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紳權與相權 · 關於《海瑞罷官》的自我批評
一、我為什麼研究海瑞?
一個多月來,各地報刊發表了許多批評和討論《海瑞罷官》的文章(我只看到一小部分),對我極有啟發,幫助,使我認識了錯誤,從而在此基礎上,重新研究、認識海瑞。也通過這次的批評,討論,對過去長時期沒有解決的若干問題,各方面都各抒己見,展開百家爭鳴,分清是非,端正立場,從而導致問題的解決,取得一致意見,提高學術水平,這是一件非常可喜的好事,值得高興。
我研究海瑞,是 1959 年、1960 年兩年中的事。把這些文章寫作時間排一個隊:
一、《海瑞罵皇帝》,發表於 1959 年 6 月 16 日《人民日報》,後來編入《海瑞的故事》。
二、《論海瑞》,發表於 1959 年 9 月 21 日《人民日報》,收入《燈下集》,146—168 頁。
三、《海瑞的故事》,編入《中國歷史小叢書》,第一版題記的時間是 1959 年 11 月 14 日。
四、《海瑞》,1960 年《新建設》第十、十一期合刊,收入《春天集》,228—237 頁。
五、《海瑞罷官》,北京出版社本的前言寫明 1960 年 11 月13 日七稿,發表於 1961 年初的《北京文藝》,2 月間由北京京劇團演出,8 月間加上一篇序,出單行本。
除了《海瑞罷官》的序文以外,都是 1960 年以前寫的。
和寫作時間聯繫起來的問題是為什麼要寫《論海瑞》,《海瑞罷官》要人們「學習」些什麼東西?
1959 年 8 月 12 日至 16 日在江西廬山舉行了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會後發表了公報。公報指出「全會要求各級黨委堅決批判和克服某些幹部中的這種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思想」。接著 8 月 27 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反右傾,鼓幹勁,為在今年完成第二個五年計劃的主要指標而鬥爭》的社論,《紅旗》雜誌第十七期發表了《偉大的號召》的社論。
我的《論海瑞》是在公報、社論發表後寫的,9 月 17 日寫成,即在《人民日報》社論發表後的第二十天。文章最後說:「有些人自命海瑞,自封『反對派』,……廣大人民一定要把這種人揪出來,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喝一聲,不許假冒!讓人民群眾看清他們的右傾機會主義的本來面目,根本不是什麼海瑞!這樣看來,研究海瑞,學習海瑞,反對對於海瑞的歪曲,是有益處的,必要的,有現實意義的。」 這篇文章在那個時候是反對右傾機會主義的,反對假冒、歪曲海瑞的。
《海瑞罷官》在 1959 年年底動筆,是在《論海瑞》的基礎上寫成的。在前言中說:「他又是忠於封建統治階級的忠臣,他的一切政治作為都是為了鞏固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出發的。……(劇本)正面主角是海瑞。對立面是退休宰相徐階和他所代表的官僚地主集團。這個集團明朝稱為鄉官。……(劇本)描寫封建時代政治的黑暗腐敗,鄉官的豪橫,人民被壓迫奴役的慘狀。……這個戲著重寫海瑞的剛直不阿,不為強暴所屈,不為失敗所嚇倒,失敗了再乾的堅強意志。表現的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內部鬥爭,左派海瑞和以徐階為首的右派——官僚地主集團的鬥爭。海瑞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忠臣,但是他比較有遠見,比較接近人民,他為了本階級的長遠利益,主張辦一些對當時人民有利的好事,限制鄉官的非法剝削,觸犯了本階級右派的利益,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在這場鬥爭中,海瑞丟了官,但他並不屈服,不喪氣。」
現在檢查起來,《論海瑞》這篇文章,在論點上,在評價上,缺點、錯誤是很多的。特別是缺乏階級分析。在思想認識上,主觀地要突出海瑞好的一面,越寫越片面,把海瑞的歷史地位評價過高了;只講優點,少講或不講缺點,把海瑞寫成一個封建時代非常高大、完整無缺的政治家,說他「為了鞏固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減輕農民和市民的負擔,向貪婪腐朽的封建官僚大地主鬥爭了一生」。說他「對農民和地主打官司的案件,他是站在農民一邊的。海知縣、海都堂是當時被壓迫、被欺侮、被冤屈人們的救星」。「我們肯定歌頌他一生處處事事為百姓設想,為民謀利。」在《海瑞的故事》中,說他「像海瑞這樣愛護人民,一切為老百姓著想」;等等。都是浮誇的,自相矛盾的,不符合歷史實際的。文章的開頭說他「為了鞏固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統治」。中間說他「在主觀上和客觀上都還是忠君愛國的」。「他受了嚴格的封建教育,遵守封建禮法,在政治上也必然道往古,稱先王,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既然肯定了他是站在封建統治階級立場上的,怎麼又有可能同時站在農民一邊呢?一個人同時可以站在對立著鬥爭著的兩個敵對階級的立場上嗎?由此看來,歷史上海瑞的立場並沒有錯,是我的立場錯了。這是嚴重的根本性質的錯誤。
至於《海瑞罷官》問題就更嚴重了。寫這個劇本的目的性是什麼,在當時是不清楚的,糊塗的,雖然自以為寫的是當時封建統治階級的內部鬥爭,歷史研究、歷史劇要為當前的政治服務,這個劇本和 1959 年、1960 年的現實生活又有什麼關係呢?而且,在海瑞做應天巡撫的九個月中(我在論文和劇本中都錯寫成七個月)不是沒有階級鬥爭,相反,農民反對地主階級的鬥爭還很激烈,為什麼不寫兩個對立階級的鬥爭,而寫統治階級的內部鬥爭呢?回憶起來,那時候想的只是要寫一個在封建時代有正義感有鬥爭性的人物,因為他一生做官的四個時期,任淳安知縣時期已經有舊戲《五彩輿》《大紅袍》這類戲了。在北京做京官時期,已經有新戲《海瑞上疏》了,最後在南京做官時期,時間雖然有兩三年,卻沒有做出什麼可以描寫的大事。只有任應天巡撫時期,過去還沒有人寫過戲,可以寫。在這個時期,他主要做了清丈、推行一條鞭法、修吳淞江、除霸、退田五件事,前三件事不好寫,就選擇了除霸和退田兩件事作為主題,前四稿是以退田為主題的,經過討論,認為退田是改良主義的措施,沒有意義,第五稿以後才改為以除霸為主題,退田退居陪襯地位,九場戲中有六場是寫除霸的,卻沒有想到在當時海瑞即使除了個把惡霸,根本不會觸動整個封建統治階級的什麼利益,性質會有什麼改變,又有什麼意義呢?「古為今用」、「厚今薄古」的原則在當時一點也沒有想起過,完全是為古而古,為寫戲而寫戲,脫離了政治,脫離了現實。是資產階級思想在指導著,而不是無產階級思想在指導著。無產階級的文學、藝術都必須為當前政治服務的不可動搖的原則,完全忘記了。
從《論海瑞》到《海瑞罷官》定稿,中間隔了一年多時間。這一年多時間,全國人民在前進,而我卻停留在原地,沒有邁開一步。而且《論海瑞》假如有一點點現實政治意義的話,《海瑞罷官》卻一點時代的氣息也聞不到了,我不但落伍,並且是後退了。
一句話,我忘記了階級鬥爭!
