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極經世心易發微 · 卷二

【問數答語】 于越李子問曰:餘留心數學久矣, 凡高賢名術未嘗不起疑,以探其薀,而驗者恆少不驗者恆多,未有如先生之奇,而多中神而多驗也,果有所秘傳耶?獨得之妙耶?何不垂筆,以示不朽。 楊子曰:具天地陰陽之理者易也,所以體天地陰陽之理,隨時變易以從道者心也,心不能靜無以決天下之疑。釋天下之疑矣。學數之要,必先掃除雜念,收斂身心,以有為應跡,以明覺為自然,久而行之,則志氣清明義理昭著,而數理自然貫通矣。 李子曰:飬靜之說,吾嘗聞其既矣,敢問變之說何如? 揚子曰:易者,隨時變易以從其道也。易書雖為卜筮而作,而義理未嘗不該苟專於卜筮,以求易則得其形,而下者遺其形,而上者殆非體用一原,顯微無間之道矣。苟專於義理以求易,則無以定天下之吉凶,決天下之得失,豈聖人所謂無大過而吉凶,而吉凶與民同患之意哉,故易卦雖有一定之名,而氣陏時轉,不無衰旺之萬,論卦不論氣,則局於象,昩於時,得其影響而不能真知灼見矣。若能看得卦氣透徹,不惟知吉凶而亦能識造化之根源也。 李子曰:卦氣之外,無仍別有機乎? 楊子曰:數固天地盈虛往來一定之理,而此心之靈不假思慮,不勞卜度,有以開天下之物成天下之務者,惟寂然不動而已矣。 昔張子厚為商洛令時,屢過康節之蘆,拜而問曰:此學幾日可盡?先生曰:本無多事,以子之才,頃刻可盡。須棄卻仕宦,靜養十年,使塵慮消散,自然有得。 邢叔和來學引古今不已先生曰:姑置是先天未有許多語,且當虛心使胷中蕩然無一事,方可。 詩曰:若論先天一字無。 又曰:身在天地後,心在天地先。 又曰:天向一中分造化,人從心上起經綸。 他日又曰:數學非十年則不成。由此觀之學數以靜養為先,卦氣為要也。也靜則胷次玲瓏,物來順應,魯齊有云:先天之學純乎天者也,非純乎其天之人不可輕授,蓋以此數蘊神仙之秘訣,泄造化之元機,得之者當重,非其人不傳。故康節不授邢叔和而願授程明道,豈無所見而然焉。 李子曰:命之矣。敢不勤。 諸然觀物必有筌蹄,請書於後。 讀《心易發微》【觀物筌蹄】 一曰論動靜。夫動靜者。吉凶悔吝之本。蓋嗜欲將至有開。必先朕兆之萌。其端可測。一動一靜之間有自然之數。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故皇極之數專在動上求之。 (星光註:「專在動上求之」也是《梅花易數》的大旨。《河洛精蘊》提到此意時有這樣一段文:「邵子《易》數甚精,如通一物,超數算之。便可知是物何時而始,何時而終。但必有動處,方能起算。如見一葉落,便從落葉之時起算」。故在「大定根源」章節中有「先從動處起元機。次下今年月日時」之語。「動」是預測學中普遍推行的準則,六爻求動爻,六壬以衝剋為發用,遁甲以身宮為發動,皇極數以年干克為動減策數等等無不以動為旨。故楊子曰:「易卦雖有一定之名,而氣陏時轉,不無衰旺之萬,論卦不論氣,則局於象,昩於時,得其影響而不能真知灼見矣。若能看得卦氣透徹,不惟知吉凶而亦能識造化之根源也。」所謂「卦氣」亦是隨時流動,亦是「動『意矣。) 凡意所萌動。務以先聞先見之動物為主。因動而起則禍福可前知矣。 (星光註:見某網友發貼其觀點能見至象皆憑自己隨意取象皆可,竊為不可,還是按「務以先聞先見之動物為主」為準則。否則失去「欲將至有開。必先朕兆之萌」之意蘊也。) 故以二動合為一卦。或一動則不可算。一動一靜則可算。蓋動靜相連亦是數也。若所動者既雜。則以先聞先見者算之。其餘不可用。 (星光註:提出二動可成卦,二靜則不可算,還是圍繞以「動」為主題。在《先後天辨》論述的更為詳細:「先朕兆之萌。其端可測。一動一靜之間有自然之數。