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刺客 · 猴刺客
黃翠凝
馬偉生,自專門化學畢業後,遂於家內另設一化驗室,為每日研究物理之所,一年以來,無或間斷。偉生年二十,性最勤,每日定以自修之時,少與朋儕來往,惟日專心化學,不事他途。而品貌極雅度,戚黨多敬愛。家有老母及一幼弟,偉生極能盡孝友之道,曾與馮寶琴訂婚。馮寶琴為音樂專門女畢業生,年僅十八,而妖冶絕倫,父沒母存,無昆仲姊妹行,家擁巨資。人或利其多財,欲與彼論婚者,指不勝屈,惟寶琴獨具慧眼,概拒之。後與偉生結識,喜其才品,遂與訂婚焉。寶琴與偉生訂婚及一載,而偉生每於課程暇時,必往寶琴家小坐。近以弟病,亦少過從。
一日,忽接寶琴來書,內謂有人言「彼將行與己離異,且另有意中人」云云。偉生因得是信,心鬱結不安,隨即乘馬車至寶琴家。
寶琴正在音樂室撫琴,忽聞門外彈指聲,舍琴而應,曰:「何人?請進!」
偉生即推扉入,見寶琴斜倚琴台,嬌弱無力,急趨前握手,復以吻親之,曰:「卿乎!寶琴乎!別未經旬,何以竟生疑慮?」
寶琴於偉生未進室時,知叩門者必偉生矣,乃預籌見面時竭己之憤氣,向之發作。及偉生握手而問,則又轉怒為悲,秋水雙泓,梗縻而下,全身顫抖,幾不自持。幸偉生緊握其腕以扶掖之,否則必踣地矣。
偉生見寶琴如此情形,心益憐之,徐扶坐軟椅中,替拭淚痕,問曰:「卿究有何聞,致爾傷心?飛短流長之言,幸勿妄信。今日寄我之函,已遍閱過,惟其中原委,猶未知之。卿乎,爾既愛我,未知能為我一述崖末否耳?」語次,復替寶琴揩涕。
寶琴回面背偉生答曰:「君尚以詭辭欺妾耶?妾雖不肖,然未曾開罪於君。夫兒女愛情,當不能為外物所動。今君近識一女友,而竟忘情於我,且向彼女求婚。吾試問君欲置妾於何地耶?妾初以君才品俱優,故委身以事。不料爾輩男子,多是負心物,得隴望蜀,卻故戀新!」寶琴言至此,哽咽不能說,涕垂睫而紈瀾。
偉生驟聞此刺心剜肺之言,忽欲不能作答,只唉聲嘆氣曰:「天乎冤哉!吾不知卿從何處而得此謬說也!」
寶琴曰:「人替我不平,特來告我耳。爾猶欲增辭飾非乎?」
偉生頓足曰:「誰告卿知?卿必告我。」
寶琴曰:「君不必追究告我之人,事之真偽,爾自知之。」
偉生曰:「我自信無此事。」
寶琴曰:「前星期,爾曾與一女子跳舞,尚憶之乎?」
偉生曰:「固憶之也。」
寶琴曰:「如是,則人非誣君矣。」
偉生急曰:「卿以為吾與彼女跳舞,則必向彼求婚乎?」
寶琴曰:「此事爾何不一問自己?」
偉生曰:「吾與彼女素昧平生,豈一晤面即萌此意耶?前星期日,林國材突然攜彼至吾家,謂『彼女為梁伯爵之女公子,家甚富厚,特來此處選擇良偶』云云。吾聞其說,亦未嘗一注意。及晚,國材強挾吾同往俱樂部。至,彼女又強捉吾臂與之跳舞,吾力拒之不克。」
寶琴曰:「此言誠不偽耶?」