二、蘇松地區的階級鬥爭和退田
《海瑞罷官》是以除霸為主題的,但是許多批評的文章卻把筆鋒指向退田這件我認為是陪襯的事上,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從海瑞強迫鄉官退田說是改良主義的措施,《論海瑞》中說過:「不改變生產關係,簡單地要求大地主退還侵占農民的部分田地,少剝削些,農民的苦楚減輕一些,無論事實上做不到,即使做到了,也還是封建的剝削的社會,地主剝削農民的關係依然不變,問題還是沒有解決,也是不可能解決的。在當時情況下,這是不可能解決的社會矛盾。……海瑞沒有也不可能從本質上認識和解決這個矛盾。」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當地農民、特別是松江的農民,鄉官們罵他們是「刁詐之徒」,是「刁民」,多年來一直在告鄉官奪產的狀,海瑞到松江,「告鄉官奪產者幾萬人」,告狀的時間如此之長,告狀的人如此之多,這不是階級鬥爭的一種低級形式,又是什麼呢?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告鄉官奪產的狀呢?這要從蘇松地區的農村經濟情況來分析,從階級鬥爭的角度來分析。
從明朝一個朝代的情況來說,和其他封建王朝一樣,存在著兩個對立的階級、被統治階級和封建統治階級、農民和地主、被剝削者和剝削者的鬥爭。從時間前後來說,明朝初期由於經過長期戰爭,數量很大的地主分子由於武裝反抗農民起義軍的進攻,大量地被消滅了;元朝官僚、宮廷所擁有的大量土地也因政權的被推翻而變成官田;由於長期戰爭所帶來的人口劇減,特別是長江以北地區,地曠人稀,土地高度集中的現象發生了變化,明朝政府把無主的、拋荒的土地分配給無地的農民,就這樣,在明初幾十年中,土地的一部分是由個體農民分散經營著的,階級矛盾有了一定程度的緩和。但從地區來說,長江以南的東南地區舊地主階級不像北方那樣,大量地被戰爭所消滅,相反,他們中間的一部分參加了明王朝政權,不止保存了原來擁有的土地,還有所增加,有所發展;還由於明初建都南京,成群新貴族、公侯將帥都成為新興的大地主了,東南地區的土地集中現象逐步增加了,和北方的情況有所不同。這就是明初幾十年中,南方各地不斷發生農民起義,而北方地區卻比較安定的經濟原因。
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東南地區土地集中的情況也不斷跟著發展,階級矛盾也就隨之日益尖銳化了。
但是,這只是一般的基本的情況。就蘇松地區而說,還有其特殊的和其他地區不同的情況。
第一,蘇松地區的田賦特別重,明代全國實物稅收約三千萬石左右,蘇州一府七縣占二百八十一萬石,松江一府三縣占一百二十一萬石。蘇州墾田數只有九萬六千五百零六頃,占全國墾田總數百分之一點一,交納稅糧呢,卻占全國稅收百分之九點五。 松江墾田數只有四萬七千一百五十六頃,比蘇州少一半。 蘇州一府比浙江一省的負擔還重,松江三個縣的負擔等於浙江一省的百分之四十弱。第二,是這兩府的官田特別多,明朝全國官田數為全國墾田數七分之一。 蘇州墾田總數內官田為六萬五千零三頃,民田為三萬四千六百九十七頃。 大致官田占三分之二弱,民田占三分之一強。松江府墾田數內官田為三萬九千八百五十六頃三十三畝,民田卻只有七千三百頃二十三畝。 官田的比例就更大了,官田占總數七分之六弱,民田只占七分之一多一點。官田和民田是怎樣形成的呢?「這是因為以南宋以來,由於這一帶土地肥沃,經濟發展,貴族、官僚用種種方法兼併土地,(從賈似道搞公田起)到了政治局面發生變化,舊的貴族、官僚被推翻了,他們所占有的土地就被沒收為官田,經過多次變化,官田就越來越多,民田就越來越少了。到明太祖(朱元璋)取得這帶地方以後,又把原來(東吳張士誠)的豪族地主田地沒收為官田,並且按私租收稅,這樣,這帶地方的官田租稅就特別重了。」 官田只是個名目,並不是由官府直接經營的田地。官田比民田賦稅重多少呢?「今天下財賦多出吳中,吳中稅法未有如今日之弊者也。……吳中有官田,有民田,官田之稅,一畝有五斗六斗至七斗者,其外又有加耗,主者不免多取,蓋幾於一石矣。民田五升以上,似不為重,而加耗愈多,又有多收之弊也。田之肥瘠,不甚相遠,而一丘之內,只尺之間,或為官,或為民,輕重懸絕,細民轉賣,官田價輕,民田價重,貧者利價之重,偽以官為民,富者利糧之輕,甘受其偽而不疑,久之民田多歸於豪右,官田多留於貧窮,貧者不能供,則散之四方以逃其稅,稅無所出則攤之里甲,里甲坐困,去住相牽,同入於困。……田之稅既重,又加以重役,今之所謂均徭者,大率以田為定,田多為上戶,上戶則重,田少則輕,無田又輕,亦不計其力之如何也。故民惟務逐末而不務力田,避重役也。……所謂重役者大約有三,曰解戶,……曰斗庫,……曰糧長,……三役之重,皆起于田,一家當之則一家破,百家當之則百家破,故貧者皆棄其田以轉徙,而富者盡賣其田以避其役,吳下田賤而無所售,荒而無人耕績,此之故也。」 說這話的人是明武宗時退休宰相王鏊,比海瑞早幾十年,他說的蘇松地區經濟情況是和海瑞任應天巡撫時期沒有很大差別的。官田田賦比民田要重十倍,而且民田多歸於豪右,官田多留於貧窮。這樣,把重賦都轉嫁到自耕農身上,自耕農的日子便越發不好過了。第三,由於以上原因,蘇松地區人口就日益減少,據《明史·地理志》:
很清楚可以看出從公元 1393 年到 1573 年,一百八十年中,蘇州府的戶增加了,是分家的多了,口卻減少三十四萬三千人左右。松江府戶也少了,口則劇減到七十三萬五千多人,減去一大半。這是什麼緣故呢?顯然是松江府官田占墾田總數七分之六弱,農民負擔不起,大量逃亡的緣故。這兩個府的人口大量減少,並不是真的人口少了,而是轉變為非農業人口了。據當時人記載,有的人成為大官僚地主家裡的僕役,有的成為官府的吏胥,有的搞一條船做買賣,當然也有的跑到城市出賣勞動力,有的跑外鄉外地去謀生,流浪。這種情況也就是王鏊的所謂逐末。
農民大量逃亡,不再留在原來的土地上,負擔租稅和徭役,在那時候,這也是反抗封建地主階級統治的一種階級鬥爭形式。
一面是農業人口的大量逃亡,像松江府這樣,經過一百八十年,從一百二十多萬的人口,減少到只剩四十八萬四千多人,全國是找不到第二個的。另一面呢,明朝政府為了保護官僚地主的利益,還規定了一套特別優待的方法。辦法規定京官一品可以免糧三十石,免役丁三十丁,二品免糧二十四石,免役丁二十四丁,以下遞減,一直到從九品還可以免糧六石,免役丁六丁。外官免半。致仕官亦即鄉官依照品級免糧、丁十分之七。教官、監生、舉人、生員各免糧二石,役丁二丁。生員已造名在黃冊者免人田七丁,新進生員不造名在黃冊者免人田五丁。計算方法是「田十畝准一丁,田二十五畝准糧一石以算」 。這樣,越是官做得大,越是擁有土地多,免的糧、役便越多,中小地主和富農既非官僚,又非生員的,一遇重役,便非破產不可。明末溫寶忠說過:明朝里役負擔是很重的,要是有二十畝田地的農民,假如家裡不出一個秀才,一輪到里役,便得破家蕩產。 顧炎武也說:「一得為此(生員),則免於編氓之役,不受侵於里胥。」又沉痛地說:「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鄉宦,曰生員,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以復其戶,而無雜泛之差,於是雜泛之差乃盡歸於小民。今之大縣至有生員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縣土地有十萬之頃,而生員土地五萬,則民以五萬而當十萬之差矣,一縣土地有十萬頃而生員土地九萬,則民以一萬而當十萬之差矣。民地愈少則詭寄愈多,詭寄愈多則民地愈少,而生員愈重,富者行關節以求為生員,而貧者相率而逃且死,故生員於其邑人無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由此可見,封建王朝對鄉官直到生員的優免,優免的部分在封建王朝並無所失,而是分攤到里甲去的,分攤到農民身上去的,糧、差的優免部分「盡歸於小民」,以此,一個地區的鄉官、生員愈多,小民的負擔也就愈重,階級矛盾、階級鬥爭也就日益尖銳。海瑞在給譚次川侍郎信上說:「江南糧差之重,天下無有,古今無有。生至地方,始知富饒全是虛名,而苦楚特甚。其間可為百姓痛哭,可為百姓長太息者,難以一言盡也。」便說明了這種特殊情況。接著說:「國計不可缺矣。分外使用及吏胥諸人之弊,若公少加意焉。寬一分江南人亦受一分之賜矣。」田賦定額是不能少交的,但是正賦以外的額外需索,則希望能夠少要一點,寬一分也好一分。其次,沒有功名,也弄不到監生、生員的中小地主、富農,為了逃避重賦、重役,保全家業,自動把土地投靠到大官僚地主門下的也就日益眾多,叫作投獻,就這樣,就更進一步促進了土地的高度集中,農民也就日益貧困,走投無路了。
投獻也要加以分析,一種是自動投獻的,一種是狗腿子強迫投獻的,這兩種都不經過買賣手續,是無代價的。還有第三種,那就是大官僚地主看中了哪一家中小地主、富農的土地,用高壓手段以低價勒買的,也叫作投獻。
投獻是違反封建王朝法律的,因為損害了封建王朝的根本利益,《明律》規定:「若將互爭及他人田產妄作己業,矇矓投獻官豪勢要之人,與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又規定:「軍民人等將競爭不明並賣過及民間起科……朦朧投獻……內外官豪勢要之家,私換文契典賣者,投獻之人,問發邊衛永遠充軍,田地給還應得之人……其受投獻家長並管莊人參究治罪。」 這裡指的都是無代價的投獻。只有第三種以低價勒買的,才能「或許之贖」,前兩種是說不到贖的。
明代的皇莊,公元 1516 年以前已有三百八十餘處,共計九萬餘頃,後來增加到二十九萬九百十九頃,不過都集中在以北京為中心的畿內地區,沒有一個皇莊是在蘇松地區的。 同時,明代各朝所封親王也沒有一個是封在蘇松地區的。 這個地區根本沒有皇莊。這個地區唯一的土地掠奪者是官僚大地主集團,也就是在朝的蘇松籍的京官和退休回鄉的官員——鄉官。這個地區的階級矛盾是農民對鄉官的矛盾,不是一般的農民對地主的矛盾;這個地區的階級鬥爭是農民對鄉官的階級鬥爭。
在海瑞任應天巡撫以前,階級鬥爭已經展開了,農民除了大量逃亡以外,逃亡不了的便釆取告狀,告鄉官奪產,大量的人告狀,經常告狀,告狀也是階級鬥爭的一種低級形式。應該明確指出,農民到官府告狀是不容易的,他們沒有文化,告狀的狀紙要花錢請人寫;到府、縣城告狀要耗費時間,耽誤勞動生產,不到不得已,忍受不了的時候,農民是不會輕易告狀的。