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故皇極之數專在動上求之。凡意所萌動。務以先聞先見之動物為主。因動而起則禍福可前知矣。故以二動合為一卦。或一動則不可算。一動一靜則可算。蓋動靜相連亦是數也。若所動者既雜。則以先聞先見者算之。其餘不可用。」) 凡看動物。以先者為上卦。後得者為下卦。次加年月日時。又次加陰陽之策。共成若干。仍以克太歲之卦除之。然後方成一數。如以手執筆。筆動而手亦動也。如以手取刀裁紙。乃是三件物。未將刀到紙邊時。只以手與刀兩件算數。若已將刀正裁紙時。只算刀與紙。不可算手。此是二動連屬之義。一動一靜者。如以手拍棹。則手動棹不動。如抬棹則是二者俱動也。如以腳震地。腳動而地不動。此是一動一靜連屬之義。須要動靜相關。然後可用。舉此為例。余可類推。然動靜之中難以取捨。有自己之數。有他人之數。有物之數。如自己算數。心下主定何事。靜坐自看我身上如何動。或頭動。或手足動。或沿衣而動。須是無心之動便可取而下數。已得動數或再有動不可用。只以先動者為主。如有人來我。須從那人來問時。觀他身上動靜而下數方是親切。如算物取物動處而下數。要在澄心取動。動取不真則數不驗矣。 星光注;此段文聯接上文更為詳談動與靜的關係,根據《梅花易數》「萬物賦」言:「觀物理者,靜則乎地,動則乎天,原夫萬物有數,易算無窮,動靜可知。」取其動靜連屬之義應在此乎。另外「次加年月日時,又次加陰陽之策」是成卦與數的綜合判斷方法。《梅花易數》雖然有列出策數、軌數之數據,但如何應用沒有交待,所謂年月日時,即測時的四柱數,即神數術中稱為「大定數」,據其干支納甲歸屬於何卦算出策數。實際數與卦的關係有二種方法取得,一是用成卦直接利用成卦陰陽策數若干即為「身數」,取動爻因十加卦數、正數、動爻數,組成千百十零為數。另一種利用四柱干支化策數組成千百十零為數。關於數的應用那是後話了。 論卦象 二曰論卦象。夫卦象者。聖人仰觀俯察。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之象也。故干健坤順、干馬坤牛之屬。易中備載不能盡述。明理者以象推之。今略以同類者辨焉。且如干兌皆屬金。何以分別。蓋干乃貴重圓健之物。兌乃毀傷破缺之物。坤艮皆屬土。蓋坤為地艮為山。或在高山或在平地自是不同。震巽皆屬木。蓋震為陽木。巽為陰木。其發生茂盛萌芽者震也。枯槁憔悴者巽也。又有棹凳床櫃之類為巽。蒼筤萑竹之類為震。內虛外實者為離。內實外虛者為坎。日亦為離。月亦為坎。凡起動數。當以此卦算數。 星光注;歷來易學的流派的二大支流是象數與義理,作為我們能在術數論壇上留連的易友,我想應注重「象數」,以「象數」為主,易的符號就是二個,陰和陽,你說他簡也夠簡易的,你說他複雜也可以,萬象在其中。象電腦一樣,只有0和1,可做的事可多了,就看你怎麼利用了。古人學易常稱「玩占」、「玩辭」等,看你怎麼玩了。 象數派認為爻辭是用來「明象」的。《梅花易數》雖屬「先天」之學,不尙「辭」,但是在取象時,也利用「爻辭」作參考,如在「占物類例」中:「凡看物數,看其成卦,觀其爻辭,如得干曰,潛龍無用,乃曰無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云云, 此段主旨指明「同類」的卦象應如何區分,簡略舉例了卦象,以情性取,以形取,以陰陽所屬取,以卦義取,以卦氣取,手法諸多,多看卦例,可豐富自己的經驗。 三曰論卦氣。夫卦氣者。旺相休囚之氣也。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木。土旺四季。無非生長收藏之氣。卦名不易。而氣隨時轉。自有真假、進退、元耗、浮沉之殊。占斷之際。當按時審氣。不可拘於卦名。故當時用事者謂之真。背時無氣者謂之假。