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 卷第三十雜病 項痛

平按:此篇見《靈樞》、《甲乙》同上篇。 【項痛不可俛仰,刺足太陽;不可顧,刺手太陽也。】 足太陽脈行項,故不可俛仰取之。手太陽脈行項左右,故不得顧取之也。 平按:《甲乙》「項痛」作「頭項」。《靈樞》「顧」上有「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