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口述自傳 · 第三章 初到美國——康乃爾大學的學生生活

與不同種族和不同信仰人士的接觸 今天我想談談我在美國留學的各方面。這些大半都是與1910年代——尤其是自1910年到1917年間——美國學生界,有關家庭、宗教、政治生活和國際思想諸方面的事情。由一個在當時思想和訓練都欠成熟的中國學生來觀察這些方面的美國生活,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現在我們都知道,中國學生大批來美留學,實是1909年所設立的「庚款獎學金」以後才開始的。原來美國國會於1908年通過一條法案,決定退回中國在1901年(庚子) 為八國聯軍賠款的餘額——換言之,即美國扣除義和拳之亂中所受的生命財產等實際損失[和歷年應有的利息]以後的額外賠款。 美國決定退還賠款之後,中國政府乃自動提出利用此退回的款項,作為派遣留美學生的學雜費。經過美國政府同意之後,乃有庚款的第一批退款。1924年,美國國會二度通過同樣法案,乃有庚款的第二次退款。這樣才成立了「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簡稱「中華基金會」。這當然又是另一件事了 [1] 。 由於庚款的第一批退款,經過中美兩國政府交換說帖之後,乃有第一批所謂「庚款留學生」赴美留學。第一屆的四十七人之中包括後來的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以及其他後來在中國科技界很有建樹的許多專家。第二屆七十人是在1910年在北京考選的,然後保送赴美進大學深造。另外還有備取七十人,則被錄入於1910年至1911年間所成立的「清華學校」,作為留美預備班 [2] 。 我就是第二屆第一批考試及格的七十人之一。所以,1910年至1911年間也是中國政府大批保送留學生赴美留學的一年。抵美之後,這批留學生乃由有遠見的美國人士如北美基督教青年會協會主席約翰·穆德(John R.Mott) 等人加以接待。多年以後,當洛克菲勒基金會撥款捐建那遠近馳名的紐約的「國際學社」(International House) 時,穆德的兒子便是該社的執行書記。我特地在此提出說明這個國際精神,並未中斷 [3] 。 像穆德這樣的美國人,他們深知這樣做實在是給予美國最大的機會,來告訴中國留學生,受美國教育的地方不限於課堂、實驗室和圖書館等處,更重要的和更基本的還是在美國生活方式和文化方面去深入體會。因而通過這個協會,他們號召美國各地其他的基督教領袖和基督教家庭,也以同樣方式接待中國留學生,讓他們知道美國基督教的家庭生活的實際狀況;也讓中國留學生接觸美國社會中最善良的男女,使中國留學生了解在美國基督教整體中的美國家庭生活和德性。這便是他們號召的目標之所在。許多基督教家庭響應此號召,這對我們當時的中國留學生,實在是獲益匪淺。 在綺色佳地區康乃爾大學附近的基督教家庭——包括許多當地士紳和康大教職員——都接待中國學生。他們組織了許多非正式的組織來招待我們,他們也組織了很多的聖經班。假若中國留學生有此需要和宗教情緒的話,他們也幫助和介紹中國留學生加入他們的教會。因此在綺色佳城區和康乃爾校園附近也是我生平第一次與美國家庭發生親密的接觸。對一個外國學生來說,這是一種極其難得的機會,能領略和享受美國家庭、教育,特別是康大校園內知名的教授學者們的溫情和招待 [4] 。 綺色佳和其他大學城區一樣,有各種不同的教會。大多數的基督教會都各有其教堂。「教友會」(或譯「貴格會」或「匱克會」Quaker;Society of Friends) 雖無單獨的教堂,但是康乃爾大學法文系的康福(W.W.Comfort) 教授卻是個教友會的教友,足以補償這個遺珠之憾。康氏後來出任費城教友會主辦的海勿浮學院(Haverford College) 的校長。我就送我的小兒子在該校就讀兩年。康福教授既是個教友會的基督徒,他的家庭生活便也是個極其美好的教友會教徒的家庭生活。我個人第一次對教友會的歷史發生興趣和接觸,和對該派奇特而卓越的開山宗師喬治·弗克斯(George Fox,1624—1691) 的認識,實由於讀到[歐洲文藝復興大師]伏爾泰(Voltaire,1694—1778) 有關英國教友會派的通信。這一認識乃引起我對美國教友會的教友很多年的友誼 [5] 。 教友會的信徒們崇奉耶穌不爭和不抵抗的教導。我對這一派的教義發生了興趣,因為我本人也曾受同樣的但是卻比耶穌還要早五百年的老子的不爭信條所影響。有一次我訪問費城教友會區,康福教授便向我說:「你一定要見我的母親,訪問一下她老人家。她住在費城郊區的日耳曼鎮(German Town) 。」由於康福教授的專函介紹,我就順便訪問了康福老太太。康福老太太乃帶我去參觀教友會的會場 [6] 。這是我生平的第一次,印象和經驗都是難忘的。這一次訪問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在教友會裡我有很多終身的朋友。我以後也時常去教友會集會中做講演;我也送了我的小兒子去進教友會的大學 [7] 。 當然我也接觸了很多基督教其他不尋常的支派。在我的《留學日記》里,我也記載了訪問猶他州(Utah) 「摩門教會」(Mormonism) 的經過。我也碰過幾位了不起的摩門派學人和學生。我對他們的印象也是極其深刻的。同時也改變了以前我像一般人所共有的對摩門教派很膚淺的誤解 [8] 。 我和一些猶太人也相處得很親密。猶太朋友中包括教授和學生。首先是康乃爾,後來又在哥倫比亞,我對猶太人治學的本領和排除萬難、力爭上遊的精神,印象極深。在我閱讀《聖經》,尤其是《舊約》之後,我對猶太人真是極其欽佩 [9] 。所以,我可以說這些都是我的經驗的一部分——是我對美國生活方式的了解。 