氣候將臨者謂之進。氣候已往者謂之退。四植生扶者謂之元。四植泄氣者謂之耗。不當令而日辰生旺者謂之浮。死休囚廢而受制於時者謂之沉。沉氣則欲速則不達。浮氣則當權而不久。耗氣則隨得隨失。元氣則根深而福厚。退氣則有今而罔後。進氣則方興而未艾。假氣則虛多而實少。真氣則成始而成終。審此而斷之。則禍福如懸鑒矣。 星光注; 此旺相休囚之氣,任何術數都應用的準則,三式,六爻,河洛理數,四柱八字,都講四時之氣,八字的「強弱」,在網上爭的不亦樂乎。《梅花易數》也不例外,如「諸事響應歌」曰:「大扺體宜用卦生、旺、相,謀為終有益」。此生、旺、相即卦氣也。 此段對真假、進退、元耗、浮沉術語作了明了的說明。當然作為梅易倒沒必要像孟氏、京氏、邵氏所講的卦氣分到「爻」程度,只要參考《易隱》所列的卦氣就夠了。今錄出供易友參考; 附:八卦配節氣旺衰式 旺相胎沒死囚休廢         旺相胎沒死囚休廢 立冬:干坎艮震巽離坤兌   冬至:坎艮震巽離坤兌干 立春:艮震巽離坤兌干坎   春分:震巽離坤兌干坎艮 立夏:巽離坤兌干坎艮震   夏至:離坤兌干坎艮震巽 立秋:坤兌干坎艮震巽離   秋分:兌干坎艮震巽離坤 四值即測時的四柱支也。但四值的用法是在數上所得之卦,即「連山」卦序,作為梅易沒有用到數的情況下,此參數可忽略。 四曰論審機。夫審機者。觀之語默動靜之機也。人來求我之際。言雖未出於口。而形於身見於事者。自有動靜往來真假虛實之機。入門之際。當審其機。觀其氣色之憂喜。而參之以卦象之休旺。則事之可否亦可得而前知矣。蓋臨事之際。見物偶然起者謂之動。偶然安息者謂之靜。人物之去謂之往。人物之至謂之來。布帛谷粟之類謂之真。紙花木果之類謂之假。有聲無形謂之虛。有形有象者謂之實。動則其事速。靜則其事遲。凶事欲其去。吉事喜其來。求官問利愛其真。問事尋人怕其假。興詞訟訴嫌其虛。作事謀為利其實。以此八機合前八氣化而裁之。變而通之。則未來已往之事皆可得而前知矣。人之氣色必於動物觀之。蓋氣從中出為內卦。色見於外為外卦。人有喜怒舒慘。不若動處起之為有準也。 星光注; 此段論述「外應」的觀察技巧,分為真假、虛實,往來、動靜,結合所測類別區別應用,至於「外應」也正是《梅花易數》預測的特色與必須掌握的技巧。《萬物賦》云:「未成卦以前,必虛心而求應。即成卦以後,觀刻應以為斷。聲音言語,傍人識兆,當遇形影往來,我心指實皆是,及其六爻以定,三天既生,始尋卦象之端,終測刻應之理,是以逢吉兆,而終知有喜。見凶識而不兔乎凶,故欲知他人家之事。必須憑我耳目之聞見,未成卦而聞見之,乃已生之事既定。卦而觀察之,乃未來之機」。講的正是此理,故其外應的真、假、虛、實概念值的《梅易》借鑑應用於實測。如班主測一婦女人問病,見老婦女與小孩,當時我見此貼憑其外觀象,缺一夫的凶兆,再進一歩,可研其二人是向測者來或往,外應技巧多多也。 「人之氣色必於動物觀之」。「氣」是很難掌握的。看相術高層次的精斷叫「善觀氣色」,所以看相術最難學的即「氣色」的應用。如為「喜、怒、舒、慘」倒不是很難,關於氣就憑測者的社會經歷與悟性了。 五曰論卦義。夫卦義者。文王周公孔子所系之辭。自有深意存乎其中也。如干為剛健亦為亢滯。君子來之多吉。小人得之多凶。坤為厚實亦為重濁。有得之而富貴者。有得之而愚頑者。坎有潤物之功。亦有陷溺之象。離有文明之意。亦有乖離之理。兌為和悅亦為詭隨。艮為靜止亦為時行。震為震動亦為驚恐。巽乃巽順亦為不果。又干為君父之道。坤為臣子之道。咸姤利於婚姻。鼎革利於更改。待於需。進於晉。行師於師。爭訟於訟。聚於萃。散於渙。退於遁。守於困。安於恆泰。厄於蹇夷。盈於豐有。坏於損蠱。家人之在室。旅之在途。此皆卦象之義也。起數之時。不可執一。當隨其機之吉凶、日辰之休旺而言之。蓋身數旺則福可成。否則福變為禍矣。故曰。