這種告鄉官奪產的農民,封建地主階級叫作刁民,刁詐之徒,打官司告狀叫刁訟,刁風。
海瑞在 1569 年任應天巡撫時,便面對著這種緊張的階級鬥爭形勢。他在督撫條約上說:「本院到處即放告。江南刁風盛行,非系民間疾苦,官吏貪毒,實有冤抑而官司分理不當者,不准。」「江南刁風日盛。」「江南民風刁偽。」 他也打老百姓的板子,關老百姓在監牢,也把他所認為刁民者枷號在衙門門口。在這一點上,他是和鄉官一鼻孔出氣的,立場是明確的。但在另一方面,他對判案卻有自己的標準,在任淳安知縣時,頒布的判斷疑獄辦法:「竊謂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鄉宦計奪小民田產債軸,假契侵產威逼,無所不為。為富不仁,比比有之。故曰救弊。)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鄉宦小民有貴賤之別,故曰存體。若鄉宦擅作威福,打縛小民,又不可以存體論)。」 應該而且必須對這段公開的文告進行具體分析,在判斷疑獄上,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在判斷爭言貌上,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這是從反動的封建禮法,封建等級制度出發的,是他的封建統治階級立場所決定的。但是,也還有另一方面,判斷疑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特別是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在他看來,在疑獄和爭產業問題上,屈了貧民,可能引起不安、騷動,對王朝統治不利,屈了富民,屈了鄉宦,他們經得起屈,屈一點也不要緊,這個屈也還是為王朝的長治久安出發的。
他面對著蘇松地區,特別是松江「告鄉官奪產者幾萬人」的鬥爭形勢,是按著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的原則處理的。
松江的情況,他說:「華亭鄉官田宅之多,奴僕之眾,小民詈怨而恨,兩京十二省無有也。」他向府縣官、諸生員、鄉官之賢者問故,原因是:「二十年以來府縣官偏聽鄉官舉監囑事,民產漸消,鄉官漸富。」「鄉官二十餘年為虎,小民二十餘年為肉。」 這裡所說的二十餘年,背景是什麼呢?徐階是華亭人,他是嘉靖三十一年(公元 1552)入閣的,四十一年當首相,隆慶二年(公元 1568)致仕,當了十七年宰相。 從公元 1552 年到 1569 年,恰好十八年,這個二十年正好是徐階當權的時代。
海瑞企圖緩和這個激烈的階級矛盾、階級鬥爭,採取的是改良主義的強迫鄉官退還非法侵占農民田地的辦法,根據明王朝的法律:「盜賣田宅:凡盜賣換易及冒認,若虛錢實契,典賣及侵占他人田宅者,田一畝、屋一間以下,笞五十,每田五畝,屋三間,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徒二年。系官者各加二等。」 他要退的是什麼田呢?他說:「五年田土,祖宗之制,謂實有斷賣文契也。蘇松四府鄉官,賢者固多其人,厲民致富者誠不為少。為富不仁,為仁不富,自然之理也。果有實賣文契耶!臣於他府縣告系白奪之狀,間行一二,惟華亭縣告鄉官狀,所准頗多。」 由此可見,他下令強迫鄉官退的田是白奪的田,也就是不付分文代價,用強占手段白白奪來的田,是沒有實賣文契的田,這樣做是符合封建統治階級的法律,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當前和長遠利益的措施,同時,對於被白奪去田地的農民來說,也是有好處的。
退了多少?海瑞自己說:「況先奪其十百,今償其一,所償無幾。」可見退得是不多的。退了沒有?海瑞自己說:「鄉官自行清退田宅,松江府申報數冊到臣見在。天理人心,不容泯滅。」 他在給徐階的信中也說:「近閱退田冊,益知盛德出人意表。但所退數不多,再加清理行之可也。」 再拿海瑞的對頭,轟走海瑞的徐階的話來印證:「自隆慶庚辛(四年、五年,公元 1570、1571 年)間,吏茲土者,不思以端己裕民為政,而專導之以囂訟,教之以爭奪,民靡焉斷喪其廉恥之心,毀棄其忠厚之俗,攫攘微利,骨肉為仇,故家舊族,所在破敗。彼其意以為富者之財,散入於貧,則貧者當富矣,而豈知人情得財既易,用財遂輕,加以奸惡之徒,競相誘引,淫奢飲博,視如泥沙,訟墨未乾,空空如故,而富者之衰落則不可復振,蓋里巷之間無富民者數年矣。」 隆慶四年三月以前吏茲土者就是海瑞,這封信是寫給當朝首相張居正,是罵海瑞的。由於他的大官僚地主的立場,當然有歪曲,但也說岀一件事實,那就是海瑞強迫鄉官退還非法侵奪、白奪的、沒有實賣文契的田,是「富者之財,散入於貧」。富者是鄉官,貧者是農民。以此,《明史·海瑞傳》也說:「素疾大戶兼併,力摧豪強,撫窮弱。貧民田入於富室者,率奪還之。」也說他做得過火了一些:「奸民多乘機告訐故家大姓,時有被誣負屈者。」這個屈也就是海瑞所主張的,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的屈。
