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 · 第一章

孫了紅 《計》
自從西山路的事件發生以後,社會上的人們,早又哄傳一時,人人心目中差不多都把那所一百十四號的屋子,當作一處神秘的魔窟。近處的人,膽子小些的,連白天經過那地方,也惴惴地懷著戒心;到了晚上,更是不用說起了。 那一百十四號的屋子,地點是在西山路的盡頭。原本是個僻靜的去處,至此景象愈覺淒寂。每到夕陽西下,天色漸黑之際,幾乎斷絕了人跡。 提起這事變的經過,社會上的群眾,卻也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報紙所載,也各有各的說法,紀述並不一致。但雖如此,可是那西山路上,曾經發生過神秘的殺人慘案,這卻是可信的事實,人人所說皆同的。不過對於詳細情形,你說這樣,他說那樣,所說各有出入罷了。下面的紀述,卻是記著採集各方面的傳說,匯集而成的。 提起這所一百十四號的屋子,本是本埠某巨商的一所別業,式樣半取西式,十分寬大華麗。這屋子落成到今還不過五六年。聽說屋主人的初意,原為取其地點幽靜,造成以後想要當作避暑之地的。不料因為地點太幽靜了,住入以後,其中怪異百出,不時疑神驚鬼鬧著種種變故。那位養尊處優的屋主人,因為受不起驚嚇,不久便搬了出來。以後想要把這屋子,賤價轉賣給人,可是為了種種怪異的傳說,竟也無人敢於接受。於是好好一所精緻華麗的房廊,生生空閒了起來。再加這所屋子,巍然矗立於西山路的盡頭,鄰近並無別的房屋,布景既如此荒涼蕭颯,無怪乎要演出驚心動魄的慘劇了。 慘劇的發生,是這樣的,據一部分人說,在事變發生的數月之前,每當傍晚時候,有人經過這西山路時,聽得一種軋軋軋的聲浪,隨著晚風,隱隱吹入人耳。 這聲音略似工廠中的機器聲,又像近處天空中有飛機盤旋而過似的。距離西山路盡頭,約可三四百碼,有一條和西山路交岔的道路,名喚金城路。那邊一帶居民也都聽得這種軋軋的怪聲,並說這種怪聲,至多每隔三五天,必發生一次。自傍晚起始,越到夜深,越是響的厲害,直要等到天將發亮,方始漸漸停止。那些居民還說,他們不但聽得軋軋的機器聲,有時在那夜深人靜的時候,不時還聽得近處有種種的歌唱聲、音樂聲,和人們的喧譁嘻笑聲。雜然並作。午夜夢回枕上,凝神細聽各種聲浪,都是清清楚楚的。 起先,大家十分懷疑,近處既無工廠,又沒有鬧熱的集合場所,不知這些聲浪從何而來。積漸而久,就近的居民,忽而眾口一辭,都指實這種種的聲浪,實是從那一百十四號屋中,所發出的。 這樣一來,問題來了,眾人不免愈加詫異。因為這所屋子,嚴嚴封鎖已有數年之久,平時從來不見有人出入。況且晚上所聽得的聲音,斷非三五人所能做成。若說這一百十四號的屋子,有人潛伏在裡面,鄰近的人,焉能一無所見?若說屋中空空無人,那末,種種聲浪,卻又從何而來? 這可怪的事件,一經傳播開去,便有愛管閒事的義務偵探們,乘著天青日白的時候,特地跑去窺探。窺探的結果,只見那座屋子,孤零零、冷清清地矗立在那裡,冷靜得好似墳場一樣,四望淒涼,令人感到不快。 屋子的四周,包著一帶圍牆,正中兩扇鐵門,綰著挺大的鐵鎖,鎖上已生了鐵鏽。有人升上牆外一株大樹,俯首向裡面看時,卻見介乎圍牆和房屋之中的,有一片寬闊的草地草地上的野草,已長的像小孩那麼高。階沿牆角,雖有幾種花木,都已枯零憔悴;再看這屋子的門和窗,塵污蛛網,觸目都是。看這荒涼的行景,斷斷乎不像有人潛藏在裡面。