偉生曰:「真實語也,吾尚有一言告卿,若卿聞之,必將先前之疑團盡釋。卿以為梁伯爵之女公子,為閨閣中之名媛耶?殆不然也。吾聞友言,彼曾在某處劇場演劇,彼名婀娜,今來此地正欲選擇佳婿,故易名小鳳。由此觀之,則女公子者為女優伶耳。彼賤我貴,非吾偶也,又焉能以此有用之身,而與此無意識者結縭耶?」
寶琴聽至此,不禁訝然叫曰:「嘻,是乎!吾知之矣,君因知彼為女優伶,故罷此議耳!」
偉生不覺失笑曰:「卿真多疑!脫彼真為伯爵之女公子,及其才與貌均比卿勝,而吾與卿之愛情,亦不能移甲贈乙也。且我輩生此廿一世紀文明支那國之時代,卿猶以我為二十世紀之支那國民哉?」
寶琴曰:「在今日文明世界,亦未嘗無夫婦離異之說。」
偉生曰:「雖然。但近世之離異者,必因其人有大惡不德之事,乃行此等決絕,仍要經主婚官公判及戚族等證人公認其夫婦退婚,而後可。」
寶琴曰:「然則吾支那二十世紀時,猶未有此法律耶?」
偉生曰:「然。」
寶琴曰:「既無此法律,必無主婚官矣。」
偉生曰:「然。」
寶琴曰:「無主婚官,男女結婚以何人為主婚乎?」
偉生曰:「男女兩家,各擇一家長為之而已。」
寶琴曰:「彼男女均彼此相好而後撮合耶?」
偉生曰:「否,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
寶琴曰:「設如為兒女者,不喜娶此人及嫁此人,父母允代為另擇一最適意者否?」
偉生大笑曰:「若如此,則不得謂之『野蠻專制結婚』矣!」
寶琴詫訝問曰:「然則為父母替兒女擇婚,竟不商之兒女耶?」
偉生曰:「然。」又曰:「為男子者,父母或有周之一二,然亦不能妄為干預。不過令其知己與某人訂婚,至於妻子之面,全未睹其短長肥瘠也。若女子者,直昧己身之究歸何屬,于歸之日,始自知之。」
寶琴曰:「吾料二十世紀之夫婦,共淒涼、痛苦、怨恨、遺憾之處,盡人皆是矣!吁!為他人父,為他人母者,亦酷毒矣哉!」
偉生曰:「吾輩追論前人之事,尚替其傷心憫惻,而親歷其境者,更苦不可言。故二十世紀男女案多夫妻不睦者,即此致之。」
寶琴曰:「吾等幸不生於彼黑暗時代。妾嘗讀歷史,見有論及此種野蠻之政體,殊令人拍案,憤毒不置!」
蓋寶琴自與偉生談論前世紀支那之舊政,津津有味,竟忘懷先前之怒。偉生見其稍釋疑慮,乃行近寶琴前問曰:「卿尚疑我否?」
寶琴俯首微笑,徐徐答曰:「妾過矣,妾過矣!請君從此勿再提此事!」
偉生即以手撫寶琴之澤發,復曰:「此事究誰告卿乎?」
寶琴沉吟良久,側首仰視偉生曰:「是林國材告妾。」
偉生怫然曰:「此人耶?固前妒卿與余訂婚者,彼亦常向余道卿短處,余志堅未為所動搖。施之不行,今又轉面,向卿誣我!」
寶琴急牽偉生手曰:「彼道妾之短耶,君信彼否?」
偉生曰:「吾極惡彼談卿,其誰信之?」
寶琴笑曰:「然則彼之詭謀,徒費心血矣!」已而又曰:「君弟之病,現尚如何?」
偉生曰:「幸占勿藥,惟猶未進膳。」
寶琴曰:「如是,良慰我心。」
偉生曰:「明日太和俱樂部開演大會,聞有著名音樂師,亦到赴會。我正欲乘興一游,與卿偕行可乎?」