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有人為之何如耳。堯夫之言亦有觀世之間。學數者當深致其思。 星光注;其論卦義是謂大象,其一意含反對之情,同樣乾卦,「君子來之多吉。小人得之多凶」,物有相反之情也。《梅花易數》專有一篇「諸卦反對性情」論文,講的也是這道理。如《河洛理數》也同樣看具體用於何人物,有君子、在仕、在庶之分,得之如何如何,有「看人」之嫌,但畢竟是卦理,不能說它是「投機取巧」。 《象數舉隅》云:「八卦取義者,有一卦專論取者,有分論各爻取者,有以全體、互體、上下體取者,有以陽爻稱陽物陰爻稱陰物者,取義不同,取象也異也。」這段論述引伸了取義的範圍,《梅花易數》取象亦有「體用互變」之斷法,體也不是一成不變,也要靈活多樣,有的卦例是綜合互卦、變卦等卦象,以得最多的卦象為體。拘泥於大象是死法,故凡泥象不通者尚究於斯。 六曰論生克。夫生克者。八卦相生相剋之義也。大抵卦貴生不貴克。克則凶生則吉共理。以日干為主。以數為賓。一數之內又以運為主。元會世為賓。最要賓生主。又生日辰為妙。元會世生扶運爻則吉。元會世生運。、運又生日辰者為上吉。日辰與運數相生相合而元會世來克運者。則事雖好而機不及時、為人所制伏。若元會世俱來生運。運與日辰不相生者。此好中不足之數。凡卦生要生回。克宜克出。逆克者耗氣。如算一年則以年干斷。淺近之事則以日干斷。此皇極之通論也。大抵日辰尤為緊要。縱觀年月。亦要參看日辰。兩下俱吉則吉。兩下俱凶則凶。此四柱歸一之論。蓋運者。一數之領袖。元會世或有歸還魁貴祿馬來生扶運數。運數又逢吉曜是謂逢吉。為官者升遷。為士者登笠。為商者進財。或得上人提撥。如會世好數來生運。運雖不旺。亦為有救。若會世之數帶煞克運。運逢生旺帶吉曜者。當招不義之財。得小人之力。好數克身則福淺。惡數克身則禍至。若身數更不吉斯為下矣。然後以升降錯綜乘除之數審之。仍以卦之爻變佐之。數為卦之體。卦為數之用。體用俱吉為上。體重用輕數若不好則卦亦徒好也。初下之數論事體之本末。升降觀事體之中。錯綜乘除觀事體之終。有先吉後凶者。有先凶後吉者。以數論之。 星光注; 我的《易象匯聚》貼出後,有的易友認為那是五行屬性,並且多象易亂,說盧氏象多幾十倍。八卦含有天地,包羅萬象,我的易象匯聚簡直一牛毛,再說卦不納五行,生克旺相休囚以何為據?故此易友偏頻了點,不講生克,方術好象斷了主心骨一樣。六曰論生克,雖然講的「皇極數」,其數亦要用卦作依據,否則是一克二還是二克一,當然數本身就蘊涵著令人著迷的許多奧秘,特別河洛之數,方陣化出的奧妙更是燦爛如煌。 這裡所講的「皇極數」牽涉面較多,術語、概念多,但是提醒大家,元、會、運、世代表年月日時,即千百十零,要化為卦的時候,應用《連山》卦序,即是洪範的九疇數。不能用先天或後天之序數代之。 七曰論沖合:夫沖合者,日辰與卦象相衝相合也,沖者其事敗,合者其事成。各有所用,不可以一例論之。沖者衝動其事,沖百與零他人動,沖十自己動,十零與日辰相衝者,作事散失。沖年為一歲之事,沖月為—月之事,沖日為一日之事。凡數與年月日時相衝為不吉,與運數相衝者次之,合年一年之吉,合月一月之吉,合日一日之吉,合百零與他人相合,十與自己相好,十零與日辰相合,所為皆成。若數來合運,人來求我,運去合數,我去求人。日辰合運有上人尋我,或好事臨身,沖者反是。 八曰論刑害。夫刑害者。敗事不吉之數也。數中逢此。凡百忌之。有與卦數相刑者。有與日辰相刑者。刑克日辰非與人爭鬥即災患相侵。刑克卦數非作事不成即悔氣懊惱。刑年一年之事。刑月一月之事。刑日一日之事。如寅日刑巽。巳日刑坤之類。害者六害也。斷法與刑同。 九曰論生旺墓絕。夫生者長生。旺者帝旺也。數得生旺而逢吉者。有財有喜。數得生旺而逢凶者。雖則有喜不免災悔。年得生旺者一年迪吉。