窺探了好半天,也絕不見有什麼影響,可是等到太陽神一回了公館以後,那種不可思議的怪聲浪,照舊又繼續而起。於是附近一般膽小而又富於迷信性的人們,頓時起了恐慌,惶惶然互相走告,都說:不好了,那空關的屋子中,出了妖怪咧! 以上云云,都是那殺人慘劇未經發生以前的傳說,大概為了地點太冷僻的緣故,當時社會上知道這些傳說的,很少很少;各日報上,似乎也不曾見過詳細的記載。直等出了可怕的血案,方始有人,聊帶說及這些怪異問題。 現在再述那件血案的始末。據說那夜是個月黑風高的天氣,晚餐以後,約在八九點鐘時,西山路上軋軋的機器聲,照常又發作起來。近處的人,因為不時聽慣了的,已並不當作一回事。可是那夜到了半夜裡,天氣陡然起了變化,一時風雨交作,風伯和雨師,互相助著聲勢,聲浪恰像山塌海嘯似的。 金城路上一帶居民,有被風雨鬧醒的,都聽得猛烈的風雨聲中,起了一種慘厲的呼喊,好似有人嘶聲喊著救命;同時,這呼喊聲中,另外間雜一種聲音,在風雨里忽高忽低、忽遠忽近,極像深山中的猛獸怒嗥,使人聽著,毛髮直豎。尤其可怪的,先前那種軋軋的機器聲,也斷斷續續,和在裡面,並沒有停止。三種聲音,延長至數十分鐘之久,方始漸漸靜寂。那時一則因為當時夜深,再則又是風狂雨驟,故而並沒有人,膽敢出去探望。到了第二天,約在早晨七八點鐘,便聽說西山路的盡頭,已出了血案,而這血案的發生地,恰恰又在那所神秘的空屋的附近。 那天早上,在距離一百十四號空屋向西五十碼外一片草地中間,赫然發見了一具刀傷致死的屍體。屍身胸窩中,還深深埋著一柄形式奇異、兩面鋒利的匕首。當下有人投報了該管警署,又轉報了地檢廳。是日下午,便有檢察官,帶領檢驗吏、司法警士,和一個巡官等,同到出事地點勘驗。驗得死者是個中年男子,面貌很文秀,兩目緊閉,好像睡熟似的,並無十分獰惡可怕的形狀。 死者身上,外罩極考究的雨衣,腳下套著橡皮套鞋,光著頭,不戴帽子,裡面的衣服,也很華麗,一望而知是個上級社會的人物。此人左手無名指上,還套著一枚鑽戒,衣袋裡有一枚金質時計,和些銀元紙幣,等共有二三十元。 此外另有一個紙裹,包著五十張十元一張的紙幣。這些紙幣,紙張十分新潔,並且都是聯號,像是方從印刷機內取出,而來未經使用過的。細細一看,這一整疊簇新的紙幣,都是偽造的假貨,於是檢驗的一干人,都認這事為案中一個重要之點,和這命案,必有重大關係。當下又驗明屍體的傷痕,統共只胸口一處。 那柄奇形的兇刀,五寸長的刀鋒,全部都埋入死者心房,單留刀柄在外。至於死者身上的衣服,除了雨漬和大片殷紅的血跡外,別無其他毆打跡象。於此,可以懸揣當時肇事時的情形。那兇手必然出其不意,突向死者猛刺,以致死者未及抵抗,即被刺斃,並可想見兇手用力必然很巨。 檢驗既畢,那檢察官便又率同司法警士和那巡長等,查勘屍身附近的行跡。其時發見一事,頗堪注意。原來隔夜夜半,曾下大雨,那片發見屍身的曠地上,泥土十分濕潤,屍身附近有一帶腳印,顯明可睹。這腳印既闊且長,上有斜方格子紋印,和和死者腳下所穿的橡皮雨鞋,大小式樣,恰巧相合。細尋來蹤去跡,這腳印起自東面一百十四號空屋的鐵門之下,向西越過屍體發見處,一直到距離屍體百餘碼外一處荒墳邊上為止。並且就在那荒墳前的亂草叢中,又找到一個鴨舌式的雨帽。這雨帽的質料,和死者身上的雨衣相同,顯系死者遺落之物。 此外復有一長串的腳印,卻打那荒墳之前,折回屍身發見處。除了這些腳印,再仔細搜尋,卻別無絲毫跡象可得了。 