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紳權與相權 · 恐怖政治
一、大屠殺
洪武廿八年(1395 年)正式頒布《皇明祖訓》。這一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
在這一年之前,桀驁不馴的元功宿將殺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殺絕了,不順眼的地主巨室殺得差不多了,連光會掉書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殺特殺,殺得無人敢說話,無人敢出一口大氣了。殺,殺,殺!殺了一輩子,兩手都塗滿了鮮血的白頭劊子手,躊躇滿志,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這年五月,特別下一道手令說:「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偽,無不涉歷。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其實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閹、割,還算是平常的,最慘的是凌遲。凡是凌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 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鐵床上,澆開水,用鐵刷刷去皮肉。有梟令,用鐵鉤鉤住脊骨,橫掛在竿上。有稱竿,犯人縛在竿上。另一頭掛石頭對稱。有抽腸,也是掛在竿上,用鐵鉤鉤入谷門把腸子鉤出。有剝皮,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門公座上,讓新官看了發抖。此外,還有挑膝蓋,錫蛇游種種名目。 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剁指,並具五刑的。 據說在上朝時,老皇帝的脾氣好壞很容易看岀來,要是這一天他的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大概脾氣好,殺人不會多。要是撳玉帶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風雨來了,滿朝的官員都嚇得臉無人色,個個發抖,准有大批人應這劫數。 這些朝官,照規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門以前,和妻子訣別,吩咐後事,要是居然活著回家,便大小互相慶賀,算是又多活一天了。
四十年中,據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和《大誥武臣》的統計,所列凌遲、梟示、種誅有幾千案,棄市(殺頭)以下有一萬多案。《三編》所定算是最寬容的了。「進士監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見奸貪,終不從命,三犯四犯而至殺身者三人,三犯而誹謗殺身者又三人,姑容戴斬、絞、徙流罪在職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徙流罪辦事者三百二十八人。」 有御史戴死罪,戴著腳鐐,坐堂審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門作官的。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兩案株連被殺的四萬人,後兩案合計有七八萬人。 所殺的人,從開國元勛到列侯裨將、部院大臣、諸司官吏到州縣胥役、進士監生、經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親侄兒、親外甥,無人不殺,無人不可殺,一個個地殺,一家家地殺,有罪的殺,無罪的也殺,「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控訴,說是殺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數年來倖存者百無一二」 。到洪武九年,單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謫戍到鳳陽屯田的便有一萬多人。 十八年九月在給蕭安石子孫符上也自己承認:「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列布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系奸貪!朕乃明以憲章,而刑責有不可恕。以至內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 郭桓案發後,他又說:「其貪婪之徒,聞桓之奸,如水之趨下,半年間弊若蜂起,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髮、文身,罪之甚者歟?」
政權的維持建立在流血屠殺、酷刑暴行的基礎上,這個時代,這種政治,確確實實是名副其實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發於洪武十三年,藍玉案發於洪武二十六年,前後相隔十四年。主犯雖然是兩個,其實是一個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領和州時的帥府舊僚。和李善長同鄉,又結了親。因李善長的舉薦,逐漸發達,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拜右丞相。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專決的權力,統率百官,只對皇帝負責。這制度對一個平庸的、唯唯否否、阿附取容的「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對手是一個只顧嬉遊逸樂、不理國事的皇帝,也許不會引起嚴重的衝突。或者一個性情謙和容忍,一個剛決果斷,柔剛互濟倒也不致壞事。但是胡惟庸幹練有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書省年代久了,大權在手,威福隨心,兼之十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也隱隱結成一個龐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靠胡惟庸作核心的。拿慣了權的人,怎麼也不肯放下。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業,苦戰了幾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權,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麼能甘心!困難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職權,從來不曾有過清楚的界限,理論上丞相是輔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權是皇權的代表,兩者是二而一的,不應該有衝突。事實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處分,皇帝沒事做,只能簽字畫可,高拱無為。反之,如皇帝躬親庶務,大小事情一概過問,那麼,這個宰相除了伴食畫諾以外,又有什麼可做?這兩個人性格相同,都剛愎,都固執,都喜歡獨裁,好攬權,誰都不肯相讓。許多年的爭執、摩擦,相權和皇權相對立,最後,衝突表面化了。朱元璋有軍隊,有特務,失敗的當然是文官。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長小心怕事,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衝突還不太明顯嚴重(劉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剛,一定合作不了,堅決不干)。接著是汪廣洋,碰上幾次大釘子,末了還是賜死。中書官有權的如楊憲,也是被殺的。胡惟庸是任期最長,衝突最厲害的一個。被殺後,索性取消中書省,由皇帝兼行相權,皇權和相權合而為一。洪武二十八年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這裡所說的「事皆朝廷總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胡惟庸被殺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義,是治權的變質,也就是從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階段,轉變為官僚成奴才,皇帝獨裁的階段。
胡惟庸之死只是這件大屠殺案的一個引子,公布的罪狀是擅權枉法。以後朱元璋要殺不順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作底子,隨時加進新罪狀,把它放大、發展。一放為私通日本,再放為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虜」,是當時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三放又發展為串通李善長謀逆,最後成為藍玉謀逆案。罪狀愈多,牽連的罪人也更多。由甲連到乙,乙攀到丙,轉彎抹角像瓜蔓一樣四處伸出去,一網打盡,名為株連。被殺的都以家族作單位,殺一人也就是殺一家。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宜德侯金朝興,靖寧侯葉升,申國公鄧鎮,濟寧侯顧敬,臨江侯陳鏞,營陽侯楊通,淮安侯華中,高級軍官毛驤、李伯昇、丁玉,和宋濂的孫子宋慎。宋濂也被牽連,貶死茂州。坐藍黨死的除大將涼國公藍玉以外,有吏部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開國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普定侯陳桓,宣寧侯曹泰,會寧侯張溫,懷遠侯曹興,西涼侯濮璵,東平侯韓勛,全寧侯孫恪,瀋陽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黃輅、湯泉等。胡案有《昭示奸黨錄》,藍案有《逆臣錄》,把口供和判案詳細記錄公布,讓全國人都知道這些「奸黨」的「罪狀」。 被殺公侯中,東莞伯何榮是何真的兒子,何真死於洪武二十一年,被帳下舊校捏告生前黨胡惟庸,勒索二千兩銀子,何家子弟到御前分析,朱元璋大怒說:「我的法,這廝把作買賣!」把舊校綁來處死。到二十三年,何榮弟崇祖回廣東時:
兄把袂連聲:弟弟,今居官禍福頃刻,汝歸難料再會日。到家達知伯叔兄弟,勿犯違法事,保護祖宗,是所願望!
