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補註釋文 · 卷之二十五

黃帝內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二十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腰痛篇 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 足太陽脈,別下項,循肩髒內,俠脊抵腰中,別下貫臀。故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貫臀作貫紳。、《刺瘧》注亦作貫腫。《三部九侯》注作貫臀。民,苦笑切。 刺其中,太陽正經出血,春無見血。 中,委中也。在膝後屈處眉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陽合腎,腎王於冬,水衰於春,故春無見血也。 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顧, 足少陽脈,繞髮際,橫入脾厭中。故令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俯仰。少陽之脈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頭行手陽明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陽之後;其支別者,目銳毗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頤,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故不可以顧。○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行手陽明之前作行手少陽之前也。 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夏無見血。 成骨謂膝外近下,腑骨上端,兩起骨相併問,陷容指者也。腑骨所成柱膝脾骨,故謂之成骨也。少陽合肝,肝主#2於春,木衰於夏,故無見血也。 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如有見者,善悲, 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頻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又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以下脾。故令人腰痛不可顧,顧如有見者。陽虛,故悲也。 刺陽明於腑前三瘠,上下和之出血,秋無見血。 按《內經中誥流注圖經》陽明脈穴俞之所主,此腰痛者悉刺腑前三痔,則正三里穴也。三里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明合脾,脾王長夏,土衰於秋,故秋無見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 足少陰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 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故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康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脊內康作脊內痛。《太素》亦同。此前少足太陰腰痛證,並刺足太陰法,應古文脫簡也。 刺少陰於內踝上二瘠,春無見血。出血#3太多,不可復也。 按《內經中語流注圖經》少陰脈穴俞所主,此腰痛者,當刺內踝上,則正復溜穴也。復溜見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二寸動脈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如張弓弩弦, 足厥陰脈,自陰股環陰器,抵少腹;其支別者,與太陰少陽結於腰脾下俠脊第三第四骨空中,其穴即中髏下髏,故腰痛則中如張弓弩之弦也。如張弦者,言強急之甚。 刺厥陰之脈,在端踵魚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 端踵者,言脈在端外側,下當足跟也。端形勢如外魚之腹,故日魚腹之外也。循其分肉,有血絡累累然,乃刺出之,此正當蠡溝穴分,足厥陰之絡,在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厥陰三#4經作居陰,是傳寫草書厥字為居也。○新校正雲#5:按經雲厥陰之脈令人腰痛,次言刺厥陰之脈,注言刺厥陰之絡,經注相違,疑經中脈字乃絡字之誤也。踹,時轉切。 其病令人善言,嘿嘿然不慧,刺之三瘠。 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絡於舌本,故病則善言。風盛則昏冒,故不爽慧也。三刺其處,腰痛乃除。○新校正云:按經雲善言、嘿嘿然不慧,詳善言、嘿嘿二病難相兼,全元起本無善字,於義為允。又按《甲乙經》厥陰之脈不絡舌本,王氏於《素問》之中五處引注,而注《厥論》與《刺熱》及此三篇,皆雲絡舌本,注《風論》注《痹論》二篇,不言絡舌本,蓋王氏亦疑而兩言之也。 解脈令人腰痛,痛而引肩,目吭吭然,時遺搜, 解脈,散行脈也,言不合而別行也。此足太陽之經,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循肩髒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下入胭中。故病斯侯也。又其支別者,從髒內別下貫腫,循牌外後廉而下合於胭中。二脈如繩之解股,故名解脈也。 刺解脈,在膝筋內#6分問郡外廉之橫脈出血,血變而止。 膝後兩傍,大筋雙上,股之後,兩筋之問,橫文之處,弩肉高起,則郵中之分也。古《中語》以蟈中為太陽之郵,當取郵外廉有血脈橫見,迢然紫黑而盛滿者,乃刺之,當見黑血,鈴候其血色變赤乃止,血不變赤,極而寫之鈴行,血色變赤乃止,此太陽中經之為腰痛也。 解脈令人腰痛如引帶,常如折腰狀,善恐, 足太陽之別脈,自肩而別下,循背脊至腰,而橫入牌外後康,而下合胭中。故若引帶,如折腰之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如引帶作如裂,善恐作善怒。 