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八(入第四十八經下半)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八(入第四十八經下半)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第十三手有十三相。文分為三。初九真語手相二。初五明右。 如來右手有大人相(至)是為六十八。 △二後四明左。 如來左手有大人相(至)及眾妙相以為莊嚴。 因陀羅網以為嚴者。即是網鞔之相。互涉入故。 放大光明普照十方(至)是為七十二。 右五左四者。或左脫一。或表右邊恆常用故。而前肩右二左三。相通正等。 △二有二相。在左右指。 如來右手指有大人相(至)是為七十四。 △三有二相在左右掌。 如來右手掌有大人相(至)是為七十六。 皆有千輪者。謂輪轂輻輞。三事具足。自然成就。不待人功。 △十四陰藏一相。 如來陰藏。 猶如馬王。 有大人相名普流出佛音聲雲(至)是為七十七。 △十五坐處二相。 如來右臀有大人相(至)是為七十九。 △十六體有二相。 如來右[骨*坒]有大人相(至)隨順安住以為莊嚴。 隨順安住者。[骨*坒]多行動。故須多寶隨順而嚴。 廣大遊行放淨光明(至)是為八十一。 △十七腨有三相。 如來右邊伊尼延鹿王腨(至)如來寶腨上毛。 腨毛通於二腨。若准晉經。直雲毛端。則通全身一切毛也。義應如晉。則處成十九。 有大人相名普現法界影像雲(至)是為八十四。 △十八足有十三相。通分為七。初足下一相。 如來足下有大人相。 略無左右。而晉經中。足趺之後。別有足下十輻輪相。此必合有。故後品明足下輪相。名普照王。今經中千輪之言。乃在後段指間收故。或以常明易知。故此不說。指間有異。故舉之耳。 名一切菩薩海安住雲。 名安住者。以足下安平。一切著地。不容針故。 色如金剛閻浮檀金(至)是為八十五。 △二足上有二相。 如來右足上有大人相(至)是為八十七。 △三足指間二相。 如來右足指間有大人相(至)是為八十九。 △四足跟二相。 如來右足跟有大人相(至)是為九十一。 △五足趺二相。 如來右足趺有大人相(至)是為九十三。 △六足四周二相。 如來右足四周有大人相(至)金剛寶以為莊嚴。 因陀羅尼羅者。此雲帝青。 放寶光明充滿虛空(至)是為九十五。 △七足指端二相。 如來右足指端有大人相(至)是為九十七。 上來略例九十七相。次第名數。譯者安置。既不說盡。豈不盈百。足下闕一。唇齶不開。設合此二。六根皆辨。耳何闕如。若加兩耳及足下一。則圓百數。以顯無盡。豈不妙哉。況此中所列。於三十二。尚有未盡。豈普賢力不及百耶。晉經有遺。但九十四亦無次第之數。故知九十七數。不在生情。配屬諸法。 △三結略顯廣。 佛子毗盧遮那如來(至)眾寶妙相以為莊嚴。 別說難周。故須結略。非略能盡。故須顯廣。一華藏塵相已無邊。況十華藏則無盡無盡。非普眼者。安能睹歟。既三十二相權實不同。互有互無。故不會釋。 ○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 △初來意者。前品明相。此品辦好。相好雖殊。俱用嚴身。以答前身及眼等六。兼自在問。好依相有。德劣於相。故次明之。劣德之用。用成頓益。翻顯大相德難思矣。 二釋名者。如來標人表德。隨好等顯德依人。隨好是體。隨逐大相。德姿好故。光明是用。功德者德。謂從好發光。光能益物。顯好之德。故以為名。如來之隨好等。亦如來有隨好等。通二釋也。 三宗趣者。明好勝德為宗。令物修敬為趣。 次釋文二。先略二。初標果好。 爾時世尊。 佛自說者。有二意故。一僧祇因終。此品果極故。茲二品皆佛自說。二好用劣相。而用難思。恐物不信。故佛自說。 