可是,逃過了胡黨,還是逃不過藍黨。何家是嶺南大族,何真在元明之際保障過一方秩序,威望極高,如何放得過?據何崇祖自述:
洪武二十六年,族誅涼國公藍玉,扳指公侯文武家,名藍黨,無有分別。自京及天下,赤族不知幾萬戶。長兄四兄宏維暨老幼咸喪。三月二十日夜雞鳴時,家人彭康壽叩門,吾床中聞知禍事,出問故云:「昨晚申時,內官數員帶官軍到衛,城門皆閉。是晚有公差出城,私言今夜抄提員頭山何族,因此奔回。」……軍來甚眾,吾忙呼妻封氏各自逃生。
崇祖一房從此山居島宿,潛形匿跡,一直到三十一年新帝登極大赦,才敢回家安居。
李善長死時已經七十七歲了。帥府元僚,開國首相,替主子辦了三十九年事,兒子作駙馬,本身封國公,富極貴極,到末了卻落得全家誅戮。一年後,有人上疏喊冤說:
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勛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借今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人情愛其子,必甚於兄弟之子(善長弟存義子佑是胡惟庸的從女婿);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倖萬一之富貴。善長與惟庸,猶子之親耳,於陛下則親子女也。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勛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寧復有加於今日?且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齏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善長鬍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激變,大不得已。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纖芥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今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作戒將來耳。
說得句句有理,字字是理,朱元璋無話可駁,也就算了。
二案以外,開國功臣被殺的,還有謀殺小明王的兇手德慶侯廖永忠,洪武八年以僭用龍鳳不法等事賜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於十三年被鞭死,臨川侯胡美於十七年犯禁伏誅,江夏侯周德興於二十五年以帷薄不修,曖昧的罪狀被殺;二十七年,殺定遠侯王弼、永平侯謝成、潁國公傅友德;二十八年,殺宋國公馮勝。周德興是朱元璋兒時放牛的夥伴,傅友德馮勝功最高,突然被殺,根本不說有什麼罪過,正合著古人說的「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話。
不但列將以次誅夷,甚至堅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陳友諒,造成鄱陽湖大捷,奠定王業的功臣,義子親侄朱文正也以「親近儒生,胸懷怨望」被鞭死。 義子親甥李文忠,十幾歲便在軍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也因為左右多儒生,禮賢下士,有政治野心被毒死。 劉基是幕府智囊,運謀決策,不止有定天下的大功,並且是奠定帝國規模時主要人物,因為主意多,看很準,看得遠,被猜忌最深,洪武元年便被休致回家 ,又怕隔得太遠會出事,硬拉回南京,終於被毒死。 徐達為開國功臣第一,小心謹慎,也逃不過。洪武十八年病了,生背疽,據說這病最忌吃蒸鵝,病重時皇帝卻特賜蒸鵝,沒辦法,流著眼淚當著使臣的面吃,不多日就死了。 這兩個元勛的特別被注意,被防閒,滿朝文武全知道,給事中陳汶輝曾經上疏公開指出:「今勛舊耆德,咸思辭祿去位,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
武臣之外,文官被殺的也著實不少。有記載可考的有宋思顏、夏煜、高見賢、凌說、孔克仁,這幾人都是初起事時的幕府僚屬。宋思顏在幕府里的地位僅次於李善長。夏煜是詩人,和高見賢、楊憲、凌說一夥,專替朱元璋「伺察搏擊」,盡鷹犬的任務,告密栽贓,什麼事全乾,到末了也被人告密,先後送了命。 朝官中有禮部侍郎朱同、張衡,戶部尚書趙勉,吏部尚書余 ,工部尚書薛祥、秦逵,刑部尚書李質、開濟,戶部尚書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許存仁,左都御史楊靖,大理寺卿李仕魯,少卿陳汶輝,御史王朴,紀善白信蹈等。 外官有蘇州知府魏觀,濟寧知府方克勤,番禺知縣道同,訓導葉伯巨,晉王府左相陶凱等。 茹太素是個剛性人,愛說老實話,幾次為了話不投機被廷杖,降官,甚至鐐足治事。一天,在便殿賜宴,朱元璋賜詩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磕了頭,續韻吟道:「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元璋聽了倒也很感動。不多時還是被殺。李仕魯是朱熹學派的學者,勸皇帝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學韓文公闢佛,來發揚朱學。料想著朱熹和皇帝是本家,這著棋准下得不錯,不料皇帝竟不買朱夫子的賬,全不理會。仕魯急了,鬧起迂脾氣,當面交還朝笏,要告休回家。元璋大怒,叫武士把他摜死在階下。陶凱是御用文人,一時詔令封冊歌頌碑誌多出其手,作過禮部尚書,制定軍禮和科舉制度,只為了起一個別號叫「耐久道人」,犯了忌諱被殺。員外郎張來碩諫止取已許配的少女作宮人,說「於理未當,被碎肉而死。參議李飲冰被割乳而死。 葉伯巨在洪武九年以星變上書,論用刑太苛說:
臣觀歷代開國之君,未有不以仁德結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國祚長短,悉由於此……議者曰宋元中葉,專事姑息,賞罰無章,以致亡滅。主上痛懲其儆,故制不宥之刑,權神變之法,使人知懼而莫測其端也。臣又以為不然。開基之主,垂範百世,一動一靜,必使子孫有所持守,況刑者國之司命,可不慎歟!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無假貸,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際,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志,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獄之平,豈易得哉!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刪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矣。然未聞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是以法司猶循故例,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洽於民心,此非可以淺淺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今之為士者以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網羅捃摭,務無餘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為常,不少顧惜。此豈陛下所樂為哉!誠欲人之懼而不敢犯也。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自勵而為善者怠也。有人於此,廉如夷齊,智如良平,少戾於法,上將錄長棄短而用之乎?將舍其所長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苟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材爭自奮於廉智;倘苛其短而棄其長,則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貸之,吾屬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謀夕,棄其廉恥,或自掊克,以備屯田工役之資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煩者乎!漢嘗徙大族于山陵矣,末聞實之以罪人也,今鳳陽皇陵所在,龍興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廟意也。
朱元璋看了氣極,連聲音都發抖了,連聲說道這小子敢如此!快逮來!我要親手射死他!隔了些日子,中書省官趁他高興的時候,奏請把葉伯巨下刑部獄,不久死在獄中。
照規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縣都得派上計吏到戶部,核算錢糧軍需等賬目,數目瑣碎畸零,必需府合省,省合部,一層層上去,一直到部里審核報銷,才算手續完備。錢穀數字有分毫升合不符合,整個報銷冊便被駁回,得重新填造。布政使司離京師遠的六七千里,近的也是三四千里,冊子重造不打緊,要有衙門的印才算合法,為了蓋這顆印,來回時間就得一年半載。為了免得部里挑剔,減除來回奔走的麻煩,上計吏照例都帶有預先備好的空印文書,遇有部駁,隨時填用。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忽然發覺這事,以為一定有弊病,大發雷霆,下令地方各衙門的長官主印者一律處死,佐貳官杖一百充軍邊地。其實上計吏所預備的空印文書是騎縫印,不能作為別用,也不一定用得著,全國各衙門都明白這道理,連戶部官員也是照例默認的,算是一條不成文法律。可是案發後,朝廷上誰也不敢說明詳情,有一個不怕死的老百姓,拼著命上書把這事解釋明白,也不中用,還是把地方長吏一殺而空。當時最有名的好官濟寧知府方克勤(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親)也死在這案內。上書人也被罰充軍。
郭桓是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有人告發北平二司官吏和郭桓通同舞弊,從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都處死刑,追贓七百萬,供詞牽連到各直省官吏,死的又是幾萬人。追贓又牽連到全國各地,中產之家差不多全被這案子搞得傾家蕩產,財破人亡。這案子激動了整個社會,也大傷了中產階級和中下級官僚的心,大家都指斥攻擊告發此案的御史和審判官,議論沸騰,情勢嚴重。朱元璋一看不對,趕緊下手詔條列郭桓等罪狀,說是:
戶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糧,合上倉四百五十萬石,其郭桓等止收六十萬石上倉,鈔八十萬錠入庫,以當時折算,可抵二百萬石,余有一百九十萬石未曾上倉。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鈔五十萬貫,致使府州縣官黃文等通同刁頑人吏邊源等作弊,各分入己。
其應天等五府州縣數十萬沒官田地,夏秋稅糧,官吏張欽等通同作弊,並無一粒上倉,與同戶部官郭桓等盡行分受。
其所盜倉糧,以軍衛言之,三年所積賣空。前者榜上若欲盡寫,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若將其餘倉分並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等府鈔五十萬張賣米一百九十萬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范朝宗偷盜金銀,廣惠庫官張裕妄支鈔六百萬張,除盜庫見在金銀寶鈔不算外,其賣在倉稅糧及未上倉該收稅糧及魚鹽諸色等項,共折米算,所廢者二千四百餘萬(石)精糧。
意思是追贓七百萬還是聖恩寬容,認真算起來該有二千四百萬,這幾萬人死得絕不委屈。話雖如此說,到底覺得有些不妥,只好借審刑官的頭來平眾怒,把原審官殺了一批,再三申說,求人民的諒解。 一年後,他又特別指出:「自開國以來,惟兩浙江西兩廣福建所設有司官,未嘗任滿一人,往往未及終考,自不免於贓貪。」 可見殺這些貪官污吏是不錯的,是千該萬該的。不過,倒過來說,殺了二十年的貪官污吏,而貪官污吏還是那麼多,沿海比較富饒區域的地方官,二十年來甚至沒有一個能夠作滿任期,都在中途犯了貪贓的罪,由此可見專制獨裁的統治官僚政治和貪污根本分不開,單用嚴刑重罰、恐怖屠殺去根絕貪污,是不可能有什麼效果的。
在鞭笞,苦工,剝皮,抽筋,以至抄家滅族的威脅空氣中,凡是作官的,不論大官小官,近臣遠官,隨時隨地都會有不測之禍,人人在提心弔膽,戰戰兢兢過日子。這日子過得太緊張了,太可怕了,有的人實在受不了,只好辭官,回家當老百姓。不料又犯了皇帝的忌諱,說是不肯幫朝廷作事:「奸貪無福小人,故行誹謗,皆說朝廷官難做。」 大不敬,非殺不可。沒有作過官的儒士,怕極了,躲在鄉間不敢出來應考作官,他又下令地方官用種種方法逼他們出來,「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還立下一條法令,說是:「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 貴溪儒士夏伯啟叔侄各寇去左手大指,立誓不作官,被拿赴京師面審,元璋氣虎虎發問:「昔世亂居何處?」回說:「紅寇亂時,避兵於福建江西兩界間。」不料紅寇這名詞正刺著皇帝的痛處:
朕知伯啟心懷忿怒,將以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謂伯啟曰:爾伯啟言紅寇亂時,意有他忿。今去指不為朕用,宜梟令籍沒其家,以絕狂愚夫仿效之風。
特派法司押回原籍處決。 蘇州人才姚潤、王謨被征不肯作官,也都被處死,全家籍沒。
洪武朝朝臣倖免於屠殺的,只有幾個例子:一個是大將信國公湯和,原是朱元璋同村子人,一塊兒長大的看牛夥伴,比元璋大三歲。起兵以後,諸將地位和元璋不相上下的,都鬧彆扭,不聽使喚,只有湯和規規矩矩,小心聽話,服從命令。到晚年,徐達、李文忠死已多年,湯和宿將功高,明白老夥伴脾氣,對於諸大將兵權在握心裡老大不願意,苦的是嘴裡說不出。他便首先告老交回兵權,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給他在鳳陽蓋府第,賞賜稠渥,特別優厚,算是僥倖老死在床上。 一個是外戚郭德成,郭寧妃的哥哥。一天他陪朱元璋在後苑喝酒,醉了爬在地上去冠磕頭謝恩,露岀稀稀的幾根頭髮,元璋笑著說:「醉瘋漢,頭髮禿到這樣,可不是酒喝多了。」德成仰頭說:「這幾根還嫌多呢,剃光了才痛快。」元璋不作聲。德成酒醒,才知道闖了大禍,怕得要死,索性裝瘋,剃光了頭,穿了和尚衣,成天念佛。元璋信以為真,告訴寧妃說:「原以為你哥哥說笑話,如今真箇如此,真是瘋漢。」不再在意,黨案起後,德成居然漏網。 一個是御史袁凱。有一次朱元璋要殺許多人,叫袁凱把案卷送給皇太子復訊。皇太子主張從寬。袁凱回報,元璋問:「我要殺人,皇太子卻要寬減,你看誰對?」袁凱不好說話,只好回答:「陛下要殺是守法,東宮要赦免是慈心。』『元璋大怒,以為袁凱兩頭討好,腳踏兩頭船,老滑頭,要不得。袁凱大懼,假裝瘋癲。元璋說瘋子不怕痛,叫人拿木鑽來刺他的皮膚,袁凱咬緊牙齒,忍住不喊痛。回家後,自己拿鐵鏈鎖住脖子,蓬頭垢面,滿口瘋話,元璋還是不放心,派使者去召他作官,袁凱瞪眼對使者唱月兒高曲,爬在籬笆邊吃狗屎,使者回報果然瘋了,才不追究。這一次朱元璋卻受了騙,原來袁凱預先叫人用炒麵拌砂糖,捏成段段,散在籬笆下,爬著吃了,救了一條命,朱元璋哪裡會知道?