在1911年的夏天——也就是我從大學一年級升入二年級的那個夏天——有一次我應約去費城的孛可諾松林區(Pocono Pines) 參加「中國基督教學生聯合會」的暑期集會。會址是在海拔二千英尺、風景清幽的高山之上。雖在盛暑,卻頗有涼意 [10] 。該地有各項設備,足供小型的宗教集會之用。在我的《留學日記》里便記載著,一日晚間,我實在被這小型聚會的興盛氣氛所感動,我當場保證我以後要去研究基督教。在我的日記里,以及後來和朋友通信的函札上,我就說我幾乎做了基督徒。可是後來又在相同的情緒下,我又反悔了。直至今日我仍然是個未經感化的異端。但是在我的日記里我卻小心地記錄下這一段經驗,算是我青年時代一部分經驗的記錄 [11] 。 今日回思,我對青年時代這段經驗,實在甚為珍惜——這種經驗導致我與一些基督教領袖們發生直接的接觸,並了解基督教家庭的生活方式,乃至一般美國人和那些我所尊敬的師長們的私生活,特別是康福教授對我的引道,使我能更深入地了解和愛好《聖經》的真義。我讀遍《聖經》,對《新約》中的《四福音書》中至少有三篇我甚為欣賞;我也歡喜《使徒行傳》和聖保羅一部分的書信。我一直欣賞《聖經》里所啟發的知識。 後些年在北京大學時,我開始收集用各種方言所翻譯的《新約》或新舊約全書的各種版本的中文《聖經》。我收集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中國方言。有許多種中國方言,向來都沒有見諸文字,或印刷出版,或做任何種文學的媒介或傳播工具。可是基督教會為著傳教,卻第一次利用這些方言來翻譯福音,後來甚至全譯《新約》和一部分的《舊約》。 我為著研究語言而收藏的《聖經》,竟然日積月累,快速增加。當「中國聖經學會」為慶祝該會成立五十周年而舉辦的「中文《聖經》版本展覽會」中,我的收藏,竟然高居第二位——僅略少於該會本身的收藏。這個位居第二的《聖經》收藏,居然是屬於我這個未經上帝感化的異端胡適之! 我對美國政治的興趣 以上所說的是我當學生時代生活的一方面。 唐君,你還要我說些什麼?……或者我再來談點政治罷 [12] 。 當我於1910年初到美國的時候,我對美國的政治組織、政黨、總統選舉團,和整個選舉的系統,可說一無所知。對美國憲法的真義和政府結構,也全屬茫然。1911年10月,中國的辛亥革命突然爆發了。為時不過數月,便將統治中國有二百七十多年之久的清專制推翻。1912年1月,中華民國便正式誕生了。你知道這一年是美國大選之年。大選之年也是美國最有趣和興奮的年頭。威爾遜是這一年民主黨的候選人。同時共和黨一分為二。當權的塔夫脫總統領導著保守派。前總統老羅斯福卻領導了自共和黨分裂出來的進步黨,它是美國當時的第三大黨。羅氏也就是該黨的領袖和總統候選人。這一來,三黨勢均力敵,旗鼓相當,因而連外國學生都興奮得不得了 [13] 。 這一年康乃爾大學的政治系新聘了一位教授叫山姆·奧茲(Samuel P.Orth) 。他原是克里弗蘭市裡的一位革新派的律師。他在該市以及其本州島(俄亥俄) 內的革新運動中都是個重要的領導分子,由康大自俄亥俄州的律師公會中延聘而來,教授美國政府和政黨(專題) 。我一直認為奧茲教授是我生平所遇到的最好的教授之一;講授美國政府和政黨的專題,他實是最好的老師。我記得就在這個大選之年(1912—1913) ,我選了他的課。 下面一段便是他講第一堂課時的開場白 [14] : 今年是大選之年。我要本班每個學生都訂三份日報——三份紐約出版的報紙,不是當地的小報——《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是支持威爾遜的;《紐約論壇報》(The New York Tribune) 是支持塔夫脫的;《紐約晚報》(The New York Evening Journal) [我不知道該報是否屬「赫斯特系」(Hearst family) 的新聞系統,但是該報不是個主要報紙]是支持羅斯福的。諸位把每份訂它三個月,將來會收穫無量。在這三個月內,把每日每條新聞都讀一遍。細讀各條大選消息之後,要做個摘要;再根據這摘要做出讀報報告繳給我。報紙算是本課目的必需參考書,報告便是課務作業。還有,你們也要把聯邦四十八州之中,違法亂紀的競選事跡作一番比較研究,繳上來算是期終作業! 我可以告訴你,在我對各州的選舉活動作了一番比較研究之後,我對美國的政治也就相當熟習了。 奧茲教授在講過他對學生的要求之後,又說:「……就是這樣了!關於其他方面的問題,聽我的課好了!」 我對這門課甚感興趣! 奧茲教授對歷史很熟。歷史上的政治領袖和各政黨——從[美國開國時期的]聯邦系(Federalists) 到[20世紀初期的]進步黨(Progressives) ——等等創始人傳記,他也甚為清楚。他是俄亥俄州人,他對前總統麥金尼周圍助選的政客,如一手把麥氏推上總統寶座的大名鼎鼎麥克斯·韓納(Marcus Hanna,1837—1904) ,他都很熟 [15] 。所以奧茲告訴我們說:「看三份報,注視大選的經過。同時認定一個候選人做你自己支持的對象。這樣你就注視你自己的總統候選人的得失,會使你對選舉更為興奮!」 他對我們的另一教導,便是要我們參與綺色佳城一帶舉行的每一個政治集會。我接受了奧氏的建議,於1912年的選舉中選擇了進步黨黨魁老羅斯福作為我自己支持的對象。四年之後(1916) ,我又選擇了威爾遜為我支持的對象。在1912年全年,我跑來跑去,都佩戴一枚[象徵支持羅斯福]的大角野牛像的襟章;1916年,我又佩戴了支持威爾遜的襟章。 我在1912年也參加了許多次政治集會,其中有一次是老羅斯福講演贊助進步黨候選人奧斯卡·斯特勞斯(Oscar Strauss) 競選紐約州州長。在綺色佳集會中最激動的一次便是羅斯福被刺之後那一次集會。羅氏被刺客擊中一槍,子彈始終留在身內未能取出。我參加了這次集會,好多教授也參加了。令我驚奇的卻是此次大會的主席,竟是本校史密斯大樓(Goldwin Smith Hall) 的管樓工人。這座大樓是康大各系和藝術學院的辦公中心!這種由一位工友所主持的大會的民主精神,實在令我神往之至。