刺解脈,在邸#7中結絡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 中則委中穴,足太陽合也。在膝後屈處胭中央約文中動脈,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經刺法也。今則取其結絡大如黍米者,當黑血箭射而出,見血變赤,然可止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有兩解脈,病源各異,恐誤,未詳。 同陰之詠令人腰痛,痛如小錘居其中,怫然腫, 足少陽之別絡也。並少陽經上行,去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五寸,乃別走厥陰,並經下絡足附,故日同陰脈也。怫怒也,言腫如咦怒也。○新 校正云:按《太素》小錘作小針。怫,音弗。 刺同陰之脈,在外踝上絕骨之端,為三瘠。 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陽輔穴也,足少陽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然腫, 陽維起於陽,則太陽之所生,奇經八.脈,此其一也。 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端下問,去地一尺所。 太陽所主,與正經並行而上,至瑞下,復與太陽合而上也。端下去地正同身寸之一尺,是則承光穴,在銳端腸下肉分問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以其取端腸下肉分問,故云合端下問。○新校正云:按穴之所在乃承山穴,非承光也。山字誤為光。 衡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俯仰,仰則恐仆,得之舉重傷腰,衡絡絕,惡血歸之, 衡,橫也,謂太陽之外絡,自腰中橫入脾外後康,而下與中經合於摑中者。今舉重傷腰,則橫絡絕,中經獨盛,故腰痛不可以俯仰矣。一經作行#8絕之脈,傳寫魚魯之誤也。若是行脈,《中誥》不應取太陽脈委陽殷門之穴也。 刺之在部陽筋之間,上郵數寸,衡居為二瘠出血。 橫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郵陽,謂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筋之問,謂膝後胭上兩筋之問殷門穴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故日上郵數寸也。委陽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殷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故日行#9居為二瘠。○新校正云:詳王氏雲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按《甲乙經》委陽在浮郵穴下一寸,不得言上側也。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令人慾飲,飲已欲走, 足太陽之中經也,其脈循腰下會於後陰,故日會陰之脈。其經自腰下行至足,今陽氣大盛,故痛上漯漯然汗出。汗液既出,則腎燥陰虛,故汗乾令人慾飲水以救腎也。水入腹已,腎氣復生,陰氣流行,太陽又盛,故飲水已,反欲走也。 刺直陽之脈上三瘠,在嬌上郵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直陽之脈則太陽之脈,俠脊下行貫臀,下至胭中,下循端,過外踝之後,條直而行者,故日直陽之脈也。踏謂陽踏所生申脈穴,在外踝下也。郵下,則胭下也。言此刺處在胭下同身寸之五寸,上承郵中之穴,下當申脈之位,是謂承筋穴,即端中央如外陷者中也。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可灸三壯。今雲刺者,謂刺其血絡之盛滿者也。兩瑞皆有太陽經氣下行,當視#10兩瑞中央有血絡盛滿者,乃刺出之,故日視其盛者出血。○新校正云:詳上雲會陰之脈令人腰痛,此雲刺直陽之脈者,詳此直陽之脈即會陰之脈也,文變而事不殊。又承筋穴注云揣中央如外,按《甲乙經》及《骨空論》注無如外二字。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佛然,甚則悲以恐, 是陰維之脈也,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五寸瑞分中,並少陰經而上也。少陰之脈前,則陰維脈所行也。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甚則悲以恐也。恐者生於腎,悲者生於心。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郵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湧泉、太鍾悉主之。湧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沖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湧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沖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餡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侖悉主之。不可舉,申脈、仆.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侖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踏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仆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踏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仆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復溜主之。