吳人嚴德珉由御史升左僉都御史,因病辭官,犯了忌諱,被黥面充軍南丹(今廣西),遇赦放還,布衣徒步作老百姓,誰也不知道他曾作過官,到宣德時還很健朗。一天因事被御史所逮,跪在堂下,供說也曾在台勾當公事,頗曉三尺法度。御史問是何官,回說洪武中台長嚴德珉便是老夫。御史大驚謝罪,第二天去拜訪,卻早已挑著鋪蓋走了。有一個教授和他喝酒,見他臉上刺字,頭戴破帽,問老人家犯什麼罪過,德珉說了詳情,並說先時國法極嚴,作官的多半保不住腦袋。說時還北面拱手,嘴裡連說「聖恩!聖恩!」
元璋有一天岀去私訪,到一破寺,裡邊沒有一個人,牆上畫一布袋和尚,有詩一首:「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將一袋藏,畢竟有收還有放,放寬些子又何妨。」墨跡還新鮮,是剛畫剛寫的,趕緊使人去搜索,已經不見了。 這故事不一定是真實的,不過,所代表的當時人的情緒卻是真實的。
二、文字獄
雖然在《大明律》上並沒有這一條,說是對皇帝的文字有許多禁忌,違犯了就得殺頭,但是,在明初,百無是處的文人,卻為了幾個方塊字,不知道被屠殺了多少人,被毀滅了多少家族。
所謂禁忌,含義是非常廣泛的。例如朱元璋從小窮苦,當過和尚,和尚的特徵是光頭,沒有頭髮,因之不但「光」、「禿」這一類字犯忌諱,就連「僧」這個字也被討厭,推而廣之,連和僧字同音的「生」字也不喜歡。又如他早年是紅軍的小兵,紅軍在元朝政府,和地主官僚士大夫的口頭上、文字上,是被叫作紅賊紅寇的,作過賊的最恨人提起賊字,不管說的是誰,總以為罵的是他,推而廣之,連和賊字形相象的「則」字也看著心虛了。這一類低能的護短的禁忌心理,在平常人,最多是罵一場,打一架,可是皇帝就不同了,嚴重了,一張嘴,一個條子,就是砍頭、抄家、滅族。法律,刑章,不過為對付老百姓用的,皇帝在法律之上,在法律之外,而且,還可以為自己的方便,臨時添進一兩款,弄得名正言順;要不然,作皇帝的圖的是什麼來?
大明帝國的第一代皇帝,從小失學,雖然曾經在皇覺寺混了一些日子,從佛經里生吞活剝認了幾個字,後來在行伍里和讀書人搞在一起,死命記,刻苦學,到發跡了,索性請了許多文人學者來講學,更明白往古還有許多大道理。可是,到底根基差,認字不太多,學問不到家,許多字認不真,加上心虛護短的自卑心理,憑著有百萬大軍的威風,濫用權力,就隨隨便便糊裡糊塗殺了無數文人,造成明初的文字獄。
他的自卑心理,另一現象就是賣弄身份。論出身,既不是像周文王那樣的王子王孫,也不是隋文帝那樣世代將門;論祖先,既搬不出堯子舜孫那一套,也不會像唐朝拉李耳、宋朝造趙玄朗那玩意;父親祖父是佃農,外祖是巫師,沒什麼值得誇耀的。為了怕人訕笑,索性強調自己是無根基的,沒來頭的,不是靠祖宗先人基業起家的。在口頭上,在文字上,甚至在正式的詔書上,一張嘴,一動筆,總要插進「朕本淮右布衣」,或者「江左布衣」,以及「匹夫」「起自田畝」「出身寒微」一類的話;尤其是「布衣」這一名詞,仔細研究他的詔書,差不多很難找出不提這兩個字的。強烈的自卑感表現為自尊,自尊為同符漢高祖,原來歷史上的漢高祖也和他一樣,是個平民岀身的大皇帝。不斷地數說,成為賣弄,賣弄他赤手空拳,沒一寸地打出來的天下。可是,儘管他左一個「布衣,右一個「布衣」,以至「寒微」之類,一套口頭禪,像是說得很利落,卻絕不許人家如此說,一說就以為是挖苦他的根基,又是一場血案。
其實,他又何嘗不想攀一個顯赫知名的人作祖宗,只是被人點破,不好意思而已。據說,當他和一批文臣商量修《玉牒》(家譜)的時候,原來打算拉宋朝的朱熹作祖先的。恰好一個徽州人姓朱作典史的來朝見,他打算拉本家,就問:「你是朱文公的子孫嗎?」這人不明底細,又怕撒謊會闖禍,只好回說不是。他一想,區區的典史尚且不肯冒認別人作祖宗,堂堂大皇帝又怎麼可以?而且幾代以前也從沒有聽說和徽州有過瓜葛,萬一硬聯上,自給人作子孫倒不打緊,被識破了落一個話柄,如何值得?只好打消了這念頭,不作名儒的後代,卻向他的同志漢高祖去看齊了。
文字獄的經過如此:
地方三司官和知府知縣、衛所官,逢年過節和皇帝生日以及皇家喜慶所上的表箋,照例委託學校教官代作。雖然都是陳詞濫調刻板一套頌聖的話,朱元璋偏喜歡仔細閱讀,挑出恭維話來娛悅自己。當然也知道這些話只是文字的堆砌,沒有真感情,不過,總算綜合了文字上的好字眼來歌頌,看了也不由得肌肉發鬆,輕飄飄有飛上雲霧裡的快感,緊繃繃的臉腮上有時候也不免浮出一絲絲的笑意來。不料看多了,便出問題:怎麼全是說我好的?被屠宰的豬羊會對屠夫討好感謝?推敲又推敲,總覺得有些字在紙上跳動,在說你這個暴君,這個屠戶,窮和尚,小叫花,反賊,強盜,一些不愉快的往事在苦惱他的心靈。
他原來不是使小心眼的人,更不會挑剔文字。從渡江以後,很得到文人的幫忙。開國以後,朝儀制度,軍衛、戶籍、學校等等典章規程又多出於文人的計劃,使他越發看重文人,以為治國非用文人不可。百戰功高的勛臣們很感覺不平,以為我們流血百戰,卻讓這些瘟書生來當權,多少次向皇帝訴說,都不理會。商量多時,生出主意,一天又向皇帝告狀,元璋還是那一套老話,說是世亂用武,世治宜文,馬上可以得天下,不能治天下,總之,治天下是非文人不可的。有人就說:「不過文人也不能過於相信,太相信了會上當的。一般的文人好挖苦毀謗,拿話刺人,譬如張九四一輩子寵待儒生,好房子,大薪水,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把文人捧上天,作了王爺後,要起一個官名,有人取為士誠。」元璋說:「不錯呵,這名字不錯。」那人說:「不然,上大當了。《孟子》上有『士,誠小人也。』把這句話連起來,割裂起來念,就讀成『士誠,小人也。』罵他是小人,他哪裡懂得,給人叫了半輩子小人,到死還不明白,真是可憐。」 元璋聽了這番話,正中痛處,從此加意讀表箋,果然滿紙都是和尚賊盜,句句都是對著他罵的,有的成語,轉彎抹角揣摩了半天,也是損他的,一怒之下,叫把這些作文字的文人,一概拿來殺了。
文字獄的著名例子,如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替海門衛作謝增俸表,有「作則垂憲」一句話,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為都司作賀萬壽表,有「垂子孫而作則」一語,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為按察使撰賀冬表的「儀則天下,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為布政使按察使作正旦賀表的「建中作則」,澧州學正孟清為本府作賀冬表的「聖德作則」。他把所有的「則」都念成「賊」。當州府學訓導蔣鎮為本府作正旦賀表,有「睿性生知」,生字被讀作「僧」。懷慶府學訓導呂睿為本府作謝賜馬表:「遙瞻帝扉,「帝扉」被讀成「帝非」。祥符縣學教諭賈翥為本縣作正旦賀表的「取法象魏」,「取法」讀作「去發」。亳州訓導林云為本府作謝東宮賜宴箋「式君父以班爵祿」,「式君父」硬被念成「失君父」,說是咒詛。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體乾法坤,藻飾太平。」更嚴重了,「法坤」是「發髡」,「藻飾太平」是「早失太平」。德安府縣訓導吳憲為本府作賀立太孫表:「永紹億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門。」「有道」變成「有盜」,「青門」當然是和尚廟了。都一概處死。甚至陳州學訓導周冕為本州作賀萬壽表的「壽域千秋」,念不出花樣來的也是被殺。
象山縣教諭蔣景高以表箋誤被逮赴京師斬於市。 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元璋讀了大怒說:「『生』者僧也,罵我當過和尚。『光』是剃髮,說我是禿子,『則』音近賊,罵我作過賊!」立刻逮來殺了。嚇得禮部官魂不附體,求皇帝降一道表式,使臣民有所遵守。 洪武二十九年七月特派翰林院學士劉三吾、右春坊右贊善王俊華撰慶賀謝恩表箋成式,頒布天下諸司,以後凡遇慶賀謝恩,如式錄進。
