,或以糊襯蠶籩,種種罪深辜積,一一上奏帝前,罰令此曹受報,疾厄禁錮相牽,農賈鄙俚無減,士夫榮祿難延,大則滅身滅嗣,小則奪紀奪年。吾今下哀蠢爾,特為奉 降駢,普勸世間士子,遵行須要虔虔,毋論經書史子,毋論野史稗官,毋論緗函繭帙,毋論斷簡殘編,毋論長篇累牘,毋論隻字片言,務必盡加護惜。勿因俗論避嫌,始則焚諸火內,繼則送去流泉。不可因循苟免,不可時日耽延。急急奉行一月,寸心復舊光鮮。急急奉行一載,本身科甲蟬聯。急急奉行一世,此生名列上仙,實有如斯果報,非吾虛語取妍。倘有痴蠢野狼子,敢為誹謗憎嫌,吾已奉旨專事,立時雷火熬煎。今特廣為傳示,子其代我布宣:檢拾字紙,隨在燒化,固屬敬惜。但惜字戒內有曰:勿於灶內燒灰,勿燒灰仍棄於地,未讀此戒而不犯者鮮矣。因思物聚於所好,一人檢取有限,似不若勸人。一法頗善,凡親友許酬,神願演戲者,何不竟許焚字紙數百斤,或數千斤,隨力隨願。此法可貼一字條於空鋪內,收賣每斤給錢一二分,彼市徒知其價,無不檢來。 無論城鄉,俱可行之。蓋神戲,原欲廣勸愚頑,豈料近今演戲,俱非正經,反教不善,定干陰,譴何冀降福。若能遵此,了酬願心者,有禱必應矣。買到焚時,恐飛灰棄地。若無字爐處,可於地下挖一坑,旁留洞出煙,上蓋破鍋,將字由鍋破處入燒為妥,燒過用淨水潑澆,再用細蒲包,或油紙盛灰,每包內放石或磚一塊,將繩捆好,送大江大河急水中,聽其流去,包內有磚,不致漂流岸邊。 店鋪招紙等項,每多花、字相間,小兒性愛花紙頑耍,扯碎拋棄,豈不造孽。須用者,將花、字分開,或在上下左右,庶大人見時,可將字裁去,不致糟塌。 廟宇許願上幡,僧道每賣與人,染作茶棚、風礬,並有改為被褥,字跡褻瀆,俱罹大罪,今後施掛,惟祈將剪字縫於幡上,總屬心愿。倘有出資收買焚化者,以杜後弊,功德更難量矣。 道路拋棄字紙,見宜收拾。而牆壁披掛者,及碗底並傘柄、筆梗、扇面有字破碎者,俱宜收惜。 凡一切字簿,勿與婦女為針線本,勿令小兒頑耍。 「 」字,即古萬字,考(《字彙》)云: 字,古佛胸中吉祥之相,人皆不知,或繡或畫,雜於穢處,甚且織繡於綢綾上,或為衫褲,或為被褥,豈非不敬人,多不察,特為廣布凡做佛事,須備小缸兩隻,一化元寶冥鏹,一化文疏紙馬。蓋字雖焚化,其跡不滅,紙灰沾地,罪過實甚。若遇僧道,亦須勸導。 我等舉議,施送字籠,籠面簽上將要條刊一二則,或另刻一張同送書館之處廣勸,凡樂善君子,亦可遵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