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紳權與相權 · 論皇權
誰在治天下
在論社會結構里所指的皇權,照我的理解應該是治權。歷史上的治權不是由於人民的同意委託,而是由於憑藉武力的攫權、獨占。也許我所用的「歷史」兩個字有語病,率直一點說,應該修正為「今天以前」。我的意思是說,在今天以前,任何朝代任何形式的治權,都是片面形式的,絕對沒有經過人民的任何形式的同意。
假如把治權的形式分期來說明,秦以前是貴族專政,秦以後是皇帝獨裁,最近幾十年是軍閥獨裁。「皇權」這一名詞的應用,限於第二時期,時間的意義是從公元前 221 到公元 1911,有 2100 多年的歷史。
皇權是今天以前治權形式的一種,統治人民的時間最長,所加於人民的禍害最久,阻礙社會進展的影響最大,離今天最近,因之,在現實社會裡,自覺的或不自覺的毒素中的也最深。例子多得很,袁世凱不是在臨死以前,還要過八十三天的皇帝癮嗎?溥儀不是在遜位之後,還在宮中作他的皇帝,後來又跑到東北,在日本卵翼之下,建立偽滿洲國,作了幾年康徳皇帝嗎?不是一直到今天,鄉下人還在盼望真命天子坐龍庭,少數的城裡人也還在想步袁世凱的覆轍嗎?
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無論是貴族專政,是皇帝獨裁,是軍閥獨裁,都是以家族作單位來統治的,都是以血統的關係來決定繼承的原則的。一家的家長(宗主)是統治權的代表人,這一家族的榮辱升沉,廢興成敗,一切的命運決定於這一個代表人的成敗。在隋代有一個笑話,說是某地的一個地主,想作皇帝,招兵買馬,穿了龍袍,占了一兩個城市,戰敗被俘,在臨刑時,監斬官問他,你父親呢?說太上皇蒙塵在外。兄弟呢?征東將軍死於亂軍之中,征西將軍不知下落。他的老婆在旁罵:「都是這張嘴,鬧到如此下場!」他說:「皇后,崩即崩耳,世上豈有萬年天子?」說完伸脖子挨刀,倒也慷慨。這一個歷史故事指出為了作幾天、作一兩個城市的皇帝,有人願意付岀一家子生命的代價。為了這一家子的皇權迷戀,又不知道有幾百千家被毀滅、屠殺。
「成則為王,敗則為寇。」流氓劉邦,強盜朱溫,流氓兼強盜的朱元璋,作了皇帝,建立皇朝以後,史書上不都是太祖高皇帝嗎?諡法不都是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或者類此的極人類好德性的字眼嗎?黃巢、李自成呢?失敗了。是盜、是賊、是匪、是寇,儘管他們也作過皇帝。舊史家是勢利的。不過也說明了一點,在舊史家的傳統概念里,軍事的成敗決定皇權的興廢,這一點是無可置疑的。
皇帝執行片面的治權,他代表著家族的利益,但是,並不代表家族執行統治。換言之,這個治權,不但就被治者說是片面強制的,即就治者集團說,也是獨占的、片面的。即使是皇后、皇太子、皇兄皇弟,甚至太上皇、太上皇后,就對皇帝的政治地位而論,都是臣民,對於如何統治是不許參加意見的;一句話,在家庭里,皇帝也是獨裁者。正面的例子,如劉邦作了皇帝,他老太爺依然是平民,叨了人的教,讓劉邦想起,才尊為太上皇,除了過舒服日子以外,什麼事也管不著。反面的例子,石虎的幾個兒子過問政事,一個個被石虎所殺。李唐創業是李世民的功勞,雖然捧他父親李淵作了些年皇帝,末了還是來一手逼宮,殺兄屠弟,硬把老頭子擠下寶座。又如武則天要作皇帝,殺兒子,殺本家,一點也不容情。宋朝的基業是趙匡胤打的,兄弟趙匡義也有功勞,趙匡胤作皇帝年代太久了,「燭影斧聲」,趙匡義以弟繼兄。後來趙匡胤的長子德昭,在北征後請皇帝行賞,也只是一個建議而已,匡義大怒說,等你作皇帝,愛怎麼辦就怎麼辦!一句話逼得德昭只好自殺。從這些例子,可以充分說明皇權的獨占性和片面性。權力的占有欲超越了家庭的感情,造成了無量數骨肉相殘的史例。
皇帝不和他的家人共治天下,那麼,到底和誰共治呢?有一個著名的故事,可以答覆這個問題,和皇帝治天下的是士大夫。故事的出處是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二一。
熙寧四年(公元 1071)三月戊子,上召二府對資政殿,文彥博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須更張,以失人心。」上曰:「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於百姓何所不便。」彥博曰:「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上曰:「士大夫豈盡以更張為非,亦自有以為當更張者。」
這故事的有意義,在於第一,辯論的兩方都同意,皇權的運用是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第二,文彥博所說的失人心,宋神宗承認是於士大夫誠多不悅,人心指的是士大夫的心。第三,文彥博再逼緊了,宋神宗就說士大夫也有贊成新法的,不是全體反對。總之,儘管雙方對於如何鞏固皇權——即保守的繼承傳統制度或改革的採用新政策——的方案有所歧異,但是,對於皇權是與士大夫治天下,皇權所代表的是士大夫的利益,決非百姓的利益,這一基本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
那麼,為什麼皇帝不與家人治天下,反而與無血統關係的外姓人士大夫治天下呢?理由是家人即使是父子兄弟夫婦,假如與皇帝治天下的話,會危害到皇權的獨占性、片面性,「太阿倒持」是萬萬不可以的。其次,士大夫是幫閒的一群,是食客,他們的利害和皇權是一致的,生殺予奪之權在皇帝之手,作耳目,作鷹犬,六轡在握,驅使自如,士大夫願為皇權所用,又為什麼不用?而且,可以馬上得天下,不能以馬上治天下,馬上政府是不存在的。治天下得用官僚,官僚非士大夫不可,這道理不是極為明白嗎?