取用#1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併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並《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並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併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字。紗,音抄。 刺腰屍交者,兩髁腫上,以月生死為瘡數,發針立已, 此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炒,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腰屍交者,謂髁下屍骨二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膠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髏,即下髏穴也。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於中,故曰腰屍交者也。兩髁腫,謂兩髁骨下堅起肉也。腫上非腫之上巔,正當刺腫肉矣,直刺腫肉,即腫上也。何者?腫之上巔,別有中膂肉俞、白環俞,雖並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17。俠脊兩傍,腰髁之下,各有腫肉隴起,而斜趣於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日兩髁腫也。下承髁腫肉,左右兩腫,各有四骨空,故日上戮次戮中膠下髏。上髏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髏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下髏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以月生死為瘠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瘠,十六日十四瘠,漸少之。其瘠數多少,如此即知之。髁,苦瓦切。膠音遼。 左取右,右取左。 痛在左,針取右。痛在右,針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於屍骨之中故也。○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 風論篇 黃帝問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或內至五藏六府,不知其解,願聞其說。 傷,謂人自中之。 岐伯對曰:風氣藏於皮膚之問,內不得通,外不得泄, 勝理開疏則邪風入,風氣入已,玄府閉封,故內不得通,外不得泄也。 風者善行而數變,勝理開則洒然寒,閉則熱而悶, 洒然,寒貌。問,不爽貌。勝理開則風飄揚,故寒。勝理閉則風混亂,故問。 其寒也則衰食飲,其熱也則消肌肉,故使人佚栗而不能食,名曰寒熱。 寒風入胃,故食飲衰。熱氣內藏,故消肌肉。寒熱相合,故佚栗而不能食,名日寒熱也。佚栗,卒振寒貌。○新校正云:詳佚栗,全元起本作失味,《甲乙經》作解仿。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 陽明者,胃脈也。胃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故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也。人肥則腆理密緻,故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勝理開疏,風得外泄,則寒中而泣出也。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問,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腹而有瘍,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肉分之問,衛氣行處,風與衛氣相薄,俱行於肉分之間,故氣道澀而不利也。氣道不利,風氣內攻,衛氣相持,故肉憤鎮而瘡出也。瘍,瘡也。若衛氣被風吹之,不得流轉,所在偏並,凝而不行,則肉有不仁之處也。不仁,謂療而不知寒熱痛癢。 癘者,有榮衛熱肘,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 此則風入於經脈之中也。榮行脈中,故風入脈中,內攻於血,與榮氣合,合熱而血駙壞也。其氣不清,言潰亂也。然血脈漬亂,榮復挾風,陽脈盡上於頭,鼻為呼吸之所,故鼻柱壞而色惡,皮膚破而漬斕也。《脈要精微論》日:脈風盛為癘。潰,胡對切。 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日癘風,或名曰寒熱。 始為寒熱,熱成日癘風。○新校正云:按別本成一作盛。 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以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 春甲乙木,肝主之;夏丙丁火,心主之;季夏戊己土,脾主之;秋庚辛金,肺主之;冬壬癸水,腎主之。 風中五藏六府之俞,亦為藏府之風,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 隨俞左右而偏中之,則為偏風。 風氣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風入系頭,則為目風,眼寒。 風府,穴名,正入項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自風府而上,則腦戶也。腦戶者,督脈足太陽之會。故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也。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故風入系頭則為目風,眼寒也。 飲酒中風,則為漏風。 熱郁勝疏,中風汗出,多如液漏,故日漏風。經具名日酒風。 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 內耗其精,外開勝理,因內風襲,故日內風。經具名日勞風。