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 · 國次
譯文
為政治國如果失去正常的法則,天下就會不安定。攻奪他國之地而不進行分封,便不能真正滅亡其國並長久地占有它。在征伐他國時,如果不能最終達到天道所限定的準度,則經過征伐本已衰落的國家會重新振興起來。在討伐亂逆禁止暴虐時如果未達到準度,反而會招惹禍患。在誅禁理當治罪理當滅亡的國家時,必須一鼓作氣,使其成為廢墟。兼併了其他國家但不能獨自占有,因為這是冥冥天道所促成的功績。由於天地的公正無私,才有了四季、晝夜、存亡、生死等現象的正常循環。因為萬物各當其位,聖人才能夠成就萬物。任何事情如果超過了天道所限定的準度,都會受到天降禍患的懲罰。在敵國尚處於強盛時,要謹慎地避開它。當敵國由強轉弱時,就應該乘機去征討它,這便是先屈後伸的道理,而這也是由天道所決定的;由於受到天道的指導,所以一切功德人都不能獨自占有。 兼併他國後,便修治它的城郭,占據其宮室,享用其鐘鼓音樂,貪取其資財,霸占其子女,這些做法是大逆天道的取敗之道,必然導致國家危殆而最終滅亡。所以說,只有聖人在治國用兵時能夠合於天道。天地間的道理概括起來不過是「三功」而已。如果成就此三功再覬覦其他,那麼就難免有禍殃之危了。 所以聖人的征伐之道是,兼併他國後,要拆毀它的城郭,焚毀它的鐘鼓,均分它的資財,散居其子女後代,分割其土地賞賜有賢能之人,總之不能獨自占有,因為這功績是天道促成的。這樣才能功成而不去,然後方能沒有患禍。 在誅伐征討敵國時,不應從護生存繼對方的角度去審度問題(就是不能存亡繼絕,沽名釣譽;儒家講「國之大事,在祀與戎」,《黃帝四經》則很少講「祀」,多講道、法、戎——錄者注),而在務耕農桑,不要從刑虐死殺的角度去審視問題。不要過度地使用地力而使土地凋敝,為政治民,不可偏執一己之私。治臣馭下,不使其拉幫結派。征伐敵國不盡天極而空懷存繼之心,則天反奪其名,勸農而有刑虐之意,則必導致土地荒蕪,過度使用地力莊稼沒有收成。國力貧弱,則必有外兵侵侮。人主偏執一己之私,強姦民意,必被人民逐放而流徒四方。君主馭下無術,臣下結幫營私,黨派紛爭,則必有內外相攻之患。違逆誅伐之道,必受其殃。違反耕種之宜,必導致饑饉年荒。用地失度,必被侵失土。偏執己見,必失民心。黨派紛爭,必導致國家大亂。這些做法被稱為五逆,即是攪亂違背天地的常道,改變破壞常規的做法:專斷法令、私設制度,更動律令無常,一意孤行,不知改悔,最終會殃及自己。這些的作法叫作違反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