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師全集 · 弘一法師雜記

初到世間的慨嘆 在清朝光緒年間天津河東有一個地藏庵,庵前有一戶人家。這是一座四進四出的進士宅邸,它的主人是一位官商,名字叫李世珍。曾是同治年間的進士,官任吏部主事,也因乎此使李家在當地的聲名更加顯赫了。但是,他為官不久,便辭官返鄉了,開始經商。在晚年的時候,他虔誠拜佛,為人寬厚,樂善好施,被人稱為「李善人」。而這就是我的父親。 我是光緒六年(1880年),在這個平和良善的家庭中出生的。生我時,我的母親只有20歲,而我父親已近68歲了。這是因為我是父親的小妾生的,也正是如此,雖然父親很疼愛我,但是在那時的官宦人家,妾的地位很卑微,我作為庶子,身份也就無法與我的同父異母的哥哥相比。從小就感受到這種不公平待遇給我帶來的壓抑感,然而只能是忍受著,也許這就為我今後出家埋下了伏筆。 在我5歲那年,父親因病去世了。沒有了父親的庇護,我與母親的處境很是困難,看著母親一天到晚低眉順眼、謹小慎微地度日,我的內心感到很難受,也使我產生了自卑的傾向。我養成了沉默寡言的內向性格,終日裡與書作伴,與畫為伍。只有在書畫的世界裡,我才能找到快樂和自由! 聽我母親後來跟我講:在我降生的時候,有一隻喜鵲叼著一根橄欖枝放在了產房的窗上,所有人都認為這是佛賜祥瑞。而我後來也一直將這根橄欖枝帶在身邊,並時常對著它祈禱。由於我的父親對佛教的誠信,使我在很小的時候,就有機會接觸到佛教經典,受到佛法的薰陶。我小時候剛開始識字,就跟著我的大娘,也就是我父親的妻子,學習念誦《大悲咒》和《往生咒》。而我的嫂子也經常教我背誦《心經》和《金剛經》等。雖然那時我根本就不明白這些佛經的含義,也無從知曉它們的教理,但是我很喜歡念經時那種空靈的感受。也只有在這時我能感受到平等和安詳!而我想這也許成為我今後出家的引路標。 我小時候,大約是六七歲的樣子,就跟著我的哥哥文熙開始讀書識字,並學習各種待人接物的禮儀,那時我哥哥已經20歲了。由於我們家是書香門第,又是當地數一數二的官商世家,所以一直就沿襲著嚴格的教育理念。因此,我哥哥對我方方面面的功課,都督教得異常嚴格,稍有錯誤必加以嚴懲。我自小就在這樣嚴厲的環境中長大,這使我從小就沒有了小孩子應有的天真活潑,也疑我的天性也遭到了壓抑而導致有些扭曲。但是有一點不得不承認,那就是這種嚴格施教,對於我後來所養成的嚴謹認真的學習習慣和生活作風是起了決定作用的,而我後來的一切成就幾乎都是得益於此,也由此我真心地感激我的哥哥。 當我長到八九歲時,就拜在常雲政先生門下,成為他的入室弟子,開始攻讀各種經史子集,並開始學習書法、金石等技藝。在我13歲那年,天津的名士趙幼梅先生和唐靜岩先生開始教我填詞和書法,使我在詩詞書畫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功力也較以前深厚了。為了考取功名,我對八股文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因此得以在天津縣學加以訓練。在我16歲的時候,我有了自己的思想,因過去所受的壓抑而造成的「反叛」傾向也開始抬頭了。我開始對過去刻苦學習是為了報國濟世的思想不那麼熱衷了,卻對文藝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尤其是戲曲,也因此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票友。在此期間,我結識過一個叫楊翠喜的藝人,我經常去聽她唱戲,並送她回家,只可惜後來她被官家包養,後來又嫁給一個商人作了妾。 