在這次大會中,我們都為本黨領袖的安全而祈禱,並通過一些有關的議案。這次大會也是我所參加過的畢生難忘的政治集會之一。 該年另一個難忘的集會便是由我的業師客雷敦(J.E.Creighton) 教授代表民主黨,康大法學院長亥斯(Alfred Hayes) 教授代表進步黨的一次辯論會。這批教授們直接參加國家大政的事,給我的印象實在太深了。我可以說,由這些集會引起我的興趣也一直影響了我以後一生的生活。 大選剛過,我因事往見倫理學教授索萊(Frank Thilly) ,當我們正在談話之時。客雷敦教授忽然走了進來。他二人就當著我的面,旁若無人地大握其手,說:「威爾遜當選了!威爾遜當選了!」我被他二人激動的情緒也感動得熱淚盈眶。這兩位教授都是支持威爾遜的。他二人也都在普林斯頓大學教過書,都深知威爾遜,因為威氏曾任普大校長多年。他二人對威氏出任總統也發生了不感興趣的興趣。 幾年之後[1915年],我遷往紐約市。從康乃爾大學研究院轉學至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並住入哥大當時最新的佛納大樓(Furnald Hall) 。1915年不是個選舉年,但是這一年卻發生了有名的美國婦女爭取選舉權的五馬路大遊行。我目睹許多名人參加此次遊行。約翰·杜威夫婦也夾在遊行隊伍之中。杜威教授並曾當眾演說。1915年歲暮,杜威並直接參加此一群眾運動。這一件由教授們直接參加當時實際政治的事例,給我的影響亦至為深刻。 我想把1916年的大選在此地也順便提一提。此時老羅斯福的光彩對我已失去興趣,而我對那位國際政治家威爾遜卻發生了極深的信仰。先是在1914年,我曾以職員和代表的身份參加過一次世界學生會議。這個會是當時「世界學生會聯合會」(The Association of Cosmopolitan Clubs) 和「歐洲學生國際聯合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tudentsof Europe) 所聯合舉辦的。先在綺色佳集會之後,再會於華盛頓。在華府我們曾受到威爾遜總統和國務卿白來恩(Williams Jennings Bryan) 的親自接見,他二人都在我們的會裡發表講演 [16] 。 我清楚地記得正當1916年大選投票的高潮之時,我和幾位中國同學去「紐約時報廣場」看大選結果。途中我們看到《紐約世界日報》發出的號外。《世界日報》是支持威爾遜的大報之一。可是這一次的號外卻報道共和黨候選人休斯(Charles E.Hughes) 有當選的可能。我們同感失望,但是我們還是去時報廣場,看時報大廈上所放映的紅白二色的光標,似乎也對威爾遜不利。我們當然更為失望,但是我們一直堅持到午夜。當《紐約晚郵報》(The New York Evening Post) 出版,休斯仍是領先。該報的發行人是有名的世界和平運動贊助人韋那德(Oswald Garrison Villard) 。我們真是太失望了。我們只有打道回校。那時的地道車實在擁擠不堪,我們簡直擠不進去,所以我們幾個人乃決定步行回校——從西四十二街走回西一一六街[約五公里]的哥大校園。 翌日清晨,我第一樁事便是看報上的選舉消息。所有各報都報道休斯可能當選,但是我卻買不到《紐約時報》。它顯已被人搶購一空了。我不相信其他各報的消息,乃步行六條街,終於買到一份《時報》。《時報》的頭條消息的標題是:「威爾遜可能險勝!」讀後為之一快,乃步行返校吃早餐。你可能記得,這一旗鼓相當的大選的選票一直清理了三天;直至加州選票被重數了之後,威爾遜才以三千票的「險勝」而當選總統! 另外當時還有幾個小插曲也值得一提。就在我差不多通過所有基層考試的時候,因為我希望在1916年至1917年間完成我的博士論文,我覺得有遷出哥大宿舍的必要。那時的中國留學生差不多都集中住於三座宿舍大樓——佛納、哈特萊(Hartley Hall) 和李文斯敦(Livingston Hall) ,[中國同學住在一起,交際應酬太多,影響學業,]所以我遷至離哥大六十條街[三英里]之外,靠近西一七二街附近的海文路九十二號一所小公寓,與一雲南同學盧錫榮君同住。我們合雇了一位愛爾蘭的村婦,幫忙打掃,她每周來一次做清潔工作。在1916年大選之前(那時婦女尚無投票權) ,我問她說:「麥菲夫人(Mrs.Murphy) ,你們那一選區投哪位候選人的票啊?」 [17] 「啊!我們全體反對威爾遜!」她說,「因為威爾遜老婆死了不到一年,他就再娶了!」 數周之後,我參加了一個餐會。主講人是西海岸斯坦福大學校長戴維·交頓(David Starr Jordan) 。他是一位世界和平運動的主要領導人。當大家談起大選的問題時。交頓說:「今年我投誰的票,當初很難決定,我實在躊躇了很久,最後才投威爾遜的票!」他這席話使當時出席餐會的各界促進和平的士女大為駭異。所以有人就問交頓,當時為何躊躇。交頓說:「我原在普林斯頓教書,所以深知威爾遜的為人。當他做普大校長時,他居然給一位教授夫人送花!」這就是戴維·交頓不要威爾遜做美國總統的主要原因。其所持理由和我們的愛爾蘭女傭所說的,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對美國政治的興趣和我對美國政制的研究,以及我學生時代所目睹的兩次美國大選,對我後來對[中國]政治和政府的關心,都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其後在我一生之中,除了一任四年的戰時中國駐美大使之外,我甚少參與實際政治。但是在我成年以後的生命里,我對政治始終採取了我自己所說的不感興趣的興趣(disinterested-interest) 。我認為這種興趣是一個知識分子對社會應有的責任。 放棄農科,轉習哲學 我在1910年進康乃爾大學時,原是學農科的。但是在康大附設的紐約州立農學院學了三個學期之後,我做了重大犧牲,決定轉入該校的文理學院,改習文科。