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漢醫學 · 太陽病篇

湯本求真 《皇漢醫學》
太陽病之注釋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傷寒論》) 【注】 吉益南涯氏釋曰:「太者,大甚也。陽氣盛於表位,謂之太陽。脈浮,頭項強痛,此其候也。氣盛而血不通暢,故致強痛。發表則不項強、不惡寒、發熱、汗出矣。經過日時則傳於內。蓋表位,氣之末也,末氣常不足。今氣盛甚於其末者,陽氣大之狀也,因名之曰太陽。」 張璐曰:「脈浮者,邪氣並於肌表也。」 程應旄曰:「太陽經之見證以頭痛、惡寒為最確,故首揭之。」 成無己曰:「惡寒者,嗇嗇然而憎惡也,雖不當風仍自然覺寒。惡風者,見風之至則惡,若得居於密室之內、幃帳之中,則坦然自舒也。」 丹波元堅氏曰:「太陽病者,表熱證是也。蓋邪之初感,必先犯表,則正氣不暢,並而為熱矣。」 由此等注釋皆可得其一端,然一言蔽之,意謂不論何種病證,若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時,得以之為太陽病,而實示太陽病之大綱也。脈浮者,為血液充盈於淺在動脈之候。頭項強痛者,頭部、項部比於其它體部血液充盈之度強,而為凝滯之所致。惡寒者,將欲發熱,而不能發熱之徵也。是以太陽病者,為病毒集中於上半身之體表,則治之者,用發汗解熱藥而自汗腺排除之,然病者之體質,各不相同,則處方亦隨之而各異也。大凡人之體質,千差萬別,若窮極之,則為二大別,其一皮膚粗疏而弛緩,有此稟賦之人,若患太陽病則為脈浮弱、自汗等之症狀,以桂枝為主藥之桂枝湯治之可也。其一為皮膚緻密緊張者,有此體質,若患太陽病則現脈浮緊、無汗等之徵候,故以麻黃為主藥之麻黃湯療之可也。太陽病既有此二大別,故今先就桂枝湯及其所從出之諸方講述之,次及於麻黃湯及其所屬諸劑。 桂枝湯之注釋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傷寒論》) 【注】 太陽者,為太陽病之略稱。中風者,中於風之意,即現今之感冒也。故所謂太陽中風者,為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感冒之謂也。陽浮而陰弱之陽為外之意,陰為內之意。陽浮而陰弱者,謂脈有浮於外而弱於內之狀。「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二句,由脈狀而預斷熱與汗出之詞也。嗇嗇惡寒者,縮縮然怕冷也。淅淅惡風者,淅淅然如沃冷水而惡風之來襲也。翕翕發熱者,翕翕然熱出也。鼻鳴乾嘔者,鼻有聲而嘔惡也。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傷寒論》)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若不上沖中者,不可與之。(《傷寒論》) 【注】 太陽病者,可專發表,不可下也。醫誤下之,因反動而致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降其上沖之氣,非其候者不可與之。氣者,觸於五官而無形,然有活動力,此所謂氣,即神經作用之意。上沖者,《方機》中云:「凡上沖者,非上逆之謂,氣自少腹上沖胸者是也。」 如是,則氣上沖者即發作的上走性神經證之謂,此是上沖之劇者。其有緩者,非必自少腹而上沖於胸,只為上沖之應,而但現頭痛耳。前條之頭痛即是也。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傷寒論》) 【注】 三日雲者,自患太陽病經過三日許之意。發汗者,桂枝湯證而誤以麻黃劑發汗也。吐者,太陽病不可吐,復誤吐之也。下者,為不可下而下也。溫針者,太陽病當汗解,古代民間療法燒針加於體表而劫熱也。以上諸療法,因均為誤治,故病仍不解也。此為壞病,謂因上之誤治而使病證頹廢之意。所謂與桂枝不中與者,如此病證,既然頹廢,已無桂枝湯證之理,則不宜再與此方也。知犯何逆者,應研究是否汗劑之逆治、吐劑之逆治、下劑之逆治、抑溫針之逆治,須審其誤治之經過也。「隨證治之」與「隨證而治」二語似同而實異,不可不辨。「隨證而治」者,以每一獨立症狀為目的而施治。「隨證治之」者,以各證相關連者為目的,而行治療者也,二者不可不辨。例如脈浮弱、頭痛、發熱、汗出、惡風、鼻鳴、乾嘔之際,以脈浮弱,或頭痛,或發熱,或汗出,或惡風,或鼻鳴,或乾嘔,每一症狀為目的而治之者,即為隨證而治者也。以脈浮弱、頭痛、發熱、汗出、惡風、鼻鳴、乾嘔之所有症狀為目的而施治者,即隨證治之也。二者之間,大相徑庭。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當須識此,勿令誤也。(《傷寒論》) 【注】 解肌者,和解肌膚之意。桂枝本為解肌,謂桂枝湯為本來和解肌膚之方,暗示與麻黃湯純為發汗之劑功效不完全相同也。故於次句脈浮緊,發熱,汗不出,即當用麻黃劑而使發汗者,斷言不可與此方。此為桂枝、麻黃應用上之重要鑑別點,故復申言,當須識此,勿令誤也。大書特書,以示警告。尾台榕堂氏云:「若其人脈浮緊,發熱不汗出,則宜用麻黃湯。是證而煩躁,或渴者,宜用大青龍湯。」可謂有識矣。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傷寒論》) 【注】 當太陽病之有桂枝湯證,與適方桂枝湯,其煩當即可解,而反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再與桂枝湯即可愈矣。所謂風池、風府者,《甲乙經》云:「風池之兩穴,在顳顬之後,髮際之陷中。風府一穴,在項之髮際之上一寸,大筋宛宛中。」故可知風池在顳顬後頭縫合部,風府在左右僧帽肌停止部之中央。然何故必刺此三穴?乃因本條之病證為太陽病,則本為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之證,而頭項所以強痛,既如前述,頭項部比他部充血為甚。若其充血更達於高度時,雖與桂枝湯,因阻止藥力而煩不解,故刺此三穴,使郁滯之血液流通,除卻阻止藥力之原因,然後藥力可奏效也。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外證未解者,頭項強痛、惡寒等症狀未全去之謂也。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為逆者,為逆治之意,而明非正治也。欲解外者,欲治外證之義也。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一句,意謂此太陽病宜用桂枝湯,誤以麻黃劑發汗,故不愈。而復下之者,不宜瀉下之太陽病而以瀉下,一再誤治,故特加「復」字也。脈浮者不愈雲者,凡呈浮脈者,病在外,即在表之候,宜發表為正當,而反與以瀉下,以致不愈之意也。今脈浮,更經再三之誤治,仍見脈浮,可知病尚在外,即在表,故當用發表劑治其外證,即可愈也。其發表劑,宜用桂枝湯也。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不愈者,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藏即內臟,診病者內臟無病,則其病必在表。有此表病而時時發熱,自汗出,久不愈者,於其發熱、自汗出以前發汗即愈,宜用桂枝湯。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小便反赤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本條之前半,論桂枝湯證與大承氣湯證之鑑別法,甚重要也。蓋大承氣湯證與桂枝證俱有頭痛、有熱,大相疑似也。大承氣湯證者,里證,即於消化管有急性炎證,影響於頭腦而頭痛,走於外表而發熱,則其小便必為赤濁。反之,桂枝湯證者,表證,即病專在體表,主證為頭痛、發熱,內臟無變化,則決不呈尿變,常澄清也。又後半雲若頭痛者,謂頭痛有熱,小便清,其頭痛若劇者,必衄血。此證宜用桂枝湯也。今推究其理,既如前述,此頭痛為太陽病本來之病勢,上於頭項部,充血頗甚,血液難以暢流,若此充血達於極度時,血壓亦隨之亢進,突破抵抗力最薄弱之篩骨蜂窩部而外走,則為衄血。故既衄血後,血壓降低,血液比較的得以流暢,對於頭痛與其它症狀反有良好之影響。此際與桂枝湯,恰如刺風池、風府後,除去阻止藥力之原因,則桂枝湯能儘量發揮其能力,故頭痛、衄血等皆得治之也。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里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傷寒,醫下之者,謂醫誤與下劑,續得下利者。下劑之藥力雖盡,下利尚不止也。清谷,謂完谷下利之無糞臭者。當救里者,宜止瀉之意也。清便自調者,謂便通如平常。當救表者,當發表之意也。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傷寒論》) 【注】 傷寒有桂枝湯證時,用大瀉下或以麻黃劑發汗,均為誤治。於此誤治之後,成心下痞、頭痛、發熱、身疼痛、惡寒者,雖有心下痞,表證未去者,不可先攻其痞,須先發表去其表證,而後可攻痞。發表宜用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也。 前條是述四逆湯證與桂枝湯證之合併,常法則宜先表而后里。然有下利清谷,里證亦不可忽視,故宜先用四逆湯而後用桂枝湯也。本條為桂枝湯證與大黃黃連瀉心湯證之合併,而心下痞非如下利清谷之危急證,則循常法先用桂枝湯,而後用大黃黃連瀉心湯也。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本條為陽明病與太陽病之合併證。脈遲為陽明病之脈證,汗出多者,為二者共有之證。然微惡寒者,非陽明證而為表證也。因此知表證尚存,所以用桂枝湯也。雖然,此病證本來為陽明病,而兼太陽病者則用桂枝湯者,為一時之處置。若表證全去,仍宜以大承氣湯治陽明證也。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病者煩熱,即為熱煩悶,因汗出一旦輕快,後又發作如瘧,於日暮時發熱者,自表證直轉屬於陽明也。若脈實者,可與大承氣湯下之。脈虛浮者,宜以桂枝湯發其汗也。尾台氏曰:「病人煩熱云云。此證雖脈虛浮,恐用桂枝二麻黃一湯為佳。」此見甚是,處方之際宜留意之。 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仲景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則太陰病者為嘔吐、下利、腹痛病證之名稱也。本條之意,謂以下利病而脈浮者,發汗則愈,其發汗宜用桂枝湯也。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傷寒論》) 【注】 本條是述陰證之四逆湯證與陽證之桂枝湯證合併處,即下利腹脹滿者,四逆湯證也;身體疼痛者,桂枝湯證也。而下利腹脹滿者,重證,故先用四逆湯治之;身體疼痛者,輕證,故後以桂枝湯治之也。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以發汗。(《傷寒論》) 【注】 二條雖俱說以桂枝湯治下利後身疼痛,然不獨限於下利後也。不拘任何之身疼痛,其證存在,悉以桂枝湯為主治可知矣。 產後中風,續數十日不解。頭微痛,惡寒,時時有熱,心下悶,乾嘔,汗出,雖久,陽旦證續在者。(《金匱要略》) 求真按:「陽旦者,桂枝之別名也。」 【注】 產後患感冒,雖經過數十日未愈,頭微痛,惡寒,時時發熱,胃部苦悶,乾嘔者,雖感冒後經過頗久時日,桂枝湯證依然存在者,則宜仍用此方也。 桂枝湯方 桂枝、芍藥、生薑、大棗各9克,甘草6克。 上銼細,以水二合五勺,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桂枝加桔梗湯方 於桂枝湯中加桔梗6~9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 桂枝湯證而有咽喉痛,或有黏痰,難以咯出者,或有化膿證者。 本方雖為吉益東洞翁之創方,實合仲景之桂枝湯、桔梗湯、排膿湯三方而成者也。 桂枝加半夏湯方 於桂枝湯中加半夏6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 治桂枝湯證中有咽喉痛或咳嗽者。本方本於仲景之桂枝湯、半夏散及湯之方意,合此二方而成者也。 桂枝湯之腹證 由余之經驗,芍藥、大棗、甘草之證,必診得肌肉之攣急,而就中成游離狀態之腹直肌最能明確觸知之。故若認為此肌肉攣急時,以之為三藥應用之目標,以此肌之攣急稱為三藥之腹證。然含此三藥之桂枝湯證亦有腹直肌攣急之現象,則此三藥之腹證即不能不謂為此方之腹證也。但如桂枝湯證,非瘀血性之腹直肌攣急,必現於右側,而左側不全攣急,即或攣急,亦較右側為輕,而於氣上沖之際,亦必沿右側而發而左側不見矣。 上說純屬理論,於實際上本方似當遵仲景所論,以脈證、外證為依據而應用之,不問腹證亦可,然不可先有成見也。 先輩之論說治驗 《方機》本方條曰:「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正證也。頭痛一證,亦當投以此方。若由咳嗽嘔逆而頭痛者,非此方所治也。惡寒、鼻鳴、乾嘔者,外邪之候也,此方主之。脈浮弱,或浮數而惡寒者,證雖不具,亦當用此方。浮數、浮弱者,蓋桂枝湯之脈狀也。」 汗、吐、下之後更增一證。發熱、汗出、身疼痛者,猶當用此方。若脈浮緊而疼痛者,則非此方所治也。 《成績錄》曰:「一小兒外襲衄血,門人某與麻黃湯,衄益多。先生診之,與以桂枝加桔梗湯,兼用黃連解毒散而愈。」 求真按:「用桂枝加桔梗湯,恐桂枝湯證之外,尚有咽喉痛也。用黃連解毒散者,恐單用桂枝加桔梗湯之治衄血之作用,猶感不足故也。」 《方輿輗》曰:「痢疾初起,脈浮而有表證者宜發汗。《論》曰:『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太陰病,脈浮者,當發汗,宜桂枝湯。』當以此二條為治利之準則。…吾國近來古醫方流行,痢疾專用葛根湯,可謂醫道闡明矣。雖然,此說一起,時醫遇痢疾初起,輒不詳察其脈證,概用葛根湯者,亦未必對也。蓋此證初起,有當發汗者,有不當發汗者。其當發汗者,有桂枝證、葛根證,豈宜一律固定乎?當發汗者,宜從太陰病脈浮云云條。又當下者,本少陰病自利清水云云條而治之。」 《生生堂治驗》曰:「一婦人患下利數年,不進食,形體羸瘦,肌膚甲錯,不能起臥。醫時以參、附、訶、罌之類治之。先生診之曰:「《百合篇》所謂見於陰者,以陽法拯之者也。」乃與大劑之桂枝湯,使覆而取汗,下利止。更與百合知母湯,以穀食調理之,漸漸復原。」 《類聚方廣義》曰:「桂枝湯者,蓋經方之權輿也。《傷寒論》資始於桂枝湯,雜病論發端於瓜蔞桂枝湯,必非偶然也。此書亦列以桂枝湯,為眾方之嚆矢。仲景之方凡二百餘首,其用桂枝者,殆六十方,其中以桂枝為主藥者,垂三十方,可見是方亦比其它諸方變化為最多也。」 桂枝之醫治效用 《肘後百一方》曰:「治卒心痛方。」 桂末或乾薑末,並二藥,亦可獨用。以溫酒服方寸匕,須臾六七服則瘥。 心腹脹痛,短氣欲死,或治已絕之方 桂三兩,水一升二合,合煎八合,頓服之。 《本草綱目》曰 桂 【氣味】甘辛,大熱,有小毒。 【主治】霍亂轉筋,頭痛,腰痛,出汗。止煩,止唾、咳嗽、鼻齆,墮胎,溫中,堅筋骨,通血脈,疏理不足,倡導百藥。(《別錄》) 補下焦不足,治沉寒痼冷之病。…表虛自汗。…下部腹痛。(元素) 治寒疽,風瘖,陰盛失血,瀉痢,驚疳。(時珍) 桂心 【氣味】苦辛,無毒。 【主治】治九種心痛,腹內冷氣痛不可忍,結氣壅痹,腳痹不仁。止下痢。…鼻中息肉,破血,通利月閉,胞衣不下。(甄權) 治一切風氣。…通九竅,利關節,益精明目,暖腰膝,治風痹骨節攣縮。…生肌肉,消瘀血,消痃癖、症瘕,殺草木之毒。(大明) 風癖失音,喉痹,陽虛之失血,癰疽。內托痘疽,能引血而化汗化膿。(時珍) 牡桂 【氣味】辛溫,無毒。 【主治】上氣,咳逆。…利關節,補中益氣。(《本經》) 心痛、脅痛、脅風。溫筋,通脈,止煩,止汗。(《別錄》) 去冷風疼痛。(甄權) 去傷風之頭痛,開腠理,解表發汗,去皮膚之風濕。(元素) 泄奔豚,散下焦之蓄血,利肺氣。(成無己) 治橫行於手臂之痛風。(震亨) 《和蘭藥鏡》曰 桂 【試效】融和溫壯神經,活潑健運精氣,收固脈管之縱緩。用於一切虛疲之證,能挽回精力,為壯神之要藥。 患者有虛憊之神經熱,腐敗熱性之熱病,尤兼胃腸諸證者有效。熱病之患者虛脫,而兼嘔吐者,用桂為泡劑,良。 有健胃及驅風之良效,故胃腸虛衰而噁心嘔吐,或下痢,或兼風氣痞滯諸證,經久而不治者。…多效。 發泄表發之蒸氣,利小便,治精力虛損之留飲、停水難以運輸之水腫。 萎黃病、處女病之虛弱諸證,或婦人由抑鬱、憂悶、困苦、窮厄等,神思之勞傷而發為虛損之諸病,加幾那、鐵屑於桂中而為散劑,多有驗。 治由子宮病,及孕婦等之虛弱所發諸病,或臨產婦人精力虛乏,而發為痙攣、沖逆、眩暈、昏瞶等,更能催生,下胞衣、死胎。 治婦人因血液不足,不能盈滿於子宮動脈,而發生之經閉(此證多為萎黃病之經閉),或自子宮動脈弛虛緩弱而失括約,發生之月經過多。 屬於諸失血虛弱證,於桂中加入鐵劑等之收斂藥為散劑,更易見效。 驅逐下利,或淋疾、白帶經久不治者,於對證之散劑、丸藥中,用桂末加入,尤良。 桂水 【試效】以氣味芳竄,爽活精氣,溫壯虛冷,而強健頭腦、神經、胃腸之衰弱,有破氣驅風,及鎮痙之殊效,用於一切虛脫諸證,為挽回精力之良藥。 子宮病,喘息,半身不遂,搐掣,癇瘛等,用桂露加入適宜橙汁,有良驗。 能使肺管凝著之黏液稀釋疏解而咯出,開胸利肺,治痰喘壅盛,呼吸息迫等哮喘諸證。以下方有殊效。 桂蔥救喘飲。 《和漢藥物考》曰 桂皮(中國產) 【成分】為揮髮油(桂皮油)1%乃至1.5%,樹脂、護謨質、糖質、單寧酸等。 《藥物學》曰:「揮髮油之作用。」 揮髮油除為一般刺激皮膚作用之外,有多少之防腐作用,且適量內服有健胃之效。對氣管有防腐作用,兼能減少分泌,故適用於肺壞疽、化膿性支氣管炎等。又能利尿,且對尿有防腐作用,又其二三物質,應用於神經性諸病。 芳香苦味藥、純芳香藥及辛辣藥。 屬於此類藥物,皆含有揮髮油,故多少具有防腐之作用,得竄入於皮膚、黏膜等組織內,故有局部刺激作用,外用則起灼熱、充血之感覺。若長用此劇烈之物則誘起炎證,發為疼痛之水泡,故含有一定之揮髮油之生藥,又為有效之皮膚刺激藥,而內服之,則刺激胃腸之黏膜,一部為反射,一部以充血之結果,使其機能亢進,且依其香味,亦易於自口鼻之反射,故為健胃藥,其效力比苦味藥更大,然頗劇烈,若大量內服,每易引起發炎。若經常用,則引起慢性胃病。 揮髮油對腸之作用,能亢進其機能,促進其蠕動。是以含有揮髮油之藥物可用為驅風藥也。若用大量,則引起腹痛、吐瀉,且充血及於腹膜,或波及其接近部之臟器。是以此種藥物,有時用為通經藥,有時則為子宮出血、流產等之原因也。 揮髮油於通常量,雖不可謂有吸收作用。然其一部自肺排泄,容易咯痰,故應用於支氣管疾患。又其一部與糖碳基酸結合而出於尿中,呈利尿作用,但用大量則刺激腎臟發為蛋白尿等。 由《肘後百一方》至《和蘭藥鏡》所說,知桂枝有發汗、解熱及止汗作用,鎮靜、鎮痙、鎮痛作用,興奮、強心、強壯作用,祛痰作用,健胃、驅風作用,疏通瘀血,通經,催產及下胎盤、死胎之作用,利尿作用,矯味、矯臭作用,於《和漢藥物考》則桂枝之主要成分,因含有桂皮油及揮髮油,故《藥物學》所載揮髮油之醫治效用,可謂即桂枝之醫治效用也。是則桂枝有防腐、刺激皮膚、鎮靜、鎮痙,健胃、驅風、通經、祛痰、利尿諸作用也明矣。茲可謂以科學證明舊學說之少分,又仲景之所以多用桂枝,亦可謂略得闡明矣。 雖然,於臨床上皮膚松粗而弛緩,且易自汗者之體質,與上沖證為主目的,上記諸說為副目的,而應用桂枝可也。今更參照下說。 《藥征》曰:「桂枝主治上沖也,兼治奔豚,頭痛、發熱、惡風、汗出、身痛也。」 《氣血水藥征》中桂枝條曰:「是皆沖氣之證也。在表則為頭痛,為惡寒,為疼痛;在里則為悸,為上沖。…若小便不利,則有桂枝;若自利,則無桂枝也。」 芍藥之醫治效用 東洞翁歷觀仲景之芍藥去加諸方而歸納之曰:「芍藥者,為主治結實而拘攣也,兼治腹痛、頭痛、身體不仁、腹滿、咳逆、下利、腫膿也。」此言信而有徵,欲解說之,則用芍藥之目的為肌肉之觸診上,有凝結充實之感覺而攣急也。故腹痛、頭痛、身體不仁、疼痛、咳逆、下利、腫膿,悉得治之。而診其結實拘攣在於腹直肌,既述於上,是本藥之應用原則,盡於翁之所說矣。然關於其枝葉之知識,亦有時而需要之,今揭之於下。 《本草備要》曰:「白芍,苦酸,微寒。…安脾肺,固腠理,和血脈,收陰氣,斂逆氣,酸主收斂也。…緩中止痛,斂汗安胎,補勞退熱。治瀉利後重,脾虛腹痛,心痞脅痛,肺脹喘逆。其收降之體又能入於血海,至於厥陰,治鼻衄、目澀、肝血不足、婦人胎產及一切血病。」 《傷寒論正義》曰:「逐水氣之劑,未有如芍藥者。」 《和蘭藥鏡》曰 芍藥 【試效】用根。生根微有麻醉催眠質之臭氣;干者,其臭消而為微甘苦,收斂也。 為鎮痙止痛藥之一。自神思感動而發之痙攣、搐掣諸證,神經諸肌之攣急,頭旋,眩暈,癇證,睡魘,小兒癇瘛,子宮沖逆痛,痛風等,有良效。 《和漢藥物考》曰:「由朝比奈博士、奧野改造氏之報告,芍藥中含有0.27%之安息香酸。」 芍藥應用上之注意 芍藥為一種收斂藥,如欲發汗、祛痰、瀉下、利尿諸作用,以不用此藥物為宜,故於一種止汗藥之桂枝湯中有芍藥,而為猛發汗劑之麻黃湯、大青龍湯中則無之;為鎮咳劑之小青龍湯中有芍藥,而祛痰劑之桔梗湯、排膿湯中則無之;止瀉劑之桂枝湯、桂枝加芍藥湯、黃芩湯中有芍藥,而大瀉下劑之小承氣湯、大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中則無之;利尿劑之越婢加朮湯、五苓散、豬苓湯中亦無之也。夫以是項單純之理由,固不足以規律全體,然用芍藥為配合劑者,於此點不可不深加注意也。 大棗之醫治效用 東洞翁曰:「大棗主治攣引強急也,兼治咳嗽、奔豚、煩躁、身疼、脅痛、腹中痛。」此說頗有卓見,茲詳解之且補其不備。大棗之主治攣引強急者,雖同於芍藥,但芍藥適應於肌肉拘攣而為凝結充實之觸覺,而大棗則適應於肌肉知覺過敏,且牽引痛甚,故大棗兼有利水作用也。此所以有水毒而禁忌芍藥時而反適用大棗也,即於十棗湯、葶藶大棗瀉肺湯、越婢加朮湯、麻黃連軺赤小豆湯等之驅水劑亦用之也。 《傷寒論正義》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條曰:「病人有水氣,故以茯苓、大棗治水氣也。」 山田業廣氏曰:「用多量之大棗,如仲景之炙甘草湯、橘皮竹茹湯等用三十枚,當歸四逆湯用二十五枚。年少之時,不能玩索其精義,漫覺此三方用多量之大棗,以後世方每於方後加姜、棗引為怪。迨年長,始能領會大棗之所長於本草養脾平胃氣。成無己注中以甘緩之等義,雖任何人亦能知之。但補心氣,與成氏之十棗湯注中雲大棗之甘益土勝水云云,則心知其意者鮮。如甘麥大棗湯之大棗,即補心脾;苓桂甘棗湯之大棗,有逐水之功也。」 以上二說可為我說之證。 甘草之醫治效用 甘草與大棗俱為緩和藥之代表,故有緩解組織之作用,尤以因肌肉之急劇緊縮所發疼痛,及其它諸般急迫症狀為宜。比之大棗,其緩和作用則勝之,然治牽引痛及利水之能力則不及也。於腹證上彼此大同小異,東洞翁曰:「甘草主治急迫也,故治里急、急痛、攣急而兼治厥冷、煩躁、沖逆等諸般急迫之毒也。」又曰:「仲景之用甘草也,其急迫若劇則用甘草亦多,不劇則少。由此觀之,則甘草之治急迫也明矣。古語曰:『病者苦急,急食甘以緩之。』洵當服膺之言也。」然此語失於簡約,初學者不易通曉,故以前輩所說擴充之。 《饗庭家秘說》曰:「只知甘草有緩急迫之能者,此大謬也。以不僅甘草,但食之味甘者,其效能雖有多少厚薄之不同,然俱能緩急迫,如人參、阿膠、大棗等之類亦有緩急迫之功能也。甘草俗醫有用梢末者,畢竟亦有緩急迫之效也。古方中炙甘草湯、芍藥甘草湯、建中湯、甘草粉蜜湯、茯苓甘草湯、甘草瀉心湯之類,若不倍加甘草則宜知其均為無效之方。其中甘草大黃湯等合大黃之下,甘草之緩,而其證早解。甘草粉蜜湯等之切痛,亦以甘草之以甘緩,故有效也。此外如建中湯有飴,亦以飴之甘緩其急痛,故亦有效也。由此等配劑,甘草有緩急迫之效能,當切心體會而用之也可。」 一人患大便秘結,用一切之通下藥不能治,因用大黃甘草湯,以倍加甘草,則大便暢通。此處亦以大黃通氣,以甘草緩肛門之急迫,因而大便暢通也。其後考知此理,凡秘結之證,倍加甘草而得屢效。 調胃承氣湯之有甘草,亦可知皆是緩急迫而取效之方也。方名雖有調胃之名,然其實則不然。 予治一小兒,其證足不舒,用芍藥甘草湯五六帖而足舒。此因以甘草之甘,而緩其筋急之故也。以上之經驗,可知皆由緩急迫之功能而著其效也。 於發積氣之急,用甘草,蟲痛甚,亦用甘草,腫物等痛甚,用甘草,中風中氣等之拘攣,亦用甘草,皆因緩其病以取功也。善考其理,於諸病多經驗之。 一醫之醫案云:「一人常性急氣甚,是皆積氣也,胸下如有棒,與大柴胡湯倍加甘草。此證用甘草,可知以甘草緩其性急與積氣也。又云:『近世太平之人,過於逸樂,而肝積之人多,宜用大柴胡加甘草湯等。』此外甘草之藥劑多源於此,是亦以柴胡治肝鬱,甘草緩肝積之意也。又云:『甘麥大棗湯以各等分而用甘草,亦以甘草緩肝積也。』」 求真按:「大柴胡湯中加甘草,雖不得不謂為大柴胡湯、芍藥甘草湯合方之意,然由余之經驗,於此症狀反用大柴胡湯、桃核承氣湯合方之機會為多。」 由此所說,東洞翁立言之一部,具體的解釋之,即欲試轉眼光於西洋學說而觀察之也。據《藥物學》,則甘草屬於矯正藥中之甘味藥,而矯正藥味之外,不僅對咽喉、氣管之分泌亢進有效而使容易咯痰,且含有甘草糖酸之有甘味膠樣糖質,及糖、澱粉、黏液質,同時可知兼有黏滑藥之作用也。然為黏藥,則其同書中雲。 用作黏滑藥,有偉大分子量,無晶形膠樣之物質,取水分時漸漸膨大,遂有形成黏稠之假性溶液之性,用以敷於黏膜創面等,全無化學的與生理的之能力,惟機械的包攝之,但對於外表之相當刺激,有防禦之功能耳。 即味覺、溫覺、痛覺等,皆由黏滑藥而鈍麻,例如砂糖之水溶液,與同一之比例溶液之於樹膠漿中,則不同。其甘冷水,比同一溫度之乳汁,使大感低溫。以苛辣刺激之味,亦加入黏滑藥時,則成為微弱。 局部刺激藥之作用,亦由黏滑藥而緩和。以加入一二滴芥子油之水,注射於腸管之一部,結紮其上下,實時黏膜發赤腫脹,腸腔充滿炎性滲出液。若用1%之阿拉伯膠漿溶液代水時,僅至充血而已。 黏滑藥之消化溶解不迅速,以其吸收非常緩慢,且同時被水及其它易吸收物質所阻礙,故凡欲使藥物作用於腸管,則宜擇含有黏滑藥之生藥為便利。又如內服黏滑藥之量大時,腸內容稠厚,發為瀉下,恰等於硫酸鈉等之鹽類下劑。 黏滑藥用於腸管之卡他症狀時,則被包腸壁以防刺激,故有抑制疼痛、鎮靜反射的蠕動,以促其治癒之效,尤於腸管內刺激性之分解產物發生之時為然。且又用於腐蝕性或刺激性物質之中毒,或為有刺激性味藥物之調味等,或為防止瀉下藥、驅蟲藥之吸收而配入之。 又往往用為賦形藥或結合藥、黏滑藥者,樹膠、澱粉及含此等性質之生藥是也。 如上說,則可移黏滑藥之醫治效用,而為甘草之醫治效用。此森島氏之所論,以科學的立證說明東洞翁學說之一部,吾人得益不鮮。然甘草之應用僅止於皮膚、口腔、咽喉、支氣管、腸疾病等,未及於他體部之病證,實不備也。 生薑之醫治效用 生薑為矯味藥則等於桂枝、大棗、甘草,至於其它之作用,則大異其趣。主治由水毒之上逆而咳嗽、呃逆、噁心、嘔吐等證,由本藥之應用,水毒以之下降,以此藥兼有利尿作用,得排除於體外,故胃內之停水自然消失,使食慾亢進,且本藥之健胃作用不但此也,其主要成分之揮髮油,於胃黏膜刺激作用,亦大有力焉。故本藥有下降水毒、利尿、黏膜刺激之作用,如欲達鎮咳、鎮嘔,及其它之目的狀況,始可用之。若胃內不獨毫無水氣,反因高熱持久,體內外俱甚乾燥,而欲速使濕潤時,則宜禁忌也。仲景於大熱病之治劑,如白虎湯、白虎加人參湯、白虎加桂枝湯、調胃承氣湯、大承氣湯等不用之者,蓋有故矣。 《本草備要》曰:「生薑,辛溫。…祛寒,發表,宣肺氣,解郁調中,暢胃口,開痰,下食。治傷寒之頭痛,傷風之鼻塞、咳逆、嘔噦、胸壅痰膈、寒痛濕瀉,消水氣,行血閉,…救暴卒(凡中風、中氣、中暑、中惡,一切暴卒之病,薑汁和童便飲,有效。薑汁開痰,童便降火也),療狐臭(薑汁頻塗),搽凍耳(熬膏塗),殺半夏、南星、厚朴、菌蕈、野禽之毒,早行時含一塊,辟霧露、山嵐邪氣,搗汁和黃明膠熬貼風濕痹痛。久食則積熱患目,多食兼酒則發痔,瘡癰之人多食則生惡肉。若要涼則留皮。皮者,辛涼,和脾行水,治皮膚水腫、腹脹、痞滿也。」 桂枝加桂湯之注釋 燒針使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傷寒論》) 【注】 古代有燒針刺於人體使發汗之療法。此原非正治,而仲景特舉之者,因誤治病證轉變之際而立應之之方法也。本條之意,以燒針所刺之部分被寒(邪氣),即受細菌之侵入,發赤腫脹者,必發奔豚。奔豚者,即氣自下腹部上衝心髒也。於其發赤腫脹處,施灸一壯,與以桂枝加桂湯,則奔豚即治雲。所謂奔豚者,《類聚方廣義》中藤田椿齊曰:「奔豚者,言悸而沖逆甚之狀也。」《金匱要略》中曰:「奔豚病,起自少腹上沖咽喉,發作欲死,復還止。」「豚」與「遯」、「遁」古字通用。…案吳昆之《素問陰陽別論息賁注》中曰:「『賁』同『奔』,息奔者,氣息奔迫也。」此亦可謂並發奔豚之義。 《古方便覽》本方條云:「所謂奔豚氣者,塊物自少腹急起,向心下沖,或如刺痛,或有積氣者。有此證宜選用三黃丸或硝石大丸。一男子年六十,患積聚數年,發作有時。奔豚氣上沖於心,不能息,氣力全無,不得俯仰,不思飲食,以此方兼用三黃丸而愈,後不再發。」 《證治摘要》曰:「桂枝加桂湯治氣自少腹上沖者。」 上述即為發作的上沖性神經證之劇烈者也。 本方不過桂枝湯之桂枝增量,則為其主治雖無大差,然桂枝湯以桂枝之量少,故治上沖之輕證。本方以其量多,故療劇證,有差別也。此東洞翁所以下本方定義為治桂枝湯證之上沖劇者,乃不易之言也。 桂枝加桂湯方 桂枝12克,芍藥、大棗、生薑各7克,甘草5克。 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加芍藥湯及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之注釋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傷寒論》) 【注】 本為太陽病,則宜汗解,醫反誤下之,因而腹部膨滿,至於時時腹痛者,屬於太陰病,為桂枝加芍藥湯所主治也。然不惟腹滿,更於腹內充實有毒而疼痛者,則以桂枝加大黃湯主治也。所謂太陰病者,即如前所述之嘔吐、下利、腹痛等證。屬者,附從之謂。蓋本條之病證,雖因誤治,變為太陰病,然有終未全變之意也。 桂枝加芍藥湯方 桂枝、大棗、生薑各7克,芍藥14.5克,甘草5克。 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加芍藥大黃湯方 桂枝、大棗、生薑各7克,芍藥14.5克,甘草5克,大黃2.5克。 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加芍藥湯及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之腹證 桂枝加芍藥湯證,如東洞翁云:「腹滿時痛者,即拘急而痛也。故獨以芍藥為主,蓋因腹直肌之攣急過甚,有自覺的疼痛,且腹壁膨滿者,則以芍藥為主藥之此方治之也。」 桂枝加芍藥大黃湯證雖與前者無大差異,然其所以大實痛者,不僅腹直肌之攣急而已,並為腸內有病毒,則以桂枝加芍藥湯治腹直肌之攣痛,以大黃驅除腸內之病毒也。故於診腹上桂枝加芍藥湯證,則恰如按鼓皮,僅腹肌攣急膨滿,而腹內空虛也。而桂枝加芍藥大黃湯證者,則並其腹內亦觸知多少之抵抗,以指壓之而訴疼痛也。此二方證如前述,可謂漸漸移行於太陰病,而雲本太陽病,則脈浮、頭項強痛、惡寒等證尚依然存在,此不可忘也。是以東洞翁對前者謂桂枝湯證,而以治腹拘攣劇者為定義,後者為桂枝加芍藥湯證,而以治有停滯者也。 先輩之論說治驗 《方輿輗》曰 桂枝加芍藥湯 此乃其人宿有症瘕、痼癖,兼以痢疾而引起固有之毒,因之腹痛者主用之劑也。假令因宿食而腹痛,吐瀉以後尚腹痛不止者,此由有固有之毒。蓋桂枝加芍藥湯者,用於痢毒不甚強,只痛甚,或痢毒既解而痛不止之類,皆因其有固有之毒也。有固有之毒之人,其腹拘攣,或有塊者,又毒劇痛不止者,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主之。 桂枝加芍藥大黃湯 既粗辨於前。曾有一人病痢,用桂枝加芍藥大黃湯。其人於左橫骨上約二寸處疼痛不堪,始終以手按之。用此方痢止,痛亦治,是痢毒也。 此方痢疾初起,有表證腹痛,而里急後重不甚者用之。此表證比葛根湯等為輕。又有痢疾初起,則用桂枝湯等,而腹痛少強者用此方,亦有用於痢中之調理者,其痛劇時先用之以和痛而制之也。 求真按:「此二方證者,與桂枝茯苓丸證、桂枝茯苓丸加大黃證易誤也。然前二者主右腹直肌攣痛,後二者主左腹直肌攣痛,是則有分別矣。」 《麻疹一哈》曰:「予嘗治一婦人,發熱僅二三日,疹子已出,復驟隱。診之腹滿拘攣甚,臍邊有結塊,自言經信不利。因作桂枝加芍藥湯使飲之,又雜以浮石丸(方中有芒硝)使服。其夜發熱甚,疹子從汗出,經信利而諸證自安。」 求真按:「此證始由錶轉入於里及內,然以適治,乃由內及里轉出於表也。大倉氏以桂枝加芍藥湯兼用浮石丸,然予以為當處以桂枝加芍藥湯、桂枝茯苓丸加大黃之合方。」 一人年二十有五,發熱如燃而無汗,經四五日,疹子不出,腹滿拘痛,二便不利,時或腰甚痛。因作桂枝加芍藥大黃湯使飲之,微利二三行,拘痛漸安,兼用紫丸下之,下水五六行,其夜熟眠,發汗如洗,疹子隨汗出,疹子收,全復舊。 東洞、南涯二翁與其門人,及其同派之醫,以此二方加用附子或朮、附治梅毒性風濕病、腳氣等證雲。 桂枝去芍藥湯之注釋與腹證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傷寒論》) 【注】 意即太陽病者當汗解,為醫誤而下之,致氣上沖、脈促、胸滿,即心下膨滿者,以本方主治之。與「太陽病,下之後,氣上沖者,宜與桂枝湯」之時相似,然其間自有差別。即桂枝湯證雖經誤治,未至腹力脫弱,腹直肌尚攣急,故用有芍藥之桂枝湯。然本方證由誤治,腹力既脫弱,腹直肌不惟不攣急,且此腹力脫弱,使上沖證增劇,並使脈促胸滿,故用桂枝湯去芍藥之本方以應之也。此東洞翁所以下本方定義為治桂枝湯證之不拘攣者,以其不拘急,故去芍藥也。 桂枝去芍藥湯方 桂枝、大棗、生薑各11克,甘草7克。 