文字獄從洪武十七年到二十九年(1384 至 1396 年)前後經過十三年。 唯一倖免的文人是翰林編修張某,此人在翰林院時說話太直,被貶作山西蒲州學正,照例作慶賀表,元璋特別記得這人名字,看錶詞里有「天下有道」、「萬壽無疆」,發怒說:「這老頭還罵我是強盜」,差人逮來面訊,說是:「把你送法司,更有何話可說?」張某說:「只有一句話,說了再死也不遲。陛下不是說過表文不許杜撰,都要岀自經典,要有根有據的話嗎?『天下有道』是孔子的格言,『萬壽無疆』是《詩經》里的成語,說臣誹謗,不過如此。」元璋無話可說,想了半天,才說:「這老頭還嘴強,放掉吧!」左右侍從私下談論:「幾年來才見容了這一個人!」
有一個和尚叫來復,巴結皇帝,作一首謝恩詩,有「殊域」和「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元璋大生氣,以為殊字分為歹朱,明明罵我,又說「無德頌陶唐」,是說我無德,雖欲以陶唐頌我而不能,又把這亂討好的和尚斬首。
在戡亂建國聲中,文人作反戰詩也是犯罪的。僉事陳養浩有詩云:「城南有嫠婦,夜夜哭征夫。」元璋恨他動搖士氣,取到湖廣,投在水裡淹死。 甚至作一首宮詞,也會被借題處死。翰林編修高啟作題宮女圖詩,有云:「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元璋以為是諷刺他的,恨在心頭。蘇州知府魏觀改修府治被殺,元璋知道上樑文又是高啟寫的,舊仇新罪都發,把高啟腰斬。 地方官報告就本身職務有所陳請,一字之嫌,也會送命,盧熊作兗州知州,具奏州印兗字誤類袞字,請求改正,元璋極不高興,說:「秀才無理,便道我袞哩!」原來又把袞字纏作滾字了。不久,盧熊終於以黨案被誅。
從個人的避忌進一步便發展為廣義的避忌了。洪武三年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國、君、臣、聖、神、堯、舜、禹、湯、文、武、周、漢、晉、唐等字,洪武二十六年出榜禁止百姓取名太祖、聖孫、龍孫、黃孫、王孫,太叔、太兄、太弟、太師、太保、太傅、大夫、待詔、博士、太醫、太監、大官、郎中字樣,並禁止民間久已習慣的稱呼,如醫生只許稱醫士、醫人、醫者,不許稱太醫、大夫、郎中,梳頭人只許稱梳篦人或稱整容,不許稱待詔,官員之家火者,只許稱閽者,不許稱太監,違者都處重刑。
不只是文字,甚至口語也有避忌。傳說有一次他便裝出外察訪,有一老婆子和人談話,提起上位(明初人對皇帝的私下稱呼)時,左一個老頭兒,右一個老頭兒,當時不好發作,走到徐達家,繞著屋子踱來踱去,氣得發抖,後來打定主意,傳令五城兵馬司帶隊到那老婆子住的地方,把那一帶民家都給抄沒了,回報時他還啞著嗓子說:「張士誠占據東南,吳人到現在還叫他張王,我作了皇帝,這地方的老百姓居然叫我老頭兒,真氣死人,氣死人!」
其他文人被殺的如處州教授蘇伯衡以表箋誤論死;太常丞張羽曾代撰滁陽王廟碑,坐事投江死;河南左布政使徐賁下獄死;蘇州經歷孫蕡坐曾為藍玉題畫,泰安州知府王蒙坐嘗謁胡惟庸,在胡家看畫,王行坐曾作藍玉家館客,都以黨案論死。蘇伯衡和王行都連兩個兒子同命,一家殺絕。郭奎曾參朱文正大都督府軍事,文正被殺,奎也論死。王彝曾修《元史》,坐魏觀案和高啟同死。同修《元史》的山東副使張孟兼,博野知縣傅恕,和福建僉事謝肅,都坐事死。何真幕府里的人物,嶺南五先生之一的趙介,死在被逮途中。初定金華時,羅致幕中講述經史的戴良,堅決不肯作官,得罪自殺。不死的,如曾修《元史》的張宣,謫徙濠梁;楊基被謫罰作苦工,一直到死;烏斯道謫役定遠;唐肅謫佃濠梁;顧德輝父子在吳平後,並徙濠梁,都算是萬分僥倖的了。
明初的著名詩人吳中四傑:高啟、楊基、張羽、徐賁,沒有一個是善終的。
元璋晚年時,所最喜歡的青年才子解縉,奉命說老實話,上萬言書說:
臣聞令教改則民疑,刑太繁則民玩。國初至今將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嘗聞陛下震怒,鋤根剪蔓,誅其奸逆矣,未聞褒一大善,嘗延於世,復及其鄉,終始如一者也。陛下進人不擇賢否,授職不量重輕。建不為君用之法,所謂取之盡錙銖,置朋奸倚法之條,所謂用之如泥沙。監生進士經明行修,而多屈於下僚,孝廉人材冥蹈瞽趨,而或布於朝省,椎埋囂悍之夫,闒葺下愚之輩,朝捐刀鑷,暮擁冠裳,左棄筐篋,右綰組符。是故賢者羞為之等列,庸人悉習其風流,以貪婪苟免為得計,以廉潔受刑為飾辭。出於吏部者無賢否之分,入於刑部者無枉直之判,天下皆謂陛下任喜怒為生殺,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夫罪人不孥,罰弗及嗣,連坐起於秦法,孥戮本於偽書。今之為善者,妻子未必蒙榮,有過者里胥必陷其罪,況律以人倫為重,而有給配之條,聽之於不義,則又何取夫節義哉?此風化之所由也。
所說全是事實。迫文人作官則取之盡錙銖,作了官再屠殺,簡直像泥沙一樣,毫不動心;稍不如意便下刑部,一進刑部是沒有冤枉可訴的;而且,不但罰延及嗣,連兒子一起殺,甚至妻女也不免受辱,聽憑官家給配。真是任喜怒為生殺,和「臣下乏忠良」何干?解縉這麼說,只是行文技巧,不給上位太難堪而已。元璋讀了,連說:「才子!才子!」可見他自己也是心服的。
網羅布置好了,包圍圈逐漸縮小了,蒼鷹在天上盤旋,獵犬在追逐,一片號角聲,吶喊聲,呼鷹喚狗聲,已入網的文人一個個斷脰破胸,呻吟在血泊中。在網外圍外的在戰慄,在恐懼,在逃避,在偽裝。前朝老文學家楊鐵崖(維楨)被征,婉辭謝絕,說快死的老太婆不能再嫁人了,賦《老客婦謠》明志,抵死不肯作官,被迫勉強到南京打一轉,請求還山,宋濂贈詩說:「不受君王五色詔,白衣宣至白衣還。」 胡翰、趙燻、陳基修《元史》成後,即刻回家。張昱被征,元璋看他老態龍鍾,說是回家去吧,可以閒一閒了,因自號為可閒老人。王逢是張士誠的館客,吳亡,隱居不起,洪武十五年被征,地方官押送上路,虧得兒子作通事司令的,向皇帝磕頭苦求,才放回去。高則誠(明)以老疾辭官,張憲隱姓埋名,寄食僧寺,丁鶴年學佛廬墓,都得逍遙網外,終其天年。 開國謀臣秦從龍避亂鎮江,元璋先囑徐達訪求,又特派朱文正、李文忠到門延聘,親自到龍灣迎接,事無大小,都和他商量,稱為先生而不名,有時用竹板寫字問答,連左右侍從都不知道他們說的是什麼;儒臣中禮貌優厚,沒人能比得上。陳遇在幕中被比作伊呂諸葛,最為親信,元璋作吳王,辭作供奉司丞,稱帝後,三次辭翰林學士,又辭中書左丞,辭禮部侍郎兼弘文館大學士,辭太常少卿,最後又辭作禮部尚書,元璋無法,要派他的兒子作官,還是不肯;他在左右勸少殺人,替得罪臣僚說好話,密謀秘計,外人無法與聞。他越是不肯作官,元璋對他越敬重,見面稱先生或君子,寵禮在勛戚大臣之上。這兩人都不作官,都為元璋所信任尊重,都能平安老死,和劉基樣被猜毒死,宋濂那樣暮年謫死,真是不可同日而語了。
元璋渡江以前幕府里的主要人物,還有一人名田興,金陵下後便隱遁江湖,元璋多方設法尋訪,都不肯回來。洪武三年又派專使以手書敦勸說:
元璋見棄於兄長,不下十年,地角天涯,未知雲遊之處,何嘗暫時忘也。近聞打虎留江北,為之喜不可抑。兩次詔請,更不得以勉強相屈。文臣好弄筆墨,所擬詞意,不能盡人心中所欲言。特自作書,略表一二,願兄長聽之:昔者龍鳳之僭,兄長勸我自為計,又復辛苦跋涉,參謀行軍。一旦金陵下,告遇春曰:大業已定,天下有主,從此浪跡江湖,安享太平之福,不復再來多事矣。我故以為戲言,不意真絕跡也。皇天厭亂,使我滅南盜,驅北賊,無才無德,豈敢妄自尊大,天下遽推戴之,陳友諒有知,徒為所笑耳。三年在此位,訪求山林賢人,日不暇給。兄長移家南來,離京甚近,非但避我,且又拒我。昨由去使傳信,令人聞之汗下。雖然,人之相知,莫如兄弟,我二人者不同父母,甚於手足,昔之憂患,與今之安樂,所處各當其事,而平生交誼,不為時勢變也。世未有兄因弟貴,惟是閉門逾垣以為得計者也。皇帝自是皇帝,元璋自是元璋,元璋不過偶然作皇帝,並非作皇帝便改頭換面,不是朱元璋也。本來我有兄長,並非作皇帝便視兄長如臣民也。願念兄弟之情,莫問君臣之禮,至於明朝事業,兄長能助則助之,否則,聽其自便。只敘兄弟之情,斷不談國家之事。美不美。江中水,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再不過江,不是腳色。
