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學 · 第四章 補 闕

錢玄 《校勘學》
秦漢間的竹簡有斷損,帛書有爛闕,碑刻也有斷泐,後來的敦煌寫卷以及刻本又有蛀爛、闕葉。由於這些原因,産生大量的闕文。設法校補這些闕文,也是校勘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補闕有兩種情況:一種有同書別本可校補的;另一種無同書別本可校補的。對這兩種情況採用的補闕方法也有所不同。現在分述於下。 第一節 用同書別本校補 同一種書而本子不同,甲本有闕文,乙本不闕,就可以用乙本校補甲本的闕文。這種校補是比較容易的。如長沙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互有闕文,就可以用甲、乙兩本互相校補。如果甲、乙本都闕,那可以用今本《老子》校補。如: (1)甲本:□□□□,□□□□。□□□□□,□□□德。上德無□□無以爲也,上仁爲之□□以爲也。上義爲之而有以爲也。上禮□□□□□□□,□攘臂而扔之。故失道。失道矣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義而□□。(帛書不分章,此段在今本三十八章。) 乙本: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爲而無以爲也,上仁爲之而無以爲也,上德(義)爲之而有以爲也。上禮爲之而莫之應也,則攘臂而乃(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句(後)仁,失仁而句(後)義,失義而句(後)禮。[1] 這是甲本闕文均可依乙本補。但今本在「上德無爲而無以爲也」下,有「下德爲之而有以爲」一句。帛書甲、乙本均無,從影印帛書看,上下緊接,又不似有闕文。這樣就不宜依今本補,可在校注中説明。説詳本書第五章第五節。 (2)甲本:天下有道,□走馬以糞;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憯於欲得,□□□□□,恆足矣。(此段在今本四十六章) 乙本:□□□道,卻走馬□糞;無道,戎馬生於郊。罪莫大於可欲,禍□□□□□□,□□□□□□,□□□□□,□足矣。[2] 這個例子是乙本前邊有些闕文,據甲本校補。但在「欲得」後五字,甲、乙本均闕,應據今本校補「故知足之足」五字。 唐寫本敦煌變文,有的一文有幾個寫本,有的一文只有一個寫本。如《醜女緣起》有甲、乙、丙、丁、戊五個寫本,但都有不同的殘闕。《敦煌變文集》就以比較完備的乙本作前部底本,甲本作後部底本,闕文處,用它本補足。茲舉該文後部一段爲例: (3)小娘子如今娉了,免得父娘煩惱。 推得精怪出門,任他到舍相抄(吵)。 王郎咨申大姊,萬事今朝總了。 [且須遣妻不出],恐怕朋友怪笑。 小娘子莫顛莫強,不要出頭出惱(腦)。 總王郎心裏不慊,前世業遇須要。 [妻語夫曰: 王郎心裏莫野,出去早些歸舍, 莫拋我一去不來,交我共誰人語話。 爭肯出門出戶,如今時徒轉差。 門人過往人多,恐怕驚他驢□。][3] 據該書《校記》:前第四行[ ]中,甲本原缺一句,據丙本補。後[ ]中,缺九句,據乙本補。由於用五個本子校補,使佛經中最流行的一篇變文,基本上能恢復爲全璧,可見補闕是校勘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 安徽阜陽漢墓出土《詩經》竹簡一百七十餘枚。大部是《國風》的殘簡。竹簡已斷損,長短不一,有的一枚僅存一二字,最長的二十四字,是全簡,只有一枚。它的闕文情況比帛書《老子》嚴重得多。今細心檢校,與今本《詩經》對照,則尚能確定此簡屬於某首詩,闕字可以依今本補上。如: (4)不我□□,毋我□。(S034,係竹簡編號) 不我屑以,毋逝我梁。(《邶風·穀風》) (5)□□以□□,非報也,柄以爲□□。(S077) 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爲好也。(《衛風·木瓜》) 還有字跡不清,只存半個字的,也可以設法補上。如: (6)素絲。(S009) 素絲五緎。