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通志稿建置志 · 第二卷 署廨
江寧府
江寧將軍署在駐防城內。同治十一年撥給經費三萬零三百五十兩,由旗營舊址重建。
左右翼副都統署俱在軍署東南。同治十一年撥給經費一萬七千六百一十兩,由旗營自行建造。
兩江總督署舊在府治東北,沐府東門。咸豐間毀於寇。同治十年因舊址重建。
江寧藩司署在府治南大功坊,舊為安徽藩署,乾隆初移皖藩於皖省,改為江寧布政司署。咸豐中毀於寇。同治五年重建,庫在司署內。
理問署在淮清橋東。同治十年因舊址重建。
日盈庫大使署在全福巷,同治十年因舊址重建。
倉庫大使署舊址在府治東馬路街,圮,今移復成倉右。同治十一年重建。
提學使司署在府治東淮清橋大街,舊為織造署。光緒三十二年改設。
江安督糧道署在藩司署東。咸豐中毀於寇。同治八年因舊址重建(庫在道署內)。
庫大使署舊址在府治東南利涉橋西北。同治九年移道署東。
江寧鹽巡道署舊在府治西。雍正十年改巡道,移按察司舊署。咸豐間毀於寇。同治九年重建。
庫使署在淮清橋,舊無此署。同治十年買民基新建。
新設長江水師餉庫公所在道署東。同治十年建。
江寧織造署在府城東北,乾隆十六年改建行宮,三十三年買淮清橋東北民房改建,毀於粵匪,同治十年重建。光緒三十二年改作提學使署。分署設在朝天宮東明瓦廊。光緒末年缺裁,改設學堂。
江寧府署在內橋西南,明洪武初建為應天府署。清改江寧府署,咸豐間、同治四年,就故址重建。
理事同知署舊址在中正街。咸豐間毀。同治十一年就奇望街鹽道署旁,續添房屋建立。
江防同知署在府儀門西。咸豐間毀,同治四年重建。
督糧同知署舊在淮清橋東大街文思巷口。咸豐中毀。同治十一年就珠履巷置買民屋改建。
南捕通判署在城南絨莊街。咸豐中毀。同治十一年重建。
北捕通判署在城北蘆政牌樓大街(即蘆政公署)。咸豐中毀。同治十一年就舊址重建。
經歷署在府署西夾道內。同治四年因舊址重建。
檢校署在府署西夾道內。同治四年因舊址重建。
龍江關宣課大使署在下關,今圮未建。
聚寶宣課大使署在南門外窯灣,今圮未建。
江東司巡檢署在西新關外直江口,今圮未建。
江淮司巡檢署在江浦縣浦口城內,今圮未建。
秣陵鎮巡檢署在秣陵關,今圮未建。
茶引所大使署在大中橋西南,今圮未建。
儒學教授署、訓導署俱在府學內。
督標中軍副將署在府治北督署西蘆政大街,經亂毀。同治十年因舊址重建。
中營都司署舊址在蘆政大街,圮,今移大影壁,同治十年建。
督標左營游擊署舊址在科巷,久圮未修,今移督署南黨公巷,同治十年建。
左營守備署舊在科巷,圮,今移石板橋都司署舊址。
城守副將署在督署東西華門大街。同治十年因舊址重建。
都司署舊在石板橋,今移府治北北門橋唱經樓後。同治十年建。
左營守備署舊在大陽溝五老橋,圮,今移北捕廳傍右營守備署舊址,同治十年建。
右營守備署舊在北捕廳傍,今移府治西旱西門永慶巷口,同治十年建。
興衛衛守備署在府治北洪武街。光緒五年因舊址重建。
江淮衛守備署舊在北門橋堂子巷,圮,未建。
長江水師金陵營參將署在儀風門外,上元門地方。同治十一年建。
安徽學院行署舊在府治西北小王府巷,規制殊狹。道光中皖省士大夫捐資廣之,遭亂全圮。同治三年十一月,補行鄉權建於門東之邊營。光緒初移建於中正街。
江蘇學院行署在府治南武定橋傍,道光初重建,後毀於賊。同治四年因舊址新建。
察院署在淮清橋東。同治五年建。
上元縣署在府治東南淮清橋大街(按:縣治凡八徙:初在石頭城,今定淮清江二門間。次故治村。三冶城東,在今朝天宮東,本江寧署也。四白下城,在鍾阜金川門間。五鳳台山,在今鳳凰台。六大司會府在今通濟門內中正街東頭。七今治則中正街西頭矣。八明太祖丙申徙治潔化鎮,明年還舊治,即今署也
)。明洪武元年建,清咸豐三年為賊所毀。同治八年重建。
縣丞署舊在縣署東,即主簿衙正廳,明道先生均簡堂故址。乾隆中移邁皋橋,再移觀音門,今圮未建。
典史署在縣署右。(庫在縣二堂旁,獄在儀門內西。)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明德堂東。
涫化鎮巡檢署在縣治東三十五里,今圮。
江寧縣署在府治南三坊巷,明武初建(按:縣凡七徙:初曰:秣陵關。其次太康元年分秣陵立臨江,在今江寧鎮。其三唐之江寧,在今朝天宮東。其四南唐保大二年,割上元十九鄉,當塗二鄉,置江寧縣,始分治郭下而不詳其署。其五宋建炎二年徙治城北,與今北門橋近。其六元至元十四年改治城南外越城側。其七即今治。
)。清因之。咸豐三年為賊所毀,同治八年,因舊址重建。
縣丞署在聚寶門外兵馬司岡(即雨花台),咸豐三年毀。同治十二年因舊址重建。
典史署在縣署右,咸豐三年毀,同治八年重建。(庫在縣二堂旁,獄在縣儀門東。)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明德堂西。
江寧鎮巡檢署在江寧鎮,今圮未建。
句容縣署舊在城中四牌樓,北唐天祐六年建。清咸豐間毀,今借鮮魚巷口民房為公廨,別賃馬子巷口民房為監獄。
縣丞署舊址在葛莊廟,圮,權賃廟屋。
典史署末建。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咸豐中毀,未建。(訓導署在學宮,光緒中因舊基重建。)
巡檢署舊址在龍潭鎮,圮,權借大士閣。
溧水縣署舊址在城內,順治十一年知縣閔派魯建,經亂圮,未建,權寄典史舊屋為公廨。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西。(訓導署在教諭署西。)
高清縣署在城內,咸豐間毀。同治十二年知縣秦曾熙捐造庫房住屋。光緒五年工程局建,監獄、大二堂儀門皆未建。
典史署在縣署西。同治十二年建。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廣通巡檢署在縣東南四十里。
江浦縣署在曠口山之陽,明洪武二十四年知縣仇存仁建,清因之,咸豐中毀於賊,今置察院西民屋為公廨。
典史署舊在縣署內,已圮,今權寄公廨旁。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
浦口都司署舊在浦口金湯門內,今移金湯門外。同治中都司梁玉農建。
六合縣署在西門內,明洪武元年建。清咸豐間毀於寇。同治六年知縣莫祥芝因舊址重建。
典史署在縣儀門外,同治六年建。
稅課大使署在縣前,毀未建。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瓜埠司巡檢署在縣東南二十五里瓜步山下,經亂毀未建。蘇
州 府江蘇巡檢署在吳縣南宮坊,即宋魏文靖公鶴山書院。明移書院於東南隅。正統十年,知府朱勝為侍郎周忱建來鶴樓,萬曆間建節者始常駐焉。三十四年都御史周孔教增建書堂及吏隱軒,鑿池栽竹,極幽邃之致。清順治二年毀於兵。都御史土國寶即朱明寺舊址,草創軍府。九年都御史周國佐請於朝,復於舊址建新台。咸豐十年毀。同治五年,巡撫郭柏蔭重建,並於署後辟廣場為操演兵丁之所。
江蘇布政使司署在吳縣昇平橋西北,即王文恪公舊第。清順治初,設左右二布政使並駐江寧府。十八年分右使駐蘇州府,康熙六年停左右之名,以駐蘇者為下江布政。乾隆二十七年又分下江之江寧、淮安、揚州、徐州四府,通海二州,增設江寧布政使,而江蘇布政使專轄蘇、松、常、鎮四府,太倉一州,仍駐蘇州使署。自康熙元年知府武弘祖始請巡撫韓世琦檄五府守令,購玉氏宅更新之,東銀庫、西錢庫,並曰永盈。咸豐十年毀於兵。同治四年,布政使郭柏蔭重建。
理問署在徐胡橋衕。
藩庫署在昇平橋衕。
江蘇按察使司署在吳縣歌薰橋東。清順治初,設按察使轄全省,駐江寧府。雍正八年移駐蘇州,即兵巡道署改建。咸豐十年毀。同治六年,署巡撫郭柏蔭重建。
按察經歷署在道前街。
司獄署在司前街。
江蘇提學使司署在滄浪亭東北,光緒三十二年以總督行台改設。
江蘇糧儲道署在常熟縣文學裡西,明時駐郡城,後移松江府,崇禎初復移常熟,即舊察院改建。清咸豐十年毀於兵。同治後移駐省城,權即宋仙洲巷民居為治事之所。
道庫大使署在宋仙洲巷。
江蘇織造署在元和縣葑門內帶城橋東,明時以內監兼理蘇杭於天心橋東,局中為館舍。清順治三年,命內工部侍郎陳有明總理其事,即明嘉定周伯奎故宅改建。康熙十三年始專為蘇州織造衙。成豐十年毀於兵。同治十年織造德壽重建。分署四,一在新造橋,一在紅板橋東,一在醋庫巷,一在紅板橋南。
蘇州府署在城西南吳縣麗娃鄉南宮裡。明太祖吳元年就建今府治。清順治二年,堂以外悉毀於兵,三年後陸續重建。康熙十一年,知府寧雲鵬修。康熙四十二年,聖祖仁皇帝南巡賜知府石文焯世恩堂額。咸豐十年,經粵匪之亂,廨宇殘毀。同治二年重建。
豐盈庫在府署後堂,獄在府治西南。
總捕同知署舊在府治內東偏。清康熙初趙森移於西偏,即舊理刑署改建。咸豐十年毀,今權以寶蘇局為治所。
海防同知署在常熟縣西子游巷,舊在府治內東偏。清康熙初移駐常熟縣治東北一里。雍正三年,同知缺裁改為昭文縣署,八年復設同知,移駐福山城。乾隆二十年移居常熟城內,建署如制。三十一年缺裁,三十三年將松江府金山同知裁改,復設今署,久廢僦民居。
太湖水利同知署在吳縣洞庭東山。清雍正八年添設,初駐吳江縣同里鎮,十三年移今所。乾隆八年,同知高廷獻領帑建造,規制如府治。咸豐十年毀,未建。
管糧通判署在海弘坊巷,舊在府治內東偏。清咸豐十年毀。同治十三年,即海弘寺屋改建。
經歷署舊在府治內東偏。雍正元年移駐閶門外社壇,今缺裁,署廢。
知事署在府治內東偏。清咸豐十年毀,未建。
照磨署在府治內東偏,清同治中重修。
司獄署在府治西織里橋南,即元舊址。明太祖吳元年移置靈芝坊。洪武六年,知府魏觀復移今所。清康熙十九年裁獄官,歸併知事管理。雍正九年,按察使司移郡城,即府獄四分之三隸按察司。
儒學教授署在府學明倫堂後。(訓導署在學宮西)
福山鎮總兵署在常熟縣福山城。
中軍參將署在十梓街。
中軍守備署有四,一在中軍衙,一在橋司古巷,一在皮市街,一在閶門外三六灣。
城守參將署在穿心街。
吳縣署在府治西北一里。明洪武元年建。清順治二年毀於兵,十二年重建。咸豐十年毀。同治十二年重建。
縣丞署在木瀆鎮,舊在縣治內東偏。乾隆十一年,移木瀆巡檢司駐光福,而以縣丞駐木瀆鎮,建署如制,今毀,僦民居。
主簿署在縣治內東偏,今廢,寓民居。
