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 · 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七

真宗皇帝 莊獻垂簾 楊太后附 景德元年正月乙未,以後宮劉氏為美人,楊氏為才人。劉氏華陽人,楊氏郫人也。上初為襄王,一日,謂左右曰:『蜀婦人多才慧,吾欲求之。』劉氏始嫁蜀人龔美,美攜以入京。既而家貧,欲更嫁之。張旻時給事王宮,言於王,得召入,遂有寵。王乳母秦國夫人性嚴整,不悅,固令王斥去。王不得已,出置旻家,旻亦避嫌,不敢下直,乃以銀五百兩與旻,使別築館而居之。其後請於秦國夫人,得復召入,於是與楊氏俱幸。美因改姓劉,為美人兄雲。 司馬光載莊獻事自有兩說,其間於襄王宮指使,若與《神宗實錄·劉永年傳》首所書合,今從之。 四年四月辛巳,皇后郭氏崩。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以美人劉氏為修儀,才人楊氏為婕妤。 五年五月戊寅,以修儀劉氏為德妃,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九月,參知政事、刑部侍郎趙安仁罷為兵部尚書。先是,上議立皇后,安仁謂劉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人出於相門。上雖不樂,察其守正,不罪也。他日,與王欽若從論方今大臣誰為長者。欽若欲排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上曰:『何以言之?』欽若曰:『安仁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至今不忘舊德,常欲報之。』上默然,始有意斥安仁矣。 十二月丁亥,立德妃劉氏為皇后。後性警悟,曉書史,聞朝廷事,能記本末。帝每巡幸,必以從。衣不纖靡,與諸宮人無少異。莊穆既崩,中宮虛位,上即欲立之,後固辭良久,乃降詔,而宰臣王旦忽以病在告。後疑旦有他議,復固辭,於是中書門下請早正母儀,後卒得立。凡處置宮闈事,多引援故實,無不適當者。帝朝退,閱天下封奏多至中夜,後皆預聞之。周謹恭密,益為帝所倚信焉。 此固《實錄》舊文。蓋垂簾時奏篇,其勢不免如此,要皆刪修。 六年正月庚申,置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並從一品,在昭儀上。又置司宮令,正四品,在尚宮上,著於令。以婕妤楊氏為婉儀。初議冊皇后,上欲得楊億草制。丁謂諭旨,億難之,因請三代。謂曰:『大年勉為此,不憂不富貴。』億曰:『如此富貴,亦非所願也。』乃命他學士草制。 江休復《雜誌》雲改命陳從易。按:從易此時為館職,不應草制。黃庭堅《思賢》詩云改命陳彭年。彭年當此時亦未入翰林,或特旨令撰,如張齊賢封除目與呂夷簡、曾致堯例,則不可知。然江、黃所記姓名必有一誤,今但云『改命他學士草制』,更須詳考之,盡得當時人文集檢討,亦可推求其姓名。 六月己巳,中書門下請依宗正寺所奏,降皇后三代父母名氏編入屬籍。詔從之。 七年,皇后以後宮李氏所生子為己子,使婉儀保視之。皇子於是生五年矣,故仁宗嘗呼後為『大娘娘』,婉儀『小娘娘』。 六月壬申,封婉儀楊氏為淑妃。始皇后為修儀,妃為婉儀,位幾與後埒。上封泰山、祀后土、祠太清宮,凡巡幸皆從,榮寵莫比。妃通敏有智思,周旋奉順,無所少忤,後親愛之,故妃雖貴幸,終不以為己間。及受冊,上不欲令藩臣貢賀,不降制外庭,止命學士草制付中書。