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加葛根湯之注釋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傷寒論》) 【注】 項背強几几者,為項背肌之強直性痙攣,處治以葛根為君藥之本方也。「強几几」與「汗出」之間,所以用「反」字者,為示以本方證與葛根湯證之鑑別法也。即葛根湯亦以葛根為君藥與本方同,雖有項背几几證,然葛根湯證有臣藥之麻黃,故有無汗之證,而本方中以無麻黃,不惟無無汗證,反如桂枝湯證之自汗出,故特用「反」字也。本方證與葛根湯證大相類似,然暗示其間有汗出與無汗之別之意也。東洞翁下本方之定義曰:「治桂枝湯證而項背強急者。」可謂得其要矣。 桂枝加葛根湯方 桂枝、芍藥、大棗、生薑各7克,甘草4克,葛根9.5克。 煎法用法同前。 瓜蔞桂枝湯之注釋 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几几然,脈反沉遲,此為痙,瓜蔞桂枝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太陽病,其證備者,謂脈浮、頭項強痛、惡寒等證悉具也。身體強几几者,謂身體全部起強直性痙攣也,加「然」字者,示強直之不劇也。又用「反」字者,因太陽病脈必浮,本方證反沉遲也。 瓜蔞桂枝湯方 桂枝、芍藥、大棗、生薑各7克,甘草5克,瓜蔞根7克。 前藥細銼,以水三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瓜蔞根之醫治效用 本藥因虛熱,臟器組織枯燥之結果,而於外表發輕微強直性痙攣,於里現口燥、口渴及其它之症狀,故本藥之解熱止渴作用類乎石膏。然石膏多用於實熱,其渴極劇烈而有煩渴欲引飲、飲水數升之狀,然本藥主用於虛熱,其渴大概不劇,雖嗜水而無煩渴引飲之情。又本藥主治虛熱,止渴鎮咳作用似乎麥門冬。然麥門冬之治虛熱,以鎮咳作用為主,止渴作用為客;本藥之治虛熱,以止渴作用為主,以鎮咳作用為客也。又本藥之治虛熱止渴作用類似地黃,然地黃之治煩熱,以治血作用為主,而以止渴作用為客也;本藥但治虛熱而不能治煩熱,又不能治血證,而止渴作用為強。是以本藥少與石膏為伍而多與麥門冬、地黃合用也。又石膏主用於肺結核之初期、中期,絕少用於末期者,而本藥與麥門冬、地黃則少用於其初期,而多用於中期以後也。 《本草綱目》曰 瓜蔞根 根(修治)為天花粉 【氣味】苦寒,無毒。 【主治】消渴身熱,…大熱。補虛。(《本經》) 除腸胃中之痼熱,…唇乾、口燥、短氣。止小便,通月水。(《別錄》) 治狂熱時疾,…消腫毒、乳癰、發背、痔瘺、瘡癤。排膿,生肌,長肉,消撲損瘀血。(大明) 【發明】 恭曰:「用根作粉則潔白美好,食之則大宜於虛熱。」 杲曰:「瓜蔞根…解消渴,行津液。心中枯涸者,非此不能除。」 成無己曰:「津液不足則渴。瓜蔞根…潤枯燥,通津液,是以宜於治渴也。」 時珍曰:「瓜蔞根…能止渴潤枯,…下火,…不傷胃。」 【附方】 虛熱咳嗽(天花粉一兩,人參三錢為末,每服一錢,米湯下。《集簡方》) 乳汁不下(燒瓜蔞根存性,研為末,飲服方寸匕,或以酒水煎服五錢。《楊氏產乳》) 《蕉窗雜話》中曰:「乳汁不通者,無格別之子細,只欲通而不能通也。不拘虛實,以極上品之天花粉,附以砂糖等,作餅如葛糕,大抵食三斤許則必出也。」 《橘窗書影》中曰:「一婦人年四十,…後時時發血熱,肩背強急,發齒痛,與小柴胡湯加地黃、瓜蔞根而痊癒。」 余於小柴胡湯加瓜蔞根者,非去半夏加瓜蔞根之意也,是本瓜蔞桂枝湯之意也。凡熱者之宗筋,為之乾燥強急,故以清熱劑加瓜蔞、地黃滋潤之品時,奏效頗速。《千金》獨活湯之地黃亦此意也。 《和漢藥物學》曰 瓜蔞根(天花粉) 【形態】本品如甘藷,為長形之肥大根,成連珠狀。外部黃褐色,內部呈白色,含有多量之澱粉。由此瓜蔞根所得之澱粉,稱為天花粉,為白色之粉末而質重,插入銅匙亦不黏著者。 藥物之醫治效用,僅由其主要成分之性能,不能判定 桂枝加葛根湯之君藥為葛根,瓜蔞桂枝湯之主藥為瓜蔞根,均以澱粉為其主要成分,而一以治項背強几几與脈浮,一以治身體強几几然與脈沉遲,其作用異者何也?此理雖屬不明,然分析上因含有一主要成分之藥物,亦當有同一之效果,誠為辯論家所執之一端耳。淺田氏曰:「專以分析判藥之效能者,如割木而求花,但知歌頌科學而不知有他之醫家,以為何如?」 桂枝加黃耆湯之注釋 黃汗之病,兩脛自冷,假令發熱,此屬歷節。(《金匱要略》) 【注】 黃汗之病,由於表虛。兩脛冷者,陽氣不旺於下也。凡表虛者,氣沖逆。氣沖逆者,下部自冷,是內因病之常情也。假令雖發熱,知非外因之邪氣。此病以汗由歷節出,屬歷節病(屬者,附從之義,以示非主證也。名從主人,故謂屬歷節病。歷節者,歷節痛而黃汗出之病名)。 食已汗出,又身常暮盜汗出者,此勞氣也。(《金匱要略》) 【注】 「又」者,非一次之謂。食事畢,出汗,又每於日暮時煩躁,於寐中盜汗出者,此為勞氣使然也。盜汗者,睡寢間出汗之名。勞氣者,…正氣衛於表,津液潛於內,今腠理不密者,因疲勞而失其守衛也,不可誤認為心氣之勞。暮出汗者,蓋由熱而出之汗。虛熱者,其發多自午後。 若汗出已,反發熱者,久久其身必甲錯。發熱不止者,必生惡瘡。(《金匱要略》) 【注】 凡發熱者,汗出已即解。今汗出已而發熱者,是反常也,故加「反」字。然則此發熱非表證,而由於氣血之郁。氣血之郁,乃正氣之勞也。此汗此熱久久不止,則津液枯竭,而其身必甲錯也。甲錯者,肌膚如鮫皮也。發熱不止,氣血之郁不散,故必知其將生惡瘡、成癰膿也。 若身重,汗出已,輒輕者,久久必身瞤,瞤即胸中痛。(《金匱要略》) 【注】 若汗未出之前身重,汗出已,輒輕者,其身重,因肌表有瘀水也。此證久久不止,必身動,此為水氣入經而沖逆之候也。若身動即胸中痛,是其「」由水氣之沖逆,故同時胸中痛者,氣上沖胸也。「」下用「即」字者,當時即痛,不容有間之意。此段較前段,虛候尤重一等。 又從腰以上汗出,下無汗,腰髖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狀,劇者不能食,身疼重,煩躁,小便不利,此為黃汗,桂枝加黃耆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此一段承前四段,論又一等之劇證,故以「又」字接上也。「從腰以上必汗出,下無汗」之二句應前之「兩脛自冷,下部冷而汗不出也」。及於腰以下者,比脛冷重一等也。弛者,松也。腰髖者,腰之畔處,如鬆緩而痛,是由瘀水與鬱熱也。如有物在皮中者,麻痹之狀也,覺循肌隔一物在皮中,身外無樣可覺也。此有瘀水在腰中,陽氣不能達於下部也。劇者不能食者,因沖逆頗劇,胸中窒塞,雖欲食而不能食也。「不能」二字,非謂無食意,乃雖欲食不能食之意。例曰:「身腫而冷,狀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而聚痛,暮躁不得眠,此為黃汗是也。」乃應前之「胸中痛」之句而至於劇一等也。身疼重亦由瘀水與鬱熱,應前之「身重」也。煩躁者,應前之「暮盜汗出」,例所謂「煩躁不得眠」是也。小便不利者,由氣不下降也。加以上諸證而汗出者,名之真黃汗病。而其治法以調和營衛,使血氣不郁滯,沖氣自降矣。以桂枝湯為本方,更加托表而實肌膚之黃耆,使服之則陽氣旺於肌膚,沖氣自然低降,腠理自然固密,而瘀水不能停留,小便自然清利,諸證悉退,信有徵也。 諸病黃家,但利其小便。假令脈浮者,當以汗解,桂枝加黃耆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諸種之黃疸病者,只用利尿劑使尿利則治矣。然若假定脈浮,則當以發汗劑治之,是即本方主治之意也。 桂枝加黃耆湯方 桂枝、芍藥、大棗、生薑各5.5克,甘草3.5克,黃耆9克。 煎法用法同桂枝湯。 黃耆之醫治效用 本藥之作用,予雖未知悉,然涉獵群籍而揣摩之,則此藥主治身體虛弱,皮膚營養不良而水毒停滯於皮膚及皮下組織內之一種強壯性止汗利尿藥。 《本草綱目》曰 黃耆 【氣味】甘微溫,無毒。 【主治】排癰疽及久敗瘡之膿而止痛。(《本經》) 補丈夫之虛損,五勞,羸瘦。(《別錄》) 助氣,壯筋骨,長肉,補血,破症瘕、瘰癧、癭贅。(日華) 治虛勞自汗,補肺,…實皮毛,益胃氣,去肌熱及諸經之痛。(元素) 【發明】 元素曰:「黃耆…其用有五:補諸虛不足,一也。益元氣,二也。壯脾胃,三也。去肌熱,四也。排膿止痛,活血生血,內托陰疽,為瘡家之聖藥,五也。」 好古曰:「黃耆治氣虛之盜汗並自汗及膚病。」 【附方】 小便不通(綿黃耆二錢,水二盞,煎一盞,溫服。《總微論》) 《藥征》曰:「黃耆主治肌表之水也,故能治黃汗、盜汗、皮水,兼治身體腫或不仁。」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之注釋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傷寒論》) 【注】 仲景附如是之方名者,因凡方劑,當隨證加減,勿使死守,不能固執一方。本條脈沉遲者,里證即為胃虛衰之應徵。然表證尚未去,則如例用桂枝湯新加人參,增加生薑以復胃之虛衰,增加芍藥以治身體疼痛也。東洞翁稱本方為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以治桂枝湯證而心下痞硬、身疼痛及嘔者為定義,又主心下痞硬,或有拘急,或有嘔證者。良說也。然增量生薑者,不惟使此藥獨治嘔證,亦以輔佐人參,促進健胃作用,故本方定義治桂枝加芍藥湯證而有心下痞硬、時嘔、身疼痛者。然所謂之心下痞硬,痞者,胸塞之意;硬者,堅固之義也,則心下痞者即自他覺的胃部停滯膨滿之意。而心下痞硬者,即於此膨滿部觸知一種之抵抗之意也。然人參主治心下痞硬與大柴胡湯等之實證全異,屬於虛證也。故不如實證之堅硬,恰如撫薄板,止於凝結物之程度而已。 又此心下痞硬者為一種虛證,與桂枝去芍藥湯之胸滿及苓桂朮甘湯之心下逆滿頗類似。然此二方之胸滿、逆滿者,不過為氣上沖之餘波,上沖劇時則呈現顯著,上沖稍降時減弱,上沖全下降時則消失,為不定之症狀,不同於人參主治恆存的心下痞硬、胸滿、逆滿,只於心下部膨滿而止,無有抵抗,亦與人參主治之心下痞硬有別。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方 桂枝、大棗、人參各6克,芍藥、生薑各9.5克,甘草5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治驗 《續建殊錄》曰:「一老人大便不通數日,上逆頭眩,醫與以備急丸而自若,因倍加分量而投之,得利,於是身體麻痹,上逆益甚而大便復結。更醫診之,與以大劑承氣湯。一服,不得下利,服三帖,下利如傾盆,身體冷痛不得臥,大便復結。又轉醫作地黃劑使服之,上逆尤劇,面色如醉,大便益不通。於是請治於先生。先生診之,心下痞硬,少腹無力,即與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服之。三帖,沖氣即降,大便通快。經過二三日,冷痛止,得臥,大便續通快。二旬之後,諸證去而復常。」 求真按:「不用下劑而使大便通快,此中藥方之至妙處也。」 《麻疹一哈》曰:「一婦人年三十餘,發熱二三日,身熱驟退,口鼻清冷,四肢微厥,診脈難以摸索,頭出冷汗,時或嘔逆,按其腹狀,心下痞硬,臍腹拘急頗甚,自言月經不來已兩月,與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明日蒸蒸發熱,遍身出汗,疹子從汗出而拘急未安,兼與浮石丸(方中有芒硝),約三四日,月經利而倍常,疹收而後復常。」 求真按:「本方兼用浮石丸,不如本方合用桂枝茯苓丸加大黃為佳。」 人參之醫治效用 人參以治胃衰弱痞硬,由於新陳代謝機能之減衰為主目的,與續發之食欲不振、噁心嘔吐、消化不良、下利等之症狀為副目的而用之。反之,則必有害而無效也。故假令雖有胃衰弱之徵,然無心下痞硬者,則不宜用本藥。雖有心下痞硬,若非此機能減衰之候,亦不宜用本藥。例如柴胡桂枝幹薑湯證,雖屢呈胃衰弱,胃內停水,然心下不痞硬,故不用本藥。大柴胡湯證雖有心下痞硬,然此痞硬系實證,且是證之總因為新陳代謝機能之亢進,故亦不用本藥也。又附子之證為此機能極度減衰,故頗類似於本藥證,但無心下痞硬,故分別之不難。由此觀之,人參者,為振起復興新陳代謝機能之衰減,但不如附子之作用猛劇,故此藥雖用於機能亢進之陽證,亦有利而無害也。此少陽之原方小柴胡湯中所以亦用本藥也。以是可知二藥之別矣。 《本草綱目》曰 人參 【氣味】甘,微溫而無毒。 【主治】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本經》) 療胃腸中冷,心腹鼓痛,胸脅逆滿,霍亂吐逆。…通血脈,破堅。(《別錄》) 主五勞、七傷、虛損、痿弱,止嘔吐,…消胸中之痰,治肺痿及癇疾之冷氣逆上、傷寒之食不下,凡因虛而多夢紛紜者加之。(甄權) 止煩躁,變酸水。(李殉) 消食,開胃。(大明) 治肺胃之陽氣不足,肺氣虛促,短氣,少氣。補中,緩中,…止渴,生津液。(元素) 治男、婦一切之虛證發熱,自汗,眩暈,頭痛,反胃,吐食,痎瘧,滑利,久利,小便頻數,瘰癧,…中風,中氣,痿痹,吐血,嗽血,下血,血淋,血崩,胎前產後之諸病。(時珍) 求真按:「雲腸胃中冷,曰冷氣逆上,雲陽氣不足者,即為新陳代謝機能衰減之候,治之以人參,理所當然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者,為此藥治胃性神經證之左證也。又通血脈者,為此藥鼓舞新陳代謝機能衰減之結果。而破堅者,即謂此藥之治心下痞硬作用也。又此藥之治吐血、嗽血、下血、血淋、血崩者,為前機能衰減過久,因而血管弛弛,不能制止血液之滲漏,而以限制此類之出血,可知非為純粹之止血藥也。」 《藥征》曰:「人參主治心下痞堅、痞硬、支結,兼治不食、嘔吐、喜唾、心痛、腹痛、煩悸。」 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之注釋 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佳。(《傷寒論》) 【注】 喘家,謂本來有喘證病者。故本條之意指原有喘證人,若現桂枝湯證時,於此湯加厚朴、杏子則佳也。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傷寒論》) 【注】 太陽病,如法不汗解而誤下時,多為氣上沖,若微喘者,為表證未去之徵。然桂枝湯不能獨力治之,當加厚朴、杏子如本方,始可治之也。東洞翁下本方之定義云:「治桂枝湯證而胸滿微喘者。」至言也。所以追加「胸滿」二字者,以本方中有主治胸腹滿之厚朴,則其證當有胸腹滿。然厚朴之用量少,故只表胸滿而無腹滿,比之桂枝去芍藥湯之胸滿,則本方證為比較的實證而恆存者也。又此胸滿與人參主治之心下痞硬有異,蓋彼為局限的痞硬,而此為普遍的膨滿也。 桂枝加厚朴杏子湯方 桂枝、芍藥、大棗、生薑各7克,甘草、厚朴、杏子各5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本有喘證,則謂之喘家。喘家見桂枝湯證者,以此方發汗則愈。若喘因邪而其勢急,邪乘喘而其威盛者,非此方所得而治也。宜參考他方以施治,不宜拘拘也。」 求真按:「此說可信。」 桂枝加附子湯之注釋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傷寒論》) 【注】 太陽病桂枝湯證,以麻黃劑誤汗,其藥力雖盡,而漏汗不止。病者惡觸於風,小便難通,四肢稍攣急,難以屈伸者,以本方為主治也。所以汗漏不止,至於惡風者,由誤治而皮膚虛衰,乃半移行於陰證故也。小便難通者,因汗漏出不止,失去多量液體之結果。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亦由體液亡失,肌肉之營養失調也。以上之症狀可謂因於誤治,表證尚未全去,同時陷於陰虛證者,則用桂枝湯以解表證,以附子治陰虛證也。故本條之病證可知其為虛證而表里陰陽各相半也。 桂枝加附子湯方 桂枝、芍藥、大棗、生薑各7克,甘草5克,附子2.5克。 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加朮附湯方 前方中加朮7克。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加苓朮附湯方 前方中加茯苓7克。煎法用法同前。 求真按:「此二方者,為東洞翁之創製。然余不用前方,惟用後方耳。」 桂枝加苓朮附湯之鄙見 桂枝加苓朮附湯者,為吉益東洞翁之創方。然其實不出仲景之桂枝加附子湯及桂枝去芍藥加茯苓朮湯之合方,故於本方當然含此二方之精神。又不僅包含為此二方原方之桂枝湯方意,且本方中包含茯苓、桂枝、朮、甘草,故寓苓桂朮甘湯之精神。又以有茯苓、芍藥、生薑、白朮、附子,亦含蓄真武湯之方意。故本方者,宜參照關於桂枝湯、桂枝加附子湯、桂枝去芍藥加茯苓朮湯、真武湯之仲景論及諸說而活用之,概括的說明之,至難也。是以本方意複雜,而臨床應用範圍廣大也。 先輩之論說治驗 《類聚方》曰:「桂枝加附子湯者,治桂枝湯證之惡寒或肢節微痛者。」 求真按:「此說作本方之定義,甚為不備。因桂枝湯證已有惡寒、身疼痛之證,不加陰證之二字,則不足為本方之定義也。」 《方機》曰:「濕家,骨節疼痛者(兼用應鐘七寶),或半身不遂、口眼喎斜者(兼用南呂或紫圓),或頭疼重者(兼用應鐘),或身體麻痹者,或頭痛劇者,桂枝加朮附湯主之。濕家眼目不明者(兼用應鐘或紫圓或七寶),或耳聾,或肉筋惕者,桂枝加苓朮附湯主之。」 求真按:「東洞翁治術往往過劇,而有濫用峻下劑之癖,故關於所說之兼用方,不宜盡信也。」 《建殊錄》曰:「老人病後肘骨突出,難以屈伸。先生診之,腹皮攣急,四肢沉惰,時有上逆,作桂枝加附子湯及芎黃散使飲之,時以梅肉散攻之。數十日,肘骨復故,屈伸如意。」 求真按:「腹皮攣急者,即右腹直肌攣急之謂。時有上逆者,時時有上沖發作之意也。」 一病者臥病三年許,其病口眼喎斜,四肢不遂,居常唾涎,語言難通。先生診之,作桂枝湯加朮、附各三兩使飲之,時以平水丸雜進,出入半歲許,全復常。 《續建殊錄》曰:「一男子嘗患頭重而微痛,鼻中冷,清涕不止者有年。於是按其腹,自少腹至心下攣急,脈微細,飲食如平日,與桂枝加茯苓朮附湯,兼用應鐘散,而諸證得治。」 求真按:「自少腹至於心下攣急者,右腹直肌攣急之謂也。」 一男子年五十餘,手足麻痹,不覺痛癢,頭重,小便不利,舌上有黑苔,飲食如平日,與以桂枝加苓朮附湯,兼用應鐘散,服之月余,諸證悉愈。 求真按:「陽證之黑苔,則於理舌必乾燥,飲食當減。有黑苔而飲食如平日者,明為陰證,則當處以此方。」 一旅客嘗遊學於浪華,出名片進謁曰:「吾嘗有濕瘡,百方無效,荏苒至於今日。其始身疼,腰痛,四肢不仁,狀類癱瘓,不能危坐,唯如跏趺僧,得以安息耳。今又加乾咳一證,其咳不輕,因之晝夜不得安臥。醫以為勞瘵,束手不能療,故來請診治。」先生診之曰:「此為血咳,非勞瘵也。」乃與桂枝加朮附湯服之而得愈。 求真按:「此病恐為肺梅毒。」 《成績錄》曰:「一男子周身疼痛,足痛頗甚,變為大熱,手不可近,堪以浸於冷水中。先生診之,腹中無實處,乃與桂枝加朮附湯而愈。」 求真按:「於表雖有大熱,然腹部虛軟,故決為陰證發熱,可與本方也。」 一男子年三十許,尿毒淋瀝,莖中疼痛,身體羸毀,時有蒸熱。醫曰:「毒在骨髓,藥所不及。」其人頗懼,遂謀於先生。先生曰:「此內疳瘡也。」與桂枝加朮附湯,兼以七寶丸,痛止膿清,遂得全治。 求真按:「若僅用水銀劑,恐無此捷效。」 《證治摘要》曰:「按病人每患附子劑之證不多,其人患下疳時,則宜與葛根加朮附湯,後與桂枝加朮附湯,則不用他藥而愈。此證若用輕粉丸則多死。」 求真按:「此下疳之硬軟雖不明,然其無論屬於何類,而水銀劑概不適也。因有附子劑之病者,外觀上雖如常人,然其虛弱已極,不堪峻藥矣。」 桂秀馬氏之《外科總論》曰:「(甲)直接衝動法,凡營養不良之老人或惡液家,特易患慢性炎,有是等之病者,以全身營養旺盛而得驅除炎證物,且與以赤酒及其它之衝動藥時,治療最速也。舊時患梅毒,雖以水銀劑、碘劑等不奏寸效,數發者,單由強壯食餌法及入浴法,而往往有全治者,亦足以知衝動法之有奇效矣。」 求真按:「此說可與鄙見互證。」 一男子三十五歲,嘗患傷風,或頭痛,或腦痛,或泄瀉之證。每病不以附子劑則不愈,爾後患下疳。予與葛根加朮附湯,家人疑余非專門,托外科治之,與輕粉丸,下利數行,變證蜂起,不日而死。 一男子二十歲,患蠟燭疳,陰莖原長四寸,腐蝕而成二寸半。先父與桂枝加朮附湯,二十日,不用他藥而腐蝕止,龜頭生如故,但陰莖比平素短一寸半耳。 求真按:「外科疾病,僅以內服能易為治,可見古方之微妙也。」 附子烏頭之醫治效用 附子、烏頭者,與雙鸞菊同屬,而主要成分為烏頭鹼之藥物也。其作用依用量之多少,配合藥之如何,而有種種之不同。然吾人最多使用為少量及中等量。此藥物用於陰虛證,即新陳代謝機能之極度衰沉者,能使之興奮,則以此機能衰沉之甚者為主要目的,以仲景論及諸說為副目的而用之可也。若更詳論之,凡新陳代謝機能甚衰沉時,則體溫之發生減少,故皮膚寒冷,而惡寒粟起,至於呼氣及糞便等之排泄物,亦帶冷氣也。又以致心臟衰弱,脈變微細、沉弱、沉微、沉小、沉遲等。口唇、四肢之末端鬱血厥冷,且四肢之運動神經,因營養不良而引起不全麻痹或全麻痹,知覺神經由停滯老廢物之刺激而發異常感覺或疼痛。又肌肉亦為營養失調而弛縱。故在外表感四肢倦怠、脫力、腹壁軟弱無力,於里致大便失禁或下利(完谷下利)。又以分解機轉減弱而排泄物之臭氣消失,尿變稀薄、透明等,招來其它臟器組織機能之衰沉。此時若用烏頭、附子,若生機不至於完全絕滅,則能興奮此等機能。非因此證而用之,則極有害矣。 《本草綱目》曰 烏頭 【氣味】辛溫,有大毒。 【主治】除寒濕痹、咳逆上氣,破積聚寒熱。其汁名射罔,殺禽獸。(《本經》) 消胸上之痰冷、食不下、心腹冷痰、胸間痛不能俯仰、目中痛,不能久視。又墮胎。(《別錄》) 主惡風憎寒、寒冷痰包心、腸腹痛、痃癖、氣塊、齒痛,益陽事,強志。(甄權) 治頭風、喉痹、癰腫,療毒。(時珍) 烏喙(一名兩頭尖) 【氣味】辛,微溫,有大毒。 【主治】歷節掣引,腰痛,不能行步,癰腫膿結。墮胎。(《別錄》) 男子腎氣衰弱,陰汗,瘰癧,歲月不消。(甄權) 射罔 【氣味】苦,有大毒。 【主治】屍疰之瘕堅及頭中風痹。(《別錄》) 瘺瘡、瘡根、結核、瘰癧、毒腫及蛇咬,先塗肉之四畔,漸漸及於瘡口。(藏器) 白附子 【氣味】辛甘,大溫,有大毒。 【主治】心痛、血痹、面上百病。行藥勢。(《別錄》) 中風之失音,一切之冷風氣,面皯,瘢疵。(大明) 諸風冷氣,足弱無力,疥癬、風瘡,陰下濕癢,頭面之痕。(李珣) 天雄 【氣味】辛溫,有大毒。 【主治】大風,寒濕痹,歷節痛,拘攣緩急。破積聚,…強筋骨,輕身,健行。(《本經》) 療頭面風,去來疼痛、心腹積聚、關節重、不能行步,除骨間痛,長陰氣,強志,令人武勇,力作不倦。(《別錄》) 治風痰,冷痹,軟腳,毒風。能止氣喘促急,殺禽獸毒。(甄權) 治一切風、一切氣。助陽道,暖水髒,補腰膝,益精明目,通九竅,利皮膚,調血脈、四肢不遂,下胸膈之水,破痃癖、癰結,排膿止痛,…背脊傴僂,霍亂轉筋,發汗,止陰汗,炮食治喉痹。(大明) 側子 【氣味】苦辛,有毒。 【主治】癰腫,風痹,歷節,腰腳疼冷。(《別錄》) 療腳氣、冷風、濕痹、大風之筋骨攣急。(甄權) 冷酒調服,治遍身風疹,有神效。(雷斅) 漏監子 【氣味】苦辛,有毒。 【主治】惡痢,冷漏瘡,惡瘡,癘風。(時珍) 求真按:「以上之藥物,惟有老、稚、大、小之差,附子與烏頭同效也。」 《藥征》曰:「附子主逐水,故能治惡寒,身體四肢及骨節疼痛,或沉重,或不仁,或厥冷,而兼治腹痛、失精、下利。」 求真按:「此說亦發本藥作用之一面者也。」 《證治摘要》曰:「門人稻葉節以附子之用法問余。答曰:『夫烏、附之性猛烈,用之有瞑眩而愈者,有不暝眩而愈者,有徒中毒者。烏頭桂枝湯條云:「其知者,如醉狀,得吐為中病。」又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條云:「如冒狀。」此為瞑眩而愈也。又用之其病須臾而增劇,發頭痛,眩暈,或身體不仁,或發熱,上逆,嘔吐等證者,則為中毒也,當速止附子。』復問:『瞑眩吐者與中毒吐者,何以辨之?』答曰:『瞑眩吐者,其病癒後吐也。中毒吐者,其病增劇而吐也,是其別也。大凡用附子即愈,心氣爽快者,為藥證相應也。與療外科之結毒為動其痼毒而用之者自有徑庭。』然則附子之症狀如何?答曰:『仲景云:「無熱惡寒者」,又真武湯證曰:「腹痛下利」,附子湯證曰:「口中和」,由是考之,無熱惡寒,大便滑或溏,口中和者當以附子為準的。凡大便秘者用之不中,惟冷秘之證用附子而大便通快。此冬節薄衣之人或婦人月經之時,一身冰冷,少腹痛者多有此證,然惟百人中之一人耳。又痛風之一證,用附子非數日不效者,若大便難,則宜兼用大黃劑,又久服附子,有患眼病者,宜速止附子,不然,則致後有失明者,慎諸。』」 求真按:「此說雖未備,然甚切當,學者宜熟讀之。」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之注釋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傷寒論》) 【注】 本方為桂枝去芍藥湯中加附子,如東洞翁之說,治桂枝去芍藥湯證之微惡寒者。然此惡寒與表證之惡寒異,乃因誤治而成陰證之惡寒,不可忽也。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 桂枝、大棗、生薑各9克,甘草6克,附子3克。 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附子湯之注釋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傷寒論》) 【注】 傷寒八九日者,自患傷寒約經八九日許之意。風濕相搏者,由本來之水毒感外來之風邪,相互搏激也。身體疼煩者,為身體全部疼痛煩悶也。不能自轉側者,不能以自力臥而轉動也。不嘔不渴者,讀之雖如字意,然有深意在焉。因傷寒經過八九日,為現少陽柴胡湯證及陽明白虎湯證之時期,故云不嘔不渴,所以暗示無柴胡、白虎之證也。又脈浮者為表證之徵,然虛而澀為陰虛證之候。故本條之病證,以虛證與表里、陰陽相半者也。 桂枝附子湯方 桂枝9.5克,附子、生薑各7克,甘草5克,大棗7克。 上藥銼細,以水三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之注釋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加朮湯主之。(《傷寒論》) 【注】 本方與桂枝附子湯異。無桂枝,故無上沖之候。有朮,以有小便自利證。小便自利,即為尿利過多,腸內枯竭以致大便難也。故東洞翁謂本方之定義:「治桂枝附子湯證而大便難,小便自利,無上沖證者。」尾台氏曰:「小便自利者,謂猶不禁也。朮、附子、茯苓者,皆治小便之不利與自利,猶麻、桂之治無汗與自汗也。」 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方 朮9.5克,附子7.5克,甘草5克,大棗、生薑各7克。 煎法用法同前。初服,其人身覺痹,半日許復服之。三服盡,其人如冒狀。勿怪,此以朮、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使之爾。 求真按:「東洞翁雲附子主治逐水,本此。」 甘草附子湯之注釋 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和久田氏曰:「濕者,水也。不曰水而曰濕者,因水每成腫,按之不凹,但以皮膚無種種之固結,肌膚如濕者,故名濕也。俗呼脹大之類皆可謂為濕也,此亦由正氣之弱,水氣得以乘之,後世所謂氣虛之候也。風濕相搏者,其人素有濕氣,感冒風邪,以風邪與濕氣相搏而名之也。骨節疼煩者,節節關節疼煩也。掣者,緊也,由後引之而痛也,謂驚恐與疼痛也。不得屈伸之句,應骨節疼煩也。近之者,以手近於疼處也。汗出者,風濕相搏也。短氣者,呼吸急迫也。小便不利者,氣沖逆不能下降也。惡風欲示較重於尋常,故又以不欲去衣足之。凡此皆風濕相搏之證也。此證汗出、短氣,以表證而沖逆急迫,有桂枝、甘草。又以惡風、骨節疼煩、小便不利等證,相伍以朮、附,而附子之分量多者,以表證劇,有內寒也。凡有內寒者,右小腹結聚,腹皮軟弱也。」 求真按:「此說雖是,然治骨節疼煩,不僅朮、附之作用而已,桂枝、甘草亦與有力焉,不可不追加之。」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骨節煩疼,不得屈伸,上沖,汗出,惡寒,小便不利者。」此說亦佳。然本方與由桂枝附子湯、桂枝去芍藥湯出發者異,是本於桂枝甘草湯者,故與彼較,有上沖短氣之加證也。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朮各9克,附子6克,桂枝12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桂枝去芍藥加茯芩白朮湯之注釋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苓朮湯主之。(《傷寒論》) 【注】 《傷寒論》自著者落筆至於今日,約二千餘年,其中經多數醫家之注釋改竄,故或以注文混入於本文中,或依改竄本而傳,故其何真何偽,往往難以判斷,疑問處不一而足,本條亦同此例,「去桂」之二字即疑問之焦點也。 尾台氏曰:「桂枝去桂加茯苓朮湯之『去桂』二字可疑。太陽篇瓜蒂散條曰:『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是頭痛項強者,本桂枝湯證也。今雖已服桂枝湯,或下之,然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不止者,是桂枝湯證依然存在也,故不應不用此證之主藥桂枝。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柴胡去半夏加瓜蔞湯、木防己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諸方,其所去加,皆不過臣佐藥,可以證矣。後讀徐靈胎之說,與余意如合符契,益信鄙見之不謬。成無己亦曰:『頭項強痛,翕翕發熱,雖經汗下,邪氣仍在表也。心下滿微痛,小便自利者,則將成結胸。今外證未解而無汗,小便不利,則心下滿微痛為停飲也,與桂枝湯以解。外加茯苓、朮以利小便,行留飲也。』由是觀之,則成氏所注之本,必無「去桂」二字也。」 吉益南涯以「去桂」為「去芍藥」之誤,舉其理由曰:「本『去桂』也,今從《醫宗金鑒》作『去芍藥』,歷觀此證無『去桂枝』之理。此因水氣結滯而心下滿微痛,致頭項強痛,不逐心下之水,則不得外發,故雖服桂枝湯,或下之,亦不解也。今加茯苓、朮以逐水氣,以桂枝散其滿,去芍藥而欲專其力也。試觀逐水氣之劑未嘗有芍藥,故知當去之。」 前列二說,若依尾台氏說,則本方宜稱桂枝加茯苓朮湯,而「去」,字全無意味。故余意准南涯氏說,認「去桂」二字為「去芍藥」之誤,應名本方為桂枝去芍藥加茯苓朮湯。 本方為桂枝湯之去加方,於理當汗出,今翕翕發熱無汗者,此理自南涯氏說雖非不能推究。但太倉氏所著《麻疹一哈》云:「發熱之時,固無留飲凝結,腹氣和暢,表氣通透,則為疹子之候備,用藥宜表汗之;若留飲凝結而腹氣不和暢,則為疹子之候不備。蓋因他證先見故也,宜詳悉腹候以處之。留飲解散,腹氣和暢,則表氣通豁,疹子易從汗出矣。」 就上說觀之,本方證之無汗者為小便不利之結果,心下微滿痛,即為胃內停水明矣。 桂枝去芍藥加茯苓朮湯方 桂枝、大棗、生薑、茯苓、朮各7克,甘草5克。 煎法用法同桂枝湯。 茯苓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茯苓 【氣味】甘平,無毒。 【主治】胸脅逆氣,憂恚驚邪恐悸,心下結痛,寒熱,煩滿,咳逆,口焦,舌干。利小便,久服則安魂養神。(《本經》) 止消渴、好睡、…膈中痰水、水腫淋結,開胸腑,調臟器,伐腎邪,長陰,益氣力,保神氣。(《別錄》) 開胃,止嘔逆,善安心神。主肺痿痰壅、心腹脹滿、小兒驚癇、女人熱淋。(甄權) 補五勞七傷,開心益志,止健忘,暖腰膝,安胎。(大明) 止渴,利小便,除濕,益燥,和中,益氣,利腰臍間血。(元素) 逐水,緩脾,生津,導氣,平火,止泄,除虛熱,開腠理。(李杲) 瀉膀胱,益脾胃,治腎積奔豚。(好古) 赤茯苓 【主治】破結氣。(甄權) 瀉心、小腸、膀胱之濕熱,利竅行水。(時珍) 茯苓皮 【主治】水腫,膚脹。開水道,開腠理。(時珍) 【發明】 宗奭曰:「茯苓行水之功多,益心脾,不可缺也。」 元素曰:「茯苓,…其用有五:利小便也,開腠理也,生津液也,除虛熱也,止瀉也。」 杲曰:「甘而淡,降也。其用有六:利竅而除濕,益氣而和中,治驚悸,生津液,小便多者能止,小便結者能通,…能益脾逐水,乃除濕之聖藥也。」 茯神 【氣味】甘平,無毒。 【主治】療風眩、風虛、五勞、口乾,能止驚悸、多恚怒、善忘,開心益志,安魂魄,養精神。(《別錄》) 補勞乏,主心下急痛、堅滿。(甄權) 神木 【主治】偏風,口面喎斜,毒風,筋攣不語,心神驚掣,虛而健忘。(甄權) 治腳氣痹痛,諸筋攣縮。(時珍) 《本草備要》曰 茯苓-甘溫,益脾,助陽,淡滲,利竅,除濕。色白,入肺瀉熱而下通膀胱(能通心氣於腎,使熱自小便而出),寧心益氣,調營理衛,定魄安魂。治憂恚驚悸、心下結痛、寒熱煩滿、口焦舌干、咳逆嘔噦、膈中之廢水(脾虛之所致)、水腫淋瀝、泄瀉遺精,小便結者能通,多者能止,生津止渴,退熱安胎,為松根之靈氣凝結而成,以大如斗、色白堅實者良。…皮專行水,治水腫膚脹。 茯神-主治略同茯苓,但茯苓以入脾胃之用為多,茯神以入心之用為多。開心益智,安魂養神,療風眩、心虛、多恚、健忘,即抱茯苓之根而生者,去皮及中木用之。茯苓之心木名黃松節,療諸筋攣縮、中風喎斜、心掣健忘。 求真按:「茯苓、茯苓皮、茯神、神木,其效略同。」 《藥征》曰:「茯苓,主治心悸及肉筋惕也,兼治小便不利,頭眩煩躁。曰心下悸,曰臍下悸,曰四肢聶聶而動,曰身動,曰頭眩,曰煩躁,一是皆悸之類也。小便不利而悸者用茯苓則治,其無悸證者用之亦未見其效。然則悸為茯苓所主治,而小便不利,其兼治也。頭眩、煩躁亦然。」 《觀證辨宜》曰:「里水外行而疼痛者。發熱汗出,朮、苓主之。吐水者,茯苓、澤瀉主之。心下痞,…曰頭眩,曰小便不利者,水滯而氣不行也,茯苓主之。心下悸,曰頭眩,曰厥,曰癲眩,是水氣上攻之證也,茯苓主之。心下滿,曰上沖,曰頭眩,曰小便不利,有氣逆之證者,茯苓主之。咳,…水在血分而致者,茯苓主之。」 本藥之作用,雖如前諸說。然由余之實驗,本藥以利尿之頻數或減少,與胃內停水及心悸亢進,或肌肉之間代性痙攣為主目的,而仲景論及前諸說為副目的,其症狀不問為神經性與心臟或腎臟原因性,皆佳也。 