月得生旺者一月迪吉。日得生旺者一日迪吉。非高人見訪即親友相迎。非進財帛即飲食宴會。帶克者名為不靜。十數生旺而帶六虛或耗數者。財必散失。占病吉長生。求官宜帝旺臨官。墓絕者。天干逢墓絕是也。破耗者卦泄干支之氣也。囚陷者。卦克地支是也。年干墓絕一年不顯。月令墓絕一月晦滯。日干墓絕一日不快。破陷同此而推。如年干氣旺生運或運帶喜生年干。又主進財。克者不吉。 十曰論虛耗。夫虛者空亡。耗者不用也。此數固為不吉。各有所用。凶事喜之。吉事忌之。惟有僧道遇之反吉。故甲子旬中干象憂。甲寅坎艮亦同流。甲辰艮震何須問。甲午巽象不須投。甲申離坤君須記。甲戌坤艮怕當頭。卦中如若來相遇。進用求謀百事休。此空亡之宿也。甲子旬中艮兌宮。甲戌還在三四中。甲申五六為無用。甲午怕見七八逢。甲辰又當九與十。甲寅七八九十同。上為男忌下為女。遇此名為不用星。此耗氣之宿也。 【八卦取象】 〖干〗 三畫皆奇曰干,干者健也。於穆而不已,健行而不息,其體剛健而中正,其徳廣大而高明。所以取象於天而不詭隨也。占非正固,則無以保其終而不利矣。卦得時於秋,耗氣於冬,休廢於春,受制於夏,得氣於四季也。在下剛於內,在上剛於外,在身體面部方園,威儀翹楚,性情豁達,心地光明,包容萬物,樂善施仁。在人事上為豪勢之象,下為強橫之為,生則大人提攜官貴賜於,克則尊長相陵公門見忌。在天文為天凊氣朗,在地理為大郡名邦。在人物為大人、長老、父老,官員。在官職為尚書、天部、上卿、台閣風憲、法司、牧伯、州縣或宣命朝官。在房屋為樓台、公廨、寺觀、廟宇。在時序為九、十之交,戍亥月日。在動物為鷹、鵰、鸛、鶴、獅、象、驢、馬。在植物為牡丹、芍藥、龍眼、荔枝、胡桃、松栗、桃、李、梨、梅。在器用為剛圓之物,貴重之器,旺則金銀首飾,寶石、珍珠,衰則鏡、盤、酒盞、鍾、磬、鑼、鐺。在墳墓為西北方金星起頂。在五音為商,其聲散以明其和溫以斷,在五則為方、為矩。在五事為言顯從而作,又在五常為義,為事之宜,在五色為白,在五性為魄,在五情為惡,惡為戰鬥。在五聲為悲泣。在五臓為肺。在五臭為腥。在五味為辛。在五氣為涼。在五經為書,又為春秋。在五星為太白。在天干為壬甲。在地支為戍亥。在字形為金旁,蓋頭為方圓之字。在數目為一、四、九,遇壬甲日為天祿,遇戍亥日為地祿。遇丙丁日為天貴。遇巳酉丑日為鞍馬。其策二百一十六,其軌七百六十八。 〖兌〗 一陰進於二陽之上,為兌,兌者說也。剛中和外,以利貞君子之正道也。非道求說則為邪侫,而有悔矣。其象為澤,君子之正道也,以朋友講習則義理相宜而不窮也。其卦得時休廢同干,在下說於內,在上說於外,在身身體則容貌白淨,器宇崢嶸,身體短小。受制露形,性情和悅,口快多言,招人讒謗,暗地毀傷。在人事合則喜友迎賓,愛好講習,沖則暗昩,讒謗傷。 在天文為星,為月、雨澤、霧露。在地理為井泉、池沼、崩壞倒塌之處。在人物為兄弟、朋友、少女、童僕、妓妾、巫師、牙灼媒人。在官職為考校儒官、令伊、武職。在房屋,朽壞舍宇,倒塌舊房。在時序為酉年月日時或生旺月日。在動物為鷺()鮮魚、羊、鹿、猿、猴、在植物為胡桃、松、栗、杏、李、梅、梨,在器物為酒瓶、碗、盞,有破缺之物。在墳墓為正西方,金星有缺。在音五五則等類,俱與干同。在天干為丁,有地支為酉,在字形為金旁口旁,在數目為—、四、九,遇丙為天貴,遇丁為天祿,遇酉日為地祿,其策為一百八十二,其軌七百三十六。 〖離〗 一陰居二陽之中為離,離者麗也。其象為火,陰麗於陽中虛,而外實內暗,而外明柔順,以麗於中也。為能處乎正直則亨,而又能柔則無不吉矣。其卦得時於夏,休廢於秋,受制於冬,得氣於春,耗氣於四季也。在下明於內,有上明於外。 在身體容儀秀麗,面赤發黃,身材五短,腹大頭尖,情懷光霽,好善樂賢,語言辨給,性急無常,心不蔵物,機謀敢當。 在人事志慮憂疑,行事不實。 在天文為日,虹霞電晹曝燠烜。 