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 · 標本病傳論
譯文
黃帝問道:疾病有標和本的分別,刺法有逆和從的不同,是怎麼回事? 岐伯回答說:大凡針刺的準則,必須辨別其陰陽屬性,聯繫其前後症狀關係,恰當地運用逆治和從治,靈活地處理治療中的標病與本病的先後關係。所以說:「有的病因在標就治標,有的病因在本就治本,有的病因在本卻先治標,有的病因在標卻先治本。」在治療上,有治標而緩解的,有治本而見效的,有逆治而痊癒的,有從治而成功的。所以懂得了逆治和從治的原則,便能進行真確的治療而不必疑慮;知道了標本之間的輕重緩急,治療時就能萬舉萬當;如果不知標本,那就是盲目行事了。 關於陰陽、逆從、標本的道理,看起來很小,而應用的價值卻很大,所以談一個陰陽標本逆從的道理,就可以知道許多疾病的利害關係;由少可以推多,執簡可以馭繁,所以一句話可以概括許多事物的道理。從淺顯入手可以推知深微,觀察目前的現象可以了解它的過去和未來。不過,講標本的道理是容易的,可運用起來就比較難了。迎著病邪而瀉的方法就是「逆」治,順應經氣而補的方法就是「從」治。 先患某病而後發生氣血逆亂的,先治其本;先氣血逆亂而後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寒而後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病而後生寒的,先治其本。先有熱而後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熱而後生中滿腹脹的,先治其標。先有某病而後發生泄瀉的,先治其本;先有泄瀉而後發生疾病的,先治其本。必須先把泄瀉調治好,然後再治其他病。先患某病而後發生腹中脹滿的,先治其標;先患腹中脹滿而後出現煩心的,先治其本。人體疾病過程中有邪氣和正氣的相互作用。凡是出現了大小便不利的,先通利大小便以治其標;大小便通利則治其本病。疾病發作表現為有餘的實證,就用「本而標之」的治法,即先祛邪以治其本,後調理氣血、恢復生理功能以治其標;疾病發作表現為正氣不足的虛證,就用「標而本之」的治法,即先固護正氣防止虛脫以治其標,後祛除邪氣以治其本。總之,必須謹慎地觀察疾病的輕重深淺和緩解期與發作期中標本緩急的不同,用心調理;凡病輕的,緩解期的,可以標本同治;凡病重的,或發作期,應當採用專一的治本或治標的方法。另外,如果先有大小便不利而後並發其他疾病的,應當先治其本病。 大凡疾病的傳變,心病先發心痛,過一日病傳於肺而咳嗽;再過三日病傳入肝而脅肋脹痛;再過五日病傳入脾而大便閉塞不通、身體疼痛沉重;再過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於半夜,夏天死於中午。 肺病先發喘咳,三日不好則病傳於肝,則脅肋脹滿疼痛;再過一日病邪傳脾,則身體沉重疼痛;再過五日病邪傳胃,則發生腹脹。再過十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於日落之時,夏天死於日出之時。 肝病則先頭疼目眩,脅肋脹滿,三日後病傳於脾而身體沉重疼痛;再過五日病傳於胃,產生腹脹;再過三日病傳於腎,產生腰脊少腹疼痛,小腿發酸;再過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於日落之時,夏天死於吃早飯的時候。 脾病則先身體沉重疼痛,一日後病邪傳入於胃,發生腹脹;再過二日病邪傳於腎,發生小腹、腰椎疼痛,小腿發酸;再過三日病邪入膀胱,發生背脊筋骨疼痛,小便不通;再過十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於亥時,夏天死於黃昏。 腎病則先小腹、腰脊疼痛,小腿發酸,三日後病邪傳入膀胱,發生背脊筋骨疼痛,小便不通;再過三日病邪傳入於胃,產生腹脹;再過三日病邪傳於肝,發生兩脅脹痛;再過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於天大亮,夏天死於黃昏。 胃病則心腹部脹滿,五日後病邪傳於腎,發生小腹、腰脊疼痛,小腿發酸;再過三日病邪傳入膀胱,發生背脊筋骨疼痛,小便不通;再過五日病邪傳於脾,則身體沉重;再過六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於半夜之後,夏天死於未時。 膀胱發病則先小便不通,五日後病邪傳於腎,發生小腹脹滿,腰脊疼痛,小腿發酸;再過一日病邪傳入於胃,發生腹脹;再過一日病邪傳於脾,發生身體疼痛;再過二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於丑時,夏天死於申時五刻。 各種疾病按(五行相剋的)次序這樣相傳,正如上面所說的,都有一定的死期,不可以用針刺治療;假如是按間髒相傳就不易再傳下去,即使傳過三髒、四髒,還是可以用針刺治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