典史署在縣治內西偏。咸豐十年毀。同治九年重建。(庫在縣後堂旁,黃冊庫在縣後堂西,軍器庫在縣堂左,獄在縣署西南。)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官內。
光福巡檢署在光福鎮,舊駐木瀆。乾隆十一年移駐光福,改稱光福巡檢司,建署如制,今毀,僦民居。
甪頭巡檢司署在洞庭西山。明正統間建,今毀,僦民居。
東山巡檢司署在縣西南洞庭東山,邑人吳時雅捐建。咸豐十年毀,未建。
長洲縣署在府治東南一里烏鵲橋西。明洪武元年、清順治二年毀於兵。康熙二十一年,祝聖培重建。咸豐十年毀。同治十一年重建。
縣丞署在縣治內東偏,咸豐十年毀。
主簿署在縣治內西偏。咸豐十年毀。
典史署在縣治內東隅。咸豐十年毀。同治九年重建。(庫在縣後堂旁,甲杖庫在縣堂左,獄在縣署西南。)
儒學教諭署在學門左。(訓導署)
吳塔巡檢司署在滸墅關,舊在縣北吳塔村,後移蠡口。雍正九年移置滸墅關,今毀,僦民居。(按《乾隆志》雲。元長洲縣巡檢司吳塔、滸墅二所,明初滸墅、陳墓、吳塔凡三所。滸墅以宣德四年建鈔關裁,正德初又設唐浦巡檢司,乾隆初裁。)
元和縣署在府治東一里十郎巷。清雍正二年,析長洲縣地置縣,三年建始如制。成豐十年毀。同治十一年重建。
縣丞舊署在縣治旁。清乾隆二十六年巡撫陳宏謀請以元和縣丞移駐角直鎮,舊設巡檢司,移駐周莊鎮。二十七年,縣丞彭方周建署如制。道光二十八年,復以新陽縣丞移駐角直,而移元和縣丞駐章練塘。
主簿署在縣治內西偏,咸豐十年毀。
典史署在縣治內西偏,咸豐十年毀。同治元年重建。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在長洲學旁。
周莊巡檢署在城南崑山之東南。宋昭興二十六年,程沂重建。清順治二年毀於兵。康熙六年王仲槐重建。咸豐十年毀於兵,未建。
縣丞署在縣治內。清順治二年毀,僦民居。(按:縣誌雲東西各一,旋裁去一員。康熙二十年復設管糧縣丞一員。雍正間分設新陽各一丞治之。)嘉慶二十五年,錢兆麟建署於縣治東道德坊北,今毀。
主簿署在縣治旁,後缺裁改為典史署。清順治二年毀。乾隆十八年重建,今毀。
典史署在縣治內,後移主簿署,以舊署改為西庫。(庫在縣後堂旁,獄在儀門外西偏。)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內。
石浦巡檢司署在千墩鎮。(按昆新兩縣誌云:舊在石浦鎮。宋祥符間設。明景泰二年徙千墩鎮。嘉靖復移吳家橋。清初署廢,移寓城內,現仍在千墩。
)清咸豐十年毀。
新陽縣署在崑山縣治東南一里,尊菜橋東。雍正二年析崑山縣地置縣,四年建始如制。咸豐十年毀。
縣丞署舊在縣治。道光二十八年,移駐角直鎮。
典史署在縣治西蕁菜橋北岸。清乾隆五十四年建。咸豐十年毀。(庫獄俱在縣治內。)儒學訓導署在學宮旁。
巴城巡檢司署舊在真義東,隸崑山。清雍正初析屬新陽署,久圮。嘉慶元年,蕭雲龍建署於縣治東孤老弄內,今圮。
常熟縣署在虞山東南一里。梁大同六年設,自唐以來皆仍其處。明弘治二年,縣廳火。三年祝獻重建。清咸豐十年,毀於兵,未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常昭合志稿》云:舊有管糧、水利二丞,後一丞裁,廳廢。又主簿廳舊亦在縣治東,今移駐昭文境。)清咸豐十年毀。
典史署在縣治內西偏。清朝咸豐十年毀。(國用庫在縣署中門右,省庫在縣堂右,苗倉庫在縣堂左,軍糧庫在縣署西南,獄在縣署南。同治十一年,知縣汪福安重建。)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東。
黃四浦巡檢署在縣西北黃泗浦港,久圮,今暫駐恬莊鎮。
水師營游擊署在福山城,即明把總公廨。清咸豐十年毀。同治間改建火藥局軍裝庫。
昭文縣署在常熟治東北一里,本海防同知行署。清雍正三年,海防奉裁改為縣署。咸豐十年毀於兵,未建。
主簿署在縣署東偏,今毀。
典史署在縣治內東偏。清咸豐十年毀。(庫在縣堂左毀,獄在典史署南,同治初重建。)
儒學訓導署在學宮旁。
白茆巡檢司署在縣東北白茆港口,舊隸常熟。清雍正二年析屬昭文。乾隆間巡檢陳濤建。咸豐十年毀。
常昭城守備署在阜成門內。咸豐十年毀。同治九年守備缺裁,以福山右營都司移駐城內,寓民舍。
吳江縣署在城內運河北。梁開平三年,設縣,錢氏創建。宋因之。清順治二年毀於兵。七年知縣唐增重建。咸豐十年,毀於兵,未建。
縣丞署在縣東南盛澤鎮。明初在縣治內。清順治二年毀於兵,自是僦民舍以居。雍正間始以後四保入官屋改建。乾隆五年移今所,即吳書院改建。咸豐十年毀。(舊有治農、清軍、管糧三丞。廳並在縣治內。明季缺裁廳廢。)
主簿署在城內後四保,明初在縣治內。(舊有簿廳二:一在治農丞廳東,一在清軍丞廳西。明季缺,裁併,仍存一廳。)清順治二年毀於兵。乾隆五年,丞移盛澤,即丞署改為之。咸豐十年毀。
典史署在縣署儀門外之西。清順治二年毀於兵。雍正十年,知縣趙軒臨重建。咸豐十年毀。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內。
同里巡檢司署在縣東北同里鎮西柳圩。清咸豐十年毀。
汾湖巡檢司署在黎里鎮,舊在縣東北蘆墟鎮非角圩。清乾隆初,移駐今所,久廢。
平望營都司僉書署在縣城東門。
震澤縣署在吳江縣治北一里。清雍正二年,析吳江縣地置縣,八年即濟農倉廢址改建縣署,咸豐十年毀。
縣丞署、典史署在縣治內獄後,今圮,僦民居。
儒學訓導署在學宮旁。
震澤巡檢司署在縣西南震澤鎮。
平望巡檢司署在東南平望鎮。
太湖營左軍守備署在簡村鎮,雍正三年建。
松江府
江南提督署在府治西南仙鶴橋觀西,同治十一年重建。先是咸豐時提督統兵在外,署亦被毀,至是還駐。
分巡蘇松太道署即舊志蘇松道署,雍正八年,由蘇州吳縣移駐上海縣治東南。同治光緒間三次拓建。
松江府署在城中大街,清康熙元年,知府郭廷弼重修。咸豐十年寇擾毀損。同治八年,知府楊永傑修復。(永豐庫在府後堂右,獄在府治西南。)
董漕同知署在府署左,乾隆二十四年廢。
海防同知署原駐柘林,移駐金山衛。道光二十四年移駐上海,同知沈炳垣建署西門內。咸豐三年寇毀。同知吳煦改建小東門內。(實舊志海關署址
)。
水利通判署在府署右,乾隆二十四年移駐柘林,即舊海防同知署,五十年圮。光緒二年,通判潘兆芬重建。
糧捕通判署在府署右。咸豐十年寇毀,未建。
經歷署在府署西北。
知事署在府署北。嘉慶十七年建。咸豐十年,寇毀未建。
儒學教授署,同治十年教授聞堆堉捐廉重葺,儒學倉在本學。
中營參將署在府城東郭門橋。守備署今廢。
城守營游擊署、守備署俱咸豐十年寇毀。
前營游擊署、守備署俱咸豐十年寇毀。
左營游擊署,咸豐十年寇毀,守備署今廢。
後營游擊署,同治十一年廢。守備署,咸豐十年寇毀。
柘林營守備署在柘林城,同治九年廢。華亭縣署在府治西望雲橋北,元初建。清順治間,知縣張超重修。乾隆、嘉慶至光緒四年,五次修葺。
縣丞署舊在縣署西北隅。乾隆間移駐漕涇縣,丞車策建署。咸豐十一年寇毀。
主簿署,道光十三年廢。
典史署在縣署大門內西南隅。乾隆典史王雲建。(庫在縣後堂右,架閣庫在縣堂右,獄在儀門西。)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東,明知縣朱直建。清嘉慶七年重修。
金山巡檢署在亭林。咸豐十一年寇毀未建。
婁縣署在府治北壽橋西,順治十三年分設,十五年知縣王有極建。乾隆、嘉慶間,五次重修。咸豐時兵燹損壞,歷修未復舊制。
縣丞署在谷陽門外,乾隆間建。同治五年移駐泗涇,賃民舍。光緒三年,舊署毀於風。
主簿署在谷陽門外,道光間建。
典史署在縣署西南,寇毀未建。(庫在縣署後堂旁,獄在典史署側。)
儒學教諭署在華亭縣學宮東。嘉慶七年重修。咸豐間寇毀未建。
小蒸巡檢署在楓涇,寇毀未建。
奉賢縣署在青村城,雍正二年分設,十年署知縣徐必達領帑建。嘉慶間三次重修。咸豐十一年寇毀。同治間,知縣韓佩金重建,十二年知縣王起仁增建。
縣丞署在四團。
典史署在西門內,俱寇毀未建。(庫獄俱在縣治。)
儒學訓導署在城內,乾隆間建,同治六年改建。
南橋巡檢署在南橋鎮,寇毀未建。
青村營都司署在縣城,舊為守備署。咸豐十一年寇毀未建。
金山縣署在金山衛城。雍正四年分設,發帑建。乾隆以來,知縣駐朱涇,以水次倉公廨為署。同治元年寇毀,六年知縣趙元昂重建。
縣丞署在朱涇鎮,今廢。
典史署,道光十五年移朱涇,以巡檢署為署。(獄同移在署西。光緒三十一年改建於縣署東。)
儒學訓導署原在府學宮後。乾隆二十六年移建。咸豐間寇毀。同治六年重建。
泖橋巡檢署在朱涇。道光十五年移駐張堰,二十六年巡檢周鴻光捐建。咸豐十一年寇毀。光緒三十年重建。
金山營游擊署在縣城,即舊參將署。守備署在縣城,俱寇毀未建。
金山衛守備署在縣城,乾隆十四年廢。
上海縣署,元至正二十九年建。清順治間知縣塗贄重建。乾隆嘉慶間三次修葺。咸豐三年寇毀,五年知縣孫豐重建。
縣丞署、主簿署俱在縣署東。咸豐間寇毀重建。
典史署在縣署西。咸豐間寇毀重建。(縣庫在縣後堂旁,鑾駕庫在戒石亭東,架閣庫在戒石亭西,獄在典史署之南。宣統二年知縣田寶榮重建。)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內,咸豐五年移建縣治西南。
黃浦巡檢署在閔行,光緒三年重建。
吳淞巡檢署在法華,乾隆九年建。咸豐三年寇毀。
右營參將署在縣城西南,即舊遊擊署。咸豐三年寇毀,五年移建,在舊署東南。守備署同時寇毀,十一年重建。
黃浦營都司僉書署,乾隆七年廢。
南匯縣署,雍正二年分,縣知縣欽璉領帑建。乾隆、嘉慶迄同治間六次重修。
縣丞署在縣署東偏,乾隆二十八年建。咸豐十一年,寇毀。同治六年,移駐海塘外泥城,署未建。
典史署在縣署東偏。
庫二在縣堂左右,獄在儀門外西。
儒學訓導署在明倫堂東,道光七年增拓,十六年、同治五年重修。
三林莊巡檢署在周浦鎮。咸豐十一年寇毀未建。
柘林營都司署在縣城,即舊志南匯營守備署。
川沙廳撫民同知署,乾隆二十九年建,時為海防同知署,設廳。後嘉慶十二年同知高伯陽領帑重建。
司獄署在城西隅,嘉慶十五年建,獄在廳署大門內右側。
川沙營參將署、守備署俱在城中。乾隆四十九年修。同治九年廢。
青浦縣署在城內,明嘉靖二十一年建。清順治間知縣王嶙修。乾隆、嘉慶、道光間均有修建。咸豐十年寇毀。光緒五年知縣吳康壽重建。