寶琴曰:「正佳,明日何時乎?」
偉生曰:「下午七點鐘開會,六點半鐘來此同行。」
寶琴喜曰:「妾久困家內,懊惱不安,明日往外一行,亦大妙事!望君明天早到此處!」
偉生諾之,興辭而出。
翌日午膳後,偉生仍進化驗室自修。至晚膳,更換華服,乘車直詣寶琴家去。時寶琴正新裝初整,炫麗銷魂,脂粉鮮香,羅紈妍媚。
偉生一見面,即嘆曰:「卿真天人!吾有何幸福,竟能消受此美人乎?」
寶琴低首暈紅潮頰問曰:「今可去否?」
偉生探懷其時計視曰:「七點矣。」
寶琴遂起,與偉生同駕油馬車,一鞭斜指,直抵俱樂部去。
入門首,二人攜手入,見來客紛紛,絡繹不絕,座為之塞。偉生與寶琴行至稍靜處,擇一位坐下。旁觀者目皆炯炯注視寶琴,且竊竊議其美艷。
時國材與小鳳已至會,遙見寶琴及偉生在,即攜小鳳前行,又代向寶琴介紹。寶琴知小鳳是冒稱伯爵女,心頗鄙之,只隨意與之點首。國材見其似有不悅之容色,以為寶琴存有妒意,心竊欣忭,乃問寶琴曰:「姑娘近日好否?」
寶琴曰:「承君盛意,妾邇來亦幸無恙。」
國材又謂偉生曰:「子今日竟暇至此耶?」
偉生曰:「然。」
小鳳隨執偉生手,笑問曰:「君數日來,忘卻我耶?」
偉生見小鳳作此下流舉動,且在寶琴前說此不類之語,乃勃然憤怒,欲直斥之,旋以魯莽,遂即淡漠答曰:「吾不知姑娘語意。」
小鳳笑曰:「今對他人面前故作此憨態耶?」
偉生不禁怒曰:「仆與姑娘實一面之交,別無他事交涉,姑娘祈自重為要!」
小鳳冷笑答曰:「薄倖郎!妾真想不到有今日!」言畢,遂離寶琴徑往他座。
寶琴見小鳳如此舉動,乃恚懣欲哭,偉生慰之曰:「卿又疑我耶?」
寶琴曰:「否,妾非愚懵,今見彼等舉動,已盡悉其有意陷君矣!」
偉生曰:「既明此理,卿又何用憤為?」
寶琴又轉笑曰:「妾以其如是無恥,實有貽君羞,故怒之。」
偉生曰:「此等人,置之勿較可矣!」
二人談正濃,忽聞樂聲大作,跳蹈之音與絲竹之聲,互相上下。二人停語細看,愉快異常。是夜跳舞者共有三十人。及十一時,音樂停歇,觀者亦紛紛散去。寶琴四顧座客,若覓人然。
偉生問曰:「卿欲覓誰何?」
寶琴曰:「吾不喜與小鳳同出此門,欲待彼先去,吾等乃回。」
偉生曰:「彼等於跳舞未終時,已早回去矣!」
寶琴曰:「彼等已去耶?」
偉生曰:「然。吾先間見彼等挽手齊出門口。」
寶琴曰:「如是,吾等亦可歸矣!」
偉生遂扶寶琴出門外上車。二人在車內仍評論是夜跳舞之優劣。
經數街,寶琴問曰:「妾另僱車返家,君自回可乎?」
偉生曰:「夜深岑寂,吾不願卿一人獨回。」
寶琴知偉生不允,乃從之。
及抵寶琴門首,二人下車,偉生代按門鈴。忽然聞偉生猛叫一聲,踉蹌踣地。寶琴及御者均大驚。當偉生叫時,寶琴見一物如兩歲小孩,從身旁掠過,惶迫之際,不暇顧及,急俯身問曰:「偉生,爾病乎?」不應,寶琴益驚。