翌日,宰相言:『宮掖加恩,朝廷慶事,臣下不可闕禮。望令各省依例受賀。』上勉從之。 天禧二年六月。初,皇后父通嘗掌禁旅,從潘美征廣南,又累戰北面[1],積勞至虎捷都指揮使,領嘉州刺史。太平興國中護蹕太原,卒於師。權殯京城西,累贈永興節度使兼中書令,母龐氏贈徐國太夫人。是月,始葬通及龐氏,贈通太師、尚書令,諡武懿,命昇王府諮議參軍張士遜具鹵簿、鼓吹護葬祥符之鄧公原,皇后親臨遣奠[2],上御製祭文,置靈之右。 三年五月己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夏守恩為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依前泰州防禦使;洛苑使、勤州刺史[3]、同管勾皇城司劉美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領昭州防禦使。上不豫,中宮預政,以守恩領親兵倚用之,故與美並命。守恩尋遷殿前都虞候,美遷馬軍都虞候,守恩仍權殿前步軍司,美權領馬軍司事。 守恩、美等遷在七月壬申,權領三司在八月丁酉,今並書之。美本傳云:『先是,美與周懷政聯事,懷政奸恣,人多畏憚,美未嘗附懷政。左右有過,必痛繩之,親從卒偵邏者,多不時更易,美按籍分番次均使焉。上屢欲授美兵柄,以皇后懇讓,故中輟者數四,於是卒用之。』此傳蓋當時修史官以媚太后耳,今不取。 四年六月,宰臣寇準請治皇后宗人橫於蜀奪民鹽井事(見《丁謂事跡》),翰林學士錢惟演女弟實為馬軍都虞候劉美妻,監察御史章頻當受詔鞠邛州牙校訟鹽井事,劉美依倚後家,受託使人市其獄。頻請捕系,上以後故不問,出頻知宣州。 十一月己巳,宰臣李迪以戶部侍郎,出知鄆州,放朝辭,即時赴任(事見《丁謂事實》)。先是,上久不豫,語言或錯亂。嘗盛怒,語輔臣曰:『昨夜皇后以下皆去,劉氏獨留朕於宮中。』眾皆不敢應。迪進曰:『果如是,何不以法治之?』良久,上寤曰:『無是事也。』後適在屏間聞之,由是惡迪。迪所以不得留,非但謂等媒孽,亦中宮意耳。 十二月乙亥,上力疾御承明殿,召輔臣,諭以盡心輔太子,手書一幅付之,其略曰:『內廷有皇后輔佐宣行,庶無憂也。』 乾興元年二月戊午,上崩於延慶殿,仁宗即皇帝位。遺詔尊皇后為皇太后,淑妃楊氏為皇太妃,軍國事權取皇太后處分。百官見上於延慶殿之東楹。初,輔臣共聽遺命於皇太后,退即殿廬草制,軍國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丁謂欲去『權』字,王旦曰:『政出房闥,斯已國家否運。稱權尚足示後。且言猶在耳,何可改也?』謂乃止。曾又言:『尊禮淑妃太遽,須他日議之,不必載遺制中。』謂拂然曰:『參政顧欲擅改制書耶?』曾復與辨,而同列無助曾者,曾亦止。時中外洶洶,曾正色獨立,朝廷賴以為重。 二事據王曾《言行錄》,曾本傳無之。丁謂傳乃雲謂欲去『權』字,坐此忤太后意。謂憸人,必不能。或謂竄逐後羞悔前作,猥語竊曾以為已力,欲欺世盜名,而史官誤信之,今不取。《言行錄》又雲尊淑妃為皇太妃,亦謂所增,遺制本無之,則恐不然。若遺制果無,曾豈容不力辨?蓋曾未欲遽行,將執奏而謂止沮曾耳。曾自言此事宜不繆,但記錄者偶失之,固當取其可信者。江休復《雜誌》亦云真宗上仙,明肅召兩府入諭之,一時號泣。明肅曰:『有日哭,在且聽處分。』議畢,王文公作參政秉筆,至『淑妃為皇太妃』,卓筆曰:『適來不聞此語。』丁崖州曰:『遺制可改耶?』眾亦不敢言。明肅亦知之,始惡丁而嘉王之直。按:《雜誌》與《言行錄》略同。然丁謂但欲諂事明肅耳,於淑妃何取焉?若明肅果無此語,謂安敢強增加以拂明肅意?且謂當此時方寵幸,未見惡也,雷允恭欺詐,乃覺。