後來我在國內向青年學生講演時便時常提到我改行的原因,並特別提及「果樹學」(Pomology) 那門課。這門課是專門研究果樹的培育方法。這在當時的紐約州簡直便是一門專門培育蘋果樹的課程。在我們課堂上學習之外,每周還有實習,就是這個「實習」,最後使我決定改行的。 在我的講演集裡,有幾處我都提到這個小故事。其經過大致是這樣的 [18] : 實習時,每個學生大致分得三十個或三十五個蘋果。每個學生要根據一本培育學指南上所列舉的項目,把這三十來個蘋果加以分類。例如莖的長短,果臍的大小,果上稜角和圓形的特徵,果皮的顏色,和切開後所測出的果肉的韌度和酸甜的嘗試、肥瘦的記錄……這叫作蘋果分類,而這種分類也實在很籠統。我們這些對蘋果初無認識的外國學生,分起來甚為頭痛! 但是這種分類,美國學生做來,實在太容易了。他們對各種蘋果早已胸有成竹;按表分類,他們一望而知。他們也毋需把蘋果切開,嘗其滋味。他們只要翻開索引或指南表格,得心應手地把三十幾個蘋果的學名一一填進去,大約花了二三十分鐘的時間,實驗便做完了。然後揀了幾個蘋果,塞入大衣口袋,便離開實驗室揚長而去。可是我們三兩位中國同學可苦了。我們留在實驗室內,各盡所能去按表填果,結果還是錯誤百出,成績甚差。 在這些實驗之後,我開始反躬自省:我勉力學農,是否已鑄成大錯呢?我對這些課程基本上是沒有興趣;而我早年所學,對這些課程也派不到絲毫用場;它與我自信有天分有興趣的各方面,也背道而馳。這門果樹學的課——尤其是這個實驗——幫助我決定如何面對這個實際問題。 我那時很年輕,記憶力又好。考試前夕,努力學習,我對這些蘋果還是可以勉強分類和應付考試的;但是我深知考試之後,不出三兩天——至多一周,我會把那些當時有四百多種蘋果的分類,還是要忘記得一乾二淨。我們中國,實際也沒有這麼多種蘋果,所以我認為學農實在是違背了我個人的興趣。勉強去學,對我說來實在是浪費,甚至愚蠢。因此我後來在公開講演中,便時時告誡青年,勸他們對他們自己的學習前途的選擇,千萬不要以社會時尚或社會國家之需要為標準。他們應該以他們自己的興趣和稟賦,作為選科的標準才是正確的 [19] 。 除此之外,當然還有使我轉入文理學院去學習哲學、文學、政治和經濟的其他諸種因素。其他基本的因素之一便是我對哲學、中國哲學和研究史學的興趣。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著作,及比較近代的宋明諸儒的論述,我在幼年時,差不多都已讀過。我對這些學科的基本興趣,也就是我個人的文化背景。 當我在農學院就讀的時期,我的考試成績,還不算壞。那時校中的規定,只要我能在規定的十八小時必修科的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我還可隨興趣去選修兩小時額外的課程。這是當時康乃爾大學的規定。這一規定,我後來也把它介紹給中國教育界,特別是北京大學。在中國我實在是這一制度最早的倡導人之一。 利用這兩三個小時選修的機會,我便在文學院選了一門客雷敦教授所開的「哲學史」。客君不長於口才,但他對教學的認真,以及他在思想史里對各時代、各家各派的客觀研究,給我一個極深的印象。他這一教導,使我對研究哲學——尤其是中國哲學——的興趣,為之復甦! 使我改行的另一原因便是辛亥革命,打倒清朝,建立民國。中國當時既然是亞洲唯一的一個共和國,美國各地的社區和人民對這一新興的中國政府發生了濃厚的興趣。校園內外對這一問題的演講者都有極大的需要。在當時的中國學生中,擅於口才而頗受歡迎的講演者是一位工學院四年級的蔡吉慶。蔡君為上海聖約翰大學的畢業生,留美之前並曾在其母校教授英語。他是位極其成熟的人,一位精彩的英語演說家。但是當時邀請者太多,蔡君應接不暇,加以工學院課程太重,他抽不出空,所以有時只好謝絕邀請。可是他還是在中國同學中物色代替人,他居然認為我是個可造之材,可以對中國問題,做公開講演。 有一天蔡君來找我。他說他在中國同學會中聽過我幾次講演,甚為欣賞;他也知道我略諳中國古典文史。他要我越俎代庖,去替他應付幾個不太困難的講演會,向美國聽眾講解中國革命和共和政府。在十分躊躇之後,我也接受了幾個約會,並做了極大的準備工作。這幾次講演,對我真是極好的訓練。蔡君此約,也替我職業上開闢了一個新的方向,使我成為一個英語演說家。同時由於公開講演的興趣,我對過去幾十年促成中國革命的背景,和革命領袖人物的生平,也認真地研究了一番。 這個對政治史所發生的興趣,便是促使我改行的第二個因素! 還有第三個促使我改行的原因,那就是我對文學的興趣。我在古典文學方面的興趣,倒相當過得去。縱是在我十幾歲的時候,我的散文和詩詞習作,都還差強人意。當我在康乃爾農學院(亦即紐約州立農學院) 就讀一年級的時候,英文是一門必修科,每周上課五小時,課程十分繁重,此外我們還要選修兩門外國語——德文和法文。這些必修科使我對英國文學發生了濃厚的興趣,我不但要閱讀古典著作,還有文學習作和會話。學習德文、法文也使我發掘了德國和法國的文學。我現在雖然已不會說德語或法語,但是那時我對法文和德文都有相當過得去的閱讀能力。教我法文的便是我的好友和老師康福教授,他也是我們中國學生聖經班的主持人。 我那兩年的德語訓練,也使我對歌德(Goethe) 、雪萊(Schiller) 、海涅(Heine) 和萊辛(Lessing) 諸大家的詩歌亦稍有涉獵。因而我對文學的興趣——尤其是對英國文學的興趣,使我繼續選讀必修科以外的文學課程。所以當我自農學院轉入文學院,我已具備了足夠的學分(有二十個英國文學的學分) ,來完成一個學系的「學科程序」 [20] 。 康乃爾文學院當時的規定,每個學生必須完成至少一個「學科程序」才能畢業。可是當我畢業時,我已完成了三個「程序」:哲學和心理學,英國文學,政治和經濟學。三個程序在三個不同的學術範圍之內。所以那時我實在不能說,哪一門才是我的主科。但是我對英、法、德三國文學興趣的成長,也就引起我對中國文學興趣之復振。這也是促成我從農科改向文科的第三個基本原因。 