告寶手菩薩言。 告寶手者。亦有二義。一說手隨好。彼主此門故。二令當寶重。起信手故。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有隨好。 有隨好者。總相舉也。即是足下之好。與後名同故。 名圓滿王。 德用周備。故云圓滿。攝益自在。最勝名王。 此隨好中出大光明(至)阿僧祇光明而為眷屬。 光明熾盛者。如日具德。由此復能攝諸眷屬。百萬等。顯數多也。復雲七者。淨七支故。修七覺故。照七地故。 △二舉因對顯者。為顯勝故。此有數重。一以相德深廣。言不能備。是故置之。但隨說好。二好德復多。以三十二相。既有八十隨好。十蓮華藏之相好彌多矣。且舉其一。三一中置勝。但說劣者。故明足下。四足下一好復有多光。但說一光。五果位一光亦不可說。故寄因顯。因光成益。三重頓圓。況果一光。如是展轉。況於諸相。況復總說如來諸德。果海絕言。亦斯義矣。文二。初光照分齊。 佛子我為菩薩時(至)照十佛剎微塵數世界。 即前圓滿好中放光。故不別標放光之處。而非前光。好具多故。 △二光所成益二。初今離苦淨宿善益。 彼世界中地獄眾生(至)咸生歡喜踴躍稱慶。 △二轉報生天。得聞法益。 從彼命終生兜率天(至)往昔親近眾善知識。 示宿因心不放逸。顯曾修行。於如來所。種諸善根。通見聞等。親近知識。必聞普法。成金剛種。 毗盧遮那大威神力。 顯其現緣。 於彼命終來生此天。 結因屬果。文從略故。結屬生天。理實息苦。及淨眼等。皆由於此二種因緣。是知佛光平等而照。不種善因。無斯勝益。何以一光頓成斯益。無盡功德之所顯故。純淨法界之所流故。非如權教八十隨好。但嚴於形。生信而已。此中略無墯獄之因。謂雖修乘。戒行寬故。 △二廣辨因相。但廣於因。果難說故。文二。初廣前段淨宿善益。 佛子菩薩足下千輻輪(至)常放四十種光明。 摧下惡趣之苦。放於足下千輻輪光。四十光者。表四十位。無不照故。 中有一光名清淨功德。 置廣說略。 能照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世界。 分齊過前。 隨諸眾生種種業行(至)皆悉命終生兜率天。 淨惑成德。故前光受清淨等名。以重況輕。舉阿鼻耳。 △二廣聞法益六。初略標勸誨。 既生天已聞天鼓音(至)入離垢三昧汝當敬禮。 △二聞已生疑。 爾時諸天子聞天鼓音(至)何因發此微妙之音。 △三總示所因。 是時天鼓告諸天子言(至)諸善根力之所成就。 △四正明勸教四。初以己喻佛無我無來。 諸天子如我說我而不著我(至)亦復如是非十方來。 文中二段。各有喻合。上喻無我。下喻無來。 △二以他喻己。顯來即無來。 諸天子譬如汝等昔在地獄(至)亦復如是非十方來。 文有三喻。並顯可知。然惡業善根是來因緣。因緣無性故。來即無來。非先有法。在十方中。從彼來也。故因緣者。即是智慧。智慧之法。本非因緣。云何念言。有何因緣。 △三以己況佛難思之境。 諸天子譬如億那由他佛剎(至)一隨好中放一光明。 舉手隨好者。別舉顯勝上救下趣。故舉足光。今約現通。故說手也。 出現無量自在神力(至)尚不能知況諸眾生。 △四正勸往詣。誡不應留二。初總誡勸。 諸天子汝當往詣彼菩薩所(至)勿復貪著五欲樂具。 △二廣釋二。初釋前誡。 著五欲樂障諸善根。 上法下喻。 諸天子譬如劫火燒須彌山悉令除盡無餘可得。 後合。 貪慾纏心亦復如是終不能生念佛之意。 △二釋前勸有六。初順釋。 諸天子汝等應當知恩報恩。 △二反釋。 諸天子其有眾生不知報恩多遭橫死生於地獄。 △三示其恩相。 諸天子汝等昔在地獄之中蒙光照身舍彼生此。 △四勸往增善。 汝等今者宜疾回向增長善根。 △五示法令修。謂說二空。 諸天子如我天鼓非男非女(至)種種上妙宮殿園林。 非男女喻。以顯人空。 如我天鼓不生不滅(至)亦復如是不生不滅。 