恐江氏亦傳聞未審,今不取。 乙未,群臣詣東上閤門上表,請聽政。又詣東內門請皇太后延對輔臣,皆批答不允。表三上,乃從之。先是,群臣請皇太后御殿,太后遣內侍張景宗、雷允恭諭曰:『皇帝視事,朝夕在側,何須別御一殿也?』乃令二府詳定儀注。王曾援東漢故事,請五日一御承明殿,太后坐左,皇帝坐右,垂簾聽政。既得旨,而丁謂獨欲皇帝朔望見群臣,大事則太后與帝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悉令雷允恭傳奏,禁中畫可以下。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者,禍端兆矣!』謂不聽。癸亥,太后忽降手書,處分盡如謂所議。蓋謂不欲令同列參與機密,故潛結允恭,使白太后,卒行其意。及學士草詞,允恭先特示謂,閱訖乃進。 歐陽修作《晏殊神道碑》云:丁謂、曹利用各欲獨見奏事,無敢決其議。殊建言:君臣奏事,太后者垂簾聽之,皆無得見。』議遂定。附傳、正傳俱無此,今亦不敢【傑按:敢,"取"之誤】。 三月庚寅,初御崇德殿聽朝。皇太后設幄次於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丁謂等奏曰:『屬者太后受遺總政,群情協寧,實天命所定。』太后遣內侍答曰:『先帝升遐,內外晏然,皆卿等夙夜盡忠。』丁謂等各兩拜。 四月壬寅。光祿寺丞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劉美女婿也,於是召試館職。太后遣內侍賜食,促令早了,主試者分為作之。 此據江休復《雜誌》。主試者,學士晏殊也。 戊午,加贈皇太后三代:父太師、尚書令通為彭城郡王,母徐國太夫人龐氏為越國太夫人,兄昭德節度使兼太尉美為侍中。雷允恭擅易皇堂,太后怒甚,允恭伏誅(見《雷允恭擅易皇堂》)。初,丁謂與雷允恭協比專恣,內挾太后,同列無如之何。太后嘗以上臥起晚,令內侍傳旨中書,欲獨受群臣朝。謂適在告,馮拯等不敢決,請謂出謀之。及謂出,力陳其不可,且詰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又嘗議月進錢充宮掖之用,太后滋不說。允恭既下獄,王曾因是並逐謂。 六月癸亥,責謂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詳見《丁謂事跡》)。 七月丁未,馮拯加司徒,曹利用武寧節度使,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為給事中,魯宗道為右諫議大夫,並參知政事。已卯,輔臣三上表[4],請皇太后遵遺制,每五日一臨便殿,依先定儀注,許令中書、樞密院奏事,與皇帝共加裁酌。皇太后不許。復上皇帝表,乃從之。甲午,輔臣請皇太后、皇帝五日一御承明殿,凡軍馬機宜及臣下陳乞恩澤,並呈稟取旨,若常事,即依舊進入,候印畫付外;或事從別旨有未可行者,即於殿前納下,再俟處分。從之。 八月乙巳,上與皇太后御承明殿,垂簾決事,始用王曾議也。宰相率百官拜表稱賀,太后哀慟久之,令內侍宣諭曰:『候上春秋長,即當還政。』馮拯等言:『太后臨朝,蓋先帝顧命之託也。』拯繼丁謂為首相,頗欲躡謂故跡,王曾獨曉以禍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一決於兩宮。初,謂定太后稱『予』,謂敗,中書與禮儀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而便殿處分事稱『吾』,太后詔止稱『吾』。 