朮之醫治效用 《藥征》曰:「朮,主利水,故能治小便不利及自利,兼治身體煩疼、痰飲、失精、眩冒、下利、喜唾。」 此說雖非全屬無稽,然利水非獨本藥之特能,他藥亦多有此作用。故以利水為本藥之主治,不惟不妥當,由此抽象的解釋,臨床上將如何處之乎? 朮之為利尿藥,毋待辯矣。然於臨床上為腎機能障礙之徵,此尿利之頻數或減少與胃內停水為主目的,仲景論及下記諸說為副目的,乃可應用之也。故其作用頗類似於茯苓而實異。本藥性溫,含特殊之揮髮油,故能刺激胃腸黏膜使之充血,此等臟器有急性炎證時,即中醫所謂有里熱之際,假令其適應證雖具備,亦宜忌之。先宜治療急性炎證,然後可用此藥也。 或以為尿量減少為腎臟機能障礙之徵,是矣。然小便頻數證亦為此機能障礙之候者,乃因小便次數增加,而尿量反減少也,即腎臟機能發生病變之症狀也。尿意頻數之際,有苓、朮、澤瀉等對證利尿劑,或對證劑加用此等藥物,而腎臟機能尚不至嚴重的衰弱時可得援助,以驅逐水毒則病自能痊癒。 凡胃內停水者,由於胃肌之衰弱,胃壁緩弛,若再因心臟或腎臟有障礙時,尿排泄量減少,以致尿毒蓄積在其它體部。在停水不十分嚴重時,每能容於組織內而肉眼不易察覺,然於緩弛之胃腔內之水毒,由打聽觸診最易於確認。此胃內停水與尿利障礙均得以茯苓、朮、澤瀉等應用之。有此主要目的之時,若用本藥,則此停滯之水毒通過腎臟而排除於體外。同時此藥含有揮髮油,能發揮健胃作用,若得他藥之協力時,西醫雖稱為難治之胃擴張證亦不難治之。 今欲證鄙見之不誤,揭許叔微之體驗談於下。 《本事方》曰:「微患飲澼三十年,自左下有聲,脅痛,食減,嘈雜,飲酒半杯即止。十數日,必嘔酸水數升。暑月只右邊有汗,左邊絕無,自揣為澼囊。如有水窠臼時,窠不盈則不行,但清者得行而濁者停滯,以無可決之路,故積至五六日,則必嘔去也。脾土惡濕而水則流濕,若不燥脾以去濕,宜崇其土以填窠臼,乃悉摒諸藥,只以蒼朮、麻油、大棗為丸,服三月而疾除。由此常服之,不嘔不痛,胸膈寬利,飲食如故。」 【注】 意譯此文,則許叔微自身患胃內停水證三十年,胃內有水鳴,左季肋部疼痛,食慾減退,吞酸嘈雜,故飲酒則輕快。然十數日後,必吐出酸敗之胃內容物。夏季右半身常有汗,然於左半身則無,故自己想像為胃擴張,於其內有停水。揣摩其理,凡胃擴張而停水,恰如水在凹所,不充滿則不流出。停水中之澄清者能流行之,然污濁者則停滯無去路,故漸次增量,積至五六日,必嘔吐以排出之。夫胃原忌水之停留,若不去此停留之水,以乾燥胃,當無治癒之期也。因悉止從來所用諸藥,只服蒼朮、麻油、大棗為丸,至三月後,殆已痊癒。自此之後常服此方,無嘔吐疼痛諸證,至於飲食亦如健時雲。 許氏之說病理雖甚幼稚,然朮之去胃內停水,有健胃之殊效也明矣。而關於此藥物之利尿作用,雖無何等言及,然據不發汗、不嘔吐、不下痢觀之,則胃內停水由利尿排除,無疑義矣。 本藥用於身體煩疼者,乃以由尿利障礙,水毒久於關節內停蓄,則引致身體煩疼。而其理則如下之淺田氏說。 骨節疼痛者,其痛及於最里者也。《說文》云:「骨節者,骨肉之竅也。」蓋三百六十骨節,為神氣遊行出入之處,而即為邪氣遊行出入之處也。是以不惟風寒迫於此,如痰飲、梅毒,久郁於內,則亦能為骨節疼痛。《論》曰:「濕流關節。」是也。 如是則尿利障礙與胃內停水為主目的,身體煩疼為副目的而用本藥。則隨胃內停水被驅逐,而關節內之水毒亦隨之消失矣,故身體煩疼不治而自治也。 茯苓、朮、澤瀉,用於水瀉之下痢者,乃因小便不暢,水毒停滯於消化管內,至一定程度時,腸管發生水瀉的下痢,以代腎之機能。此時用茯苓、朮、澤瀉,則此三藥能恢復腎機能,而消化管內之水毒由腎臟排出,故腸管水分減少,則不致下痢,是中醫以利尿劑治下痢之慣用療法,因知腸管與腎臟有表里相互之關係也。 其它病證亦有用本藥者,亦可由上理推究之,茲從略。今舉諸說於下,以資參考。 《本草綱目》曰 朮 【氣味】甘溫,無毒。 【主治】風、寒、濕痹,死肌。…消食。(《本經》) 大風在身面,風眩、頭痛、目淚出。消痰水,逐皮間風水結腫,除心下急滿、霍亂吐下不止,利腰臍間血,益津液,暖胃,消谷嗜食。(《別錄》) 治心腹脹滿,腹中冷痛,胃虛下利,多年氣利,…止嘔逆。(甄權) 反胃,利小便,…補腰膝,長肌肉。治冷氣痃癖、氣塊、婦人冷症瘕。(大明) 除濕,益氣,和中,補陽,消痰,逐水,生津,止渴,止瀉痢,消足脛濕腫。得枳實消痞滿,氣分,佐黃芩,安胎清熱。(元素) 理胃,益脾。…主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身體重,心下急痛,心下水痞,…臍腹痛。(好古) 蒼朮 【氣味】苦溫,無毒。 【主治】除惡氣,弭災沴。(弘景) 主大風痹,心腹脹滿。…止嘔逆,下泄,冷痢。(甄權) 治筋骨軟弱,痃癖,氣塊,婦人冷氣症瘕,山嵐瘴氣,溫疾。(大明) 明目,暖水髒。(劉元素) 除濕,發汗,健胃,安脾,為治痿要藥。(李杲) 散風,益氣,總解諸郁。(震亨) 治濕痰留飲,或挾瘀血成窠囊,及脾濕下流,濁瀝帶下,滑瀉,腸風。(時珍) 《本草備要》曰 白朮-苦燥濕(《經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甘補脾,溫和中。在血補血,在氣補氣(同血藥則補血,同氣藥則補氣)。無汗能發,有汗能止。燥濕則能利小便,生津液,止泄瀉(泄瀉者,水瀉也,凡水瀉者,濕也),消痰水、腫滿,黃疸、濕痹。補脾則能進飲食,袪勞倦(脾主四肢,虛則四肢倦怠),化症癖(同枳實則消痞,一消一補,名枳朮丸,因脾運而積化也),和中則能已嘔吐,定痛,安胎。血燥無濕者禁用。能生膿作痛,潰瘍忌之。 蒼朮-甘溫,辛烈。燥胃強脾,發汗除濕,能升發胃中陽氣,止吐瀉,逐痰水,消腫滿,辟惡寒(辟一切嵐瘴邪惡,暑濕月焚之為佳),散風寒濕,為治痿要藥(陽明虛則宗筋縱弛而帶脈不引,故手足痿)。又能總解痰、火、氣、血、濕、食六郁,燥結多汗者禁用。 求真按:「由弭災沴及辟惡氣觀之,則朮如有殺菌性,其當否雖未明,然本藥含特種之揮髮油,則或然歟。此問題暫置之。若夏時以此熏室內,則蚊群悉死而墜落,由是觀之揮髮油,則此藥有殺蟲性之確實矣。」 《千金》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之注釋 《千金》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治肺痿吐涎沫。(《金匱要略》) 【注】 方名之上冠以「千金」二字者何?因仲景著《傷寒雜病論》十六卷,惟《傷寒論》十卷傳於後世,余皆散逸。宋時有王洙者,自蠹簡中發現仲景之《金匱玉函要略方》三卷,然《玉函》者,說明傷寒之證治,故與《傷寒論》無大差異,僅於字句間有多少之相違耳。然《金匱》有《傷寒論》中所無之論說方劑,故為必要而不可缺,但因歷時頗久,每有散缺,故其時高保衡、孫奇、林億三氏協力引用仲景之方法,由《千金方》、《外台秘要》等之古書中,抄書之而成完本,命名為《金匱要略》。此際編者等因引用仲景之法方之書籍,或尊敬其編著者之精神,故於仲景之方名上,冠以此書名或編著之名,此系《金匱要略》之由來,而以「千金」二字冠於本方者,意謂本方不存於《金匱》,而由《千金方》抄錄之也,其它諸方亦同此例。 所謂肺痿者,《金匱》曰:「熱在上焦,因咳為肺痿。…咳唾膿血,脈數虛者為肺痿。」 淺田氏云:「熱在上焦,肺氣痿弱,咳有濁唾涎沫,脈數者,名曰肺痿。…故以為虛證,後世所謂勞嗽是也。」 《尊生書》云:「勞傷脾肺,甚者多吐膿血,漸成為肺痿,將成勞瘵與肺痿者,可視為勞嗽之一證也。」 據上所云,肺痿即現今之肺結核,然丹波氏在所著《金匱要略述義》本方條有「按此方,…蓋亦屬肺冷之痿」。由是觀之,則肺痿有冷、熱二種,而本方能治肺冷之痿,然不可用於發熱不熱的現時之肺結核矣。 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方 桂枝、生薑、大棗各9克,甘草、皂莢各6克。 煎法用法同前。 皂莢丸之注釋 咳逆上氣,時時唾濁,但坐不得眠,皂莢丸主之。(《金匱要略》) 【注】 所謂咳逆上氣者,為咳嗽頻發之意。時時吐濁者,時時吐濁痰也。但坐不得眠者,坐則咳嗽少,呼吸稍舒,臥則咳嗽頻發而不得眠也。 皂莢丸方 皂莢末、棗肉等分。 上藥以蜂蜜為丸。一回4克許,一日三回服用。 皂莢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皂莢,辛溫而性燥。…吹之、導之,則通上下關竅而涌吐痰涎。搐鼻立作噴嚏,治中風口噤,胸痹,喉痹。服之則除濕去垢,消痰破堅,殺蟲下胎,治風濕風癩,痰喘腫滿,堅症囊結。塗之則散腫消毒。煎膏,貼一切痹痛。合蒼朮焚之,辟瘟疫濕氣。一種小如豬牙,一種長而枯燥,一種肥厚多脂,多脂者良。」 《方輿輗》曰:「心嘈無可奈何,與皂莢如粟米者,僅五七丸。」 據此二說觀之,則本藥為猛烈之刺激藥,似不可輕輕內用。 桂枝加龍骨牡蠣湯之注釋 夫失精家小腹弦急,陰頭寒,目眩,發落,脈極虛芤遲,為清谷,亡血,失精。脈得諸芤動微緊,男子失精,女子夢交,桂枝加龍骨牡蠣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和久田氏曰:「失精者,夢交而失精也,別男女為互文,其實一也。小腹弦急者,強急如弓弦,其證在於小腹,為下虛之候,氣血不和也,失精亦由於是。陰頭寒,目眩,發落,並為沖逆之候而無下降之氣,陽氣不旺於下部也。發落者,皆由於上實,瘀血集於頭部也。『脈極虛芤遲,為清谷,亡血,失精』之十二字應為脈例斜插之文,言凡脈有極虛芤遲之三象,為下利清谷,亡血,失精之三病中脈應之例也。虛者,有場所而無物之義,為浮大無根之脈。芤者,言中空之脈。遲者,不速脈。三脈屬於氣血之虛,為陽氣衰之脈應也。得脈以下,為此方所取之脈證。就以上之脈例言時,其三脈中得之芤動而微緊,則為失精、夢交之脈。動者,惟關上有,而無上下首尾之脈,蓋得與臍上之築動應之。此方非虛寒之意,微緊而不遲故也。」 桂枝加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芍藥、大棗、生薑、龍骨、牡蠣各5.5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桂枝湯證之有胸腹動者。」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稟性薄弱之人,因色慾過多則血精減耗,身體羸瘦,面無血色,身體常有微熱,四肢倦怠,唇舌乾燥,小腹弦急,胸腹動甚,及至於窮,不死何待?若以此方長服,嚴慎閨房,保嗇調攝,則能肉生於骨,可望回生。」 婦人心氣鬱結,胸腹動甚,寒熱交作,經行常衍期,多夢驚惕,鬼交漏精,身體漸就羸瘦,其狀恰似勞瘵。孀婦室女,情慾妄動而不遂者,多有此證,此方宜之。 此方及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桂枝甘草龍骨壯蠣湯三方,所謂癲癇家上沖眩暈,耳鳴,胸腹動悸,夢寐驚起,精神恍惚,或無故悲愁者,隨證選用,各有效也。若心下痞,大便難者,宜兼用瀉心湯。又火傷湯潑,大熱口渴,煩躁悶亂欲死者,及灸後煩冤者,亦宜選用三方,或兼用瀉心湯、黃連解毒湯等。 由余之實驗,以上病證須此三方者反少,而小柴胡湯、柴胡桂枝幹薑湯、苓桂朮甘湯、桂枝茯苓丸、當歸芍藥散等之單用,或二乃至三方之合用,或須兼用黃解丸等之場合極多。火傷者,概以瀉心湯或黃連解毒湯等之單用,亦已足矣。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之注釋 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主之。(《傷寒論》) 【注】 和久田氏曰:「劫者,因威脅而出物也。夫表邪之輕證,其初不用湯藥,以燒針於肌,威脅出汗,為當時醫者之術,以此病名為傷寒,固非輕證。然醫以火迫於肌,劫而出汗,因亡陽也。亡者,言不自衛其處也。出汗以劫,因而陽氣不能衛於表,沖氣劇而為胸腹之動氣,則必發驚狂之證也。起臥不安者,亦起亦臥而不能安,乃詳驚狂之狀之辭也。此證以亡陽而致沖逆,下之而致胸滿,內外雖如異途,然其歸趣一也。加龍骨牡蠣之意以鎮動氣,且加蜀漆去痰逐水也,亦由沖逆而逐逼痰氣於心胸也。」 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主火邪,故湯火傷之煩悶疼痛者及灸瘡發熱者有效。以牡蠣一味,麻油調塗湯火傷,則火毒忽去,其效可推想而知矣。」 《方輿輗》本方條曰:「不寐之人,徹夜雖一目亦不得瞑,及於五六夜時,必發狂,可懼也。亟宜服此方,蜀漆去心腹之邪積也。」 東洞翁於本方定義曰:「治桂枝去芍藥湯證而胸腹動劇者。」 求真按:「淺田氏由火邪之側面說明本方,有持氏自驚狂之方面說明本方,東洞翁由腹證上說明本方,則本方宜用東洞翁說為主,二氏之言為副。」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生薑、大棗、蜀漆各5.5克,甘草3.5克,牡蠣9克,龍骨7克。 上銼細,以水四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之注釋 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傷寒論》) 【注】 和久田氏曰:「按此證可作三逆二因觀。火逆一,下之一,燒針一,三逆也。下之,一因,燒針,二因也。『煩躁』二字承上之二因。火逆例曰:『脈浮宜以汗解,而以火灸之,則邪無從出,因火而盛也,病自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為火逆是也。』火逆猶宜和表而救之,反下之而發為煩躁,燒針亦非發汗之正法,因是亦發為煩躁,故成二因,並成一煩躁證。以桂枝、甘草和表緩急,以龍骨、牡蠣鎮驚狂之動氣,煩躁自治之意也。」 東洞翁對本方之定義,雖曰:「治胸腹有動而急迫者。」然不若治桂枝甘草湯證而胸腹有動者之為當也。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14.5克,甘草、龍骨、牡蠣各7克。 上藥銼細,以水二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蜀漆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常山,辛苦而寒,有毒。能引吐行水,去老痰積飲,專治諸瘧。然悍暴,能損真氣,弱者慎用。…苗名蜀漆,效用略同。」 《續藥征》曰:「蜀漆,主治胸腹及臍下動劇者,兼治驚狂、火逆、瘧疾。」 據上說觀之,則本藥主治胸腹臍下之悸動劇者,且兼治驚狂、火逆,有殺蟲殺菌性。然以有毒不可輕用。 牡蠣之醫治效用 本藥含多量之碳酸鈣,故有制酸作用。然中醫多用於此目的以外,茲詳說於下。 《藥征》曰:「牡蠣,主治胸腹之動,兼治驚狂、煩躁。」 牡蠣、黃連、龍骨同為治煩躁之藥,而各有所主治也。膻中者,黃連所主治也。臍下者,龍骨所主治也。而部位不定,胸腹煩躁者,牡蠣之所主治也。 《氣血水藥征》曰:「外行之血下陷甚者則作驚作躁,其不甚者多寒而煩,不致驚躁耳,此血下陷之候也。下陷之血氣,自心胸作動者,牡蠣主之也。」 《蕉窗雜話》曰:「牡蠣能下水,使久蓄之寒水下達於水道,故其初得遍歷胃中,而免吐水腹痛等證也。」 蛇含石、鐵粉、辰砂、禹餘糧、牡蠣等皆有鎮墜利水之效,各有其適用處,故有小差耳,至其細微,不能盡論,當以意會也。歸納之,均有鎮墜其氣之效,故有鎮氣及利水之能。 《餐英館治療雜話》曰:「世醫僅知牡蠣止汗、澀精,然不知除心下氣痛,消疝症、積塊者,皆不讀《本草》之弊也。《丹溪心法》中有心脾氣痛,服牡蠣一味酒之方。又好古曰:『牡蠣者,入足少陽,為軟堅之劑。』其它本草亦有療疝症、積聚者,…要之心胸嘈雜,心下氣痛者,牡蠣妙也。」 反胃之證,起居未至大衰者,亦以此方加牡蠣為佳,吞酸、嘈雜、嘔吐為目的,有心胸刺痛者,則更佳也。牡蠣治氣滯痛,詳於《本草》。牡蠣治吞酸嘈雜,有《蘭醫》之說明,其說曰:「白酒腐敗,加以石灰則改味,人所飲之水飲,留滯於心胸之間,久則腐敗,成為酸水,故用石灰類之牡蠣治吞酸嘈雜,是理之常也云云。」非簡短之說明耶?近世由氣發之病人不少,以牡蠣加於順氣豁痰劑中,宜研究之。 《本草備要》曰:「牡蠣,澀腸,補水,軟堅。咸以軟堅化痰,消瘰癧結核、老血瘕疝。澀以收脫,治遺精崩帶,止嗽,斂汗,固大、小腸。微寒以清熱補水。」 以上諸說,雖無不可,然或未備,或過偏,或涉於枝葉之議論,皆非完璧也。本藥以胸腹之動為主目的,驚狂、煩躁為副目的,雖如東洞翁之所言,然有是等證而亦有不當用者。血下陷云云,即血液集於體之內部,不循於體表,故成驚狂及煩躁,或寒多而煩,未致驚躁,當用本藥。雖如南涯氏之說,然亦難為此藥應用上恆久不變之法則。其它諸說,不無參考之價值,然亦難為本藥之主目的。由余之實驗,當用牡蠣之病者,由於先天的或誤治等之身體虛弱、腹部軟弱而未陷於陰證者,用本藥以此體質與胸腹動為主目的,驚狂、煩躁、幻覺、不眠等之神經症狀及前諸家所說為副目的而用之也可。 本藥之作用,大有類似於茯苓,然其間亦自有分別,即茯苓之悸雖應於手而小,而本藥之動大也。茯苓有肌肉痙攣,本藥無此證也。茯苓無渴症,本藥有此證也。又本藥之作用,疑似於黃連,然黃連用於實證,本藥虛證也。黃連有熱伏,有腦充血征之顏面潮紅,本藥則不然。 龍骨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龍骨,甘澀。…能收斂浮越之正氣,澀腸,益腎,安魂,鎮驚。…驚癇、瘧利、吐衄、崩帶、遺精、脫肛。利大小腸,固精,止汗,定喘,斂瘡,皆澀以止脫之義。」 《藥征》曰:「龍骨,主治臍下之動,兼治煩驚失精。」 據此二說觀之,則本藥為收斂藥之一種,其主目的為衰脫之徵候與臍下之動,副目的為煩驚、失精等,亦可用之。 小建中湯之注釋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傷寒論》) 【注】 汪氏曰:「此條乃少陽病,兼挾里虛之證也。傷寒之脈弦,弦者本為少陽之脈,宜與小柴胡湯,茲但陰脈弦而陽脈澀,此陰陽以浮沉言,脈浮取之則澀而不流利,沉取之則亦弦而不和緩。澀主氣血之虛少,弦又主痛,法當腹中急痛,與建中湯者,溫中補虛以緩其痛而兼散其邪,先以溫補而弦脈不除,痛猶未止者,為不瘥。此為有邪留於少陽經,後與小柴胡湯去黃芩加芍藥以和解之。蓋腹中痛亦為柴胡證中之一候,余以先補後解,乃仲景之妙法也。」 求真按:「小柴胡湯去芩,為紊亂仲景法,加芍藥,蛇足也。但知芍藥證必在而加之,不責也。」 錫氏曰:「先與小建中湯,便有與柴胡之意,非因小建中無效而又與柴胡也。」 柯氏曰:「仲景有一證用兩方者,如用麻黃以解汗,半日復煩,用桂枝以更汗者同法。然皆因設法以御病,非必然也。先麻黃繼桂枝者,是由外而之內之法也。先建中繼柴胡,是自內而之外之法也。」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煩者,小建中湯主之。(《傷寒論》) 【注】 《方輿輗》曰:「傷寒里虛時為悸,邪擾時為煩,故初起二、三日,即有此證候者,不宜攻其邪,但與小建中湯溫養中氣,中氣建,邪自解矣。雖不即解,然發表攻里之機亦自此出,是仲景御變之法也。疝氣、症瘕等證,往往亦宜用此法治之。」 虛勞,里急,悸,衄,腹中痛,夢失精,四肢酸疼,手足煩熱,咽干口燥,小建中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和久田氏曰:「虛勞,病名也。然古人命名,無一不取於證,虛者有場所而其內無物之謂。皮骨,場所也。實其內之物,血肉精液也。今精液肌肉不潤,血亦有不能流動之勢,肉瘦筋弱,顏面無血色而薄白,皮骨僅存,其內無實物,故名以虛。證曰:『男子色薄者,主渴及亡血。卒喘悸脈浮者,是里虛也。』亡有逃亡之意。勞者,疲也,血不榮肉,精不守骨,虛熱入於骨髓而手足心熱,四肢痛,夢遺精,手足瘦削,不能遠行,所以名為勞也。里急之里,即表里之里,皮膚之內,筋脈之意也。悸者,乃心中悸也。衄者,鼻血也,由於沖逆之故。腹中痛,由於里急也。夢失精者,夢像也,精以靜而守於內,今內虛而失守,因夢而失,下焦之虛也。手足煩熱者,手足之心發熱也。酸痛者,酸楚疼痛也。咽干口燥者,血氣沖逆,虛熱之候,與口舌乾燥不同,口舌乾燥由於胃中實熱,故舍其舌而曰咽干口燥,總是虛勞之證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下曰:「虛勞里急云云,此證余每用黃耆建中湯,其效勝於小建中湯,學者試之。」 求真按:「此說較是。」 男子黃,小便自利者,當與虛勞小建中湯。(《金匱要略》) 【注】 黃者,為黃疸。然惟黃疸之小便自利,宜與本方,恐不似仲景之口吻,或有本方證,而省略前提乎?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金匱要略‧黃疸篇》曰:『男子黃,小便自利者,當與虛勞小建中湯。』按小便自利與不利,至失其常,則同於桂枝加黃耆湯,證曰:『黃汗云云,小便不利。』由是觀之,則疑虛勞小建中湯,或謂黃耆建中湯乎?又按仲景於黃耆建中湯證曰:『虛勞云云,小便多。』必效方之黃耆建中湯證曰:『小便數。』曰多,曰數,是亦失常,更可為證,故余每用黃耆建中湯也。」 求真按:「此說較是。」 婦人腹中痛,小建中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本條亦與前條有同樣之可疑,不宜有男子、婦人之拘定。 小建中湯方 桂枝、生薑、大棗各5.5克,甘草3.5克,芍藥11克,膠飴十二兩。 上藥銼細,以水二合五勺,煎一合。去渣,加膠飴溶之,一日分三回溫服。 茯苓建中湯方 加茯苓5.5克於小建中湯中。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治驗 《醫方集解》曰:「昂按:此湯以飴糖為君,故不名桂枝芍藥,而名建中。今人用小建中者,絕不用飴糖,是失仲景之遺意也。」 《蘇沈良方》本方條曰:「此藥治腹痛如神,然腹痛按之便痛,重按之卻不甚痛,此是氣痛。重按則愈痛而堅者,當自有積也。氣痛不可下,下之則愈甚,此虛寒證也。此藥偏治腹中虛寒,補血,尤治腹痛。」 求真按:「然腹痛按之則便痛,重按卻不甚痛者,此是氣痛。重按則愈痛而堅者,當自有積也。『氣痛不可下,下之則愈甚』之章句,是說本方證腹痛與實證腹痛之鑑別法,亦可為一般虛證與實證之判別法,而此說系基於《金匱》之「病者腹滿,按之不痛者為虛,痛者為實」而擴充之也。」 《證治準繩》本方條曰:「治痢不分赤、白、新、久,但腹中大痛者,有神效。其脈弦急或浮大而澀,按之則空虛,或舉、按皆無力者,是也。」 《張氏醫通》曰:「形寒飲冷之咳嗽、腹痛而兼脈弦者,小建中湯加桔梗以提肺氣之陷。」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小建中湯治里急,腹皮拘急及急痛者。」 按當有腹中拘急之證,其方類芍藥甘草湯。 求真按:「其方當作『類於桂枝加芍藥湯』。」 淺田氏曰:「此方治中氣虛而腹中引痛者。凡古方書雲脾胃,雲建中者,皆建立脾胃之義也。此方…唯血干俄頃,腹皮拘急,或強按無底力,譬如按琴上之系,雖為積聚腹痛等證,宜建中以潤血緩急迫之意用之。全體腹中無力,而有凝滯者,此湯有效。」 《建殊錄》曰:「一患者四肢憊惰,有時心腹切痛,居常鬱郁,志意不樂,諸治無效。某醫以先生有異能,勸迎之。患者家人曰:『固聞先生名,然古方家多用峻藥,是以懼而未請。』醫更勸之,且保其無害,遂迎先生診之。腹皮攣急,按之不弛,乃作建中湯使飲之。其夜胸腹煩悶,吐下如傾,家人大驚,急召某醫責之。醫曰:『東洞所用,非峻劑也,因病適將發動耳。』家人尚疑,又召先生,意欲不復服。先生曰:『余所用非吐下之劑,而如是其甚者,蓋彼之病毒之勢已敗而無所伏,因而自潰,宜益攻之。』家人服其言,先生乃還。翌早,病者自來謁曰:『吐下之後,諸證脫然如平日。』」 求真按:「是藥瞑眩,而即治也。」 《生生堂治驗》曰:「一男子久患頭痛,立則暈倒。醫以為梅毒,與芎黃湯及輕粉、巴豆之類攻之數百日。先生診之,自心下至小腹拘攣如繩索,乃以小建中湯百餘帖愈之。」 求真按:「自心下至小腹拘攣如繩索者,即腹直肌攣急也。」 《方機》曰:「心悸或肉筋惕,或頭眩者(應鐘),心悸甚者(解毒),茯苓建中湯主之。」 求真按:「此方揭載於《方機》,恐系東洞翁之創方。」 《生生堂醫談》曰:「一男子年三十許,患面色如土,息短而腹中有物,時時衝心。眾醫為奔豚,治無效,如是三年,農事廢弛。請於予,予與茯苓建中湯,並放其痧,血出如濺,衝心遂止,諸證隨退。」 求真按:「此證此方中,或可合用桂枝茯苓丸。」 黃耆建中湯之注釋 虛勞里急,諸不足,黃耆建中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和久田氏曰:「諸不足者,氣血均不充足之謂也。案:黃耆有伸張正氣於肌表,而回復其津液之能。諸肌表之不足者,皮膚干而不潤,衛氣不固其腠理,津液由自汗或盜汗而消失。黃耆能伸正氣,回津液,固密其腠理,則瘀水自回降,小便通利,滑肌膚而得潤澤。抑黃耆雖雲治自汗盜汗,然皆由正氣之不足,故不可以此為主能也。余之用黃耆,不必汗之有無,但得肌表乏正氣者,即不誤矣。」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主小建中湯之中氣不足,腹里拘急,而帶諸虛不足者,故加黃耆也。仲景之黃耆,大抵為托表、止汗、去水之用,此方可知亦以外體不足為目的也。此方雖用於虛勞之證,腹皮貼於背,無熱而咳者,然或有微熱者,或汗出者,無汗者,俱可用之。」 黃耆建中湯方 小建中湯加黃耆5.5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治驗 《續建殊錄》曰:「一男子久患咳,嘗吐血,爾後氣力大衰,短氣息迫,胸中悸而煩,腹肌攣急,不能左臥,寐則汗出,下利日一二行,目上、足跗微腫,咳不止,飲食減少,羸瘦尤甚,與黃耆建中湯,盜汗止,攣急漸緩,得以左臥而不下利,微腫散,咳依然,更兼用解毒散,逾日,諸證全退。」 當歸建中湯之注釋 《千金》內補當歸建中湯:治婦人產後虛羸不足。腹中刺痛不止,吸吸少氣,或小腹中拘急,痛引腰背,不能飲食。產後一月,日得服,四五劑為善,令人強壯,宜當歸建中湯。(《金匱要略》) 【注】 吸吸者,吸氣性呼吸困難。少氣者,極度之淺表性呼吸也。 當歸建中湯方 當歸7克,桂枝、生薑、大棗各5.5克,芍藥11克,甘草3.5克。 煎法用法同前。若大虛,則加飴糖六兩,湯成納之,暖於火上,令飴消。若去血過多、崩傷、內衄不止,加地黃六兩、阿膠二兩,合八味,湯成,納阿膠。若無當歸,以芎藭代之,若無生薑,以乾薑代之。 當歸建中湯之腹證 本方於桂枝加芍藥湯,或小建中湯,加以治貧血性之瘀血之當歸,則於腹證上亦同為腹直肌攣急,然左側殊甚,臍下部(殊於左腸骨窩部)有軟弱瘀血塊,呈一般貧血之虛狀。 先輩之治驗 《漫遊雜記》曰:「有一婦人,經水至五十餘不斷,其至也每月十四、五日,血下三倍於常人,面目黧黑,肌膚甲錯,暈眩日發四、五次,數步不能,徹夜不眠,呻吟之聲聞於四鄰,其脈沉細,其腹空脹,心下暨肚腹各有一塊堅如石,蓋因敗血凝結,震盪鮮血也。餘一診曰:『腹力虛竭,不當攻積塊,惟與滋潤之方,觀其動靜。』家有二子,懇請不罷,乃與當歸建中湯,使日服二帖。經五十餘日,無他異,唯覺暈眩稍減耳。又數日,其左足發腫毒,一日三五次,暴熱來去。家人驚,請他醫,他醫診為氣疾,與三黃湯,二日許,暈眩大發,卒厥欲死。於是遑遽,再請於予。余曰:『病不可攻而攻,故有斯變,斯人斯疾,除當歸建中湯,不宜別進一方也。』使服建中湯數百日,覺身體滋潤,徐徐以艾炷,於是再作建中湯與之。半歲,暈眩不發,日行數百步,血來減於前。於是灸於脊際,日三四穴,漸增至五六穴,共約三十七穴,每月輪次為之,終則與建中湯。如是一年許,血來減半,面目皮膚生津液。又經一年,徒步涉山河,詣筑後之善導寺。」 《續建殊錄》曰:「一老婦腿足疼痛十餘年,遂成攣急而痿躄,身體羸瘦,腹中拘攣,胸脹如龜背,仰臥不能轉側,唯飲食如常,故氣力不衰。先生與當歸建中湯及消塊丸,逾月能步行矣。」 《成績錄》曰:「一男子二十餘歲,腰腳攣急微痛,上沖耳鳴,經年不治。先生用當歸建中湯,兼以應鐘散而愈。」 歸耆建中湯方 黃耆建中湯中加當歸7克。煎法用法同前。 本方雖為華岡青州氏之創方,其實為師之黃耆、當歸二建中湯之合方,常用於外科的疾患。其法散見於所著諸書,但皆零星雜出,茲不集錄。 先輩之論說 《類聚方廣義》黃耆建中湯條曰:「此方加當歸名歸耆建中湯,治諸瘍膿潰之後,荏苒不愈,虛羸煩熱,自汗盜汗,稀膿不止,新肉不長者。若惡寒下利,四肢厥冷者,更加附子。又治痘瘡淡白而不灌膿之際,及灌膿之際平塌灰白,或內陷外剝,下利微冷,聲啞脈微者,兼用伯州散。」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為青州所意創,雖用於瘡瘍,亦宜用於虛勞之盜汗、自汗證。」 黃耆及建中劑不可應用於肺結核 余往年誤認關於桂枝加黃耆湯以下仲景之意及此等諸方之諸家學說,用黃耆及建中劑於肺結核而致失敗。當時學尚淺陋,不知其故,後讀《蘭台軌範》等書,乃始得解。余恐後世或有蹈余之故轍者,故將此等諸說,特書大書於下,以為鑑戒。 《蘭台軌範》曰:「古人所云之虛勞,皆是純虛無陽之證。近日之陰虛火旺,吐血咳嗽者,正與相反,若誤治之,必斃。近日吐血咳嗽之病,乃係血證,而有似於虛勞,其實非虛勞也。」 【注】 所謂純虛者,真虛證之意。無陽者,非無陽證,而有陰證之義。陰虛亦陰證,而非虛證之意。共為陽證,而為虛證之義也。火旺者,炎證劇烈之謂。全文之意,古虛勞為陽虛證,與現今之炎證熾盛,吐血咳嗽者正相反,若以古虛勞治方,與現今之吐血咳嗽病時,必死雲。 又同書小建中湯條曰:「此方治陰寒陽衰之虛勞,正與陰虛火旺之病相反。庸醫誤治,害人甚多。此處咽干口燥者,乃非由津液少而有火也。」 《方輿輗》曰:「小建中湯者,古聖治虛勞之大方也。然今試用之,病者輒有覺上逆、熱悶、中滿等證者,予嘗疑此。近日廣集名家書論,始似有所得。蓋古之所謂虛勞,為虛寒之證,而後世所謂虛勞,火動之證也,雖名同而實異。余前辨病不明,且惑於藥無寒熱溫涼之僻說,只據病名以求方藥,所以不能得也。夫寒熱溫涼,藥之性也,豈可謂無乎。試言一驗。繼淇曰:「有麻黃之地,冬不積雪,其溫熱之性使然也。」如建中湯雖非大溫,然有桂枝,若投於火旺之證,如以湯沃沸。要之,治療以辨證為首務,然後以方隨之,不然行之雖得偶中,然其失多矣。」 《張氏醫通》云:「…有十餘歲之女子,因發熱,咳嗽,喘急,小便少,成腫病,用利水藥而得愈。然因虛羸過甚,遂用黃耆建中湯,日一服。三十餘日,遂愈。夫人之稟受不同,虛勞小便白濁之陰髒之人,服橘皮煎、黃耆建中湯,獲愈者多。至於陽髒之人,則不宜用暖藥矣,建中湯雖不甚熱,因有肉桂,若服之稍多,亦反為害。要之用藥亦當量其所稟,審其冷熱,不宜一概以建中湯治虛勞也。」 求真按:「有持與張二氏,舉建中湯不適宜於肺結核之理由,歸罪於桂枝,可謂已甚之論,何則?小建中湯之君藥為膠飴,其量最多,臣藥為芍藥,量次之,今二氏指摘其罪於桂枝。夫桂枝與生薑、大棗、甘草只為佐使藥,其量甚少,故討究本方之能力,當求於其君臣藥之膠飴、芍藥,不當及於佐使藥之桂枝也。二氏之說,正反之,其議論之不當,理論上已極明矣。」 然小建中湯之不適於肺結核,乃因此方之君藥為膠飴,其性大溫,有助長炎證之弊,而臣藥芍藥富收斂性,有抑遏皮膚、肺、腸、腎之排泄機能之作用。若誤以主此二藥之本方與此病者時,一面助長炎證,一面則阻止結核毒素之排泄,是以反使增惡耳。 《雜病辨要》曰:「按古之所謂虛勞者,皆是里虛不足之證,與今勞嗽吐血相反,誤治必斃。勞嗽吐血,是肺萎雖似虛勞,其實不然也。」 膠飴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氣味】甘,大溫,無毒(宗奭曰:「多食則動脾氣。」震亨曰:「大發濕中之熱。」時珍曰:「凡中滿吐逆、牙齒、赤目、疳病者,宜切忌之,生痰動火為最甚。」)。 【主治】補虛乏。(《別錄》) 補虛冷,益氣力,止腸鳴、咽痛,…消痰,潤肺,止咳。(思邈) 健脾胃,補中。(孟詵) 脾弱不思食人,若少用之,能和胃氣。(宗奭) 解附子、烏頭毒。(時珍) 【發明】 成無己曰:「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膠飴之甘,以緩中也。」 本藥之作用酷似甘草,治急迫作用,二者殆相伯仲。甘草性平,通用於表里、陰陽、虛實各證。本藥性大溫,雖可用於陽虛證,然陽實、陰虛及寒實證不可用之,有適於里證而不適於表證。又甘草無營養成分,而本藥有豐富之滋養成分,亦是其別也。 《和漢藥物考》曰 飴糖(或作膠飴) 【成分】主要成分為麥芽糖糊精,兼含蛋白質及少量之鹽分。 【效能】飴糖以含水碳素之加溶物,故易消化,自古用為小兒及產婦之滋養物。又為配伍藥物而製成飴劑。 黃耆桂枝五物湯之注釋 血痹,陰陽俱微,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外證身體不仁,如風痹狀,黃耆桂枝五物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陰陽俱微無定說,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非師之正文,或系注文竄入雲。 血痹者,和久田氏云:「血脈澀滯,麻痹之名也。」尾台氏云:「身體痹而覺肌膚習習者。」淺田氏云:「邪入血分,形體麻痹,如被微風吹者,是可知矣。」 風痹者,和久田氏曰:「風痹者,為正氣虛,邪氣入犯,麻痹不仁之名也。」尾台氏曰:「身體痹而不仁者,謂之風痹。風痹者,肌膚頑麻而不知痛癢之謂也。」淺田氏謂:「風痹者,頑麻兼有疼痛也。」 據上所說觀之,則血痹者,為外證身體不仁。所謂如風痹狀者,因血液之變調,身體雖麻痹,尚未甚也,且可知不疼痛矣。 黃耆桂枝五物湯方 黃耆、芍藥、桂枝、大棗各7克,生薑14.5克。 上藥細銼,以水三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桂枝湯證而嘔,身體不仁,不甚急迫者。」 和久田氏駁之曰:「《方極》云:『桂枝加黃耆湯證而不急迫作嘔者。』愚雲,此但就去加言之,未思及本文之證。此證雖有桂枝,無沖逆之證,無痹而不仁之外證及發嘔之候,非以嘔而增加生薑也。」 求真按:「和久田氏所說較是。」 淺田氏曰:「又血痹證不止而氣虛者,有因瘀血積滯者,治屬桂枝茯苓丸,不可不知也。」 求真按:「此說雖是,余意當屬於桂枝茯苓丸或當歸芍藥散之治,學者不可不知也。」 知覺麻痹者,非因知覺神經之原發的病變,因病毒而引起續發的知覺神經病變之結果也。 多數西醫以知覺麻痹,即為知覺神經之炎證或變質,是謬見之甚也。凡知覺神經若不因外傷或特種毒物之作用,則不能自動成病。換言之,即知覺神經非原發性而是續發麻痹也。