士大夫治天下也就是社會結構里的紳權,這問題留在論紳權時再說。
皇權有約束嗎?
皇權有沒有被約束呢?費孝通先生說有兩道防線,一道是無為政治,使皇權有權而無能。一道是紳權的緩衝,在限制皇權,使民間的願望,能自下上達的作用上,紳權有他的重要性。(這條防線不但不普遍,而且不常是有效的。)於此,我們來討論費孝通先生所指的第一道防線。
假如費先生所指的無為政治的意義,即是上文所引的文彥博的話:「祖宗法制具在,不須更張。」因承祖先的辦法,不求有利,但求無弊,保守傳統的政治原則,我是可以同意的。或者如另一例子,《漢書·曹參傳》說他從蓋公學黃老治術,相齊九年,大稱賢相,蕭何死,代為相國,一切事務,無所變更,都照蕭何的老辦法做,擇郡國吏謹厚長者作丞相史,有人勸他作事,就請其喝酒,醉了完事。漢惠帝怪他不治事,他就問:「你可比你父親強?」說:「差多了。」「那麼,我跟蕭何呢?」「也似乎不如。」曹參說:「好了。既然他倆都比我倆強,他倆定的法度,你,垂拱而治,少管閒事;我,照老規矩做,不是很好嗎?」這是無為政治典型的著例。這種思想,一直到 17 世紀前期,像劉宗周、黃道周一類的官僚學者,還時時以「法祖」這一名詞,來勸主子恪遵祖制。假如無為政治的定義是法祖,我也可以同意的。
成問題的是無為政治並不是使皇帝有權而無能的防線。
相反,無為政治在官僚方面說,是官僚作官的護身符,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好官我自為之,民生利弊與我何干,因循、敷衍、顢頇、不負責任等等官僚作風,都從這一思想出發。一句話,無為政治即保守政治,農村社會的保守性、惰性,反映到現實政治,加上美麗的外衣,就是無為政治了。(關於這一點,無為政治和農業的關係,我在另一文章農業與政治上談到。)
在皇帝方面說,歷史上的政治術語是法祖。法祖的史例很多,一類如宋代的不殺士大夫,據說宋太祖立下遺囑「不殺士大夫」。從太祖以後,大臣廢逐,最重的是過嶺,即謫戍到嶺南去,沒有
像漢朝那樣朝冠朝衣赴市,說殺就殺,不是下獄,就是強迫自裁。甚至如明代的夏言正刑西市。為什麼宋代特別優禮士大夫呢?因為宋代皇帝是「與士大夫治天下」的緣故。一種例如明代的東西廠和錦衣衛,兩個恐怖的特務機構,衛是明太祖創設的,廠則從明成祖開頭,這兩個機構作的孽太多了,配說禍「國」殃民(這個「國」嚴格的譯文是皇權),反對的人很多,當然以士大夫為主體,因為士大夫也和平民一樣,在廠衛的淫威之下戰慄恐懼。可是在祖制的大帽子下,這兩個機構始終廢除不掉。到明代中期,士大夫們不得已而求其次,用祖制來打祖制,說是祖制提人(逮捕)必須有駕帖或精微批文(逮捕狀),如今廠衛任意捉人,鬧得人人自危,要求恢復祖制,捉人得憑駕帖;這樣,兩個祖制打了架,士大夫們在邏輯上已經放棄原來的立場,默認特務可以逮捕官民,只不過要有逮捕狀罷了。前一例因為與士大夫治天下,所以優禮士大夫,政治上失寵失勢的不下獄,不殺頭,只是放逐到氣候風土特別壞的地方,讓他死在那裡(宋代大臣過嶺生還的是例外),從而爭取士大夫的支持。後一例子,時代不同了,士大夫不再是夥計,而是奴才,要罵就罵,要打就打,廷杖啦、站籠啦、抽筋剝皮,諸般酷刑,應有盡有,明殺暗殺,情況不同,一落特務之手,決無昭雪之望,祖制反而成為殘殺士大夫的工具了。
