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的勝利 · 我想知道為什麼

舍伍德 《雞蛋的勝利》
在東部的第一天,我們早上四點就起了。頭天晚上,我們從駛過鎮子邊上的一列火車爬下來,憑著肯塔基男孩的真本事,立馬找到了穿過鎮子的路,來到了賽道和馬廄。然後我們就知道安全了。漢利·特納很快找到一個我們都認識的黑鬼[1],彼爾德·約翰遜,就是在我們的老家貝克斯維爾,冬天給艾德貝克的畜棚幹活的那個人。彼爾德是個好廚子,和我們認識的每個黑人一樣;當然他也喜歡馬,肯塔基州那地方是個人都喜歡馬。一到春天,彼爾德就開始四處做工。咱們那兒的黑人為了達到目的,會巴結和哄騙任何人。彼爾德總是忽悠萊克星頓附近馬場裡的馬夫和馴馬員。晚上馴馬員們會來鎮上聚會閒聊,有時候也打打牌。彼爾德跟他們一起。他不干別的,總聊吃的,比如平底鍋上煎至金黃的雞肉,怎麼烤出最好吃的甜土豆和玉米面包,保管聽得人口水直流。 到了賽馬季,馬兒們都進了賽道,街頭巷尾白天黑夜討論的都是新的馬駒,每個人都在談論什麼時候去萊克星頓或丘吉爾區、拉托尼亞的春日集會。馴馬師們剛剛參加完紐奧良或古巴哈瓦那的冬日集會,回到家休整一個星期馬上又要出發,這段時間,貝克斯維爾的話題就只有馬,沒別的。隊伍整裝待發,賽馬的消息瀰漫於每一口呼吸。彼爾德得了活兒,給一些隊伍做廚師。他幾乎參與了每個賽季,冬天的時候又在馬棚里幹活,每個人都喜歡去那兒,談論馬,每想到這些,我都希望自己是個黑鬼。說這話真傻,可我就是這麼喜歡馬,喜歡得發瘋,沒法自控。 好吧,我必須告訴你我們幹了些什麼,好讓你明白我到底在說什麼。我們四個從貝克斯維爾來的男孩——全是貝克斯維爾白人原住民的孩子,下定決心要去看賽馬。我們說的可不只是去什麼萊克星頓或是路易斯維爾,而是去貝克斯維爾口口相傳的東部大賽區——薩拉托加。那時候我們都很年輕,我剛滿十五歲,是四個人中最年長的。這是我出的主意。 我得承認,是我鼓搗其他人參加的。小隊里有漢利·特納、亨利·里巴克、湯姆·圖姆伯頓和我自己。我身上有三十七塊錢,是冬天好多個晚上以及周六在伊諾克·邁爾的雜貨鋪里打工掙來的。亨利·里巴克有十一塊,漢利和湯姆就只有一兩塊。我們一切準備妥當,低調行事,直至肯塔基的春日賽馬會結束,好些人——那些最熱衷此事的人,我們最羨慕的人——都出發了,我們才出發。 為了到達目的地,我們遭遇了各式各樣的麻煩,包括搭乘貨車和其他的糟心事兒,但我不想多說了。我們穿過了克利夫蘭、水牛城和其他城市,看到了尼亞加拉大瀑布。在那兒買了點東西,什麼紀念品、勺子、卡片,還有印有大瀑布圖片的貝殼,作為帶給姐妹和媽媽的禮物。但我們想著最好別給家裡寄東西。我們可不想對家人暴露行蹤,再被逮回去。 就像我前面說的,晚上我們就到了薩拉托加,去了賽場。彼爾德管了飯,讓我們吃了個飽,安排我們睡在頂棚的乾草堆,還保證不說出去。黑鬼在這方面堪稱楷模。他們不會告發你。要是你離家出走,碰到一個白人,他可能會假裝對你很好,給你個塊兒八毛,轉身就把你賣了。白人做得出這樣的事兒,但黑人不會。你可以完全信任他們,他們對孩子都很正直,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那年,在薩拉托加我們碰到不少家鄉人,大衛·威廉士、阿瑟·穆福德、傑瑞·邁爾斯,等等。