病毒使續發知覺神經病,故發生麻痹也。即病毒為原因,知覺神經病為結果,而麻痹亦其結果也。因有此理,故血痹用桂枝茯苓丸或當歸芍藥散,主驅逐麻痹真正病原的瘀血,或瘀血兼水毒,而不拘知覺神經病變之如何也。所以中醫反比深知此理之西醫能治麻痹也。 黃耆芍藥桂枝苦酒湯之注釋 問曰:「黃汗之為病,身體腫,發熱汗出而渴,狀如風水,汗沾衣,色正黃如藥汁,脈自沉,從何得之?」師曰:「以汗出入水中浴,水從汗孔入,得之,黃耆芍藥桂枝苦酒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尾台氏曰:《千金方》「沾」作「染」,「藥」作「蘗」。 求真按:「蘗汁為黃蘗汁,其色正黃,以之形容黃汗也。」 和久田氏曰:「身體腫者,肌表之瘀水多也。肌表之多瘀水,因為正氣之虛弱,故黃耆分量為之特多也。發熱者,由於血氣之郁,故發熱汗亦出也。因出汗致內渴,故曰發熱汗出而渴。風水者,身腫、脈浮、汗出,其狀相似,故曰狀如風水。然風水之汗不黃,其脈不沉,故舉汗色、脈狀以辨其疑。又風水因感外邪,所以脈浮也。此證為陽氣鬱遏難宣,故雖發熱而脈沉也。雲自沉者,為本分之脈證,非受其它妨害之意也。」 黃耆芍藥桂枝苦酒湯方 黃耆18克,芍藥、桂枝各11克。 上銼細,以水二合六勺,苦酒四勺,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若心煩,服至六七日乃解。若心煩不止者,以苦酒阻故也。 【注】 尾台氏曰:「本邦之醋氣味釅烈,故如法煮之,間有不能服者。倘爾,宜以水煮用。」又曰:「阻者,格也,與病毒阻格,故發心煩也。」 防己茯苓湯之注釋 皮水為病,四肢腫,水氣在皮膚中,四肢聶聶動者,防己茯苓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和久田氏曰:「聶聶者,微動貌,即為肉貌也。」又曰:「防己茯苓湯,治皮水病,四肢腫、沖逆、肉者,是亦正氣不能達於皮膚而腫滿也。加以水氣沖逆,至於肉,故重用茯苓為主治,佐以防己、黃耆、桂枝、甘草,以宣正氣而降沖氣,可見是利水氣之意。」 尾台氏曰:「聶聶而動與動略同,皆由水氣所成,故以茯苓為主治也。」 《小補韻會》曰:「聶,動貌。《素問‧平人氣象論》曰:『厭厭聶聶,如榆莢之落。』又《難經‧十五難》曰:『厭厭聶聶,如循榆葉。』」 防己茯苓湯方 防己、黃耆、桂枝各7克,茯苓14.5克,甘草5克。 上銼細,以水三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治驗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四肢聶聶而動,水氣在皮膚而上沖者。」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主治皮水,然方意近於防己黃耆湯,但去朮加桂、苓者,專行於皮膚也。一人身體肥胖,運動不利,手足振掉。前醫投以桂苓朮甘湯、真武湯之類,或以為痰之所為,使服導痰化痰之藥,更無效者,服此方而愈。又下利久不治,服利水藥不愈者,有用此方而收意外之治效。」 防己黃耆湯之注釋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耆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和久田氏曰:「脈浮,汗出惡風者,是風感之證也。身重者,肌表有濕氣之候。此方非風邪發表之劑,是專實肌表而降水氣,自小便利去之,則與濕氣相感之風邪,不治而能自去矣。」 《外台》防己黃耆湯,治風水脈浮,為在表,其人或頭汗出,表無他病,病者但下重,從腰以上為和,腰以下當腫及陰,難以屈伸者。(《金匱要略》) 【注】 風水,其脈自浮,外證為骨節疼痛惡風。但下重者,以水氣集於腰以下,而下部覺重感也。為和者,無異於平常也。 防己黃耆湯方 防己7克,黃耆9克,甘草3.5克,朮、生薑、大棗各5.5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水病身重,汗出惡風,小便不利者。」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防己茯苓湯,專主肌表有水氣者。此方主有水在表里者,故防己、黃耆二味之分量,皆比防己茯苓湯多也。」 治風毒腫、附骨疽、穿踝疽,稠膿已盡,稀膿不止,或痛,或不痛,身體瘦削,或見浮腫者。若惡寒或下利者,更加附子為佳,兼用伯州、應鐘、七寶等。凡附骨疽久不治,或治而復發者,以毒之根蒂未除也,宜刮開瘡口,以抉剔除病根,無不治矣。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治風濕表虛者,故自汗久不止,表分常有濕氣者,用之有效。蓋此方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有虛實之分,彼湯用於脈浮、汗不出、惡風者,以發汗;此方用於脈浮、汗出、惡風者,解肌而愈。即如傷寒、中風有麻黃、桂枝之分。身重者,濕邪也。脈浮汗出者,表虛故也,故不以麻黃髮表,而以防己驅之也。《金匱》治水、治痰之方用防己者,取運氣於上而水能就下也。服後如蟲行,及腰以下如水云云,皆可知為濕氣下行之徵。」 桂枝甘草湯之注釋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傷寒論》) 【注】 叉手者,即叉手以蔽心臟部之意。此證以心悸亢進甚,雖自叉手以蔽心臟部而制之,然尚不能鎮靜,故欲他人為按此部。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傷寒論》) 【注】 此耳聾,無用本方之明文。然本條與前條對照,則本方之主治明矣。 桂枝甘草湯方 桂枝24克,甘草12克。 煎法用法同前。 桂枝甘草湯之腹證 本方證因發汗過多,亡失體液,變為虛證,故腹部見軟弱無力。然尚未陷於陰證,故有熱狀而無寒狀,且上沖急迫,心悸亢進頗劇,脈促疾而心臟及心下部現悸動,腹部之大動脈搏動亦甚,較桂枝去芍藥湯證之脈促胸滿,其上沖急迫更為高度,然此心悸亢進異於實證,以不伴血壓之升騰為常。 本方自身實用雖少,然由此變化而成之要方,如苓桂朮甘湯、桃核承氣湯等方意之解釋上,甚緊要也。 半夏散及湯之注釋 少陰病,咽中痛者,半夏散及湯主之。(《傷寒論》) 【注】 《傷寒雜病辨證》曰:「咽痛者,謂或左或右之一處痛也。咽中痛者,謂咽中皆痛也,甚則痰涎纏於咽中不得息,或咽中傷而生瘡,滴水不得下,若不急治則必死,即俗所謂之急喉痹、走馬喉風者,皆雲其速也。其證屬於少陰,蓋少陰為里之本,咽喉為里之竅,其位深且急也,是故雖有一二表證,若見咽痛之一侯,法當急救其里。若徒攻其表,則愈攻而愈劇,遂使咽喉緊閉腐爛,致谷氣絕而斃。本論不載於太陽而舉之於少陰者,亦有深義存焉。」 甘草湯、桔梗湯曰咽痛,半夏散及湯曰咽中痛,半夏苦酒湯曰咽中傷而生瘡,則皆咽痛為主者也。蓋咽痛本有輕重之分,輕者未必腫,重者必大腫。以是咽痛不腫之輕者,為甘草湯。其大腫之重者,為桔梗湯。但不腫或涎纏咽中而不堪痛楚者,為半夏散及湯與苦酒湯也。 求真按:「此說甚是,故以解本條之意,亦可為此方與類方之鑑別法。」 半夏散及湯方 半夏、桂枝、甘草各4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咽喉痛,上沖急迫者。」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宜於冬時中寒,咽喉疼痛者,雖有發熱惡寒可治。」然此證冬時為多,又後世所謂陰火喉癬證,上焦有虛熱而喉頭糜爛,痛苦不堪,飲食不能下咽,用甘桔湯及其它諸治咽痛之藥無寸效者用之,一旦而有效。古本草載有桂枝治咽痛之效,合半夏之簽辣,甘草之和緩,而其效尤捷,此古方之妙用也。 桂枝人參湯之注釋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傷寒論》) 【注】 尾台氏曰:「『協』同『挾』,《玉函》、《脈經》、《千金翼》皆作『挾』。宋本作『協』。協熱下利者,此為表證未除而數下之,故素有之里寒挾表熱而下利不止也。主以桂枝人參湯者,以桂枝解表,朮與乾薑蠲寒飲而止下利,人參解心下之痞硬,甘草緩其急,不得一味加減,古方之簡約而其妙用有如此者。」 求真按:「本方證可謂為表里二證之合併,又可稱為陰陽二證之混淆。然表雖有熱,而里則真寒,若未確認之,則本方不可輕用也。」 桂枝人參湯方 桂枝、甘草各9.5克,朮、人參、乾薑各7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人參湯證上沖急迫頗劇者。」 求真按:「可作治桂枝甘草湯、人參湯二證之並發者。」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肢體倦怠,心下支撐,水瀉如傾者,多於夏秋間有之,宜此方。按人參湯主吐利,此方主下利有表證者。」 腎著湯、苓姜朮甘湯(甘草乾薑茯苓白朮湯)之注釋 腎著之病,其人身體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狀,反不渴,小便自利,飲食如故,病屬下焦。身勞汗出,衣里冷濕,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如帶五千錢,甘草乾薑茯苓白朮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和久田氏曰:「腎位夾臍左右,故腰以下病,名腎著,記其位也。水氣病多渴,故云反不渴。凡水氣病氣上沖者,小便不利,此病無沖逆之證,而在下焦,故小便自利也。所謂自利者,不用藥而自通,即小便比尋常較多之謂也。所謂飲食如故者,與未得病以前飲食無異也。此屬下焦,以示胃中無變化也。下焦,臍以下也。身勞云云,病因也。然此但云下焦得濕氣之由,不僅得諸衣里之冷濕也。余按下焦易虛,故寒濕必感自下焦,蓋下焦感寒濕之所也。此方主以茯苓、乾薑者,去寒利水也,其無心下悸、目眩等證者,以無氣沖逆之候也。」 苓姜朮甘湯方 甘草、朮各6克,乾薑、茯苓各12克。 上銼細,以水二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苓姜朮甘湯之腹證 本方不但於苓桂朮甘湯去桂枝加乾薑,然二方之異處歸結於一為有乾薑而無桂枝,一為有桂枝而無乾薑之點。即苓桂朮甘湯無乾薑而有桂枝,故其證必有上沖目眩之證,是水毒之上沖也。然此毒主集於上半身,前證之外且現胃內停水,至本方以無桂枝而有乾薑,此水毒不上沖而下降,集中於下半身,故其證無上沖目眩之證,胃內停水完全不存,或雖存在亦不過些微而已。乾薑與附子並稱大熱藥,且有驅逐水毒之作用,故其證必有寒冷或厥冷與水毒之隱見,此仲景所以雲身體重(總有重感,為組織中有水毒之徵也)。又稱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狀(是浮腫狀也)。又雲腰以下冷痛腫重,如帶五千錢也。如是,本方證因水毒聚集於下半身,為此毒浸潤之結果。組織弛縱膨大,故腹部軟弱無力也。往往類似八味丸證之臍下不仁,然無如彼之有口渴煩熱之證,得以分之。又本方證之小便自利疑似豬苓湯證之小便淋瀝,彼以陽證有口渴熱狀,本方證以陰證而無此等證,得以別之。 先輩之論說治驗 《宣明論》曰:「腎著湯治胞痹(膀胱麻痹),小便不利,鼻出清涕。」 求真按:「小便自利者,有膀胱括約肌之麻痹。小便不利者,為利尿肌之麻痹也。」 《古方便覽》本方條曰:「友人某,患淋瀝之證多年,腰腳冷而夜不能寐,心下悸,與此方,諸證痊癒。」 一婦人平素上沖頗甚,且有心悸之證,先師令服苓桂朮甘湯,盡夜大腹痛,苦楚不可言。師往複診,見疼痛之狀集於腰部,因與此方一劑,頓瘥。 一人年七十三,平生小便頻數,腰冷如坐水中,厚衣蓋坐,時精液自泄不禁,諸治無效,已十餘年矣。余診有心下悸,即用此方痊癒。 《生生堂醫談》曰:「一老婦人來請治,腰腳冷,腳痿弱,一步不能行,如此已十年矣。予乃作苓姜朮甘湯,並放痧使出血甚多。初來時,以肩輿,次以人扶,又次以杖倚,複次能自步不俟杖矣。」 求真按:「此病者為本方證兼有瘀血也。」 《用方經權》本方條曰:「吾子干先生,以此劑專治夏秋之月身體懈惰,手足酸疼,腰以下重或浮腫,或發熱惡寒,泄瀉腹痛,渴而引飲,或下利後重者,活潑自在,其效如神,蓋是得心應手者。先生嘗云:『夏秋月,水冷大行。當此時,若人有固有之寒飲,則內外相感,成上述之患,令備此劑,以為通治。』」 求真按:「吾氏所述,有發熱惡寒,渴欲引飲之證,正與師論矛盾。本方果有此等症狀否?余未知之,茲記之以為後日之參考。」 《麻疹一哈》曰:「一婦女,年約三十,發疹時,身熱甚,疹出不多,兩顴色赤,如以帛裹朱,喘咳短氣,煩躁不得眠,口渴欲飲水,因作大青龍湯使服之。五帖,前證稍安,遍身汗出如流,疹子從汗而出。疹收後,月經至期不來,右脅下凝結成塊,腰以下至足跗皆浮腫,大便自利,小便不利,更作苓姜朮甘湯使飲之。三十餘日,月經倍常,或下黑塊數枚,於是脅下凝結者消,浮腫亦退,經信不違矣。」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此方加杏仁名腎著湯,治孕婦浮腫,小便自利,腰髀冷痛,喘咳者。又治老人平日小便失禁,腰腿沉重冷痛者。又男女遺尿,已十四、五歲猶不已者,最為難治,此方加反鼻能奏效,並宜隨證加以附子(譯者按:「反鼻詳拾掇篇中」)。」 求真按:「本方有治遺尿之效,雖如尾台氏說,然非特效藥,不可漫用。以余之經驗,則此病者反多石膏劑之證。」 乾薑之醫治效用 本藥與附子俱為大熱藥,興奮新陳代謝之機能、驅逐水毒二者相等。然其異處在附子劑證有下利、厥冷等水毒下降之徵,而少上迫之候,而本藥證則水毒下降之徵少,上迫而發嘔吐、咳嗽、眩暈、煩躁等證者多。換言之,即附子治水毒之下降為主,而治上迫為客;本藥治上迫為主,而治下降為客也,可知二藥之別矣。 《藥征》曰:「乾薑,主治水毒之結滯,兼治嘔吐、咳嗽、下利、厥冷、煩躁、腹痛、腰痛等證。」 《本草備要》曰:「乾薑,生用則辛溫,逐寒邪而發表,炮則辛苦大熱,除胃冷,守中,溫經,止血,消痰,定嘔,去臟腑之沉寒痼冷,能去惡生新,使陽生陰長,故吐衄下血之有陰無陽者宜之。」 芩桂朮甘湯之注釋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傷寒論》) 【注】 方氏曰:「心下逆滿者,伏飲上溢而搏實於膈也。氣上沖胸者,寒邪上涌,挾飲為逆也。動經者,振振奮動,動傷經脈也。蓋人之經脈賴津液以滋養,飲物,津液之類也。靜則為養,動則為病,宜制勝之。」 尤氏曰:「此傷寒之邪解而為飲發之證也。飲停於中則滿,上逆則氣沖頭眩,入經則身振振而動搖。《金匱》云:『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其脈沉緊。』又云:『心有痰飲,胸脅支滿,目眩。』又云:『其人振振而身劇,必有伏飲也。』是也。發汗則動經者,邪無可發而反動其經氣也,故與茯苓、白朮以蠲飲氣,桂枝、甘草以生陽氣。所謂痰飲病者,當以溫藥和之是也。」 丹波元堅曰:「此條脈止沉緊,即為此湯之所主治矣。若吐,若下,則胃虛飲動而致之,且更發汗傷其表陽,則變為動經。而身振振搖是與身動振振欲擗地者相同,即為真武湯之所主也。…又此方專取利水以健胃,與甘棗湯有小異也。」 求真按:「吐後或下後雲者,示腹內無充實之毒。心下逆滿,謂自下方向心下部而作滿也。而所以致此者,與桂枝去芍藥證所致之胸滿無異,大概由於吐或瀉下後,內毒脫盡,同時不外其反動而氣上沖之結果也。然與桂枝去芍藥湯之只為胸滿氣上沖不同,此心下逆滿,乃氣與水毒相伴而上沖之徵,與前者胸滿之內空虛異也。心下逆滿,即停水於胃部膨滿之內部,又氣上而沖胸,起則頭眩,亦均與發心下逆滿之理同。然因水毒侵襲之部位不同,故所現之症狀各異也。又脈之沉緊為里有水毒之徵,故仲景舉此脈侯,以示本方證水毒之由來也。」 是以本條之病證因於水毒之上沖,故治之必須本方也。若誤以發汗劑,則即為逆治矣。經,血管系也。氣衝動經,使肌肉失調,身振振搖,即使身體至於振戰動搖。然只有此症狀而無餘症,即成誤治後之逆證,尚須本方為主治之意也。 心下有痰飲,胸脅支滿,目眩,苓桂朮甘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痰飲者,《金匱‧痰飲咳嗽篇》曰:「問曰:『夫飲有四,何謂耶?』師曰:『有痰飲,有懸飲,有溢飲,有支飲。』問曰:『四飲有何異?』師曰:『其人素盛今瘦,水走腸間,瀝瀝有聲,謂之痰飲。』」 由是觀之,心下有痰飲者,胃內有停水之謂也。支滿者,徐彬謂:「支,撐定不去,如痞狀也(見《類聚方廣義》)。」據此則胸脅支滿,即肋骨弓下部膨滿之意,與心下逆滿同,自下向上衝上而滿也。目眩,與頭眩同,即眩暈也。 夫短氣有微飲,當從小便去之,苓桂朮甘湯主之,腎氣丸亦主之。(《金匱要略》) 【注】 短氣,呼吸促迫之意。《金匱要略》曰:「凡食少飲多,水停心下,甚者悸,微有短氣。」如上之說,胃內若停水量多則侵凌心臟,使心悸亢進,若少量則呼吸促迫。此微飲即有少量之停水,用本方使利尿,則呼吸促迫自治。苓桂朮甘湯主之,腎氣丸亦主之雲者,在短氣與微飲,藉利尿而治之之作用上,示二方相若,而非主治悉同之意也。 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脅下痛,氣上沖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傷寒論》) 【注】 錫氏曰:「痿者,肢體痿廢,不為我用也。久而成痿者,經血不外行於四肢也。」 方氏曰:「此由述苓桂朮甘湯證,而有不復治之失,故云成痿之意。彼條脈沉緊,以未發汗言,此條脈甚微,以已發汗言。經脈動者,即為動經之變文。惕,即振振搖也。大抵為兩相更互發明之詞。久者,言既經八九日,若猶不得解,而更有不治之失,則津液內亡,濕淫外漬,不致兩足痿軟而不能及也。」 尤氏曰:「心下痞硬,脅下痛,氣上沖咽喉,眩冒者,邪氣搏飲,內聚上逆也。內聚者,不能四布。上逆者,以不逮於下也。夫經脈資血液以為用者也,汗吐下後,血液所存幾何,而復搏結為飲,不能散布於諸經。今經脈既失浸潤於前,又不能長養於後,筋膜必將乾急而為攣,樞折脛縱而不任地,如《內經》所云脈痿、經痿是也。故曰:『久而成痿。』」 求真按:「此二說雖與基礎醫學不大相符,然能以舊說解釋本條,故揭之而供參考。」 水在心,心下堅築,短氣,惡水不欲飲。(《金匱要略》) 【注】 《金匱要略述義》曰:「堅者,心下堅實也。築者,築築然悸動貌也。」 水在腎,心下悸。(《金匱要略》) 夫心下有留飲,其人背寒冷如掌大。(《金匱要略》) 【注】 胃內有停水之人,與其胃一致之背部如手掌大之部分,覺寒冷之意也。 四肢歷節痛,脈沉者,有留飲。(《金匱要略》) 【注】 歷節痛者,關節之風濕性神經痛也。關節之風濕性神經痛等證,呈沉脈者,為胃內有停水之徵,則此沉脈與胃內停水為主目的,疼痛為副目的,選用適方則治矣。 胸中病痰,喘滿咳吐,發則寒熱,背痛腰疼,目泣自出,其人振振身瞤動而劇者,必有伏飲。(《金匱要略》) 【注】 伏飲者,即水毒之潛伏。雖不得診為胃內停水,然有前證時,推斷為水毒潛伏,用治胃內停水之劑,則此等症狀不治而自治矣。 前數條之病證,雖無宜用本方之明文,然多以本方為主治,故列載之。如古人所謂「怪病治痰也」,實由水毒現為千變萬化之怪證,殆莫得其端倪。善探仲景之論及前記諸說之真諦,以全本方之運用可也。 苓桂朮甘湯方 茯苓14.5克,桂枝11克,朮、甘草各7克。 煎法用法同前。 苓桂朮甘湯之腹證 自前仲景之論,以及本方祖方之桂枝甘草湯條,綜合而觀察之,則本方之腹、脈、外證自明矣,似無重述之必要。然前說所漏,而於臨床上緊要之二三事項,不得不追加之。凡當瘀血上沖,必發於左腹部,且沿同側腹直肌,不憑右側而現。氣及水毒上沖之際,必發於右腹部,且隨同側之腹直肌而上,常不憑左側而現。至於此差別之理由,雖屬未明,然早為古人注意。余征之於實驗,亦為不偽之事實,故於本方證亦不乖此原則,而氣上沖胸,心下逆滿,亦必沿右側腹直肌而發。現胸脅支滿亦在於右肋骨弓下,雖頭痛時亦右側痛,而左側不痛,或右側比左側痛甚。《金匱》云:「奔豚病,自少腹起,上沖咽喉,發作欲死,復還止。」 又於茯桂五味甘草湯條云:「手足厥逆,氣自少腹上沖胸咽,手足痹,其面翕然如醉狀,因復下流陰股,小便難,時復冒者。」如上所云,以茯苓、桂枝為君臣藥之方證,大概發作無定,故本方證亦有發作則增劇,休止則輕快或潛伏,而此發作由於心身之過勞及其它近因而誘起,是癇及驚悸等病證,即現今之神經衰弱等之神經證,所以本方多適應用於此類證也。此本方證之所以恆多不完症狀,而其一定不變者,為尿利之減少或頻數,與胃內停水,故用本方者,須先認此二症之存在,次肯定其心悸亢進,且更參照其餘之症狀後,始可用之。 先輩之論說治驗 《方機》於本方之主治曰:「心下逆滿,起則頭眩者,眼痛生赤脈,不能開者。」 求真按:「由余之經驗,則此眼患為水皰性結膜炎,或同性角膜炎也。」 耳聾沖逆,甚而頭眩者。 求真按:「本方祖出桂枝甘草湯,此其所以能治耳聾,不僅聾且能治耳鳴也。」 《方輿輗》在癇、癲、狂、驚悸、不寐、健忘、奔豚等篇曰:「癇之證候千端萬緒,不遑枚舉,今考其目錄,略述其治因。夫奔豚雖為古來一種特病,要之亦惟癇中之一證耳,是非余之管見,先賢已辨之矣。」又曰:「苓桂朮甘湯,治氣上沖於咽喉,眩冒,經脈動惕,久而成痿。」 氣上沖咽喉者,氣上逆而沖至胸咽,俗雲咽塞是也。眩,頭目眩暈之謂。冒者何?自覺如蒙被狀也。經脈動惕者,謂周身經脈時時跳動也。以上數證,經久不愈時,則足弱不能履地,遂致成痿。此四句在本論為說者所削,余採拾之,而以苓桂朮甘湯為主治。動氣甚者,可加鐵屑、牡蠣。曾有一盪兒患前證,一時頓仆,不省人事,病者遽招數醫,皆曰難治。余診之,形證雖似危急,其脈尚平,癇之所為也。乃與苓桂朮甘湯二帖而蘇,使續服三、四十日,痊癒。凡卒厥之病,其脈平者多屬癇,此義初學須知。 同書眩暈篇曰:「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治心下逆滿,氣起上沖於胸,則頭眩者。」 此方治眩暈之聖劑也,仲景雖言「起則頭眩」之一證,宜善為推用,不必拘於起臥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飲家眼目生雲翳,昏暗疼痛,上沖頭眩,臉腫,眵淚多者,加芣茨,尤有奇效,當以心胸動悸、胸脅支滿、心下逆滿等證為目的。…雀目證,亦有奇驗。」 【注】飲家,系有水毒病者。芣茨,車前子也。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去支飲為目的,氣上沖於咽喉,及目眩,手足振掉,皆由水飲所致也。不論起則頭眩者,或臥時眩暈者,但有心下逆滿者則用之。若不治者,澤瀉湯也。彼方始終無眩,然以冒眩,顏面有緊張之候也。又此方以動悸為的侯,易與柴胡薑桂湯混亂,然此方若顏面色明,第一脈不沉緊者,則無效也。又此方加沒食子治喘息,又由水氣而痿躄者有效。足或腰仍動劇者,臥時則脊骨邊戰動,或一身中經脈跳動,有耳鳴逆上之候者,凡本論所謂久而成痿之任何證候,此方皆可百發百中也。」 《建殊錄》曰:「某僧請診治曰:『貧道眼目有外障而不礙明,然看物不能久視,或勉強時則無方圓大小,須臾即漸滅,最後輒如錐芒射目中,即痛不能忍,如是者凡三年矣。』先生診之,上氣煩熱,體肉動,作苓桂朮甘湯及芎黃散使服之。數十日,其視稍真,不復有錐芒矣。」 求真按:「此證為亂視而兼眼睛疲勞者也。」 一女子,初患頭瘡,瘳後,兩目生翳,卒以失明。召先生求診治,先生診之,上逆心煩,有時小便不利,作苓桂朮甘湯及芎黃散而雜進之,或時以紫丸攻之,翳障稍退,左眼復明。於是其族或以為古方家多峻藥,障翳雖退,恐有不測,其父亦以為然,大懼,乃謝罷。更召他醫服緩補之劑,久復生翳,漠漠不能見。其父復來謁曰:「我向賴先生之庇,一目復明,然惑於人之間阻,遂復失明,今甚悔焉,幸再治之,則先生之惠也。」請甚懇,先生因複診之,仍使服前方,數月,兩目復明。 求真按:「頭瘡為外治事,不行內治,往往變眼疾。皮膚科醫者,不可不三省之。」 一和尚年七十餘,其耳聾者數年,嘗聞先生之論,百疾生於一毒,深服其理,因來求診治。心胸微煩,上氣殊甚,作苓桂朮甘湯及芎黃散使服之,數月未見其效,乃謝罷。居數日,復謁曰:「自謝先生後,頗能通聽,意者上焦之邪毒將盡耶?」先生診之,曰:「未也,試再服湯液,當不能復聽,然後再能聽者,可信其毒盡矣。」因服前方,數月,果如先生言。 求真按:「東洞翁於前數證均兼用芎黃散,然余信以黃解丸為優。」 一女子,患痿躄,諸治無效。先生診之,體肉動,上氣殊甚,作苓桂朮甘湯使飲之。須臾,坐尿二十四次,忽然起居如常。 求真按:「此治驗實本於『久而成痿』之論而奏偉效,以是可知仲景之論如何的確矣。」 《東洞家配劑抄》曰:「狂亂,苓桂朮甘湯、紫圓一分許。」 《成績錄》曰:「某婦人郁冒上逆,平常善驚,聞足音跫然即驚悸、怵惕,故不欲見人,常獨處深閨。其家富有,家人咸敷氈以步,使其不聞席音,攝養修治,無微不至,但不見寸效,在床已數年矣。於是請診於先生,先生與以苓桂朮甘湯,積年之病,以之漸愈。」 求真按:「此病者為重證之病也。」 《生生堂治驗》曰:「一男子腰痛,大便時每下血合余,面色鮮明,立則昏眩。先生處以桂枝茯苓白朮甘草加五靈脂湯而頓愈。」 求真按:「考五靈脂為寒號蟲之矢,有驅瘀血性,則此病應與本方及桂枝茯苓丸之合方為正治乎。」 《橘窗書影》曰:「一人患臍下有動悸,時時迫於心下,眩冒欲卒倒,頭中常如戴大石,上盛下虛,不得健步,醫治無效,出都下乞治於予。余與苓桂朮甘湯,兼用妙香散,服數旬,積年之病,脫然而愈。」 苓桂甘棗湯之注釋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傷寒論》) 苓桂甘棗湯方 茯苓14.5克,桂枝7克,甘草5.5克,大棗6.5克。 上藥銼細,以水三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苓桂甘棗湯之腹證 本方但以苓桂朮甘湯去朮加大棗而已,故其主治亦與之大相類似。但本方獨存茯苓,而不佐以白朮,則於利尿作用相差甚遠。然有大棗,則治攣急作用過之,此本方之所以治奔豚也。於腹證上前方為右腹直肌之攣急微弱,而本方有明顯「按之則痛」之證。但與芍藥之攣急浮於腹表而強硬者又異,此則沉於腹底,有軟弱觸覺而攣引也。故東洞翁下本方定義曰:「治臍下悸而攣急上沖者。」 先輩之論說治驗 《生生堂治驗》曰:「一男子年三十,奔豚日發一次或二次,甚則牙關緊急,人事不省,百治不效。先生診之,臍下悸,按之痛,使服苓桂甘棗加大黃湯,兼用反胃丸二十丸,每日一次,旬余愈。」 求真按:「余亦曾以黃解丸兼用本方治此證。」 《證治摘要》曰:「苓桂甘棗湯,臍下悸者,欲作奔豚(按腹痛沖胸者,有屢用屢驗之效)。」 求真按:「余亦曾用本方以治此證。」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主臍下之動悸,大棗能治臍下之動者也。…此方原治奔豚之屬於水氣者為主,然運用之而治澼飲亦有特效。」 求真按:「澼飲者,胃內停水之宿患也。」 《橘窗書影》曰:「一婦人年三十餘,少腹有塊,時時沖逆於心下,顏色青慘,身體微腫,前陰漏下污水,雖經醫治療,藥汁入口則吐。余診曰:『病非難治,藥力不達也,誓服藥,必可治。』病者大悅,因與苓桂甘棗湯加紅花,始得胃納。乃連服數月,上沖止,腫氣去,兼用龍硫丸,污水減,塊大安。」 一女子年二十餘,臍下有動悸,任脈道拘急,時時沖逆於心下,發則角弓反張,人事不省,四肢厥冷,呼吸如絕,數醫療而不驗。余診曰:「奔豚也。」與苓桂甘棗湯,使服數旬,病減十之七八,但腹中尚拘急,或手足牽掣拘攣,因兼用當歸建中湯,數月痊癒。 苓桂五味甘草湯之注釋 咳逆倚息不得臥,小青龍湯主之。青龍湯下已,多唾,口燥,寸脈沉,尺脈微,手足厥逆,氣從少腹上沖胸咽,手足痹,其面翕熱如醉狀,因復下流陰股,小便難,時復冒者,與茯苓桂枝五味甘草湯,治其氣沖。(《金匱要略》) 【注】 丹波元堅曰:「按下已者,服畢也。唾多者,為青龍湯之效顯著,飲豁之徵,猶今患支飲者,及其欲愈,必吐稠痰。唾,亦稠痰也。口躁,亦為飲將去之徵,與渴同機,續後三條(求真曰:『所謂「續後三條」者,指苓甘姜味辛湯、苓甘姜味辛夏湯、苓甘姜味辛夏仁湯諸條也』)俱舉藥驗,此證亦然,而其中寓咳止息平之義。此下脈證非為青龍而發,蓋其飲之所在,不僅上焦,即中下焦亦有所瀦,而更於他處或有所挾,今服湯後支飲雖散,而他證續見者也。寸脈沉,尺脈微者,魏氏曰:『寸脈沉,支飲有窠囊,欲去之而不能盡去也。尺脈微者,正陽虛於下,而陰寒之氣,斯厥逆而上奔也。』此解似佳。唯尺脈微者,或亦為血虛之現象,手足厥逆者,陽素不盛,今為飲遏住所致,與瓜蒂散之厥,其情相近。氣自少腹上沖胸咽者,下焦之水上逆也。手足痹者,其人血虛故也。其面翕熱如醉狀,復下流於陰股,胃中有熱,飲被迫動,或升或降也。小便難者,膀胱不輸也。時復冒者,即此心下支飲之故,有時而失於升也。此證三焦俱有水,加以血虛胃熱,然其所急者,特有氣沖耳,故用桂苓五味甘草湯以抑逆散飲。此方比之苓桂朮甘湯有五味而無朮,彼以胃為主,此猶兼肺,故用五味以利肺氣,比之苓桂甘棗湯,彼有飲在下,而此有飲在上也。」 求真按:「本方為苓桂朮甘湯之去朮加五味子,故頗與彼相類似。然本方有茯苓而無輔翼之朮,利尿作用較彼稍弱,惟有五味子,故於鎮咳作用則凌駕於彼之上矣。」 苓桂五味甘草湯方 茯苓、桂枝各9.5克,甘草7克,五味子12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治驗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小青龍湯者,主治內飲外邪,感動觸發而作喘咳者。以下五方主治無發熱、惡風、頭痛、乾嘔等之外候,但發內飲之咳嗽、嘔逆、郁冒、浮腫等證者。若咳家有稠涎膠痰,血絲腐臭,蒸熱口燥等證者,非五方所得而治也。」 求真按:「此說是也,當遵奉之。」 《麻疹一哈》曰:「有一男孩年十三,疹後咳嗽不已,聲啞不出,數十日。雖用藥而無效,更請診於予。按其腹狀,心下悸,上逆耳鳴,目眩,胸間痰鳴,因作苓桂五味甘草湯使服之。又使雜服滾痰丸,下利日二三行。半月許,前證全治而復舊。」 苓甘五味姜辛湯之注釋 沖氣即低,而反更咳、胸滿者,用苓桂五味甘草湯去桂加乾薑、細辛以治其咳滿。(《金匱要略》) 【注】 沖氣即低者,謂服苓桂五味甘草湯後上沖低降也。而反更咳云云者,雖上沖降下而反更咳嗽、胸滿之意。此所以以下申述不得不用本方之理由也,即於此證,雖宜用苓桂五味甘草湯,因無上沖,故去桂枝,以有咳嗽、胸滿,故加乾薑、細辛以治之之意也。 苓甘五味姜辛湯方 茯苓7克,甘草、乾薑、細辛各5.5克,五味子8.5克。 煎法用法同前。 苓甘五味姜辛夏湯之注釋 咳滿即止,而更復渴,沖氣復發者,以細辛、乾薑為熱藥也。服之當遂渴,而渴反止者,為支飲也。支飲者,法當冒,冒者必嘔,嘔者,復納半夏以去其水。(《金匱要略》) 【注】 丹波氏曰:「按此節當以細辛、乾薑為熱藥也,作一段看,咳滿即止,是姜辛之效著也。然藥勢燥胃,故發渴,而下焦之水亦隨而發動,此際更宜苓桂五味甘草湯者,意在言外矣。服之以下是承上節治其咳滿之句,服之咳滿即止,當發渴,而反不渴者,言心下為有支飲也。渴反止,宜從趙氏注(趙注服湯後,咳滿即止,三變而更渴,沖氣復發者,以細辛、乾薑為熱藥也,服之當遂渴,反不渴者,為支飲之水蓄積於胸中故也)讀為反不渴,程氏亦然。此支飲與青龍湯證不同。所謂冒者,即前條時復冒之加重也。復納半夏,所以驅水飲,止嘔逆也。」 苓甘五味姜辛夏湯方 茯苓7克,甘草、細辛、乾薑各3.5克,五味子8.5克,半夏11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治驗 《續建殊錄》曰:「一男子鬱鬱不樂,咳嗽短氣,動搖則胸悸甚,上氣微嘔,不欲飲食,小便不利,盜汗出,時時搶於心下,或胸中痛,與苓甘姜味辛夏湯加人參。服藥後,諸證漸退,逾月痊癒。」 求真按:「苓甘姜味辛夏湯加人參者,為苓甘姜味辛夏湯與人參湯合方之意也。」 苓甘五味姜辛夏仁湯之注釋 水去嘔止,其人形腫者,加杏仁主之。其證應納麻黃,以其人遂痹,故不納之。若逆而納之,必厥,所以然者,以其人血虛,而麻黃髮其陽故也。(《金匱要略》) 【注】 丹波氏曰:「按水去者,心下之水去也,故嘔止,是半夏之效著也。然內水溢於外,以為形腫,故治猶遵前法,而表水非麻黃不能驅除,蓋杏仁與麻黃,其性雖有緊慢之別,而其功用稍相類似,以其人血虛,故以此易彼。其人遂痹者,前段之手足痹也。厥者,亦即前段之手足厥逆。倘得麻黃亡其陽,則更甚矣。血虛者,尺脈微之應也。」 苓甘五味姜辛夏仁湯方 茯苓5克,甘草、乾薑、細辛各3.5克,五味子6克,半夏、杏仁各7克。 煎法用法同前。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痰飲家,平日苦於咳嗽者,此方之半夏代以瓜蔞實,用白蜜為膏,則甚有效。」 求真按:「若無嘔證,則以瓜蔞實代半夏亦無不可,但此證有時,不可代用瓜蔞實,余每以本方用於老人之慢性支氣管炎(尤以並發肺氣腫者)得偉效。」 苓甘姜味辛夏仁黃湯之注釋 若面熱如醉,此為胃熱上沖熏其面,加大黃以利之。(《金匱要略》) 【注】 丹波氏曰:「按以上四條,謂治其氣沖,而承以沖氣即低之類,其文上下相應,特此條自為起端,故程氏、尤氏以為別證。然其治仍守上方,則知亦為自上接來。面熱如醉者,即前段所謂面翕熱也,其初胃熱未長,故敢不以為意。今蓄飲未散,胃熱增劇,故加大黃以利之也。徐氏所謂雖有姜辛之熱,各自為效,而無妨者,實得其理矣。」 又按以上六條,皆為設法備變者。蓋病者證候錯雜,或陸續變換,應就其所急,為之處療,是以設此諸條,使人知圓機之妙。唯所敘諸證,未必一人兼備,亦未必不兼備於一人,且所處之藥,皆其著效,如更發他證者,是必無藥之所致。要之不過假此數端,述為治之次序也。其初則觸時氣而動,其次則下焦之水逆,次則肺飲復動,次則飲遏於中焦,次則水氣溢於外,於是飲之情形,纖悉無遺,而加以兼虛挾熱,可謂密矣。 苓甘姜味辛夏仁黃湯方 茯苓5克,甘草、乾薑、細辛、大黃各3.5克,五味子6克,半夏、杏仁各7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治驗 《橘窗書影》曰:「一婦人年五十餘,曾患下血過多,以後面色青慘,唇色淡白,四肢浮腫,胸中動悸,短氣,不能步行,時復下血。余與六君子湯加香附、厚朴、木香,兼用鐵砂丸,下血止,水氣亦減,然血澤不能復常。秋冬之交,咳嗽胸滿頗甚,遍身浮腫,倚息不得臥,一醫以為水腫,與利水劑,無效。余診曰:『恐有支飲,先制其飲,則咳嗽浮腫自當隨愈。』因與苓甘姜味辛夏仁黃湯加葶藶子,服二三日,咳嗽胸滿減,浮腫忽消散,余以此法復愈水腫數人,故記之以示後學。」 