照這情形看去,死者隔夜,似是曾從一百十四號空屋走出,徑自向西望那曠野里走去。曾過那座荒墳邊上。其後,又從那裡轉身向東,回一百十四號空屋折回,半途方被人刺死。 可是難題來了,看那一百十四號屋的鐵門,巨鎖封閉,鐵鏽斑駁,斷斷不像近時曾經有人開闔。何以這鐵門之下,竟有死者的腳印?若說死者隔晚,並非從空屋中走出,而系從西山路的東段來的。那末,除了鐵門下一帶向西的腳印,何以東段路上,反無一絲跡象? 還有不可解的,死者身上,既穿戴著雨衣、雨鞋、雨帽,顯見出外時,已在下雨以後,死者在這烈風猛雨之夜,獨自走到那荒涼可怕的曠野中去則甚?既已去了,為何到了那座荒墳之前,半途卻又轉身折回?並且又為了什麼,被人刺死? 尤其可怪的,屍體附近,何以除了死者自身的腳印以外,並不見有兇手的腳印?肇事的時候,既在雨內,死者留下了腳印,兇手當然也不能不留腳印。姑且假定說是死後移屍到此的,那末,移屍的人,也不能一些不留跡象。凡此問題,疑雲疊疊,簡直無從索解。 當時檢察官的意見,以為死者的足印,既起自這空屋的鐵門之下,可見這命案和這怪異的空屋,必有關係,非把這空屋的內容檢查一下不可。幸喜門雖關著,那帶圍牆,卻不甚高,於是命兩個警士,就近借了架竹梯,躍牆而入,看著空屋中究竟有何神秘。 不一時,那兩個警士仍從從牆上越出,面帶驚慌之色。據他們說,裡面各處門窗,盡數下著鎖鑰,無法入內,只能站在屋前略略觀望。只是一件,在那屋前的草地上,也留有橡皮雨鞋的鞋印,似這死者隔夜果然曾經到過圍牆之內。除此以外,復有一種巨大的足跡四散在草地上,很為特異。 眾人忙問什麼特異的足跡?那兩個警士滿面帶著惶恐,悄然回答說:「像是什麼巨獸所留的爪痕。」 這話一發,在場的群眾,想起就近居民所說,隔夜風雨中的獸嘯,以及數月以來時起時止的種種怪聲,都不禁默然駭異。 至此,這空屋中藏有怪異一說,似已得了實證;而這離奇的命案,和這空屋必有關係,也成為確切無疑的事實了。 以上種種傳說,在一張發行未久的三日刊上,記載得最為詳細。有篇稿子,標著一個動人的題目,叫作《空屋怪異錄》。這稿子占據了全刊三分之一以上的篇幅,把西山路上數月以來的種種怪聲,和風雨中的獸嗥、空屋中的獸跡,以及最近發生的命案的經過,從頭至尾,完全收羅在裡面;文筆也很靈活,真是一篇聚精薈神的的稿件。而這三日刊,竟因之增了不少的銷路。記者上面所述,除了採集街談巷議以外,大半也取材於此。 自這《空屋怪異錄》一文,和社會相見以後,一般好事的群眾,頓把這事當作酒後茶餘的談話資料,更有自命聰敏的人物,勾心鬥角,設為種種理想,懸揣這事的究竟。各執一辭,互相詰難。 A的推測,西山路上的死者,必是個患神經病的人。至其致死的原因,必系自殺,而非謀財或仇殺。A所根據的理由,以為死者身上既穿雨衣,可見出外時天已下雨,尋常神識健全的人,在這烈風猛雨的深夜裡,豈肯跑到這種荒涼可怕的地點去?於此,可以斷定死者必是神經反常的人。況且身上既有鑽戒等物,謀財一說,當然不成問題;而屍身附近並無兇手足跡,可見仇殺也難成立。照此看來,其為自殺,已無疑義。A所說的,粗聽,似也有理。 但B卻駁詰他說,死者既系自殺,隔夜風雨中的呼救聲,又作何解釋?這是金城路上的居民,多數聽見的,不比一二人的話,可以說是造謠或是聽官的幻覺。進一步說,死者若系自殺,也決沒有五寸長的刀鋒全部刺入胸口的可能,這是略有普通智識的人們,都能知道的。經B這樣輕輕一反駁,A的理論,便全部推翻。 