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寧國府志 · 卷二十·武備志驛傳鋪遞附

驛傳鋪遞附 宣城縣 按:宣城舊額,差馬八十五匹,差夫二百八十名。順治七年操撫李日大為裁減,留馬三 十二 匹,內協濟什字鋪馬十匹,留差夫一十五名,又外募十四名,協濟什字鋪。並將存剩夫馬銀 兩發縣置買馬田。額設夫馬銀二千四百兩有奇,十五年奉裁走遞夫馬銀一千二百四十兩九錢 九分零。康熙十五年又裁夫馬銀一千二十兩四錢二分零。雍正十三年裁減驛站草料鞍鍘等銀 一十七兩五錢六分零,歸入丁地銀內起運,實存驛站夫馬工料正閏銀六十五兩四錢,存馬二 匹,馬夫一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辦理軍務塘站,馬匹不敷,奉文將僻簡地方馬匹暫為 節減,宣城夫馬全裁。至五十四年,復奉文添設馬四匹,夫四名,以供馳遞。五十五年部議 ,於東流縣撥馬四匹,南陵縣撥驛夫四名,安設縣城、青弋江兩驛。 馬田頃畝並歷年裁減銀數 ,詳見《田賦》。各縣同。 縣城、青弋江兩驛,馬共四匹。每驛各二匹 ,每匹日支草料銀六分, 歲支銀八十六兩四錢。遇閏加給銀七兩二錢,小建扣除。青弋江驛現設寒亭地方。兩驛馬夫 四名。每驛各二名,每名日給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二十八兩八錢,遇閏加給銀二 兩四錢,小 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歲支稻四十八石,遇閏加給稻 四石,小建扣 除。馬差夫工食稻即於馬田項下支放,余縣同。兩驛每年買補馬二匹,每 匹動支銀一十一兩 一錢。兩驛每年修置棚廠、槽鍘、鞍屜等銀五兩六錢八分。不加閏,不扣 建。額徵驛站項下正 閏銀六十五兩四錢,不敷銀兩於丁地項下支銷。按各省驛站夫馬銀兩向由藩司給 發,乾隆四 十三年歸臬司給發,五十二年議,將驛站銀兩由藩庫按季移交臬庫支放,至嘉慶五年奉旨令 各州縣在丁地銀內徑支,歸入存留項下報銷。驛站銀數詳見《田賦》。 南陵縣 按:南陵舊額,差馬八十九匹,夫三百五十六名。因距青陽遙遠,中途建立公館,添馬二十 三 匹,添夫六十名,作為腰站。順治七年李操撫大為裁減,留壯馬三十五匹,馬夫三十五名, 即將減存瘠馬變價並存,剩夫馬銀兩發縣置買馬田,以作夫馬之費。繼因兩站差多馬少,不 敷支應,奉文陸續馬增至七十五匹,夫增至六十名。其時走遞差夫差馬共銀六千五百一十四 兩零。康熙十五年,奉裁夫馬銀二千九百七十八兩八分。雍正十一年又裁夫馬工料銀八十九 兩二錢八分,十三年又裁減草料鞍鍘等銀五百八十八兩六錢,俱歸入丁地項下起運,實存驛 站夫馬工料正閏 銀二千八百五十八兩四分,存馬六十匹,馬夫三十六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軍務案內奉裁 馬二十匹,夫十名,五十五年又奉移撥壽州馬一十二匹,移撥六安州、宣城縣夫各四名。現 存 馬二十八匹,馬夫一十八名,差夫二十四名,安設縣城、公館兩驛。南陵公館驛 於雍正九年添 設,驛丞一員,乾隆二十一年奉裁。 縣城、公館兩驛馬共二十八匹,每 驛各十四匹,每匹日支 草料銀六分,歲支銀六百四兩八錢,遇閏加給銀五十兩四錢,小建扣除。兩驛馬 夫一十八名 ,每驛各九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一百二十九兩六錢,遇閏加給銀一 十兩八錢, 小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歲支稻二百一十六石,遇閏 加給稻一十 八石,小建扣除。兩驛每年買補馬十匹,每匹支銀一十三兩九錢七分。兩驛每年修置棚廠、 槽鍘、鞍屜等銀三十九兩七錢六分,不加閏不扣建。兩驛差夫二十四 名,每驛各一十二名, 每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一百七十二兩八錢,遇閏加給銀一十四兩四錢。小建扣除。每 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歲支稻二百八十八石,遇閏加給稻二十四石,小建扣 除。額徵驛站項下正閏銀二千八百五十八兩四分。除支放外,余多銀兩解 交司庫。 涇縣 按:涇縣原設馬騾六十四匹,夫二百三十名,取給於現年裡役,系馬戶包充。順治七年李操 撫 裁留馬一十五匹,夫二十二名,以十五名養馬,以七名應役。即將所裁底馬並存剩夫馬銀兩 置買馬田,額設夫馬銀二千一百六十兩有奇。十五年奉裁走遞夫馬銀七百二十六兩零。康熙 七年奉裁夫馬銀一百八十七兩二錢,十五年奉裁代解夫馬銀五百六十一兩六錢,又裁本縣夫 馬銀四百二十一兩五錢二分零。雍正十一年奉裁夫馬工料銀八十七兩九錢六分,十三年裁減 草料鞍十五匹,十六兩三錢四分,歸入起運。實存驛站夫馬正閏銀一百六十八兩八錢四分, 存馬四匹,馬夫三名。至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軍務案內奉文將僻簡地方夫馬全裁,現在無 驛。 差夫八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五十七兩六錢,遇閏加給銀四兩 八錢,小建扣除 。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歲支稻九十六石,遇閏加給稻八石,小建扣除。 額徵驛站項下正閏銀一百六十八兩八錢四分。除給差夫工食外,余銀解司 。 寧國縣 按:寧國原設差馬四十五匹,差夫八十四名。因夫頭逃竄,令里保充當,加夫五十名。順治 七 年,李操撫以寧邑偏僻無需驛站,裁留馬二匹,驛夫一名,撥赴安設當塗縣橫城鋪當差。將 底馬變價銀兩置買馬田,復撥解夫馬銀二百七十三兩四錢九分協濟東流縣。康熙十五年奉裁 夫馬銀三百五十三兩四錢。雍正六年將安設當塗之夫馬全裁,雍正十一年復裁夫馬工料銀八 十二兩九錢六分,俱歸入起運。現在無驛,亦無差夫。 旌德縣 按:旌德原設差馬四十匹,差夫一百九十名,向來里役幫貼。順治七年,李操撫裁留馬十五 匹 ,夫十五名,即發底馬銀置買馬田,額設馬夫銀一千四百五十兩有奇。十五年奉裁走遞夫馬 銀七百二十七兩四錢零。康熙十五年奉裁夫馬銀四百四十二兩九錢九分零。雍正十一年酌裁 夫馬銀八十七兩九錢六分,十三年又裁減草料鞍鍘等銀三十六兩三錢四分,實存驛站夫馬正 閏銀一百六十八兩八錢四分,存馬三匹,夫二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軍務案內奉文將僻 簡地方馬匹全裁,現在無驛。 差夫八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五十七 兩六錢,遇閏加 給銀四兩八錢,小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歲支稻九十 六石,遇閏 加給稻八石,小建扣除。