御者即下駛台,燃火細視,見偉生頸際插一匕首,血涔涔下。寶琴看見,不禁魂離魄懾,手戰足顫,狂叫曰:「天乎!天乎!殺人!殺人!」欲拔去匕首,而手甫下忽昏倒地上。
御者驚慌無措,急以手推門,「呀」然一聲門啟。一仆出,問曰:「小姐回耶?」
御者跳叫曰:「速救!速救!」語時以手指地上。
仆提燈細視,失聲曰:「噫!此何為哉?」
御者又頓足呼曰:「殺人!殺人!」
已而屋內有多人出,而警察亦至。寶琴醒過,各婢僕細詰問寶琴何遇。寶琴心內焦急不暇答,欲上前拔偉生頸上之刃。
警察止之曰:「不可,彼已死矣!」隨以燈照偉生面。
寶琴借燈光見偉生面如白紙,手足均挺直不動,心益痛傷,問警察曰:「爾等今欲如何置之?」
警察曰:「偵探及醫生行將至矣!」
亡何,警察長及醫生偵探三人至,後隨數人推一病床。警察告以故。偵探即俯視屍身,見匕首入頸不深,約僅寸許。醫生以手探偉生胸際,並按其腕脈。偵探問曰:「尚可救否?」
醫生搖首曰:「不能。」又視其指尖,曰:「爪甲亦變藍黑色,此必受重毒所致。」
偵探亦俯視其爪甲,果見變藍黑色。忽有一物觸偵探目,急注視之,見死者右手拳屈如握物狀,指縫露有黃色毛一撮,更細察其手握之狀。
醫生即命數人將屍身扛至病床上,俾易審視。
偵探謂醫生曰:「羅君,此事誠大奇!死者手上之毛,究何物乎?」
醫生亦細心審看,謂曰:「敏卿先生,爾以為何故耶?」
偵探曰:「吾意其受刺時拔得。且毛尖緊握掌里,毛根露出指縫,此顯然是被刺猛拔之據。」
醫生及警察長均點首稱是。偵探即啟偉生之掌,將撮毛取下,反覆視之,不知為何物之毛,旋在衣袋出日記扯下一頁,將此毛包而藏之。醫生又於偉生項上拔出匕首,就火光細視,見匕首甚輕薄,狹小銳利,長不滿四寸,光芒耀目。
偵探問曰:「此物何痕跡乎?」
醫生曰:「雖未見痕跡,但吾知該兇手持制此刃以為謀殺之用,故其式不與尋常同。然此匕首必有毒物製成,試觀其插入頸,只寸許深,且所刺又非要脈,本不能致人死也。」說畢,即以紙拭血,包裹納入袋中,乃曰:「此刃吾當攜回,以藥化驗,辨其為何毒質。」
警察長又問偉生之御者曰:「爾車是汝主人所常用耶?」
御者曰:「然。吾服役主人已三年矣。」
警察長曰:「爾主居何處?平日謀何業?可告吾知。」
御者曰:「主人居明倫街一百零一號,姓馬,名偉生,業化學家,極富裕。」
警察長曰:「如是夜深,其來此何故?」
御者指寶琴曰:「主人於七點鐘以前,偕馮小姐同往太和街俱樂部赴會,及散會,送小姐回。二人正按門鈴,忽聞主人猛叫一聲,立時仆地。吾亦不知何故,及下駛台,看見主人項上已有匕首刺入,且面變色。」
警察長曰:「主人叫時,爾有所睹否?」
御者曰:「無。」
警察長又問曰:「時街上尚有人行否?」
御者曰:「此街甚僻靜,其時亦闃寂無人。」
警察長又向寶琴問曰:「偉生被刺時,小姐立何處乎?」
寶琴忍淚答曰:「妾與其並立。」
偵探曰:「立在何邊?」
寶琴略一追想曰:「立在左邊。」
警察長曰:「其叫時,姑娘有所見否?」