情辭懇切到家,還是不理。此人神龍見首不見尾,如實有其人,可說是第一流人物,也是最了解他小兄弟性格的一個人物。
三、特務網
專制獨裁的政權,根本是反人民的,靠吮吸人民的血汗,奴役人民的勞力而存在。為了利益的獨占和持續,甚至對他自己的工具或者僕役——官僚和武將,也非加以監視和偵察不可。雖然在對人民的剝削掠奪這一共同基礎上,皇權和士大夫軍官是一致的,但是,官僚武將過分的膨脹,又必然會和皇權引起內部衝突。
皇帝站在金字塔的尖端,在尊嚴的神聖的寶座下面,是一座火山。有廣大的憤怒的人民,有兩頭拿巧的官僚,有強悍跋扈的武將,在醞釀力量,在組織力量。
推翻元朝統治的不就是蚩蚩粥粥,老實得說不出話,扛竹竿鋤頭的農民?使張九四終於不能成事的,不就是那些專為自己打算,貪污舞弊的文士,和帶歌兒舞女上陣的將軍?歷史上,曹操、司馬懿、劉裕一個吃一個,篡位的是士大夫,幫凶的又何嘗不是士大夫?至於趙匡胤陳橋兵變,黃袍加身,那更用不著說了。這位子誰不想坐?「彼可取而代之也!」誰不想作皇帝?
沒有作皇帝之先,用陰謀,用武力,使盡一切可能的力量去破壞,從而取得政權。作了皇帝之後,用陰謀,用武力,使盡一切可能的力量來不許破壞,鎮壓異己,維持既得利益,一句話,絕對禁止別人企圖作皇帝,或對他不忠。
要嚴密作到鎮壓「異圖」、「不忠」,鞏固已得地位,光是公開的軍隊和法庭,光是公布的律例和刑章是不夠用的。可能軍隊里法庭里,就有對現狀不滿的分子,可能軍隊里法庭里,就有痛恨這種統治方式的人們。得有另外一套,得有一批經過挑選訓練的特種偵探,得有經過嚴格組織的特種「機構」,和特種監獄,用秘密的方法,偵伺,搜查,逮捕,審訊,處刑。在軍隊里,學校里,政府衙門中,在民間集會場所,私人住宅,交通孔道,大街小巷,處處都有一些特殊人物在活動。執行這些任務的特種組織和人物,在漢有「詔獄」和「大誰何」,三國時有「校事」,唐有「麗竟門」和「不良人」,五代有「侍衛司獄」,宋有「詔獄」和「內軍巡院」,明初有「儉校」和「錦衣衛」。
檢校的職務是「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奉聞」。最著名的頭子之一叫高見賢,和僉事夏煜、楊憲、凌說,成天作告發人陰私的勾當,「伺察搏擊」。兵馬指揮丁光眼巡街生事,凡是沒有路引的,都捉拿充軍。元璋嘗時說:「有這幾個人,譬如人家養了惡犬,則人怕。」 楊憲曾經以左右司郎中參贊浙江行省左丞李文忠軍事,元璋囑咐:「李文忠是我外甥,年輕未歷練,地方事由你作主張,如有差失,罪只歸你。」後來楊憲就告訐李文忠用儒士屠性孫履、許元、王天錫、王禕干預公事,屠性孫履被誅,其餘三人被罰發充書寫;因之得寵,歷升到中書左丞,元璋有意要他作宰相,楊憲就和凌說、高見賢、夏煜在元璋面前訴說李善長不是作宰相的材料。胡惟庸急了,告訴李善長:「楊憲若作相,我們兩淮人就不得作大官了。」楊憲使人劾奏右丞汪廣洋流放海南,淮人也合力反攻楊憲:「排陷大臣,放肆為奸。」到底淮幫力量大,楊憲以告訐發跡,也以被告訐誅死。 高見賢建議:「在京犯贓經斷官吏,不無怨望,豈容輦轂之下住坐?該和在外犯贓官吏發去江北和州無為開墾荒田。」後來他自己也被楊憲舉劾受贓,發和州種田,先前在江北種田的都指著罵:「此路是你開,你也來了,真是報應!」不久被殺。夏煜、丁光眼也犯法,先後被殺。
親衛軍官作檢校的,有金吾後衛知事靳謙,元璋數說他的罪狀:「朕以為必然至誠,托以心腹,雖有機密事務,亦曾使令究焉。」 有何必聚:龍鳳五年派帳下衛士何必聚往探江西袁州守將歐平章動靜,以斷歐平章家門前二石獅尾為證,占袁州後,査看果然不錯。 有小先鋒張煥,遠在初克婺州時,就作元璋的親隨伴當從行先鋒,一晚,元璋出去私訪,遇到巡軍攔阻,喝問是誰,張煥說:「是大夫」,巡軍發氣:「我不知道大夫是什麼人,但是犯夜的就逮捕住。」解說了半晌才弄清楚。樂人張良才說平話,擅自寫省委教坊司招子,貼市門柱上,被人告發,元璋發怒說:「賤人小輩,不宜寵用!」叫小先鋒張煥捆住樂人,丟在水裡。龍鳳十二年以後,經常作特使到前方軍中傳達命令。 有毛驤和耿忠,毛驤是早期幕僚毛騏的兒子,以舍人作親隨,用作心腹親信,和耿忠奉派到江浙等處訪察官吏,民間疾苦。毛驤從管軍千戶積功作到都督僉事,掌錦衣衛事,典詔獄,被牽入胡惟庸黨案伏誅,耿忠作到大同衛指揮,也以貪污案處死。
除文官武將作檢校以外,和尚也有被選拔作這門工作的。吳印、華克勤等人,都還俗作了大官,替皇帝作耳目,報告外間私人動止。大理寺卿李仕魯上疏力爭,以為「自古帝王以來,未聞縉紳錙流雜居同事而可以共濟者也。今勛舊耆德,咸思辭祿去位,而錙流檢夫乃益以讒間。」並具體指出劉基、徐達、李善長、周德興的被猜疑被讒謗,都是這批岀家檢校造的孽。
檢校的足跡是無處不到的,元璋曾派人去察聽將官家,有女僧誘引華高、胡大海妻敬奉西僧,行金天教法,元璋大怒,把兩家婦人連同和尚一起丟在水裡。 吳元年得到報告,要前方總兵官把「一個摩泥(摩尼教徒)取來」。洪武四年手令:「如今北平都衛里及承宣布政司里快行,多是彼土人民為之。又北平城內有個黑和尚出入各官門下,時常與各官說些笑話,好生不防他。又一名和尚系是江西人,秀才出身,前元應舉不中,就做了和尚,見在城中與各官說話。又火者一名姓崔,系總兵官莊人,本人隨別下潑皮高麗黑哄隴問,又有隱下的高麗不知數。造文書到時,可將遣人都教來,及那北平、永平、密雲、薊州、遵化、真定等處鄉市,舊有僧尼,盡數起來。都衛快行承宣布政司快行,盡數發來。一名太醫江西人,前元提舉,即自在各官處用事。又指揮孫蒼處有兩個回回,金有讓孚家奴也教發來。」 調查得十分清楚。傅友德出征賜宴,派葉國珍作陪,撥與朝妓十餘人。正飲宴間,有內官覘視,說是國珍令妓婦脫去皂帽精子,穿華麗衣服混坐。元璋大怒,令壯士拘執葉國珍,與妓婦連鎖於馬坊,妓婦劓去鼻尖。國珍說:「死則死,何得與賤人同鎖?」元璋說:「正為你不分貴賤,才這樣對你。」鞭訖數十,發瓜州做壩夫。 錢宰被征編《孟子節文》,罷朝吟詩:「四鼓鼕鼕起著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時得遂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有人給打報告了,第二天元璋對他說:「昨天作的好詩,不過我並沒嫌呵,改作憂字如何?」錢宰嚇得磕頭謝罪。 宋濂性格最為誠謹,有一天請客喝酒,也被皇帝注意了,使人偵視,第二天當面發問,昨天喝酒了沒有,請了哪些客,備了什麼菜?宋濂老老實實回答,元璋才笑說:「全對,沒有騙我。」 吳琳以吏部尚書告老回黃岡,元璋不放心,派人去察看,遠遠見一農人坐小機上,起來插秧,樣子很端謹,使者前問:「此地有吳尚書這人不?」農人叉手回答:「琳便是。」使者復命,元璋很高興。 又如南京各部皂隸都戴漆巾,只有禮部例外,各衙門都有門額,只有兵部沒有,據說這也是錦衣衛邏卒幹的事。原來各衙門都有人在暗地裡偵察,一天禮部皂隸睡午覺,被取去漆巾,兵部有一晚沒人守夜,門額給人抬走了,發覺後不敢作聲,也就作為典故了。
朱元璋不但有一個特務網,派專人偵察一切場所,一切官民,他自己也是喜歡搞這一套的。例如羅復仁官止弘文館學士,說一口江西話,質直樸素,元璋叫他作老實羅。一天,忽然動了念頭,要調查老實羅是真老實還是假老實?出其不意一人跑到羅家,羅家在城外邊一個小胡同里,破破爛爛,東倒西歪幾間房子,老實羅正扒在梯子上粉刷牆壁,一見皇帝來,著了慌,趕緊叫他女人抱一個小杌子請皇帝坐下,元璋見他實在窮得可以,老大不過意,說:「好秀才怎能住這樣爛房子!」即刻賞城裡一所大邸宅。
檢校是文官,元璋譬喻為惡狗。到洪武十五年還嫌惡狗不濟事,另找一批虎狼來執行大規模的屠殺,把偵伺處刑之權交給武官,特設一個機構叫錦衣衛。
錦衣衛的前身是吳元年設立的拱衛司。洪武二年改親軍都尉府,府統中左右前後五衛和儀鸞司,掌侍衛法駕鹵簿;十五年改為錦衣衛。
錦衣衛有指揮使一人,三品。同知二人,從三品。僉事三人,四品。鎮撫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五品;副千戶從五品;百戶六品。所統有將軍力士校尉,掌直駕侍衛巡察緝捕。鎮撫司分南北,北鎮撫司專理詔獄。
