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官縣鄉土志 · 版籍略五(實業)
實 業
聞之管子曰:「非誠賈,不得食於賈,非誠工,不得食於工,非誠農,不得食於農,非信士,不得立於朝。」夫管子之限制四民,而務求其實,非以富強之道胚胎於此邪?自文明進化,宙合更新,學校如林,祛儢持世,而拘拘漢學者,不得為信士矣。若農、若商、若工,墨守陳法,故步自封,均退立於失敗之地,亦勢之所必然也。故士徒談空理,謂之無士,農徒知力作,謂之無農,工不諳巧制,謂之無工,商不能闊步五洲,謂之無商。無士、無農,無工,無商,欲立國於橢球,以與列強競爭,豈有幸哉?吾見其日貧日弱,日危日削而已矣。故欲國富強,必先振興實業,欲興實業,必先製造四民,欲製造四民,必仿管子崇實之法。一轉移間,而鹽、嫫可化為嬙、施,非僅略改頭面,強傅以零脂剩粉已也。則甚矣實業之關係人國貧富強弱,固如是其大也。是烏可忽諸?
士 類
宦、紳、舉、貢、監、廩、增、附及大小各學堂學生,約居人丁七十分之一。
農 類
田、園、場、圃、森林、畜牧,約居人丁十分之四有奇。
工 類
各色工匠,船政,藝徒諸廠,官工機器公司、手工局所勸工習藝人等,以逮官私小工,出境雇匠,出洋傭工,約居人丁十分之一有奇。
商 類
居賈行商,店伙肩販,約居人丁三十分之一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