由此後我也有些惆悵,而那時我哥哥已經是天津一位有名的中醫大師了,但是有一點我很不喜歡,就是他為人比較勢利,攀權倚貴,嫌貧愛富。我曾經把我的看法向他說起,他不接受,並指責我有辱祖訓,不務正業。無法,我只有與其背道而馳了,從行動上表示我的不滿,對貧賤低微的人我禮敬有加,對富貴高傲的人我不理不睬;對小動物我關懷備至,對人我卻不冷不熱。在別人眼裡我成為了一個怪人,不可理喻,不過對此我倒是無所謂的。這可能是我日後看破紅塵出家為僧的決定因素! 遇見精神的出生地 我一生中的大部分歲月都是在南方度過的,這其中,杭州是我人生道路發生重大轉變的地方。作為一名高校的藝術教師,我在浙一師的六年執教生涯中業績斐然,作為一個諸藝略通的人,那段時期也該算我藝術創作的一個鼎盛期吧;然而更重要的是,在杭州,我找到了自己精神上的歸宿,最終步入了佛門。 1912年3月,我接受浙江兩級師範學堂(次年更名為浙江第一師範學校)教務長經亨頤的邀請,來該校任教。我之所以決定辭去此前在上海《大學洋報》極為出色的主編工作,除了經亨頤的熱情邀請之外,西湖的美景也是—個重要的原因。經亨頤就曾說,「我本性淡泊,辭去他處厚聘,樂居於杭,一半勾留是西湖。」 我那時已人到中年,而且漸漸厭倦了浮華聲色,內心渴望一份安寧和平靜,生活方式也漸漸變得內斂起來。我早在《太平洋報》任職期間,平日裡便喜歡離群索居,幾乎是足不出戶。而在這之前,無論是在我的出生和成長之地天津,還是在我「二十文章驚海內」的上海,抑或是在我渡洋留學以專攻藝術的日本東京,我一直都生活在風華旋裹的氛圍之中,隨著這種心境的轉變,到杭州來工作和生活,便成了一個再合適不過的選擇。 1918年8月19日,農曆七月十三,相傳是大勢至菩薩的聖誕,我便於這一天在虎跑寺正式剃髮出家了,法名演音,號弘一。 到了9月下旬,我移錫靈隱受戒。正是在受戒期間,我輾轉披讀了馬一孚送我的兩本佛門律學典籍,分別是明清之際的二位高僧藕益智旭與見月寶華所著的《靈峰毗尼事義集要》和《寶華傳戒正范》,不禁悲欣交集,發願要讓其時弛廢已久的佛門律學重光於世。可以說,我後來的一切事物就是從事對佛教律學的研究,如果說因此取得了一點成績,也正是此開始起步的。 對於我的出家,歷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其實,我為此寫過一篇《我在西湖出家的經過》,對於自己出家的原由與經過作了詳細的介紹,無論如何,這在我看來,佛教為世人提供了一條對醫治生命無常這一人生根本苦痛的道路,這使我覺得,沒有比依佛法修行更為積極和更有意義的人生之路。當人們試圖尋找各種各樣的原因來解釋我走向佛教的原因之時,不要忘記,最重要的原因其實正是來自於佛教本身。就我皈依佛教而言,杭州可以說是我精神上的出生地。 藝海暢遊的樂趣 有人說我在出家前是書法家、畫家、音樂家、詩人、戲劇家等,出家後這些造詣更深。其實不是這樣的,所有這一切都是我的人生興趣而已。我認為一個人在他有生之年應多學一些東西,不見得樣樣精通,如果能做到博學多聞就很好了,也不枉屈自己這一生一世。而我在出家後,拜印光大師為師,所有的精力都致力於佛法的探究上,全身心地去了解禪的含義,在這些興趣上反倒不如以前痴迷了,也就荒疏了不少。然而,每當回憶起那段藝海生涯,總是有說不盡的樂趣! 記得在我18歲那年,我與茶商之女俞氏結為夫妻。當時哥哥給了我三十萬元作賀禮,於是我就買了一架鋼琴,開始學習音樂方面的知識,並嘗試著作曲。後來我與母親和妻子搬到了上海法租界,由於上海有我家的產業,我可以以少東家的身份支取相當高的生活費用,也因此得以與上海的名流們交往。當時,上海域南有一個組織叫「城南文社」,每月都有文學比試,我投了三次稿,有幸的是每次都獲得第一名。