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 · 第三章

孫了紅 《計》
光陰過的真快,這一日,距離西山路命案發生之日,已有七日。正值社會上的群眾,高唱魯平殺人之時,恰巧魯平分撥黨務已畢,略得閒暇,一時興起,決計先將那件命案的真相,徹底查明,然後在向盧倫結算細賬。他已打算定當,活動的第一步,便是親自出馬拜訪那所不可思議的魔窟。 是夜天色晴明,月光皎潔。將近十一點鐘時,魯平已換好靈便裝束,攜帶了最得力的部下柳青,二人出了黨部,駕著一輛輕快的雙人小跑車,一路風馳電掣,直向西山路進發。 車中,魯平燃上一支紙菸,默然深思,只覺那案中的情節,隨處都有破綻,很是費人思索。思想和車輪同時前進,車子漸由熱鬧的地段,駛入冷僻的境界。 不一時,已駛進西山路的東段,前面正是金城路的交岔點。在那一片水銀似的月光之下,四望寂寂,簡直找不到半個人影。 魯平知道這裡離那一百十四號空屋不遠,即命柳青停車,又命掉轉車身,向來的方向停著。自己卻在坐墊之下,取一個布袋,繫於腰間。這布袋裡面,藏有各種的應用器物,在小說上,好聽些說,就賞他一個「百寶囊」的美名;不好聽些,老實就是賊袋。 魯平檢點已畢,隨即囑咐柳青道:「看這光景,此時此地,決不會再有行人經過。但若萬一有人經過,為避免人家疑惑起見,可以預先跳下車來,假作機器已壞,在這裡修理。」 魯平囑咐時,柳青只連聲答應,並不說什麼。因為他知道首領的情性,凡遇艱險的事情,總喜單獨出馬,不願有人加參加的。 魯平說畢,便獨自向西山走來。 走了幾步,想起部下的報告,知道離此步遠,前面有個警察崗亭。在這時候,打那警察身前經過,也許要引起那警察先生的疑念。自己雖然不怕,但為避免麻煩,不可不先預防。 魯平忖度間,腳下已走了五六十碼,一眼望見前面一座黑色的東西,矗立在路隅,正是那座木籠似的崗亭。 魯平一看,便打算掩到崗亭背後,抄向前面去,不使裡面的警察看見。想定主見,立刻放輕腳步,躡足向前。剛到了崗亭背後,魯平忽然發生一種好玩的心,暗想:「何不看看這位警察先生,站在這座小牢獄裡,不知正做些什麼。」 其時,魯平本是傴僂著身子,於是輕輕仰起頭來,從那崗亭橫面的瞭望穴里,偷窺進去。只見裡面那位警察先生,抱著一支銹槍,正在大打瞌睡。小規模的雷聲,在靜寂的空氣中,格外響的厲害。 魯平不禁暗暗好笑,暗想這位先生,在這種怪異重重的地點,非但不怕,還敢瞌睡,膽子倒也不小。想時便又打這崗位背後,輕輕掩向前面。再走了幾十碼,抬頭已見那所問題百出的一百十四號屋,黑沉沉的映入於眼帘。 當此夜深入靜之際,淒清的月色,照著這龐大的房屋,景象倍覺得慘澹。四下陰森森地,仿佛籠罩著一團鬼氣。借著月光,向西極目望去,那一片寂寥的曠野,便是發生血案的所在。 魯平看了一會,不禁悄然點頭說:「呀!這裡的景象,果然蕭颯極了。」於是沿著那空屋的圍牆,緩步前進,隨地留心視察,見月光下,突有一種東西,引起魯平的注目。 這東西,在他人也許要忽略過去,但在魯平眼內,卻從沒有逃得掉的物件。原來,魯平細察那圍牆上,只見有一塊齊人目光的磚頭,上面有一隻寸余長的小鼠。這小鼠乃是用銳利的器具,鐫刻在磚頭上的,結構很為簡單,頗似舊派寫意畫家的作品。 魯平看時,凝想了一下,仍舊沿著牆腳,挨身前進,當下愈加留意。僅僅兩三步外,又見一塊牆磚上,鐫著一個老虎的頭。自此每隔八九塊或一二十塊牆磚,必見一隻小鼠,或一個虎頭,一共找見了十餘處。 魯平默忖:「這東西外面並未聽人說起,可見官廳中人,到此查勘時,也並未見及。但可斷言,這些東西,決非小孩的玩意,其中必有深意,大約必是一種喑號。這樣看來,或者這空屋中,果真有人蟄伏,也未可知。至少也當有人時時出入,在這屋內勾當著什麼。」