我既然在大學結業時修畢在三個不同部門裡的三個不同的「程序」,這一事實也說明我在以後歲月里所發展出來的文化生命。有時我自稱為歷史學家,有時又稱為思想史家。但我從未自稱我是哲學家,或其他各行的什麼專家。今天我幾乎是六十六歲半的人了,我仍然不知道我主修何科,但是我也從來沒有認為這是一件憾事! * * * 注釋 [1] 老朋友宋旭軒(晞)教授曾對庚款留學史作過一番簡明扼要的記述。見宋晞著《旅美論叢》(台北,中國文化學院,1965年版),第三章:《美國退還庚子賠款與留美的新境界》,頁89—125。 據宋文,美國於1909年至1917年間退款實額如後: 1909—1910:每年843094.90美元 1911—1914:每年541198.78美元 1915:724993.42美元 1916—1917:每年790196美元 1909—1917:合計6156370.34美元 又據胡氏口述,以「庚款」作中國學生留美費用,系出自中國政府「自動提議」,亦與宋文所引伯頓(Cornelius H.Patton)之言不符。後者說是出諸美國政府的要求,似較可信。 [2] 參閱宋著前文。宋文附錄有庚款第一、二兩屆學生全部名單,和第三屆部分名單。又據陳啟天著,《最近三十年中國教育史》(台北,文星書店,1962年版),頁161,三屆庚款保送留美學生共一百七十九人。 [3] 紐約的「國際學社」(International House),說穿了便是一座世界各國留美學生所雜居的觀光大酒店。其中嘈嘈雜雜;美式的,乃至世界各式的聲色犬馬,應有盡有。在第一、二次大戰前後到美國來留學的學生,泰半是來自最落後、最貧窮的亞、非、拉國家。從這種最落後的地區來到美國紐約這個花花世界留學的血氣未定的青少年男女,住在觀光大酒店內「念書」,他們學到些什麼?感染了些什麼?所體驗的美式生活又是些什麼?將來帶回到他們祖國的又是些什麼?稍通教育心理者皆不難想像!胡適之先生是位有思想的哲人,但是一個人的思想很難跳出他青少年時期所熱愛的環境和歲月。所謂「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大概就是這個意思罷! 筆者雖未在「國際學社」住過一宵,但卻是該社多年的「不居住社員」(non-resident member)。前後在該社十條街之內一住就住了二十五年。所以把這座「橫看成嶺側成峰」的廬山,可說是看得十分透徹了。它不是像一些有成見的人所批評的什麼「毒化」或「奴化」,但也不是胡適之先生心目中的那麼「國際精神」得可敬可愛!正如我國古代儒者所說的: 「鄙夫有問……必竭其兩端而告之!」研究我國近代留學史的有心人,對「留美」這個制度,實在應該虛心地從「兩端」去看,庶能得其三昧! [4] 筆者旅美三十載,早年亦有與胡適之先生類似的經驗,寫出來與老輩經驗相印證,該也是個有趣的比較。 1949年春初,當我衣袋內只剩七元現款,而尚欠一周房租未付之時,一位年輕而多金的中國同學向我說,他如是我,他早就「發瘋」了。但是我沒有「發瘋」,因為抗戰期間,我流浪至陪都重慶之時,一襲單衣、一雙草履之外,袋內只剩半個四川大銅板(當年四川銅元,可以一切為二)。那時在重慶沒有「發瘋」,如今在紐約身著西裝、足登革履、腕戴鋼表,實在無「發瘋」之必要!我相信天無絕人之路。 果然就在這人路將絕之時,忽然接到在「華美協進社」(The China House)做事的老同學艾國炎先生的電話。他說那時紐約郊區一個教會團體,組織了一個「中國學生輔助會」,來「輔助」絕糧的中國留學生。艾君問我願不願接受「輔助」。這既然不是什麼「嗟來之食」,我對這輔助也就欣然接受了。 當時我們接受「輔助」的中國同學一共有三十人——十五男,十五女。我們被招待到有空房間的「輔助會」會員家中寄宿,每家住一人或二人。 食宿免費之外,我們還有入城火車月票,好讓我們每日返校上學;另外每人每月還有三十元的午餐費和零用錢。這些都是那些輔助會的會員們捐助的。 我被招待在一對何柏林老夫婦(Mr.&Mrs.George Hoblin)的家裡。他們的孩子都長大了,家有餘室,他們就招待我住入其家的頂樓。何君夫婦都是德裔二代移民。先生原先是一位修屋頂的工人,遞升為公司下級職員。他二老知識雖不太高,但為人卻極其和善,宗教信仰尤篤。他們家庭生活之有規律,實為我平生所僅見;而這一座上下四樓的花園洋房,被收拾得纖塵不染,簡直乾淨到我不能相信的程度! 我們住定之後,這三十家「輔助會」會員,每逢周末,便輪流招待我們,舉行茶會或餐會。他們給我們的印象實在太好了。其中一位熊夫人(Mrs.ElizabethSchoen),最近(1977年聖誕節)還和我夫婦通訊,她說她八十歲開始上大學,現在「快畢業」了。 這一批基督教會內的善男信女,他們不是傳教士,也沒有向我們傳教。他們只是一本助人為快樂之本的精神,幫助我們渡過難關罷了。大體說來,他們為人處世都和善熱忱、誠實無欺、自愛愛人、開明民主……有說不盡的美德。在我們那時的心目中,他們簡直是一群道德完美的「聖者」。筆者當時便時時反躬自省,我覺得美國之有今日的富強,實在不是偶然的。郭嵩燾氏推崇19世紀的英倫,說:不期三代之治,見於今日。這正是筆者50年代初期對這個美國社會的感想。何柏林伉儷每周帶我去教堂做禮拜。他們也不是向我傳教,他們只是真心相信,好人是沒有理由不做基督徒的;他二老每個月約五分之一的收入,都是捐給教會,做公益用途的。他們的教堂也有規定的日程,讓新教友入教受洗。屆時他們也預備介紹我入教,雖然他二老事前並沒有向我提過。 孰知我天生與耶教無緣。唯獨在這個星期天,我的導師約我有個聚會,因而我沒有隨何家去教堂,也就沒有「入教」了。我那時對基督教,尤其是對這一批誠實的信徒,只有尊敬而無惡感。如不因事耽誤了,我相信我那時不會拒絕入教的。三十年來我對這批美國友人的尊敬,真是始終如一。我至今相信,我當時對他們的觀察是正確的。我的今日鄰居,多半也還是這種人。但是今日我也知道,這也只是複雜的美國文明中的「豹之一斑」。