海瑞退田的效果如何?海瑞自己說:「臣任九個月矣。……謂扶弱被侵奪,而貧者自貧;謂抑強肆侵奪,而富者自富。」 貧者自貧,富者自富,是他自己的總結,說明是沒有效果的。而且,正因為他依據王朝法律強迫鄉官退田,他是被蘇松鄉官在朝的代言人給事中戴鳳翔彈劾下台的,他一離任,新任巡撫當然一反他的所為,所退的什百之一的田,不言而喻,又退還到鄉官的手裡去了。劇本《反攻》一場,徐階說:「換了新官,還不又是我們的天下。」是指出這一點的。這裡也順便說一下,在《海瑞罷官》前四稿以退田為主題的末場,眾鄉官在迎接新任巡撫戴鳳翔時說:「戴都老爺今日上任,他上本參倒海瑞,是我等重生父母,再世爹娘。如今又來巡撫東南,這一來呵,三吳又是我們的天下了!刁頑愚民從此再也不敢為非作歹了。良田好地又要物歸原主了!感恩戴德,我等在此迎候。」(根據 1960 年 5 月寫的第三稿油印本)這一段是和《反攻》一場徐階的話相呼應的,點明了海瑞罷官後所退的田又退還到鄉官手上去了。五稿以後改以除霸為主題,末場大大改寫,把這一段話刪去了,退田又退回到鄉官手上去的事實便不那樣醒目明確了。
當然,退田中有一部分是退給投獻戶的,但不完全是。至少有一部分是退給白奪的沒有實賣文契的農民。海瑞到松江,告鄉官奪產的有幾萬人,一人代表一戶,松江府在 1573 年的人口數,才四十八萬多一點,按 1578 年的全國人口和戶數的平均數計算,每戶為五點七人,這樣松江才有八萬四千多戶,在八萬多戶中,告鄉官奪產的就有幾萬戶,假如全是投獻戶,是中小地主和富農,這個比例看來是太大了些。
姚文元同志批評說:「要徐階』退田』,是有過這件事的,但徐階究竟退了沒有,退了多少,是真退還是假退,都找不到可靠的材料。」徐階確是退了一部分田的,這在上文已經說過了。退給誰呢?姚文元同志說:「根據談遷《國榷》隆慶五年七月記載,徐階曾退出四萬畝田,但那十分明確是退給官府,』入四萬畝於官』,根本不是退給農民。」查《國榷》的原文是這樣的:
隆慶五年七月庚午,蔡國熙為按察副使,整飭蘇松兵備。……至是高拱擢之以跡階,松人群起訟之,階三子皆就系,擬以城旦,革其蔭敘。入田四萬畝於官。
入田四萬畝於官是確有其事的,但是海瑞是隆慶四年三月以後離開應天巡撫任的。這件事發生於海瑞離任以後一年四個月,是蔡國熙辦的,和海瑞一點也不相干,和海瑞的退田是兩碼子事。
正因為海瑞站在封建統治階級立場,為了制止農民逃亡,賦稅減少,和徭役徵發,他採取了改良主義的執行封建法律的退田辦法,並且還執行了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的方針,他就遭受到大官僚地主集團的攻擊,以致罷官。毛主席說:「地主政權,是一切權力的基幹。」「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紳,不法地主階級,是幾千年專制政治的基礎。」 海瑞撞在地主政權、專制政治基礎上了,他就不能不以失敗而告終。他的改良主義的措施,不但解決不了問題,也行不通,辦不了。他是改良主義的失敗者。
海瑞走了,農民是不是就不告狀了呢?上面《國榷》說「松人群起訟之」。和海瑞同時的華亭鄉官何良俊罵他:「刁詐之徒,禁之猶恐不緝,況導之使然耶?今刁詐得志,人皆效尤。至於亡棄家業,空里巷而出,數百為群,闖門要索,要索不遂,肆行劫奪。吾恐一二年不止,東南事必有不可言者。幸而海公改任,此風稍息。然人心動搖,迄今未定也。」又說:「海剛峰愛民,只是養得刁惡之人。若善良百姓,雖使之詐人尚然不肯,況肯乘風生事乎!然此風一起,士夫之家,不肯買田,不肯放債,善良百姓,坐而待斃,則是愛之實陷之死也,其得謂之善政哉!」 稍後的浙江嘉興人沈德符也說:「海忠介所頒條約云:』但知國法,不知有閣老尚書。』於是刁民風起,江南鼎沸,延及吾浙,不問年月久近,服屬尊卑,以賤凌良,以奴告主,弟侄據兄叔之業,祖遺蒙占奪之名。自庚午(公元 1570 年)至今將四十年,少者壯,壯者老,習為故常,專此誣訐。縉紳之賢者,反謹避以博忠厚之名。嘗聞吳中楊震崖(成)太宰雲,近日地方使君逞風力者,動雲不畏強御。然則強御乃我輩也。不亦哀哉!」 沈德符的話也有過分的地方,上面已經說過,在海瑞任應天巡撫以前,已經有大量的人告狀了,沈德符卻把這件事全算在海瑞身上,這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不過由此看來,第一,海瑞退田在當時是有影響的,官僚地主階級是發生了震動的;第二,地主階級所指的刁民、刁詐之徒、刁惡之人,不大可能指的是中小地主;第三,1570 年以後,過了四十年,浙西一帶的農民還在告地主的狀,「以賤凌良,以奴告主」。階級鬥爭並沒有熄滅,封建地主階級極為痛恨。
根據以上的分析,在 1560、1570 年,蘇松地區是存在著階級矛盾、階級鬥爭的,農民是和官僚地主階級對立的,農民告鄉官奪產是階級鬥爭的一種低級形式。
根據以上分析,海瑞所釆取的執行封建法律的改良主義的退田措施,是完完全全站在封建統治階級立場上的,目的是在緩和階級矛盾,目的是在使農民不逃,田地不荒,便於徭役徵發,當然,這樣做,對得了退田的部分農民是有好處的,但是,決不能說成海瑞是站在農民立場上。