縣丞署舊在縣治東,乾隆十年移駐七寶。嘉慶間縣丞黃文華建。同治元年寇毀未建。
主簿署移舊縣丞署,典史署移舊主簿署,俱咸豐十年寇毀未建。
內庫在縣內堂右,架閣庫在廳事後,鑾駕庫在廳右,獄在主簿署南。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後,訓導署在學宮旁,即舊志福泉縣訓導署,俱同治十二年重建。
澱山巡檢署舊在謝澤關,後移駐朱家角,寇毀未建。
新涇巡檢署在章堰,寇毀未建。
常州府
提督江蘇學院署在江陰縣城內。光緒三十一年考試停,缺裁。
常州府署在城北內子城,唐末楊行密權州事唐彥隨建。明洪武四年改府重修。清順治、康熙、嘉慶、道光、同治皆重修。海防同知署在江陰縣治東南。
督糧通判署在府署東。
總捕通判署在府署西。
經歷署、檢校署、知事署、照磨署在府署內。
豐積庫、架閣庫俱在府署堂兩旁,獄在府署大門內。
儒學教授署、訓導署俱在明倫堂右。
城守營游擊署在府城。
中軍守備署在陽湖中右廂大井裡西。
孟河營都司署在武進通江鄉孟河城。
武進縣署,晉太康二年建於郡城西北八十里,後徙金斗門外街。明洪武四年,移建今地。清代累經重修。咸豐十年毀於寇。同治四年,知府扎克丹重建。
縣丞署在縣署東。典史署在縣署西。
庫在縣署二堂旁,架閣庫在縣署二堂右,獄在縣署儀門右。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內,康熙間重葺。
奔牛巡檢署在武進安西鄉奔牛鎮。
小河巡檢署在武進通江鄉孟河城。
毗陵驛丞署在縣朝京門外。
陽湖縣署在府城東,左廂白雲渡西,即舊太平倉基,雍正四年建,同治十年重建。
主簿署、典史署在縣署東。(庫獄俱在縣治內)
儒學訓導署在武進縣學官內。
戚墅巡檢署在戚墅堰。
孟河水師營游擊署在縣通江鄉小河鎮,同治十二年建。無錫縣署在城西偏。康熙五年,知縣吳興祚重修。
縣丞署在縣署東左角門外,嘉慶十八年重建。咸豐十年毀,喬寓民居。典史署在縣署東左角門外,咸豐十年毀。光緒元年,知縣廖倫重建。庫在縣署二堂旁,架閣庫在縣堂右,鑾駕庫在縣署二堂旁,獄在縣儀門西南。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內。
高橋巡檢司署舊在縣西北十里五瀉河口,明洪武中建,後廢,移於縣署西右角門外。咸豐十年毀,喬寄民居。金匱縣署在城東北隅,舊為億豐倉,廢為守備署。雍正四年,析置金匱縣,五年知縣王喬林請帑改建。成豐十年毀於兵。同治初,權假民居以理事,後封禁清寧尼庵,因改作治所。光緒元年,知縣倪咸生重建獄室於舊地。
主簿署在縣署東,舊為化城庵,嘉慶三年,主簿翟一鑄詳請改建。咸豐十年,喬寓民居。
典史署在縣署東書院衡,雍正七年,知縣王喬林建。咸豐十年毀。光緒元年,倪咸生重建。庫獄俱在縣署內。
儒學訓導署在無錫學宮內。
望亭巡檢司署舊在望亭,後移縣治,乾隆初移駐盪口鎮。
常州營左軍守備署在縣城東。
江陰縣署在城西北隅,明洪武元年建。清咸豐十年毀。光緒二年重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咸豐十年毀。
典史署在縣治東,咸豐十年毀。
主簿署在縣治西,咸豐十年毀。
庫在縣二堂右,軍仗庫、架閣庫俱在縣二堂西北隅,獄在縣儀門外東南。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東,訓導署在學宮西。
學使署在大街虹橋東,舊為巡撫行台。明萬曆間學使者王以寧移文邑令許達道創新之,始移駐焉。崇禎間學使倪元珙以轅門倡於通衢,試患擁擠,價撤民居大之。清康熙十五年,廨宇傾圮,學使邵嘉檄知縣何且純次第修整。乾隆五年,知縣蔡澍增設未備,後規模踵加,為江南官署之冠。嘉慶二十五年,學使姚文田檄知縣蕭瑾修葺通署。龍門增高二尺。道光十九年,學使祁嶲藻檄署縣陳延恩增建新東新西文場,共二十二楹,改署石腳幾坐,凡為號二千有奇,費由常屬八邑通捐。咸豐十年毀於匪,屏牆外椽瓦無存。同治三年克復,邑紳繪圖,由縣詳憲分飭各屬重建,四年興工,七年告竣。其制前為屏牆,東西植木為轅門,內建鼓亭旗杆各二,左右為班房各三間,東舍人廳五間,西號吏房五間,又東為奏廳四間,中間為頭門,左右為巡捕廳及巡兵駐宿處五間,門內東土地祠,西執事房各三間,進為儀門左右二角門,共三間。其後架木為表,榜曰龍門,兩旁為文場,各十二間;中為甬道,北接月台,又北為堂前泊水三間,進為大堂五間,東岱道廳五間,西吏廳三間,廳北關帝殿三間,堂之後為川,堂東為堂房二間,西為卷房二間及旁屋九間,進為宅內左門房,右籤押房各三間,內為崇素堂三間,堂東紫薇庭三間,前為衡堂五間,旁屋二間,折東而南城隍司一間,庭後為丹桂樓,樓下為大雅堂,上下共六間,庭東從屋六間,崇素堂後為燕喜堂五間,堂後為佳蔭樓,上下共十間,崇素堂西為薪樵堂三間,前大廚房二間,北為存心堂三間。先是學使補行歲科兩試皆於郡治龍城書院,而駐節猶在泰州,迨節署落成,仍舊移駐,嗣因應試人數較多,坐號擁擠,遂於光緒元年,就舊址建復新東西文場,學使林天齡捐廉倡率常屬官紳捐資合辦。
石頭港巡檢署在縣東三十里。乾隆三十三年移駐顧山鎮,署遷焉,在縣東七十里。
水師協鎮署在縣城中街。同治十二年,移建於北門外澄江橋西北。
左營中軍守備署在縣城中街,咸豐十年毀。
江陰營游擊署在縣城大街,咸豐十年毀。
中軍守備署在縣城大街,成豐十年毀。
楊厙營守備署在縣東楊厙鎮。
宜興縣署在長橋北,咸豐十年毀,未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南,後移楊巷鎮。咸豐十年毀,未建。
典史署在縣治西,咸豐十年毀,未建。
庫在縣堂東,鑾駕庫在縣署西偏,架閣庫在縣堂西,獄在儀門外右偏。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內。
鍾谿巡檢署在和橋鎮,下邾巡檢署在周鐵鎮。均咸豐十年毀,未建。
太湖營右軍守備署在周鐵橋鎮,同治九年裁。
荊谿縣署在縣東察院舊基,清雍正二年分設,知縣李潤建。咸豐十年毀。
典史署在縣后街。
庫獄俱在縣署內。
儒學訓導署在學宮內。
張渚巡檢署在縣西南九十里張渚鎮。
湖巡檢署在縣東南四十五里蜀山鎮,咸豐十年毀。
常州營右軍守備署在茶局巷右,咸豐十年毀,未建。
太湖營都司署在烏谿河北,同治九年設,太湖右營都司駐烏谿鎮。
靖江縣署在城北西偏高原,明成化七年建。清咸豐間寇毀。同治十年,知縣葉滋森重建。
縣丞署在邑署左。
主簿署在邑署右,順治三年缺裁。
典史署在縣丞署南。
庫在縣署二堂左右,儀仗庫在縣大堂右,獄在縣署儀門右。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新港巡檢署舊在大沙之新港思岳橋西,清時移建於西來鎮。
協標左營游擊署舊為察院旁公館,康熙九年改游擊署。咸豐元年改都司署。
靖江營守備署在南門內。
鎮江府
鎮海將軍署在黃祐一方旗營內,先為鎮海將軍署,及乾隆之季,漢軍營裁,以江寧將軍所領蒙古一營,移屯京口,仍轄於江寧,此署遂為江寧將軍行台。咸豐中毀於寇。同治初復建。
左翼副都統署、右翼副都統署俱在旗營,兵燹後復建。
分守常鎮道署在府治治安坊千秋橋西,即米芾宅故址,遭亂全毀,改建於太平橋東,因郡紳趙氏入公屋修建。
鎮江府署在城內東北。明洪武初,郡守楊遵即宋元舊址建,兵燹後全毀。同治初復建。
同知署在府署東,毀於兵,未復。
通判署在府治西。
經歷署在府治東,毀於兵,重建。
知事署在府治西,毀於兵,重建。
照磨署在府治西,道光初缺裁。
廣盈庫在府堂西,架閣庫在府堂東,獄在府治譙樓旁。
儒學教授署、訓導署俱在學官內。
炭渚驛丞署在城西五十里。
京口驛丞署在府城。
城守營參將署,舊在黃祐二坊,即衛守備署,後移於仁和一坊,毀於兵,重建。
城守營守備署在黃祐二坊,毀於寇。
鎮江關署在運河口,面江。同治四年建。
丹徒縣署在府治東南小市街北,毀於寇,重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後移府西舊水利通判署內。道光初缺裁。
主簿署在縣治西,後移西城外京口驛之右,毀於兵,未建。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毀於兵,寇平復建。
庫在縣二堂旁,獄在儀門東。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西,訓導署在殿廡西南。
高資鎮巡檢署在城東十五里,丹徒縣東港口。
安港巡檢署在縣東北四十里大港鎮。
丹陽縣署舊在西門直街,咸豐十年毀於寇,肅清後於普寧寺東,購民房為之,規制不具。光緒三十一年,知縣趙以煥修建,規模始備。
縣丞署在舊縣治東,道光二十九年缺裁,毀於兵廢。
主簿署在舊縣治西,毀於寇。
典史署舊在縣治內。
庫獄俱在縣治內。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東,訓導署在尊經閣旁。
呂城鎮巡檢署在縣南五十里呂城鎮東。
包港鎮巡檢署在縣東七十里包港鎮。
雲陽驛丞署在南門外。
金壇縣署在城西北隅,宋建。清順治二年,知縣胡延年重修。咸豐十年毀於寇,未建。現租民屋,無定所。
縣丞署在縣治東,毀於寇。
主簿署在便民倉西南,缺裁,署毀於寇。
典史署在縣廳西,毀於寇。
庫在縣堂右,獄在縣署儀門西偏。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正學堂右,訓導署二所,一在學路東尚存;一在日新齋東,毀於寇。
湖溪巡檢署在上疁村,缺裁,署毀。
溧陽縣署在城西北,唐天復間建,歷宋明修建不一,清康熙四年增修。
縣丞署在庫樓右。
典史署在縣堂東偏。
架閣庫、儀仗庫俱在縣堂兩旁,庫樓在縣堂右,獄在縣署儀門西偏。
儒學教諭署在魁星堂右,訓導署在食正、麗澤二齋後。
溧陽都司簽書署在南門外,毀於寇,未復。
太平廳廳署未建,賃民屋,無定所。
淮安府
總督漕院署在府城內中長街。咸豐問裁南河總督,以漕運總督兼督河務,移駐清河縣。
總督河院署在清和縣,咸豐十年缺裁,由總漕移駐。
江北提督署,光緒三十一年設,以漕督署為署。
淮揚鎮總兵署,咸豐十一年設,在山陽縣治東。