它只是新英格蘭(New England)和紐約郊區,白色新教徒中產階級,尤其是所謂WASP階級,「衣食足,禮義興」之後生活方式的一環。我們如果把這一環當成全貌,那就難免以偏概全了。 胡適之先生乃至和胡氏同輩的有觀察力、有學養的老輩留學生,他們言必稱美國,並不是如一般洋奴大班的「崇洋」。只是他們早年,乃至暮年,對美國基督文明的感染,就始終沒有跳出筆者上述的那個階段。 胡先生那一輩的留美學生,可以說全是中國士大夫階級里少爺小姐出身的。他們漂洋過海,又鑽進了美國WASP的社會裡來,心理上、生活上,真是如魚得水,一拍即合。但是這個WASP的社會比他們原有的腐敗落伍的士大夫生活要合情合理得多;換言之,也就是「現代化」得多了。見賢思齊,他們難免就自慚形穢。至於WASP幕後還有些什麼其他的花樣,又怎是胡適當年這批二十來歲的中國青年所能體會的呢?也更不是後來一些隔靴搔癢的名流學者們所能透徹了解的了。 近代西方遊客,對極權國家旅遊事業(通稱「觀光事業」)的批評,總歡喜用「限制導遊」(guided tours)這句話來說明對方只許看好的,不許看壞的。近百年來,美國各界之接待外國留學生,事實上也是一樣的。所不同者,美國的限制導遊多出諸遊客的自願;另一方面,則是多少有點強迫性質罷了。其實就「限制」一詞來說,二者是殊途同歸的。只是自動比被動更有效罷了。胡適之先生那一輩,比較有思想的留學生,就是參加了這個自動的「限制導遊」,而對美國文明,終身頌之的! 不過,所謂「文化交流」本來就是個截長補短的運動。胡適之先生那一輩的留美學生但見洋人之長,而未見其短,或諱言其短,實是無可厚非的。他們所要介紹的「西方文明」,原來就是要以西洋之長,以補我東方之短。如果我們知道西方也是「尺有所短」,我們就自護其短,那就是冬烘遺老了。 [5] 「教友會」胡氏亦譯為「友朋會」、「朋友會」或「匱克派」(見《留學日記》卷八,頁556)。中國教會界的元老謝扶雅先生根據教會傳統,認為應譯為「貴格會」。這是個很特殊的教會。他們是無條件反戰的。日本人偷襲珍珠港之後,美國國會以三八八對一票通過對日宣戰。這唯一的一張「反對票」,便是一位匱克派的議員投的。其「反戰」的堅決性,也可以想見了。匱克派一般教友信教都十分虔誠。在西方社會裡,篤信宗教,總歸是值得尊敬的。 [6] 匱克派是沒有「教堂」(church)的。他們的禱告講道之處,通稱會場(meeting place)。筆者亦嘗被約去其會場講演。 [7] 適之先生的小兒子思杜,便是海勿浮學院的校友。 [8] 木爾門派,亦稱「後聖派」(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或譯「摩門派」,也是個狂熱的基督教支派。任何宗教信仰,如果發展到狂熱的程度,都是會走火入魔的。我國佛教里便有吃糞、飲溺的和尚。道教里也有白蓮教、義和拳、一貫道等等狂熱的支派。他們也各有其秘密的怪行。基督教走火入魔的支派,當然更多。洪秀全的「拜上帝會」便是在我國發生的一個例子。在近代歐洲,這些支派有時狂熱到不能在歐洲立足的程度,他們便紛紛向美洲「逃難」、「朝山進香」、「尋找自由」。早期新英格蘭的「清教徒」(Puritans,也是杜威教授的遠祖),便是為「尋找自由」而冒險犯難,逃來美洲的。抵美後,他們違反個人「自由」的清規戒律和反對「異端」也有「自由」的行為,竟發展到毫無理性的殺人放火的程度。雖然(有)絕對「不讓人家牽著鼻子走」的蠻勁,也奠定了「洋基」後人絕對個人主義的美國式民主政治的基石。 還有些其他古怪的宗派,古怪到連在美國東岸也不能立足,乃向西流竄。在這些西竄的小支派中,木爾門派便是其中之一。他們被一直趕到猶他州的沙漠邊緣,才能立足偷安。 在這次逃難過程中,他們的最高宗教領袖楊氏(BrighamYoung,1801—1877)便是個大大的怪物。他討了二十七個老婆,生了五十六個兒女!他的中國同宗楊森將軍,恐怕也不能和他相比。 1978年夏季,猶他州里一位木爾門派的母親,為急於要「見上帝」,竟然要她六個可愛的親生子女,一一自高樓窗口跳下摔死,弄得舉國譁然。所以,這種木爾門教里的狂熱派實在是一種中世紀超級迷信的後遺症。他們所謂「信仰自由」(freedom of faith)實質上是一種「愚昧自由」(freedom of ignorance)。但是賣瓜的人不說瓜苦,任何人對他自己的信仰,不論是如何落伍,也會找出一套理由來作為辯護的。 胡適之先生那一輩的革新志士,口口聲聲要打倒孔家店;他們不知道西方的耶家店,更應該打倒! 筆者於1979年夏季曾與內子重訪木爾門教的根據地鹽湖城,並對該教近數十年來所起的變化,略事考察。據說該教的多妻舊習,在他們男士們偷天換日的手法之下,今日仍如縷不絕。不過鹽湖城現在卻是美國各州治中,犯罪率最少、社會最有秩序的地方首府之一。 美國畢竟是個超發展國家。她的許多中世紀遺留下來的落後制度,都會在社會文化生活不斷演進中,而現代化起來。不過他們今日的現代化生活,與他們早年的迷信,卻是社會發展中兩個階段,二者未可混為一談。 當本篇於《傳記文學》上發表之後,美洲忽然又發生了另一宗教狂熱的大慘劇——「人民廟」中九百多個狂熱的信徒,隨其教主詹姆·瓊斯(Jimmy Jones)集體自殺。「人民廟」之形成,以及其教主率徒流竄的情形,與當年的摩門教的西向流亡的情況,雖時隔百餘年,其性質實在也是大同小異的。 說來奇怪,這種基督教的狂熱支派,在今日北美洲仍然所在多有。 我國早年的白蓮教、義和拳、一貫道等等的宗教組織,也是這一類的東西。至於它何以形成?在人類社會生活上、精神生活上又有何種意義?那就說來話長了。 [9] 猶太人也是個有宗教狂熱的民族——就整個民族文化來說,我們中國人就未吃過這種「狂熱」的虧——猶太人最初被趕出埃及,便是出於宗教的緣故。其後到處流浪。愈流浪則宗教信仰愈篤;宗教信仰愈篤,就愈不能和其他異教人士相處。因此,形成個歧視和被歧視的惡性循環。中古時期,猶太人在歐洲多無權購置田產。同時為著牟利——正如我國《漢書》上所說的「農不如工,工不如商」——聰明的猶太人也不願務農。