還有很多從路易斯維爾和萊克星頓來的人,亨利·里巴克認識他們,我不認識。他們是職業賭徒,亨利·里巴克的爸爸也是。他是個什麼所謂的記錄員,一年中大部分時間都跟著比賽跑。冬天,就算是返回貝克斯維爾的家,他也不會老實待在家裡,而是跑城裡去賭錢。他是個好人,很慷慨,老是給亨利帶禮物,比如一輛自行車、一塊金表或一套童子軍制服之類的。 我爸爸是個律師。他什麼都好,就是賺得不多,不能給我買什麼東西。不過怎麼說呢,我現在都這麼大了,不指望這些了。他從來不說亨利家的壞話,但是漢利·特納和湯姆·圖姆伯頓的爸爸會說。他們會對孩子們說,這樣賭來的錢不好,他們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賭徒的教誨中長大,老是想著賭博,甚至與賭徒為伍。 好吧,我猜爸爸們十分清楚自己到底在說什麼,但這些和亨利或者和馬沒有關係。後者才是我要講述的故事,我深受其擾。那會兒我正在長大成人,只想做個直率的好傢夥,但是在東部賽場的賽馬會上,我看到了一些自己無法理解的事情。 我喜歡純種馬,喜歡到發瘋。一直以來都這樣。十歲時我個頭飛長,眼看長成大個兒,再也做不了騎手,那會兒我心如死灰。貝克斯維爾的哈利·赫林芬格,他爸是我們那兒的郵政局長,哈利長大後,懶得去工作,就在街頭遊手好閒,開男孩們的玩笑,比如支使他們到五金店買個能鑽方孔的手鑽,諸如此類。他也跟我開過一個玩笑,他告訴我,如果我能吃半支雪茄,就能抑制發育,不再長個兒了,說不定還有機會做騎手。我真這麼幹了,趁著我爸不注意,從他兜里偷了一根雪茄,想法子咽了下去。結果大病一場,不得不請醫生來,而且並沒有起作用。我繼續長個兒。這事兒就是個玩笑。我跟我爸坦白了,一般來說,大部分父親聽到這樣的事會揍孩子一頓,但我爸沒有。 我既沒有停止發育,也沒死成。這事兒讓哈利·赫林芬格樂了好一陣子。然後我又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馬倌,但後來又不得不放棄。這份工作大部分都是黑鬼乾的,我爸肯定不會同意,問都不用問。 如果你不曾為純種馬著迷,那是因為你從來沒近距離觀察過它們,沒有深入了解過它們。它們美極了。我打包票,世界上沒有別的東西能像賽馬那樣,那麼可愛,那麼純淨,那麼活力滿滿,又誠實善良。貝克斯維爾附近就有大的馬場,裡面有賽道,一早上就有馬在裡面狂奔。無數個清晨,我在天亮之前起床,走上兩三英里[2]去賽場看馬。我媽總是攔著我,我爸卻總是說,「讓他去吧」,我從麵包籃里拿幾片麵包,抹上黃油和果醬,匆匆咽下,趕緊出溜。 你得和那些男人們一起坐在賽場的柵欄上,其中有白人也有黑人,他們嚼著菸草閒聊,接著那些小馬駒就被領出來。天色尚早,草地上結滿晶瑩的露珠,在不遠處的一塊田地里,有人在犁地,黑鬼們睡覺的棚子裡有人在煎東西。你知道怎麼逗一個黑鬼笑出聲,他們也知道說點什麼能讓你高興。白人做不到這點,有些黑鬼也不行,但賽馬場上的黑鬼每次都可以。 接著,小馬駒們被牽出來,有些被馬倌騎著飛馳而過,幾乎每個早晨,總有幾匹馬駒、老賽馬、閹馬和母馬會被鬆開韁繩,自由奔跑在那些富人所擁有的賽道上,而那些富人通常住在紐約。 當一匹良駒奔跑起來,我的喉頭就會作哽。不是所有的馬都會讓我有這個反應。我幾乎每次都能挑出真正的好馬,這是天賦,好比賽馬黑人和馴馬師的天賦。