十月己酉,葬真宗於永定陵。禮儀院請避皇太后父祖諱,詔惟避父彭城王諱,仍改通進司為承進司。初,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參知政事呂夷簡言:『此未足以報先帝也。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后遠奸邪,獎忠直,輔導皇帝,成就聖德,則所以報先帝者,宜莫若此。』甲子,上與皇太后始復御承明殿。 十一月乙亥,皇太后生日為長寧節。中書言:『前一日百官就大相國寺建道場,罷日賜會於錫慶院。禁刑及屠宰七日。前三日命婦進香合,至日詣內庭上壽。三京度僧道比乾元節三分之一,而奏罷紫衣師號。』詔進奉上壽候真宗喪制畢,余從之。初,輔臣及禮官請如乾元節例,而太后多所裁損,故中書更為此奏。禮儀院奏:『制太后所乘輿名之曰大安輦,具太后出入鳴鞭,儀衛凡御龍直總五十四人,骨朵直總八十四人,弓箭直、弩直各五十四人,殿前指揮使、左右班各五十六人,禁衛皇城司二百人,寬衣天武二百人,儀衛供御輦官六十二人,寬衣天武百人。其侍衛諸司應奉,悉如乘輿。』 天聖元年正月丙寅,贈侍中劉美妻吳興郡夫人錢氏封越國夫人。錢氏,惟演妹也。及卒,輟視朝三日。上初即位,太常丞、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丁度嘗獻《王鳳論》於皇太后,以戒外戚。 五月甲戌,詔承明殿垂簾日,許三司、開封府、御史台與屬官一員同奏事。 六月己巳,右侍禁、閤門祗侯、嘉州犍為縣駐泊防遏邊界公事王蒙正請遇長寧、乾元節就峨眉山設齋及備土貢,令子弟入獻。仍請給館券。從之。蒙正與太后有連,其女,劉從德妻也。 二年五月。先是,詔議上皇太后禮服。太常禮院言:『《開寶禮》:皇太后當衣褘衣,以青衣革帶、青襪舄、白王雙珮、黑組雙大綬、素紗中單、蔽膝大帶,首飾花十二株,受冊、親蠶、朝會諸大會則服之。又隋制:後服四等,其四曰朱衣,以緋羅為之,宴見賓客則服之。今議每朝謁神御往還,乘輦服朱衣,而蔽膝、革帶、大帶、寶裝、綬、珮、襪、金飾、履悉如衣之色。常視事去蔽膝、帶、珮、襪,或衣鞠衣,則以黃羅為之。亦用寶裝綬、大帶、履。』命內侍周文質如所議以制,至是上之。 七月。初,真宗崩,內遣中使賜荊門軍玉泉山景德院白金三千兩,令市田,院僧不敢受。本路轉運使言:『舊制:寺觀不得市田以侵農。』上謂宰臣曰:『此為先帝殖福,其勿拘以法,仍不得為例。』既而寺觀稍益田矣。皇太后微時,嘗過玉泉,有老僧言:『後當極貴。』既如其言,累召不至,故有是賜。 邵伯溫《聞見錄》云:『章獻明肅太后,成都華陽人。少隨父下峽,至玉泉寺,有長老善相人,謂其父曰:「君貴人也。」及見後,則大驚曰:「君之貴,以此女也。」又曰:「遠方不足留,曷游京師乎?」父以貧為辭,長老者贈以金百兩。至京師,真宗判南衙,因張耆納後宮中。及即位,為才人,進宸妃,至正位中宮,聲動天下。仁宗即位,以皇太后垂簾聽政,玉泉長老已居長蘆矣。後屢召不至。遣使召問所須,則曰:「道人無所須也。玉泉寺無僧堂,長蘆無三門,後其念之。」後以本閣服用物下兩寺為錢,以建長蘆寺臨江門,起水中。既成,輒為蛟所壞。後必欲起之,用生鐵數萬疊其下,門乃成。蛟畏鐵也。今玉泉僧堂,梁記云:後所建。』 甲辰,群臣表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元崇德仁壽慈聖,皆不允。表三上,乃從之。丁未,刑部郎中、判戶部勾院李若谷為契丹妻生辰使,內殿承制、閤門祗侯范守慶副之。若谷等辭日,不俟垂簾請對,遽詣長春殿奏事。太后不悅,尋命章得象、馮克忠代焉。 