寶琴曰:「無。惟偉生倒地時,見有一物如兩歲小孩,從妾身旁掠過,快捷如飛。」
警察長曰:「見往何處?」
寶琴曰:「時妾因偉生倒地,驚懼不暇他顧。」
偵探曰:「如此可矣。明日仆當再求見小姐。」語畢,即命人將屍身送回偉生家。
寶琴亦只得入屋,惟悲憤欲絕,輾轉以思刺偉生之兇手究屬何人,終夜嗚咽,不能成寐。
次日下午,寶琴仍臥榻上,飲泣,其母見寶琴如此傷心,甚憂之,乃入室相勸慰。母女正言時,忽一婢送入一名刺,曰:「有客見小姐。」
寶琴接刺,見為王敏卿偵探,知為偉生事來,遂下榻更衣,略整鬢髮,辭母出客室。
敏卿見寶琴出,即起與為禮曰:「昨晚曾約今日踵府,知小姐昨夜受驚已深,本不欲再來攪擾。無奈職事所司,不能不盡責任,小姐當亦原諒之。」
寶琴曰:「敏卿先生意,偉生固妾之訂婚。夫今忽遭此慘死,甚願得先生助,獲彼兇手。」語未畢,淚如珠下。
王亦憐之,乃安慰曰:「偉生既死,不能復生,小姐徒傷心亦無益。總之仆必竭力辦此案,期弋獲兇手,為死者復仇。然仆正因此事,特來奉商。」
寶琴拭涕曰:「無論君問何事,妾必盡所知以告。」
王曰:「如是大妙。敢問小姐與偉生先生訂婚,尚有他人向小姐求婚者否?」
寶琴曰:「有之。」
王曰:「是何人耶?」
寶琴曰:「乃一美術家,姓林,名國材。」
王曰:「彼於小姐未與偉生先生訂婚以前求之歟?」
寶琴曰:「未訂婚以前,故力求之。即前星期,亦嘗問我。」
王曰:「彼既知小姐已許字他人,何以又偏向之求婚耶?」
寶琴曰:「此另有他因。十日以前,國材曾介紹一女子與偉生為友,且謂彼女為某伯爵之女,名小鳳。一日,彼女邀偉生同往跳舞。越數日,國材竟告妾謂偉生向彼女求婚,且欲與妾退婚等語,勸妾早日與偉生離異,並言其愛妾之切。妾聞言畢,即函責偉生。偉生接妾函,即奔來解釋一切,並說小鳳為異處優伶,本名婀娜云云。」
王曰:「此皆偉生對小姐說耶?」
寶琴曰:「然。」遂又將昨夜在俱樂部時遇彼等情形一一說出。
王恍然悟曰:「嘻!謀殺偉生者,非國材歟?」
寶琴驚問曰:「君何遽指為國材耶?」
王曰:「然彼既存心謀與小姐訂婚,故用策使小姐與偉生離異。後以小姐不入其彀,乃出此毒策耳。」
寶琴曰:「此忖惻之事乎?」
王曰:「雖然忖惻,諒不大謬。」又曰:「偉生生平有仇怨之人否?」
寶琴曰:「偉生品極溫雅,凡與之交者,必欣悅之。」
王曰:「如是,則國材之殺偉生者,無疑矣!」
寶琴曰:「國材既能誑妾,其人必奸詐異常。然君遽疑以殺人之事實,有何證據乎?」
王曰:「遲日當有,以告小姐。」說畢,辭出。
林國材是日早出,午後才歸,默想:既殺偉生,則寶琴不難致為己有。如天仙之美女,將又作我床頭之人!想至此,乃大快,縱步繞室,哧哧笑不已。忽有一人入,國材問曰:「誰乎?」
此人即脫下眼鏡曰:「鄙人王敏卿,奉警察長命來候君起居。」
國材正自歡喜,忽一聞是言,正如當頭霹靂,唇盡青白,急回首他顧,斂其容色,強裝鎮靜答曰:「君來此,究有何事耶?」
王曰:「汝尚不自知,請問君之猴好否?」