想念間,已到了那兩扇巨大的鐵門之下。月光裡面,巨鎖赫然。留心視察,這門果然不像有人開闔過的。 魯平走過了這兩扇鐵門,一直走到了圍牆的那一端。此時,他站定了身子,左右一望,見無人跡,便轉身灣向這空屋側面的圍牆腳下走來。 這當兒,天空恰有一大片浮雲,好像順風的帆船似的,飛駛而過,掩住了月光,四下頓覺昏暗異常。魯平便在腰間布袋內,取出一個特製的小電炬,一路照視,一路沿著牆根前進。卻見自己腳下,乃是一片泥地,在他足邊,留有許多來去的腳印。拿那電炬,低頭細照時,這腳印破覺可異,每一個印跡,輪廓都是異常清晰,而且印得級深。來的去的,雖有許多,但竟沒有一點重複難沓的跡象。再細看時,這些來去的跡印,長短闊狹,也都完全一樣。 魯平低倒了頭留神照看了一回,精神陡覺興奮起來。於是一面凝想當時留這腳印的情形,一面低著頭,跟這印跡前進,又走了二三十步。那許多來去的蹤跡,前面卻已不見,抬頭一看,自己卻站在圍牆盡處,一扇小門之前,底下的跡印,卻也及門而止。看這情形這空屋為,果然有人出入,已無疑議。所不可解者,那些檢查的人們,既已注意空屋,為什麼瞎眼似的,不見此處另有一扇門,又為什麼不到裡面去搜檢一下?可見他們辦事真是顢頇。 魯平想念時,捲捲袖口,抖擻著精神,便在腰間的袋內,掏出一個撬門的器具,拿在手內,預備開演他那拿手好戲。 不料在電炬光內,凝神一看,這門竟自露著一絲罅縫。輕輕一推,卻已應手而開,竟是虛掩著的。同時,魯平右腳的腳尖,也已踏入門內。 就在這時,猛聽得「砰」的一聲怪響,有一個槍聲,破空而起。在這萬靜之中,寂靜的曠野裡面,四下都覺響應。大約枝頭的宿鳥,必已驚起了不少。 當時,魯平大吃一驚,門內的一足,不覺直縮回來。心內驚喊:「不好!柳青獨自守在金城路口,難道已出了什麼變故嗎?」心頭一亂,竟不能辨別這槍聲的方向。 其時,魯平站在那小門之前,足呆了一分鐘之久。最後,夢醒似的,正想拔步奔回柳青等候的地點,不料第二次的槍聲,卻又破空而起。這一次,似乎較前更響。但魯平卻已辨別清楚,這槍聲明明發自這空屋之中,並且入耳就知,乃是實彈的槍聲。 當時若是尋常的人,處於魯平所處之地位,早已滿心慌張,走避不迭。可是魯平的性情,卻和常人完全反對,越是遇見含有危險性質的事,心頭越是躍躍欲試。當下既知這槍聲,和柳青無關,心頭的疑慮,早已釋然。一鼓勇氣,便推開那半開的小門,輕輕掩身而入。進得門來,卻用臂肘仍把這門輕輕虛掩,因怕驚動屋內的人。 此時,也不再用電炬,依舊把他藏入布袋。暫時定了定神,運用銳利的目光,站在暗中凝眸看時,知道自己站在一個小小的庭院之中,左首見有一扇門,於是他便貓兒似的惝然走近前去,輕輕旋那握球,這門卻是鎖著。好在手內帶著萬能的法寶,僅只一舉手間,已把它打開。 此時,魯平因急於要探知這屋中的究竟,也不暇細辨地位方向,每遇一室,先在外邊靜聽一回,見無動靜,便施展他的絕技,設法撬了進去。不多片刻,卻已遍歷了好幾間空房。這許多空室,裡面都有一股霉腐之氣,直刺鼻官,分明是久無人到。 在先,魯平以為這屋子中,必有什麼隱秘的所在,有人潛藏在裡面。因此,他對於地板、牆壁、壁爐等處,都用十二分得精神,留心察視。哪知找來找去,卻絕無半點痕跡。最可怪的,四下竟像墳場一樣,略無半點人聲。 魯平不禁納悶,最後他又設法撬進了一間小屋。這小室裡面,堆有許多破舊的器物。魯平進去之後,先在這些雜亂的東西中,細細加以檢查,仍無絲毫破綻。忙亂了半天,不覺有些疲憊,隨在身旁一隻破沙發上,坐了下來。略為平平氣,又取出一支紙菸,默然吸著。 剛吸了兩三口,靜寂之中,陡然聽得有種聲浪,隱約送到耳畔。這聲音來自高處,似是這屋中的樓上所發出的。側耳細聽,竟是幾個人的笑語之聲。 魯平愈加納悶,暗想:「不多回兒,聽得兩下槍聲。