根據以上分析,在海瑞以前,海瑞任應天巡撫時期,在海瑞離任以後的四十年中,封建統治階級所指的刁民、刁詐之徒、刁惡之人,亦即被他們白奪土地的農民,是在始終鬥爭著的,並沒有屈服。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海瑞罷官》這個劇本,主題應該是農民對大地主官僚集團的階級鬥爭,而不是封建統治階級的內部鬥爭。農民應該是正面人物,英勇頑強,鬥志昂揚,但是劇本寫農民蒼白無力,只會唉聲嘆氣,只會喊「王法何在,天理何在?」趙玉山被當堂打死,不吭一聲。「我等都是徐家佃戶,哪裡敢多說一句。」海瑞下令退田後,眾鄉民說:「江南貧民今後有好日子過了。」「有土地何愁衣飯,好光景就在眼前。」最後幕後合唱「海父南歸留不住,萬家生佛把香燒」。使讀者、觀眾感覺到不是由於農民自己的鬥爭,而是由於一個清官解決了當時的階級矛盾,混淆了、抹煞了階級鬥爭的本質,這是極端錯誤的,是立場性質的錯誤。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海瑞是完完全全站在封建統治階級立場上的官僚,劇本儘管也強調了這一方面,「江南地魚米鄉多交糧餉……惡鄉官貪殘吏摧殘鄉黨,害得那苦百姓逃亡他鄉,民已窮財已盡國脈琢喪,我海瑞報聖上要作主張」;「要申三尺皇家法」;「江南困苦淒涼相,不退占田不久長」;「談孔孟說詩書取法先王,……學鄉愿講圓融愧對吾皇」;「多為百萬生民辦一點好事,也就為皇上減少一分隱憂。」但是,把他突出的過分了,形象過於高大了,無論除霸也罷,退田也罷,都會使讀者、觀眾理解為他是為人民的,從而混淆了階級本質,階級立場。立場既然錯了,歌頌的又是封建官僚的剛直不阿,那麼,這個劇本是為誰服務呢?顯然,不可能是為無產階級服務,而是為封建地主階級、資產階級服務。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松江地區的鄉官漸富、民產漸消的情況,在他向皇帝的報告中說,府縣官、生員,甚至鄉官的賢者都對他說了的,海瑞在官僚中,甚至部分鄉官中,是有他的社會基礎的,他並不孤立。但是劇本卻不提這些,只寫他一個人單幹,在家庭中只得到他母親一個人的支持,這不但不符合當時歷史實際,而且還宣揚了個人英雄主義,對讀者、觀眾起了有害的作用。
總之,沒有用階級分析的方法,沒有用一分為二的科學方法,沒有用歷史唯物主義來正確地評價人物和事件,而用的是形式主義的方法,片面地、絕對地、主觀地來描述海瑞和農民群眾,這是思想問題,也是階級立場問題,錯誤是嚴重的。
三、修吳淞江、除霸和清官問題
吳淞江是修成了的,這在不少討論文章中已經談到了。白茆河雖也修了,但沒有修成。
為了便於討論,有必要把修吳淞江的經過說明一下。
海瑞在開吳淞江疏中說明,他於隆慶三年十二月巡歷上海縣,親自相視,量得淤塞當浚地長該一萬四千三百三十七丈三尺,原江面闊三十丈,今議開十五丈,計該用工銀七萬六千一百二兩二錢九分。因為饑民動以千百,告求賑濟。他就結合修河和救飢,「吳淞借饑民之力而故道可通,民借銀米之需而荒歉有濟」。經費來源是他自己籌措一部分,鄉官史際捐出賑濟谷二萬石,並要求量留蘇松常三府漕糧二十萬石。 以後他又報告:「各縣民告飢甚急,臣思昔人興工救荒,旋於今正月初三日破土起工,實自初八日以後,人工方集。二月二十後漸收工,二十九日告成。……止用過銀六萬八千三百九十七兩。」 他在給人的信上也說:「百凡區畫,止幸吳淞江成功之速而成耳。余垂成中止,奈之何?」 此外,《明史·河渠志》和《嘉定縣誌》都有修成的記載。連罵他的何良俊也說:「前年海剛峰來巡撫,遂一力開吳淞江。隆慶四年、五年皆有大水,不至病農,即開吳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擔當,安能了此一大事哉!」 可見這工程不但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修成(我在文章和劇本中說成不到一個月,是錯的),還是當年就見效的。
於此,提出的問題是修水利是不是好事,為了什麼目的。
歷史上封建王朝較為穩定的時代,是比較注意修水利的,因為水利不修,常鬧水災,就會影響王朝的田賦收入。海瑞修吳淞江應該說是好事,決定是他作出的,經費是他籌集的,人力是他組織的。但是,還有其主要目的,那就是借興工來救災,災民沒有飯吃,鬧起事來,可不得了。以工代賑,一舉兩得,這便是他的目的。當然,修水利參加勞動的是遭了災的勞動人民,功勞主要是勞動人民的,但海瑞也應該算上一份。
關於除霸,內容是虛構的,想當然的。根據有沒有呢,也有也沒有,說沒有是說洪阿蘭一家三代被害的故事是虛構的。說有是根據《明史·徐階傳》:「同列高拱令御史齊康劾階,言其二子多干請,及家人橫里中狀。」 《高拱傳》:「階子弟頗橫行鄉里。」 李贄《海瑞傳》;「是時吳中貴人無逾華亭相(徐階),按問其家無少貸。而(徐階)弟侍郎陟武斷殘民,輒逮治如律。盡奪還其侵田。」 談遷《棗林雜俎》:「華亭徐文貞階家居,子仆積橫,訟牒山積。」是根據這些資料虛構出來的。
懲處貪官污吏的情況也是這樣。梁雲龍說:「賕者則望風解印綬去。」 黃秉石說:「貪墨吏望風解印綬去。」 談遷說:「瑞一意拊單赤,抑貴勢,墨吏望風解印綬去。」 《明史·海瑞傳》也說:「屬吏憚其威,墨者自免去。」這些記載是一致的。劇本中判處王明友、李平度、蕭岩的死刑和革職,也都是虛構的。