從這類例子來看,無為政治——法祖並不是使皇權有權而無能的防線。
從另一方面看,祖先的辦法,史例,有適合於提高或鞏固皇權的,歷代的皇帝往往以祖制的口實接受運用。反之,只要他願意作什麼,就不必管什麼祖宗不祖宗了。例如要加收田賦,要打內戰,要侵略邊境弱小民族,要蓋宮殿等等,一道詔書就行了。好像明武宗要南巡,士大夫們說不行,祖宗沒有到南邊去玩過,不聽,集體請願,大哭大鬧,明武宗發了火,叫都跪在宮外,再一頓板子,死的死,傷的傷,無為政治不靈了,年輕皇帝還是到南邊去大玩了一趟。
那麼,除祖宗以外,有沒有其他的制度或辦法來約束或防止皇權的濫用呢?我過去曾經指出,第一有敬天的觀念,皇帝在理論上是天子,人世上沒有比他再富於威權的人,他作的事不會錯,能指岀他錯的只有比他更高的上帝。上帝怎麼來約束他的兒子呢?用天變來警告,例如日食、山崩、海嘯,以及風、水、火災、疫癘之類都是。從《洪範》發展到諸史的五行志,從董仲舒的學說發展到劉向的災異論,天人合一,天災和人事相適應,士大夫們就利用這個來作政治失態的警告。但是,這著棋是不靈的,天變由你變之,壞事還是要做,歷史上雖然有在天變時,作皇帝的有易服避殿素食放囚,以至求直言的諸多記載,也只是宗教和政治合一的儀式而已,對實際政治是不能發生改變的。
第二是議的制度,有人以為兩漢以來,國有大事,由群臣集議,博士儒生都可發表和政府當局相反的意見,以至明代的九卿集議,清代的王大臣集議,是庶政公之輿論,是皇權的約束。其實,並不如此。第一,參加集議的都是官僚,都是士大夫。第二,官高的發言的力量愈大。第三,集議的正反結論,最後還是取決於皇帝個人。第四,議只是皇權逃避責任的一種制度,例如清代雍正帝要殺他的兄弟,怕人說閒話,提出罪狀叫王大臣集議,目的達到了,殺兄弟的道德責任由王大臣集議而減輕。由此,與其說這制度是約束皇權的,毋寧說它是鞏固皇權的工具。
此外,如隋唐以來的門下封駁制度、台諫制度,在官僚機構里,用官僚代表對皇帝詔令的同意副署,來完成防止皇權濫用的現象,一切皇帝的命令都必須經過中書起草,門下審核封駁,尚書施行的連鎖行政制度,只存在於政治理論上,存在於個別事例上。所謂「不經鳳閣鸞台,何謂為敕?」詔令不經過中書、門下的,不發生法律效力。可是,說這話的人,指斥這手令(墨敕斜封)政治的人,就被這個手令所殺死,不正是對這個制度的現實諷刺嗎?又如諫官,職務是對人主諫諍過舉,聽不聽是絕無保證的,傳說中龍逢、比干諫而死,是不受諫的例,史書上的魏徵、包拯直言盡諫,英明的君主如唐太宗、宋仁宗明白諫官的用意是為他好,有受諫的美名,其實,不受諫的史例更多。諫諍的目的在於維護政權的持續,說是忠君愛主,其實也就是愛自己的官位財產,因為假如這個皇權垮了,他們這一集團的士大夫也必然同歸於盡也。
從上文的說明,所得到的結論,皇權的防線是不存在的。雖然在理論上,在制度上,曾經有過一套以鞏固皇權為目的的約束辦法,但是,都沒有絕對的約束力量。
假如從另一角度來看,上文所說的這一些,也許正是費孝通先生所說的紳權的緩衝。不同的是我所指的這一些並不代表民間的願望,至多只能說是士大夫的願望,其方向也不是由下而上的,而是皇權運用的一面。這些約束不但不普遍,而且是常常無效的。
(原載《觀察》第 4 卷第 6 期,194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