(《召南·羔羊》) (7)□送我幾,唯喟□□。(S032) 薄送我畿。誰謂荼苦。(《邶風·穀風》)[4] 現存的常見書也有闕文或闕葉,一般可以用同書別本校補。其例甚多,茲舉《儀禮》兩則: (8)《儀禮·士昏禮·記》:「壻授綏。姆辭曰:『未教,不足與爲禮也。』」註:「姆,教人者。」 胡培翬《儀禮正義》卷三:「經文十四字,唐石經、徐本、集釋、通解,皆有。注四字,徐本、集解、楊氏,皆有。今本經注俱脫。」按今本指毛氏汲古閣本。今通行之《十三經註疏》已據補。但缺賈公彥疏。[5] (9)《儀禮·鄉射禮·記》:「士鹿中,翿旌以獲。」註:「謂小國之州長也。用翿爲旌以獲,無物也。古文無『以獲』。」 阮元《校勘記》云:「記七字,唐石經、徐本、《通典》、通解、楊氏、敖氏俱有,毛本脫。注二十一字,毛本俱脫。徐本、通解俱有。」按今通行本已據補。但無賈公彥疏。[6] 但也有同書別本都闕,而無法校補的。如張元濟《校史隨筆》提到殿本、明監本、汲古閣本的《南齊書·地理志》均闕四葉,張氏以宋本校之,得補兩葉,但另二葉仍闕。[7] 也有同書別本不得補,而於類書中引文得補的。張元濟《校史隨筆·南史》「元刊序」條云:「此爲元建康道九路刊本,卷首有刊書序,凡四葉,中闕一葉,各家藏本皆同,以爲無可訪補矣。江安傅沅叔在《永樂大典》中覓得之,録以見示。」[8]這是靠類書而補闕。 第二節 用本書及相類之書校補 秦漢間的竹簡、帛書,其中大量是古佚書,過去沒有這種書,當然沒有別本。如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四種古佚書,《經法》《十大經》《稱》《道原》;湖北雲夢睡虎地戰國墓出土的竹簡,其中有關秦律的若干種;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竹簡《孫臏兵法》。這些古佚書,除了有大量通假字、異體字外,還有大量闕文。而這些書都沒有同書別本可以校補,主要靠上下文來推求,或是採用相類之書來比勘,儘量設法把闕文補上。這類補闕,目的在於便於閲讀,能使殘闕的資料發揮一定作用,決不能説補上的闕文完全恢復了原書的面貌。下邊從補闕的兩種方法,分別舉例説明。爲了使內容比較集中一些,舉的都是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四種裏的闕文。這四種從內容説是一貫的,都是講的黃老之學,所以實際上四篇是一本書。唐蘭認爲就是《漢書·藝文志》裏的《黃帝四經》,這可備一説。 一 從本書上下文來推究補闕 (10)《經法·國次》:「陽竊者天奪□□,□□者土地芒,土敝者天加之兵,人埶者流之四方。」 按「天奪」後闕四字。(凡帛書闕文字數,可據旁行字數推定。竹簡闕文字數,據中間距離長度推定。)《十大經·觀》:「夫是故使民毋人埶,舉事毋陽察,力地毋陰敝。陰敝者土芒(荒),陽察者奪光,人埶者摐兵。」又本篇上文説:「毋陽竊,毋陰竊。」則闕文應補作:「陽竊者天奪其光,陰竊者土地芒。」這幾句「光」「芒(荒)」「方」爲韻。[9] (11)《經法·四度》:「毋□□□□,毋御死以生,毋爲虛聲,聲溢於實,是胃(謂)滅名。」 按「毋」下缺四字,應補作「毋御生以死」,與下句「毋御死以生」相對。這兩句意思即下文所説的:「極陽以殺,極陰以生,是謂逆陰陽之命。」古以春夏爲陽,主生;秋冬爲陰,主殺。此言應生養之時,毋行殺伐之事;主殺伐之時,毋行生養之事。[10] (12)《經法·四度》:「當者有□。」 《經法·亡論》:「有國將亡,當□□昌。」 按兩處闕文可以互補。兩處均爲「當者有昌」。又《經法·論》:「有國將昌,當罪先亡。」與《亡論》意相反,而句式同。 (13)《十大經·兵容》:「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天固有奪有予,有祥□□□,□□弗受,反隨以央(殃)。」 按據「有奪有予」句式,「有祥」下應補「有不祥」三字。又據《國語·越語下》:「天予不取,反爲之災。」則「弗受」上應補「天予」兩字。全文兩句作:「天固有奪有予,有祥有不祥,天予弗受,反隨以殃。」「祥」「殃」爲韻。 (14)《十大經·三禁》:「地之禁,不□高,不曾(增)下。」 按《稱》云:「隋(墮)高、增下,禁也。」則「高」字上應補「隋(墮)」字。 