直駕侍衛是錦衣衛形式上的職務,巡察緝捕才是工作的重心,對象是「不軌妖言」,不軌指政治上的反對者或黨派,妖言指要求改革現狀的宗教集團,如彌勒教、白蓮教和明教等等。
朱元璋從紅軍出身,當年也喊過「彌勒降生」、「明王出世」的口號,他明白這些傳說所發生的號召作用,也清楚聚眾結社對現政權的威脅。他也在擔心,這一批並肩百戰、驍悍不馴的將軍們,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勢力,有社會聲望,主意多,要是自己一朝咽氣,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麼對付得了?到太子死後,太孫不但年輕,還比他父親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們讀古書,講三王的道理,斷不是制馭梟雄的角色。他要替兒孫斬除荊棘,要保證自己死後安心,便有目的地大動殺手,犯法的殺,不犯法的也殺,無理的殺,有理的也殺。錦衣衛的建立,為的便於有計劃地栽贓告密,有系統地誣告攀連,有目標地靈活運用,更方便地在法外用刑。各地犯重罪的都解到京師下北鎮撫司獄,備有諸般刑具,罪狀早已安排好,口供也已預備好,不容分析,不許申訴,犯人唯一的權利是受苦刑後畫字招認。不管是誰,進了這頭門,是不會有活著出來的奇蹟的。
洪武二十年,他以為該殺的人已經殺得差不多了,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把犯人移交刑部,表示要實行法治了。又把錦衣衛指揮使也殺了,卸脫了多年屠殺的責任。六年後,胡黨藍黨都已殺完,鬆了一口氣,又下令以後一切案件都由朝廷法司處理,內外刑獄公事不再經由錦衣衛。簽發這道手令之後,摸摸花白鬍子,以為天下從此太平,皇業永固了。
和錦衣衛有密切關連的一件惡政是廷杖。錦衣衛學前朝的詔獄,廷杖則是學元朝的辦法。
在元朝以前,君臣的距離還不太懸絕,三公坐而論道,和皇帝是師友。宋代雖然臣僚在殿廷無坐處,禮貌上到底還有幾分客氣。蒙古人可不同了,起自馬上,生活在馬上,政府臣僚也就是軍中將校,一有過失,隨時杖責,打完照舊辦事,甚至中書大臣都有殿廷被杖的故事。朱元璋事事復古,要「復漢官之威儀」,只有打人,尤其是在殿廷杖責大臣這一樁,卻不嫌棄是胡俗,習慣地繼承下來。著名的例子,親族被杖死的有朱文正,勛臣被鞭死的有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大臣被杖死的有工部尚書薛祥,部曹被廷杖的有茹太素。從此成為故事,士大夫不但可殺,而且可辱,君臣間的距離有如天上地下,「天皇聖明,臣罪當誅」,禮貌固然談不到,連主奴間一點起碼的恩惠,也被板子鞭子打得乾乾淨淨了。
四、皇權的極峰
就整個歷史的衍進說,皇帝的權力到朱元璋可以說是達到了極峰。
研究皇權的極權化發展,應該從兩方面來看,一是士大夫地位的下降,二是鞏固皇權的諸多約束的被摧毀。至於人民,向來只有被統治、被剝削、被屠殺的義務,和治權是絲毫沾搭不上的。
在明以前,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治的。
具體的先從君臣的禮貌來說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論道的說法,賈誼和漢文帝談話,不覺膝之前席,可見不但三公,連小官見皇帝都是坐著的。唐初的裴寂甚至和唐高祖共坐御榻,十八學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有坐處。到宋朝便不然了,從太祖以後,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無坐處,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奏事了。到明代,不但不許坐,站著都不行,得跪著說話了。從坐而站而跪,說明了三個時期的君臣之間的關係,也說明了士大夫地位的下降。
從形式再說到本質:
坐的時期的典型例子是魏晉六朝的門閥制度。
漢代的若干世家宦族,如關西楊氏、汝南袁氏之類,四世三公,有數不盡的莊園,算不清的奴僕,門生故吏遍天下,本身有雄厚的獨立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力量。在黃巾動亂時代,地方豪族如孫策、馬騰、許褚、張遼、曹操之類,為了保持土地和特殊權益,組織地主軍保衛鄉里,有部曲,有防區,造成軍事力量。小軍閥抗不住大股黃巾,投靠大軍閥,大軍閥又互相吞併,結果是三分天下,建立三個皇朝,原來兩類家族——世族和豪族也都占據高位,變成公卿將帥,成為高級官僚了。這些家族原是共建皇業的股東,和皇家利害共同,休戚一致,在九品中正的選舉制度下,「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大官位全為這些家族分子所獨占。東晉南渡,司馬家和王謝等家到了建康,東吳舊族顧、陸、朱、張等家族雖然是本地高門,因為是亡國之餘,就吃了虧,在政治地位上居第二等。這些高門,世執國政,王、謝子弟更平步以至公卿(北方的崔、盧、李、鄭、王等家族也是一樣)。到劉裕以田舍翁作皇帝,陳霸先更是寒人,在世族眼光里,皇家只是暴發戶,無根基,沒派頭,朝代儘管改換,好官我自為之,士大夫集團有其傳統的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地位,非皇權所能動搖,士大夫雖然在為皇權服務——因為皇帝有軍隊——目的在以皇權來發展並保障士大夫的已有權益。在這情況下,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享治權的。皇家的利益雖然大體上和士大夫一致,但是在許多場合,發生了尖銳的衝突,例如世族的蔭蔽人口,覇占農田水利以至山林湖沼等等,經隋代兩帝的有意識的打擊摧毀,如取消九品中正制度,取消長官辟舉僚屬辦法,並設立進士科,用公開的考試制度,用文字的優劣來代替血統門望高下,來選任官僚。但是,文字教育還是要錢買的,大家族有優越的經濟地位、人事關係,因之,唐朝三百年間的宰相,還是被二十個左右家族所包辦。
門閥制度下的士大大,有歷史的傳統,有莊園的經濟基礎,有包辦選舉的制度,甚至有依門第高下任官的成文法,有依族姓高下締婚的風氣,高門華閥由此種種便成為一個利害共同的集團,並且,公卿子弟熟習典章制度,治國(辦例行公事)也非他們不可。在這諸多特殊情勢之下,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的,只有雙方合作才能兩利。而且,皇帝人人可做,只要有強大的軍力能奪取政權便行,士大夫卻不然,寒人役門要成為士大夫,等於駱駝穿針孔,即使有皇帝手令強制,也還是辦不到。何事非君?士大夫只要不損害他們的權益,可以侍候任何一姓的皇權。一個擁有大軍的統帥,如得不到士大夫的支持,卻絕對作不了皇帝。
考試制度代替了門閥制度,真正發揮作用是十世紀以後的事。
經過唐代前期則天大帝有意援用新人,任命進士作高官,打擊世族。經過後期甘露之禍(大和九年,835 年),白馬之禍(天祐二年,905 年)和藩鎮的摧殘,多數的著名家族被屠殺。經過長期的軍閥混戰,五代亂離,倖存的世族失去了莊園,流徙各地,到唐莊宗作皇帝,要選懂朝廷典故的世族子弟作宰相都很不容易了。宋太祖太宗只好擴大進士科名額(唐代每科平均不過三十人,宋代多至千人以至幾千人),用進士來辦事,名額寬,考取容易,平民出身的進士在數量上壓倒了殘存的世族,一發榜立即作官。進士出身的官僚紳士和皇家的關係,正如夥計和老闆,是雇用的而不是合股的。老闆要買賣作得好,得靠夥計忠心賣力氣,宋朝家法優禮士大夫就是這個道理。用宋朝人的話說是共治,著名的例子是文彥博和宋神宗的對話:
文彥博:王安石胡亂主張,要改變法度。其實祖宗朝的法制就很好,不要胡改,以致失掉人心。
宋神宗:要改法制,對士大夫也許有些吃虧,可是,老百姓是喜歡的。
文彥博:這話不對,皇家是和士大夫治天下的,和老百姓何干?