從而與文社的主事許渙元先生成為朋友,他為我們全家在南城草堂打掃了房屋,並讓我們移居了過去,在那裡我和他及另外三位文友結為金蘭之好,還號稱是「天涯五友」。後來我們共同成立了「上海書畫公會」,每個星期都出版書畫報紙,與那些志同道合的同仁們一起探討研究書畫及詩詞歌賦。但是這個公社成立不久就解散了。 由於公社解散,而我的長子在出生後不久就夭折了,不久後我的母親又過世了,多重不幸給我帶來了不小的打擊。於是我將母親的遺體運回天津安葬,並把妻子和孩子一起帶回天津,我獨自一人前往日本求學。在日本我就讀於日本當時美術界的最高學府——上野美術學校,而我當時的老師亦是日本最有名的畫家之一——黑田清輝。當時我除了學習繪畫外,還努力學習音樂和作曲。那時我確實是沉浸在藝術的海洋中,那是一種真正的快樂享受。 我從日本回來後,政府的腐敗統治導致國衰民困,金融市場更是慘澹,很多錢莊、票號都相繼倒閉,我家的大部分財產也因此化為烏有了。我的生活也就不再像以前那樣無憂無慮了,為此我到上海城東女校當老師去了,並且同時任《太平洋報》文藝版的主編。但是沒多久報社被查封,我也為此丟掉了工作。大概幾個月後我應聘到浙江師範學校擔任繪畫和音樂教員,那段時間是我在藝術領域裡馳騁最瀟灑自如的日子,也是我一生最忙碌、最充實的日子。如果說人類的情慾像一座煤礦,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方式將自己的欲望轉變為巨大的能量,而這種轉變會因人而異,有大有小、有快有慢、有遲有早。我可能就屬於後者,來得比較緩慢了。 遁入空門的修行 導致我出家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不乏小時候的家庭薰染,而有一些應該歸功於我在浙江師範的經歷。那種忙碌而充實的生活,將我在年輕時沾染上的一些所謂的名士習氣洗刷乾淨,讓我更加注重的是為人師表的道德修養的磨鍊。因此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清靜和平淡,一種空靈的感覺在不知不覺中升起,並充斥到我的全身,就像小時候讀佛經時的感覺,但比那時更清澈和明朗了。 民國初期,我來到杭州虎跑寺進行斷食修煉,並於此間感悟到佛教的思想境界,於是便受具足戒,從此成為一介「比丘」,與孤燈、佛像、經書終日相伴。如果談到我為何要選擇在他人看來正是名聲鵲起、該急流勇進的時候出家,我自己也說不太清楚,但我記得導致我出家決心的是我的朋友夏丐尊,他對我講了一件事。他說他在一本日本雜誌上看到一篇關於絕食修行的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幫助身心進行更新,從而達到除舊換新、改惡向善的目的,使人生出偉大的精神力量。他還告訴了我一些實行的方法及注意事項,並給了我一本參考書。我對此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總想找機會嘗試一下,看看對自己的身心修養有沒有幫助。這個念頭產生後,就再也控制不了了,於是在當年暑假期間我就到寺中進行了三個星期的斷食修煉。 修煉的過程還是很順利的。第一個星期逐漸減少食量到不食,第二個星期除喝水以外不吃任何食物,第三個星期由喝粥逐漸增加到正常飲食。斷食期間,並沒有任何痛苦,也沒有感到任何的不適,更沒有心力憔悴、軟弱無力的感覺。反而覺得身心輕快了很多、空靈了很多,心的感受力比以往更加靈敏了,並且頗有文思和洞察力,感覺就像脫胎換骨過了一樣。 斷食修煉後不久的一天,由一個朋友介紹來的彭先生,也來到寺里住下,不成想他只住了幾天,就感悟到身心的舒適,競由主持為其剃度,出家當了和尚。