不務農,則只有擠在城市裡經商了,所以猶太人倒頗有點像「我們安徽」的「徽州人」。大猶太就是徽州鹽商,小猶太就是徽州朝奉。同時由於久住大城市,教育上得風氣之先,也就出了許多猶太朱熹、猶太戴震和猶太胡適來。 可是唯利是圖的商人,總歸招人嫉妒的。這也就是歷史上所記述的血跡斑斑的反猶(anti-Semitism)運動的導火線——東南亞土著的「排華運動」也有些類似的原因——大家都反猶,猶太人自己就更團結,對猶太的傳統就更保守、更珍惜。所以,猶太正教(Orthodox Judaism)也是今日世界上最保守的宗教之一。他們有的保守到要搞多妻制的程度。50年代中,紐約有一位正教猶太人死了,其弟欲納其寡嫂為「側室」。這位寡嫂當然不願。不意那些出面調停的該教長老,也力主遵循正教祖宗家法,兄終弟及!此事鬧入法院;據說那位斷案的美國法官,也是位正教猶太。他竟然也主張美國境內的「少數民族」,在家庭生活上,有權「各從其俗」,一時鬧得不得開交! 所以各種民族的風俗習慣,都是優劣互見的。大家都有其進步和反動的兩面性。我輩華裔移民,久居異邦,在矛盾牴觸中,求其心安理得的生存,才希望能逐漸理解華洋之別,和折中之道。胡適之先生是位聰明人和目光銳敏的社會觀察家,對各民族性的短長所在,他焉有不知之理?只是他是個國際性的學者,一言九鼎,為盛名所累,他就只能報喜不報憂了。 胡氏一生為言論自由而奮鬥;可是晚年的胡適之在學術上實在沒有享受到他應有的「自由」,這便是他在盛名之下,自我限制的結果。 [10] 孛可諾松林區位於紐約市之西約六十英里。該區原是一片原始森林。60年代之初,聯邦政府決定興建當今世界上最寬闊、最現代化的「八十號超級公路」通過該區。築路之前,那些得消息之先的政客乃與地產商相勾結,大炒地皮。他們以極賤的地價,大塊購入,築路、通電、蓄水,加以「開發」。然後再把大塊切小,高價出售,讓紐約和費城一帶富人前往建築別墅。果然未幾該地便鶯燕紛飛,儼然是一片避暑驅寒的勝地了。 今日該地區華裔別墅居民亦不下數十家。筆者好友中便有胡、宣、何三家,在該處築有精舍;隔山相望,清幽無比。筆者合家亦常應友人雅意,駛車前往,同度周末。三十年河東轉河西,孛可諾松林已非復胡適當年所見者了。聊志之,以見兩代留美學生不同的環境和不同的生活情趣! [11] 見1911年6月18日《胡適留學日記》。 [12] 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口述歷史學部當年曾訪問中國名流十餘人。因為受訪問者的教育背景、工作習慣、故事內容均各有不同,加以受派前往工作的訪問人員的教育背景亦懸殊甚大,所以各個人的「口述歷史」的撰錄經過也人人不同。其中純洋式的則採取西人「口授」(dictation)的方式;純中國式的,則幾乎採取一般茶餘酒後的聊天方式。介於二者之間的,則往往是受訪問者以中文口述,訪問人員直接以英文撰稿。 胡適之先生的口述方式則又另成一格。他本可以英語直接「口授」,無奈他的故事內容多側重於論學。論學時,則隨口翻譯就很難了。譯得得體,則非有長時準備不可。費時準備,則胡公大可自己撰寫,又何必口授呢?既沒空準備,他老人家就中英夾雜地和筆者聊天,再由筆者負責代為整理了。所以他在「口述」時,便常常發問:「你還要我說些什麼?還要說些什麼呢?」筆者則循例翻閱自備的「大綱」,臨時建議,故錄音記錄上亦時時有此問答。但是在校稿時我照例把這些問答全部劃掉了。想不到哥大所公布的稿子上還遺留了「唐君……」云云,這一句對話。 [13] 19世紀與20世紀交接的這一二十年,實是美國資本主義制度面臨最嚴重考驗的一段時間。斯時所謂「鍍金時代」(The Gilded Age)的美好歲月已日漸消失,以壟斷企業為主體的美國經濟制度這時弱點畢露。因此社會主義思潮一時並起。影響孫中山先生思想最大的美國思想家,《進步與貧困》(Progress and Poverty)一書的作者亨利·喬治(Henry George,1839—1897)便是這個時代意識形態的靈魂。思想化為力量,乃有倡導社會主義的「國民運動」(The Populist Movement)的爆發和「社會黨」(Socialist Party)的誕生。1912年大選時,領導此一運動的德卜(Eugene Victor Debs,1855—1926),也就被推選為社會黨的總統候選人。德卜雖當不了總統,但是他卻擁有來勢洶洶、不滿現狀的大批選民。為爭取這批選民的支持,共和黨由老羅斯福(TheodoreRoosevelt,1858—1919)所領導的革新派,乃和塔夫脫(William Howard Taft,1857—1930)總統所領導的保守派分裂,另組「進步黨」(Progressive Party),以與號召革新的威爾遜(Woodrow Wilson,1856—1924)相抗衡,所以這次選舉,在意識形態上的意義甚為重大,青年學子也為之特別衝動。「進步黨」候選人羅斯福,我國人通稱之為老羅斯福,以別於三四十年代的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1882—1945)。本文此處譯名,亦從習慣用法。 [14] 此段引文為胡氏本人之回憶,並非直接引自奧氏的講稿或著述。《紐約晚報》系「赫斯特系」的報紙。 [15] 韓納為俄亥俄州大財閥、大政客。1896年之大選,韓氏為支持麥金尼(William Mckinley,1843—1901)競選總統,曾為共和黨籌捐助選經費至三百五十萬美元之巨。這在當時是個史無前例的助選經費。韓氏亦以此當選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成為左右全美政局的大政客;麥氏亦賴其只手扶持而當選美國第二十五屆總統。 [16] 「世界學生會」是當時美國的一個國際學生組織。各名大學之內皆有分會。胡氏曾當選康乃爾分會主席。 [17] 胡氏的海文路公寓便是他女朋友韋蓮司女士(Miss Edith Clifford Williams)轉讓給他的。