額徵驛站項下正閏銀六十二兩八錢八分,除給差 夫工食外,余銀解司。 太平縣 按:太平原設差馬二十五匹,差夫五十名。順治七年,李操撫裁留馬若干匹,夫若干名,無 考 。當發底馬變價銀兩置買馬田。額設夫馬銀七百一十二兩五錢零,內撥一百六十四兩四錢二 分協濟東流縣,仍存銀五百四十八兩零應差。十五年奉裁走遞夫馬銀一百九兩六錢一分六 厘。康熙十五年奉裁夫馬工料銀一百六十六兩九錢四分。雍正十一年奉裁夫馬工料銀八十七 兩九錢六分,十三年裁減鞍鍘等銀二十六兩三錢四分,實存驛站夫馬正閏銀一百六十八兩四 分,存馬二匹,夫一名。乾隆二十三年因甘省軍務案內將夫馬全裁,現在無驛。 差夫八名 ,每 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五十七兩六錢,遇閏加給銀四兩八錢,小建扣除。每名日支工食 稻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一撮,歲支稻九十六石,遇閏加給稻八石,小建扣除。額徵 驛站項下正閏銀六十二兩八錢八分。除給差夫工食外,余銀解司。 鋪遞附 按:鋪舍仿斥候法。宋時始名鋪,以軍士充之,故曰鋪兵。元制每二十里或十五里或十里置 一 鋪,每鋪置兵五人。明制為屋三間,周之以牆,題曰「急遞鋪」,始有鋪舍之名。本朝沿明 舊制 ,鋪司不用軍士,於附近有糧一石以上及二石以下少壯正身,與免雜派差役者點充。每鋪置 備日晷牌一個,紅綽屑一座,鋪冊二本,一本下行,一本上申。遇夜 常明燈燭,鋪兵每名置 備什物夾板一副,鈴攀一副,纓槍一副,油絹三尺,包袱一條,紅悶棍一條,箬帽蓑衣各一 副,回冊一本。凡遞送公文,晝夜行三百里,不問角數,隨到隨遞,輪流無間,如驗發稽遲 ,責在鋪司,磨損破壞責在鋪兵,若沉匿遺失者,從重治罪。 宣城縣 府前總鋪,鋪司一名,鋪兵十一名。東路:自府前鋪東十里至東溪 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十里至直溪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佳山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麻姑 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洪林鋪,鋪司一名,鋪兵三 名。十里至花橋鋪,鋪司一名 ,鋪兵三名。十里至建平縣朱塘鋪。西路:府前鋪西十里至蓮塘鋪, 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十里至烏沙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高嶺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寒亭 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通津鋪,鋪司一名,鋪兵三 名。十里至南陵縣青弋江鋪。 南路:府前鋪南十里至綠錦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雙牌鋪 ,鋪司一名,鋪兵三 名。十里至畢沖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楊柳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高 橋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柿木鋪,鋪司一名,鋪兵 三名。十里至涇縣古樓鋪。北 路:府前鋪北十里至敬亭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梅嶺鋪, 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十里至黃岡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竹塘鋪,鋪司 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焦村 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新店鋪,鋪司一名,鋪兵三 名。十里至施茶鋪,鋪司一名 ,鋪兵三名。十里至紹澤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莊 武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十里至橫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當塗縣界鋪。東南路:府 前鋪東南十里至上 渡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長安鋪,鋪司一名,鋪兵 二名。十里至壽松鋪,鋪司一 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黃渡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 楊林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 。十里至寧國縣杜遷鋪。東北路:府前鋪東北二十里至安民鋪,鋪司一名,鋪兵 二名。十 里至養賢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澄清鋪,鋪司一名 ,鋪兵二名。十里至永隆鋪, 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龍溪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高淳縣界鋪。以上共三 十八鋪,鋪司三十八名,鋪兵一百一十三名,每名給工食銀七兩二錢,歲征正銀一千八十七 兩二錢,帶閏銀三十六兩二錢四分,共征銀一千一百二十三兩四錢四分,在本縣存留項下徑 支報銷。額徵銀數,詳見《田賦》,各縣同。 南陵縣 縣前總鋪,鋪司一名,鋪兵六名。東路:自總鋪東十里至石家鋪, 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十里至蒲橋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青弋江鋪,鋪司 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宣城 縣通津鋪。東南路:總鋪東南十里至城塘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分界山鋪, 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五里至涇縣湖沖鋪。