關於對清官的看法,我過去認為:「由於封建統治階級的統治基礎是建立在對廣大農民的剝削、掠奪上面的,封建官僚是為了地主階級利益服務的;一切政治設施的最後目的,都是為了鞏固和加強封建統治。這樣,也就不難理解在封建官僚的壓迫、奴役下,廣大人民對於比較清明、寬大、廉潔政治的嚮往,對於能夠採取一些措施,減輕人民負擔,伸雪人民冤枉的好官的擁護了。對於這樣的好官,人民作了鑑定,叫作『青天』。也正由於封建時代的、青天,極少,所以歷史上屈指可數的幾個『青天』,也就成為箭垛式的人物,許多人民理想中的好事都被堆砌到他們身上了。像宋朝的包拯,明朝的況鍾和海瑞,都是著名的例子。也還必須指出,儘管歷史上出現了幾個『青天』,是當時人民給的稱號。但是,也決不可以由此得出結論,以為青天』就是站在人民立場的政治家。不是的,恰恰相反,他們都是為封建統治階級利益服務的官僚,在這一點上,也和當時其他封建官僚一樣,是和人民對立的。不過,由於他們的出身和其他關係,比較接近人民,了解人民的痛苦,比較正直,有遠見,為了維持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緩和階級矛盾,在不損害封建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前提下,有意識地辦了一些好事。這些好事是和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一致的,也是和被壓迫被剝削的廣大人民當前利益一致的,對當時的生產發展,對歷史的進展有好處的。因此,他們在當時被人民叫作青天,在歷史上也就應該是被肯定的,值得紀念的,在某些方面,還是值得今天學習的人物。」 今天檢査起來,這個看法我基本上還沒有什麼改變。問題是最後一句話,既然封建時代的清官是為他的本階級——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那麼,無產階級能夠向他們學習什麼呢?就以《海瑞罷官》為例,我說「著重寫海瑞的剛直不阿」。這個封建官僚的剛直不阿,和無產階級的剛直不阿,有沒有社會內容、本質上的區別呢?不講區別,不講本質不同,是不是要無產階級去學習封建官僚的剛直不阿呢?這樣一檢查,用階級分析的方法來檢查,問題就多了,我過去幾年,寫了很多歷史人物,大部分文章的結尾都說這人的某些品德值得今天學習,沒有區別,沒有分析,都是錯誤的。
由此就聯繫到道德的批判繼承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我有時候是清醒的,例如我曾說過:「時代不同,社會性質不同,道德標準也就不同。……總之,社會性質變了,道德標準也必然隨著改變,這是個歷史的發展觀點。」 在談骨氣時也說過:「社會不同,骨氣的含義也是不同的,有著階級本質的區別。」「當然,無產階級有它自己的英雄氣概,有它自己的骨氣。 在《論民族英雄》一文中,更具體指出古代的民族英雄和今天的無產階級革命英雄主義有著階級本質的差別;有著立場、思想的根本差別;有著最終的目的和任務的根本差別。 這都是正確的。但有時候又糊塗了,在討論道德的批判繼承問題時,三篇文章卻強調封建道德也可以批判地繼承,犯了絕大的錯誤。
通過批評和討論,特別是最近向陽生同志和許啟賢同志的批評,使我認識了錯誤,改正了自己的觀點:第一,道德是階級的道德,不同階級有不同的道德,被統治階級的道德和統治階級的道德是對立的,無產階級對封建道德、資產階級的道德只能批判,不能繼承;第二,道德是上層建築,是從不同社會、不同經濟基礎上產生、發展的,它反過來又為下層基礎服務,保衛本階級的利益;第三,無產階級道德的經濟基礎是全民所有制,它通過三大革命——階級鬥爭、生產鬥爭、科學實驗而成長、壯大、提高、發展,一句話,是通過階級鬥爭、實踐而形成的。和封建、資產階級的道德絕無共通之處。
由此,也牽涉到歷史人物評價問題,我曾經強調「評價歷史人物要從生產鬥爭和階級鬥爭出發,歸結為階級的活動。」這是正確的。但又說:「評價歷史人物是依據今時今地的標準呢?還是依據當時當地的標準?」這就有問題了,把歷史人物放在他自己的歷史時期,和同時代人相比是一回事,用今天的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評價歷史人物又是一回事,而且是必須這樣做的。其次,當時當地的標準是什麼標準呢?是封建官僚的標準,還是人民大眾的標準?這裡就有一個階級分析的根本問題。
由此看來,我的思想深處,同時有正確的東西,也有錯誤的東西,有一點點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又有大量的封建主義的、資產階級的、形式主義的思想。以此,有時候寫對了,更多時候寫錯了。兩種對立的東西經常在頭腦中作鬥爭,根本原因是政治沒有掛帥,正確的思想沒有在頭腦中確立統治的地位,所以犯錯誤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為什麼會犯這樣的錯誤呢?我現在認識到,一方面,二十多年來一直在黨的教育、培養、關懷下,政治上的階級立場是站穩了的。但在另一方面,學術思想上的階級立場,卻還基本上是舊的、老的、資產階級的,以至還有封建的東西,沒有注意,沒有警惕,反而自以為沒有什麼問題了,放鬆了自我改造,問題就出在這裡!毛病也就出在這裡!