五味子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五味子,性溫,五味俱備(皮甘,肉酸,核中苦、辛,都有鹹味),酸咸為多。故專收斂肺氣,滋腎水,強陰澀精,補虛明目,退熱斂汗,止嘔住瀉,寧嗽定喘,除煩渴,消水腫,解酒毒,收耗散之氣。…嗽初起,脈數有實火者,忌用(寇氏所謂食之而虛熱多者,收補之驟也)。北產紫黑者良,入於滋補藥中,蜜浸蒸。」 《藥征》曰:「五味子,主治咳而冒。」 五味子、澤瀉皆主治冒病,而有其別。五味子治咳而冒者,澤瀉治眩而冒者也。 據此二說觀之,則五味子可謂為收斂性鎮咳藥,兼有治冒作用之溫藥矣。 細辛之醫治效用 東洞翁云:「細辛主治宿飲停水也,故治水氣在心下而咳滿,或上逆,或脅痛者。又其咳者,上逆者,胸滿者,脅痛者,心下堅大者,皆為宿飲停水在胸脅心下所致也。用細辛則水飲去,其證可已,可以見其主治矣。」然此說非惟遼闊難循,其結果且難與半夏茯苓等之治效區別,故仲景以乾薑、細辛為熱藥也。《本草綱目》述細辛辛溫無毒,故當作主治陰證之宿飲停水,始近定說。因本藥為吐根(譯者按吐根為催吐藥、祛痰藥)之同屬,用少量呈鎮咳作用,若大量則變為吐劑,不可忘之。」 《本草綱目》曰 細辛(根) 【氣味】辛溫,無毒。 【主治】咳逆上氣,頭痛,腦動,百節拘攣,風濕痹痛,死肌。(《本經》) 溫中,下氣,破痰,利水道,開胸中滯結,除喉痹、齆鼻,香臭不聞,下乳結。(《別錄》) 治嗽,去皮風濕癢、風眼淚下,除齒痛、血閉、婦人血瀝腰痛。(甄權) 【發明】 宗奭曰:「治頭風痛,不可缺之。」 元素曰:「細辛,…治少陰之頭痛如神。…散水氣,去內寒。」 成無己曰:「水停心下而不行。…以細辛之辛,行水潤燥。」 承曰:「細辛,…若單用末,不可過一錢,多則氣悶塞,不通者,死。」 澤瀉湯之注釋 心下有支飲,其人苦冒眩,澤瀉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冒者,如蔽如帽之意。本條之冒,亦自覺如以物蔽頭部之義。若更有眩暈,即為冒眩,臨床上最易遭遇者也。而其劇者,如尾台氏所云:「支飲、冒眩證,其劇者昏昏搖搖,如居暗室,如坐舟中,如步霧裡,如升空中,居屋床蓐,旋轉如走,雖瞑目斂神,仍復如是。非此方則不能治之。」 然本條之病證,如仲景云:「心下有支飲,其人苦冒眩。」因胃內有停水,致成此冒眩也。又成此胃內停水者,如東洞翁之本方定義云:「治苦冒眩,小便不利者。」因腎臟機能障礙耳,故於本方證必有尿利減少,或頻數之候也。 由余之經驗,因臨床上需要本方者雖少,然解釋淵源於此方之五苓散、當歸芍藥散等之方意必不可缺,故不可輕視之。 澤瀉湯方 澤瀉24克,白朮9.5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治驗 《成績錄》曰:「一婦人郁冒眩甚,起臥不安,無他證,不治約三年許。先生與澤瀉湯,旬余痊癒。」 澤瀉之醫治效用 本藥亦為一種利尿藥,以尿利之減少或頻數與胃內停水為主目的方可用之,與茯苓、白朮無異。然茯苓適於此等症狀之外,兼治心悸亢進、眩暈、肌肉之間代性痙攣等,而通用於表里陰陽虛實之各證。本藥不能治心悸亢進及肌肉之間代性痙攣,有醫冒眩之作用,多用於里虛證。白朮之用於虛證與本藥無異,但其性溫,故適於陽虛證,不適於陰虛證。本藥性冷,故不適於陽虛證,而適於陰虛證,有去溫熱及治渴之效能。此三藥之分別也,至於其它,概為大同小異耳。 《本草綱目》曰 澤瀉根 【氣味】甘寒,無毒。 【主治】風寒濕痹,乳難。養五臟,益氣力,肥健,消水,久服則聰明耳目。(《本經》) 補虛損、五臟痞滿,起陰氣,止泄精、消渴、淋瀝,逐三焦膀胱之停水。(《別錄》) 主腎虛精自出,治五淋,通宣水道。(甄權) 主頭眩、耳虛鳴、筋骨攣縮,通小腸,止尿血,主難產,補女人之血海,令人有子。(大明) 入腎經,去舊水,養新水,利小便,消腫脹,…止渴。(元素) 去脬中之留垢、心下水痞。(李杲) 滲濕熱,行痰飲,止嘔吐、瀉痢、疝痛、腳氣。(時珍) 茯苓澤瀉湯之注釋 胃反,吐而渴欲飲水者,茯苓澤瀉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胃反者,如《金匱》云:「脾傷則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食不化,名曰胃反。」即胃弛緩擴張證等之總稱。吐字以下,得由下說詳解之。 藤田謙造曰:「茯苓澤瀉湯亦為治嘔吐,於方中既雲渴,又重言欲飲水,是明其渴為主證(求真按:『重言明其渴為主證之意也』)。又已成胃反,則當知有腹痛證,故不唯胃反,本此意而有嘔吐者,即無嘔吐,若有停飲,心下痛,發渴者,亦可用之。是泛論運用於諸病,其效亦多,此古方之妙也。」 茯苓澤瀉湯方 茯苓14.5克,澤瀉7克,甘草、桂枝各3.5克,朮5.5克,生薑7克。 上細銼,以水三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或數回,溫或冷服。 先輩之論說治驗 《類聚方》本方條曰:「治心下悸,小便不利,上沖及嘔吐,渴欲飲水者。」 《方機》本方主治曰:「吐而渴欲飲水者,此正證也。渴(有水而渴為水滿也)而小便不利,或心下悸,或腹脹滿者(水滿也)。」 《續建殊錄》曰:「一禪師平日飲食停滯,胸腹有動悸,雷鳴嘔吐,而腹中痛,志氣鬱郁不樂。一醫與附子粳米湯及半夏瀉心湯,不愈。一日嘔吐甚,絕谷累日,而病益加,服小半夏湯、小半夏加茯苓湯,益增疲勞,煩悶欲死。予投茯苓澤瀉湯而嘔吐止,翌日啜糜粥,不過十日,而諸證痊癒。」 《成績錄》曰:「一人患胃反,其初頗吐水,間雜以食,吐已乃渴,諸醫多方治療,不得一效。一醫教其斷食,諸證果已,七日始飲,復吐如初,至今已五年,迄無寧日,請先生治之。先生乃診其腹,自胸下至於臍旁均頗硬滿。先生乃與茯苓澤瀉湯,數日痊癒。」 求真按:「此病為胃擴張之重證,今治以健胃止渴利尿劑之本方,使不出數日而痊癒。」 又一人患胃反,飲食停滯,肚腹膨脹,心胸不安,每隔三日或五日,必大吐宿水,吐已乃渴,如是者凡三年。雖慎食斷飲,針灸百治,皆莫能奏效。先生與茯苓澤瀉湯,使兼服南呂丸,月余痊癒。 藤田謙造曰:「一寡婦年三十許,自初冬患腹滿,漸膨大,經水不通,諸醫多方治其腹滿,均無效。至季冬,加以腹痛,乍休乍作,困苦殆極。至是乞治於同藩師崎省庵,其證腹部緊滿,脈數,舌上有白苔,而腹中如症瘕者,出沒甚頻,或乍橫梗如臂,或乍磊砢如塊,上下往來,時出時沒,出則痛作,沒則痛止,似大七氣湯證。又常腹中雷鳴,痛作則歇,痛止又必雷鳴,其聲如傾水,口舌乾燥頗甚,二便秘極,又似於己椒藶黃丸證,但出沒痛苦,心下最甚,頻渴引飲,不論溫冷,飲已則必慍慍欲吐。前醫用氣劑則渴益甚,用芒硝、大黃則痛增劇,服驅蛔藥,無效亦無害。省庵診之,謂宜先治心下之飲,因與茯苓澤瀉湯。四五日,痛減渴緩,滿稍寬。又連進十五六日,小便通利,病勢減十之七八,惟小腹依然脹滿。一夜忽暴瀉如傾,翌朝又瀉如前,兩次約下水四五升,滿氣頓失如忘。未幾,經水亦通利,爾後強健如前,亦奇驗也。」 求真按:「本方非下劑,服後反大水瀉者,是即藥之瞑眩也。」 又一患者年八十,極強健,唯耳聾,其它與壯人無異。性嗜酒,雖不多飲,然每日非二三次不可。某年當夏暑時患腹滿,四肢羸瘦如水蠱,不能進食,大便秘結,小水不利、赤濁,脈滑數,舌上黃苔乾燥,渴欲湯水,心下痛,惡聞酒香。余先瀉其實,使服小承氣湯,便下初硬而後溏,里急後重,數至圊而不通快,腹滿反甚,食益不進。余知其誤,乃更與茯苓澤瀉湯,四、五日,諸證漸緩。三十日許,腹滿如失,惟氣力睏倦,飲食未復,以香砂六君子湯調理而愈。 一婦年二十四五,患嘔吐,三四日或五六日一發,發必心下痛,如此者二三月。後至每日二三發,甚者振寒昏塞,吐後發熱。諸醫治其嘔吐,或與驅蛔藥,不效。余診之,渴好湯水,因與茯苓澤瀉湯,使小量頻服之,其夜病即稍緩。二十餘日,諸證悉退,惟腰間有水氣,使服牡蠣澤瀉散料而愈。 茯苓甘草湯之注釋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傷寒論》) 【注】 尾台氏曰:「考傷寒汗出章,似脫『發熱、脈浮數、小便不利』等證,方中多用生薑,則『不渴』之上又似脫『嘔而』二字,特於汗出者,豈可用此方乎?其有脫逸明矣。」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先宜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則水漬入胃,必作利也。(《傷寒論》) 【注】 本條為陰證與本方證並發之證候,若陰證危急,則宜先治為通則,然今僅有厥,更無其它危急之證,則當以本方先去心下之水毒,然後可治其厥,不然,則水毒流入腸內,必作下痢也。而仲景此論,乃暗示本方不僅能治因腎藏機能障礙之水瀉的下痢於未發,亦能治其既發之意也。 本方為苓桂朮甘湯之去朮加生薑,故其作用亦相類似。然有別者,彼方長於利尿作用,而本方有長於鎮嘔的健胃作用,故於嘔吐諸病,尤於惡阻證有應用之宜也。 茯苓甘草湯方 茯苓14.5克,桂枝9.5克,生薑14.5克,甘草5克。 上藥銼細,以水二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三回或分數回,溫或冷服。 先輩之論說治驗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心下悸,上沖而嘔者。」 《東洞家配劑抄》曰:「一人年五十,七年前患俗所謂癇證,月四五發,發則顛仆不知人事,茯苓甘草湯,應鐘及紫丸。」 《方輿輗》本方條曰:「心下悸,概屬癇與飲,以此方加龍骨牡蠣絕妙。又此證有致不寐者,以酸棗湯及歸脾湯不能治也,余用此方屢奏奇效。有一婦人,自心下至膈上動悸頗甚,勢如城郭撼搖,遂眩暈不能起,夜悸煩而目不合,如是數年,屢易醫不愈。余最後診視,謂病家曰:『群醫之案不一,今我姑置其病因不論,止投以一神方,服之不怠,則可令能起。』即與茯苓甘草湯加龍骨、梅花蠣,日漸有效,淹久之病,半年痊癒,病家欣忭不勝。此非奇藥異術,而能起沉疴痼疾者,以為漢以上之方藥也。」 《雜病辨要》痘瘡條曰:「放點稀朗紅潤而心下悸者,急當治其悸,否則小便不利,水氣滿於皮膚,而結痂必遲,治悸宜茯苓甘草湯。」 求真按:「觀此可見腎臟與心下悸(胃內停水)與痘瘡之關係如何密切矣。」 五苓散之注釋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傷寒論》) 【注】 自首句迄於「則愈」,因發汗,太陽病解,唯因強發汗,失其體液,胃亦隨而乾燥,故煩躁而不眠,此時只欲得水,無處藥劑之必要,故只與少量之水則體液復,胃亦得以滋潤,而煩躁不眠不治而自愈之意也。「若脈浮」以下,謂若上之狀態,有脈浮數,尿利減少,微熱消渴(渴而飲水不止,尿利反小者)之證,與前不同,則以有解熱、止渴、利尿作用之本方,為之主治之義也。和久田氏曰:「大汗出」三字,斜插法也,非發汗後更出汗,欲言胃中干,故插此三字耳。此言有理。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傷寒論》) 【注】 本條雖說唯脈浮數與煩渴二證可用本方,其實既於前條示以小便不利,故於本條省略之,非無此證之意也。尾台氏云:「於『發汗已,脈浮數』之下似脫『發熱,小便不利』等證,蓋發汗後煩渴者,概非本方證,而為石膏劑證。然石膏劑之煩渴必伴以脈浮滑,或滑,或洪大等,決不浮數。今脈浮數與煩渴並舉,則雖略去『發熱,小便不利』,於本方亦無不可也。」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傷寒論》) 【注】 本條雖以茯苓甘草湯注中之尾台氏說可解之,然恐與前條同為省文乎。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里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傷寒論》) 【注】 所謂有表里證者,有脈浮、發熱、汗出而惡寒、頭項強痛(桂枝證)之表證,又有胃內停水之里證之意。此胃內生停水者,由小便不利,即腎臟機能障礙之結果,排泄阻止,水毒充滿於胃腸之內,而此水毒伴熱毒,故渴欲飲水,然咽下之,則既為水毒充填之胃腔,再無容受之餘地,勢不得已而吐出之也,是師之所謂水逆也。此時若用本方,則方中之桂枝由汗腺排除水毒,同時發揮解熱作用,且抑制水毒之上沖,以資他藥之活動。澤瀉為君,以治煩渴,又由豬苓、茯苓、白朮之援助,則水毒與熱毒由泌尿器驅逐之,故胃腸內之停水消失,而自能鎮吐矣。此古方之神妙,真可嘆服也。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與五苓散。(《傷寒論》) 譯者按:「原本水字之上無「冷」字,今從《傷寒論淺注補正本》增之。」 【注】 尾台氏曰:「病在陽,應以汗解云云,是以潠灌劫激,致生變證。猶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者,誤用桂枝湯,致成種種之轉變也。今世無醫藥常識之輩,其身已有邪熱,不以為意,或冒雷雨而上途,或入水游泳而貪涼,至成是證者,夏秋之間,間亦有之,病情正同,宜用文蛤湯連進,可發汗。若用本論文蛤散,則誤矣。潠,同噀,《說文》云:『含水噴也。灌,溉也。』《玉函》『彌更』作『須臾』解。」 和久田氏曰:「古人有潠水、灌水之法。潠者,以水吹於面也。灌者,以水澆於身也。此二法用於陽郁證,自外以水氣激之,令郁陽勃起,發散而解。無此陽郁者,若行潠水、灌水之法,則表熱被劫,不得外出,彌更內逼而心煩,肉上卻因正氣虛而粟起也。粟起者,俗謂之雞皮,是被水劫之故。熱既被水劫而內攻,雖意欲飲水,然反渴而不引水漿。若不與則不久而又思水,是文蛤散之證也。若文蛤散不瘥,愈欲得水如渴狀者,此煩熱。有熱,復有水氣,則與五苓散以觀其應否也。」 求真按:「此二說各有一理,於理論上難定其是非,學者宜就病者以驗其正否。」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傷寒論》) 【注】 太陽病因誤下,則表熱內陷,而致心下痞(胃部膨滿),是即大黃黃連瀉心湯之所主治也。然本條之心下痞,不僅由於表熱之內陷,並由小便不利致胃內停水使然者,故雖與瀉心湯,其痞不解也。有此痞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為本方主治之意也。是本方證與大黃黃連瀉心湯之鑑別法也。 尾台氏曰:「渴而口燥煩」當作「渴而煩躁」,以供參考。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傷寒論》) 【注】 霍亂者,為吐瀉而揮霍撩亂病之總稱。尾台榕堂、今村了庵二氏,用葛根加朮湯於其初期,頗能頓挫之。又用本方或茯苓澤瀉湯,能治下痢發熱,口舌乾燥,煩渴,貪飲冷水,或有水逆之證者。由此觀之,則仲景之方法,可謂八面玲瓏,圓滿無礙矣。 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金匱要略》) 假令瘦人臍下有悸,吐涎沫而癲眩,此水也,五苓散主之。(《金匱要略》) 【注】 尾台氏曰:「『癲眩』當從沈明宗作『顛眩』,余不知其是非。然本條明示本方可用於癲癇其它之發作的失神性痙攣病,而方中包含澤瀉湯及茯苓、桂枝等,則由此可推知仲景之意。」 五苓散方 澤瀉3.3克,豬苓、茯苓、朮各2.5克,桂枝1.7克。 上為細末,一日三回分服。又銼細,以水二合五勺,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或冷服。但水逆之際,宜作散服,其它宜增上用量之二倍以上而煎服之。 先輩之論說治驗 《和劑局方》曰:「辰砂五苓散,治傷寒表里不解,頭痛發熱,心胸鬱悶,唇舌干焦,神思昏沉,狂言譫語,如見鬼神,及瘴瘧煩悶不省者。如中暑發渴,小便赤澀,調以新汲水下。小兒五心煩熱,焦躁多哭,咬牙上攛,欲成驚狀,每服半錢,以溫熱水下。」 《三因方》曰:「己未之年,京師大疫,汗之則死,下之亦死,服五苓散則遂愈。此無他,瘟疫也。」 五苓散治伏暑飲熱,暑氣流入經絡,壅溢發衄,或胃氣虛,血滲入胃,停飲不散,吐出一二升許者。 《傷寒百問‧經絡卷》曰:「五苓散,治瘴氣溫瘧,不服水土,及黃疸或瀉者。又治中酒噁心,或嘔吐痰水,水入便吐,心下痞悶者。又治黃疸如橘黃色,心中煩急,眼睛如金,小便赤澀,或大便自利者。若治黃疸,以山茵陳煎湯下,日三服。」 《直指》曰:「五苓散,治濕證,小便不利。《經》云:『治濕之法,不利小便則非其治。』又治傷寒煩渴,引飲過多,小便赤澀,心下有水氣者。又欲使水飲流行,每服二錢,沸湯調下,若小便更不利,則加防己以佐之。又治尿血。…又治便毒。」 羅謙甫曰:「春夏之交,人病如傷寒,其人汗自出,肢體重痛,難以轉側,小便不利,此名風濕,非傷寒也。陰雨之後,感受水濕,或引飲過多,則多成此證。若多服五苓散,使小便通利,濕去則愈。」初虞世曰:「醫者不識,作傷風治之,發汗而死,下之亦死。己未之年,京師大疫,正因此也。羅得其說,救人甚多,大抵五苓散惟能利水去濕,胸中有停飲及小兒吐欲作癇者,五苓散最妙也。」 《醫方口訣集》曰:「予嘗治平野莊一人,傷風發熱,口燥而渴,與水則吐,後服湯藥亦吐,諸醫袖手,請治於予。診脈浮數,記得《傷寒論》中『中風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里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之言,遂以五苓散末白飲和服,一匕知,三匕已。又治一人,消渴經年,且胸脅支滿而頭暈,與五苓散加甘草,水煎使服之,不三劑,諸證悉治,此蓋用《金匱》苓桂朮甘湯及五苓散之二法也。」 曾世榮曰:「小兒驚風及泄瀉,並宜用五苓散以瀉丙火,滲濕土。因其內有桂枝,能抑肝風,助脾土也。傳云:『木得桂而枯是也。』」 傷寒三四日之間,往來寒熱,自利者,邪入太陰,而猶在少陽之經也,宜本方合小柴胡湯,名柴苓湯。 求真按:「往來寒熱,自利者,系五苓散證與小柴胡湯證並發,非邪入於太陰也。」 《續建殊錄》曰:「有一男子年五十有餘,從未有疾,矍鑠如常,飲食倍於少壯時,自以為昔時好角牴之戲,故血氣能如是周流。自客歲食餌又三倍於少壯,至今年而添渴,飲水數升,未嘗腹滿,近頗自警,以數合為度,如是能飲能食,理當漸肥,而反日瘦,他亦無所苦。先生診之,問及其它。答曰:『唯腹皮麻痹,小便頻數耳。』乃與五苓散服之,不日而渴愈。」 《成績錄》曰:「男子患消渴,日飲水數斗,小便亦多,食倍於平日。先生與以五苓散,服月余,奏全效。」 求真按:「此二病可能是糖尿病或尿崩證。」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霍亂吐下之後,厥冷煩躁,渴飲不止,而水藥共吐者,宜嚴禁湯水果物。每欲飲水,與五苓散,但一帖分二三次服為佳,不過三帖,嘔吐煩渴必止,吐渴若止,則必厥復而熱發,身體惰痛,仍用五苓散,則必汗出,諸證脫然而愈。此五苓散與小半夏湯效用之分別也。」 此方治眼患,與苓桂朮甘湯略似,而彼以心下悸、心下逆滿、胸脅支滿、上沖等證為目的。此以發熱、消渴、目多眵淚、小便不利為目的,二方俱以利小便而奏效也。 茵陳五苓散之注釋 黃疸病,茵陳五苓散主之。(《金匱要略》) 【注】 此方證僅有「黃疸病」三字,頗漠然。故東洞翁下本方定義為治五苓散證而發黃者,此言有理,可從之。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主小便不利,用於發黃之輕證。故《聖濟總錄》云:『此方治陰黃,身如橘色,小便不利。』陰黃之證,詳見於《巢氏病源》,非謂陰證也,謂無熱狀耳。若此證有熱狀者,宜選用梔子蘗皮湯及茵陳蒿湯。…東垣治酒客病,以用此方為最宜,蓋平日醉酒與煩悶不止者,以發汗利小便之方法為適宜也。」 求真按:「上說亦可補仲景所未備。」 茵陳五苓散方 茵陳蒿8克,五苓散4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治驗 《醫方口訣集》曰:「有一人,五月間乘梅雨往返於大阪,自覺身體微熱,四肢倦怠。一醫作風濕用藥,則惡食甚,一醫作傷寒治,則發熱甚。醫治經月,前證愈甚,至寓求治。診之脈沉,問曰:『渴乎?』曰:『渴。』『小便利乎?』曰:『不利而色黃。』予曰:『《金匱》有曰:「脈沉,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當發黃。」又曰:「黃疸病,茵陳五苓散主之。」因日晚不及為末,唯作湯藥服之,一帖而食進,五帖而熱退,十帖而病如失,後用調理而安。」 求真按:「如據此治驗觀之,則本方證必非無熱者,則前記淺田氏之說,似不可盡信也。」 豬苓湯之注釋 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躁,心憒憒,反譫語。若加燒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苔者,梔子豉湯主之。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傷寒論》) 【注】 本條雖論白虎湯及大承氣湯、梔子豉湯、白虎加人參湯、豬苓湯等之五證及其鑑別法,茲止說白虎加人參湯證與豬苓湯證之區別於下。 本方證與白虎加人參湯證於渴欲飲水一點俱相等,然彼因熱毒之故,體液消耗,內外俱枯,故必有口舌乾燥,煩渴引飲之狀,而無小便不利之候,而本方證以水毒蓄積為主證,熱毒不過為客證,故無口舌乾燥,雖渴欲飲水,然無煩渴引飲之狀,小便必不利,以之不難分別之。且彼證之脈常洪大或滑大,本方證之脈必浮,以此又可得而區別之。 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與豬苓湯,以汗多胃中燥,豬苓湯複利其小便故也。(《傷寒論》) 【注】 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為白虎加人參湯證,故本條亦如上條,所以示二方證之鑑別法也。即陽明病之煩渴,因高熱持久,體液涸竭,故可與白虎加人參湯,以滋潤枯燥之組織。若誤以有奪取水分作用之本方,則體液益奪,反而增惡,故有不可與之之誡。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傷寒論》) 【注】 所謂少陰病者,脈微細,但欲寐,且下痢也。然本方證亦有下痢,且心煩不得眠,類似於陰病之但欲寐,故仲景假以本方證為少陰病,本方列於少陰篇。然其實本方證非陰病,而為陽病,則本方亦非熱劑而為冷劑也。本條不舉小便不利,是因已述於前,故略之。其下利與嘔,俱由小便不利所致也。又渴者為有濕熱,而心煩不眠亦由濕熱侵入頭腦也。 東洞翁本方定義云:「治小便不利或淋瀝,渴欲飲水者。」又云:「小便淋瀝,便膿血者(便,小便也)。」 求真按:「上說能補仲景之不足,故余亦從,以本方用於膀胱尿道疾患,尤於淋病有奇效也。」 豬苓湯方 豬苓、茯苓、阿膠、滑石、澤瀉各7克。 上銼細,以水二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或冷服。 豬苓加甘草湯方 豬苓湯中加甘草7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豬苓湯證有劇痛者。 豬苓加大黃湯方 豬苓湯中加大黃3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豬苓湯證而宜下者。 此二方為和田東郭之創方也。 豬苓加薏苡仁湯方 豬苓湯中加薏苡仁10克。 【主治】治豬苓湯證而排膿不止者。 此方余所始創也。 先輩之論說治驗 《古方便覽》本方條曰:「一男子患血淋二三年,一日血大出,痛不可忍,目眩不知人事。余即與此方,漸漸收效而不再發。」 《尊水瑣言》曰:「滿身洪腫,以手按其腫,頗有力,放手即復脹,然氣息如平常者,是豬苓湯證也。又一種腫勢如前,腰以下雖滿腫,臂、肩、胸、背無恙,呼吸如平常者,是亦可用豬苓湯,不必問其渴之有無也。」 《東郭醫談》曰:「一男子下血,大、小便不通,腹滿欲死,醫與四物湯加山梔、黃柏之方,腹滿仍甚。…余以豬苓湯加大黃,小便漸次通快。」 求真按:「此下血未明言為腸出血,抑系血尿,恐為前者。」 《青州治驗錄》曰:「師曰:『前有若山某患淋疾者乞治,診得莖中有贅肉如紉,小便淋瀝如絲,疼痛甚,故如圖作具入尿道口,以取其贅肉。去畢,小便出如瀧,而後入青蛇或後沖紉(青蛇、後沖者為膏藥之名,青蛇紉、後沖紉者,塗膏藥於紉也),並以豬苓加將主治之,不日痊癒。』」 求真按:「大黃之別名為將軍,故豬苓加將者,即豬苓加大黃湯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淋病點滴不通,陰頭腫痛,少腹膨脹而痛者。若莖中痛,出腫血者,兼用滑石礬甘散。」 孕婦七八月後,有陰戶焮熱腫痛,不能起臥,小便淋瀝者,以三棱針輕輕刺腫處,放出瘀水後,再用此方,則腫痛立消,小便快利。若一身悉腫,發前證者,宜越婢加朮湯。 豬苓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豬苓 【集解】豬苓…弘景曰:「是楓樹苓,其皮黑色,肉白而實者佳。」…時珍曰:「豬苓亦是木之餘氣所結,如松之餘氣結茯苓之義,他木皆有,楓樹為多耳。」 【氣味】甘平,無毒。 【主治】解傷寒、瘟疫大熱,發汗。主腫脹,滿腹急痛。(甄權) 治渴除濕,心中懊。(元素) 瀉膀胱。(好古) 開腠理,治淋腫、腳氣、白濁、帶下、妊娠子淋、胎腫、小便不利。(時珍) 【發明】 元素曰:「豬苓,淡滲大燥,亡津液。無濕證者勿服之。」 時珍曰:「豬苓淡滲,氣升而又能降,故能開腠理,利小便,與茯苓同功,但入補藥不如茯苓也。」 《藥征》曰:「豬苓,主治渴而小便不利也。」 如上諸說,豬苓亦為一種之利尿藥,其作用類似於茯苓、澤瀉。所異者,本藥解熱止渴作用雖強,然治心悸亢進、肌肉痙攣則不如茯苓,治冒眩則不如澤瀉,但解熱利尿作用則較強而有力,此本藥所以用於一般之實證也。 阿膠之醫治效用 阿膠之止血作用,毋俟西醫之所教,已於二千年前周知矣。然此止血作用限於因血液之凝固性減弱與血管壁弛縱致血液之滲透亢進而出血者可知。又本藥為一種黏滑藥,自其緩和包攝作用,緩解組織之緊縮,或包攝糜爛面等。其滋潤性能醫組織之枯燥,故由此等原因而發為疼痛、出血、排膿、尿量減少或頻數、咳嗽等,亦為本藥之主治也。 滑石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氣味】甘寒,無毒。 【主治】身熱,泄澼,女子乳難,癃閉。利小便,療胃中積聚寒熱,益精氣。(《本經》) 通九竅六腑津液,去留結,止渴,令人利中。(《別錄》) 燥濕,分水道,實大腸,化食毒,行積滯,逐凝血,解燥渴,補脾胃,降心火,偏主石淋為要藥。(震亨) 【發明】 頌曰:「古方治淋瀝,多單使滑石。…又主石淋。」 權曰:「療五淋,主產難,…使胎滑易生,除煩熱、心躁。」 好古曰:「滑能利竅,以通水道,為至燥之劑。豬苓湯用滑石、阿膠,同為滑劑,以利水道。」 《藥征》曰:「滑石,主治小便不利,兼治渴也。」 據以上諸說觀之,則本藥於內用時亦與外用時同。其黏滑性能緩和包攝膀胱、尿道、腸管之炎性黏膜面,故能利尿或止瀉,且其寒性同時有益於消炎的作用,故能助長此作用乎。頌、震亨二氏對滑石治結石說,以豬苓湯內有此藥之能善治該證也。 牡蠣澤瀉散之注釋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傷寒論》) 【注】 「差」同「瘥」,然與「愈」之全治異,是過半治尚未全治之義也。 牡蠣澤瀉散方 牡蠣、澤瀉、瓜蔞根、蜀漆、葶藶、商陸根、海藻各等分。 上研細末,一回4克許,一日三回服用。或將上藥量增量二倍以上,以水二合,煎成一合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身體腫,腹中作動,渴而小便不利者。」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後世稱虛腫有宜用此方者,當審其證以與之。」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治腰以下之水氣,然用於腰以上之水氣亦有效。但宜分其虛實,若實者,可加大黃。此劉教論茞庭之經驗也。」 葶藶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葶藶子 【氣味】辛寒,無毒。 【主治】破堅逐邪,通利水道。(《本經》) 下膀胱水。…皮間邪水上出,目浮腫。…利小腸,久服令人虛。(《別錄》) 療肺壅上氣咳嗽,止喘促,除痰飲。(甄權) 【發明】 杲曰:「葶藶大降氣,與辛酸同用以導腫氣。」 《本草十劑》云:「泄可去閉,葶藶、大黃之屬也。」 據以上各說觀之,則葶藶為兼有緩下作用之利尿藥也。 商陸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商陸根 【氣味】辛平,有毒。 【主治】療水腫,…腹滿洪腫,疏五臟,散水氣。(《別錄》) 瀉十種之水病。(甄權) 通大小腸,瀉蠱毒。(大明) 據以上各說觀之,則商陸為兼有峻下作用之利尿藥也。 海藻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海藻 【氣味】苦,咸寒,無毒。 【主治】癭瘤結氣,散頸下硬核痛,癰腫,症瘕,堅氣。…下十二水腫。(《本經》) 療皮間積聚,暴瘤氣,結熱,利小便。(《別錄》) 治氣急心下滿,疝氣下墜,疼痛,卵腫。(甄權) 治奔豚氣,腳氣,水氣浮腫,宿食不消,五膈痰壅。(李殉) 據以上各說觀之,則海藻可謂為解凝性利尿藥也。 八味丸之注釋 崔氏八味丸,治腳氣上入,少腹不仁。(《金匱要略》) 【注】 不仁者,本系知覺麻痹之義,然少腹不仁,非唯下腹部知覺麻痹之意,寓有該部軟弱無力,恰如按棉花然之觸覺之意也。由余之實驗,則此腳氣與普通一般者不同,多現於孕產婦,尤以產後之婦人為特種之病證,俗稱血腳氣者是也。 虛勞腰痛,小腹拘急,小便不利者,八味丸主之。(《金匱要略》) 【注】 小腹拘急者,以指撮下腹內部,有緊張狀的自覺之謂也。 夫短氣有微飲,當從小便去之,苓桂朮甘湯主之,腎氣丸亦主之。(《金匱要略》) 【注】 尾台氏曰:「短氣云云之二方,雖同為利小便,然其主治則不同。」 此方(余謂苓桂朮甘湯也)主心下之水飲,故施於此證(余曰:「指心下停飲,短氣之證也」)則有效。八味丸主少腹不仁,故用於心下停飲,短氣之證,絕無其效。夫少腹不仁者,不特僅因水毒,血亦不循也,此所以用八味丸之有效也。 此說雖當,然說明猶未充分,故補足之。凡水毒原因性之短氣,恆為淺在的力弱者,與熱毒原因性短氣(例如大承氣湯證之短氣是也)之深而有力者異。茯桂朮甘湯證比八味丸證則較實,故其短氣亦比之有力,是二方證可以判別矣。 《餐英館治療雜話》曰:「呼氣短者,水氣也。吸氣短者,腎虛也,為八味丸之適應證也。」 求真按:「此說可謂苓桂朮甘湯之短氣發於呼氣時,而八味丸之短氣生於吸氣時也。果然與否,須俟他日之研究。」 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飲一斗,小便亦一斗,腎氣丸主之。(《金匱要略》) 譯者按:「原本無『亦』字,茲從唐氏《金匱淺注補正本》增。」 【注】 消渴者,雖渴而飲水,然尿利少也,今反尿利多,故用「反」字。以飲一斗云云者,形容消渴,小便反多也。 古來醫家,雖因本條文而用本方以治糖尿病及尿崩證。然由余之經驗,現時該病之大半為石膏劑證也,不可眩惑於仲景所論之表面而輕忽誤治之。 問曰:「婦人病,飲食如故,煩熱不得臥,而反倚息者,何也?」師曰:「此名轉胞,不得溺也。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但利小便則愈,宜腎氣丸主之。」(《金匱要略》) 【注】 飲食如故云者,飲食與平常無異,固為胃中無病,然是亦為陰證之徵。所謂煩熱者,於《觀證辨疑》云:「煩熱,虛熱也,為心中、手掌、足心之熱也。煩者,為無可奈何之狀。…血脫者,地黃主之。」 又《傷寒雜病辨證》曰:「煩熱者,因熱而苦煩也。其證心胸之間如蒸如焮,熱氣沸郁,煩擾不安,故名煩熱。」成無己曰:「煩熱者,與發熱若同而實異也。發熱者,怫怫然發於肌表,有時而休也。煩熱者,因煩而熱,無時或歇者也。」二者均是表熱,而煩熱者,因熱而煩,發熱乃時發,無時或也,是得之矣。…又有謂手掌、足心煩熱者,蓋取諸煩擾無可奈何之義也。 然此煩熱,非本方證之特有,而同本方含大量地黃之三物黃芩湯、炙甘草湯、黃土湯、芎歸膠艾湯、大黃蟅蟲丸等證亦有發現者,又無地黃之梔子劑、小柴胡湯、小建中湯等證亦有發現者。僅手掌、足跖之煩熱,於驅瘀血劑之大黃牡丹皮湯、桃核承氣湯、桂枝茯苓丸、當歸芍藥散等證亦有發現者,故憑此一證之存在,不可為本方證之特徵也。倚息者,倚懸於物而呼吸之意,即伴短氣以呼吸也。轉胞之胞,即指膀胱,稱轉胞時,雖為膀胱轉移之意,其實不然,是由以下之胞系了戾而來之病名也。溺者,排尿之意。胞系之系,系或緊之義。了戾者,為屈曲旋轉之意。膀胱如系之緊者,非輸尿管與尿道之外而發病,則此屈曲旋轉者,即輸尿管也。 故全文之意:「有人問曰:『婦人飲食如平常,然煩熱而不得橫臥,倚懸於物而呼吸者,何故?』師答之曰:『此病稱轉胞,因輸尿管曲捻,不能排尿之結果也。』故與本方以整復輸尿管而使利尿之意也。」 輸尿管之屈曲捻轉,因組織之緊張力減退,則由此原因之子宮下垂證,亦多以本方為主治也。 八味丸方 地黃3.5克,山茱萸、薯蕷各1.5克,澤瀉、茯苓、牡丹皮各1.3克,桂枝、附子各0.9克。 上研細末,以蜂蜜為丸,一日分三回服。若作煎劑時,除附子外,諸藥須增量至二倍以上,以水三合,煎成一合服。 八味丸之腹證 地黃治臍下不仁及煩熱,具強心作用。地黃合澤瀉、茯苓、附子為利尿作用;薯蕷、山茱萸有滋養強壯作用;牡丹皮佐地黃而治煩熱,並可和血;桂枝抑制水毒之上沖;附子刺激新陳代謝機能,使臍下不仁等之組織弛縱者可以復舊,並治下體部之冷感,及知覺運動之不全或全麻痹等。故包含是等藥品之本方以臍下不仁為主目的,尿利之減少或頻數,及全身之煩熱,或手掌、足跖之更互的出沒煩熱與冷感為副目的,更參照上記及下列諸說而用之也可。 先輩之論說治驗 《方機》於本方之主治曰:「腳氣疼痛,少腹不仁(蕤賓),足冷或痛,少腹拘急,其便不利者(應鐘)。」 求真按:「疼痛者,為附子、桂枝之治處。足冷者,附子之療所也。」 夜尿,或遺尿者。 《建殊錄》曰:「某僧一身腫脹,小便不利,心中煩悶,氣息欲絕,腳尤濡弱。一醫作越婢加朮附湯飲之,數日無效。先生診之,按至少腹,得其不仁之狀,乃與八味丸。一服心中稍安,再服小便快利,未盡十劑而痊癒。」 求真按:「此病恐系慢性腎炎,余亦於此證而煩熱不堪病者,與本方而得速效者矣。」 《醫方口訣集》本書方條曰:「下焦虛憊,或小便不禁者,或癃閉者,痿痹者,皆可用之。」 