二 用相類之書校補 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四種,其中有許多語句亦見於現存古籍。據唐蘭《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的研究》一文的附録《〈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與其他古籍引文對照表》所載,有《管子》《鶡冠子》《國語·越語》《尉繚子》《慎子》等二十餘種。唐氏還認爲這些書裏的與古佚書四種相同或相類的語句,是抄自古佚書四種的。當然這個誰抄誰的問題還須進一步研究。但不管誰抄誰,既然語句相同或類似,就可以用這些書來校古佚書四種的闕文,這是可以肯定的。下邊選録一些例子。 (15)《經法·論》:「逆順各自命也,則存亡興壞可知□。□□□,□生惠,惠生正,□生靜。」 按《商君書·去強》:「強生威,威生惠。」據此則「知」後補「也」。後補「強生威,威」四字。「正」字後,依句式應補「正」字。補後作:「逆順各自命也,則存亡興壞可知也。強生威,威生惠,惠生正,正生靜。」[11] (16)《經法·論》:「天執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極□□□□。□□□□死,進退有常,數之稽也。列星有數,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 按《鶡冠子·泰鴻》:「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極,度之稽也;月信死信生,進退有常,數之稽也;列星不亂其行,代而不干,位之稽也。」據此,可補作:「南北有極,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進退有常,數之稽也。」 (17)《經法·論約》:「四時時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一立一廢,一生一殺,四時代正,冬(終)而復始。」 按《春秋繁露·天道無二》:「天無常於物,而一於時,時之所宜而一爲之。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至畢時而止,終有復始爲一。」據此於「常有法式」下,似可補「一開一塞」四字。 (18)《十大經·兵容》:「□□□之,天地刑之,聖人因而成之。」 按《管子·勢篇》:「人先生之,天地刑之,聖人成之。」《國語·越語下》:「人自生之,天地刑之,聖人因而成之。」據此,本篇可補「人自生」三字。 (19)《稱》:「帝者臣,名臣,其實師也。王者臣,名臣,其實友也。䩗(霸)者臣,名臣也,其實□□。□□臣,名臣也,其實庸也。亡者臣,名臣也,其實虜也。」 按《説苑·君道》:「郭隗曰:帝者之臣,其名臣也,其實師也。王者之臣,其名臣也,其實友也。霸者之臣也,其名臣也,其實賓也。危國之臣,其名臣也,其實虜也。」又《戰國策·燕策》《鶡冠子·博選》《賈子·官人》《韓詩外傳》大致相同。據此,本篇於「其實」下可補「賓也。危者」四字。 (20)《稱》:「臣有兩位者,其國必危。國若不危,君臾存也。失君必危。失君不危者,臣故(佐)也。子有兩位者,家必亂。家若不亂,親臾存也。□□□危。失親不亂,子故(佐)也。」 按《慎子·德言》:「故臣有兩位者國必亂,臣兩位而國不亂者,君猶在也,恃君而不亂矣。失君必亂。子有兩位者,家必亂。子兩位而家不亂者,親猶在也,恃親而不亂,失親必亂。」據《慎子》,則「危」字前應補「失親必」三字。又帛書之「臾」字,據《慎子》當讀爲「猶」。 也有既不從本文上下文補闕,又不用相類之書校補,而依本書之注而補正文之闕的。張舜徽《廣校讎略》曾提到過。抄録如下: (21)《校書方法論》:「余舊苦《逸周書》闕文太多,不易誦讀,嘗細心籀繹孔晁註解,反覆溫尋,而始有得。《大戒篇》:『無□其信,雖危不動。』注曰:『轉,移也。』正文無『轉』字,而注具之,則闕文必『轉』字也。《程典篇》:『不意多□。』注曰:『多用,謂振施也。』正文有『多』字,而注及『多用』,則闕文必『用』字也。如此之流,蓋難悉數,循是求之,十必得其七八。