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官縣鄉土志 · 政績錄二(去害)

去 害 梁 臧 厥 東莞人。為晉安太守。郡瀕山海,逋逃者嘗結聚寇掠。前二千石討捕,不能止。厥下車,宣布德化,凶黨負襁而出。自是居民安堵如常。 宋 張致遠 字猷,沙縣人。宣和三年進士。紹興間官給事中。以母老丐外,出知台州。海寇鄭廣擾閩中,改知福州。次年,廣等降,選四百人列營城外,令廣帥之。復討他郡盜,數月悉平。致遠不費寸糧,不折寸兵,能平積年巨寇。論者以比漢張綱雲。 項 悅 字無欲,永嘉人。紹興中,知侯官縣。治加恢拓,庭無朴聲。會歲旱,禱雨端潭。潭在萬山頂,披棘徒步烈日中數十里,下山,雨注兩晝夜。歲大有秋,而悅以病日曷死。按《禮》,能捍大災則祀之。悅為民捍災,致以身殉,祀事不載,蓋闕典雲。 陳俊卿 字應求,興化莆田人。紹興八年進士。乾道八年帥福州,政寬厚,嚴治盜。平水寇倪郎亂,海道肅清。遷銀青光祿大夫,轉運判官陳峴建議行鈔鹽法。俊卿移書宰執,極言福州鹽法與淮、浙異,遂不果行。明年乞祠歸。淳熙二年,再知福州。有旨盡發本路海船及揀禁軍,俊卿奏罷之。俊卿以興化人開閫福州,去家不及三百里,民情風俗知之較詳,故能不勞而理,民亦習其政而不忍欺。卒年七十四,朱子為銘其墓。 趙希懌 字伯和,宋宗室。淳熙中進士。趙汝愚帥福州,希懌幹辦公事,嘗言治人如修身,治政如理家,愛民如處兄弟,汝愚嘉之,薦於憲帥辛棄疾。棄疾嚴重,僚吏進謁,不敢置可否,希懌遇事,獨盡言無忌。屬邑侯官苦稅重,額每不登。希懌稽核公帑,出羨餘以足之。棄疾累薦其能,歷官昭信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致仕,卒贈少師。 包 恢 字宏父,建昌人。嘉定十三年舉進士。知台州,改湖北提點刑獄,未行,移福建。閩俗,九月祠五王生日,靡金帛,傾市奉之。恢曰:彼非犬豕,安得一日五子同生,非不祥者乎?何尊畏之若是!眾惑悟,風為之衰。閩人好鬼,又開通晚,當南宋時,猶未脫神話時代,恢一言而破其迷信之心,殆其學之有以化人也。恢父揚,世父約,從父遜,從朱子、陸九淵學。恢少受學諸父,講《大學》,父輩心喜其高明雲。 余克濟 慶元五年進士。嘉泰間尉侯官。有貴官治第,求尉廨地及較場益其宅,大府諾之。克濟袖啟力爭,為世傳誦。夫尉廨較場,公地也,以公地益私宅,奚翅武安之請考工地。克濟小官,乃能據理與爭,時稱強項。克濟字叔濟,籍隸安溪雲。 明 嚴 毅 洪武中,侯官主簿,有廉聲。邑多盜,所在剽掠。毅捕之急,有盜魁與其黨欲害毅,乃詐為武官之任,置酒延毅欵之,毅覺,就席擒之。 周 禧 洪武中知懷安。性剛介。時邑有惡少年九十餘人,倚諸監司勢,魚肉良善,滋為民害,號野牢子。禧至,悉禽治之,閭里以安。 蔣 穩 宜山人。洪武末知懷安。廉介有守,政尚寬簡。征⑴蠹吏之為弊,嘗置三等冊循環簿。凡科差,以里之廣狹,產之輕重為衡,毫釐不爽,人服其平。尤留意興學,好崇獎士類,蓋亦虞願一流人云。 周孟初 字仁長,象山人。宣德間,同知福州府事。在任八年,公廉方介,鋤抑豪強,人稱周鐵面。蓋包龍圖,海操江流亞也。後升知泉州,未至卒。 陳 祚 字永錫,吳縣人。永樂九年進士。宣德間擢御史。正統初,巡按福建。性公直,不畏強御。雖方岳大吏有不職者,輒列白簡。薦授福建按察僉事。閩人稔威名,戒勿犯法。祚至,征諸軍衛之厲民者,嚴禁淫祀,俗為之革。後沙、尤諸邑寇發,祚力疾平之,遂致仕。 鄧 安 定遠人,都指揮簽事。正統乙巳,鄧茂七攻劫郡邑,民多避地入城。城中群不逞將乘機竊發。安捕殺首惡,嚴機察,陰為之備,一方粗安。安深沈有智略,外御劇寇,內靖伏莽,若行所無事。