河庫道署在清河縣,咸豐中缺裁。
淮揚道署舊在山陽縣,乾隆五十八年移駐清河縣。咸豐中缺裁。同治四年,復設署在漕署東北。
淮安鈔關署在板閘鎮。
淮安府署在城中,即元舊總管府,明洪武元年建。
山阜南岸海防河務同知署在山陽縣童家營,咸豐十年缺裁。
海防山安河務同知署在安東縣,後缺裁,今署尚存。
桃源河務同知署在桃源縣治,康熙二十二年,由宿桃同知改後裁。山清里河同知署在清河縣,咸豐十年缺裁。
山盱通判(淮安府志作同知)署在山陽縣周家橋。
軍捕通判署在府治西。
安清中和通判署後裁。
高堰通判署在山陽縣清江浦,康熙三十八年設,後缺裁。
兩淮鹽運通判署在河清縣化龍橋東北,同治初移西坎。
經歷署在府治東。
檢校署在府治西南,道光四年缺裁,署廢。
照磨署在府治西,乾隆中缺裁。
漕運庫、阜積庫俱在府儀門內甬道東,龍亭庫在府儀門外東,架閣庫在府儀門外西,重監在府儀門內西,輕監在府大門內側。儒學教授署在啟聖祠東,訓導署在文廟後。
漕標中營兼左營副將署在城內十王堂,隨漕督移駐清河。中軍都司署在西長街北,本中營守備署。雍正十一年,改都司。宣統三年缺裁。右營游擊署在城外河下倉基坊,宣統三年缺裁。
中軍守備署在新城內。
左營都司署(乾隆初設)在三牌樓,宣統元年缺裁,署改化莠所。
左營守備署(乾隆初設)在西長街北,宣統元年缺裁。
城守營參將署在城內打箔巷。
中軍守備署在城內城隍廟巷。
參將署在清河縣王家營。游擊署在清河縣鎮署南。咸豐十一年設。光緒三十一年裁。
都司署在清河縣鎮署東。
守備署在清河縣鎮署東南。河標右營添設守備署在清河縣,淮安衛守備署在漕院東,光緒二十八年裁。大河衛守備署在北門內,缺裁後改關忠節祠。
葦盪營參將署、右營守備署俱在阜寧仁和鎮。
山清里河上營守備署在清江浦。
山清里河下營守備署在山陽楊家廟。
山清外河上營守備署在清河老壩口。
高堰上營守備署在山陽高家堰。
山盱下營守備署在山陽高良澗。以上河營五守備均於咸豐十年裁。
山陽縣署在府治南中長街西,明洪武中建。清康熙十八年毀,知縣薛雲奇重建。
里河縣丞署在府城內,咸豐中裁。外河縣丞署在清江浦,咸豐中裁。
里河主簿署在府城,咸豐中缺裁。外河主簿署在阜寧蘇家嘴,乾隆中裁。
高良主簿署在周家橋,咸豐中裁。典史署在縣治東。
縣庫在縣署二堂旁,架閣庫在縣堂右,獄在儀門外西。
儒學教諭署在講堂後,訓導署在社學內。
阜寧縣署在廟灣巡檢司,舊署在縣治西小南門外。
典史署在縣治大堂西側。
鹽課司署在縣大南門外。
庫獄俱在縣治。
儒學訓導署在啟聖祠後,鹽城學訓導分蒞。
馬邏司巡檢署在城西北童家營。
火套司巡檢署在城西北五十里北沙鎮。
羊寨司巡檢署在城西攔黃壩。
童營司巡檢署在城西八十里大茭菱蘇家嘴,今裁。
草堰口巡檢署即原廟灣巡檢改設,暫駐朦朧鎮,離城西南六十里,今裁。
廟灣營游擊中軍守備署俱在縣城內。
守備署在縣窈子港。
山安海防河營守備署在縣童家營,今裁。
鹽城縣署在城東北,明洪武九年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
收貯庫在縣堂西,暫貯庫在縣堂東,架閣庫在收貯庫旁,獄在縣大門西南。
儒學教諭署在敬一堂後。
沙溝巡檢署在本鎮。
上崗巡檢署在縣上崗。
鹽城營游擊署、中軍守備署俱在縣城。
守備署在縣草堰口。
清河縣署舊在清河口。明洪武三年建,後遷甘羅城。清乾隆二十五年遷清江浦,知縣高辰建署,咸豐十年毀於寇。今署在北門內,即舊河庫道庫改建。
中河主簿署暫賃民屋,今裁。
管河主簿署在縣治,今裁。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
庫獄俱在縣署內。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敬一亭側。
澗橋司巡檢署在漁溝鎮。
四閘官署在水閘。
山清里河上營參將署在縣運口,今裁。
桃源安清中河河營守備署在縣治,今裁。
安東縣署在大成坊化龍橋,明洪武三年裁。
縣丞署在縣治東,咸豐十年裁。
主簿署廢。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
收銀庫、大庫、小庫俱在縣二堂旁,耳庫、架閣庫在縣儀門內側,獄在縣儀門內側。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官內,明倫堂西南。
長樂巡檢署在縣北一百里。
五港巡檢署在本港。
山清里河上營游擊署在縣治。山安上河營守備署在縣城。山安下河營守備署在縣佃湖,以上三署均裁。
桃源縣署在北門內。元至口中創建,尋毀。明洪武九年,知縣汪仁即舊基重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缺裁久廢。
中河主簿署在重興集,今裁。
北岸主簿署在崔鎮,今裁。
南岸主簿署在縣治西,今裁。
典史署在縣治內。
庫在縣署二堂旁,架閣庫在縣儀門內左,獄在縣儀門外。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三義鎮巡檢署在縣三岔口。
古城司巡檢署在古城驛。
古城驛丞署在本驛。
河標左營游擊署、桃源南岸河營守備署、桃源北岸河營守備署均在縣治,今並缺裁,署廢。
揚州府
兩淮鹽法院署在府治,東北抵鈔庫巷,西抵通衢,今裁。
分巡兩淮鹽務道署在府治三江營,雍正十年建,十三年移駐泰壩。
兩淮都轉鹽運司署在府治張家巷,即漢江都相董仲舒舊宅。清朝咸豐中兵毀。同治十一年重建。
泰州鹽運判署舊在泰州北關,後改建東台縣治。
通州鹽運判署舊在通州西城,後改建石港。
海州鹽運判署舊名淮安鹽運通判署,後移海州板浦場。
揚州鈔關署在新城挹江門內,今為常鎮通海兵備道行館。
揚州府署在通泗橋西北,明洪武三年建。清同治中重建。
清軍同知署在府治左,咸豐中圮,後重建。
江防同知署在瓜洲鎮。
水利同知署在泰州東台場,乾隆元年設,三十三年裁,改為東台縣署。
揚河通判署在高郵州。監掣通判署在揚縣治東。糧河通判署在泰州州治南。
經歷署在府治前。檢校署、照磨署俱在府署西偏。
大積庫在府川堂右,鑾駕庫在府儀門東,軍器庫在府川堂左,獄在府儀門西南。
儒學教授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廣陵驛丞署在南門外,乾隆二十一年缺裁。
瓜洲鎮總兵署在瓜洲。
城守營參將署、中軍守備署俱在府城。咸豐中圮,後重建。
守備署在三江營,咸豐三年、同治十一年建。
京口協標右營游擊署在瓜洲城內。
瓜洲營守備署在瓜洲鎮,光緒五年移建京口右營教場內。
揚河下營守備署在瓜洲城外。
揚州衛守備署在府城。
江都縣縣署在舊城內儒林坊,明洪武七年徙建。清同治九年重建。
縣丞署在城隍廟東。典史署在縣治西。
庫在縣堂西,獄在縣儀門西。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西。
瓜洲鎮巡檢署在本鎮,塌於江,未建。
萬壽鎮巡檢署在張網溝,後移仙女廟鎮。
白塔河巡檢署在白塔河,後移鹽運使署側。
邵伯驛丞署在縣北四十五里,本鎮官河東岸。
甘泉縣署在小東門內太平坊,雍正九年建。同治中重建。
主簿署、典史署在縣署旁。
庫、獄俱在縣署內。
儒學訓導署在學官旁。
邵伯鎮巡檢署在本鎮。
上官橋巡檢署在陳家集。
揚子縣署在城內西北,即宋真州治,明洪武初即舊址建。清咸豐三年兵毀,未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道光十二年署廢。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
庫在縣堂左右,都錢庫在縣儀門內左,軍器庫在縣儀門右,獄在縣儀門外東。
儒學教諭署在尊經閣東南,訓導署在尊經閣西南。
江口巡檢署在縣東南十里,今圮。
奇兵營游擊署在縣治南門外江口。
中軍守備署在縣城。
青山營守備署在青山頭,乾隆元年建。
儀征衛守備署在縣城。
高郵州署在城內,明洪武元年建,清代歷次修建。
州同署、州判署俱在州治東,光緒間缺裁,署廢。吏目署在州治西。州庫在州署後堂旁。
廣儲庫在州署堂右。架閣庫在州署堂左。獄在州署儀門外西。
儒學學正署在明倫堂西北,明學正施之藩修。訓導署二所在明倫堂東,前為修業齋,後為進德齋。
時堡巡檢署在州治東北一百二十里,乾隆中移駐臨澤鎮。
界首巡檢署在城北六十里,本驛丞署缺裁,署改。
揚河上營守備署在州治長安橋,缺裁,改同知署,光緒中修。
興化縣署在城北,明洪武元年知縣徐士誠建。清道光二十九年,知縣魏源重修。
典史署在縣治西。
縣丞署在縣城東,缺裁,署圮。
庫樓在縣堂左,架閣庫在縣堂右,兵器庫在縣堂東偏,獄在長清倉南。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後,訓導署在啟聖祠前。
安豐巡檢署在縣北六十里安仁鄉。
寶應縣署在城內西北,宋乾道間建,後毀。明洪武十一年,知縣劉維則重建。清乾隆四十年知縣孫思庭重修。
管河縣丞署、管河主簿署俱在縣治旁,久廢署圮。
典史署在縣治西。
庫在縣堂後,獄在縣儀門外西。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衡陽巡檢署在縣西南一百二十里。
槐樓巡檢署在縣南二十里,後移駐汜水鎮。
泰州署在城東北,即古海陵縣基,明成化景泰中先後創建。
州同署在州治西北,缺裁署廢。州判署在州治西,缺裁署廢。吏目署在州治東後,庫在州堂後旁,甲仗庫在州堂左,架閣庫在州堂右,獄在儀門外右。
儒學學正署在明倫堂東,訓導署在學宮旁。
海安巡檢署在州東一百里。
西溪巡檢署在州東一百二十里。
寧鄉巡檢署在州北六十里,嘉慶十七年重修。泰州營都司署在州治東,本游擊署,同治十一年改。
東台縣署在東南隅,清乾隆三年分縣,即舊水利同知署改建。
縣丞署在西溪鎮,後圮,僦民居,今缺裁。
典史署在縣署右。
庫在縣二堂右,獄在縣儀門右。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宮。
富安巡檢署在富安場西溪鎮,巡檢署在本鎮。
徐州府
分巡淮徐道署舊在徐州城內,雍正十年移駐宿遷縣。乾隆八年兼理淮徐海地方事務,移駐府城。光緒二年專轄徐州,十一年徐州道叚喆重修。