我也曾說過:「有人批評是好事,不是壞事。」 我在 1958 年以前,沒有寫文章。沒有寫,不等於在思想上就沒有錯誤的東西,不過沒有暴露出來罷了。1958 年以後,我也躍進了,不但寫,而且大寫特寫,越寫越多,暴露出來的錯誤也就越多。經過批評,認識錯誤,改正錯誤,轉變立場,這樣,至少,犯過的錯誤,經過批評以後不會重犯了。要是不寫,不暴露,這些錯誤的東西會在思想中發霉,會使你中毒,最後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道德的批判繼承和《海瑞罷官》一系列文章的被批評,對我說來,確是好事,這使我重新認識自己,清理自己的思想,改變世界觀、立場、觀點;促使我重新學習,改造自己,好處是說不完的。
四、效果和立場
讀了姚文元同志和各方面許多同志的批評文章以後,才初步認識到《海瑞罷官》發表和演出後的惡劣作用。再去重讀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毛主席指教我們:「文藝批評有兩個標準,一個是政治標準,一個是藝術標準……檢驗一個作家的主觀願望即其動機是否正確,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為(主要是作品)在社會大眾中產生的效果。社會實踐及其效果是檢驗主觀願望或動機的標準。」拿這個標準,即在社會大眾中產生的效果來檢驗《海瑞罷官》,性質是十分嚴重的,效果是十分惡劣的。儘管在上面已經說過這個劇本是在 1959 年底到 1960 年 11 月寫成的,但是《北京文藝》的發表,北京京劇團的演出,卻是 1961 年年初的事,出單行本是在這一年的 8 月。這一年,正如姚文元同志所指出,社會上刮過一陣「單幹風」、「翻案風」,大肆叫囂什麼「平冤獄」,要求「退田」等等,階級鬥爭是客觀存在,在這樣情況下,《海瑞罷官》的發表、演出、出版,在社會實踐中,會給讀者和觀眾什麼效果呢?讀者和觀眾並不會去追究這個劇本是什麼時候、年月寫的,他們是在 1961 年讀到、看到的,這是一個鐵生生的事實。他們讀了看了以後,自然而然會把劇本和這種風、那種風聯繫起來,江西上饒縣中學朱彥同學已經指出,在 1962 年,有個壞分子就把這個劇本和要求單幹退田聯繫起來了。 這是多麼嚴重的惡劣的效果!還有,這個劇本「反映」什麼呢?向海瑞「學習」些什麼呢?不言而喻,這種「反映」、「學習」給黨和國家、人民的社會主義事業會帶來多大的損失!這個劇本在社會實踐、在社會大眾中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而我作為一個國家幹部,卻寫出這樣的劇本!而且,經過五年的長時期,對這樣具有嚴重性質的問題,卻麻木不仁,無動於衷。甚至在北京京劇團演出幾場以後,就停演了,為什麼?沒去想。甚至在兩年以前,有位同志向我指出這個問題,還是不肯動腦子,引起反省,只推說是 1960 年寫的,便自以為了事了。現在檢查起來,這種態度是對當前政治的嚴重不負責任,是對黨、人民事業的嚴重不負責任,決不能也不可以用任何理由來推卸這個責任,這個錯誤。
由此再進一步認真嚴肅地進行檢查,「效果問題是不是立場問題?」毛主席說:「一個人做事只憑動機,不問效果,等於一個醫生只顧開藥方,病人吃死了多少他是不管的。又如一個黨,只顧發宣言,實行不實行是不管的。試問這種立場也是正確的嗎?這樣的心,也是好的嗎?事前顧及事後的效果,當然可能發生錯誤,但是已經有了事實證明效果壞,還是照老樣子做,這樣的心也是好的嗎?我們判斷一個黨、一個醫生,要看實踐,要看效果;判斷一個作家,也是這樣。」 我寫了《海瑞罷官》以後,雖然沒有照老樣子做,但是在有位同志提出了問題以後,還不知道承認錯誤,改正錯誤,這不是立場問題又是什麼呢!其次,我在《海瑞罷官》的前言中,指出他是忠於封建統治階級的忠臣,他的一切政治作為都是為了鞏固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出發的,這是正確的。但是為了突出海瑞這個人物,把當時封建統治階級的歷史家一切歌頌他的話,不加具體分析,都在我的一些關於海瑞的文章和劇本里原封不動地表達出來了。這些歷史家是一些什麼人呢?都是官僚地主階級。當時農民是沒有文化的,當然沒有農民的著作流傳下來。即使有個把民間藝人創作的關於歌頌海瑞的作品,那也還不是受了封建歷史家的影響。就這樣,我的關於海瑞的若干敘述、描寫、刻劃,關於其他歷史人物的敘述、描寫、刻劃,就自然而然地和古代的封建歷史家坐在一條板凳上了。和封建歷史家坐在一條板凳上,這不是立場問題又是什麼?
既然錯了,那也不要緊,改了就是了。但我沒有改,在 1960年寫完以後,又在 1961 年 8 月加序出單行本,這就是錯上加錯了,性質也就更加嚴重了。
為什麼會犯這樣嚴重性質的錯誤呢?毛主席在評價五四運動時說:「但五四運動本身也是有缺點的。那時的許多領導人物,還沒有馬克思主義的批判精神,他們使用的方法,一般地還是資產階級的方法,即形式主義的方法。他們反對舊八股、舊教條,主張科學和民主,是很對的。但是他們對於現狀,對於歷史,對於外國事物,沒有歷史唯物主義的批判精神,所謂壞就是絕對的壞,一切皆壞;所謂好就是絕對的好,一切皆好。這種形式主義地看問題的方法,就影響了後來這個運動的發展。」 重讀這一段,好像就是針對我的批評。不是嗎?我就是形式主義地看歷史問題,好的就是絕對的好嗎?一切皆好嗎?我就是沒有馬克思主義的批判精神,沒有歷史唯物主義的批判精神,沒有一分為二的科學分析方法。儘管在十多年以前就自以為已經在政治上擺脫超階級觀點了,但是在思想上,在對待歷史人物問題上,卻還是資產階級的方法,形式主義地看問題,不但沒有擺脫資產階級觀點,甚至還被封建地主階級的觀點所俘虜。
這個嚴重性質錯誤的揭發,對我是一個極為有益的教訓。
我對於這個錯誤,「必須對於自己工作的缺點錯誤有完全誠意的自我批評,決心改正這些缺點錯誤。……同時也只有在這種嚴肅的負責的實踐過程中,才能一步一步地懂得正確的立場是什麼東西,才能一步一步地掌握正確的立場」 。我遵照毛主席的指示,誠心誠意地寫了這篇自我批評。
在檢查過程中,逐步認識到問題的本質,認識到這不止是一個學術性問題,而是一個政治性問題;不止是一個歷史人物評價問題,而是一個階級立場問題;不止是一個個別歷史事實問題,而是用什麼思想指導,用資產階級的形式主義,主觀性、片面性、表面性去分析歷史人物、歷史事件,還是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歷史唯物主義、一分為二的科學分析方法去分析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的問題;是兩種世界觀、兩種立場,兩種思想方法、兩種觀點、兩條道路的何去何從的根本問題;也就是思想、學術戰線上的兩條道路問題。
認識了,不等於問題就此解決了,還要通過實踐,通過鬥爭,才能改造思想,轉變立場,才能掌握正確的立場。我就以這篇自我批評為起點,追隨各方面同志之後,參加這個「興無滅資」的鬥爭,思想戰線上的階級鬥爭。
最後,我這個自我批評還只是初步的,不深入的,以後還要繼續檢査,以便更好地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水平,更好地改正錯誤,轉變立場。感謝並期待著同志們的批評。
12 月 24 日
(原載《北京日報》,196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