在地理為正南,窯灶爐冶之處。 在人物為師儒,武弁,中女,吏丞,軍兵,勇土。 在官職為通判,教職,翰院中丞。 在房屋為中堂,虛閣,灶舍,廚房。 在時序為午年月日。 在動物為彩雉。 在植物為櫻,桃,棗,杏,花紅,石榴,葵花,外剛內柔,紅紫之果。 在器用為燈籠,果盒,漆器,托盆,文書,印信,甲肯,干曵,綱罟,帳幕。 在墳墓為正南乾燥之地。 在五音為征,其聲貶,以疾其和柔,以切在五,則為衡,為平。 在五事為視,明見作哲。 在五常為禮,為辭讓。 在五色為紅。 在五性為神。 在五情為喜好。 在五聲為笑樂。 在五臓為為心。 在五臭為焦。 在五味為苦。 在五氣為燥。 在五經為禮。 在五星為熒惑。 在天干為為己。 在地支為午。 在字形為中虛,日傍,火傍。 在數目為三五七,遇己為天祿,遇午日為地祿,辛日為天貴。 其策一百九十二,其軌七百三十六。 〖震〗 一陽生於二陰之下為震,震者動也。當震之來,虩虩恐懼而有不安之狀,君子能恐能修省,則致褔而不失共所矣。其象為雷,得時於春,耗氣於夏,受制於秋,休廢於冬,克制於四季也。在下動於內,在上動於外。 在身體,容儀魁偉,氣宇軒昂,髭髯盛美,身體最大,心情無毐,志大氣剛,多動少靜,喜怒不常。 在人事心地恍惚,舉動憂疑,為事多虛少實。 在天文為雷電,虹霓。 在地理為大塗市宅,樹木繁茂之所。 在人物為將師,長男,豪傑權勢子弟,客商。 在官職監郡守,參戎兵備,或鬧市司貨之官,守關巡邏之職。 在房屋為大塗屋宇市口人家。 在時序為卯年月日時 在動物為蛟龍,蛇蟒,蟬蝶,飛蛾。 在植物為芲莨,萑葦,蕃鮮,竹朩。 在器用為琴,瑟,鼓,笛,舟船,車,橋,耒梠,網罟,筳筐,餙算,腰絰,羅帯。 在墳墓為正東有樹木之地。 在五音為角,其聲和清以靜。 在五則為規,為圓。 在五事為貌恭敬而作肅。 在五常為仁心,為惻隱,為道德性命,為修己。 在五色為青。 在五聲為呼。 在五臭為膻。 在五性為魂。 在五情為怒。 在五臓為肝。 在五味為酸。 在五氣為溫。 在五經為詩。 在五星為歲星。 在天干為庚。 在地支為卯。 在字形為木旁。 在數目為四、三、八。 神煞:遇庚日為天祿,遇卯為地祿,遇壬癸為天貴。 笨軌:其策一百大十八,其軌七百零四 巽卦: 一陰伏於二陽之下為巽,巽者,順也。其象為風,以陰從陽,以柔從剛,上順下而出之,下順上而從之。所從乃得其正矣。其卦相相於春,耗氣於夏,受制於秋,得氣於冬,休廢於四季也。在下順於內,在上順於外。在身體為寡發,廣顙,身體修長,容貌潔淨,白眼多焉。心性工巧,喜怒不形,謙卑恭遜,和順得中,聰明愽覽,好學多能。在人事為饋送,薦舉,道朮,婚姻。在天風雲霧氣。在地理為蔬圃園林。在人物為文明秀士,道術,醫人,客商,工匠,長女,樂工。在房屋為清幽廣廈,竹舍茅籬。在官職為風憲,決獄,考校,提刑及禮法之官。在時序為三四之交,辰巳之月。在動物為飛禽鳴鳥,鵝鴨雞鳬。在植物篇為牡丹,芍藥,酸桃,澀李,在器用為門扇,棹橙,紙札,書籍,簫管,樂器。在墳墓為東南方園林樹木之所在。五音五則類與震同斷。在天干為辛,在地支為辰巳。在字形為竹頭。在數目為 五三八。遇辛日為天祿,遇辰巳日為地祿,遇王癸日為天貴。其策一百九十二,其軌七百三十六。 坎卦 一陽陷於二陰之中為坎,坎者,陷也。陽陷於中為陰所溺,是為重險之義,能盡其誠則出險而有功矣。其象為水,旺相於冬,耗氣於春,休廢於夏,得氣於秋,受制於四季也。在下陷於內,在上陷於外,在身體容貌清秀,氣語驕奢,出眾超群,卑以自牧,隨方就圓,心地委曲。在人事為矯柔隱,變詐不常,藏機用妄,柔順多端,在天文為雲雨霜雪。在地理為江河湖海溪澗井泉。在人物為商貨、鹽客、中男、樂工。在官職為屯田、水利、鹽運提舉,管糧管水之官。在房屋為近水之居。在時序為子年月日。在動物為鹿、豕、魚、蚌、蠣、蝦、蟹。