當時C又推測說,這一百十四號的空屋中,必然潛藏著匪黨,在那裡私造鈔票,死者必系黨匪之一。至此次發生命案,或系同類自殘,也未可知。C的推測,是拿近處時常聽得機器聲以及死者身上藏有假幣為根據,所說也有一部分的理由。 不料D又駁他說,那空屋中既有黨匪潛藏,在那裡私造鈔票。那末,他們當然是保守秘密,猶恐不及,豈肯使種種聲浪走漏出來?況且黨匪在他巢穴之前,殺死了人,那假幣便成為最重要的證物,又豈肯任他留在死者身上,給人做破案的線索?凡此都是說不通的地方,可見這一說,也不攻自破。 這也不對,那也不是,於是最後又有好些人,推測這件命案,也許是件綁票案,因勒索不遂而撕票的。可是不久,就證明這種推測,並不健全。因為若系綁票,死者必有家族何以事情隔了二三天,尚未聽說有人認領屍體?況且屍身上,既留著許多值錢之物,以情理論,那般綁票匪,也斷斷不會這樣客氣。 除了上面各種說法,還有別的許多猜測之辭,一時也難盡述。總之,這些憑空臆斷的話,顧了這一方,便失了那一方,究其實際,非但絕無價值,適足以增厚這事的疑霧而已。 這樣匆匆又過了三日。這一天在另外一張著名的小報上,忽然又刊出了一篇極可注意的短文,標題為《西山路怪案近聞》,另有一個小題目,標著「著名私家偵探盧倫之談話」幾個字。 這短文的內容,略說,自西山路怪案發生以後,有人往訪著名私家偵探盧倫氏,詢以對於此案的意見。盧氏用堅決的口吻,回答詢問的人說,據多方面的觀察,此案的內幕,必系巨盜魯平主動無疑。盧氏並說,本人現在積極活動,預備多多收集證據,揭破魯平一向不流血的假面具云云…… 這篇短文,魔力很大,發表以後,社會上的群眾,早又轟然議論起來。這議論,大概可分為二派:一派是傾向盧倫的,竭力附和盧倫的話,都說盧倫乃是當代精明強幹的大偵探家,他既這樣說,當然有他的見地,決不致於無的放矢。所以這一派的人,一口咬定西山路的案子,必系魯平的主謀。換句話說,就是說魯平已脫去素常不流血的假面,而殺了一個人。 另外一派,是袒護魯平的,卻一力反對先一派的話。都說,魯平一向不喜流血,以前的事實,彰彰俱在,何以這一次竟會突然違反素行?盧倫既說西山路的案子,是魯平主動應當提出證據,方能取信於人。眼前絲毫證據也沒有,豈非近於平空誣陷? 兩派的人,紛紛爭論不已,卻也爭論不出什麼結果來,所以這事又成為疑問中的疑問。 當時在兩派之外,也有一種嚴守中立的人,不袒護盧倫,也不袒護魯平。以為魯平對於西山路一案,無論曾否主謀,但預料他若一見那篇含有侮辱意味的短文,勢必有所表示因此,凡關心於西山路案件的人們,大家都伸長了頸子,盼望從魯平方面,或有什麼新鮮消息發生。誰知空望了的天,魯平方面,卻似石沉大海,絕無一點影響。 此事在群眾眼光中看來,真有些違反魯平素日的行為了。於是那般偏向盧倫的人,好像打了勝仗似的,不禁又紛紛的說:「魯平必是果真殺了人,所以對於盧倫的話,已默然承認,無話可對;否則像魯平那種性情燥急的人,見了那篇短文,豈肯默爾而息的?」 這樣一說,附和盧倫的人,漸漸加多起來。魯平破戒殺人,魯平破戒殺人的聲浪,隨時隨地送進群眾的耳鼓。但雖如此,而那少數幾個袒護魯平的,卻仍充著魯平忠實的義務律師,竭力代他辯護說:「魯平此次絕無反響,必定是沒有知道西山路的事,或是那知道西山路的事,而沒有看見那篇短文。二者必居其一,否則,決不致於任人污衊,不加聲辯這是絕無疑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