麥菲夫人想必也是韋小姐原先的女傭。當時紐約一帶的女傭多半是愛爾蘭移民的妻女,這和戰前上海的女傭多半是「江北人」一樣。因為19世紀中葉,愛爾蘭大飢,死人如麻。據說那時愛爾蘭的道左餓殍嘴唇都現綠色,死前吃草的緣故。挨餓未死的愛爾蘭饑民乃大批湧入美國,恰巧此時也正是中國苦力大批向美移民之時。這時愛爾蘭移民無法與其他白種移民競爭,乃轉與中國移民搶飯吃。但是他們又沒有中國苦力刻苦耐勞,乃不要臉地用各種下流手腕,迫害華工,乃掀起了長逾百年的美國排華運動(Chinese Exclusion Movement)。在此期間我華裔移民所受無理的迫害,和美國排華分子所犯的滔天罪行,真是罄竹難書! 就在全美排華最烈之時,也正是胡適之先生這一輩「庚款留學生」大批來美之時。而這批少爺小姐們留美期間,對上層白種美國人,真是桃花潭水,一往情深!而對在此邦受苦受難的最下層黃皮膚的自己同胞,卻未聽過他們說過一句話,或寫過一個字!也真是咄咄怪事! 吾人今日回頭檢討近百年來我國留美教育史,對這一點,真不能不有所警惕! [18] 1952年胡氏返台時,12月27日在台東縣對青年們所講的「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便舉了這個「例子」。見《胡適言論集》(甲編)(1953年,自由中國社印行),頁124—126。 [19] 在上述講演里,胡先生做了一個大膽的結論: 我的玩意兒對國家貢獻最大的便是文學的「玩意兒」,我所沒有學過的東西。最近,研究《水經注》(地理學的東西)。我已經六十二歲了,還不知道我究竟學什麼。都在東摸摸,西摸摸,也許我以後還要學學水利工程亦未可知,雖則我現在頭髮都白了,還是無所專長,一無所成。可是我一生很快樂,因為我沒有依社會需要的標準去學時髦。我服從了自己的個性,根據個人的興趣所在去做,到現在雖然一無所成,但我生活得很快樂。希望青年朋友們,接受我經驗得來的這個教訓,不要問爸爸要你學什麼,媽媽要你學什麼,愛人要你學什麼。要問自己性情所近、能力所能做的去學。這個標準很重要,社會所需要的標準是次要的。 當胡先生在1958年向我重複這一段話的時候,我就遵循他老人家的教導,「做學問要不疑處有疑」的,不以為然,和他抬了個小槓。 我認為他這段話「個人主義色彩太重」,「浪漫主義色彩太重」,對社會國家的需要和貢獻「不實際」!因為胡適之所說的只是「胡適」的經驗。「胡適的經驗」不適合——也不可能適合一般「中學生」。 胡適是個「大學者」、「大使」、「大文豪」……總之是個大「有成就」的人。可是這個世界裡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都可說是「沒有成就」的普通人,因而這個美好的世界原是我輩「沒有成就」的人的世界;「有成就的人」是極少極少的「少數民族」。所以我們的教育——尤其是中學教育,是應該教育一個人怎樣做個「沒有成就」的普通人,一個平民,一個光頭老百姓。 做個光頭老百姓最重要的條件是做個正正派派、有正當職業、養家活口、快快活活……當兵納稅的好公民。但是「正當職業」不是完全受個人興趣指揮的,它要以社會、國家和團體的需要而定。「中學生」之中,文才橫溢的「小魯迅」真是千千萬萬;但是社會上對「魯迅」的需要量(著重個「量」字)便遠不如對「會計師」、「繪圖員」、「水喉工」等等的需要量大。如果一個「中學生」聽了胡適的話,此生薄會計師而不為,非「魯迅」不做,豈不是誤人誤己?為此他的「爸爸」、「媽媽」、「愛人」勸他視社會的需要,做實際一點的「擇業」,難道還不是逆耳的忠言嗎? 再者在今日發展中的社會裡,有高度詩人氣質的天才,未始就不能做個有訓練的會計師。做個會計師,一天八小時之後,行有餘力,仍可大做其詩,為什麼一定要做「詩人」才能做詩呢? 總之,胡適之先生那一輩的老知識分子,頭腦里始終未能擺脫科舉時代的舊觀念。受教育的人一定要出人頭地,一定要錐處囊中。他們不甘心做個普通人。但是在一個已發展的社會裡,九年國教,人人可受,誰非知識分子呢?如果每個知識分子都要「立志」發展天才去做李白、杜甫、畢加索、胡適、愛因斯坦,那麼這世界還成個什麼世界呢? 就在我幫助胡老師寫這段自傳時,我的兒子光儀便在這個時期出世了。我在醫院的走廊里夜半無事,曾試填一首「訓子」小詞,以為消遣。其中有幾句說:「……餐館也好,衣館也好,報館何嫌?憑爾雙手,自食其力,莫賺人間作孽錢!……」這雖是個沒出息的爸爸,對他兒子沒出息的希望,那也反映我當時追隨胡適之先生學習的心境。一個讀書的人,教個小書,謀個溫飽,不是很心安理得嗎?為什麼一定要出人頭地「不超人,毋寧死」(一個老朋友的座右銘)呢?多難的祖國,不就是被一批「超人」們搞糟了的嗎? [20] 今日筆者所服務的紐約市立大學,所採取的仍是和康乃爾當年類似的制度。康大以前叫「程序」(sequence),我們現在叫「主修」(major)。學生在某系,讀完經系主任所認可的二十五個學分之後,便算是該系的「主修」了。筆者年前承乏市大亞洲學系時,學生——尤其是亞裔或華裔——有申請本係為「主修」者,我便力勸他們「兼修」另一科系,並與其他科系洽商允許該生「雙修」(double major)或「三修」(triple major),這也就是胡適之先生當年所謂「兩個或三個程序」一樣的意思。筆者對學生的勸告,也就是胡先生要中學生「不要問」的「爸爸、媽媽和愛人」的勸告。我坦白地告訴我的學生(尤其是中國學生)學歷史或亞洲文化,在美國是沒飯吃的。我勸他們「兼修」一點計算機、教育或會計一類「實際一點」的課,以便大學畢業後好去「謀生」。如此,我也自覺稍減「誤人子弟」的內疚。 胡適之先生如仍健在,他聽到筆者對學生的勸告,一定大不以為然。因為胡先生所要教的是一些將來和他(具體而微)一樣「有成就」的學人專家;筆者所要教的則是一些和我一樣「沒有成就」但卻有個「正當職業」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