九月,兩制定皇太后於崇政殿受尊號。冊上,以其禮未稱,甲午,詔改就文德發回於天安殿。然太后意欲就天安殿受冊,王曾言不可,乃止。丁未,上諭輔臣曰:『昨燕宮中,朕數四勉皇太后,方聽樂。』王欽若尋以上語問太后,太后曰:『自先帝棄天下,吾終身不欲聽樂。皇帝再三為請,其可重違乎?』 三年正月辛卯,長寧節,請如乾元節度僧道三百八十人。詔止度三百人。壬子,加贈皇太后兄贈侍中劉美中書令,追封嫂越國夫人錢氏為鄆國太夫人。 四月,以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劉煜知河南府。煜先世代郡人,後魏遷都,因家河南。唐未五代之亂,衣冠舊族多離去鄉里,或爵命中絕而世系無所考,惟劉氏自十二代 祖北齊中書侍郎環雋以下,仕者相繼。環雋生隋大理卿坦,坦生唐渝國公政會,由政會至煜十一世,皆葬河南,而世牒具存。煜嘗權發遣開封府事,獨召見,太后問曰:『知卿族欲見卿家譜,恐與吾同宗也。』煜曰:『不敢!』他日數問之,煜無以封,因以風眩仆而出,乃免。 四年十二月丁亥,上謂輔臣曰:『朕欲元日率百官先上皇太后壽,然後御天安殿受朝賀。其令太常禮院草具其儀。』皇太后曰:『豈可以吾故而後元會之禮哉?』王曾等曰:『陛下以孝奉母儀,太后以謙全國體。請如太后命。』因再拜稱賀。上固欲先上太后壽,既退,出墨詔付中書。 五年正月壬寅朔,上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黎明,百官並常服,並契丹使班庭下。內侍請皇太后出殿後幄,鳴鞭升坐,又詣殿後皇帝幄,請服靴袍,於簾內皇太后前再拜稱賀。皇太后曰:『履端之福,與皇帝同之。』遂奉觴跪進曰:『謹上千萬歲壽。』又再拜。皇太后曰:『恭舉皇帝之觴。』教坊樂止,皇帝還幄宣事,舍人引百官橫行再拜,太尉自西階升,賀,俯伏興,降,還位,在位皆再拜。侍中承旨曰:『履端之吉,與公等共之。』太尉又自東階升,奉觴跪進於簾外,內謁者捧以進。太尉北向拜進,曰:『謹上千萬歲壽。』太尉降,還位。典儀曰:『再拜!』在位再拜。宣徽使承旨曰:『謹舉公等之觴。』典儀曰:『再拜!』分班序立。宣事舍人引太尉以下升殿,簾外及東西廂坐。酒三行,侍中奉禮畢,皇帝乃服袞冕,御天安殿受朝賀。 七月己未,上以災異數見,詔群臣毋得因郊祀請加尊號。時太后欲獨加尊號,遣內侍諭輔臣。輔臣力言不可,太后從之,乃別下書於中外。 六年三月戊申,太后幸贈侍中劉美第,左司諫劉隨奏疏勸止,太后納其言,自後不復再駕。 此據宋祁所作隨墓銘。傳云:『太后不宜數幸外家。』恐誤也,今改之。 六月丁亥,以太常丞、直史館馬季良為龍圖閣待制。先是,太后欲擢季良侍從,王曾難之。會曾移疾,太后諭中書令亟行除命。執政承順,且遽迫,季良止以三丞充待制。蓋三丞未有預內閣清職者,朝論譁然,益重曾之守正雲。 七月乙巳,以戶部判官、左司諫劉隨知濟州。隨在諫職,前後所論甚眾。帝既益習天下事,而太后猶未歸政。隨請軍國常務專稟帝旨,太后不悅。會隨請外,因命出守。 七年正月癸卯,樞密使曹利用罷。利用為太后所嚴憚也(見《利用罷樞密》)。 二月庚申,禮部侍郎、參知政事魯宗道卒。太后臨朝,宗道屢有獻替。太后問唐武后何如主,對曰:『唐之罪人也,幾危社稷!』太后默然。時有上言請立劉氏七廟者,太后以問輔臣,眾不敢對,宗道獨曰不可。退謂同列曰:『若立劉氏七廟,如嗣君何?』帝、太后將同幸慈孝寺,欲以大安輦前帝行,宗道曰:『婦人有三從: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亡從子。』太后輦後乘輿行。 