西南路:總鋪西南十 里至牛角鋪,鋪司一名 ,鋪兵三名。十里至峨嶺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牌 頭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十里至孔鎮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楊干鋪,鋪司一 名,鋪兵三名。十里至劉店鋪 ,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趙沖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 。五里至青陽縣界鋪。北路:總鋪北十里至箭塘鋪,鋪司一名,鋪兵三 名。十里至繁昌縣界鋪。 以上共十四鋪,鋪司一十四名,鋪兵四十五名,歲征正閏銀四百三十八兩九錢六分。 涇縣 縣前總鋪,鋪司一名,鋪兵五名。東南路:自總鋪東南十五里至晏 公鋪,鋪司一名,鋪兵 五名。十里至考坑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五里至月明鋪 ,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 至白花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長楓鋪,鋪司一名, 鋪兵三名。十里至浙南鋪,鋪 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旌德縣三溪鋪。東北路:總鋪東北十里至桑坑鋪, 鋪司一名, 鋪兵三名半。十里至琴溪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里至古樓 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 里至宣城縣柿木鋪。西北路:總鋪西北十里至仙石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半。十里至湖沖 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十五里至南陵縣分界山鋪。以上共十二鋪 ,鋪司一十二名,鋪兵四十一名,歲征正閏銀三百九十四兩三錢二分。 寧國縣 西門總鋪,鋪司一名,鋪兵四名。東路:自總鋪東十里至阮村鋪, 鋪司一名,鋪兵二名。 十里至周村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長虹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廣德州楊灘鋪。西南路:總鋪西南十里至楊維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 十里至竹峰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永寧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蟠龍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雲門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柘林鋪,鋪司 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周易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麈嶺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蜀洪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柏山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金沙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 十里至白馬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績溪縣界鋪。西北路:總鋪西北十里至雙溪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延福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杜遷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宣城縣楊林鋪。以上共十九鋪,鋪司一十九名,鋪兵四十名,歲征正閏銀四百三十八兩九錢六分。 旌德縣 縣前總鋪,鋪司一名,鋪兵六名。東路:自總鋪東三十五里至橋坑鋪,鋪司一名,鋪兵一名。二十五里至寧國縣蜀洪鋪。西路:總鋪西四十里至榔村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五里至太平縣黃華鋪。南路:總鋪南十里至南路鋪,鋪司一名,鋪兵四名。十里至績溪縣界鋪。北路:總鋪北十里至柳山鋪,鋪司一名,鋪兵四名。十五里至藁口鋪,鋪司一名,鋪兵四名。十里至三溪鋪,鋪司一名,鋪兵五名。十里至涇縣浙南鋪。以上共七鋪,鋪司七名,鋪兵二十六名,歲征正閏銀二百四十五兩五錢二分。 太平縣 縣前總鋪,鋪司一名,鋪兵四名。東路自總鋪東十里至黃亭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 十里至竹田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里至黃華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十五里至旌德縣榔村鋪。西路:總鋪西十里至十里牌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二十里至汪王鋪,鋪司一名,鋪兵二名。二十五里至石埭縣界鋪。西南路:總鋪西南九十里至郭村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由西南迤至西北十五里至桃源鋪,鋪司一名,鋪兵三名。二十五里石埭縣界鋪。南路:總鋪南二十五里至長田鋪,鋪兵二名。二十五里至箬嶺鋪,鋪兵二名。二十五里至歙縣界鋪。以上共十鋪,鋪司八名,鋪兵二十四名,歲征正閏銀二百一十一兩八分。因工食不敷,外撥庫子項下工食銀一十二兩,按鋪路遠近均勻派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