宋神宗:就是士大夫也不全反對,也有人贊成改革的。
這是熙寧四年(1071 年)三月間的事。
和前一時期不同的,前期的世族子弟有了莊園,才能中進士作官,再去擴大莊園。這時期呢?中進士作了官才能購置莊園,名臣范仲淹年輕時吃冷粥,過窮苦日子,到作了大官就置蘇州義莊,派兒子討租子,得幾船糧食,便是好例子。前一時期的世族,莊園是中進士的本錢,後一時期的官僚,莊園是作官的利息,意義上不相同,政治地位自然也因之不同。
更應該注意的是印刷術發明了,得書比較容易,書籍的流通比較普遍。國立學校學生入學資格必須父祖曾作幾品以上官的規定取消了,而且,還有許多私人創立的書院,知識和受教育的機會比較不為少數家族所囤積獨占,平民參加考試的機會大大地增加了。讀書成為作官的手段,「遺金滿籯,不如教子一經。」念書,考進士,作官,發財:「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為帝王作僕役服務:「天子重英豪,文章教爾曹。」政府的提倡,社會的鼓勵,作官作紳士得從科舉岀身,竭一生的聰明才智去適應科舉,「天下英雄入我彀中」,皇權由之鞏固。官爵恩澤,都是皇帝所賜,士大夫以忠順服從 換取皇家的恩寵。皇家是士大夫的衣食飯碗,非用全力支持不可。士大夫是皇家的管家幹事,俸祿優厚,有福同享。前期的共存之局到此就變成共治之局了。君臣間的距離恰像店東和夥計,主傭間的恩惠是密切照顧到的。
士大夫從共存到共治,由股東降作夥計,已經江河日下了。到明代,又猛然一跌,跌作賣身的奴隸,士大夫成為皇家的奴役了。
明初的士大夫,既不是像漢、魏世族那樣有威勢,又沒有魏晉隋唐以來世族的莊園基礎,中舉作官得懂君主的竅,揣摩迎合,以君主的意志為意志,是非為是非,喜怒為喜怒,從辦公事上分一點殘羹冷炙,建立自己的基業。一有不是,便喪身破家,挨鞭子棍子是日常享受,充軍作苦工是從寬發落,不但禮貌談不上,連生命都時刻在死亡的威脅中。偶爾也有被寵用的特務頭子,雖然威風,可是在朱元璋的心目中,甚至口頭上,只把這些人當惡狗,養著咬人。皇帝越威風,士大夫越下賤,反過來也可以說是士大夫越被制抑,皇帝就越尊貴,君臣的關係一變而為主奴。奴化教育所造成的新士大夫,體貼入微的逢迎阿諛,把皇權抬上了有史以來的極峰。
鞏固皇權的諸多約束的被摧毀,是皇權極權化的另一面。
隋唐以來的三省制度,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封駁,尚書省執行,把政權分作三部分。在形式上在理論上防止臣下擅權,分而治之,各機構互相鉗制,同時也防止作皇帝的濫用權力,危害根本,是消極的鞏固皇權的一種政治制度。實際執行政務的六部,在尚書都省之下,地位很低。凡百政務推行,名義上由政府首長負其責任,事情作錯或作壞了,一起推到宰相身上,免官降黜甚至賜死。皇帝對國事不是直接領導,並且是不負法律責任的。例如有天災人禍等重大事變,開明一點的皇帝最多也不過是素服減膳避殿,下詔求直言,或進一步自我檢討一下,下詔罪己,鬧一通也就算了。因為皇帝不能作錯事,要認錯,要受罰,也只能對上天負責。三省制度的建立,正是為了使皇帝不負行政責任,用臣下作贖罪羔羊的辦法。到元朝合三省作一省,洪武十三年殺胡惟庸以後,又廢去中書省,提高六部的地位,使其直接向皇帝負責,根本取消了千多年來的相權。皇帝除了是國家元首之外,又是事實上的政府首長,直接領導並推進庶務,皇權和相權合一,加上軍隊的指揮權、立法權、司法權,和任意加稅或減稅權,以及超法律的任意處分權,人類所能運用所能想到的一切權力,都集中在一人之手,不對任何個人或團體負責。這種局面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
單獨就門下省的封駁權而說,是約束皇權濫用的一種成文法制。其實,封駁權不限於門下省,中書省的中書舍人也有這個權。中書舍人掌起草詔令,中書省長官在得皇帝所同意的事項或命令以後,交詞頭(原則或具體措施)給中書舍人起草詔勅,舍人如不同意,可以繳還詞頭,拒絕起草。皇帝如堅持原來主意,也可以再度命令執行,但是舍人仍可以再次三次拒絕,除非職務被罷免,或是把這任務交給另外一個舍人。門下省有給事中專掌封駁,封是原封退回,駁是駁正詔敕的違失,凡制敕宣行,重大事件要復奏然後施行,小事簽署頒下。有違礙的可以塗竄奏還,叫作塗歸,又叫作批敕。這制度規定皇帝所頒詔令,得經過兩次同意,第一次是起草的中書舍人,第二次是簽名副署的給事中,最後才行下到尚書省施行,所謂「不經鳳閣(中書)鸞台(門下),何謂為敕?」 如兩省官都能盡職,便可以防止皇帝的過舉以及政治上的失態行為,對於鞏固皇權是有極大作用的。當然,歷代帝王很多不遵守這約束,往往不經中書門下,以手令直接交尚書施行,這種情形,史書上叫作墨敕斜封,雖然被執行了,但在理論上是非法的。元朝廢門下省,給事中併入中書省,到明初廢中書省後,中書舍人成為抄錄文件的書記,給事中無所隸屬,兼領諫職,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兩道約束被清除,皇帝的意志和命令就是法律,直接頒下,任何人都得遵守,不能批評,更不允許反對,造成了朕即國家的局面。皇權跳出官僚機構的牽制,超乎一切之上,這也是前所未有的。
其次,在明以前,守法在理論上是皇帝的美德,無論是成文法典或是習俗相沿的傳統。為了維持一個集團的共同利益,以至皇家的優越地位,守法是作皇帝的最好最有利的統治方法。皇帝地位雖高,權力雖大,也不應以喜怒愛憎的個人感情來毀法、壞法,即使有特殊情形,也必須先經法的制裁,然後用皇帝的特赦權或特權來補救。著名的例子如漢文帝的幸臣鄧通,在殿廷不守禮節,丞相申屠嘉大發脾氣,說是朝廷禮節給破壞了,下朝回府,發檄傳鄧通審問,拒傳就處死,鄧通急了,向皇帝求赦,皇帝只好叫他去。到府後去冠光腳跪伏謝罪,丞相厲聲說:「小臣戲殿上,大不敬!」叫長史把他拖岀去殺了,鄧通在下面磕頭討饒,額角都碰出血來了,文帝才派特使向丞相說情,說這人是我的弄臣,請特別赦免。鄧通回去見皇帝,哭著撒嬌說丞相幾乎殺了我,見不到面了。申屠嘉是列侯,是元老重臣,代表重臣集團執行法紀,重臣集團和皇家利害一致,漢文帝便不敢也不能不守這個法。 又如宋太祖時有臣僚該升官,太祖向來討厭這個人不批准,宰相趙普非照規矩辦不可,太祖生氣了,說:「我偏不升他官,看怎麼辦?」趙普說:「刑以懲惡,賞以酬功,是古今來的通道。而且刑賞是天下的刑賞,不是陛下的刑賞,怎麼可以用個人的喜怒來破壞?」太祖氣極,竟自走開,趙普一直跟到宮門口,不肯走,太祖拗不過道理,只好答應了。這例子說明趙普和宋太祖都能守法 ,不過重要的是趙普不只是宰相,還是皇家舊人,他的利害也是和皇家一致的。到朱元璋便不理會這個傳統了,朝廷里沒有像漢初那樣的元老重臣集團,有地位有力量可以說話作事,也沒有像宋初那樣家庭舊人,有膽子有分量敢於說話作事。相反,他的利害是和朝廷的勛貴大臣對立的,成日成夜怕人對他不忠,不懷好意,一面制定法典,叫人民遵守,犯法的必死,他自己卻法外用刑,在《大誥》里所處分的十種死罪和酷刑,都出於法典之外,而日全憑喜怒殺人,根本不依法律程序。在政治上的措施,擢用布衣儒士作尚書九卿以至方面大官,也是不依成法的。他的性格、權力,加上古所未有的地位,使得沒有人敢拿法來約束,甚至勸告。自己決不守法,在法律之上,在法律之外,卻強迫全國人守他的法,一點不許有差池,這正是暴君獨夫民賊的典型人物。
他用殘酷的恐怖的屠殺手段,推翻八百年來的傳統政治制度,組織新的分部負責政府,自己綜攬大權,造成專制的殘暴的獨裁政治。接連不斷製造大獄,殺了十幾萬社會上層的領袖人物,利用檢校和錦衣衛偵伺官民,應用里甲制度布成全國性的特務網,用廷杖挫損士大夫的氣節,立「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之法,強迫知識分子服役。在三十年為一世的長期統治下,開國功臣被殺光了,謀臣策士一個個被消除了,豪紳地主成群成批被淘汰掉了,全國上下各階層的人嚇得膽戰心驚,誠惶誠恐,束手服從。他不但是國家的元首,也是政府的當局,也是國軍的最高統帥,是最高的立法人和審判官,又是法律的破壞者,具有無限制的貨幣發行權和財政支配權。用學校和考試制度造成忠順的幹部,用里甲輪役的方法動員全部人力。他收復了淪陷於外族四百三十年的疆域,他建立了中華民族自主的大帝國,是大明帝國的主人,也是幾十個屬國和藩國的共主,他被後代人稱為「民族英雄」,也是有史以來權力最大地位最高最專制最獨裁最強暴最缺少人性的大皇帝。
對官僚地主士大夫,朱元璋用一副惡狠狠的面孔,青面獠牙,無人不怕。對平民百姓,有另外一副面孔,白鬍子的老公公,滿臉慈悲相,滿口和氣話,如果不看他的真面目,也許是人民多年來所夢想的有道明君呢!