十一月癸亥,冬至,上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乃御天安殿受朝。秘閣校理范仲淹奏疏言:『天子有事親之道,無為臣之禮;有南面之位,無北面之儀。若奉親於內,行家人禮可也。今顧與百官同列,虧君體,損主威,不可為後世法。』疏入,不報。晏殊初薦仲淹為館閣,聞之大懼,召仲淹,詰以狂率邀名,且將累薦者。仲淹正色抗言曰:『仲淹繆辱公舉,每懼不稱,為知己羞,不意今日反以忠直獲罪門下。』殊不能答。仲淹退,又作書申理前奏不少屈。殊卒愧謝焉。又奏疏請皇太后還政,亦不報,遂乞補外,尋出為河中府通判。 歐陽修作仲淹神道碑云:『太后將以至日大會前殿,上率百官為壽,仲淹言之,其事遂已。』按:仲淹奏入不報,上壽會慶殿未嘗已也。豈修謂止在便殿、不在前殿為聽仲淹之言乎?然供張使殿,實自王曾執奏,非由仲淹矣。修蓋誤,今不取。富弼作仲淹墓碑亦云:『疏奏,遂罷上壽儀。然後頗不懌,尋出為河中府通判。』弼亦誤。今但取其出倅河中府附見於此。僧文瑩以為仲淹時任右司諫,太后先遣中使諭令勿言。此妄也,今不取。 八年四月甲午,徙工部郎中、京西轉運使王彬為河北轉運使。部吏馬崇政[5],太后姻家,猾橫不法。彬發其贓罪下吏,忤太后意,復徙京東。 六月,賜和州刺史劉從德敕書獎諭。從德知衛州,辟屯田員外郎戴融為同判,而融楚人,善諂佞,因率州人千數,妄言治有異狀,乞刻碑記之。朝廷雖不許,以太后故,猶降褒詔。從德,美之子也。縣吏李熙輔者善事從德,乃薦於朝。太后喜曰:『兒能薦士,知所以為政也!』即日擢熙輔京官。從事河南鄭驤因緣從德,亦擢美官。時監司以太后故多假借從德,獨轉運使王立按舉無所容。 十二月己未,詔長寧節百官上壽於崇政殿。初,上謂輔臣曰:『昨郊禮畢,朕率文武百官、諸軍將校賀皇太后於會慶殿。明年長寧節,宜定百官上壽儀下太常禮院議。』而太后不欲御會慶。乙未,詔上壽於崇政殿,既而復就會慶。 九年正月丙辰,長寧節,百官初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 六月,翰林學士宋綬、西上閤門使曹琮、夏元亨上《新編皇太后儀制》五卷,詔名曰《內東門儀制》。 十月己卯,以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宋綬為龍圖閣學士、知應天府。時太后猶稱制,五日一御承明殿垂簾決事,而上未始獨對群臣也。綬言:『唐先天中,睿宗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處分軍國重務,除三品以上官決重刑。明皇日聽政,除三品以下官決徒刑。今宜約先天制度,令群臣對前殿取旨。』書上,忤太后意,故命出守。 十一月,曹修古等責降(見《外戚恣橫》)。 明道元年二月,宸妃李氏薨,鑿垣出喪(詳見《追尊莊獻太后》)。 十二月,議太后謁廟儀注(見《籍田》)。丙午,群臣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天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 二年二月乙巳,皇太后謁廟(見《籍田》)。 三月庚寅,以皇太后不豫,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募天下善醫馳傳赴京師,僧道、童行系帳,京畿三年,西京、南京五年,諸道七年,並與剃度披帶。乾興以來貶死者復其官。甲午,皇太后崩。遺誥尊太妃為皇太后,皇帝聽政如祖宗舊制,軍國大事與太后內中裁處。賜諸軍緡錢。乙未,帝御皇儀殿之東楹,號慟見輔臣,且言:『太后疾不能言,而猶數引其衣,若有所屬,何也?』