可知孔氏作注時,猶多未闕,闕文之出固甚晚。」[12] 古代碑刻也因爲年代久遠,字有殘闕剝落。其中闕文,前人也常引用有關資料,設法補闕。王念孫《讀書雜志》裏的《漢隸拾遺》就是最好的例子。這裏舉《開母廟石闕銘》裏的一部分爲例。 《開母廟右闕銘》立於東漢延光二年(公元123年),在河南登封。開母,即啟母,啟是禹的兒子。因避漢景帝諱,改稱「開母」。石闕是篆文,闕字甚多。有些字還有殘剩的筆畫。今録銘文的前四行爲例。行十二字,均四字爲句。 原闕字 □□□□,□防百川。柏鮌稱遂, □□□原。洪泉浩浩,下民震驚。 □□□功,疏河寫玄。九山甄旅, □□□文。爰納□山,辛癸之間。 補闕後 昔□共工,範防百川。柏鮌稱遂, □□其原。洪泉浩浩,下民震驚。 禹□□功,疏河寫玄。九山甄旅, 咸秩無文。爰納塗山,辛癸之間。 王念孫《漢隸拾遺·開母廟石闕銘》:「銘詞前十二行,皆以四字爲句。第一行『□□□□□防百川』。第一字是『昔』字,下半已泐而上半分明。第三、第四是『共工』二字,『共』字雖模糊而可辨,『工』字分明。『防』字上一字是『範』字,上半竹字模糊,而下半字分明。第二行『□□□原』,原上一字是『其』字,雖模糊而可辨。案《周語》曰:『昔共工虞於湛樂,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湮庳以害天下。其在有虞,有崇伯鮌,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韋注曰:『稱,舉也。舉遂共工之過,謂障洪水也。』即此所云『昔□共工,範防百川。柏鮌稱遂,□□其原』也。第三行『□□□功』,第一字是『禹』字,下半模糊,而上半分明,此説禹治水之事,故曰『禹□□功,疏河寫玄』,水色黑,故曰玄也。第四行『□□□文』,第一字是『咸』字,上半戌字分明,唯口字模糊;第三字是無字,篆作,上半雖模糊,而下半林字可辨,合觀之,乃是『咸秩無文』四字。第二字雖泐,然在『咸』與『無文』之間,其爲『秩』字無疑。此言洪水既平,而祀典畢舉也。《洛誥》曰:『咸秩無文』,謂不在禮文者,皆秩次而祀之。『九山甄旅,咸秩無文』,皆用《尚書》之文,猶言望於山川,遍於群神耳。『爰納□山,辛癸之間』,『山』上一字是『塗』字,雖字首稍泐,而大段分明,即《皋陶謨》所云『娶於塗山,辛壬癸甲』也。」[13] 王氏在這四行中,引了《國語·周語下》《書·洛誥》《書·皋陶謨》等,而補出碑文的闕字,基本上做到信而有徵。 【注釋】 [1]《馬王堆漢墓出土老子釋文》,《文物》1974年11期。 [2]《馬王堆漢墓出土老子釋文》,《文物》1974年11期。 [3]王重民:《敦煌變文集》,第794頁。 [4]《阜陽漢簡詩經》,《文物》1984年第8期。 [5]胡培翬:《儀禮正義》,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卷三,第48頁。 [6]阮元:《十三經註疏》,第1014頁。 [7]張元濟:《校史隨筆》,第34頁,第65頁。 [8]張元濟:《校史隨筆》,第34頁,第65頁。 [9]《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第9頁。 [10]拙著《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釋文補正》,載《語言研究集刊》第1輯,江蘇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例(11)(12)(13)(14)同。 [11]詳《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又《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的研究》,載《考古學報》1975年1期。例(16)(17)(18)(19)(20)同。 [12]張舜徽:《廣校讎略》,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91頁。 [13]王念孫:《讀書雜志》,第9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