經常掛在嘴上的話是:「四民之中,農民最勞最苦。春天雞一叫就起床,趕牛下田耕種,插下秧子,得除草,得施肥,大太陽里曬得汗直流,勞碌得不成人樣。好容易巴到收割了,完租納稅之外,剩不了一丁點兒。萬一碰上水旱蟲蝗災荒,全家著急,毫無辦法。可是國家的賦稅全是農民出的,當差作工也是農民的事,要使國家富強,必得農民安居樂業才辦得到。」 這套話的主要意思,是要吃雞蛋得餵飽雞,要不然,也不能讓雞餓死。
使農民安居樂業的辦法,不外乎上代人常做的,積極地為農民興利,消極地為農民除害。
興利的事業主要是增加生產。建國以後,下令凡民田五畝到十畝的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的加倍。到晚年又令戶部勸諭民間,凡是有空地的都種植桑棗,由官家教授種植方法。加種棉花的免除租稅。 棉花的種植從此普遍全國,過去平民常穿的麻衣,逐漸為棉布所替代,衣的問題算是解決了。其次是水利,鼓勵人民一切對於水利的建議,特別吩咐工部官員,凡是陂塘湖堰可以蓄水防備水旱災的,根據地勢一一修治,並派遣國子生和人才到各地督修水利,統計開塘堰四萬零九百八十七處。再就是勸導農民合作,用里甲作基礎,戶部勸諭,一里之內,有婚姻死喪,疾病患難,有錢的助錢,有力氣的出力氣。春耕秋收的時候,一家無力,百家幫忙。每鄉里備有木鐸,選出老人每月六次持鐸遊行宣講。每里有一鼓,農桑時日,清早擊鼓催人起床作工,有懶惰的由里老督責,里老不管事的處罰。
除害指的是賑災和肅清貪官污吏。
照規定,凡各地鬧水旱災歉收的,蠲免賦稅。豐年無災傷,也擇地瘠民貧的地方特別優免。災重的免交二稅之外,還由官府貸米,或者是賑米施布給鈔。各地設預備倉,由地方耆老經管,準備大批糧食救災。災場州縣,如地方官不報告的,特許耆老申訴,處地方官以死刑。洪武二十六年又手令戶部,地方官有權在饑荒年頭,先發庫存米糧賑濟,事後呈報,立為永制。三十多年來,賞賜民間的布鈔數百萬,米百多萬石,蠲免租稅無數 。
凡地方官貪贓害民的,許人民到京師陳訴,《大誥》說:
今後所在布政司府州縣,若有廉能官吏,切切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知其詳。若被不才官吏同僚人等捏詞排陷,一時不能明其公心,遠在數千里,情不能上達,許本處城市鄉村耆宿赴京面奏,以憑保全。自今以後,若欲盡除民間禍惡,無若鄉里年高有德等,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餘人,歲終議赴京師面奏,本境為民患者幾人,造民福者幾人,朕必憑其奏,善者旌之,惡者移之,甚者罪之。嗚呼!所在城市鄉村耆民智人等皆依朕言,必舉此行,即歲天下太平矣。民間若不親發露其奸頑,明彰有德,朕一時難知,所以囑民助我為此也。若城市鄉村有等起滅詞訟,把持官府,或撥置官吏害民者,若有此等,許四鄰及閣郡人民指實赴京面奏,以憑祛除,以安吾民。
甚至鼓勵人民把貧污吏役和土豪綁赴京師:
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役之吏,在閒之吏,城市鄉村老奸巨猾頑民,專一起滅詞訟,教唆陷人,通同官吏,害及州里之間者,許城市鄉村賢民方正豪傑之士,有能為民除患者,合議城市鄉村,將老奸巨猾及在役之吏在閒之吏,綁縛赴京,罪除民患,以安良民,敢有邀截阻當者梟令。赴京之時,關津渡口毋得阻當。
官吏貪贓到鈔六十兩以上的梟首示眾,仍處以剝皮之刑。府州縣衙門左首的土地廟,就是剝皮的刑場,也叫皮場廟。各衙門公座旁照例擺一張人皮,裡面是稻草,叫作官的觸目驚心,不敢作壞事。 地方官上任賞給路費,家屬賜衣料。考績以農桑和學校的成績作標準。來朝時又特別告誡,說是「天下新定,百姓財力都睏乏,像鳥兒剛學飛,和新栽的樹木,拔不得毛,也動不得根」 。求他們暫時不要狠心剝削,危害皇家的安全。
話說得很多,手令面諭,告誡申斥,翻來覆去地要官吏替農民著想,替政府的租稅和人力動員著想。成效如何呢?洪武九年葉伯巨上書說:
今之守令,以戶口錢糧獄訟為急務,至於農桑學校,王政之本,乃視為虛文而置之,將何以教養斯民哉!
以農桑言之,方春,州縣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狀而已,守令未嘗親視種藝次第,旱澇戒備之道也。
以學校言之,廩膳諸生,國家資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四方師生缺員甚多,縱使具員,守令亦鮮有以禮讓之實,作其成器者。
朝廷切切於社會,屢行取勘師生姓名,所習課業。乃今社鎮城郭,或但置立門牌,遠村僻處則又徒存其名,守令不過具文案備照刷而已。上官分部按臨,亦但循習故常,依紙上照刷,未嘗巡行點視也。
興廢之實,上下視為虛文,小民不知孝弟忠信為何物,而禮義廉恥掃地矣。
官僚政治的任何作為,都是紙面上的,文字上的,和實際情形全不符合。弄得「民俗澆漓,人不知懼,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故或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進,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而尋改,既赦而復收,天下臣民,莫之適從!」 十二年後,解縉奉詔上萬言書,也說:
臣觀地有盛衰,物有盈虛,而商稅之徵,率皆定額,是使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於補納。夏稅一也,而茶椒有糧,果絲有稅,既稅於所產之地,又稅於所過之津,何其奪民之利至於如此之密也?且多貧下之家,不免拋荒之咎。今日之土地無前日之生殖,而今日之徵聚有前日之稅糧。或賣產以供稅,產去而稅存;或賠辦以當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輕重無別,膏腴而稅反輕,瘠鹵而稅反重。
也可見他的治績只是紙面上的。苛捐雜斂,弄得貧民賣產賠納;徭役繁重,弄得貧民困苦逃避。儘管殺的人多,處的刑重,貪污的空氣還是照舊,用他自己的話來證明吧:
浙西所在有司,凡徵收害民之奸,甚如虎狼。且如折收秋糧,府州縣官發放,每米一石官折鈔二貫,巧立名色,取要水腳錢一百文,車腳錢三百文,口食錢一百文。庫子又要辨驗錢一百文,蒲簍錢一百文,竹簍錢一百文,沿江神佛錢一百文。害民如此,罪可宥乎?
急得跺腳,說:「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 結果還是「國初至今,將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 。
陸容(成化時人)曾經用具體的事實,分析洪武朝官僚政治的效果說:
國初懲元之弊,用重典以新天下,故令行禁止,若風草然。然有面從於一時而心違於身後者數事:如洪武錢、大明寶鈔、《大誥》、洪武韻是已。洪武錢民間全不行,予幼時嘗見有之,今不復見一文,蓋銷毀為器矣。寶鈔今雖官府行之,然一貫(一千文)僅魚銀三厘,錢二文,民間得之,置之無用。《大誥》惟法司擬罪云:「有《大誥》減一等」云爾,民間實未之見,況復有講讀者乎?洪武韻分並唐韻,最近人情,然今惟奏本內依其筆畫而已,至於作詩,無間朝野,仍用唐韻。
(摘自《朱元璋傳》,1948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