《古方便覽》本方條曰:「一人患熱病後口渴,飲茶湯每日約三四升,小便晝夜五、六十次,其它無少苦,諸治不得奏效。余即作八味丸料使飲之,諸證頓除。」 《成績錄》曰:「一男子腰以下痹,冷痛,手足煩熱,舌上黑苔如實狀,先生與八味丸而痊癒。」 求真按:「此舌黑苔,必為濕潤。」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產後水腫,腰腳冷痛,小腹不仁,小便不利者,以水煮服之。」 淋家,小便晝夜數十行,便了微痛,常有便意,咽干口渴者,稱氣淋。老人多患斯證,宜此方。又治陰痿及白濁證,小腹不仁無力,腰腳酸軟或痹痛,小便頻數者,婦人白帶甚者,亦宜此方。 求真按:「余亦屢用本方治是等之病矣。」 地黃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地黃 【集解】《別錄》曰:「地黃生咸陽川澤黃土地者佳。二月、八月采根陰乾。」 弘景曰:「咸陽,即長安也。」 乾地黃 【氣味】甘寒,無毒。 【主治】傷中。逐血痹,填骨髓,長肌肉。作湯除寒熱積聚,除痹。(《本經》) 主男子五勞七傷,女子傷中胞漏下血,破惡血溺血,利大小腸,去胃中宿食。…補五臟內傷不足,通血脈,益氣力,利耳目。(《別錄》) 助心膽氣,強筋骨,長志,安魂,定魄,治驚悸勞劣、心肺損、吐血、鼻衄、婦人崩中血運。(大明) 產後腹痛。(甄權)。 涼血,生血,補腎水真陰,除皮膚燥,去諸濕熱。(元素) 主心病,掌中熱痛,脾氣痿蹶,嗜臥,足下熱而痛,吐血。(好古) 生地黃 【主治】治婦人崩中血不止,及產後血上薄心,悶絕,傷身。胎動下血,胎不落。…瘀血,留血,鼻衄,吐血。皆搗飲之。(《別錄》) 解諸熱,通月水,利水道。(甄權) 《本草備要》曰:「乾地黃,甘苦,寒。…涼血,治血虛發熱、勞傷咳嗽、痿痹、驚悸、血運、崩中。…長肌肉,利大小便,調經、胎不安。又能殺蟲,治心腹急痛。」 由是觀之,則地黃有止血,利尿,強壯,強心,解熱,鎮咳,鎮靜,鎮痛等諸作用也明矣。然以之應用於臨床上,當以血脫(南涯翁所說)、血虛(《本草備要》所說),即貧血虛弱與臍下不仁為主目的,煩熱及其它症狀為副目的。 薯蕷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山藥,入脾肺二經,補其不足,清其虛熱,固腸胃,潤皮毛,化痰涎,止瀉痢,…益腎,強陰,治虛損勞傷,…又能益心氣,治遺精健忘。」 據此說觀之,則本藥為滋養強壯性的止瀉藥矣。 山茱萸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山茱萸實 【氣味】酸平,無毒。 【主治】強陰益精,安五臟,通九竅,止小便利,久服明目強力。(《別錄》) 治腦骨痛,療耳鳴,補腎氣與陽道,強陰莖,添精髓,止老人尿不節,治面上瘡,…止月水不定。(甄權) 暖腰膝,助水髒。(大明) 【發明】 好古曰:「滑則氣脫,澀劑所以收之。山茱萸止小便利,秘精氣,取其味酸澀以收滑也。」 據以上各說觀之,則本藥為滋養強壯性的收斂藥矣。 麻黃湯之注釋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傷寒論》) 【注】 本方雖與桂枝湯同為太陽病之治劑,然如既述之桂枝湯證,為皮膚弛縱而汗自出者,即水毒不郁滯於體表,身體非不疼痛,然身疼腰痛,骨節疼痛,不至劇烈。又此毒不迫於呼吸器,故不喘。而本方證因皮膚緻密而緊張,汗不出,故排泄被阻止,於是水毒迫於肌肉或關節,致成身疼腰痛,骨節疼痛,侵入呼吸器而使作喘也。由此觀之,僅由汗出與不出之差,即有霄壤之別,故診斷時務宜謹慎從事,不可有誤。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之,宜麻黃湯。(《傷寒論》) 【注】 所謂太陽與陽明合病者,是指示太陽病不解而轉屬於陽明之機會與有陽明證時而兼發太陽證之時相似也。前者自表及於里,後者由里達於表也。然太陽、陽明二證,在共存時則相等,而前者為普通所見,故暫置之,今就後者說明之。大概陽明證以瀉下可解,然有時病毒之一部欲由皮膚逃遁而現表證,同時有迫呼吸器而發喘證者。此際固有陽明證,而太陽證亦一時的存在也。故成氏所謂太陽與陽明之合病而胸滿者,由喘而胸腔之內壓增高,壓下橫膈膜,心下與肋骨弓下部膨滿之謂,即喘為主證,而胸滿為客證也。故以主證之喘為目的而用本方,則喘與胸滿亦皆治癒之意也。 何以特記此無意味之客證之胸滿,而猶雲不可下之,是亦仲景之深意所在。此喘而胸滿與大承氣湯證之腹滿而喘者頗相類似,而示其鑑別法也。詳言之,大承氣湯證之腹滿而喘,由病毒充實於腹內而成腹滿,因腹滿而迫使橫膈膜上升,致成喘證,是以腹滿為主證,而喘為客證也。故以腹滿為目的,而以大承氣湯瀉下病毒時,則腹滿與喘皆愈矣,然不能治喘而胸滿者,則麻黃湯證之喘而胸滿者,暗示不可誤為腹滿而喘,以大承氣湯下之之意也。決斷病證之表里主客,為決汗下之重大關鍵,不可不深留意之。 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傷寒論》) 【注】 當患太陽病,經過十日以上尚不愈時,呈脈浮細而好橫臥者,表證之謂外,即表證已解也。設有此狀,而胸滿骨痛者,可與小柴胡湯。脈但現浮,無他證者,為表證未全去,宜與本方之意也。本條所以稱與,不稱宜者,稱宜為應一時病變之活用手段而權其機宜也。稱與者,見目前之證,為一時的處方之謂,寓有依證變化或至於轉方,亦未可知之意也。至病證完備,無絲毫疑者,則稱主之,是三者之區別也。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須臾,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則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傷寒論》) 【注】 「表證仍在」似非仲景之正文,故刪之亦佳。又原文於「服藥已」之下有「微除」二字,從尾台氏說認為「須臾」之誤,已改之。「目瞑」與「目眩」同。衄血後治病之理與所述於桂枝湯條者無異。又於「陽氣重故也」句,雖有諸說,何莫非捕風捉影之論,故不揭之,余亦不知其義。然於本方運用上無大關係,故暫不問亦佳。唯有一要言,「麻黃湯主之」之一句,以在本條之末,似非不作「衄血病瘥之後尚用本方」解。然此由不知仲景之文法之過,蓋此句假定續於此,當「發其汗」句之下而解釋之,較合於理。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傷寒論》)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傷寒論》) 【注】 以上二條,雲「脈浮」,「脈浮而數」,恐省略「緊」字或「有力」等字。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傷寒論》) 【注】 可參照桂枝湯條,於理無異。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麻黃湯主之。(《傷寒論》) 【注】 已見首條及太陽與陽明合病條。 救卒死、客忤死,還魂湯主之。(《金匱要略) 譯者按:「唐氏《金匱淺注補正本》無此一條。」 【注】 《千金方》本方主治曰:「主卒忤、鬼擊、飛屍及諸奄忽氣絕而不復覺,或已無脈。口噤拗而不開則去齒下湯,入口不下者,分病人之發,以左右足蹈肩引之則藥下,復增一升則立蘇。」所謂卒忤者,急卒忤觸生氣之義。飛屍者,從《肘後方》則遊走於皮膚,洞穿臟腑,發每刺痛,變作無常也。鬼擊者,卒然著人如刀刺狀,胸脅腹內切痛而不可抑按,或為吐血、鼻血、下血,一名稱鬼排。然本條之所謂卒忤、飛屍、鬼擊者,系體內有病變,不然,唯因某種原因突然皮膚呼吸斷絕,當由皮膚排泄之毒物急激襲擊頭腦之結果,陷於人事不省之謂,則用峻發汗劑之本方,一掃郁滯之病毒,則意識自恢復矣。 麻黃湯方 麻黃、杏仁各11克,桂枝7克,甘草3.5克。 上細銼,以水三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三回溫服。 麻黃加桔梗湯方 於前方中加桔梗6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麻黃湯證,支氣管及肺泡內有凝痰,呼吸困難者,本方系余之創設也。 先輩之論說治驗 東洞翁於本方定義曰:「治喘而無汗,頭痛,發熱,惡寒,身體疼痛者。」 《方輿輗》還魂湯條曰:「此方為起死回生之神劑,誠不愧還魂之名也。小兒發搐而死,二三日不醒,間有起之者。余通家一芽兒曾患此證,醫生群集,投以驚藥數方,且施針灸,治法殆盡,未見一效,病勢已發極點,皆曰不治。余後諸醫師至,初診其脈,則可謂沉絕,暫對之,則時見而生機仿佛。因向病家曰:『此子雖病勢已危,以余觀之,全是熱邪鬱閉之極,若一得發泄,庶幾可以回春。』即作還魂湯與之,使其母抱而被覆之,須臾汗出,即醒。蓋還魂湯原無發汗之說,今用之使覆被,出於余之理想,先覺者請政之。余嘗值小兒之發熱昏沉者,則務發其汗,十不誤一。此證遽用金石腦麝,不唯不醒,反引邪深入於內,禍在反掌之間。喻嘉言曰:『若小兒病發熱昏沉,務擇傷寒名家,循經救療,則百不失一矣。』真確論也。」 求真按:「現今醫家對於此證,除注射樟腦精外,殆無他策,是非其治也明矣,當猛省。」 《生生堂治驗》曰:「一女子年甫八歲,患狂癇,休作有時,發則心氣恍惚,妄言不已,諸治無驗。延至十八年春,愈甚,劇則每夜三四發,醫皆束手。父母甚憂之,謁師請治。師挈其女入浴室,以冷水灌之,食頃,乃與麻黃湯,使覆以取汗,二三次,遂不復發。」 求真按:「此治驗之證候記載不充分,故用本方之理由亦不明。然恐中神氏諦認此狂癇之原因為皮膚呼吸障礙,所以灌注冷水衝動皮膚,以期藥力之透徹乎。」 《方伎雜誌》曰:「餘十三歲時,病家來請診,適長兄蘿薺他出,王父紫峰君曰:『汝往診之。』因診視歸,王父問其病證,答曰:『以傷寒頭痛如破,惡寒發熱,脈浮數而有力。』又問:『以何法治之?』答:『以麻黃湯。』王父笑頷之,乃告使者調合三帖,使溫服,可大發汗。翌日診之,大汗而苦患脫然矣。惟尚有餘熱,轉與小柴胡湯,不日復故,此余之初陣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卒中風,痰涎壅盛,人事不省,心下堅,身大熱,脈浮大者,以白散或瓜蒂取吐下後,有可用本方者,宜參考之。」 初生兒,時發熱,鼻塞不通,哺乳不能者,用此方即愈。治痘瘡見點之時,身熱如灼,表郁難發,及大熱煩躁而喘,起脹不能者。治哮喘痰潮,聲音不出,抬肩滾肚而不得臥,惡寒發熱,冷汗如油者,合生薑半夏湯用之,則立效。 按:「哮喘證大抵一年一二發,或五六發,亦有每月一二發者,其發也,必由外感或過食。由外感來者宜麻黃湯、麻杏甘石湯、大青龍湯等。因飲食或大便不利而發者,先以陷胸丸、紫圓等以吐下,疏盪宿滯後,再用對證方為佳。」 求真按:「由余之實驗,因飲食或大便不利而發者,可用大柴胡湯、桃仁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之一方,乃至三方者甚多,需陷胸丸及紫圓者,極稀也。」 《橘窗書影》曰:「一婦人臨產破漿後,振寒,腰痛如折,不能分娩。前醫與破血劑,余診曰:『脈浮數而肌熱,恐系外感,與麻黃湯加附子,溫覆使發汗。』須臾,腰痛稍寬而發陣縮。余謂產期將至,使坐草,俄產一女。」 《舒氏女科要訣》曰:「偶醫一產婦,發動六日,兒已出胞,頭已向下,而竟不產。醫用催生諸方,又用催生之靈符,又求靈神爐丹,俱無效。延予視之,其身壯熱,無汗,頭、項、腰、背強痛,此寒傷太陽之營也,法主麻黃湯。作一大劑投之,使溫覆,少頃,得汗,熱退身安,乃索食,食迄,豁然而生。此治其病而產自順,上工之法也。」 求真按:「可見用內服藥而使催生之妙。」 麻黃之醫治效用 東洞翁曰:「麻黃主治喘咳水氣,兼治惡風,惡寒,無汗,身疼,骨節疼痛,一身黃腫。」此說雖不無理,然以本藥無應用上之定則為難耳。喘咳水氣,原因頗多,則隨其異以主治之,故藥物亦不得不異也,因而本藥不宜泛稱主治喘咳水氣也。然麻黃主治喘咳水氣,在《本草綱目》麻黃髮明條下,李時珍曰:「然風寒之邪皆由皮毛而入。皮毛者,肺之合也。肺主衛氣,包羅一身,天之象也。是證雖屬乎太陽,而肺實受邪氣,其證時兼面赤、怫鬱、咳嗽、有痰喘而胸滿諸證,非肺病乎?蓋皮毛外閉則邪熱內攻,而肺氣膹郁,故用麻黃甘草雲。」 又按丹波氏所著《金匱要略述義》之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篇,於本篇中用麻黃者四方,宜作二義觀。注家皆謂其證為內飲挾外邪,故用麻黃髮其表,是一義也。今驗肺脹證多是因宿飲時令而觸發者,不必具表候,則用麻黃適取發泄肺中之郁飲,亦猶麻杏甘石湯之意,是一義也。故不可拘泥於一說之下也。 如上所述,本藥之效用不問外因或內因等,苟因表閉,即皮膚排泄機能障礙所成之喘咳水氣,即能奏效也。若由其它原因者則無關係矣。今補足二氏之說,以現代之解析如下。 凡皮膚與肺臟,俱為氣體毒及水毒之排泄機關。不論何種疾病,若皮膚機能被障礙,或被停止時,則肺臟不得不代償此機能,必要上使氣體及水毒之排泄旺盛。然此代償作用自有限度,故其結果為肺部蓄積此等毒物,其徵候發為呼吸困難及喘咳,於此時能用本藥,則其峻烈之發表作用使氣體及水毒自汗腺排出,則皮膚機能復舊而肺臟之代償作用之任務解除,則喘咳水氣而自消失矣。故麻黃者,因表閉,即皮膚排泄障礙或停止,發為喘咳水氣為主目的,其它症狀為副目的而用之,否則徒有害而無效也。 然則本藥有用於無喘咳水氣之候之頭痛、身疼、腰痛、骨節疼痛者,又何也?蓋因此等證用本藥之理亦與喘咳水氣無異。此時之氣體及水毒,如其情形不過不迫於呼吸器而有侵入頭部,或腰部,或關節等之差耳。 由余之經驗,假令雖不聞喘咳水氣之音響,然聽診胸部認為乾性囉音,則即為本藥證而無誤。何也?是不外為喘咳水氣之輕微或潛伏者耳。 《本草備要》曰:「麻黃,辛苦而溫,…為肺家之專藥。發汗解肌,去營中之寒邪、衛中之風熱,調血脈,通九竅,開毛孔,治中風,傷寒,頭痛,咳逆上氣(風寒郁於肺經。《經》曰:『諸氣膹郁,皆屬於肺。』),痰哮氣喘,赤黑斑毒,毒風疹痹,皮肉不仁,目赤腫痛,水腫風腫。若過劑則有汗多亡陽之患。」 杏仁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杏仁,辛苦甘溫而利,瀉肺,解肌(能發汗),除風,散寒,降氣,行痰,潤燥,消積,利胸膈之氣滯,通大腸之氣秘。治時行頭痛,上焦風燥,咳逆上氣,煩熱喘息。有小毒,能殺蟲,治瘡、猘狗毒、錫毒。肺虛而咳者禁用。」 《藥征》曰:「杏仁,主治胸間之停水,故治喘咳而兼治短氣、結胸、心痛及形體浮腫。」 杏仁與麻黃同為治喘而有其別。胸滿不用麻黃,身疼不用杏仁。其二物同用者,以有胸滿、身疼二證也。 《氣血水藥征》曰:「以上諸證為水滯氣不暢之候,而杏仁終不得逐水。故表有水者,合麻黃以逐之;水在里則合茯苓,或葶藶,或巴豆以逐之。」 《觀證辨疑》曰:「喘者,水在咽中而氣不行之證也。」 麻黃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桂枝加厚朴杏子湯: 上為表水逆於咽中所致,以杏仁主之。曰身疼,曰惡風無汗,曰發汗,曰太陽病下之後等證,是皆表水逆於咽中之證也。 小青龍湯、小青龍加石膏湯、越婢加半夏湯: 上為里水迫於咽中所致,以半夏主之。曰心下有水氣,曰乾嘔,曰或渴或不渴,曰目如脫狀,是皆里水之證也。半夏之所治者,咳而喘;杏仁之所治者,喘而不咳,此其別也。 《和漢藥物學》曰 杏仁 【成分】主成分為脂肪油,即杏仁油,含百分之五十分以上。 【應用】為鎮咳祛痰藥,應用於支氣管炎及喘息等。 《藥物學》曰:「氰酸(藏化水素)為極有毒之氣體也,植物界中多作糖原質而存在。例如由苦扁桃中之糖原質由同時存在之果乳,加水分解,發生氰酸、葡萄糖及揮發苦扁桃油。杏、桃、櫻實之核中亦含有同一或類似之糖原質及果乳,故加水搗碎時,亦發生氰酸。氰酸為原形質毒,奪一切動植物之生活機。於高等動物抑遏細胞之酸化作用,故內呼吸及新陳代謝作用緩慢或被制止,因而血液雖流通組織之毛細管,而不被靜脈血化,仍作鮮紅色,是細胞內發酵素麻痹故也。不僅細胞內發酵素有膠樣金屬等,觸媒作用亦由氰酸而麻痹,即一般有制腐制酵作用,於局所麻痹,於知覺神經末端、皮膚,亦引起鈍麻。」 總觀以上諸說,則杏仁無獨力治水毒之能。水毒在表時,須藉麻黃之協力;在里時,須俟茯苓、葶藶、甘逐、巴豆等之力,始有治喘咳或逐水作用,而以治喘作用為主,鎮咳作用為客也。又本藥有緩下作用,則宜於實證而不宜於虛證,為其含有脂肪油故也。又此藥有鎮痛作用,因有麻痹知覺神經末端之性,又含有制腐制酵作用,故有治下等動物性及細菌性疾病之可能性可知。 麻黃加朮湯之注釋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金匱要略》) 【注】 《雜病辨要》曰:「所謂濕者,乃雨濕氣、霧露氣、卑濕氣及山嵐瘴氣之鬱蒸而為淫邪者也。蓋六淫之氣中於人軀,惟此氣濡滯,故漸侵入關節,為痛,為痹,於是有風濕、濕痹之別。關節疼痛而煩者,名曰濕痹。其病在表,宜發汗,此麻黃加朮湯之所宜也。」由此說可解本條。 由余之經驗,本方證頗少,而葛根加朮、薏苡仁湯證反多也。 麻黃加朮湯方 麻黃、杏仁各9克,桂枝6克,甘草3克,朮21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麻黃湯證之小便不利者。」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麻黃湯證一身浮腫,小便不利者,隨證加附子。」 婦人稟性薄弱,妊娠每因水腫墜胎者,其人用越婢加朮湯及木防己湯等即有墜胎者,宜此方,又合葵子茯苓散亦良。 山行冒瘴霧,或入屈穴中,或於居室浴所,諸濕氣、熱氣鬱閼之處暈倒氣絕者,俱使連服大劑即蘇。 求真按:「本方可知於碳酸氣中毒,有吸入酸素以上之妙效。」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為風濕初期發表之藥也,歷節初期亦可以此方發之。此證脈雖浮緩,然以身體煩疼為目的。若最重者,宜越婢加朮湯。」 甘草麻黃湯之注釋 里水,越婢加朮湯主之,甘草麻黃湯亦主之。(《金匱要略》) 【注】 南涯氏曰:「麻黃湯治表水,不治里水;柴胡湯治里水,不治表水。」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按『里水』疑『皮水』之誤。《外台》作『皮水,一身面目悉腫』。」 據此二說觀之,則里水即皮水之誤也明矣。而仲景雲越婢加朮湯主之,甘草麻黃湯亦主之者,二方非治同證之意也。但治皮水一點,為二方同一之義耳。本方宜隨下說而運用之。 東洞翁曰:「甘草麻黃湯治喘急息迫,或自汗,或無汗者。」 求真按:「治水病而腫脹,或喘,或自汗出,或無汗者。」 南涯氏注《金匱要略》防己茯苓湯條曰:「此證…故四肢先腫而身不腫,與麻黃證異。麻黃證者,身腫而及於四肢也。」 又防己黃耆湯條曰:「凡防己所治者為虛腫,而自下起也。麻黃所治者為實腫,而自上起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千金方》云:『有人患氣急,積久不瘥,遂成水腫,如此者眾。諸皮中之浮水,致面目身體,自腰以上腫者,皆可以此湯發汗之。』」 《金匱‧水氣病篇》云:「中皮水,其脈浮,外證浮腫,按之沒指,不惡風,其腹如鼓,不渴,當發其汗。」 按此證亦宜甘草麻黃湯。 求真按:「麻黃本以無汗為目的,而諸家茲雲有自汗者,乃因此自汗與桂枝湯證之自然自汗者不同。因汗不出,病毒無由發泄,鬱積之極,幸開一條血路,而現自汗也。如桂枝湯證其量不多,且不稀薄也。」 甘草麻黃湯方 甘草12克,麻黃24克。 上銼細,以水二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治驗 《方輿輗》曰:「按《金匱‧水氣病篇》中有甘草麻黃湯一方,此雖亦用於里水,然亦屬可疑。《金鑒》云:『「里」字當是「皮」字,豈有里水而用麻黃之理乎。』」 一男子六十餘歲,患上證。余診之,即與甘草麻黃湯服之,一夜汗出,煩悶而死。後閱《濟生方》有云:「有患氣促,積久不瘥,遂成水腫者,服之有效。但此藥發表,於老人、虛人不可輕用。」余當弱冠,方脈未妥,逮讀《濟生》而大悔前非。 《橘窗書影》曰:「一人患久年哮喘,感觸風寒,則必發作,不能動搖。余諭之曰:『積年沉疴,非一朝藥石所能除,但可先驅其風寒,以桂枝加厚朴杏子湯及小青龍湯發表之,表證解,則與麻黃甘草湯。』服二三帖,喘息忽平,行動復常,得以出事。其人大喜,每自效此法而調藥有效,經年後,外感稍觸,喘息亦大減雲。余多年苦思治哮喘,得二法:觸觴風寒者主發汗,如森村氏法,為第一法。由寒冷澼飲者,與《外台》柴胡鱉甲湯及延年半夏湯等,驅除其解飲後,以苓桂朮甘湯加沒食子(《華岡經驗方》),使散服,則喘氣大收,是第二法也。」 求真按:「仲景之治法,萬病俱隨證處方,故喘息之治法亦無一定。淺田氏處方之適宜處,雖不能謂為全無。然由余之經驗,誘發於感冒者,以葛根湯、大柴胡湯、桃核承氣湯之合方證為最多。葛根湯、桂枝茯苓丸合方或葛根湯、桂枝茯苓丸、大黃牡丹皮湯合方之證次之。麻黃湯、甘草麻黃湯、小青龍湯證等則較少也。又不關於感冒而發作者,大概為大柴胡湯、桃核承氣湯之合方,或大柴胡湯、桃核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之合方,殆有百發百中之效,似覺無柴胡鱉甲湯、延年半夏湯之必要。淺田氏為學識淵博、經驗豐富之名醫也,余亦多從其所學。然從來古方後世折衷家,每有對於古方活用上往往有不徹底之短,此氏所以用如柴胡鱉甲湯、延年半夏湯之愚方乎?」 麻黃附子甘草湯之注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里證,故微發汗也。(《傷寒論》) 【注】 少陰病者,謂脈微細,但欲寐,且有惡寒、蜷臥、小便清利等證。里證者,與陽證之里證,即陽明證全異。陰證之里證,謂有吐利清谷等之候。本條與次條之麻黃附子細辛湯條均論陰證兼表證之治法,即稟賦薄弱或後天有缺陷者,若患中風或傷寒時不如強壯者之呈太陽、少陽、陽明證,而直發為少陰之症狀。初期二三日間,無陰證之里證,即吐利清谷之症狀,而現陰證之表證,即微發熱、惡寒等之證候,故於發表藥之麻黃中加入治陰證藥之附子或附子、細辛,如本方或麻黃附子細辛湯,用之以微發汗而治其表證也。所謂微發其汗者,因陰證宜禁汗吐下,然今有表證,故不得已而發表,是發汗不宜令其過度之意也。 水之為病,其脈沉小,屬少陰。浮者為風,無水;虛脹者,為氣。水,發其汗即已。脈沉者,宜麻黃附子甘草湯。浮者,宜杏子湯。(《金匱要略》) 【注】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金鑒》云:『「氣水」之「氣」字,當為「風」字。』若無水虛脹者,為風水,發其汗即已。按風水脈沉者,宜此方汗之,當參看防己黃耆湯條。又按《金匱小注》未見杏子湯,恐是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子炳以為未妥,謂為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試於事實,子炳為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甘草麻黃湯證之惡寒或身微痛者。」 由此二說,可知本條之意矣。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甘草各14.5克,附子7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五勺,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麻黃附子細辛湯之注釋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傷寒論》) 【注】 少陰病始得之者,初病脈微細而有欲寐之情況,開始即病陰證之謂也。少陰病普通不發熱,今反發熱。又陽證之發熱,脈必浮,今亦反之發熱而脈沉。是證與脈反於常規,故云反也。 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麻黃、細辛各14.5克,附子7克。 上細銼,以水三合,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治驗 《醫經會解》本方條曰:「若少陰證,脈沉,但欲寐,始得之,發熱肢厥,無汗者,為表病里和,當用此方以緩汗之。」 《張氏醫通》曰:「暴啞聲不出,咽痛異常,卒然而起,或欲咳而不能咳,或有痰,或清痰上溢,脈多弦緊,或數疾無倫,是大寒犯腎也,以麻黃附子細辛湯溫之。」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麻黃附子甘草湯證之不急迫而有痰飲之變者。」 《方輿輗》曰:「余壯年時治一患者,年甫五歲,病痘初發,與葛根加大黃湯,自第三日放點,至第四日而痘皆沒,但欲寐,絕飲食,脈沉,熱除,宛然少陰之病狀也。因勸轉就他醫,病家不聽,強請治之。再潛心細診,沉脈之中猶覺神存,乃與麻黃附子細辛湯。翌日,痘再透發,脈復,氣力稍增,由是起脹貫膿,順候也,結痂而愈。惟此兒無熱毒,為尋常之痘耳,因多用葛根加大黃湯,使發汗過多,大便微溏,故有此變。此是余初年未熟之咎也,然幸兒未夭折,得免其父母之譏譴,亦大幸矣。」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解少陰之表熱。一老人咳嗽吐痰,午後背脊洒淅惡寒後,微似發汗不止。一醫以為陽虛之惡寒,與醫王湯,無效,服此方五帖而愈。」 求真按:「余亦曾治老人之支氣管炎,用本方即得效矣。」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之注釋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傷寒論》) 【注】 麻黃本以無汗為目的,今用於汗出而喘者,乃因《氣血水藥征》中以麻黃合杏仁則治疼痛而喘,合桂枝則治惡寒無汗,合石膏則治汗出也雲。由是觀之,本方有麻黃、杏仁、石膏,無桂枝,此所以本方治汗出而喘也。然麻黃與石膏之本方及越婢湯等證之汗與桂枝湯證之自汗全然異趣,乃因伏熱而榨出,富黏稠性,臭氣強。又無大熱雲者,《觀證辨疑》中以為當有大熱而無大熱者也云云。《傷寒雜病辨證》中以為有無大熱者,大即大表之大,非大小之大,故謂大表無顯熱,非全無熱之謂也云云。故雖有發大熱之資格,但現在於體表無大熱之謂也。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 麻黃9.5克,杏仁、甘草各5克,石膏20~100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五勺,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甘草麻黃湯證之咳而煩渴者。」 《方輿輗》本方條曰:「雖用小青龍湯以解表,然喘猶甚者,水熱結也。此時以麻杏甘石為必效之主方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喘咳不止,面目浮腫,咽干口渴,或胸痛者。兼用南呂丸、姑洗丸。」 哮喘,胸中如火,氣逆涎潮,大息呻吟,聲如拽鋸,鼻流清涕,心下硬塞,巨里動如奔馬者,宜此方。待痰融聲出之後,以陷胸丸、紫圓之類疏導之。 肺癰,發熱喘咳,脈浮數,臭痰膿血,渴欲飲水者,宜加桔梗,有時以白散攻之。 求真按:「尾台氏為東洞翁間接之門人,亦有濫用峻下劑之癖。是以氏關於兼用方所說,不可悉信。」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為麻黃湯裡面之藥,謂汗出而喘為目的也,其熱沉淪於肉里而熏蒸於上肺部者,以麻、石之力解之,故此方與越婢湯有「下無大熱」之句也。」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之注釋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金匱要略》) 譯者按:「原文無尾句,今從唐氏《金匱淺注補正本》加之。」 【注】 一身盡疼者,一身之關節盡痛也。日晡所者,黃昏時也。「發熱」二字在「日晡所」之上者,謂常發熱,然至日暮時更增劇之意也。此下是說明病名與病因。 東洞翁本方定義云:「治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之不煩渴有水氣者。」然茫然之議論,難以為確據。又當有喘滿之證,然是亦非必有之證,故難為定則也。由余之實驗,本條明述急性、多發性關節炎之證治。苟存其證,於他病亦可活用之,無待言矣。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方 麻黃9.5克,甘草5克,薏苡仁19克,杏仁5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治驗 《方輿輗》本方條曰:「此湯之證,較麻黃加朮湯則濕邪膩滯稍深,故用薏苡等品歟。夫薏苡,《本經》雲治濕痹,《別錄》雲除筋骨中之邪氣,余曾運用於梅毒及痛痹等。」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孕婦浮腫,喘咳息迫,或身體麻痹或疼痛者。治肺癰初起,惡寒息迫,咳嗽不止,面目浮腫,濁唾臭痰及胸痛者。當其精氣未脫,兼用白散,蕩滌邪穢,則可平復矣。風濕、痛風,發熱劇痛,關節腫起者,加朮、附有奇效。」 求真按:「有朮、附之證,方可加之,否則不宜加也。」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治風濕之流注而痛不解者。蓋風濕尚在皮膚,未至關節,故只發熱身疼痛,此方能強烈發汗。…又一男子,周身生疣子數百走痛者,與此方而即治。」 求真按:「淺田氏謂本方不治關節痛,非也,不可從之。又此方之治疣,不外薏苡仁之作用,故單用之亦可有效,但其陳久硬固者效少。」 薏苡仁之醫治效用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腸內有癰膿,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金匱要略》) 方後雲,小便當下血。 求真按:「甲錯者,皮膚如魚鱗之謂。癰膿者,化膿之意。由薏苡附子敗醬散之治等證觀之,則為此方君藥之薏苡仁,其治甲錯及化膿也明矣。又此方服後尿量增加,則主藥之薏苡仁有利尿作用亦明矣。」 《方機》同方主治曰:「瘡家身甲錯者。」 求真按:「瘡家者,謂有癰腫、癤腫等之皮膚病人也。」 所謂鵝掌風者。 求真按:「鵝掌風者,手掌或足跖甲錯者之病名也。」 《方輿輗》同方條曰:「治白帶不止,脈沉緊者。此本腸癰藥也,余活用於帶下,間有效驗。」 求真按:「據此說,則薏苡仁能治白帶也明矣。」 《千金》葦莖湯,治咳有微熱,煩滿,胸中甲錯者,是為肺癰。(《金匱要略》) 【注】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當以吐膿血臭痰為目的。」 求真按:「薏苡仁為本方之臣藥,則其治膿血臭痰也明矣。」 《證治摘要‧肺痿肺癰篇》曰:「桔梗湯加薏苡仁則尤有效。一男兒六歲,患肺癰,吐膿血。與桔梗湯加薏苡及犀角,每日使食薏苡粥及鯉魚膾、干柿等。十餘日,膿血日減,月余痊癒。」 肺癰,用薏苡根搗汁,溫熱服之,其效驗最捷,已潰未潰,皆可挽回,諸方所不及也。又雲薏苡為肺癰之專藥,根汁最有效。(明《韓懋醫通》) 《松蔭醫誤》曰:「疣類多出,與薏苡子則有驗。肩臂痛如吹出物然,用之亦有驗雲。」 《本草綱目》曰 薏苡仁 【氣味】甘,微寒,無毒。 【主治】筋急拘攣,不可屈伸,久風濕痹。(《本經》) 除筋骨中之邪氣不仁,利腸胃,消水腫,令人能食。…止消渴,殺蟲。(藏器) 治肺痿、肺氣積之膿血,咳嗽涕唾,上氣。煎服則破毒腫。(甄權) 去干、濕腳氣,大驗。(孟詵) 健脾益胃,補肺清熱,去風勝濕,…利小便、熱淋。(時珍) 歸納上說,本藥有治甲錯,治膿汁、膿血、白帶,利尿,治疣贅發疹,鎮痛,鎮痙,消炎,解凝諸作用也明矣。余以之加於葛根湯,治項背筋之痙攣(肩凝);又與朮加於同方,治急、慢之關節痛;同桔梗配用於柴胡劑,療腐敗性支氣管炎及肺壞疽;配用於大黃牡丹皮湯及大黃牡丹皮湯去芒硝、大黃牡丹皮湯去大黃、芒硝以醫魚鱗癬、闌尾炎及淋病。此藥加於豬苓湯及豬苓湯加甘草、豬苓湯加甘草、大黃,治淋病;加於桃核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及其類方桂枝茯苓丸及當歸芍藥散等,治白帶;又單用或配用於諸方,治疣贅,悉收卓效。唯須注意者,薏苡仁之性寒,為利尿藥,又為緩下藥,則於如石膏劑證之組織枯燥者,及屬於下痢陰虛證者,宜禁忌之。 牡蠣湯之注釋 牡蠣湯,治牡瘧。(《金匱要略》) 【注】 尾台氏曰:「『牡』為『牝』之誤,《外台》作『牝瘧』,謂瘧之寒多者。」 牡蠣湯方 牡蠣、麻黃各4克,甘草2克,蜀漆4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煎成五勺。去滓,頓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甘草麻黃湯證之胸腹有動者。」 尾台氏曰:「此方亦須先於其發時用之,以取大汗則愈。唯蜀漆氣臭,間有吐者,吐亦效也。」 桂枝二麻黃一湯之注釋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傷寒論》) 【注】 尾台氏曰:「『服桂枝湯』以下十八字為白虎加人參湯之條文,錯亂混入也。」此說是也,因脈洪大者,未曾有與桂枝湯之理故也。「若」以下雖為本方證,然「宜桂枝二麻黃一湯」之句當接續於「日再發者」之下解,非「汗出解後與本方」之謂。東洞翁本方定義謂治桂枝湯證多,麻黃湯證少者,此說宜從之。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桂枝10克,芍藥、生薑、大棗各7克,麻黃、杏仁各4克,甘草6.5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五勺,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 《類聚方廣義》論本方條曰:「中風傷寒,棄置多日,或發汗後邪氣猶纏繞不去,發熱惡寒,咳嗽,或渴者,宜選用以下三方。」 