不生滅喻。以顯法空。 △六勸修成益。 汝等若能於此悟解應知則入無依印三昧。 既解悟無生。則能所雙絕。儻然靡據。故曰無依。以斯智印。印定萬法。不收不攝。住心自安。故稱三昧。 △五依勸詣佛五。初獻供不過。 時諸天子聞是音已(至)欲申瞻覲而不得見。 △二聞其所在。 時有天子作如是言(至)乘栴檀樓閣處摩耶夫人胎。 △三觀見下生。 時諸天子以天眼觀(至)梵天欲天承事供養。 △四發心欲往。 諸天子眾咸作是念(至)十那由他眷屬欲下閻浮提。 △五教見佛儀二。先教識受生。令舍曲見。由前不遇。後睹下生。不離有無。情存彼此。故示體用。顯無生現生。文三。初法二。初誡其曲見。 時天鼓中出聲告言(至)非此命終而生彼間。 △二示其正見。 但以神通隨諸眾生心之所宜令其得見。 是知佛化所生非歿生也。 △二喻。 諸天子如我今者非眼所見而能出聲。 △三合。 菩薩摩訶薩入離垢三昧亦復如是非眼所見。 法身無生。徧而叵見。 而能處處示現受生。 應無不生。即處處皆有。有感此中亦見。何須更下閻浮。 離分別。 顯應生之德。拂其諸見。以無分別智而生。非謂有其選生之處。 除憍慢。 雖處王宮。而無憍慢。 無染著。 諸天圍繞。而無染著。 △二教發心誨過。令其得見三。先標教誨。次征問其方。後如法正教。夫欲悔過。須識逆順二十種心。謂先識十種順生死心。以為所治。一妄計人我。起於身見。二內具煩惱。外遇惡緣。我心隆盛。三內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四縱恣三業。無惡不為。五事雖不廣。噁心徧布。六噁心相續。晝夜不斷。七覆諱過失。不欲人知。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九無慚無愧。不懼凡聖。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 次起十種逆生死心。從後翻破。一明信因果。二自愧克責。三怖畏惡道。四不覆瑕疵。五斷相續心。六發菩提心。七修功補過。八隨喜他善。九念十方佛。十觀罪性空。今此三段文皆具有。而為次不同。向以起心之次第。此以勝劣而言故。今初總標教誨。 諸天子。 文有四節。治前六種順生死失。 汝等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發菩提心。為懺所依。以是行本。含攝眾德。故首明之。翻前第五噁心徧布自危危人。今發悲心。徧覆法界。廣利有情。 淨治其意住善威儀。 令淨三業為能懺體。上句是惡止行。下句義通止作。翻前第六噁心相續。及翻第七覆諱過失。 悔除一切業障煩惱障報障見障。 今懺四障。即所滅之非。謂惑業苦。業報二障。約因果異。既懺報障。則怖畏惡道。翻前不畏。以諸天子新從彼來。故不廣明。於煩惱中。利鈍分二。邪見斷善最可畏故。別明見障。又障所知亦見障故。余如別說。 以盡法界眾生數等身(至)悔除所有諸障過惡。 運心普徧。令無不盡。由昔起過。既徧諸境。今悔昔非。普運三業。等眾生界。於一一佛及眾生前。發露懺悔。既於人天凡聖之前。皆對懺悔。則是第二自愧克責。翻無慚愧。由意徧運。令身口徧。頭即頂禮。兼身為總。五輪著地。此言徧者。為以何徧。故經雲善三業徧。此則第四修功補過。翻前縱恣身等三業。 △二征問其方。 時諸天子聞是語已(至)云何悔除一切過惡。 上經猶略。余義未盡。故次征之。 △三如法正教。正教觀罪。性空兼顯。妄計我人。撥無因果。外遇惡緣。而文分二。初明發聲之因。 爾時天鼓以菩薩三昧善根力故發聲告言。 △二正說教誨五。今初別觀業空。 諸天子菩薩知諸業(至)而共積集止住於心。 業為報因。三障首故。非先有體從十方來。正顯空義。 但從顛倒生無有住處。 釋空所以。由業障海。從妄想生。故無自性。 