徐州府署在府城北,即舊知州署。舊儀門西監獄一所,改府後廢。道光八年,知府潘榞修復。
河務同知署在府城內,乾隆初改為銅沛同知署,今廢。
宿虹河務同知署在宿遷縣,今廢。
邳徐靈壁河務同知署在邳州城內,今廢。
宿遷運河通判署在清江浦,今廢。
管理糧鹽捕通判署在府城內,今廢。
經歷署在府城中。
庫獄俱在府治。
儒學教授署舊在學宮旁,今在察院西崇文巷內。
徐州鎮總兵署在府城,本河標中營協鎮副將署,嘉慶十年裁,副將改設總兵。
協標左軍守備署,雍正十年改中軍都司,在府城。嘉慶十年設鎮標缺裁。
徐州中營游擊署在府城西北隅,鎮署南。
徐州中營存城守備署在城西南隅。
徐州城守營都司署在城西南隅,即協標中軍都司舊署。
徐河南岸營守備署在府治,乾隆十一年改豐蕭碭河營,駐北門外,今廢。
徐河北岸營守備署在府城外土山寺,久圮今裁。
徐州衛守備署在府城,光緒二十八年缺裁,改為銅山縣學堂。
銅山縣署在府城內。
糧河縣丞署在府城舊州同署,咸豐十年裁。
南岸主簿署在房村舊州判署,咸豐十年裁。
北岸主簿署在館驛門舊州判署,咸豐十年裁。
典史署在縣治舊吏目署。
庫在縣署後堂旁,龍亭庫在縣署堂旁,永成庫在縣署儀門外右,獄在縣署儀門外右。
儒學訓導署在學官旁,久圮。光緒三十年訓導張汝礪即改址重建。
呂梁洪巡檢署在本鎮,道光二十九年裁。
東岸驛丞署在本驛之後。利國驛丞署在本驛東。桃山驛丞署在本驛之前。房村驛丞署在縣治。以上五署今皆廢。
蕭縣署在城白茅山。
主簿署在郝家集。
典史署在縣治旁。
庫在縣堂後旁,獄在縣儀門外右。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官內。
趙家園巡檢署在縣東南張山店後,更名張山店巡檢。
蕭營都司簽書署在縣城。
碭山縣署在城中,明洪武初建。隆慶六年重修。
主簿署在縣治東。
典史署在縣治西。
庫在縣後堂東,獄在縣署西。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明倫堂後,明知縣熊應祥建。
豐縣署在城中,明洪武三年建。嘉靖間河決,毀。後知縣徐蓂因因舊址營建。
主簿署在盤龍集。
典史署在縣廳西。
庫在堂左龍亭銀庫左,獄在縣儀門外西。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俱在學官內。
沛縣署在城小水門內,明季圮。清順治丁酉重建。
主簿署、典史署俱在縣治旁。
庫在縣堂左,獄在縣儀門外西。
儒學教渝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泗亭驛丞署在本驛。
協標右營守備署在縣治夏鎮,嘉慶十年改屬鎮標。
邳州署在舊城內即元舊址,清康熙二十九年遷艾山。乾隆二年知州石傑建在新城中少北。
州同署、州判署俱在舊城堤上,成豐十年缺裁,署廢。
吏目署在州署西北,今圮,僦民居。
州庫在後堂旁,龍亭庫、架閣庫俱在州堂左,獄在州大門西牆外。
儒學學正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新安巡檢署在泇口鎮。
直河巡檢署在貓兒窩。
夾溝驛丞署在河口。
宿遷縣署在新城中,明萬曆中始改建於此。
縣丞署在縣治東,今廢。
中河縣丞署在縣治,北岸主簿署在縣城,南岸主簿署在縣皂河集。以上三署均咸豐十年裁。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今圮。
左右二庫在縣後堂旁,鋪獄各一在縣儀門外西。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東,訓導署在明倫堂西。
劉馬莊巡檢署在縣北一百二十里,咸豐十年裁,署廢。
歸仁堤巡檢署在縣歸仁集。
峿司巡檢署在峿鎮西。乾隆二十五年設。
鍾吾驛丞署在新城南,水次倉西。
鎮標宿遷游擊署在新安鎮。
邳睢河營游擊署在縣治,同治三年改為鎮標右營,駐洋河鎮,署圮。
鎮標右營游擊署在洋河鎮。
宿遷運河營守備署在縣皂河,同治三年裁。
宿虹北岸河營守備署在縣治,嘉慶八年改為宿北河營。同治三年裁。
宿虹南岸河營守備署在縣白洋河,嘉慶八年改為宿南河營。同治三年裁。
河標右營守備署在縣城,同治三年改為宿遷營中軍守備。
睢寧縣署舊治,元末毀,明洪武元年重建。清同治中知縣劉阡修。光緒中,知縣侯紹瀛補建戒石亭。
縣丞署在縣姚家集,咸豐十年缺裁,署廢。
典史署在縣治儀門外。
銀庫在縣後堂旁,獄在儀門內西。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後,光緒三十一年缺裁,改設柵淵。小學訓導署在明倫堂東。
邳睢河營北岸守備署在縣木社,咸豐十年裁。
邳睢河營南岸守備署在縣治,咸豐十年裁。
太倉州
太倉州署在城北太平橋西,明弘治十年建。清咸豐十年寇毀。同治十年知州吳承潞重建。
州同署舊在署東,乾隆十一年移駐茜涇城。道光間移建劉河鎮,寇毀後寓居公所。
吏目署舊在州署西南,遭亂被毀。同治四年建復。
廣積庫在州堂右,鑾輿庫在州堂左,獄在儀門外西。
儒學學正署在學宮左。
七浦司巡檢署在浮橋鎮,乾隆二十八年建,寇毀後寓居民房。
鎮洋縣署在海門第一橋西,即太通兵備道署故址。雍正三年建。咸豐十年寇毀。光緒三年重建。
典史署在儀門外西北,乾隆二年建,遭亂被毀。光緒三年重建。
庫獄俱在縣署內。
儒學訓導署在學宮左。
甘草司巡檢署在瀏河鎮,被毀後寓居民房。
崇明縣署舊為州署,明改為縣。永樂、嘉靖兩毀於倭。萬曆十四年,知縣李大經移建於長沙。崇禎九年正月囚變署毀,九月知縣李招鳳重建。清代歷次知縣重修。
典史署在縣署土地祠東,順治十二年建。
庫在縣堂左,架閣庫在縣堂右,軍器庫、豐盈庫俱在縣二堂旁,獄在縣儀門西。
儒學教諭署。
貊貔司巡檢署在鰲階鎮,乾隆三十七年建。
嘉定縣署,宋嘉定十一年建。元為知州署。明改作縣署。清順治三年署被盜焚。康熙六年知縣金敏重建。咸豐十年匪擾署毀。同治四年汪福安重建。
縣丞署舊在縣署東。乾隆三十四年移駐南翔鎮,四十三年縣丞劉弈沖建廨。咸豐十年匪毀未建。
典史署在大門內偏,同治知縣汪福安重建。
銀庫在縣堂,鑾駕庫在縣堂左,架閣庫在縣堂右,軍器火藥庫在架閣庫右,獄在縣署西南。
儒學教諭署在尊經閣後。
巡檢署舊在南翔鎮。乾隆三十四年改諸翟司,駐諸翟鎮。里人沈世浩建廨。咸豐十年毀。同治六年重建。
城守署舊在登瀛橋北,清康熙五年改城守廨。乾隆二十八年改育嬰堂,城守寓居無定所。同治十二年知縣曾紹傅以東城二圖,沒官房改建。
寶山縣署在城內西門前街。雍正三年設縣,四年知縣孔毓洙領帑興建。
縣丞署在高橋鎮,乾隆二十四年設。道光二十六年縣丞叚以敬建。咸豐三年為土匪所毀,縣丞魏以敬以禮重建。
主簿署在縣署大堂東,旋廢。咸豐初移駐胡巷鎮。
典史署在縣署大門內西首。乾隆九年典史楊兆本領帑建。
庫獄俱在縣署內。
儒學訓導署在明倫堂西首。
海 州海州署在西城內原李擅宅。元改為州治。明洪武元年知州陳德輔因舊基重建。清康熙間地震傾塌,知州王帝臣重建。
州同署在州治東,後移駐板浦。
州判署舊在州治東,後移駐響水口。
吏目署在州治大門內。
州庫在州後堂旁,架閣庫在州堂左,獄在州儀門內西。
儒學學正署、訓導署俱在學宮內。
惠澤巡檢署在州南一百二十里張家店鎮,後移駐新安鎮。
高橋巡檢署在州西九十里博望鎮,後駐倪峰鎮。
海分司署在板浦鎮街。
臨興場鹽大使課司署舊在臨興疃,後設新莊場。
板浦場鹽課司署在板浦鎮。
中正場鹽課司署舊在莞瀆鎮,今在中正疃。
海州營參將署舊為游擊署,在城內十字街西,後裁,署改駐警察。
中軍守備署在西門南街,後缺裁,改為警察所。
軍器局即火藥局在城西隅。
東海營都司署在墟溝城,後移駐南城,後缺裁署廢。
葦盪左營守備署在大伊鎮,後缺裁,署廢。
贛榆縣署在城中正北,明洪武二年建。清康熙元年知縣俞廷瑞重建。
典史署在縣治儀門東,主簿缺裁,移縣治西。
縣庫在縣堂右,知縣俞廷瑞重建。獄在縣儀門外西。
儒學教諭署在明倫堂西,訓導署在明倫堂東。
荻水鎮巡檢署在縣治北七十里,後移駐青口鎮。
海州營守備署在青口鎮。
沭陽縣署,元至正間因僮陽郡基建。明洪武間重建。清時於舊治西,漸次增修。
典史署在縣治後。
堂庫在縣後堂西,架閣庫在縣堂右,鹽庫在縣後堂東,獄在縣儀門側。
儒學教諭署、訓導署在學宮內。通 州
鎮守狼山總兵官署在州治東,即元萬戶府,明改參將又改副總兵署,清順治十八年改建總兵署。
通州署在城中,宋涫熙中建。
州同署在河基鎮,道光二年移四甲鎮。
州判署在州西,雍正十二年添設,今圮。
吏目署在州東南。
庫在州署堂左右,獄在州署儀門外西。
儒學學正署、訓導署俱在明倫堂西。
石港場巡檢署在本鎮,久廢。
狼山巡檢署在狼山,後移興仁鎮,今廢。
呂四場巡檢署在呂四場,乾隆三年建。
中營游擊署、中軍守備署、左營都司署、中軍守備署俱在州城。
右營游擊署在呂四場,中軍守備署在州城。雍正七年,游擊駐呂四場,守備駐余西場,各建官署、兵房,尋圮,仍駐舊署。
如皋縣署在城東南,唐保大十年建。明洪武元年,知縣宋行簡重建。
縣丞署在縣治東,道光十二年缺裁,奉文估變。
主簿署在掘港場。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
庫在縣堂側,鑾駕庫、火藥庫俱在縣堂旁,獄在縣儀門外西。
儒學教諭署在大殿西,教諭蕭兆麟修,訓導署在大殿西。
石莊巡檢署在縣東南六十里。
西場巡檢署在縣西四十里,今廢。
掘港營都司署在掘港場,舊為守備署。
泰興縣署在城東北,宋時建。
典史署在縣治東南。
庫在縣堂,鹽庫在縣儀門東,獄在縣儀門外。
儒學教諭署在學宮北,訓導署在學宮東。
口岸巡檢署在城西四十里。
黃檢巡檢署在城北四十里。
印莊巡檢署在城東四十里,後移李家市。
泰興營守備署在城北門包家巷內。
海門廳署在茅家鎮治所,乾隆三十九年建。
廳照磨署在廳署西偏。
儒學訓導署在學宮左。
昔周宣中興,撥亂起衰而江漢之詩作,其曰:經營四方,告成於王,美召穆公之績也。咸同之際,粵賊雲擾,軍事繁興。文臣單其謀,武士額其力,雷動電翕,霞舉飈發,萃天下人材物力,時歷星周,乃龕平之。而當事諸公因時立制,以濟一時之變者,事亦綦眾。大難既夷,掃地赤立沼汗,萊繕城郭,補復殘闕,政繁益上,利民皆次第興舉。其規劃出於實心,雖變通趣時,而康義江表,至今賴之仁愛,何可諠也!