在植物為蒺、叢棘、內剛外柔之果,在器用為水晶、鉛、錫、舟車、盆桶、酒筵器具。在墳墓為正北方,穴內有水。在五音為羽,其音散,以虛其和斷以散。在五則為權度,在五事為聽聰聞而作謀。在五常為智。為是非,為曲折。在五色為黑。在五聲為悲號。在五臭為臭。在五味為卥。在五性為精。在五情為恐。在五臓為腎,在五氣為寒。在五經為易。在五星為辰星。在天干為戊。在地支為子。在字形為點水、弓旁、月旁。在數目為一、三、六。遇戊日為天祿,遇子日為地祿,遇乙己日為天貴。其策一百六十八,其軌七百零四。 艮:一陽止於二陰之上為艮,艮者止也。陽動而陰靜,上止而下靜,行止不失其時,其道光明也。若當行而止,當速而久,皆出其位而有咎矣。其象為山,得氣於夏,耗氣於秋,受制於春,休廢於冬,旺相於四季也。在下止於內,在上止於外。在身體容貌厚重,器宇崢嶸,語言簡單,愛靜性情,行止篤實,作事不輕。在人事為濡滯多疑,進退不果。在天文為陰雲晦霧,煙瘴山嵐。在地理為山溪徑路,城廓、丘陵。在人物為僧道,醫術、童男、幼子。在官職為為門禁佐貳官,山郡管糧之任。在房屋為山莊宅舍或門庭徑路。在時序為丒寅之交,在動物為狗,鼠,黔喙之屬。在植物為茄芋,山藥,王瓜,筍菜。在器用為磁盤,瓦缽,上尖下圓有口之器物。在墳墓為東北古蹟之地,在五音為宮,其聲洪以舒其和清以柔。在五則為繩直。在五事為思通征而作聖。在五常為信,為誠。在五色為殺褐色。在五經為禮樂。在五情為歌樂。在五聲為吟詠。在五臓為脾。在五臭為香。在五味為甘。在五氣為濕。在五性為意,在五星為鎮星。在天干為丙,在地支為丑寅。在字形為山頭,土傍,橫畫。在數目為七、五、十。遇丙日為天祿,遇丑寅日為地祿,遇甲戊庚日為天貴。遇申子辰日為鞍馬。其策一百六十八,其軌為七百零四。 【坤】 三畫皆偶曰坤,坤者,順也,順以承乎天,厚以載乎物,其體含弘而不耀,其德資財生而不息,為陰之純而順之,至也。故雖重之而名與象,皆不易焉。其占為大亨而利,以順健為順也。其象為地。得時於夏,耗氣於秋,受制於春,休廢於冬,旺相於四季也。 【上下內外】在下順止於內,在上止於外。 【在身體】容貌厚重,威儀不苟,性情緩慢,誠實不浮,言不亂髮,事不輕為。 【在人事】為慳吝鄙薄,遲緩不決。 【在天文】為霧氣,陰雲。 【在地理】為郊原四野。 【在人物】為老母,陰人,婦女。 【在官職】為守土司農之官,工部教民之職。 【在房屋】為村荘宅舍,近圃垣牆。 【在時序】為六七之交。未申月日。 【在動物】為鴨,雀,蜘蛛,牛,馬,驢。 【在植物】為薯芋,谷,栗,黍,稷,稻,粱,山藥。 【在器用】為與釜瓦器,陶冶之屬。布帛,絲綿,五穀之類。 【在墳墓】為西南郊野之地。 【在五音】為宮。 【在五則】與《艮》同 【在五事】與《艮》同。 【在五常】與《艮》同。 【在地支】為未申 【在字形】為山頭,土傍,橫畫。 【在數目】八、五、十。 【吉神】遇乙癸為天祿,遇未申為地祿,遇甲戊庚乙己日為天貴,遇寅午戍日為鞍馬。 【策軌數】其策一百四十四,其軌六百七十二。 【八卦變象】 乾卦生合得令為剛明正直之事,貴重成器之金。刑克耗氣為公門非橫之事,銅鐵不貴之器。故干見干其物貴重而剛圓。見坎晦光而沉溺。見艮為非礦石即帶土之金。見震鐘鼓有聲之物。見巽刀斧有柄之物。見離乃中虛成器之物。見坤上衣下裳。見兌為銅鐵之器,損壞之物。初爻動變巽乃金刀削過之木。二爻動離,乃火煅過之金。三爻動變兌,乃五金廢壞之器,雖圓而損缺也。 《兌》卦生合為歡喜和悅之事。銅鐵成器之物,刑克耗氣為暗昩讒謗之慮。粗鄙損壞之物。故《兌》見《兌》先損而後益,見《坎》為澤中之物。見《艮》為金石之廢器,見《震》為刀槍,見《巽》為箭簇或琢削之類,見《坤》為土中沈埋之器具,初爻動變坎為酒盅、酒盞。二爻動變《震》為樂器銅鐵釘成之物,三爻動變《干》乃整舊為新之貴物也。 