求真按:「以下三方,謂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越婢一湯也。」 瘧疾,熱多寒少,肢體惰痛者,五七發之後,擇桂枝二麻黃一湯或桂枝麻黃各半湯,先發時溫覆發大汗,則一汗即愈。若渴者,宜桂枝二越婢一湯,三方皆截瘧之良劑也。 桂枝麻黃各半湯之注釋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續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傷寒論》) 【注】 自「太陽病」至「熱多寒少」句,自「面色反有熱色者」至「其身必癢」句,使接續之即為本方證,其它皆示類證鑑別法。即如其人所以不嘔者,因患太陽病,經過八九日頃,當發嘔吐與寒熱往來而現小柴胡湯證(少陽證)之時期。今反有如瘧狀(此證為類似於小柴胡湯證之寒熱往來也)之外證而疑似於小柴胡湯證,故特雲不嘔,以示其非小柴胡湯證也。清便續自可者,為普通便通順之意,然特舉之者,以明自里證(陽明證)也。又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者。雖如瘧狀,日二三發,然脈微緩者,為將愈之徵,則不可用本方也。所謂脈微惡寒者,雖如瘧狀,日二三發,但脈微惡寒者,為體力虛衰,已陷於陰證也,是則禁汗、吐、下之義也。余雖不必解,惟「面色反有熱色者」之「熱色」二字,為顏面泛赤之意也。 桂枝麻黃各半湯方 桂枝8克,芍藥、生薑、甘草、麻黃、大棗各5克,杏仁6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治驗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桂枝湯、麻黃湯二方之證相半者。」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痘瘡熱氣如灼,表郁難以見點,或見點稠密,風疹交出,或痘不起脹,喘咳咽痛者,宜服此湯。」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可活用於外邪之壞證者或類瘧者不必論,並宜於其它發風疹而癢痛者。一男子患風邪後,腰痛不止,醫作疝療,其痛益劇,一夕使服此方,發汗,脫然而愈。」 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之注釋 氣分,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盤,水飲所作,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本條諸說紛紜,余亦無定見,故列載下說以代注釋。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桂枝去芍藥湯、麻黃附子細辛湯二方之證相合者。」 又曰:「枳朮湯、桂姜棗草黃辛附湯之二方,《金匱要略》中所載,其因與證同而不可別。今審其方劑,桂姜棗草黃辛附湯為桂枝去芍藥湯及麻黃附子細辛湯之合方也,而桂枝去芍藥湯以頭痛、發熱、惡風、有汗等為主證,而腹中無結實者也。麻黃附子細辛湯證曰少陰病發熱云云。按所謂少陰病者,惡寒甚者也,故用附子,附子主惡寒也。依二湯之證推之,心下堅大而惡寒發熱上逆者,桂姜棗草黃辛附湯主之。朮主利水,是以心下堅大、小便不利者,枳朮湯主之。」 《方機》本方之主治曰:「惡寒,或身體不仁,或手足逆冷,而心下堅者,及有痰飲之變者,四肢惰痛,惡寒甚者。世俗所謂勞咳(脊骨之灸)骨蒸,惡熱惡寒,心中鬱郁,(此處文字不明)心下痞堅者(南呂),無痞堅者(以解毒散及紫圓時時攻之)。」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氣分以下』十六字,此枳朮湯證,《醫宗金鑒》以為衍文是也。且『氣分』二字不似仲景之口氣,今據他例推之。上沖頭痛,發熱喘咳,身體疼痛,惡寒甚者主之。…老人秋冬之交,每有痰飲咳嗽、胸背脅腹攣痛而惡寒者,宜此方,兼用南呂丸。」 尚有其它諸說,因涉冗長,故略之。 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桂枝、生薑、大棗各7克,甘草、麻黃、細辛各5克,附子2.5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五勺,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當汗出如蟲行皮中,則愈。 桂枝芍藥知母湯之注釋 諸肢節疼痛,身體尫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按『尪』,謂瘠病之人也。」 《金匱要略述義》曰:「諸肢節疼痛,身體尪羸(《脈經》作『魁瘰』,《類聚》同,《輯義》訛『魁』為『瘣』,趙原刻作『魁』)。按『尪羸』,恐以『魁瘰』為是。…據此,則『魁瘰』者,蓋以《爾雅》之『魁瘣』,謂疼痛之處如盤結磈磊也。」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謂以身體瘣為目的。治歷節經數日,骨節如木之疣而腫起,兩腳有微腫而疼痛,因而逆上為頭眩、乾嘔等證者,又用於腰痛、鶴膝風等,又俗稱腳氣者,此方有效。腳腫如脫者,謂足腫如脫,不能行步也。」 求真按:「余之實驗則以前說為非,後二說為是也。即本條是述慢性關節炎,猶如畸形性關節炎之證治。」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桂枝、知母、防風各5克,芍藥3.5克,甘草、麻黃、附子各2.5克,生薑、白朮各5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風毒腫痛,憎寒壯熱,渴而脈數,痘瘡將欲成膿者。而不能十分灌膿,或過期不結痂,憎寒身熱,一處疼痛,脈數者,此為餘毒,將成膿也,宜此方。若膿已成者,宜早以鈹針割開,兼用伯州散。」 防風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防風 【集解】《別錄》曰:「防風生沙苑、川澤及邯鄲、琅琊、上蔡。二月、十月,采根曝干。」 【氣味】甘溫,無毒。 【主治】大風頭眩痛,惡風風邪,目盲無所見,風行周身,骨節疼痛。(《本經》) 煩滿,脅風痛,…四肢攣急。(《別錄》) 治上焦風邪,瀉肺實,散頭目中之滯氣、經絡中之留濕,主上部見血。(元素) 【發明】 元素曰:「防風,…治風去濕之仙藥也。」 杲曰:「防風治一身盡痛,乃卒伍卑賤之職,隨所引而至。…凡脊痛項強,不可回顧,腰似折,項似拔者,…當用防風。凡瘡在胸膈以上,雖無手足太陽證,亦當用之。為能散結,去上部風病。人身體拘倦者,風也。諸瘡見此證,亦須用之。」 由以上諸說觀之,則本藥似葛根之作用而緩弱者也。 續命湯之注釋 《古今錄驗》續命湯,治中風痱,身體不能自收持,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處,或拘急不得轉側。(姚云:「與大續命同,治婦人產後去血者及老人、小兒。」)(《金匱要略》) 【注】 中風,腦溢血也。痱,與中風同意,但今為身體一部不能自由之義。冒者,茫然自失之意。昧者,愚之義也。本方雖為麻黃劑,然其中含治陽虛藥之人參與乾薑,治貧血性瘀血藥之當歸與川芎,故麻黃湯或大青龍湯或越婢湯證而有虛候,帶貧血者,可用之。 續命湯方 麻黃、桂枝、當歸、人參、石膏、乾薑、甘草、杏仁各4克,川芎3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五勺,煎成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當小汗,薄覆,脊憑几坐,汗出則愈。不汗,更服,無所禁,勿當風,並治但伏不得臥,咳逆上氣,面目浮腫。 先輩之論說治驗 《方輿輗》本方條曰:「此病雖非風,然熱盛脈浮者先用表法,無不可。此時續命湯非為全廢之方。今脈不浮,熱不盛,猶有用此方者,果何意耶?」 《金匱要略述義》本方條曰:「按此方即為大青龍湯之變方,惟尤氏所謂攻補兼施者,中風之邪氣本輕,但以血氣衰弱殊甚,故受侵襲。大抵表候為內證所掩,往往使人難以辨認。蓋續命湯為發表補虛對待之方,實為中風正始之劑。推其立方之旨,則亦足以明中風所因之理,學者豈可不深味之乎。」 求真按:「本方不過治腦出血之貧血衰弱而帶表證者,故不得為中風正治之劑。丹波氏之言,不可悉信。」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婦人有於草蓐得風,頭痛,發熱,惡寒,身體痹痛,腹部拘急,心下痞硬,乾嘔微利,咽干口燥,咳嗽頗甚者。若不速治,必成蓐勞,宜此方。」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用於偏枯之初期有效。其它產後中風,身體疼痛者,或風濕涉於血分,疼痛不止者。又可用於後世五積散證之熱勢劇烈者。」 《橘窗書影》曰:「一婦人得外感,表證解後,右腳拘急,腫痛不能起步,而脈浮數。余診曰:『熱雖解,而脈浮數。此為邪氣下注,筋脈不能流通也。與《金匱》續命湯,四五日愈。』」 求真按:「余每以續命湯治前證及歷節風,越婢湯證而帶血虛者。又用於後世五積散之所主治,有速效。此古方之妙,不可輕侮也。」 一男子年七十餘,平日肩背強急,時覺臂痛。一日右肩強急甚,使按摩生療之,時言語蹇澀,右身不遂,驚而迎醫。服藥四五日,自若。余診之,候腹和快,飲食如故,他無所苦,但右脈洪盛耳。與《金匱》續命湯,四五日,言語滑利,偏枯少瘥,脈無偏勝,得以扶杖起步。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之注釋 傷寒瘀熱在里,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傷寒論》) 【注】 錢氏曰:「瘀者,言留蓄壅滯也。傷寒之鬱熱與胃中之濕氣互結,濕蒸如淖淖中之淤泥,水土黏濘而不分。《經》云:『濕熱相交,民多病癉。』蓋以濕熱膠著,壅積於胃,故云瘀熱在里,必發黃也。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能治表,利小便,解鬱熱,故以此主之。」 瀾氏曰:「此證雖曰在里,必因邪氣在表之時有失解散,故今雖發黃,猶宜兼汗解以治之。」 求真按:「瀾氏說為是。」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 麻黃、連翹、生薑、杏仁各2.5克,赤小豆24克,甘草1.2克,生梓白皮今以桑白皮代之6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疥癬內陷,一身瘙癢,發熱喘咳,腫滿者,加反鼻(詳拾掇篇中)有奇效。生梓白皮採用不易,今權以干梓藥或桑白皮代之。」 求真按:「余曾以本方兼用伯州散治濕疹內攻性腎炎。」 連翹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連翹 【氣味】元素曰:「性涼,味苦。」 【主治】寒熱,鼠瘺,瘰癧,癰腫,惡瘡,癭瘤,結熱。(《本經》) 通利五淋,小便不利,除心家客熱。(甄權) 排膿治瘡癤,止痛,通月經。(大明) 散諸經血結氣聚,消腫。(李杲) 瀉心火,除脾胃濕熱。(震亨) 【發明】 元素曰:「連翹之用有三:瀉心經客熱,一也。去上焦諸熱,二也。為瘡家聖藥,三也。」 好古曰:「為手足少陽之藥,治瘡瘍、瘤癭、結核有神效。與柴胡同功,但分氣、血之異耳。」 《牛山治套》曰:「大人、小兒嘔吐不止,可用連翹加入任何藥方之內,此家傳之大秘密也,口授心傳,非其人則勿傳。」 《生生堂治驗》曰:「某氏兒二歲,患驚風瘥後,猶吐乳連綿不止,眾醫為之技窮。及先生診之,無熱,而腹亦和,即作連翹湯使服,一服有奇效。」 連翹湯方:連翹三錢。 上一味,以水一合,煎取半合,溫服。 據諸說觀之,則本藥為解凝消炎性利尿藥,有時得為鎮吐藥者,抑亦可謂具消炎利尿之作用也。 赤小豆之醫治效用 《本草綱目》曰 赤小豆 【氣味】甘酸平,無毒。 【主治】下水腫,排癰腫膿血。(《本經》) 和鯉魚煮食,善治腳氣。(孟詵) 和鯉魚、蠡魚、鯽魚、黃雌雞煮食,並能利水消腫。(時珍) 【發明】 弘景曰:「赤小豆,逐津液,利小便。」 好古曰:「赤小豆,消水通氣而健脾胃。」 藏器曰:「赤小豆和桑白皮煮食,去濕氣脾腫。」 由上諸說及余之實驗,則本藥除其滋養性外,有消炎、利尿、緩下作用也明矣。 桑白皮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桑白皮,甘辛而寒,瀉肺火,利二便,散瘀血,下氣,行水,清痰,止嗽。治肺熱喘滿,唾血熱渴,水腫臚脹。然性非純良,肺氣虛及風寒作嗽者慎用。作線可縫金瘡,颳去薄皮,取白皮。」 由此說觀之,則本藥為消炎性利尿兼緩下藥,有時可作鎮咳藥者,抑可謂具消炎利尿之作用也。 射干麻黃湯之注釋 咳而上氣,喉中水雞聲,射干麻黃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水雞聲者,為痰與氣相觸之聲,在喉中連連不絕也。」蘇頌曰:「蛙即今水雞是也。」陶弘景曰:「蛙與蝦蟆一類,小形而善鳴者為蛙。余按水雞非今之水雞(秧雞),蛙即今之青蛙。喉中水雞聲者,當呼吸時,咽喉之內發出如蛙鳴之謂也。」 射干麻黃湯方 射干3.5克,麻黃、生薑各5克,細辛、紫菀、款冬花各3.5克,五味子6克,大棗3克,半夏7克。 上細銼,以水三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先輩之論說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久咳不止,或產後喘咳,頸項生痰癧,累累如貫珠者,去細辛、五味子,倍射干,加皂角子,有效,兼用南呂丸。」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用於後世之哮喘。水雞聲者,形容哮喘之呼吸也。射干、紫菀、款冬花利肺氣,合麻黃、細辛、生薑之發散,與半夏之降逆,五味子之收斂,大棗之安中而成一方之妙用。比西洋合煉之製藥較勝多多矣。」 故恩師和田先生曰:「本方用於急性肺炎大勢解後,有妙效。」 求真按:「先師治急性肺炎,先以桔梗白散,經吐下後,用本方。然本方含細辛、紫菀、款冬花之溫藥,故發熱時不可輕用。」 射干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射干,苦寒有毒,能瀉實火,火降則血散腫消,痰結自解。能消老血,行太陰、厥陰之積痰,為治喉痹、咽痛之要藥。消結核、癜疝、瘧母,通經閉,利大腸,鎮肝,明目。」 由此說觀之,則本藥當為有力之消炎解凝藥,有驅瘀血及緩下作用。 紫菀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紫菀,辛溫潤肺,苦溫下氣。補虛調中,消痰止渴,治寒熱結氣,咳逆上氣,喘嗽膿血(專治血痰,為血勞之聖藥),肺經虛熱,小兒驚癇。能開喉痹,取惡涎。然辛散而性滑,故不宜多用、獨用。」 由此說觀之,則本藥當為溫性之鎮咳祛痰藥,兼有和血作用。 款冬花之醫治效用 《本草備要》曰:「款冬花,辛溫純陽,瀉熱潤肺,消痰除煩,定驚明目。治咳逆上氣、氣喘喉痹、肺痿、肺癰、咳吐膿血,為治嗽之要藥。」 由此觀之,則本藥當為溫性之鎮咳祛痰藥。 厚朴麻黃湯之注釋 咳而脈浮者,厚朴麻黃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淺田氏曰:「此方之藥有似小青龍加石膏湯,然降氣之力為優,故用於喘息上氣有效。主溢飲者,宜小青龍加石膏,又與射干麻黃湯互用。然此方宜於熱強脈浮者,與彼方之用於無熱有異也。又富貴安佚之人過於膏粱,腹滿而咳者,此方加大黃有效。麻黃與大黃為伍,勢如表里,與《千金》黑散同意,有奇效也。」 求真按:「此說甚佳,以之解本條,並可作類方之鑑別法。」 厚朴麻黃湯方 厚朴5克,麻黃4克,石膏20~100克,杏仁、半夏、五味子各7克,乾薑、細辛各2.5克,小麥30克。 上細銼,以水三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小青龍湯之注釋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傷寒論》) 【注】 平素胃內有停水之人,若患感冒或腸傷寒時,表證與胃內停水因相互錯綜之關係引起諸般之症狀,即乾嘔者,因胃內停水被表熱衝動而上逆;發熱者,因有表證;咳者,因表熱與停水迫於呼吸器;渴與利,即下痢,因停水之下行;噎者,由咽下之飲食物與上迫之停水衝突也;小便不利者,由於停水上行而不下降;少腹滿者,因停水集於下腹部;喘者,表熱與停水內迫於呼吸器也。故以麻黃、桂枝解表證,用桂枝抑壓水毒之上迫,以細辛、乾薑、半夏去胃內停水,用芍藥、五味子收固咳嗽及其它,以甘草調和諸藥,且緩和組織之緊縮,則宿疴之胃內停水與新病之表證俱可脫然消散,故師斷定以小青龍湯主之也。 小青龍湯與大青龍湯之名稱,因此二方中麻黃之色青,以擬往古四神,即青龍、白虎、玄武、朱雀之一青龍神之意而命名之也。白虎湯之稱呼,因君藥之石膏色白,擬白虎神;玄武湯(又名真武湯)之名,因所配之附子色黑,以象玄武神也;朱雀湯(亦名十棗湯)之稱,因大棗之色赤,象朱雀神也。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傷寒論》) 【注】 「小青龍湯主之」一句,當假定接續「發熱不渴」句解之。又「服湯已」以下,「湯」即本方,是敘服後起治癒轉機,可知始不渴者,因胃內有停水,服藥後渴者,藥力能驅逐停水,使胃內乾燥(比較的),故曰:「寒去欲解也。」 咳逆倚息不得臥,小青龍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倚息者,憑依於物而呼吸之意,即呼吸困難也。 婦人吐涎沫,醫反下之,心下即痞,當先治其吐涎沫,小青龍湯主之。涎沫止,乃治痞,瀉心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本條是示先表后里之法則,即先宜解表而後可攻里也。涎沫者,如《類聚方廣義》云:「程林曰:『連綿不斷者曰涎,輕浮而白者曰沫。涎為津液所化,沫為水飲所作。』《百方口訣外傳》云:『凡治咳痰以小青龍湯者,其涎沫與咳嗽宜注意,其所吐之痰如淡茶,是名痰沫,此痰沫而喘急者,是小青龍湯之咳嗽也。』」 小青龍湯方 麻黃、芍藥、乾薑、甘草、桂枝、細辛各3.5克,五味子6克,半夏7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治驗 《千金方》曰:「小青龍湯,治婦人霍亂嘔吐。」 《御藥院方》:「細辛五味子湯(即本方)治肺氣不利,咳嗽喘滿,胸膈煩悶,痰沫多,喉中有聲,鼻塞清涕,頭痛目眩,四肢倦怠,咽嗌不利,惡逆噁心。」 《醫學六要》曰:「腳氣上氣喘息,初起有表邪者,小青龍湯加檳榔。」 《醫宗金鑒》曰:「小青龍湯,用於雜病之膚脹水腫證,以發汗而利水。」 《建殊錄》曰:「一女子患病,眾醫以為勞瘵也,而處方皆無效,羸瘦日甚,旦夕且死。其父素懼古方,逾月,其女死。後二年,其妹病,其父謁曰:『仆初有五子,四人已亡,其病皆勞瘵也。蓋年及十七,則其春正月瘵必發,至秋八月則必死。今季子年十七,又病此,仆固非不知古方有奇效,但懼其多用峻藥耳,然顧以緩補之劑救之,未見一效,願先生治之,雖死亦無悔焉。』先生診之,氣力沉弱,四肢憊惰,寒熱往來,咳嗽殊甚,作小青龍湯及滾痰丸雜進,其年未至八月,痊癒復常。」 求真按:「此證雖稱癆瘵,其實恐似是而非也,何則?余診多數之肺結核,未曾見有麻黃劑證也,讀者不可輕信之。」 《方輿輗》本方條曰:「初學小青龍為治咳之主方,然小青龍之專效在於逐水發邪,蓋此咳由於水與邪相激而發,故用此湯以發邪,則咳自止矣。《金鑒》沈明宗注此方,乃為寒風挾飲而成咳嗽之主方也,可謂能得方意矣。余又讀吉益氏《建殊錄》有曰:『長門瀧鶴台貽書于吉益東洞曰:「凡中風寒邪,有水迎之,則其候有頭痛、惡寒、汗出、痰涌、目淚、鼻涕、一身走痛等類,逐水則邪除,故汗出而愈。」於是桂枝、麻黃、細辛、半夏、干生薑輩之才能可得而知矣。』夫醫雖小道,然以之事親與養身,瀧氏亦深知此道,原以有力之大儒先生,其所見固與庸醫之眼目不同也。」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治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喘咳者,又可用於溢飲之咳嗽。其人咳嗽喘急,至於寒暑則必發,吐痰沫而不得臥,喉中如結,心下有水飲也,宜此方。若上氣煩躁,宜加石膏。又於胸痛、頭疼、惡寒、汗出,與發汗劑,雖為禁法,然於喘而有汗證仍用小青龍湯,與麻杏甘石之用於汗出者同意。一老醫傳中云:『此證之汗,必臭氣頗甚,可為一征。此方用於諸病之目的,主痰沫、咳嗽,無里熱之證。』」 求真按:「上二說甚佳,宜玩味之。」 小青龍湯加石膏之注釋 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喘,脈浮者,心下有水,小青龍湯加石膏主之。(《金匱要略》) 【注】 肺脹雲者,《雜病辨要》曰:「風寒客肺,上氣喘躁者,名曰肺脹。」 由肺脹之字義考之,肺脹者,恐為急性支氣管炎或同性支氣管肺炎兼急性肺氣腫也。上氣與上逆略同,因咳嗽劇烈之所致,故云咳而上氣也。煩躁者,混亂憂悶之義,與上氣均為石膏證,故新加之。 小青龍湯加石膏方 小青龍湯中加石膏20~100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方輿輗》本方條曰:「大青龍、小青龍加石膏二湯,雖俱有煩躁,然在大青龍系不汗出,在小青龍加石膏系偏於心下有水氣,此二方之所以分也。」 又按小青龍本條,其證緩,而《金匱》咳逆倚息不得臥,則頗急矣。此條之煩躁而至於喘,是尤急也,故證立肺脹之名,於方加石膏也。 發熱咳嗽,多吐白沫者,以平劑緩圖,則不日成勞矣。予乘其初起,用小青龍加石膏而全生保命者,數十人。 大青龍湯之注釋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傷寒論》) 【注】 和久田氏曰:「此章大概以『不汗出』三字(求真按:『因原文雲不汗出,故和久田指之』)為主眼。按論中之不汗出,文有異同,其旨趣當各有別,如曰汗不出,曰不汗出,曰無汗,曰不發汗是也。汗不出者,可讀雖發汗亦不出,即促使其出汗而仍不出也。不汗出者,可讀以汗不出,表有水氣,當成汗而出,但不成汗而出也,故以「而煩躁」三字接之,謂汗不出而煩躁也。無,為「有」之反對,宜有汗處,其汗無也,是因表有瘀水之隔,故曰無汗,葛根湯證及麻黃湯證是也。不發汗者,用發汗劑而不發汗也。然則此大青龍湯證,首句冠以太陽中風,是示素無重病,肌表之水,不汗可愈,但今其水不自汗出,故腠理閉塞。脈中有勢,而現浮緊,及發熱惡寒,身疼痛而煩躁也。」 《活人書》曰:「治大青龍湯之病,與麻黃湯相似,但病最重又加煩躁者,為用此湯之指南,宜復無異議矣。」 柯氏曰:「蓋仲景憑脈辨證,只審其虛實,故中風傷寒,不論脈之緩緊,但於指下有力者為實,脈弱無力者為虛。汗不出而煩躁者為實,汗出多而煩躁者為虛。證在太陽而煩躁者為實,證在少陰而煩躁者為虛。實者宜服大青龍湯,虛者不宜服也,此最易知也。」 求真按:「互參以上三說,則本方之用途自然了解。然服之則厥逆云云,是因誤用本方也。至於此變證之治法,古說紛紜,未能一致。《尚論‧編後條辨及纘論》均云:『宜用真武湯。』東洞亦贊之,殆有定論之觀。獨吉益南涯反對之曰:『若誤服之,即致此逆,筋惕肉,故云逆也。』《尚論‧編後條辨及纘論》中『為逆也』之下有『以真武湯救之』六字,非也。此條是舉逆證以戒其誤治,非為處方也,諸家之載處方,非作者之本意。若論處方,則為茯苓四逆湯證,非真武湯證也。誤治厥逆,未嘗見真武湯證也,以甘草之有無可考之。其是非雖難判定,然余往年偶然遭遇此證,茯苓四逆湯僅一服而愈。由此觀之,則南涯氏說似優。」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傷寒論》) 【注】 和久田氏曰:「此條可疑為少陰真武湯之證,就前之中風不劇,而反深也。然此『但身重』一證可疑,故名曰傷寒而用大青龍湯也。少陰真武湯證者,四肢沉重疼痛,然此證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則非有里水所致之重可知,是邪隱伏於肌表之間而未發,大青龍湯為發肌表之水邪及邪氣之主方。既辨如前,今若詳審無少陰真武證,故以大青龍湯發隱伏之邪氣,可自汗出之,不曰主之,而曰發之,可知此方為發汗之主劑矣。余曾治一病婦有如此證者,數日不愈,然使服大青龍湯一帖,一炊時,汗出如流,不日復常。可知古方之妙用矣。」 求真按:「本方為桂枝去芍藥湯之加味方,則其腹證亦相類似。中有石膏,則其證常如舌有白苔(或帶微黃白色),否則其舌與口唇均乾燥無津,宜注意之。」 病溢飲者,當發其汗,大青龍湯主之,小青龍湯亦主之。(《金匱要略》) 【注】 溢飲者,《金匱》云:「飲水流行,歸於四肢,當汗出而不汗出,身體疼重,謂之溢飲。」 由此觀之,則為一種水腫或水氣性疼痛證也明矣。然此一證,何以有大、小二青龍湯之異?古來議論紛紛,如尾台氏斷此證當以大青龍湯發汗,無關於小青龍湯也,是知其一,不知其二之僻說也。因大青龍湯為治外表之水氣,不能治心下之水氣;小青龍湯治心下之水氣,不主外表之水氣,則大青龍湯可用於溢飲者較為明顯,無可議論也。然於小青龍湯證,若任久不治,則心下之水氣不泄,遂泛濫於外表,致成溢飲也。是仲景所以稱大青龍湯主之,小青龍湯亦主之,而斷為不誤也。 大青龍湯方 麻黃11克,桂枝、甘草、杏仁各3.5克,生薑、大棗各5.5克,石膏20~100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治驗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喘及咳嗽,渴欲飲水,上沖,或身痛惡風寒者。」 《醫事惑問》曰:「一男子患腫滿,乞診於余。診之喘鳴迫息,煩渴,小便不通,因與大青龍湯,經過四十日,無藥效,其時疑其藥方之當否。余曰:『藥效之遲速不可論,當論方誠的中否也。』然猶有疑色,除此外無的中之方也,故猶用大劑。再經二十日,以有急變來告,往觀之,前證益劇,惡寒戰慄,漉漉汗出,舉家騷然,以為命將終矣。余曰:『無關生死事,此所謂「若藥不暝眩,厥疾不瘳也」。』猶用前劑,則終夜大汗出,換衣六七次。至翌日,腫滿減半,喘鳴亦平,小便快利。再過十日而復常。」 求真按:「余亦曾以本方速愈劇性腎臟炎。」 《生生堂治驗》曰:「一婦人產後浮腫,腹部脹滿,大小便不利,飲食不進。其夫醫也,躬親療之,不效。年許,病癒進,短氣微喘,時與桃花加芒硝湯,無效。於是請救於師,師往診之,脈浮滑,按其腹,水聲漉漉然。謂其主人曰:『子之術當也,然病猶未知時,則當更求他法。夫當下而不下,即當更吐之,和之。不當,即當發之,所謂開南窗而北窗自通。又張機所謂與大承氣湯不愈者,瓜蒂散主之之類也。』主人曰:『善。』因與大青龍湯,溫覆之,其夜大發熱,汗出如流。翌日,又與之如初。三四日後,小便通利,日數行。五六日間,腹滿如忘,與前方幾百餘帖,復原。」 《方輿輗》本方條曰:「溢飲為四飲之一,此由水氣溢於表也,其變或腫如風水者有之,或痛類痛風者有之,比類取大青龍湯微似汗,即愈。」 求真按:「大、小青龍湯方意相似。大青龍者,以大發之劑伍以石膏;小青龍者,雖無石膏,品味八也。其緩急以此亦可知矣。」 喻嘉言曰:「大青龍者,升天而行雲雨也;小青龍者,鼓波而奔滄海也。治飲證者,以小青龍為第一義也。」 又吉益氏亦為醫中之傑,大嘆此論之美為千載之卓見,可謂能知仲景之方矣。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麻疹,脈浮緊,寒熱頭眩,身體疼痛,喘咳咽痛,不汗出而煩躁者。」 治眼目疼痛,流淚不止,赤脈怒張,雲翳四圍,或眉棱骨疼痛,或頭疼耳痛者。又治爛瞼風,涕淚稠黏,癢痛甚者,俱加芣茨佳,兼以黃連解毒湯加枯礬,頻頻熏洗,每夜臨臥服應鐘散,每隔五日或十日可與紫圓五分或一錢以下之。治雷頭風,發熱惡寒,頭腦劇痛如裂,每夜不能眠者,若心下痞,胸膈煩熱者,兼服瀉心湯、黃連解毒湯,若胸膈有飲,心中滿,肩背強急者,當以瓜蒂散吐之。 風眼證,暴發劇痛者,若不早行救治,則眼球破裂進出,最為險急之證。急用紫圓一錢至一錢五分取峻瀉數行,大勢已解,而後宜用此方。隨其腹證情形,兼用大承氣湯或大黃硝石湯、瀉心湯、桃核承氣湯等。 治小兒赤游丹毒,大熱煩渴,驚惕,或痰喘壅盛者,兼用紫圓或龍葵丸。急驚風,痰涎沸涌,直視口噤者,當先選熊膽、紫圓、走馬湯等取吐下後,大熱煩躁,喘鳴搐搦不止者,宜以此方發汗之。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為發汗之峻發劑,無待論矣。即其它之溢飲或肺脹,其脈緊大,表證盛者,用之有效。又天行赤眼或風眼初起,此方加車前子以大發汗時,有奇效。蓋風眼為目之疫熱,故非峻發無效也,此方為麻黃湯之重要者。」 文蛤湯之注釋 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者,文蛤湯主之。兼主微風,脈緊頭痛。(《金匱要略》) 【注】 尾台氏曰:「文蛤湯,其證明有錯誤,驗之事實,則自了了。夫此方與大青龍湯較,相差僅一味,惟分量有小異耳。」 此方本為發散之劑,觀方後之「汗出則愈」一語可知。「兼主云云」八字,雖似注語,亦足以見其方意。今特舉渴飲一證,是與渴欲飲水不止之文蛤散證同。因是以觀,則「吐後」以下之十字,其錯簡斷然明矣。按五苓散條所別舉之證,正是文蛤湯之證也。本論作文蛤散者,誤也。 然本方若隨東洞翁之定義,以煩躁而渴,惡寒喘咳急迫者為目的,則可用矣。 文蛤湯方 文蛤9克,石膏20~100克,麻黃、甘草、生薑、大棗各5.5克,杏仁4克。煎法用法同前,汗出即愈。 文蛤散之注釋 渴欲飲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金匱要略》) 文蛤散方 文蛤。上為細末,一回以4克入熱湯中,攪拌而頓服之。 文蛤之醫治效用 文蛤為有斑紋之蛤殼。《本草備要》云:「止消渴,解酒毒,與牡蠣同效。」可知其作用矣。 越婢湯之注釋 風水,惡風,一身悉腫,脈浮不渴,續自汗出,無大熱者,越婢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為則按大青龍湯證,無咳嗽沖逆,而有腳攣急之證者主之。『不渴』當作『渴』;『自汗出』之下,當有『或無汗』之字。又越婢湯治一身悉腫,喘而渴,自汗出,惡風者,俱可從之。」 越婢湯方 麻黃11克,石膏20~100克,生薑5克,大棗7克,甘草3.5克。 上細銼,以水二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惡風者加附子一枚,風水加朮四兩。 先輩之論說 《方輿輗》本方條曰:「上體、下體或一身悉腫,脈浮而渴,自汗出,惡風,小便不利,或喘咳者,越婢湯主之。腳氣、痛風、瘡毒內攻等多此證。又犯風邪久咳等,沐浴而變此證者,往往見之。」 《青州醫談》曰:「傷寒有多汗憎寒,若近衣被,則汗漏不止,去之則憎寒不可忍,數日不止。世醫試與柴胡湯、柴胡桂枝湯或桂枝加黃耆湯等,不愈,有變譫語,飲食不進,終至危殆者。逢此證而內熱如此其甚者,宜越婢湯。」 求真按:「余曾治類似此證之感冒,如惡寒發熱,自汗,口舌乾燥,舌有白苔者,與本方得速效。」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之本義雲發越脾氣,雖同為麻黃劑,而與麻黃湯、大青龍湯異趣,以無大熱,自汗出為目的也。故用於肺脹、皮水等,而不用於傷寒溢飲也。又論中之麻黃甘石湯,亦與此方同類。」 求真按:「越婢湯之名稱,有雲因此方有發越脾氣之作用而名者,亦云以仲景得自越國之婢,故有此名者,皆想像之說也。」 越婢加朮湯之注釋 里水者,一身面目黃腫,其脈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令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越婢加朮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里水」為「風水」之誤,既如前述。黃腫之黃,非黃疸色意,謂微帶黃色也。脈沉為水腫病之脈證,故令病水者,即因脈沉,小便不利,故發水腫病之義也。假令云云者,假令小便頻多,則致體液亡失,故令渴之意。然此為行文上必要上作如是記,非小便不利時不渴,惟自利時有渴之義,則其在任何症狀皆有渴證可知矣。 里水,越婢加朮湯主之,甘草麻黃湯亦主之。(《金匱要略》) 【注】 見甘草麻黃湯條下。 肉熱極,則身體津脫,腠理開,汗大泄,厲風氣,下焦腳弱。越婢加朮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尾台氏曰:「按《外台》引《刪繁肉極論》曰:『肉極雲者,肉變色,多汗,體重怠惰,四肢不欲舉,不欲飲食,食則咳,咳則右脅下痛,陰陰引肩背,不得移動,名曰厲風。』」 則本條之義,似無遺憾。然本方可用於腳氣,是根據於「下焦腳弱」之四字,不可不附詳也。 越婢加朮湯方 麻黃7克,石膏20~100克,大棗5克,甘草2.5克,生薑3.5克,朮5克。 煎法用法同前。 越婢加苓朮湯方 越婢加朮湯中加茯苓7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越婢加朮湯證之有茯苓證者。 越婢加朮附湯方 越婢加朮湯中加附子0.5克以上。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越婢加朮湯證之有附子證者。 越婢加苓朮附湯方 越婢加朮附湯中加茯苓7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越婢加朮附湯證之有茯苓證者。 先輩之論說治驗 東洞翁越婢加朮湯定義曰:「治越婢湯證之小便不利者。」 《生生堂治驗》曰:「一男子年弱冠,身體滿腫,延及陰囊,其大如球,莖幾沒於其中。師診之曰:『觀汝腹之腫色,似嘗有疥癬癮疹之患。』曰:『然。昔時請治於一醫,敷藥頓愈。』曰:『此僅攻內。與越婢加朮湯,兼用龍門丸。』每服三十丸,三日一次,數旬而愈。」 