吏治局同治七年八月立。初以司道掌其事,月集候補丞倅牧令佐雜,試以策論,兼讀《大清律例》、《吾學錄》、《皇朝經世文編》、《牧令書》,有所發明,扎記書眉,限期匯進甲乙之。十三年四月以後,局試於善後局,專命策論,題道員一人掌之,第甲乙如前。(初立局,錄取無定,約分正取備取。同治十三年改章後,以丞倅牧令為大班,額取三十人,佐雜為小班,額取六十人。獎賞之數,大班正取以十二兩、十兩、十元為差,備取八元,次備取五元。小班正取以十元、八元、六元為差,備取三元,次備二元。)
交代局同治六年立,江寧布政使掌之稽核。同治十三年以前,各州縣經辦兵差台站墊款,今撤。
八旗善後事宜由江寧將軍副都統派員經理。
善後局同治三年七月立,布政使、督糧道、鹽巡道暨候補道員掌之。總財賦之出納,上下教令,以毗省之大政,凡事涉撫綏安集者皆隸焉。(立局之初,庶事草創,如江寧巡道以下各官津貼,七縣驛站夫馬皆由局支放,需款甚巨。至同治間,試辦抵征七縣,坐支漸復舊制。經費初以善後大捐為大宗,捐款既罄,僅恃金揚一成善後厘捐,後湖魚茭租等款不敷支放兩淮鹽政。曾文正公檄湖北督銷局,每月於鄰鹽款內撥銀四千兩解局濟用。計自立局十七年來,經費不下數百萬,皆由外籌。)
善後分局同治三年七月立東北、西北局各一,以知府一人掌之,旋裁併。
各城門以文員營弁稽出入,紳士副之,隸善後局。光緒三年裁撤紳士。(洪武門由旗營派員稽查。)
保甲局同治三年十月立。以知府總其事。畫城四區,設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局。制約以百家為甲,甲有長,立門牌,稽丁口以詰奸宄,除盜賊。咨以紳耆,辦房地主客,平其侵冒,以安編戶。局員夜率親兵、巡警扦掫。五年四月,裁總局,分局改設城南、城北兩局。同治七年四月並為一局。
(局之分合不常,而四區編甲之制則無甚改易。計東南二十六甲,西南四十九甲,東北十八甲,西北二十九甲,總計一百十有二甲。甲統於段。城南分十五段,城北分十五段。段有分局駐防。城不編甲,其政旗營掌之。
)自三年起皆隸善後局。十二年十二月以道員一人,會同知府經理轄分局十有八。(城南十局分十段,其六段兼管五段,其九段兼管七段,別有河北、河南段,即原設十一段至十五段也。城北八局分八段,其二段兼管三段、四段、五段,其六段兼管七段,其十二段兼管十三段。
)滿城分局一,巡卡十有六。(城南曰茉利園、賜福巷、內橋灣、倉頂。西南曰七家灣、朱狀元巷、下浮橋。城西曰堂子大街。西北曰小桃源、薛家巷、雙石鼓。城北曰沐府西門、土街口。東北曰斛斗巷。城東曰倉門口。城中曰天津橋。卡房守兵營弁統之。同治九年,設專司巡夜。每值冬月,擇四城居中之地暫立會哨局,為弁兵會集之所。同治五年,以城內多盜,暫設巡馬,旋裁。)
城外保甲局四廂舊不立局,保甲事宜由附近分局兼治。光緒二年八月,以道員一人分駐水西門外治局事,職掌如城局。轄分局七(三山門外、聚寶門外、儀風門外、通濟門外、觀音門、上新河水西門外、漢西門外,總局主之,不立分局。太平門外轄於城北六七段,聚寶門廂九甲,三山門廂七甲,儀鳳門廂八甲。)
招墾局同治三年十一月立。以紳士二人會同知府經理七縣,縣紳士一人分治其事。鄉別以保,保別以四莊,勘田之荒熟,圖之籍之。
(每保有總圖,每莊有分圖,用開方法,其別凡四:曰有主之田,曰官莊,曰老荒,曰絕戶。)嚴隱冒之罰,勘實以聯照,授之官借牛本、籽種以恤貧戶,蠲其息以時斂之。(牛本、籽種民間繳還後,即留為地方公款。
)後改為勸農局。光緒三年正月裁撤。(江寧七縣田,凡五萬五千二百餘頃,現未墾荒田尚有三萬一千餘頃。)
穀米局同治四年二月立,就舊存陶文毅公所建豐備倉,修葺為局。隸善後局,委牧令以下官掌收谷礱米曬晾風戾之事,以時採買支放,供每歲收養難民,及普育堂食米。
積穀局光緒四年八月總督沈文肅公、布政使孫公籌款採辦。省城積穀十餘萬石,委知府掌買谷之事,分儲虎賁等倉以備荒政。
(是年自總督、司道、府、縣共捐谷三千五百石,紳富又捐積穀七千餘石,俱存廣豐備倉。六年秋,邑紳石楷請於總督劉公奉批行藩司梁公定議,歸紳士接收。經管系仿道光年間創建豐備倉成章也。)
典牛局道光中總督林文忠公荒政之一也。同治八年七月,江寧水災,高郵學正葉覲揚請於制府,脩文忠成法。總督馬端敏公檄以督標中營為總局,所典牛隻分派各營兵牧養。九年二月裁撤。光緒二年九月,江寧旱災,總督沈文肅公復修端敏成法,由營牧養。三年二月裁撤。(同治八年立局。用錢二千二百七十二千有奇。光緒二年立局。用錢八千七十七千有奇。附章程:一、總局收牛至十頭,由中營牧養。續收者歸左營、城守各營牧養。周而復始,其票填注中、左等字;一、所典牛隻,由總局先於票內填寫毛色、齒數,再於牛角漆書當戶姓名及號數;一、本日給票,次日發錢,以防盜牛質當來路不明之弊;一、典價分三等,壯牛十千文,次者八千文,老牛六千文。每牛帶有子牛者給二千文。在局孳生之牛,取贖時仍給牛主收領;一、每牛一隻,日給稻草三十斤,由總局購買動放;一、於票上註明牛隻有病、無病。如病牛倒斃即傳牛主驗明,吊銷原票,免其取贖。其牛隻到局後倒斃者,亦照此辦理。牛主貧者給當本之半。倒斃之牛不准剝賣,擇淨土掩埋;一、贖牛在兩月以內,暫不取息,兩月以外加息一分。典期以來年二月底為限,逾限不贖,由官變賣,其價照當本月息科計,如有贏餘,仍傳牛主給領。)
捕蝗局光緒三年冬,天氣亢旱,江北蝗生,飛渡而南,撤子遍地。布政使檄江寧縣丞掌捕蝗事宜,即丞署為局。總督沈文肅公恐鄉民搜捕不力,更檄合字,親兵、護軍、親軍各營助捕。十一月撤局。四年二月再立局。六月撤局。(飛蝗以尾錐土,撒子入土。廑三五寸土,面有小孔,俗呼為蝻子。掘而出之,漸長如蠅、如蟻。五更露濕,多潛於草底,俗呼為蝗蝻,掃而聚之。翅成能飛,俗呼為飛蝗,則須扑打矣。故治蝗以早捕蝻子為上,各營掘送蝻子,每斤給錢四十文。鄉民掘送蝻子,每斤給錢六十文。蝗蝻、飛蝗視此遞減。治蝻子以沸湯,治蝗蝻、飛蝗以石灰均下土掩埋。上元分局九,東陽、土橋、龍潭、觀音門、湖墅、曼高橋、大街、龍都、廣嚴寺也。江寧分局十九,安德門、西善橋、板橋、江寧鎮、銅井、木龍亭、東善橋、鳳台門、陶吳、朱門、小丹陽、谷里村、沙洲圩、沙子岡、祿口、秣陵關、殷巷、元山周、干圩也。總局設江寧,縣丞署事則上元縣丞分治之。)
織造局織緞為江寧巨業。咸豐三年以來,機戶以避寇遷徙,北至通如,南至淞滬,多即流寓之地,募匠興織,販運各省。同治三年,克復江寧,機戶安土重遷,歸望不歸,傭趁資食者無以厚生,元氣難於驟復。總督曾文正公委員四出招集回省復業,並檄金陵善後總局、蘇州牙厘總局,分議販運緞匹扼要,總捐一次,其沿途水陸卡厘概免,以示體恤。(按:招來機戶典商,事在三年十月。曾文正公示諭云:緞業用人較多,使貧戶有覓食之所。典鋪挾資較厚,使貧戶有通財之處,無非借商之力,以養農。借稍富之力,以養極貧之民。)
桑棉局同治十年六月立。先是同治四年知府塗宗瀛於石城門內蛇山設局,貧民願植桑者,戶給桑三十五株,別自種、佃種,書於冊籍。佃種者,蠶時官收其息。
(自種為民地,佃種謂官地也。)至是移局妙相庵,隸善後局。以冬月委員購嘉湖桑秧,民願領種者呈糧串、地契為驗,乃賜給之,以翦接灌溉之法課之。(刊有種桑規條。)植官桑為之程。
(局前城西北隅及王府園彌望綠野,皆官桑也
)附郭內外,比戶業蠶。光緒六年撤局。(江寧蠶桑之利未溥。自官府課桑,民間漸知育蠶,其絲不若浙產良,名曰土絲,不中織也。光緒二年,常鎮道因中和洋商有請照赴江寧收絲之事咨蘇督。牙厘總局請移行江省亦立局,徵收絲稅。三年三月,紳董高德泰等稟稱,窒礙難行,約有四端:一、絲貴細熟,土絲粗肥,洋人不合用;一、土絲不多,買賣不過兩三月,遂無絲報捐,一、機戶皆赴浙購絲,土絲零星小戶無從稽查,且自繅自用,向不投行;一、設局必不能一處,既多浮費,得不償失,且恐滋騷擾。奉署布政使勒公方錡,檄上江兩縣並委員閔式文會議,詳請督府雲。高德泰等所呈四端,的系實情。查民間元氣未復,實難籌辦,所有金陵城鄉,土絲土產土銷,應率由舊章買賣,一律免捐,以順輿情。倘有出運賣洋之絲,一俟買戶打包,即責令行戶舉報。按照原議每包以八十斤計算,捐鷹洋十六元,給予執照,局卡驗放。奉總督沈公批如詳辦理行知布政使由司扎飭上江兩縣出示曉諭。高德泰等勒碑以垂永久。碑有二,光緒三年五月立。一在雨花台之同善堂,一在雲錦殿,其文同也。)
後湖魚菱等稅,舊以上元知縣領之。同治四年,善後局以太平門稽查委員兼領後湖事。湖產以魚為大宗,每年春季收買魚秧,善後局派員監放。漁戶取魚由委員秤查斤重,輸納魚稅。其餘菱菜、荷葉、菱角等項,亦納稅。給票乃准入湖采之,稅錢皆輸上善後局。(歲入錢約壹千千文。舊例湖民止准賣荷葉,不准賣藕。其沙洲圩、七里洲等處,止准賣藕,不准賣荷葉。自修復後湖,每年夏秋之際,善後局檄各城門委員稽查入城荷葉,凡無後湖委員執照者,概曰私荷,不准入城售賣。並申明禁例,勒碑太平門。)
坤輿博厚,所以載物。凡煤井上只方丈,其內曲直委折,有一線交通至百餘里外者,地面殊不覺也。開鑿既久,空處下陷,其上城郭宮室以及田園墳墓無不傾圮,以故諸礦多在邊徼大山人跡不到之區。江寧素不產五金。同治七年,奸商何致華在丹徒地方假託葬地,議開挖山穴,鄉人逐之而止。八年上海奸民魏鏞等誘串洋人,指言上元、句容有煤,復經常鎮道沈公嚴駁而止。後有江寧奸民王浩生煽議上欺,使相李公欲在兩縣祠山、土山、英山等處開井。郡人大駭,吁於總督李公,並上書使相。二公心念遺黎窮困,不忍再傷其意,亟諭罷其役,此同治十三年事也。光緒五年,又有人以利賄鎮江李殿撰承霖使不言者,李公嚴斥之,遂稟請總督沈文肅公禁止。明年復請總督劉公立碑永禁。郡人聞之,援案以請,亦蒙准立碑永禁。
(光緒六年八月,江寧紳士溫葆深等稟請禁止開礦一案,奉總督劉批查禁開挖煤礦一事,昨據鎮江李紳士承霖等具稟,當以採煤以給民用,開礦以興利源,祗可於幽深荒僻之處為之,若人煙輻輳之區,且為墳墓所在,豈可傷地脈,拂輿情,啟亂召侮,顧小失大。批飭鎮江府遵照勒石,永禁在案。茲閱該紳等稟呈各情,核與鎮紳所言大略相同,自應照案准其勒石永禁,並樹立府縣學門外,俾眾咸知。仰江寧府遵照辦理,仍移該紳等知照。
)煤礦利源之巨者也。然東南之山,向不產煤,與西北異。請以近事言之。光緒三年,有請以官本制錢三十萬,在湖北廣濟、興國等州縣勘定煤山,招工開挖,獲煤甚劣,賈用不售,靡費已過半矣。嗣由洋礦師勘得荊門州屬煤山,產煤甚旺,因請招商承辦,未開報得煤也。
撫恤局同治三年,浙江巡撫曾公國荃即軍中立局,以處難民,委營員經理。三年六月收復。江寧總督曾文正公於城中立局二。
(一在評事街江西會館,一在北門橋。)以凱士余米分哺之,四年正月裁撤。資遣外郡之人,留養土著老弱於普育堂。