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 沐發中風,舍於頭,故日首風。 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餐#18泄。 風在腸中,上需於胃,故食不化而下出焉。養泄者,食不化而出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賽泄者,水谷不分為利。 外在勝理,則為泄風。 風居腆理,則玄府開通,風薄汗泄,故云泄風。 故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刺飛陽之脈,在內踝上五寸,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 少陰之前,與陰維之會。 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五寸復溜穴,少陰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內踝之後築賓穴,陰維之郵,刺可入伺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少陰之前,陰維之會,以三脈會在此穴分位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經》文正同此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足太陽之絡,別走少陰者,名日飛陽#11,在外踝上七寸。又云:築賓陰維之郵,在內踝上踹分中。復溜穴在內踝上二#12寸。今此經注都與《甲乙》不合者,疑經注中五寸字當作二寸,則《素問》與《甲乙》相應矣。 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吭硫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 陰踏脈也。陰踏者,足少陰之別也,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而循腹上入胸裹,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頑內廉,屬目內毗,合於太陽陽嬌而上行,故腰痛之狀如此。 刺內筋為二瘡,在內踝上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二寸所。 內筋,謂大前之前分內#13也。太陰後大筋前,即陰踏之郵交信穴也,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之問,胎者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今《中誥經》文正主此。 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搜, 散脈,足太陰之別也,散行而上,故以名焉。其脈循股內,入腹中,與少陰少陽結於腰髁#14下骨空中。故病則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乃遺波也。 刺散脈,在膝#15前骨肉分問,絡外廉,束脈為三瘡。 謂膝前內側也。骨肉分,謂膝內輔骨之下,下康端肉之兩問也。絡外廉,則太陰之絡,色青而見者也。輔骨之下,後有大筋,擷束膝腑之骨,令其連屬,取此筋骨系束之處脈,以去其病,是日地機,三刺而已,故日束脈為之三瘠也。 肉里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則筋縮急, 肉里之脈,少陽所生,則陽維之脈氣所發也。里,裹也。 刺肉里之脈為二瘠,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 分肉主之。一經雲少陽絕骨之前,傳寫誤也。絕骨之前,足少陽脈所行。絕骨之後,陽維脈所過。故指日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也。分肉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同身寸之二分筋肉分閒,陽維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分肉之穴,《甲乙經》不見,與《氣穴》注兩齣,而分寸不同,《氣穴》注二分作三分,五分作三分,十呼作七呼。 腰痛俠脊而痛至頭几几然,目吭吭欲僵仆,刺足太陽中出血。 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郵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湧泉、太鍾悉主之。湧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沖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湧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沖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餡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侖悉主之。不可舉,申脈、仆.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侖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踏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仆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踏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仆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復溜主之。取用#1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併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並《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並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併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字。