求真按:「此系誤治皮膚病,使變為腎炎,宜速治之也。」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治眼珠膨脹、熱痛,瞼胞腫起,或爛瞼風癢痛羞明,眵淚多者,兼用應鐘散,時以梅肉散或以紫圓攻之。」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雖有雲治里水者,然越婢湯方後有風水加朮四兩,則可知為風水之誤。加朮者,與濕邪以麻黃加朮湯同法。《千金》加附子治腳弱,亦因風濕之邪成腳弱者,即今之腳氣痿弱也。」 《導水瑣言》曰:「腳氣不拘干、濕二證,小水短澀而氣急,手足甚麻痹,或膝骨弛緩者,可用越婢加苓朮湯。」 求真按:「以余之經驗,腳氣用此方之證,不若用大柴胡湯之證為多,須注意。」 尼僧年二十八,小瘡內陷,成為腫脹,醫二三下之,腫益甚,投發表劑,亦無效,困苦極矣。延予診之,通身浮腫,其腫如鼓,咳逆短氣,喘鳴如拽鋸。余乃投越婢加苓朮湯,各料重十錢,使兼服三聖丸。自初昏至平旦,服湯藥凡五劑,丸藥凡四錢。平旦之後,腹中鳴動,小便利一升許,喘鳴減半,爾後小水日益快利。不過十日,滿身無水矣。然後所陷之瘡,勃然復發,乃以藥盡其毒,並制湯藥使浴之,三十日而全安。 求真按:「此是由誤治而成皮膚病內攻性腎炎,今正治之,並原病亦治。和田東郭之手腕,誠可讚賞,然以紫圓或兼用南呂丸等足矣,無特用三聖丸之必要。又皮膚病再發之際,以兼用伯州散為正。」 《建殊錄》曰:「一人左足發疔,瘍醫治之之後,更生肉莖,其狀如蛭,用刀截去,不知所痛,隨截隨長。至明年,別發一疔,始則如初,爾後每歲以為常。生肉莖者凡五條,上下參差,垂於脛上,眾醫莫知其故,進藥亦無效。先生曰:『我亦不知其因,然治之豈無能乎?』因診之,心胸微煩,有時欲飲水,脈殊濡弱。作越婢加朮附湯及伯州散,使飲之,時以梅肉散攻之,數日,莖皆脫落而愈。」 一患者病後左足屈縮,不能行步,乃以越婢加朮附湯使飲之,時以紫圓攻之。每攻後,其足伸寸許,出入三月許,行步復常而指頭尚無力,不能跂立(墊腳尖站立),益下之不止。一日遽起,欲取架上之物,已而自念,其架稍高,若非跂立,則不能及。因複試之,則已如意矣。 《青州醫談》曰:「一婦人患乳癌,初視核大如梅核,腋下亦有塊。服蒙藥(鎮靜劑)後,一時許,割出核重六錢五分。過八日,發熱,且瘡口大腫痛,因轉為越朮附,是破傷濕也。六七帖,有效。又乳之周圍及腋下成赤色,左手則生腫色,是流注之證,而越朮附之證也。凡金瘡及諸瘡瘍有如此證,全由外傷者,皆主之。凡破傷濕用越朮附,為古人所未發,當研究之。」 求真按:「所謂破傷濕、流注,用越婢加朮附湯者,雖為華岡氏之偉效,然此方非對於一切種類之破傷濕及流注皆奏效也,有此方證者始治耳。仲景之方劑,萬病俱隨其證以處之,不當隨其病名而處之也。余近來治八歲兒之右肘淋巴腺炎,其證寒熱往來(體溫39℃),煩渴,口舌乾燥,舌有白苔,口苦,食欲不振,噁心,右肘腺部發赤腫痛,不能屈伸,因與小柴胡湯二分之一,加石膏30克服之,三日脫然,可知預定方劑之非。」 一人腋下漫腫,以手按之,有少痛。塾生診之,以為痞癖,投大黃牡丹皮湯。後先生云:「是流注也。」視其左手果有疵,因與越朮附,兼用紫丸。只水血凝滯,腫痛不得動搖者,越婢湯可也。 葛根加朮附湯,治血閉不回致血彌凝者,有行血凝滯之效,故對於強痛攣急等症頗佳。 桂朮附湯,治毒閉不回,有回氣不循之效,故對於痹、癱、結毒,頗佳。 越朮附湯解水腫之留滯,故風濕、痛風、熱痛,治之頗佳,可作參考。 《類聚方廣義》越婢加朮湯條曰:「此方加附子,名越婢加朮附湯。治水腫身熱,惡寒,骨節疼痛或麻痹,渴而小便不利者,兼用蕤賓丸、仲呂丸等。心下硬滿,或腹滿,或有塊,大便不通者,兼用陷胸丸、大承氣湯等。又治諸瘍,經久而成流注狀者,及稱破傷濕者。又治疥癬內攻,一身浮腫,短氣喘鳴,咽干口渴,二便不通,巨里動如怒濤者,當兼用仲呂丸、紫圓、走馬湯等以下之。又治風濕、痛風,身熱惡寒,走注腫起,或熱痛,或冷痛,小便不利而渴者,兼用蕤賓丸。治痿躄證,腰腳麻痹而有水氣,或熱痛,或冷痛者。」 《方伎雜誌》曰:「一男子十八九歲時,善患蛔蟲。平素胸膈高張,心下痞硬,腹中實滿,便秘。先人療之,患蛔蟲痛時,以鷓鴣菜湯逐除其蛔;胸腹煩滿,大便燥結時則用調胃承氣湯、大承氣湯等。是古方信仰之人,故藥多服之,自少年之痼毒,得以脫然成健全之人。四十歲時,患痔與淋,甚為難澀,其時余用大黃牡丹皮湯及七寶丸、伯州散等而復原。越年五十,種種勞心之事起,但以飲酒而解愁,故飲量漸加,終日手不脫杯,做事自然怠懶矣。於是漸轉薄弱,家族憂其釀成痱偏,事無大小,不經其手。年至六十,發卒中風,昏倒不省人事,半身不遂,雙眼閉合,狀如死人。鄰近之醫相議,總之神氣不復。時病者離余居遠,故至晚使價來乞方,余適不在,故至早晨速赴診之。與初起無少異雲,因與瀉心湯,雖自尺澤、委中瀉血,然精神亦不少復,因辭歸。翌晨,余詣診之,仍如昨日,別無下手之法。因其身熱煩悶,手足不遂,喘鳴,脈浮大,故以越婢加朮附湯,兼用瀉心湯法,告明家屬難治而歸。翌朝,使人來告云:『至於今朝,兩便三四行,煩悶喘鳴亦少安。』余又往診畢,約坐病人枕一時許,則熟視其狀,旋開眼如認物狀,半身雖不動,似稍有伸縮之機,因又與前二方而歸,自是諸證漸退。約一月,能扶之而立,能登廁,家人甚歡。服藥一年許,停藥休養,一年而愈。」 《橘窗書影》曰:「一人年四十許,客居東京數月,腰以下大腫,筋骨疼痛,不能起居,脈浮大,小便不利。余謂不服水土,濕邪侵入下部所致,與越婢加苓朮附湯,小便快利,水氣大減。但腰腳攣急,不得步行,與芍甘黃辛附湯,痊癒。」 越婢加半夏湯之注釋 咳而上氣,此為肺脹。其人喘,目如脫狀,脈大者,越婢加半夏湯主之。(《傷寒論》) 【注】 《尤怡心典》曰:「外邪內飲,填塞肺中,為脹,為喘,為咳而上氣,以越婢湯散邪之力多,蠲飲之力少,故加半夏以輔其不逮。不用小青龍者,以脈浮且大,屬於陽熱證,故利辛寒,不利辛熱也。」 尾台氏曰:「目如脫狀者,因沖逆而眼目痛甚也。《素問.至真要大論》曰:『病沖頭而痛,目如脫,項如拔。』《靈樞‧經脈篇》中亦同。」 由此二說,可知本條之意矣。 越婢加半夏湯方 麻黃6克,石膏20~100克,生薑3.5克,甘草2.5克,大棗5克,半夏7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治驗 《醫宗必讀》曰:「社友孫芳其之女,久嗽而喘。凡順氣化痰、清金降火之劑,幾乎無不遍嘗,絕不取效。一日喘甚,煩躁,余視其目脹出,鼻則鼓扇,脈浮且大,肺脹無疑,遂投以此湯。一劑減,再劑愈。」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越婢湯證之嘔逆者。」 為則按:「當有煩渴嘔逆之證。」 求真按:「半夏不獨治嘔逆,此定義未妥。」 《方輿輗》本方條曰:「哮喘經日不治,痰氣益盛時,則有目脹出或鼻鼓扇之見證。若脈浮大,是陽熱之候,所謂肺脹之證也,以越婢加半夏湯二三劑,可取效。」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主肺脹。其證咳而上氣,有喘而氣急甚,似支飲。然支飲之喘,初起胸痛或手足厥冷,而氣急不得側臥;肺脹之上氣,熱勢強而卒發,有目如脫狀,然非難以側臥。半夏與石膏為伍時,有破飲鎮墜之效,與小青龍湯加石膏、厚朴麻黃湯等同功。又心下有水氣,或脅下痛引缺盆者,宜小青龍湯加石膏也。」 桂枝二越婢一湯之注釋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傷寒論》) 【注】 本條之「宜桂枝二越婢一湯」句當接於「熱多寒少」句解。脈微弱者云云,謂假令有發熱惡寒,熱多寒少之證,而脈微弱者,則不宜以本方發汗。是暗示本方之脈證,必當浮而有力也。 桂枝二越婢一湯方 桂枝、芍藥、甘草各5.5克,生薑8.5克,大棗7克,麻黃5.5克,石膏20~100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風濕、痛風之初起,寒熱間作,肢體疼重或攣痛,或走注腫起者,此方發汗之後,可與加朮附湯,兼用應鐘散、蕤賓丸等。」 求真按:「以本方發汗後不必定與加朮附湯,若確知有朮附證,然後可處之。」 葛根湯之注釋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葛根湯主之。(《傷寒論》) 【注】 和久田氏曰:「几几者,以項背強,形容不便反顧伸舒之辭也。因其強極甚,故以此狀之。」 尾台氏曰:「成無己云:『音幾,引頸貌。幾者,短羽之鳥也,短羽之鳥不能飛騰,欲動時則先唯伸其頸,項背強者,欲動時亦如之。』程應旄曰:『几几者,俯仰不自如之貌。』按《素問‧刺腰痛論》曰:『腰痛俠脊而至於頭,几几然。几几之義,可見矣。』」 淺田氏曰:「蓋邪氣屯於太陽,則項背几几然而強,不特項強,腰背亦然。《素問》云:『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頸項痛,腰背強是也。」 求真按:「項背強几几之意,依上三說解之,未免有隔靴搔癢之弊。余由多年之研究,知項背強几几者,乃自腰部沿脊柱兩側向後頭結節處上走之肌肉群強直性痙攣之意,故病者若自雲肩凝或腰背攣痛,可照余說問診。尚有疑義時,則於右肌肉群,以指頭沿其橫徑強力按壓,而觸知有凝結攣急,同時病者訴疼痛,則斷為項背強几几,百不一失矣。然不拘此證之存否,有不自覺此證者,有雖自覺而觸診上難以確知者亦不少。此則非期問、觸診之周密,與參照外證及脈證而決之不可。而所以無汗惡風者,雖與一般麻黃劑無異,然此惡風寒,除大青龍湯證外,較其它麻黃劑證為劇可知矣。」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傷寒論》) 【注】 太陽為表證,陽明為里證,常例病表者不病里。今有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之表證,且有自下利之里證,因設二陽合病之名目。但其真意,此自下利非真正之里證,乃示因無汗,當自表排泄之水毒迫於里之所致也。換言之,乃暗示此下利之原因不在腸而在表,故不問其自下利而以本方解其表證,則自下利可不治而愈矣之意也。本方之止瀉作用,因由諸藥之協力,使水毒由皮膚排除之結果,然其主動者,但為葛根、芍藥。因葛根與麻黃、桂枝,雖俱屬發汗解熱藥,但與此二藥異趣,含多量之澱粉,則由其緩和被護作用,於表緩解肌肉痙攣,於里抑制腸蠕動之亢進及緩和被護腸黏膜,故能發揮止瀉作用。而芍藥之治攣急及止瀉作用,尤為已明之事實。 本條所以不說項背強几几者,由余考之,因本條之病證初起即有自下利,故項背之水毒蓄積不甚劇,恰如開放安全瓣之蒸汽罐破裂之關係,故不至現項背強几几證。又麻疹及其它之發疹病不現項背強几几者,亦同此理。因毒物既發出於體表,內毒減少之結果,故不呈此證,又其它病證亦無項背強几几者,水毒之蓄積尚不甚,未達現此證之程度耳。 然則無項背強几几之際,以何種症狀為目的而處方?此問題當俟於多年之經驗的自得,非筆舌所能形容也。但今為初學者示其一端:第一,當採用間接的診斷法,即診有表證病者,非桂枝湯證,非麻黃湯證,非小、大青龍湯證,如此表證湯方各證悉否定後,乃可斷為本方證也。第二,本方治惡寒作用有力,則有惡寒之證時,先決其非陰證,更否定其為大青龍湯證,然後可肯定為本方證也。第三,如本方之君藥葛根,治發疹及小瘡有特種之作用,故有此等病證之際,若見有發熱惡寒,或惡瘙癢等之表證,則亦可決定為本方證也。其它方法由此類推。 太陽病無汗,小便反少,氣上沖胸,口噤不得語,欲作剛痙,葛根湯主之。(《金匱要略》) 【注】 口噤者,牙關緊急也。剛痙者,《金匱》云:「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痙。」又曰:「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如上所述,則剛痙者,即現今之破傷風也,本條即說其證治,且本條雖以破傷風為題目而立論,然仲景之真意,非僅為破傷風之證治而述,其實表示項背強几几達於高度時則遂呈破傷風類似之狀態,且現此狀態者,不問病證如何,悉以本方為主治也。蓋凡呈此狀態之諸病,即各種之腦膜炎、尿毒證及子癇等,若用本方,每奏奇效,此可得而證之也。 葛根湯方 葛根8.5克,麻黃、生薑、大棗各6.5克,桂枝、芍藥、甘草各4.5克。 上銼細,以水三合,煎一合。去滓,一日分三回溫服。 葛根加半夏湯之注釋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傷寒論》) 【注】 不下利,但嘔者,可用本方。雖如仲景所論,然下痢且嘔吐者,亦可用之。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不僅治合病之嘔,平素有停飲(求真按:『停飲者,胃內停水也』),難服本方(求真按:『此指葛根湯也』),或酒客外感等(求真按:『酒客往往有噁心嘔吐』),此方以加半夏反能得效。」 蓋葛根湯動則害胃,往往食欲不振,致噁心嘔吐等,故若胃不健全,有噁心、嘔吐之傾向,或認為有胃內停水,則不用葛根湯,而用葛根湯與小半夏湯合方之本方,可預防服用葛根湯之弊。 葛根加半夏湯方 葛根湯中加半夏11克。煎法用法同前。 葛根加桔梗湯方 葛根湯中加桔梗6克乃至9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本方為葛根湯、桔梗湯、排膿湯之合方。治葛根湯證之咽喉痛者,或黏痰難以咯出,或有化膿機轉諸病。 葛根加枳實桔梗湯方 前方中加枳實5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本方為葛根湯、排膿散及湯、桔梗湯之合方,故治前方類似諸病。 葛根加石膏湯方 葛根湯中加石膏20克乃至100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本方可作葛根湯與白虎湯合方,故治葛根湯證之有身熱、頭痛、咽喉痛、煩渴等證。 葛根加桔梗石膏湯方 為葛根加桔梗湯、葛根加石膏湯之合方。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加桔梗、葛根加石膏湯二方證相合者。 葛根加朮湯方 葛根湯中加朮7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湯證之有朮證者,而此方可用於霍亂,已述於前矣。 葛根加薏苡仁湯方 葛根湯中加薏苡仁10克乃至19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湯證之項背強急劇甚者,或關節腫痛者,或排膿者,或有贅疣者。 葛根加朮薏苡仁湯方 為上二方之合方也。 【主治】治上二方證相合者,以上二方為余所創製。 葛根加大黃湯方 葛根湯中加大黃2.5克以上。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湯證之可下者。 葛根加桔梗大黃湯方 為葛根加桔梗湯、葛根加大黃湯二方之合方。 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加桔梗湯、葛根加大黃湯之二方證相合者。 葛根加桔梗薏苡仁湯方 為葛根加桔梗湯、葛根加薏苡仁湯二方之合方。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加桔梗湯、葛根加薏苡仁湯之二方證相合者。 葛根加苓朮湯方 葛根加朮湯中加茯苓7克。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加朮湯證之有茯苓證者。 葛根加朮附湯方 葛根加朮湯中加附子0.5克以上。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加朮湯證之有附子證者。 葛根加苓朮附湯方 葛根加苓朮湯中加附子0.5克以上。煎法用法同前。 【主治】治葛根加苓朮湯證之有附子證者。余用本方於脊髓炎或髓癆,俱效。 先輩之論說治驗 東洞翁葛根湯定義曰:「治項背強急,發熱惡風,或喘,或身疼痛者。」 《方機》葛根湯條曰:「自痘瘡初起至於見點(投以本方兼用紫圓),自起脹至於灌膿,葛根加桔梗湯主之(於本方內加桔梗五分)。自落痂以後,葛根加大黃湯主之(本方內加大黃五分)。若惡寒劇,起脹甚,一身腫脹,或疼痛者,葛根加朮附湯主之(本方內加朮、附子各四分)。若腫脹甚者(桃花散),寒戰咬牙而下利者,俱加朮附湯(兼用紫圓)。」 頭瘡,加大黃湯主之。 小瘡,葛根加梓葉湯(以桃花散、蓖麻子擦之。毒劇者,以梅肉散攻之)主之(本方內加梓葉五分)。 諸頑腫惡腫,加朮附湯主之。 瘰癧(日投七寶,梅肉亦可)、便毒、瘍、疔之類(以梅肉攻之,或伯州散朝五分,夕五分,用酒送下)、疳瘡(選用七寶或梅肉之類),凡諸有膿時則加桔梗。若疼劇時則加朮附。 世俗所謂赤游丹毒之類,皆加朮附湯主之。 《漫遊雜記》曰:「有兒約五六歲,病天行痢,二日而發驚癇,直視攣急,身冷脈絕。醫將用三黃湯,余止之曰:『癇發於痢之初起,其腹氣堅實,雖危不至於死。今外證未散而用三黃湯,則痢毒鬱結,將延數十日而不愈。數十日後腹氣虛竭,若癇再發,則不能救矣。今日之治,唯有發散一法耳。』乃以葛根發之,兼少用熊膽,經過五日,痢愈,癇不再發。」 痙病有太陽證,其手足類於拘攣癱瘓者,以葛根湯發汗,表證既去,拘攣癱瘓不休者,與大柴胡湯,四五十日則愈。 有一僧三十餘歲,來宿於浪速之寓居,卒然感外邪,寒熱往來,頭痛如割,腰背疼痛,四肢睏倦,脈洪數,飲食不進,全與傷寒相類。急作大劑之葛根湯,一日夜進五帖,襲被褥以取汗。如是三日,惡寒稍減,余證如前。余呼塾生曰:「此疫後當為大患,慎勿輕視。」當夜五更起診,其脈如轉索,來去不自由。余意以為受邪不淺,恐陷不起,進葛根湯而增其分量。既而經五日,塾生來告:「紅痘點點滿面。」余抵掌曰:「有是乎?無他故矣。」翌日,熱去,食進,脈如平日,再經二十日而復原。可知年邁患痘者難以透達,而以葛根、桂枝拯其誤死也。 吉益先生《險症百問》曰:「世稱淋證、梅毒之發於尿道者多,實屬淋證者甚稀也。出膿或血而疼痛,小水難通,若得通則快利者,梅毒也,葛根加大黃湯甚效。若難治,則與梅肉散或七寶丸亦可。」 求真按:「若無其證,不可妄用葛根加大黃湯。」 問曰:「梅毒家身體如松樹皮者何?」師曰:「梅毒家云云,有與葛根加大黃湯者,若有喘證者,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時以梅肉散攻之,有效。」 求真按:「用葛根加薏苡仁大黃湯,比葛根加大黃湯佳。」 問曰:「臍腐爛,有出膿不已者,有臭者,有無臭者,有痛者,有不痛者,有綿延數年,寒熱羸瘦,類於勞證者,何治乎?」師曰:「臍腐爛出膿汁者,以葛根加大黃湯則治。」 求真按:「二方俱宜加薏苡仁。」 婦人有陰處乍起脹而癢不可言,一身各處動,發熱者,有此證發作時,或時發疹,或時口舌咽喉痛。診其腹,自心下至少腹右方拘急而大硬,經數十歲不已,針灸諸藥,無所不至者如何?師曰:「婦人陰處乍起脹云云而有癢者,以蛇床子湯洗之可也。用葛根加朮附湯、應鐘散,可也。」 求真按:「自心下至少腹之右方拘急而大硬者,即右腹直肌之攣急也。有此腹證,加以陰處起脹瘙癢、寒熱、發疹等之外證,處以葛根湯可也,然至於用加朮附湯則難首肯。蓋用之者必不得不確認有朮附證之存在,今無之,雖又用應鐘散亦無效,余意代之以起廢丸可也。如蛇床子湯之洗滌,不過為對證療法之優者耳。」 梅毒腐爛,焮痛甚者何也?師曰:「梅毒腐爛焮痛甚云云,處以葛根加朮附湯、梅肉散可也。」 求真按:「南涯氏為東洞翁之長子,雖比父治術稍緩,然尚未脫其習癖,故氏之兼用方說,亦不可悉信。」 《古方便覽》葛根湯條曰:「一男子面部發腫毒,漸漸及於兩目,或破流膿汁,狀如癩瘡,臭穢難近,余以此方兼用梅肉散即愈。」 求真按:「此證恐用葛根加桔梗薏苡湯兼用黃解丸為佳。六角氏為東洞翁之門人,亦不免有翁之習氣,其說不可不慎也。」 《生生堂治驗》曰:「老婦人年六十餘,一朝無故覺項背強痛,延及全身,四肢攣倦,不能轉側,及昏,迎師。師診之,脈緊急也。即舉其手指頭,皆扎住刺取黑血,即有效。又有一條青筋結於喉旁,即刺之,血大進,由是四肢得以屈伸。因與葛根加大黃湯,三日復原。」 求真按:「就刺絡無發言之資格,然其處方於葛根加大黃湯中宜合桂枝茯苓丸或桃核承氣湯也。」 《叢桂亭醫事小言》曰:「一商婦一至秋間,則常大苦喘息,動作不自由,猶如廢人,求治於余,往診之。支臂於爐架而坐,已數十日不動,亦不能睡。若將此坐形稍倚側之,則立即喘悸,食僅碗許。問其發時,自脊至頸如板狀,回顧亦痛,以一醫之勸,用八味丸數百兩,喘少減雲。與葛根湯五帖許,得以起步,再服痊癒。」 求真按:「余於喘息用葛根湯,本此治驗。」 翳者,星也。星者,眼中生腫物,故膿生也。眼中無他疾,故多用葛根湯,惟上逆,故宜斟酌用三黃湯或桂枝湯。 求真按:「此說雖有卓見,但云桂枝湯者,非也。因桂枝湯雖能主治上沖,然不能醫眼疾,故治上逆者,當以三黃湯、苓桂朮甘湯、桂枝茯苓丸、桃核承氣湯等,斟酌其宜,此當訂正者也。」 腦漏者,非鼻病也,是作膿於頭腦中,由鼻漏下,此人頭痛隱隱,淚膿交出。若鼻淵亦與是病同因,然患鼻淵之人,有他病時,可愈。鼻淵與腦漏,證同而輕重異,病由風寒者為多。酒客患者多輕證,僅有惡臭,無膿氣也,感冒時則發,風邪去則其證退矣。勞心之人受其障大也,方用葛根湯、五物解毒湯等,加辛夷有效。 求真按:「此說雖龐雜,然上顎竇蓄膿證用葛根湯,卓見也。原氏雲加辛夷,然余以為加桔梗、石膏,或加桔梗、薏苡仁為優。」 凡人身發瘡疥、痤痱則發熱,此時醫之投藥,以發散敗毒劑發表之為宜,此為古今同法。此法亦可為痘瘡初起之治療,催膿功效第一,因逐毒出外則無死證矣。 夫達表戴毒溫散,以桂枝為上,非桂枝則不能達於四肢以解肌,桂枝合於溫補之藥,主四肢厥冷等雲者,未讀古書之誤也。一旦欲達肌表,當以葛根湯為佳。不辨桂枝之味,則恐有實實之弊,不易用之。近時發驚,亦單服葛根湯。又於下利最妙,從速逐毒為第一,解毒為第二。…見毒痘,不可用定法,毒氣內壅,則表氣難達,行將焦枯黑陷,當用黃連解毒湯,或三黃湯,或一角、紫圓之類,內壅通暢速,則痘勢快活亦速矣。善治者,此時仍用葛根湯頻服,多味相合之方,鈍且不值,當以單用為貴。 求真按:「此說頗能說明天花、麻疹及其它發疹病不得不用葛根湯之故,學者須熟讀玩味之。」 《類聚方廣義》本方條曰:「此方主治項背強急也。故善治驚癇、破傷風、產後感冒、卒痙、痘初起等之角弓反張、上竄搐搦、身體強直者,宜隨證兼用熊膽、紫圓、參連湯、瀉心湯等。」 治麻疹初起,惡寒發熱,頭項強痛,無汗,脈浮數,或乾嘔下利者。若熱熾,咽喉刺激,心胸煩悶者,兼用黃連解毒湯。 痘瘡序熱,驚搐腹痛,或嘔吐下利者,先用紫圓得快利二三行後,可用此方。若嘔吐不止,直視驚搐不安者,更用紫圓或熊膽。有蛔者,可用鷓鴣菜湯。若見點不齊及起脹不灌膿者,選用桔梗、黃耆等,兼用伯州散煉蜜為膏,或本方加鹿角等亦佳。若發痘疔者,當速以鈹針挑破,去其惡血,否則危險競起,遂難救治矣。若收靨以後,餘熱不退,脈數惡寒,一處疼痛者,將成痘癰也,宜加大黃以驅逐殘毒。 小兒遺毒爛斑及赤游風,兼用紫圓、龍葵丸、梅肉丸等。 疫痢初起,發熱惡寒,脈數者,當先用本方溫覆發汗。若嘔者,加半夏湯以取汗後,將大柴胡湯、厚朴三七物湯、大小承氣湯、調胃承氣湯、桃核承氣湯、大黃牡丹皮湯、大黃附子湯等,隨各證處之,以疏盪里熱宿毒。咽喉腫痛、時毒痄腮、疫眼焮熱腫痛,項背強急,發熱惡寒,脈浮數者,擇加桔梗、大黃、石膏,或兼用應鐘散、再造散、瀉心湯、黃連解毒湯等。 本方加朮、附,名葛根加朮附湯,治發斑證。每發惡寒發熱、腹痛者及風疹瘙癢甚者,兼用再造散。 求真按:「東洞、南涯、尾台三氏之時,疑朮附證多,故頻用加朮附湯,但現在此證甚稀,則不可輕用之。又尾台氏嘗用再造散,但能活用伯州散,亦已足矣。」 頭瘡、疥癬、下疳、楊梅瘡等,及一切瘡瘍,不論未成膿、已成膿,凝腫痛者,皆當加朮附湯以排毒,兼用應鐘散、伯州散、梅肉丸、七寶丸等,或本方中選加川芎、大黃等,使毒速釀膿為佳,宜加朮附湯。當候膿成,以鈹針割開後,選用排膿散及湯,或大黃牡丹皮湯兼用伯州散,隨毒之輕重,於五日、十日間,以梅肉散攻之。 鼻淵、腦漏、鼻齆、鼻中息肉等之臭膿滴溉,或濁涕不止,不聞香臭者,皆由頭中郁毒淤液之所致,腦漏尤為惡證。若不早制之,則或至不起,俱宜加朮附湯,兼用再造散。如息肉者,縛以磠砂散或瓜蒂一字吹鼻中,則清涕多漏而息肉旋消矣。 求真按:「息肉者,鼻茸也。磠砂散、瓜蒂末,奪取組織水分之性強,故若以此藥吹入鼻腔內,能使鼻茸縮小,但有刺激鼻黏膜及鼻淚管之弊。」 癰疽初起,壯熱憎寒,脈數者,以葛根湯發汗後,轉以加朮附湯而促其釀膿,膿成者,速可入針。若心胸煩悶,鬱熱便秘者,宜兼用瀉心湯、大柴胡湯等。 凡諸瘍腫、流注、附骨疽、痘癰、臀癰等之漫腫,皮色不變,其毒深潛而遠隔肌肉者,若膿已成,則膿處必皮毛微作枯槁色,若可割開者,認定此處入針,則百不失一。但其候法至微,若非面前指授,則不能悉其蘊奧。 凡陳痼結毒,凝閉不動,沉滯難發者,以葛根加朮附湯、桂枝加朮附湯、烏頭湯等鼓動之,振發之,兼以七寶丸、十干丸等驅逐之,更以梅肉散蕩滌之。若有不治者,蓋亦稀矣。 求真按:「此乃轉化慢性炎證,使成急性炎證之治法也。」 《方伎雜誌》曰:「一男子右眼瞳子處,年年生星翳。三年,目之星翳胞腫潰,其痕白色如痘痕,視物不見雲。余瞟之,眵淚不出,不痛癢,亦無赤脈,但潰破之跡如新月形覆瞳子。問其經過之詳細情形,雲三歲時曾患痘瘡。餘思其毒未淨盡,潛伏痼滯,而為星翳胞腫之禍胎。告以難治,以葛根湯加桔梗,兼用紫圓,使日日通利二三行。…與前方一月許,白色次第淡薄,凹處亦少淺。仍尚前方,稍能見物。…用前方,又廿日許,能見《論語》之本文。又用前方廿日許,已能讀注文。其時白色已極薄,凹處亦高矣。…再用前方一月許,眼睛復常。…今已三十年,眼無少許之患,因始終不轉方,驅毒務盡,故不再患也。」 一人攜四五歲之小兒相遇於途,雲小兒有眼病,故視之,為胎毒眼,兩目為厚翳頑膜所敷掩。謂之曰:「非容易之證也。」乃乞治,使服葛根加桔梗湯,兼用龍葵丸。每十天許,入梅肉丸二分,大下之,另用生生乳(詳拾掇篇中)以新汲水調極薄,頑膜漸漸消卻,其頑膜四五十日而快復。以生生乳、紫圓等浸眼,若無定見,不能妄用,以甚難也,非師傳決不可用。 逸仙曾療山梨某者,其人感觸瘴毒,病頗甚,經數醫,麻痹諸證雖漸漸治癒,繼發浮腫而不能治。適因魯西亞船來,托治於鄂醫。鄂醫使水藥塗於全身,並服其丸藥,次次水瀉。一月許,水氣雖治,又發為周身疼痛如歷節風狀,鄂醫雖用種種方法不能愈。因起病已久,辭歸江戶,又經西醫數人醫治而不瘥。後乞診於余,視之面色如土,一身肉脫,粗糙如干蛙,脈微數。病者雲身痛有作輟,近來更少力,故居宅少出。遇天氣晴和,則游步於近邊,然於途中,每因疼痛忽發,一步亦不能行,其時則坐於路旁,不拘身體手足,其痛處命從僕以指頭按之,則暫時痛止。其痛之發也,如霹靂之驟起,疼痛之狀,難以言語形容,此後氣分漸漸爽快,得以行動矣。餘思之,此由瘴毒未盡故也。於是每日以葛根加朮附湯,兼用通天再造散一錢,兩便快利,痛之作輟日減。服一月許平愈,再服前方一旬許,殘毒如洗。 葛根之醫治效用 本藥治效概述於前。茲再舉二三學說於下以補足之。 《本草綱目》曰 葛根 【氣味】甘,辛平。無毒。 【主治】消渴,身大熱,…諸痹。…解諸毒。(《本經》) 療傷寒、中風頭痛,解肌發表,出汗開腠理,療金瘡,治脅風痛。(《別錄》) 治胸膈煩熱、發狂,止血痢,通小腸,排膿破血。(大明) 作粉止渴,利大小便,解酒,去煩熱。(開寶) 【發明】 弘景曰:「解溫病之發熱,療金瘡斷血之要藥也。」 杲曰:「解肌熱,治脾胃虛弱泄瀉之聖藥也。」 徐用誠曰:「其用有四:止渴,一也。解酒,二也。發散表邪,三也。發痘疹難出,四也。」 《和漢藥物考》曰 葛根 【基本】屬豆科植物,藥用其根部,冬月採掘曝干。 【附錄】葛根中含有多量之澱粉,稱葛粉,供藥用,與天花粉同。 葛根黃連黃芩湯之注釋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傷寒論》) 【注】 和久田氏曰:「此由誤治,致熱內攻而下利者。瀉內攻之熱,則下利與喘自治矣,故用芩、連以解胸中之熱。促者,來數而時一止之脈也。其促者,由於誤治,然猶數者,表未解也。其喘而汗出者,由內攻之熱與下且合氣逆而發,因喘而汗出也。中間插『而』字,示喘為主之意,故瀉胸中之熱,與和解其表,則喘自愈而汗隨止矣。然以表不解,故用葛根以解表也。按葛根雖無解表之明文,其項背強几几者,乃表證也。考《外台》有以獨味葛根治表邪,則亦可知其主治表證,解項背強也,此方有甘草以緩內外之急也。要之,遇項背強,胸中煩悸而有熱者,不問其下利及喘而自汗之證之有無,可用此方也。因而可知酒客病、火證、熱瘡、湯火傷、小兒丹毒等,俱可以此方活用也。」 求真按:「此說雖可解析本條,然謂促脈為來數而時一止者,非也,宜參照脈應及診脈法。」 葛根黃連黃芩湯方 葛根19克,甘草5克,黃連、黃芩各7克。 煎法用法同前。 先輩之論說 東洞翁本方定義曰:「治項背強急,心下痞,心悸,下利者。」 求真按:「不必須項背強急。」 《方輿輗》本方條曰:「下利初發,用桂枝湯、葛根湯之類以解表證,但脈益促、熱尚盛者,可用此湯。小兒之痢疾熱熾,難用下劑之證,多效。」 求真按:「此用於表證半解後,非謂全解後用之也。」 《類聚方廣義》本條曰:「治平日項背強急,心胸痞塞,神思悒鬱而不舒暢者,或加大黃。」 求真按:「本方加大黃,即本方與瀉心湯合方。然依余之經驗,此方加味,不如用葛根湯與瀉心湯合方,或葛根湯兼用三黃丸(瀉心湯之丸方)之處反多。項背強急,心下痞塞,胸中冤熱,眼目、牙齒疼痛,或口舌腫痛腐爛者,若加大黃,其效尤速。」 《橘窗書影》曰:「凡大熱下利挾驚者,葛芩連也。昏睡不醒者為重證,下利劇者亦葛芩連也。緩者,葛根加黃連。」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本方條曰:「此方治表邪下陷之下利有效。尾洲醫師用於小兒疫痢之下利,屢有效雲。余亦於小兒之下利多經驗之。此方之喘,為熱勢內壅之處,非主證也。古人用於酒客之表證者,活用也。加紅花、石膏治口瘡,亦同。」 發汗劑之禁忌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傷寒論》) 【注】 咽喉乾燥者,為當部體液缺乏之結果,不宜更奪取之,此發汗療法在所禁忌。如肺結核、喉頭結核者,准此例。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傷寒論》) 【注】 淋家,為膀胱尿道有疾患者。便血,尿血也。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痙。(《傷寒論》) 【注】 瘡家有二說。有謂因割而成貧血者,有謂患腐骨疽、骨瘍、潰瘍等久排膿血者,未有定論,然減少血液、組織液則一也。又曰雖身疼痛,此證類似麻黃湯證之身疼痛,恐醫有失誤之虞,故特加不可發汗也。本條之痙,與葛根湯條之剛痙異,由發汗益失其既虛乏之體液,肌肉之營養失調所致。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瞤,不得眠。(《傷寒論》) 【注】 額上陷者,體液亡失,前額部組織退縮也。直視者,謂眼球不能迴轉,而注視一點也。不得者,不能視也。 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傷寒論》) 【注】 寒慄者,寒怖振身也。 汗家,不可發汗,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宜禹餘糧丸。(《傷寒論》) 【注】 陰,謂陰部。小便已而疼者,則適當尿道口也。禹餘糧丸方,後世不傳。 應用發汗劑之科學的根據 仲景用發汗劑處頗多,且其種類亦繁,然仲景之法與方,為自古以來經驗之結晶品。若非經科學的研究,則發汗由如何的機轉而發生,又因之排除如何物質,不能洞悉其理由。森島博士之所說,為闡明仲景理論之一半,揭之於下,以供活用仲景方之參考。 《藥物學》有曰:「汗者,為汗腺之分泌物,其反應為酸性、中性或亞爾加里性也。新鮮之汗,雖為亞爾加里性,然由分泌後之分解,又因由皮脂腺分泌之脂酸,當成中性或酸性。故多量發汗時,有亞爾加里性反應者為常。」 汗中含有1%~2%之固形分,其中主要者為食鹽、尿素及其它少量之磷酸鹽、硫酸鹽、尿酸類之肌酸酐、芳香體之糞臭質等種種代謝產物。 據阿盧羅阿之檢驗,汗有毒性。試於體重一公斤之犬,注射十至十五立方公分於血管中,則發腸胃之症狀,於十五乃至八十四小時內可致死雲。 汗量之多寡,由於攝收水量、氣溫、運動之如何而不一定。在普通之安靜狀態,體重一公斤之人,於二十四小時中約十立方公分。汗中固形分之量,隨汗量之增加,而減其相對量,然其絕對量,則顯著增加。由過劇之勞動等流汗時,其窒素量往往一晝夜有達一克者,即人體之全窒素量排泄約12%也,此時之食鹽量,亦約達1%。如以霍亂及尿毒證等尿分泌阻滯時,其量愈增大,而至於皮膚上形成尿素及食鹽之結晶。 異常成分,如碘水銀之毒物,在糖尿病患者之糖,安息香酸攝後之安息香酸,及馬尿酸,及食蔥蒜等之後,有特殊臭氣之揮發分,得以證明於汗中。 汗量普通雖與皮膚血行之速度成比例。汗在常態,以體溫調節為其主要任務,然於異常時,汗能排泄多量之水、食鹽、尿素等,在一定度中,有代償腎臟機能之力。往昔醫師每以疾病之原因,概為由有害物蓄積於體內,多主發汗、利尿、瀉下等方法,欲速排泄之,故發汗藥似有濫用之弊。惟欲排除代謝產物或蓄積於體中之異常物質而用發汗藥者,固極合理也。現今普通,則只用於下列諸證: 一、有浮腫滲出液混濁等時,發汗可使血液濃厚,有促進此等吸收之效。此時利尿藥亦非無效,然尿分泌,因不由神經系興奮,故血液達一定之濃度,即使不用利尿之劑,而用興奮神經之發汗藥物,亦能有作用也。 二、腎臟之急性或慢性機能不全時,發汗可由皮膚排泄尿中應排之水分及代謝產物,以減輕腎臟之負擔,且有預防尿毒證之效。 在一定之尿閉證,發汗後,因血液之滲透壓下降,或腹腔蓄水減退,有呈現尿利者。 三、水銀或鋁等中毒之際,可發汗以促其排泄。 四、熱性傳染病及氣道之急性卡他、感冒等之初期,可使用發汗藥。 此說論旨緻密正確,余亦得力頗多,然不能首肯處亦不少。因其謂往昔醫師每以疾病之原因,概屬有害物蓄積於體內,多主發汗、利尿、瀉下等之方法,欲速排除之,有詰其不當之口吻。然疾病之原因,古今不變,概因有害物蓄積於體內,而其它之原因,實不過其誘因也。故主發汗、利尿、瀉下等方法,欲速排除之,乃至當之見解,無可議也。又謂有濫用發汗劑之弊,今按西洋古代之醫師,暫置不論,仲景則未嘗濫用之,又奉仲景說之醫家,亦惟期其不誤用而已。又雲現今普通使用於下列諸證,分四項目,僅舉十餘病證,發汗劑用途如是其狹,恐非醫術進步之徵,實其退步之象矣。此余所以對於此說,不能全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