此刻為何又有笑語聲?」想時,急急滅了菸捲,從這小室中,挨身走出。暗中摸索了好一回兒,竟然被他找到一座樓梯。 魯平不敢舉步就走,每踏一級,卻先匍匐著身子,用手細為探視,見無什麼消息,方始緩緩蛇行而上。一時已到梯頂,挺直了軀體,舉眼看時,只見迎面一室,室門微啟,門縫之中,竟有一縷燈光射出室外。 魯平躡足掩到門前,竭力忍住了呼吸,用耳朵貼近那門,貫足全神竊聽時,以為這間室中,必然有人在著。誰知聽了半天,依舊寂靜無聲。於是放大了膽,一寸一寸,漸漸推開這門,慢慢探進半個頭去。望見一室之中,電燈雪亮,耀眼生花,裡面陳設著幾種粗劣的椅桌。一個小小方桌上面,放著碗箸盤碟,和面盆手巾、牙刷等日用物品。另外一隻寫字檯上,卻齊齊正正,排列著筆墨紙硯等東西。 瞧這情景,分明有人,曾在這裡起居飲食。 此時,魯平一則仗著膽大,一則仗著腕力,三則仗著自己先聲奪人的聲名,竟自一挺身走進室去,躡手躡腳,直到那隻寫字檯前,一眼瞥見寫字檯的正中,放著一張尺余長的長方白紙條。 這紙條的上端,用墨筆畫有一個茶杯大的虎頭,下端卻有一隻小鼠。這兩樣東西,和那外面牆磚上所見的竟是一樣。紙條中間,卻有銀元大的十幾個字,分作兩行寫著道: 「哈哈,魯平先生,久違久違。」 「鑽天鼠在此等候。」 魯平的目光,飄到這紙條上時,他這一驚,真是不小,心裡已知不妙。同時,他的胸際仿佛已鑽入了一個小小的禰衡,大打其鼓。正想採用最妥善的三十六著,驀地耳邊聽得「呀」的一聲,不用再看,已知進來的門,已經被人關上。 在這當兒,憑你魯平具有天大的膽力,也不免覺得戰慄。當下心裡一急,反而觸動腦宮的靈機,當他第二次飄眼到紙條上時,陡的想起這「鑽天鼠」三字,不是舊小說《七俠五義》中的盧方嗎?這「盧方」二字,分剖為二,不是自己的勁敵「盧」倫「方」坤嗎?還有那個虎頭,不是明明表示半個盧字嗎? 魯平想著想著,腦球以內,宛如裝了一百支光的電燈,一切都覺雪亮,一切都覺恍然大悟。什麼空屋中的種種怪聲,什么半夜中的獸嗥,什麼空屋中的獸跡,什麼古墳前的腳印,什麼假紙幣,什麼魯平殺人,這其間,大約除了一件絕平常的殺人案卻是真的,此外一切,都等於小說作者筆下的無聊產物。 外界種種傳說之辭,必是盧倫故意散布的空氣,故而破綻矛盾,隨在而有,故而較有價值的報章,並無記載。 至於方才聽得的兩下槍聲,其第一響,必是崗亭中的警察所放,那人大約也是一個機警的人物。他見自己遠遠從汽車走來,卻先假裝不知,只等自己灣到圍牆側面,他便暗暗潛尾,開放一槍,使屋中的人可作準備。自己先前喑料,那人正在做夢,不知自己卻在夢中。 至於第二槍,卻是屋中所放,遙作答應。盧倫等人敢於開槍,必是摸熟了自己的情性,知道自己性傲膽大,聽了槍聲,非但不致驚走,反會投入羅網。 統觀前後的情形,這種詭計,實也平常之至,值不得識者一笑。自己竟會鑽入網羅,可見驕者必敗一語,實是至理名言。 魯平此時的思想,直像電流般的迅速,明知逃遁二字,已是斷斷不可能的事。暗想:「既已到此一步,不如做得值價一些。」想定主見,反而高聲喊道:「朋友們,請出來吧!」 語聲未絕,只見自己方才進來的門,「呀」的一聲,開的筆直。門外站著三人,兩前一後,站在自己眼前。前面的兩人,各摯一支手槍,凜凜然含著不可侵犯之色,正是老友盧倫與方坤;後面一人,身穿著警察制服,面部微露笑意,手內握著雪亮的手銬。電燈光下細看,此君非別,正是北區警署的探長楊寶忠。 魯平雙手叉定了腰部,看著盧、方二人戰戰兢兢緩步入室,他忽毅然發出命令聲吻道:「朋友們,放下你的玩具。」一面飄眼到門外,看著楊寶忠手內的手銬,微笑點頭道: 「先生,這是你的禮物嗎?感謝你的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