州城得完,安之力也。 汪宗元 崇陽人。嘉靖己丑進士,以忤嚴嵩,由副都御史謫福建參政,遷右布政。外御倭寇,內察民瘼,復三運八運法,歲省民金萬餘,厘其賦為正辦、雜辦。檄汀、建諸鹽商,使畫彊⑵而鬻。又檄南台洪塘,去其互稅鹽利以興商,不告病。轉江西左布政,致仕。 宗 臣 字子相,興化人。嘉靖中任福建參議,值倭寇至,臣守西門。鄉甿襁負求入者幾萬人。臣戒門者納之,會賊大至,選百人,發火具,賊死無算,潰去。後遷督學副使,卒於官。閩人祠之烏石山。 商為正 字尚德,浙江會稽人。隆慶五年進士。萬曆初,以御史按閩。行部所至,延問風俗,勞來農桑,小民訴事無阻。因盡知閭閻疾苦、吏賢奸狀。為撫臣龐尚鵬會議,行一條鞭法,罷商稅禁鋪,行學校橋樑,百廢具舉。時有「龐父商母」之謠。 趙參魯 字宗傳,浙之鄞縣人。隆慶五年進士。督學福建。時學使多阿執政意,操士為束濕。參魯務以寬行之,第甲乙,多奇中。萬曆十七年巡撫福建。時境內多盜,參魯行鄉約保甲法。盜風以戢。治盜之法無過於保甲。古之保甲,雖不及今日巡警之完密。然亦維持地方治安之一大機關也。後終南京刑部尚書,卒諡端簡。 葉有聲 字震隱,華亭人。萬曆進士,知侯官。性愷悌愛人,科徵得法。嘗戒吏勿擾民。故邑犬不夜吠,催稅之使不到門,時稱循吏焉。 國 朝 郭世隆 字昌伯,滿州籍,孝義人。康熙三十四年總督閩浙,端已率屬,以愛民恤兵為事。毀淫祠數十區,五顯嶺舊有五顯神祠,同日自燔。人以為正氣所感雲。 遲維城 正白旗漢軍人。康熙三十六年知福州。閩俗尚鬼,多淫祠。寒暑感疾,輒謂瘟神降災,巫覡藉以煽誘愚頑,科斂演祝。有疾之家不事醫藥,建醮祈禱,維城痛懲其弊,力請大吏,毀淫祠百十餘所。有造偽銀者,力置之法。請分派八府,公捐省獄囚米,並給醫藥,獄無瘦⑶斃。維城所行諸法,與今之新政,改良監獄,禁造偽幣,破人迷信鬼神諸端,實相吻合,其理想可謂開通矣。後卒於官,士民祀於西湖書院。 高其倬 字章之,奉天人。《續志》作甲戌,《府志》作庚辰。進士。雍正四年,由雲南巡撫,進福建總督。甫抵浙,聞閩歲祲,即疏請截江浙漕米二十萬,由海運平糶以賑。後發帑銀,四出採買廣儲。時禁囤積,民不病飢。鹽法自官辦以來,商人失業,價漸昂。其倬仍盡歸之商。科條備具,課羨而直減,既不病民,鹽商亦大受其益。七年改兩江制府。後征拜戶部尚書,卒諡文良。 李殿圖 字石渠,高陽人。乾隆丙戌翰林。嘉慶元年,按察福建,嚴辦花會賭棍林孔超等,並夤夜掩取各匪類,曰擔匪,曰丐匪,曰助械鬥之公親,曰會匪,曰闖棍,曰野仙,曰水鴨者,凡十餘案。必親訊決,分別積案,流徒有差,其風為之一戢。尋擢布政,巡撫,尤多德政。特准畲民,一律應試。張諭通衢,詳辨槃瓠之誣,以曉士林,亦盛舉也。其孫文正公鴻藻為師相時,特旨追諡殿圖文肅,天下無異論。 丁日昌 字雨生,豐順諸生也。以軍功累官福建巡撫,有惠政。去官後,民恆思之。光緒七年,烏石山交涉案起,閩官辦理弗善,民心不服。廷命日昌來閩查辦。先是通商條約,內地無洋人雜居之例。有某國人於城內烏石山,建造洋樓房,盡室居焉。尋竟環山畫界,禁人不得游眺,民間側目久矣。會重九登高,遊人叢集,誤侵其界。閽者戟手詬詈,眾怒,群毆之,遂一哄而入,毀其物,並赭其廬。洋人狼狽逃去。嗣由領事照會當道,威迫嚴辦,幾釀國際交涉,而侯官孝廉林應霖,復挺身為民伸辨,官不能屈,固無如之何也。及日昌至,柬邀領事,據約與爭,侃侃數十言,領事屈伏無詞。民卒得直,案遂銷,輿論翕然歸之。 校 注 ⑴原文作「征……之弊」,「征」字誤,應為「懲」。 ⑵原文作「畫彊而鬻」,「彊」字誤,應為「疆」。 ⑶原文作「獄無瘦斃」,「瘦」字誤,應為「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