《離》卦生合得令生合為文書印信之事,中虛華麗之物。刑克耗氣為憂疑爭鬥之事。為窯灶爐冶之物。《離》見《離》為燈籠火燭之類,見《坤》為瓦碟磁器。見《兌》為煅煉之金。見《干》為文書詔旨。見《坎》為毀壞或朩火激搏之物。見《艮》為瓦器或夜行之具。見《震》為為甲胃曵。見《巽》為文章書籍。初爻主在地之應,變《艮》硯石,瓦器。中爻主人物之應,變《坎》為水火煅煉。上爻主在天之應,變《震》為旌號長槍之屬。 《震》卦生合得令為科名徵召之譽,鮮竹木之具。刑克耗氣為虛驚憂悶之事,動作不寧之虙。故《震》見《震》為有聲之器,見《巽》為工巧之具,見《離》為紙筆文書之屬。見《坤》為柔楔之類,見《兌》為有聲可擊之物,圓全而無傷,見《坎》為生意,或木火應用之物,見《艮》為俯復之物,初爻動變坤為土中生長之物,二爻動變兌為刀斧有柄之物,三爻動變離,為燈蘢果盒之類。 《巽》卦生合得令為升遷文書之事,布帛絲綿之類。刑克耗氣為進退不果交易市利之為,故《巽》見《巽》為工巧竹朩之器,見《離》為文書,龍陷見《坤》為土中生長之物,見《兌》為稱衡或琢削之物;見《干》為鐘鼓、刀劍;見《坎》為舟楫、弓矢;見《艮》為筆墨之類;見《震》為有聲之物;初爻動變《干》為金刀削過之木或刀斧柄;二爻變《艮》為木槌,或土上之木器;三爻動變《坎》為蔬菜香覃木耳花果之類。 《坎》卦生合得令為隱伏之事,魚鹽酒貨之物,刑克耗氣故《坎》見《坎》為江湖河海流而不息,見《艮》為滋潤之土石,見《震》《巽》為水桶盆或竹朩所生香覃朩耳之類,見《離》為水火交結之物,見《坤》為水土造成之物,見《干》上為公庭訴訟下為酒筵器具;見《兌》為酒食。初爻變《兌》乃盛水盛酒之具,缺而壞也。二爻變《坤》乃谷粟之類,三爻變巽,大則舟楫,小則瓢勺盆桶之類。 《艮》卦生合得令,為田園、墳墓、瓦器、磁缸;刑克耗氣為行事多疑動止不一,又為瓦石器皿;故《艮》見《艮》為剛硬之土石,見《震》為木帯土之物,見《巽》為草朩;見《離》為瓦瓶瓦盒;見《坤》土塊、石塊;見《兌》為缺物;見《干》為剛硬成器之物;見《坎》為河岸、田埂;初爻動變《離》為火燒成器之物;二爻動變《巽》為鋤頭、耒梠;三爻動變《坤》為田地、山坡。 坤》卦生合得令為陰私鄙吝之事;谷粟布帛之物;刑克耗氣為輿釜瓦器陶冶之具;故《坤》見《坤》為衣、為布;見《兌》為出土之金;見《干》為方圓之器,可貴可重之物;見《坎》為水土所成之器,見《艮》為堅剛之土石;見《震》《巽》為文書、田契;見《離》為爐冶窯灶;初爻動變《震》為鋤頭、陶冶之器;二爻動變《坎》為水火相併之物;三爻動變《艮》為磚瓦土石之類。 右八卦以靜其主,以動為物,凡卦象生旺逢合可食可用及貴重成器之物,卦象刑克逢衰為不可食及破碎損壞之物,生體者眾為貴物,克體者眾為賤物,泄體者眾廢壞之物,用卦看其形色,互卦看其數目,先天七數,後天八數,亦不出八數之外也。互變卦中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之物也。若五六爻動者,是能飛能走之物也。又如全卦中陽卦陽爻多為剛硬之物,陰卦陰爻多為柔軟之物。 補遺《皇極經世心易發微》「身命篇」之一 身命乃一生之主宰,而壽夭窮通攸系也。凡占身命以體為為主,以闈用為命。二者宜旺不宜衰也。故正互變三卦皆生體,更逢四值有情,動作軒昻,所為如意,若正互變三卦皆克體,又遇四值無情,殊欠精神,所為不宜,用卦生體而互變卦克體者,早年發福,晚歲艱辛。用卦克體而互變卦生體者,早年艱辛,晚年稱意。用逢真氣進二氣生體者,凡事如意,用逢真氣二氣克體者,所求無成。用逢真進二氣入局生體者,日漸顯迏,用逢退氣破陷克體者,日漸傾煩。貫祿有情生體者,發福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