菩薩如是決定明見無有疑惑。 今此空慧。與心相應。決定無疑。能如是知。即名菩薩。 △二總觀四障。文有喻合。以喻俗有。約真即無。文二。初喻。 諸天子如我天鼓說業說報。 舉所治。謂業報二障。 說行說戒說喜說安說諸三昧。 即是能治。行善止惡。喜他安他。 △二合。 諸佛菩薩亦復如是說我說我所。 即是見障。 說眾生說貪恚痴。 即煩惱障。 種種諸業。 上明隨俗說有。下辨勝義實無。 而實無我無有我所(至)十方推求悉不可得。 有無二文。三障影略。既無我所。翻破第一。忘計我人。 △三別破見惑。見惑深險。故廣破之。文有三喻。初鼓無生滅隨所聞喻。 諸天子譬如我聲不生不滅(至)隨有修集則受其報。 喻業雖無生。隨修感報。向觀業空。為遣執有。若謂為空。諸佛不化。故今顯非是斷無。翻破第十撥無因果。 △二聲無去來喻。 諸天子如我天鼓所出音聲(至)若來若去皆不可得。 喻歸中道。上喻下合。 諸天子若有去來則有斷常。 定有則常。定無則斷。俱亦是二。是故雙破去來二見。顯離斷常。 一切諸佛終不演說有斷常法除為方便成熟眾生。 若有可來。即墯於常。去而不來。即墯於斷。故雖空不斷。雖有不常。 △三鼓聲隨心喻。 諸天子譬如我聲(至)隨眾生心悉令得見。 喻佛由心見。遣其心外定執。懺主令其真念十方諸佛。翻破外遇惡緣。 △四對業觀報二。初鏡像體虛喻。 諸天子如有頗棃鏡(至)諸業果報無來去處。 喻雖有而無。謂其鏡像依鏡而現。像非去來。報從業生。何有來去。 △二幻師惑眼喻。 諸天子譬如幻師幻惑人眼當知諸業亦復如是。 喻業招報雖無而有。又業亦如幻。又幻非有無。即中道矣。 △五總結懺益。 若如是知是真實懺悔一切罪惡悉得清淨。 △六見聞獲益二。初明餘眾益。 說此法時百千億那由他(至)發於無上菩提之意。 以三昧力。聲普聞故。 △二當機得益二。初一重益亦二。今初得法益。 爾時諸天子聞說普賢(至)獲諸力莊嚴三昧故。 皆有故字。義似牒前為因。則見佛為益。前來未有得十地處。為何所牒。是以晉經皆無故字。應言聞說普賢廣大回向故。便得十地。獲諸力莊嚴三昧。上句得位。下句成行。分得十力。為莊嚴故。 △二見佛益三。初明見因。 以眾生數等清淨三業悔除一切諸重障故。 △二正明見佛。 即見百千億那由他佛剎(至)離垢三昧少分之力。 △三敬心興供。 爾時彼諸天子以上眾華。 言以上者。上來持華。詣菩薩所。獻供不遇。猶未散故。 復於身上一一毛孔化作眾生數等眾妙華雲。 毛孔出華者。已得地位故。華在最初。故略舉之。上所持中。有香蓋等。故下諸文見香見蓋。並皆成益。 供養毗盧遮那如來持以散佛一切皆於佛身上住。 △二展轉獲益二。一聞香益。二見蓋益。並是從前獻供不過文中所來。前中有三。初法。 其諸香雲普雨無量佛剎(至)身蒙香者其身安樂。 由脫障故。得解脫樂。 △二喻。 譬如比丘入第四禪一切業障皆得消滅。 喻四禪無八災患。 △三合由滅障故。得淨善根。是為益相。文二。初顯所滅。 若有聞者彼諸眾生(至)等分行者二萬一千。 即是八萬四千煩惱。古有二釋。一雲。煩惱根本有十。然一惑力復各有十。即為一百。應分九品。今但上品重故開三。中下輕故各為一品。則成五品。每品一百。則成五百。復於自他內外境起。謂自五塵名之為內。以他五塵名之為外。一一塵上各有五百。即為五千。別迷四諦。則成二萬。並本一千。通前都有二萬一千。卻配三毒及等分成。則八萬四千煩惱。經文自具。二者有雲。十惡為本。展轉相成。一一各十。故成一百。亦約迷於自他五塵。則為一千。正迷十諦。十諦則是四諦三諦二諦一諦。則成一萬。或迷說成諦等十諦。或迷十善。故成一萬。然迷十諦。空有不同。分成二萬。或迷十善。真俗二諦。亦分二萬。並本一千。余如經辨。二皆有理。任情去取。更有異釋。如賢劫經等。非今經意。 △二明其能滅。 了知如是悉是虛忘。 謂了惑本虛。居然不生。故晉經雲。