紗,音抄。 刺腰屍交者,兩髁腫上,以月生死為瘡數,發針立已, 此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炒,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腰屍交者,謂髁下屍骨二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膠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髏,即下髏穴也。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於中,故曰腰屍交者也。兩髁腫,謂兩髁骨下堅起肉也。腫上非腫之上巔,正當刺腫肉矣,直刺腫肉,即腫上也。何者?腫之上巔,別有中膂肉俞、白環俞,雖並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17。俠脊兩傍,腰髁之下,各有腫肉隴起,而斜趣於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日兩髁腫也。下承髁腫肉,左右兩腫,各有四骨空,故日上戮次戮中膠下髏。上髏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髏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下髏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以月生死為瘠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瘠,十六日十四瘠,漸少之。其瘠數多少,如此即知之。髁,苦瓦切。膠音遼。 左取右,右取左。 痛在左,針取右。痛在右,針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於屍骨之中故也。○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 風論篇 黃帝問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或內至五藏六府,不知其解,願聞其說。 傷,謂人自中之。 岐伯對曰:風氣藏於皮膚之問,內不得通,外不得泄, 勝理開疏則邪風入,風氣入已,玄府閉封,故內不得通,外不得泄也。 風者善行而數變,勝理開則洒然寒,閉則熱而悶, 洒然,寒貌。問,不爽貌。勝理開則風飄揚,故寒。勝理閉則風混亂,故問o 其寒也則衰食飲,其熱也則消肌肉,故使人佚栗而不能食,名曰寒熱。 寒風入胃,故食飲衰。熱氣內藏,故消肌肉。寒熱相合,故佚栗而不能食,名日寒熱也。佚栗,卒振寒貌。○新校正云:詳佚栗,全元起本作失味,《甲乙經》作解仿。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 陽明者,胃脈也。胃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故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也。人肥則腆理密緻,故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勝理開疏,風得外泄,則寒中而泣出也。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問,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腹而有瘍,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肉分之問,衛氣行處,風與衛氣相薄,俱行於肉分之間,故氣道澀而不利也。氣道不利,風氣內攻,衛氣相持,故肉憤鎮而瘡出也。瘍,瘡也。若衛氣被風吹之,不得流轉,所在偏並,凝而不行,則肉有不仁之處也。不仁,謂療而不知寒熱痛癢。 癘者,有榮衛熱肘,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 此則風入於經脈之中也。榮行脈中,故風入脈中,內攻於血,與榮氣合,合熱而血駙壞也。其氣不清,言潰亂也。然血脈漬亂,榮復挾風,陽脈盡上於頭,鼻為呼吸之所,故鼻柱壞而色惡,皮膚破而漬斕也。《脈要精微論》日:脈風盛為癘。潰,胡對切。 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日癘風,或名曰寒熱。 始為寒熱,熱成日癘風。○新校正云:按別本成一作盛。 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以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 春甲乙木,肝主之;夏丙丁火,心主之;季夏戊己土,脾主之;秋庚辛金,肺主之;冬壬癸水,腎主之。 風中五藏六府之俞,亦為藏府之風,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 隨俞左右而偏中之,則為偏風。 風氣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風入系頭,則為目風,眼寒。 風府,穴名,正入項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自風府而上,則腦戶也。腦戶者,督脈足太陽之會。故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也。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故風入系頭則為目風,眼寒也。 飲酒中風,則為漏風。 熱郁勝疏,中風汗出,多如液漏,故日漏風。經具名日酒風。 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 內耗其精,外開勝理,因內風襲,故日內風。經具名日勞風。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 沐發中風,舍於頭,故日首風。 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餐#18泄。 