貞苦之嫠,官月賦錢米,郡邑常制也。同治四年,總督曾文正公以宦裔士族婦女嫠者尤可哀矜,於善後局籌款,每名月給一千文,其額數屢經核減,近以二百二十人為定額。(每月二十日,由救生局赴府領錢散發。)
官粥廠同治四年立,在南門外。知府塗宗瀛議以每年十一月朔開廠,次年二月截止。由知府委牧令一人掌之。搭蓋席棚以處貧民就食者,立棚頭鈐束其眾,每人日賦米八合。歲賑貧民千餘人或數千人。(粥米由穀米局發給,銀款由善後局發給。)
淮泗貧民行丐者,每年冬月多來江寧。擇其老弱立廠收養,以縣丞一人掌之。歲以十月十六日開廠,次年正月資遣回籍。(每日給丐目錢一百文,小丐目錢四十文。丐錢二十文給腰牌,以稽出入。)
督銷鹽局同治四年立。江寧鹽巡道掌之,稽江寧食岸之數督收厘金。(淮鹽任運章程:以六百斤為一引,外加鹵耗六十斤,包索三斤半,每引分裝八包,每包連包索計重八十六斤,分作春秋兩綱。無論官紳商富准赴局具呈,認辦其厘金,皆按季完納。同治八年,鹽巡道龐公際雲詳定江寧八岸銷鹽完厘章程,缺則包厘,溢則加厘,循為常例矣。八岸者,儀征岸商福祥裕,亦歸江寧完厘也。)
下關掣驗淮鹽局同治四年立,以牧令掌之,稽查商民船隻,夾帶淮私。
善後大捐局同治三年七月立,以道員一人掌之,委員分赴里下河各州縣,勸諭紳富捐輸以濟江寧善後經費。五年移局江寧。十三年裁撤。(計先後捐銀五十餘萬兩,分案奏請給獎。別有善後大捐請獎局,即附設善後局內,今亦裁撤。)
門厘局同治三年七月立。稽收貨厘,備七縣牛本籽種之用,隸善後局。四年五月裁撤。
厘捐局咸豐三年,刑部侍郎雷以誠督兵揚州,立行商稅厘之法,為東南厘捐之始。營員掌其事,嗣以江寧布政使、兩淮鹽運使掌之,專收水厘。局舊設揚州。光緒三年六月移局江寧。四年以道員一人會同布政使經理,總百貨之盈虛良窳,劑其本息抽稅之。江寧所屬分局四:曰大勝關。
(轄洲頭上卡下卡。)曰下關局。(轄江口分巡。)皆隸上元、江寧境。曰六合局。(轄通江集、段腰、瓜埠、東溝四分卡。)隸六合境。曰大河口。亦隸六合境。(轄龍潭分卡,句容境也。)
木厘局局初設於鎮江鯰魚套,以木筏停泊,屢遭火災。同治十年九月,改設於上新河龍江關舊址,道員一人掌之。轄分卡凡六:曰大勝關、曰下關、曰北河口、曰西江口、曰鎮江、曰瓜洲。稽查上游木筏下駛者,分南北路稅之。(其捐章:凡木筏到灘,先完沙漫洲錢捐一道,改把下駛,其運於南者完八四銀捐一道,運於北者完八四減二成銀捐一道,又仙女廟進口銀捐一道。所收之銀每年解江寧鹽巡道衙門銀十二萬兩,專供長江水師兵餉,余解江寧藩庫兌收撥用。)
甘捐局同治九年五月立。專濟甘肅軍餉,十年七月裁撤。
統捐局同治十年八月立。先是皖、黔、滇、秦、甘等省勸捐濟餉,或彼省督撫暨統兵將帥委員至江省經理,或本省代籌之,章程未能畫一,至是立局,以道員一人治其事,統收分解。光緒五年五月裁撤。
晉豫賑捐局光緒四年八月立。晉、豫告飢,勸捐助賑,道員一人掌之,五年五月裁撤。
書局同治三年四月,總督曾文正公與公弟山西巡撫威毅伯,刊《王船山遺書》,立局安慶。江寧收復移局東下。初設於鐵作坊,後移江寧府學之飛霞閣,延請紳士一人督理局事,提調道府一人佐之。並延四方績學之士,分任校勘,稽工匠之勤惰,遴良者授以事,書成平其值售之。
(已刊之書經部有:《易程傳》、《易本義》、《書集傳》、《詩集傳》、《毛詩傳箋》、《周禮鄭注》、《儀禮鄭注句讀》、《禮記集說》、《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仿宋岳相台五經》、《孝經》、《四書》、《爾雅》、《佩文廣韻匯編》。史部有:《史記索隱、集解、正義合刻》附扎記
(仿汲古閣本)。《史記》、《兩漢書》、《三國志》、《晉書》、《南北史》、《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北周書》、《元和郡縣誌》、《元豐九域志》、《讀史鏡古編》、《朱子年譜》。子部有:《家范》、《小學大學衍義》、《四禮翼重學》、《幾何原本》、《古昔齋算學》、《王氏讀書雜誌》、《老子章義》。集部有:仿汲古閣本《楚詞文選》、《王詩古詩選》、《唐人萬首絕句選》、《姚氏今詩選》、《丁氏曹集銓評》。提調今河南巡撫、前江寧知府塗公宗瀛自刊之書有:《濂溪集》、《二程全書》、《張子全書》、《朱子文集》、《語類魯齋集》、《居業錄》、《讀書錄》、《河南劉氏理學宗傳辨正吳侍郎拙
脩集》、《倭文端公遺書》。提調今兩淮鹽運使洪公汝奎自刊之書有:《易說》、《醒平齏春秋說》、《爾雅翼》、《仿宋韓柳年譜》、《鄉賢祀典徵實》、《隸釋》、《隸續》、《宋本洪氏集》、《驗方》、《泉志》、《松漠紀聞》、《容齋隨筆》、《夷堅志》、《續軒渠集》、《豫章三洪集》、《鄱陽集》、《平齋集》,並代其友刊四書或《問論孟精義》、《松陽講義》。)
聚珍書局同治六年立。總督李公鴻章用砌字本排印,硃批諭旨,以道員一人掌之。光緒五年裁撤。(砌字本別有:《兩漢刊誤補遺》、《三國志史姓韻編》、《棠陰比事同官錄》版行者有:《李氏音鑒》、《宋名臣言行錄》、《歷代紀元編》、《歷代地理韻編》、《皇朝輿地韻編》、《歷代地理沿革圖》、《皇朝一統輿圖》、《呻吟語五種遺規》、《學仕遺規》、《補古文詞略》、《唐詩近體浪語集》、《楊忠愍公遺書》、《曾文正公奏疏文鈔合刊》)。
勸學官書局同治十年七月立。江南鹽巡道孫公衣言以江寧士子寒唆者多,難於得書,請於總督曾文正公取江寧、江蘇、浙江、湖北四書局新刊經籍,每部四分,藏於惜陰書院。凡本籍士子得詣書院借讀事,領於官,而簿鑰出納,則紳士掌之。
(附章程:一、書院數房,三間庋藏書籍。凡借書者隨同典書者稟明山長,上樓開櫃,事畢即扃鎖以杜盜竊。一、每屆夏令典書之人,公同曬晾。一、凡一切大小文武現任致仕官員,並外來僑寓仕宦,概不准借。一、凡借書大部八本一次,小部每部一次,繳還不得逾十日,不得污損。必素識循謹方正之廩生,出具保結。
江寧局之書曰:《易程傳》、《易本義》、《書集傳》、《詩集傳》、《禮記集說》、《周禮鄭注》、《儀禮鄭注句讀》、《姚氏春秋》、《左傳讀本》、《仿宋公羊何注》、《穀梁傳》、《范氏集解》、《四書》、《爾雅郭注》、《史記》、《兩漢書》、《三國志》、《朱子年譜》、《小學四禮翼重學》、《幾何原本則》、《古昔齋算學》、《讀書雜誌》、《老子章義文選》、《王姚古今詩選》、《萬首絕句選》。江寧聚珍局之書曰:《李氏音鑒》、《兩漢刊誤補遺》、《三國志》、《宋名臣言行錄》、《史姓韻編》、《李氏史學五種合刻、五種遺規》、《楊忠愍公遺書》、《古文詞略》、《唐詩近體》。蘇州局之書曰:《聖諭十六條附律》、《聖諭廣訓直解》、《欽定左傳讀本》、《資治通鑑》、《畢氏續資治通鑑》、《明季百將圖傳》、《牧令全書五種》、《察吏六條》、《陸清獻公治嘉格言》、《治嘉遺蹟》、《江蘇省律例便覽》、《吾學錄初編》、《近思錄集注》、《程氏性理字訓》、《小學集解》、《小學義疏》、《小學纂注》、《讀書分年日程》、《司馬溫公書儀》、《二十四孝圖說》、《朱子治家格言》、《弟子規童蒙須知韻語》、《孫氏耕遠築圩圖說》、《東雅堂韓集》、《楊園先生集》、《周文忠公尺牘》、《古文辭類纂》。杭州局之書曰:《御纂周易折中》、《欽定書經傳說彙纂》、《詩經傳說彙纂》、《周官義疏》、《儀禮義疏》、《禮記義疏》、《春秋傳說彙纂》、《良濟錄》、《聖諭十六條附律綱鑑正史約》、《小學韻語》、《四書反身錄》、《三魚堂全集》、《陸子全書》。武昌局之書曰:《聖諭廣訓直解》、《仿宋本儀禮》、《張氏惠言》、《儀禮圖》、《仿撫州本禮記鄭注》、《春秋左傳杜氏集解》、《仿盧氏本經典釋文》、《桂氏馥說文義證》、《仿王氏本史記》、《仿明道本國語》、《仿郯州姚氏本國策》、《陸侍御年譜》、《佐治藥言學治臆說五種遺規》、《手扎撮要》、《庸吏庸言讀律心得》、《實政錄》、《文廟祀位丁祭譜祭器樂舞錄》、《荒政輯要》、《救荒補遺》、《近思錄集注》、《小學集解》、《讀書分年日程》、《雙節堂庸訓名法》、《指掌捕蝗要訣》、《除蝻八要》、《仿鄱陽胡氏本文選》。同時,達官寓公亦各出善本,以增益之。如瑞安孫氏之《木鐘集》、《水心別集》,獨山莫氏之《中庸集解》,張陽園先生《全書桐埜詩集》、《雪鴻堂詩集》,六安吳氏之《戰國策》、《去毒溫病條辨》皆是也。
小說九百本自虞初支裔所流哀淫是尚,坊賈射利,傳刻風俗之憂也。同治江蘇巡撫丁公日昌示諭永禁,紳民立碑向張二公祠前。
兩江採訪忠義局咸豐十一年,總督曾文正公駐軍祁門,即軍中立局,以紳士掌之,甄錄三省死事之人匯案上,制府分別奏請旌恤。同治元年,移局安慶。三年,移局江寧。十一年,總督何公璟刊刻《兩江忠義錄》。(忠義錄以府為綱,分縣編次。其目凡六:曰全家殉難;曰請恤官紳;曰請恤團丁;曰請旌官紳;曰請旌士民;曰請旌婦女。有事實可書者,則立傳。現刊至四十九案止。奏請旌恤之案已至八十一起。)
府城新立祠廟,灑掃潔治之役,多募僧司之,月有餼給,名曰香鐙錢,由善後局支放。(武廟月十六千。文昌宮、火神廟、八蜡廟、龍王廟、湖神廟,祥忠勇公、祁文節公、曾文正公、馬端敏公三祠,月三兩。向張二公祠,月四千。顏魯公祠,月一千五百文。)
洋務局同治七年十月立。兩江總督例兼南洋通商大臣,以道員一人督守,牧以下官掌通商各國芻餼燕勞之禮。(其中外交涉事件,海關道員掌之。)
下關稽查洋務局同治五年十二月立。以牧令一人稽查上下游通商各國過境者姓名,月具冊籍,報於通商大臣。
同治七年,總督曾文正公以官軍凱撤後收標武員多置閒散,仿書院考試之法,月以二十五日派道員及提鎮十人,分五棚校閱馬步、箭、火槍,第其甲乙餼之。光緒元年十月,總督沈文肅公改試洋槍第甲乙如前。(獎賞章程:凡游擊以上為一班,無薪水者,超等給洋錢十二元,特等八元,一等六元;有薪水者超等給銀四兩,特等三兩,一等二兩。都司以下至武舉為一班,無薪水者,超等給洋錢八元,特等六元,一等四元;有薪水者,超等給銀二兩,特等一兩五錢,一等一兩。外委武生為一班,無薪水者,超等給洋錢四元,特等三元,一等二元,有薪水者減半。其款均由善後局籌款動放,並咨戶、兵二部有案。光緒元年改試洋槍,以中五槍者為超等,中四者為特等,中三者為一等。其獎章仍舊歲終用比槍法,以鼓舞之,其最優者得賞。)
營務處軍興以來,凡督師大帥及統領一軍者,皆設營務處以佐軍政和行陣儲異材。同治八年,總督馬端敏公簡江寧、揚州綠營之兵,立新兵五營,加拾月餉,以時訓練。乃設督標營務處,以道員一人掌之。其後總督曾文正公添募老湘合字營,總督李公宗羲籌辦海防,增募各營弁,直隸總督李伯相所撥留防江南武毅慶字等營,其徵調鐔鑲之政,督府均下營務處籌議轉行。十三年兼節制護軍營,督標親兵水師營,而督捕營所獲盜犯由營務處訊鞫,詳請定讞,每月武課試畢,亦由營務處匯呈督府,榜示等第。