就算它們只是被一個小黑鬼騎著在賽道里慢慢晃悠,我也能分辨出會贏的那匹馬。如果我的喉嚨疼起來,甚至很難咽下口水,那贏家非它莫屬。一開閘,它跑起來一定會像山姆·希爾那麼快。如果它哪次沒贏,那才是咄咄怪事,一定是因為他們把它關住了,或者有人扯它後腿,又或者出發的時候被馬樁絆住,諸如此類的原因。要是我想做個像亨利·里巴克父親那樣的賭徒,我一定能發財。我知道我能,亨利也這麼說。我只需等待,等來那匹會讓我覺得喉頭疼痛的馬,然後押上全部家當。要是我想做賭徒,就這麼幹,但我不想。 早上你在賽場——不是那種比賽場,而是貝克斯維爾附近的訓練賽場——很少能見到我前面談及的那種良駒,但它們還是很不錯的。每一匹父母血統優良的純種馬,經由懂行的人訓練,都能跑得很好。如果它不行,那它為什麼會在賽場,而不是在地里拉犁,是不是? 好傢夥,單是馬兒們從馬廄里衝出來,男孩子們騎在馬背上,這景象就讓人不虛此行。你彎腰趴在欄杆上,心裡痒痒的。棚子裡,黑鬼們咯咯笑著,齊聲歌唱。煎著培根,煮著咖啡,味道好聞極了。咖啡、馬糞、馬群、黑鬼、培根的焦香,早晨從煙囪噴出來的煙,這些東西混在一起,就是世上最好聞的味道,令人心醉神迷。 說回薩拉托加,我們在那兒待了六天,沒撞見一個老鄉,每件事情都順了我們的心意。好天氣、馬兒們、比賽,所有,一切。我們打道回府,彼爾德給我們一個籃子,裡面有炸雞、麵包和其他吃的,回到貝克斯維爾時,我兜里還剩十八個子兒。我媽又是哭又是數落,我爸卻沒說什麼。我告訴他們一切,除了那樁事。那事只有我幹了,我看到了。那就是我要寫下的事,它讓我很不安,晚上不斷回想。我這就來說那件事。 在薩拉托加那幾晚,我們都睡在彼爾德提供的頂棚的乾草堆上,早上和黑鬼們一塊吃飯,晚飯則要等賽場的工作人員都走乾淨了才吃。家鄉來的人大多待在看台和賭場,除了賽前馬兒上鞍的圍場,他們不會跑到其他養馬的地方轉悠。薩拉托加沒有那種像萊克星頓、丘吉爾下城還有其他賽馬場那樣的棚內圍場,他們直接把馬拴在開闊空地的樹下,那兒的草坪像貝克斯維爾的銀行家波鴻家的前院那麼平整漂亮。那情景真不錯。馬兒們汗淋淋的,身體緊實,皮毛髮亮,男人們出來抽雪茄,打量馬兒們,馴馬師和馬主人們也在那兒,你激動得心臟狂跳,透不過氣來。 緊接著,號角吹響,騎手們騎著馬,身著綢衣,盛裝亮相,你和黑鬼們靠著柵欄找到一個位置。 我一直渴望成為一個馴馬師或馬主人,就算冒著被人抓住遣送回家的風險,也要趕去賽前的圍場。其他人都沒這麼幹,只有我幹了。 我們是周五到的薩拉托加,下周三大個兒「殘廢穆爾福德」就要比賽。「中步」也在陣列里,「光斑」也是。 天氣明媚,賽道良好。賽前那晚,我激動難眠。 這些都是那種讓我喉頭髮緊的馬。「中步」是匹閹馬,身體修長,看上去很笨拙。它屬於喬·湯普森,咱們那兒一個只有六匹馬的小馬戶。「殘廢穆爾福德」只能好好跑上一英里,「中步」發力很晚。它一開始總是跑得很慢,中間峰迴路轉,開始加速,如果賽道有一又四分之一英里,它就能所向披靡,直抵終點。 「光斑」就不一樣了,它是一匹精壯的種馬,屬於咱們那兒最大的凡·里德爾農場,農場主是紐約的凡·里德爾先生。「光斑」就像那個你朝思暮想卻永遠見不著的姑娘。它全身上下都很結實,漂亮得很。一看見它的腦袋,你就想上前去親它。