風在腸中,上需於胃,故食不化而下出焉。養泄者,食不化而出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賽泄者,水谷不分為利。 外在勝理,則為泄風。 風居腆理,則玄府開通,風薄汗泄,故云泄風。 故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病也,無常方,然致有風氣也。 長,先也,先百病而有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致字作故。 帝曰:五藏風之形狀不同者何?願聞其診及其病能。 診,謂可言之證。能,謂內作病形。 岐伯曰:肺風之狀,多汗惡風,色姘然白,時咳短氣,晝日則差,暮則甚,診在眉上,其色白。 凡內多風氣,則熱有餘,熱則腆理開,故多汗也。風薄於內,故惡風焉。姘,謂薄白色也。肺色白,在變動為咳,主藏氣,風內迫之,故色拼然白,時咳短氣也。晝則陽氣在表,故差。暮則陽氣入裹,風內應之,故甚也。眉上,謂兩眉問之上,闕庭之部,所以外司肺候,故診在焉。白,肺色也。 心風之狀,多汗惡風,焦絕善怒,嚇赤色,病甚則言不可快,診在口,其色赤。 焦絕,謂唇焦而文理斷絕也。何者?熱則皮剝故也。風薄於心則神亂,故善怒而嚇人也。心脈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而主舌言不可快也。口唇色赤,赤者,心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嚇字。 肝風之狀,多汗惡風,善悲色微蒼,嗌乾善怒,時僧女子,故病甚則,故診在焉。診在目下,其色青。 肝病在#19心藏無養,心氣虛,故善悲。肝合木,木色蒼,故色微蒼也。肝詠者,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入頑顆,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故啞乾善怒,時憎女子,診在目下也。青,肝色也。 脾風之狀,多汗惡風,身體息墮,四支不欲動,色薄微黃,不嗜食,診在鼻上,其色黃。 脾脈起於足前廉,上循□骨,又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心脈出於手故身體怠墮,四支不欲動,而不嗜食。脾氣合土,主中央,鼻於面部亦居中,故診在焉。黃,脾色也。○新校正云:按王注脾風不當引心脈出於手循臂七字,於義無取。脾主四支,脾風則四支不欲動矣。 腎風之狀,多汗惡風,面癮然浮腫,脊痛不能正立,其色怡,隱曲不利,診在肌上,其色黑。 □然,言腫起也。始,黑色也。腎者陰#20也。目下亦陰也。故腎藏受風,則面鹿然而浮腫。腎脈者,起於足下,上循踹內,出膕內康,上股內後廉,貫脊。故脊痛不能正立也。隱曲者,謂隱蔽委曲之處也。腎藏精,外應交接,今藏被風薄,精氣內微,故隱蔽委曲之事,不通利所為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氣歸精,精食氣。今精不足,則氣內歸精。氣不注皮,故肌皮上黑也。黑。腎色也。 胃風之狀,頸多汗惡風,食飲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滿,失衣則縝脹,食寒則泄,診形瘦而腹大。 胃之脈,支別者從頤後下康過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行者,從缺盆下乳內康,下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故頸多汗,食飲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滿也。然失衣則外寒而中熱,故腹膜脹。食寒則寒物薄胃而陽不內消,故泄利。胃合脾而主肉,胃氣不足則肉不長,故瘦也。胃中風氣蓄聚,故腹大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食竟取風為胃風。 首風之狀,頭面多汗惡風,當先風一日則病甚,頭痛不可以出內,至其風日則病少愈。 頭者諸陽之會,風客之則文#21腆疏,故頭面多汗也。夫人陽氣外合於風,故先當風一日則病甚。以先風甚故亦先衰,是以至其風日則病少愈。內,謂室屋之內也。不可以出室屋之內者,以頭痛甚而不喜外風故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沐浴竟取風為首風。 漏風之狀,或多汗,常不可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身汗,喘息惡風,衣裳濡,口乾善渴,不能勞事。 肺胃風熱,故不可單衣。勝理開疏,故食則汗出。甚則風薄於肺,故身汗,喘息惡風,衣裳濡,口乾善渴也。形勞則喘息,故不能勞事。○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因醉取風為漏風,其狀惡風,多汗少氣,口乾善渴,近衣則身熱如火,臨食則汗流如雨,骨節懈惰,不欲自勞。 泄風之狀,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乾,上漬,其風不能勞事,身體盡痛則寒。 上漬,謂皮上濕如水漬也,以多汗出故爾。汗多則津液涸,故口中乾。形勞則汗出甚,故不能勞事。身體盡痛,以其汗多,汗多則亡陽,故寒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房室竟取風為內風,其狀惡風,汗流沾衣裳。疑此泄風乃內風也。按本論前文先雲漏風、內風、首風,次言入中為腸風,在外為泄風。今有泄風,而無內風,孫思邈載內風乃此泄風之狀,故知#22此泄字,內之誤也。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二十五竟 #1瘧:原作『壅』,據顧本改。 #2主:顧本作『王』。 #3血:原脫,據顧本補。 #4三:顧本作『一』。 #5云:原脫,據顧本補。 #6內:顧本作『肉』。 #7邸:顧本作『郡』。 #8行:顧本作『衡』。 #9行:顧本作『衡』。 #10視:原作『是』,據顧本改。 #11陽:顧本作『揚』。 #12二:原作『三』,據顧本改。 #13內:顧本作『肉』。 #14髁:原作『踝』,據顧本改。 #15膝:原作『脈』,據顧本改。 #16用:顧本作『同』。 #17也:原作『之』,據顧本改。 #18餐:顧本作『飧一。下注仿此。 #19在:顧本作『則』。 #20者陰:此二字原倒,據顧本乙正。 #21文:顧本作『皮』。 #22知:顧本作『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