長江水師撥餉所江寧鹽巡道司長江水師下游兵餉,道署無管庫官,以佐貳一人掌之,經收厘金。凡兩江境內水師月餉,皆由所支放。
淮揚水師支應所同治四年,自蘇州移設金陵,道員一人掌之,兼司淮揚水師營務處。
軍需處同治四年,總督曾文正公北征捻匪,設北征糧台以壤諸軍。同治八年,改為軍需局,以道員一人掌之,專濟西征老湘營一軍及江寧防軍、合字六營、新兵五營各軍月餉。
金陵軍械所同治四年閏五月立。以守丞以下官掌之。初名外軍械所,專儲外洋軍火,供各軍之用,別有內軍械所以儲內地軍器,洎各軍移撤,其分儲軍械多聚於此。海防事興,購制外洋軍器,益富且精矣,乃並內外二所為一,凡江寧綠營及湘淮水陸征防各軍皆取給焉。別其良窳利鈍,時其收發,月以冊籍,上於制府。
(光緒六年,區軍械為二十八庫,其額曰:大功定我,武揚日月,光兵氣藏,乃其有備,惟精為良,以威南服,永固金湯。其儲內地軍火有火藥、硫磺、刀叉、長矛、袷槍、鳥槍、銅炮、鐵炮、劈山炮、狗頭炮、鉛子、鐵子,並槍炮所用藥瓶、藥角、九龍袋、火繩、火香之類。其軍裝則有帳房、藤牌、勝帽、號褂、旗幟、鑼鼓、銅號之類,約其名目凡四十餘種,別有鐵練一根,長七百七十五尺有奇,馬端敏公熔炮為之,以備鎖江口者。其儲外洋軍火,曰燕飛來福、曰恩費來福、曰英國來福、曰恩非而來福,皆前門馬步槍也,佐以洋藥、銅帽、鉛子、皮紙之類;曰林明敦中針,曰林明敦底針,曰士乃得,曰六門手,曰十門手,曰馬梯呢,皆後門馬步槍也,佐以合膛銅,卷藥彈之類。凡洋炮以磅數之重輕辨炮質之大小,磅者內地十二兩也,前膛炮雖有三楞、六楞、來福銅鐵諸名,後膛炮雖有子母、拔槽、過山、克虜泊諸名,總名之曰若干磅炮。其配用各件,則有炮藥三棱、炮藥石子式、炮藥銅管拉火,及烏理治勃休馬瓦瓦司克虜泊。炮彈視炮為準,彈有長圓開花、實心二種。長彈之開花者,用自來火銅五件。圓彈之開花者,用藥引木信,皆引火入彈,燃藥使炸,故又名炸彈。又有後膛美太於士炮,形如蜂窩,一發二十五聲,格林炮樹直彈筒於後搖轉機軸,連發可數十百響,炮彈均如後膛槍子而稍豐。他如炸船之大小水雷、水兵之軟硬水甲,二十四磅火箭,十二磅火箭以及各炮所配車架、表尺、螺絲諸零件,每炮動計數十種,不勝枚舉。)後管以道員。
火藥局
同治四年八月立。在龍蟠里,丞牧一人掌之。凡製造火藥解局存儲,備支放各軍之用,所儲有本藥、洋藥、槍藥、炮藥、炸藥、三棱藥、石子式藥,以及硝磺各種。領分局二:曰草場分局(同治九年六月立,所儲有本藥、洋藥、三棱藥、石灰炮、九龍箭、萬人敵噴筒各種);曰雞鳴山分局(同治十三年立,所儲有本藥、洋藥、三棱藥、炮藥、槍藥、英式火箭、英式鐵火箭架各種。)
報銷局 初設於蘇州,同治五年二月移駐江寧。道員一人掌之,稽核留防湘淮兩軍餉需,匯其成數,以冊籍上,制府達於部。籌防局
同治十三年六月立。布政使道員掌之,專理江防軍政。大江設防自下關至吳淞口止。於濱江險要建築炮台,儲備槍炮軍火,分兵屯守。
中國製造輪船,議始於咸豐十一年,總督曾文正公疏請也。同治元二年,開設局安慶試造。四年五月,蘇松太道丁公曰昌於上海開設鐵廠,製造益廣。後福建亦設船政大臣,領造輪船事宜。十餘年來,滬局製造者曰操江,曰測海,曰威靖,曰海安,曰馭遠,曰鐵甲。閩廠製造者曰萬年清,曰湄雲,曰福星,曰伏波,曰鎮海,曰揚武,曰飛雲,曰靖遠,曰振威,曰濟安,曰永保,曰海鏡,曰琛航、曰元凱,曰藝新,曰登瀛洲,曰泰安,曰威遠,曰超武,曰康濟。其捕海盜所得者曰靖海。購自外洋者曰法東雲,曰長勝,曰福勝,曰建勝,曰鐵皮,曰白雲,曰橫雲,曰問津,曰定海,曰寶順,曰凌風,曰飛虎及蛟子船八號。(龍驤、虎威、飛霆、策電、鎮東、鎮西、鎮南、鎮北,)其常川至江寧者,則測海、威靖、馭遠、鐵皮、白雲、橫雲、問津、登瀛洲、靖遠數船也。
同治時,上海設立招商局,以中國官紳領其事。局中所轄輪船曰利運,曰漢廣,曰鎮東,曰保大,曰海定,曰永清,曰興盛,曰豐順,曰和眾,曰曰新,曰江天,曰永寧,曰海晏,曰海珊,曰海琛,曰富有,曰懷遠。其行駛長江,由寧經過者曰江寬,曰江永,曰江孚,曰江表,曰江靖。
洋煤廠 初設於下關開花炮隊營內。光緒三年,炮隊裁撤,乃於下關擇地建屋,以丞牧一人掌之。其煤由上海船捐捕盜局解廠存儲,以供白雲、橫雲等輪船之用,隸軍需局。
審案局 同治三年九月,設於總督衙門外,牧令掌之。專收民間上控呈詞,略訊供情,稽其保歇匯上之,以通民情,理冤滯。
道路有殣,附近居民每以株累,興訟獄,致傾其家。同治時江蘇巡撫丁公日昌示諭,凡路斃之屍,准由救生局報官驗明掩埋,以省民累。紳民立碑向張二公祠前。
織局 同治四年立,隸織造局衙門。設織機六百餘張,以官領之,凡例貢若傳辦,度其采章方幅之宜,以授匠作織成,輸上內務府。
善後工程局 同治三年十一月立。以道員一人掌之。材石瓦甓之屬儲待以時,凡營造壇、祠廟、官署、台榭,度基址之所宜,審工段修廣之數,檄牧令以下官分領其事,督匠作勤惰考其成。五縣有興造,如之,旁郡或請遴員監工作,亦如之。光緒六年裁撤,以知府一人提調局事,隸善後局。(其經費初提用善後大捐,捐款不給,則於藩庫提存皖岸報效各款內動用。木植多購自湖北,亦有外洋巨木泛海來者。采階礎之石於陽山、青龍山。范土於周家山、西善橋,燒造磚瓦。工作之人多自湖熟鎮募充。麻鐵油漆之購於市者,平價給之。民不知役,其興造年月,房屋間架,皆詳建署。)
水師船廠 咸豐三年,曾文正公於湘鄉本籍創造水師戰船,設廠于衡州、湘潭,造快蟹、長龍、舢板等船。既肅長江,龕定東南,遂改水師為經制之兵,奏定章程。各船每屆三年修理一次,十二年即行更換。其風蓬等件,三年亦更換一次。桿、索、纜、纖等物,每屆修整之年,酌量添換。同治七年,乃設船廠於燕子磯,造拖罟、長龍舢板、八團、八槳、快蟹之屬,及錨、木腦、索、炮、繩、旗幟、江白、油布、蓬等件,以備游水師各營更換。其外海水師戰船修造之政亦兼掌之。
製造火藥局 江寧各營所需火藥,向由安慶火藥局撥濟。同治十一年,總督何公璟議由江寧製造,八月立局子通濟門外,以牧令一人掌之。采硝於壽毫、巨野、歸德;
(亦間用洋硝配藥,視土硝力猛價相埒也。凡購硝宜秋冬凝結之時,產旺而值廉,初用土磺洋磺,近則購用台磺)采松柴木於青陽;(竹潭鎮者良。)嫩柳炭於鎮潭;(剔皮去節。)杉炭於西溪丁坑;
(皆皖南地。)辨其色質與性,審火齊之節,督匠確造。(皖鄂二省製法皆用碾,北五省則用確,施於槍炮皆宜。)核各軍演放之數以為作輟。(凡火藥存儲日久,易致變壞,通計製造之藥,能足二三年操防之用,即暫停工作。其空閒之時,江寧城守營或借局製造焉。)
機器製造局同治四年立。屋宇皆仿外洋之式營造,以道員一人掌之。購機器於外洋,募洋匠為師,督諸匠製造,炮位門、火車輪盤架子、藥箱具、開花炸彈、洋槍、台槍、銅帽等項,解濟淮軍及本省留防勇營之用。
(槍炮之屬自融冶至於成,每一次即有一項機器治之。)同治時於烏龍山設製造火箭局,隸機器局。
試造洋藥局同治十二年五月立。十三年十二月裁撤。
算學局 光緒二年五月立。布政使梅公啟照創議,以丞牧一人掌之。招延生徒講求鑄炮之法,並測准演放諸藝,以為江海防務之助。六年五月以無成效裁撤。
水雷局光緒三年七月立。委員招募童藝學習洋文洋語。四年,挑留八名送赴天津教練水雷局學習。五年,以洋教習期滿回國,於十二月撤回,隸機器局,名電學館。六年五月,以無成效裁撤。
江南財政局以江南籌防局、善後局、籌款等局改。
江南財政公所 宣統二年七月以江南財政局改設財政公所。裕寧官銀錢局。兩江洋務局。駐京文報局。兩江礦政局。金陵穀米局。南洋勸業會。金陵厘捐局。木厘局。金陵洋火藥局。揚州堤工局。海州商埠局。萬頃湖屯墾局。南洋官報局。諮議局。自治局。督練公所教練處。
(附設軍事書報印刷所。)江南機器製造局。金陵機器製造局。江南軍械局。江南船塢。金陵船塢。駐蕪米厘局。皖南茶稅局。寧省鐵路局。江南工藝局。清江工藝局。江寧普育堂。江寧調查局。江南圖書館。江南巡警路工局。江南商務局。金陵關商埠局。江南官電局。南洋印刷官廠。兩江禁菸公所。揚州巡警局。湖口船廠。督練公所。陸軍糧餉局。金陵衛戍司令部。江陰要塞工程局。調查陸軍財政局。江寧學務公所。揚子淮鹽總棧。湖北督銷局。
(同治三年設。)湖南督銷局。(同治三年設。)江西督銷局。(同治二年設。)皖岸督銷局。江寧食岸督銷局。下關制驗鹽卡。五河鹽厘局。淮北六岸督銷局。(邳宿挑·山清。)建昌官運北鹽局。兩江加抽川鹽局。江南審判研究所。江南籌防局。金陵支應局。江南籌款局。金陵厘捐總局
(同治四年,以江北厘捐總局改,留存分卡二十六。光緒三十二年,又以江北之戚家漢子嬰閘二局,歸併金陵厘局,代征包解)。淮北厘捐總局(同治三年設於徐州府城,光緒二十二年,歸併金陵總局)。蘇州牙厘總局(蘇常鎮三府屬之,同治二年設)。松滬厘捐總局(松太兩府州屬之,同治元年設。)滬寧鐵道厘局(光緒三十一年設)。江北厘局十一。阜寧厘局(青溝並阜寧)。揚莊厘局
(臧局並揚莊)。鹽城厘局。新洋港厘局。眾興厘局。青口厘局。沙溝厘局。龍溝厘局。蔣壩厘局(高潤並蔣壩)。錢集厘局。車橋厘局。蘇省洋務局。上海洋務局。上海巡警局。蘇省警務公所。蘇省調查局。善後局。上海造船廠。司法研究所。省城發審局。農工商務局。上海文報局。蘇省水利局。上海水利局。蘇省官銀錢局。蘇省圖書館。蘇省工藝各局所。商品陳列所。江北收支局
(諭摺匯存,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初六署理。江北提督劉永慶奏並善後局、總厘局、灘地盪務兩局為收支總局)。江北糧餉局。江北督練公所。江南財政局。江寧厘局。淮鹽總棧。蘇州發審局。江南礦政局
(經收礦稅)。諮議局。上海會丈局。上海水利局。蘇州城厘局(轄分局分卡十七)。木瀆厘局(轄分卡五)。車坊厘局(轄分卡十)。盛澤厘局(轄分卡十四)。同里厘局(轄分卡十七)。常昭海口厘局(轄分卡八)。常昭內河厘局(轄分卡二十三)。錫金厘局(轄分卡十六)。奔牛厘局(轄分局分卡十五)。宜荊厘局(轄分卡十三)。江陰厘局(轄分卡九)。南渡厘局
(轄分卡二)。下游厘局(轄分卡十二)。瓜四所(原名上游厘局)。吳淞釣船捐局。劉河厘局。(轄分卡十七。)吳淞江厘局兼絲茶北卡。(轄分卡十二)。閔行厘局(轄分卡十二)。五庫厘局(轄分卡五)。崇明厘局。海關稅務司兼管郵局。蘇城落地稅局。吳凇分局。南綢捐局。北綢捐局。上海出口局。農工商局。禁菸公所。上海籌防局。蘇城電話局。
請自同治領疆寄者,外視司道,特重各局,以於用人易得其便,然出權宜每多增改,今於見財政說明書者,錄之不求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