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六(入第四十六經下半)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六(入第四十六經下半)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八有八門。答自在問。即分為八。初一總明自在。兼攝加持。文二。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自在法。 △二別。全同八地之中十種自在。但此深廣。文不次耳。初法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是為諸佛第一自在法。 論經雲。無中邊法門示現故。 △二心自在。 一切諸佛教化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二自在法。 無量阿僧祗劫三昧入智故。由在三昧觀機故。化不失時。 △三勝解自在。 一切諸佛能令盡虛空界(至)是為諸佛第三自在法。 大小淨穢隨解轉變故。 △四財自在。 一切諸佛以神通力(至)是為諸佛第四自在法。 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故。 △五命自在。 一切諸佛見一眾生(至)是為諸佛第五自在法。 不可說劫命住持故。 △六如意自在。 一切諸佛悉能徧往(至)是為諸佛第六自在法。 一切國土中。如意變化故。 △七智自在。 一切諸佛為欲調伏(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 而於一切佛法非已現覺(至)亦不住於有學之地。 生界無邊。機熟相應。故念念應成。而真成在昔。故佛於三世。非是新覺。亦非不覺。住在學地。又顯雖念念覺。離覺相故。非三世覺。亦離不覺故。不住學地。 而悉知見通達無礙無量智慧無量自在。 即十力等。 教化調伏一切眾生是為諸佛第七自在法。 △八業自在。 一切諸佛能以眼處作耳處佛事(至)第八自在法。 六根互用。廣大佛事。是佛業故。然非改轉。一根不變。本來具故。 △九生自在。 一切諸佛其身毛孔(至)是為諸佛第九自在法。 一切世界生示現故。 △十願自在。 一切諸佛。 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善提故。文有四節。 於一念頃現一切世界(至)示現諸佛自在神力。 一一念現多佛。於一類界成佛。 如於眾妙蓮華廣大莊嚴(至)種種劫數清淨世界。 二類顯余界。 如於一念如是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一切念中。 三類顯余念。 一念一切現。 四總結深廣。一切現者。一念便現法界諸形諸神力故。 一念無量住。 常無現故。 而未曾用少方便力是為諸佛第十自在法。 而不動如來。少許方便。故云自在。上來十段。唯三與八。取意而釋。餘八並論經之文。 △二圓滿自在。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量不思議圓滿佛法。 謂前十自在。八地容有。故顯如來十種圓滿。又無一法不自在故。方雲圓滿。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皆悉成就一切佛法。 一切佛法。即證成菩提十力等。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善根。 善根通福智。 一切諸佛皆悉成就一切功德。 功德唯福。 一切諸佛皆能教化(至)見者獲益功不唐捐。 可知。 一切諸佛皆具諸佛平等正法。 即具有法輪教法。 一切諸佛作佛事已莫不示現入於涅盤是為十。 △三善巧方便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善巧方便。 即於法自在。皆權實等無礙故。 △二別十。初言說自在。 何等為十一切諸佛(至)是為第一善巧方便。 知實離言。絕動搖之戲論。而起權開示善根。故為自在。 △二知見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二善巧方便。 證實無能所見。而不礙於法真實知見。無縛無解而至大自在。 △三示現自在。 一切諸佛永離諸相(至)是為第三善巧方便。 無相知相。無性入性。亦能示現依正調生。 △四三世自在。 一切諸佛住於法界(至)是為第四善巧方便。 證冥三際之理。而演三際益生。 △五性相自在。 一切諸佛身語意業(至)是為第五善巧方便。 三業湛然。而包含示現。 △六調生自在。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是為第六善巧方便。 知非一異。而見一切法。 △七時分自在。 一切諸佛於一時中(至)是為第七善巧方便。 知時融入。故不住不舍。而不壞年劫。演法無休。 △八辯才自在。 一切諸佛恆住法界成就諸佛無量無畏。 恆住法界。則寂無所住。而成就無量無畏十辯演法。 及不可數辯。 數多故。 不可量辯。 非心測故。 無盡辯。 隨說一事。窮劫不盡。 無斷辯。 任放辯才。無有間故。 無邊辯。 觸類成辯故。 不共辯。 下位中之所無故。 無窮辯。 無能難屈故。 真實辯。 皆契事理故。 方便開示一切句辯。 無一句義。不能顯故。 一切法辯。 無有一法。不能演故。 隨其根性及以欲解(至)初中後善皆悉究竟。 明說之德。具七善故。或開為十。瑜伽八十五雲。一初善聽聞時。生歡喜故。二中善修行時。無有難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三後善。謂究竟離垢等故。今文雲皆悉究竟。諸經論中更有多說。恐厭繁文。餘七經文略無。 是為第八善巧方便。 △九勝義自在。 一切諸佛住淨法界(至)遠離一切虛妄想著。 離說而說。故無想著。 如是究竟到於彼岸是為第九善巧方便。 △十了寂用。於中先知本寂二。初正顯。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至)無所得故非界。 △二釋成。 然亦不壞一切諸法(至)非因緣非無因緣。 謂色等性無。非遣之使無。故不壞諸法。即空無業等。 △二不廢起用。 而能了知正定邪定(至)是為第十善巧方便。 △三結。 佛子是為諸佛成就十種善巧方便。 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經。 △四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問。文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廣大佛事。 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上標名。下顯勝。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至)唯除如來威神之力。 △二別二。初征。 何等為十。 △二釋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別明能攝。 所謂一切諸佛於盡虛空(至)無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攝廣多。 攝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門婆羅門阿修羅等。 △三能攝殊勝。 大慈無礙大究竟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四所攝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為第一廣大佛事。 △二降神處胎佛事二。初智德內圓。 佛子一切諸佛從兜率天(至)成就廣大妙莊嚴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處一時作佛事。 受最後身住大寶莊嚴樓閣(至)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總攝時處作佛事。 佛子如來爾時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種種方便。 此中多處。准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舉五。皆後後廣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與能繞十三剎塵數剎。十方無間住故。 一切網。 彼上諸剎。復有眷屬剎等圍繞。交絡成網故。 一切旋。 繞中間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種。 盡華藏剎海。諸剎種故。 一切世界中。 盡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為第二廣大佛事。 △三現生處宮佛事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 佛子一切諸佛一切善業(至)為眾生故示誕王宮。 △二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初三學自圓。 一切諸佛於諸色慾宮殿妓樂皆已舍離無所貪染。 無染是定。 常觀諸有空無體性一切樂具悉不真實。 此一是慧。 持佛淨戒究竟圓滿。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觀諸內宮妻妾侍從(至)心得自在而起大舍。 △三具德攝益。 具佛功德現生法界(至)令其間悟心得清淨。 △四攝益深廣。 雖處內宮眾所咸睹(至)是為第三廣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諸佛亦處種種(至)修清淨行利益眾生。 △二出家相。 當出家時舍俗威儀(至)長為世間智慧高幢。 三業二利故。 是為第四廣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覺舊圓。 佛子一切諸佛具一切智於無量法悉已知見。 △二應身今滿。 菩提樹下成最正覺(至)修諸功德悉已圓滿。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莊嚴(至)是為第五廣大佛事。 此頓演華嚴。 △六轉法輪佛事。義通權實。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諸佛轉不退法輪令諸菩薩不退轉故。 唯菩薩乘。通四不退。 轉無量法輪令一切世間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轉開悟一切法輪能大無畏師子吼故。 開權顯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 轉一切法智藏法輪開法藏門除暗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痴及三障故。 轉無礙法輪等虛空故。 唯頓法。事理雙絕故。 轉無著法輪觀一切法非有無故。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 轉照世法輪令一切眾生淨法眼故。 世諦法。淨所知故。 轉開示一切智法輪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轉一切佛同一法輪一切佛法不相違故。 唯圓法。無異味故。 △二結。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別而作佛事。 即無量乘。為第十輪。隨機演故。 不可思議。 十皆圓融。為不思議。 是為第六廣大佛事。 △七威儀佛事四。初別舉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諸佛入於一切(至)眾生聞者無不欣樂。 △二通顯威儀益物。 一切諸佛色身清淨(至)皆為眾生而作佛事。 △三言談示現益物。 一切諸佛昔於一切(至)問訊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晉本所無。即是現益。若言昔者。乃是舉因顯果。必是普字。 △四總結深廣。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是為第七廣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諸佛或住阿蘭若處而作佛事。 蘭若唯語山林。 或住寂靜處而作佛事。 寂靜通城邑。 或住空閒處而作佛事。 空閒在無物處。 或住佛處而作佛事(至)無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應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說默下化行。 或時說法或時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時分進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為第八廣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諸佛是生清淨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諸眾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現涅盤而作佛事(至)是為第九廣大佛事。 △十涅盤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盤悲戀益。 佛子一切諸佛入涅盤時(至)悲號戀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復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與世間作所歸依。 △三總結益物。 佛子諸佛世尊雖般涅盤(至)是為第十廣大佛事。 若將此十。配答十問。一答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解脫。五出現。六音聲。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 佛子此諸佛事無量廣大(至)唯除如來威神所加。 △五無二自在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二行自在法。 明無畏自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故於事明審決定。無疑故無二。不畏他難。名為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諸佛智慧決定無二。 上四可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語決定無二。 此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性無差別決定無二。 此二唯理。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至)是為十。 有三義。一同性修故。二互回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故如來所住。無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住覺悟(至)是為十。 △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問。故十力智慧。照境無遺。 何等為十所謂知過去一切法盡無有餘(至)是為十。 △八廣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問。文三。初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 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一一徧下別中。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則成百門。古德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謂初為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余門無廣大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配之。 廣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無加過故。 無量力。 無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難獲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無屈故。 堅固力。 當體堅故。 不可壞力。 緣不壞故。 一切世間不思議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眾生無能動力。 不可搖故。 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二征釋二。初征。 何者為十。 二釋分十。初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動壞。 所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至)而從雨之終不為損。 謂情非情境。俱不能壞。 △二舉況顯勝。 若有眾生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問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二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諸眾生不覺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三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當不可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行廣步。多劫行剎。為一山之量。此山已無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持住。實謂難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四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堅固定力安住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