此諸煩惱皆悉除滅。 如是知已成就香幢雲自在光明清淨善根。 由滅惑故清淨。惑亡智顯。自在光明。善根成就。香幢即是九地所有舌根。至下當明。 △二見蓋益文二。今初正明得益。 若有眾生見其蓋者(至)金網轉輪王一恆河沙善根。 准晉經雲種一恆河沙轉輪聖王所植善根。所謂白淨寶網輪王等。是知則有多個輪王。非一輪王之多善也。梵本亦然。而言清淨金網者。准瓔珞上卷。金輪位在十回向中。初地已上。皆是瑠璃輪。而增寶數。以為其別。是知舊譯為寶網者。勝金網也。故彼經雲。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為四天王。乃至一萬福子。以為眷屬。見百法身。游百佛剎。寶數一一。增至七地。以十三寶。以為相輪。八地但云大寶相輪。九地中雲。以白雲寶而為相輪。十地中雲。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而為相輪。若順晉經。白淨之言。則是九地。則同前文有香幢雲自在光明。若然彼白淨寶。但是所等。則金網無失。若取十地。為清淨金網。正當十地。以無畏珠。為清淨義。又攝化分齊。與第十地攝報果同。證為十地。其義明矣。故下此王放光。遇者亦登十地。一恆沙者。謂從九地已還。乃至十住銅輪。以此十地所化分齊。此前諸位。如河沙矣。故晉經雲。寶網輪王等。等取前也。 △二攝化轉益二。初得位益三。初法。 佛子菩薩住此轉輪王位(至)塵數世界中教化眾生。 直明菩薩攝化分齊。已如前釋。 △二喻。 佛子譬如明鏡世界(至)未曾一念而有間斷。 喻上法中教化眾生。 若有眾生聞其佛名必得往生彼佛國土。 喻下合中遇斯光明。獲十地位。 △三合。 菩薩安住清淨金網轉輪王位亦復如是。 初句總合。 若有暫得遇其光明。 准晉經中。亦復如是下。欠放漫陀羅自在光明之言。今經影在後喻合中。若便直雲得遇斯光。前文未有放光之處。為何遇耶。 必獲菩薩第十地位。 得十地者。此品之中總有三重。皆得十地。名展轉益。一諸天子聞鼓說法。證得十地。二此天子毛孔出華。並前香蓋。見者證得輪王之位。即是十地三輪王放光。眾生遇者。復得十地。此三所證。位皆齊等。同時頓成。約人各有塵數多類。總是菩薩一隨好中。一光之力。餘光好等彌更難說。 以先修行善根力故。 即顯前來頓益之因。因聞普法。修普善故。 △二成德益二。初喻。 佛子如得初禪雖未命終(至)得諸禪者悉亦如是。 意雲。欲界修得色界中定。以欲界眼見色界境。喻於菩薩頓證十地。未轉凡身。見十地境。以法力故。是以三祇而一念可屆者。明一攝一切故。塵劫不窮於一位者。明一切攝一故。如是遲速。皆悉自在。是此圓教。非余宗也。 △二合二。初正明得益。 菩薩摩訶薩住清淨金網(至)皆得菩薩第十地位。 猶是牒前合中經文。謂以德依地成。所以重牒。不然則成兩度放光。各得十地。 成就無量智慧光明(至)成就如是清淨肉眼。 謂上諸德及與十眼。皆依凡身肉眼而成。故就結之。 △二顯境分齊。即顯肉眼境界廣大。肉眼尚爾。余眼玄妙不可說也。文三。初假設譬喻。以顯境多三。初一重境界廣大。 佛子假使有人以億那由他(至)悉以集成一佛國土。 △二問答顯廣。令信成益。 寶手於汝意云何(至)當獲如來無上智慧。 △三復積前數。重顯廣大。 寶手設復有人以千億佛剎(至)展轉乃至經八十反。 △二正明能見。 如是一切廣大佛土(至)於一念中悉能明見。 見前廣剎之塵。肉眼能見。已是超勝。況一念耶。 亦見百億廣大佛剎微塵數佛。 明見多佛。 如頗棃清淨光明照十佛剎微塵數世界。 明見佛之相。無心分別。無來去故。 △三結德有歸。 寶手如是皆是清淨金網(至)福德善根之所成就。 歸於輪王。此品之末。經來未盡。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