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書
明清之際王夫之著。一卷,收入《原極》、《古儀》、《宰制》、《慎選》、《任官》、《大臣》、《離合》等七篇論文,並附《後序》。作於1656年,是作者早年的政論著作。通過評述歷史闡發了作者的愛國主義思想。提出了民族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解釋仁義為「以仁愛人,不授以制而盡其私。以義制我,不私所愛而厚其疑」。(《任官》)仁義的最高意義便是維護民族利益,「仁以自愛其類,義以自制其倫。」若不能保護民族的利益,便失去了仁義的真髓。「今族類之不能自固,而何他仁義之云云也哉!」(《後序》)指出「天下之勢,有合者,有分者,有張者,有翕者」(《古儀》),而沒有萬世一系的天下。強調天下不是一姓的私產,指責「秦私天下而力克舉,宋私天下而力自詘」,是孤秦陋宋,導致了天下的禍亂。認為改朝換代是自然的事情,但不能容許他族入主華夏,「可禪,可繼,可革,而不可使夷類間之」(《原極》),高度重視「夷夏之防」。指出要永保民族的利益,就必須公天下,「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宰制》)。收入《船山遺書》。1956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將此書與作者另一著作《噩夢》合編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