奎曰:『其在袞冕也。然服之,何以見先帝乎?』帝悟。以後服斂。即命呂夷簡為山陵使。既宣遺誥,閤門趣百官賀太后於內東門。御史中丞蔡齊正色謂台吏:『毋追班。』入白執政曰:『上春秋長,習天下情偽。今始親政,豈宜使女後相繼稱制乎?』執政無以奪。 四月丙申朔,下詔求助,刪去遺誥『皇帝與太后裁處軍國大事』之語。 《會要》云:初,遺誥有雲『皇太妃與吾同事先朝,備彰懿範。自今朝之臨御,亦共贊於內謀。爰屬慈辰,允當崇奉。宜尊為皇太后。往者皇帝踐祚,方在沖年。吾稟先帝遺言,使權助軍國大事。今皇帝君臨一紀,盛德日新,此後聽斷,一依祖宗舊規。如有軍國大事,皇帝與皇太后內中裁量』之語。往往竊議,浸淫上聞,乃令中書門下掇出遺誥中皇太后事,不須並告天下。於是群臣慶帝之明睿獨斷,出前古遠甚。有司因得用咸平舊章以正其禮矣。或云:遺誥以楊太妃為太后,上以問呂夷簡,對曰:『典古無此。』上曰:『奈太后已許之矣。』夷簡多智,善迎合,即問上曰:『太妃樂乎?』上曰:『樂之。』夷簡即贊曰:『陛下自此,宮中甚孤立之為便。』夷簡退,以此意明語同列。時諫官、御史知其非而畏其說,競不敢爭。夷簡多不正以結上,皆有說以勝人。今皆不取,但以齊傳為正。《龍川別志》稱呂夷簡謂蔡齊不知遺誥意,今移見尚、楊二美人爭寵時。 丁酉,群臣上表請聽政,不允。五上,乃從之。庚子,見輔臣於皇儀殿之東楹,追尊莊懿皇后(見本事)。庚申,太常博士、秘閣校理范仲淹為左司諫。仲淹初聞遺誥以太妃為皇太后、參決軍國事,亟上疏言:『太后,母號也。未聞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矣!』時已刪去『參決』等語,然太后之號訖不改,止罷其冊命而已。 富弼墓誌云:『上悟,止存後號而已。』恐當日刪去『參決』等語,未必緣仲淹奏疏,今且附見。『罷其冊命』,此據歐陽修神道碑。 壬戌,始御崇政殿,改命張士遜為山陵及園陵使。癸亥,上大行皇太后諡曰莊獻明肅。 五月辛未,屯田員外郎龐籍為殿中侍御史。籍奏請下閤門取垂簾制盡焚之。癸酉,詔曰:『大行皇太后保佑沖人十有二年,恩勤至矣,而言者罔識大體,務詆訐一時之事,非所以慰朕孝思也。其垂簾日詔命中外,毋輒以言。』始太后稱制,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恩威加天下,左右近習亦少所假借,宮掖間未嘗妄有改作,賜與有節。晚稍進外家,任內臣。然太后保護帝既盡力,而帝所以奉太后亦甚備。太后常命工為帝結珠鞍,帝心不欲之,然不敢毀,以置真宗神御殿,其恐傷太后意如此。及太后崩,言者多追垂簾時事,左司諫范仲淹言於帝曰:『太后受遺先帝,保佑聖躬十餘年矣。宜掩其小過,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詔。 八月壬寅,名莊獻明肅太后新廟曰『奉慈』,從翰林學士馮元等議也。 十月丁酉,葬莊獻明肅皇太后、莊懿皇太后於永定陵。己酉,祔葬莊獻明肅皇太后、莊懿皇太后於永定陵。己酉,祔神主於奉慈廟。 校勘記 [1]戰北面 原本脫『北面』二字,據《長編》卷九十二補。北面,謂北漢劉繼元也。 [2]遣奠 原本『遣』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九十二補。 [3]勤州 原本『勤』字為墨丁,據《長編》卷九十二補。 [4]三上表 原本脫『三』字,據《長編》卷九十九補。 [5]部吏 原本作『部使』,據《長編》卷一○九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