它由一個我相識的馴馬師傑瑞·迪爾福德訓練著,傑瑞一直對我挺不錯,允許我走進馬廄,近距離看「光斑」,或是干點別的什麼。世上沒有什麼比「光斑」更讓人著迷了。它安靜地待在馬樁旁,也不亂動,但內心之火熊熊燃燒。當擋板升起,它衝出去的樣子,就像它的名字,是一束光!看著它,你的內心就升起渴望,喉頭疼痛。它全身心地奔跑,像條獵犬。我從來沒見過哪匹馬兒能像它跑得那麼快,除了在賽道中間拼盡全力的「中步」。 老天!我渴望看這場比賽,看這樣兩匹好馬比賽,又渴望又有點害怕。我不想其中任何一匹輸。以前我們從來不會送這樣一雙馬一起比賽。貝克斯維爾的老人們這麼說,黑人們也是這麼說的。這是事實。 在比賽之前,我去圍場看了看。瞥了「中步」最後一眼,它沒在圍場待太久,我又跑去看「光斑」。 那一天屬於它。一看到它,我就知道。我完全忘了自己會被人發現,徑直走上前。貝克斯維爾來的所有人都聚在那裡,除了傑瑞·迪爾福德之外沒有人注意到我。他看見我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我會講給你聽。 我站著看那匹馬,喉頭疼痛。冥冥之中,也不知道為什麼,那一刻我和「光斑」心靈相通。它表面很安靜,任由黑鬼擦洗它的腿,任由凡·里德爾親自給它套上馬鞍,但它的內心激情澎湃,就像是尼加拉瓜大瀑布落下前的河水。這匹馬沒在想奔跑的事兒,它根本不需要想。它在克制自我,保持冷靜,直至奔跑時刻來臨。我明白的。我能看透它的心。它會跑得無比精彩,我明白的。它不誇耀,不躁動,不自大,不搗亂,它安安靜靜地等。我明白這些,馴馬師傑瑞·迪爾福德也明白。我抬起頭,和這個男人四目相對,一些變化悄然發生。我猜我喜歡這個男人就和喜歡這匹馬一樣,因為我們心意相通。在我看來,在那個時刻,世上只剩下了這個男人,這匹馬,還有我。我哭了起來,傑瑞·迪爾福德眼中閃光。我回到了圍欄邊等待比賽開場。這匹馬比我要懂事,更穩重,現在我比傑瑞還了解它。它沉默至極,奔跑是它的天命。 「光斑」跑了第一,毋庸置疑,它打破了賽馬一英里的世界紀錄。我死而無憾了。每件事情都如我之前預期的那樣。「中步」在馬樁那兒落後,中途發力,緊隨「光斑」,跑了第二名,我早知道它可以。總有一天,它也會拿一個世界紀錄。它們不會給貝克斯維爾鎮的馬兒們丟臉。 我冷靜地看完比賽,因為我知道會發生什麼。我很確信自己的判斷。漢利·特納、亨利·里巴克和湯姆·圖姆伯頓都比我要激動興奮得多。 我腦子裡有些新的念頭。我一直都在想著馴馬師傑瑞·迪爾福德,比賽過程中這位馴馬師是那麼高興。那個下午我對他的喜愛程度甚至超過我對我爸的喜愛。我差點忘了,那些馬兒也這樣喜愛他。那是因為在比賽開始前,他站在圍場裡,緊挨著「光斑」時,我在他眼中看見的東西。我知道,他一直在照看「光斑」,為它耗費心血,從「光斑」還是個小馬駒開始,他就教導它奔跑,訓練它耐心,教會它什麼時候發力,以及永不放棄。我知道,對他來說,這就像是一個母親看著自己的孩子做了什麼勇敢或者了不起的事情。那是我第一次這麼理解一個人。 比賽結束後的那晚,我單獨行動,沒和湯姆、漢利和亨利一起。我想一個人行動,想法子靠近傑瑞·迪爾福德。後來就發生那件事。 薩拉托加的賽場在鎮子邊上,它修葺一新,樹木環繞,種的是那種四季常青的樹,草地很齊整,什麼都粉刷過了。穿過賽場,是瀝青硬地面的汽車公路,沿著公路走上幾英里,會有一條小岔路,可以拐入一個院子,院子裡有間小小破舊的農舍。 