國材聞說「猴」字,心益驚,乃顫聲答曰:「吾實不解汝意。」
王曰:「君如不解,吾請代言。汝欲得馮寶琴小姐而妻之乎?汝設謀而毒殺偉生乎?」
國材即眼露凶光,欲拒王狀。王亦急探懷出手槍,叱之曰:「汝若稍動,吾當以此槍報汝!」
國材自知不能脫其圈套,亦不明其何故悉己之謀,股戰心慌,仍強為之詞曰:「汝有證據指吾殺人耶?」
王曰:「汝所差使之猴,吾早已獲去。君至公庭,自然明白,無待我之贅言。」語畢,即以口發一暗號。門外警兵即擁進。王命將國材手足緊械,己又帶兩警兵搜其屋。至一室,門極秘密,王破扉入內,設男女泥像二。王詫訝曰:「此何意乎?」又於抽屜中得假匕首數把,式樣一如刺偉生者同。王既檢齊,納入袋中,並使數警兵扛此二具假人,及國材送入署內去。
王入署回報警察長。警察長曰:「汝有何憑據伺悉國材罪耶?」
王曰:「吾於昨早七時,將偉生手上之獸毛攜往動物園內,與各獸比較。及比至猴毛,則色樣無少異。蓋吾此時雖得此事之竅,然究未明其所以然。遂即往偉生家,遍問其家人,偉生在本省往來之友有幾,一一記錄。後隨按記暗察其各友之住宅,經十餘家皆無端倪。及至國材門首,見有花園繞屋。後乃於牆外遍察,約一時許,忽園門洞開。余求飲於閽者,賄以金錢。閽者延吾入,吾得閒遍窺園內亭榭,見有一大籠,中閉十餘猴。余即遍窺各猴身,察至第三猴,則胸前缺毛一撮。余急啟其籠,探手捉之,不待閽者來,吾自徑去。返公事室,復出毛,細細研究,反覆勘視,果為該猴脫落無疑。」
警察長曰:「然則猴竟能操刀殺人乎?」
王曰:「我亦信有此事,但仍未知其如何指揮耳。」
警察長審訊國材,國材直供殺人不諱。警察長曰:「汝何法能致猴殺人耶?」
國材曰:「既能察覺我事,何又不知吾之用法也!吾既難逃法網,惟有引領待誅。然人誰不死,視遲早耳!況我今之死,只為一寶琴。既不得寶琴,我亦甘為情死也!今事已敗露,將我苦心謀殺偉生一事,朗告於諸公知,待汝等亦一新見聞,而我亦死當瞑目。」
警察長曰:「汝亦壯哉!請急告我!」
國材遂朗言曰:「吾數年愛慕寶琴之心懇且切,即夢寐中亦未嘗一刻忘懷。不意淑女無情,與他人好……」國材說至此,面赤聲嘶,喘急言曰:「在有情人處此,其何以堪!吾以深妒偉生得此姝麗,由妒生恨,故自其二人訂婚之次日起,吾便蓄意謀殺之。旋以未得謀殺之法。過月余,得一不可思議之妙術,然此術不幸竟為爾等所知。」國材言至此,容益憤恨曰:「吾自塑偉生之像,凡面目體格悉與偉生符,置密室中,制假匕首,擇一猴持之,令刺泥像。積月余,猴果練習有得,吾仍不敢遽使之往。欲離間其二人,不料偉生戀愛寶琴更有甚於前日。吾於是不得已使猴刺之。吁!吾無言乎!」
時警察長及書記皆筆記其事,乃命將國材監禁,俟次日宣布其罪,以決斬焉。
原載《月月小說》,1908年10月二年九號周年大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