賽後那晚,我沿著公路一直走,因為我曾見過傑瑞和其他男人坐著汽車往那個方向去。我沒指望找到他們。我走了一段路,然後坐在公路護欄上想事情。這就是他們去的方向。我想儘可能地靠近傑瑞。我感到離他很近了。馬上我就走到那條岔道——我不知道為什麼——來到了那棟破農舍前。我單純想見見傑瑞,就像孩提時代,晚上想見老爸一樣。沒過一會兒,一輛汽車開進來。傑瑞坐在裡面,還有亨利·里巴克的爸爸,老家的阿瑟·貝德福德,大衛·威廉士,以及兩個我不認識的男人。他們下了車,走進屋子,亨利·里巴克的爸爸和他們吵架,說他不想進去。那會兒才九點鐘左右,但他們都喝多了,這個破房子是壞女人待的地方。事實就是這樣。我躡手躡腳地沿著籬笆走過去,透過窗戶往裡看。 然後就是那件讓我總是想著的事兒,沒法忘記的事兒。屋子裡的女人全都是些醜陋的女人,不值一看,也不值得接近。她們都很庸俗,除了一個高個兒,看起來有點像閹馬「中步」的女人,但又沒有「中步」那麼乾淨,她還有張醜陋的冷酷的嘴,一頭紅髮。我站在一叢老玫瑰邊上,透過一扇開著的窗戶往裡看,一切盡收眼底。女人們衣冠不整,坐在椅子上,圍成一圈。男人們走進來,有幾個直接坐到了女人的大腿上。這地方聞起來有股腐臭味,對話也污穢不堪——就是那種冬天在貝克斯維爾的牲口棚里能聽到的對話,一旦女人在場,就別指望聽見了。黑鬼從來不進這種地方。 我看著傑瑞·迪爾福德。之前我已經告訴過你們,我對他的喜愛之情,因為「光斑」打破世界紀錄的那場比賽前,他站在馬樁旁時,我們都曾經深入「光斑」的內心世界。 傑瑞在壞女人的屋子裡吹牛,而「光斑」永遠不會誇耀。他說,是他成就了那匹馬,是他讓它贏得比賽,創造紀錄。他撒謊,像個笨蛋一樣吹牛。我從來沒聽過這麼蠢的話。 緊接著,猜猜他又幹了什麼!他看著那個女人,就那個身材瘦削、嘴唇乾癟,看起來像「中步」,但又沒那麼乾淨的女人,眼睛閃閃發亮,就像那個下午,他看著我,還有等待上場的「光斑」一樣。我站在窗邊——天!——我只希望自己沒有離開賽場,還和夥伴們、黑鬼們、馬兒們待在一起。那個墮落的高大女人隔在我們中間,就像下午在圍場裡站在我們中間的「光斑」。 那一刻,我突然開始討厭這個男人,我想要大叫,想要衝進屋子裡把他殺了。以前我從來沒有過這種感覺,我氣瘋了,哭了起來,攥緊了拳頭,指甲摳進了手心。 傑瑞的眼睛一直在發光,不停揮動雙手,他走了過去,吻了那個女人。我逃走了,回到賽場,躺在床上根本無法入睡,第二天我招呼其他孩子回家,但沒跟他們說自己看見了什麼。 自那之後,我一直想著這事兒,忘不掉它。冬去春來,我馬上十六歲,還和往常一樣起個大早去賽場,看「光斑」和「中步」,以及一匹叫做「大嗓門」的新馬駒,我敢打賭「大嗓門」會成為新的王者,除了我,還有兩三個黑鬼之外,其他人都不這麼覺得。 一切都變了,賽場的空氣嘗起來和聞起來都沒那麼好了,就是因為像傑瑞·迪爾福德這樣的男人做出的事兒,他居然能在同一天裡,看著一匹像「光斑」那樣的馬跑,還能去吻一個那樣的女人。我沒法把這個念頭摘出去。真該死,他那麼做是為了什麼?我一直思考這事兒,這事兒敗壞了看馬兒、聞東西、聽黑鬼調笑,還有一切好事的興致。讓人抓狂,以至於我想揍人。我困惑不已,他這麼做是為什麼?我想知道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