我看了這一切,受到極大的撞擊和感染,於是由了悟禪師為我定了法名為演音,法號是弘一。但是我只歸依了三寶,沒有剃度,成為一個在家修行的居士。我本想就此以居士的身份,住在寺里進行修持,因為我也曾經考慮到出家的種種困難。然而我一個好朋友說的一句話讓我徹底下了出家為僧的決心。 在我成為居士並住在寺里後,我的那位好朋友,再三邀請我到南京高師教課,我推辭不過,於是經常在杭州和南京兩地奔走,有時一個月要數次。朋友勸我不要這樣勞苦,我說:「這是信仰的事情,不比尋常的名利,是不可以隨便遷就或更改的。」我的朋友後悔不該強行邀請我在高師任教,於是我就經常安慰他,這反倒使他更加苦悶了。終於,有一天他對我說:「與其這樣做居士究竟不徹底,不如索性出家做了和尚,倒清爽!」這句話對我猶如醍醐灌頂,一語就警醒了我。是呀,做事做徹底,不乾不淨的很是麻煩。於是在這年暑假,我就把我在學校的一些東西分給了朋友和校工們,僅帶了幾件衣物和日常用品,回到虎跑寺剃度作了和尚。 有很多人猜測我出家的原因,而且爭議頗多。我並不想去昭告天下,我為啥出家。因為每個人做事有每個人的原則、興趣、方式方法以及對事物的理解,這些本就是永遠不會相同的,就是說了他人也不會理解,所以乾脆不說,慢慢他人就會淡忘的。至於我當時的心境,我想更多的是為了追求一種更高、更理想的方式,以教化自己和世人! 斷食日誌 (說明:此為弘一大師於出家前兩年在杭州大慈山虎跑寺試驗斷食時所記之經過。自入山至出山,首尾共二十天。對於起居身心,詳載靡遺。據大師年譜所載,時為民國五年,大師三十七歲。)丙辰嘉平一日始。斷食後,易名欣,字倣同,黃昏老人,李息。 十一月廿二日,決定斷食。禱諸大神之前,神詔斷食,故決定之。 擇錄村井氏說:妻之經驗。最初四日,預備半斷食。六月五日、六日,粥,梅干。七日、八日,重湯,梅干。九日始斷食,安靜。飲用水一日五合,一回一合,分五六回服用。第二日,飢餓胸燒,舌生白苔。第三、四日,肩腕痛。第四日,腹部全體凝固,體倦就床,晨輕晚重。第五日,同,稍輕減,坐起一度散步。第六日,輕減,氣氛爽快,白苔消失,胸燒愈。第七日,晨平穩,斷食期至此止。 後一日,攝重湯,輕二碗三回,梅干無味。後二日,同。後三日,粥,梅干,胡瓜,實人吸物。後四日,粥,吸物,少量刺身。後五日,粥,野菜,輕魚。後六日,普通食,起床,此兩三日,手足浮腫。 斷食期內,或體痛不能眠,或下痢,或嚏。便時以不下床為宜。預備斷食或一周間,粥三日,重湯四日。斷食後或須一周間,重湯三日,粥四日,個半月體量恢復。半斷食時服。 到虎跑寺攜帶品:被褥帳枕,米,梅干,楊子,齒磨,手巾手帕,便器,衣,灑水布,日記紙筆書,番茶,鏡。 預定期間:一日下午赴虎跑寺。上午聞玉去預備。中食飯,晚食粥,梅干。二日、三日、四日、粥,梅干。五日、六日、七日、重湯,梅干。八日至十七日斷食。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重湯,梅干。廿一日、廿二日、廿三日、廿四日,粥,梅干,輕菜食。廿五日返校,常食。廿八日返滬。 卅日晨,命聞玉攜蚊帳,米,紙,糊,用具到虎跑。室宜清閒,無人跡,無人聲,面南,日光遮北,以樓為宜。是晚食飯,拂拭大小便器、桌椅。 午後四時半人山,晚餐素菜六簋(音癸,盛食物的圓形器具),極鮮美。食飯二盂,尚未饜,因明日始即預備斷食,強止之。榻於客堂樓下,室面南,設榻於西隅,可以迎朝陽。聞玉設榻於後一小室,僅隔一板壁,故呼應便捷。晚燃菜油燈,作楷八十四字。白數日前病感冒,傷風微嗽,今日仍未愈。口乾鼻塞,喉緊聲啞,但精神如常。八時眠,夜間因樓上僧人足聲時作,未能安眠。十二月一日,晴,微風,五十度。斷食前期第一日。疾稍愈,七時半起床。是日午十一時食粥二盂,紫蘇葉二片,豆腐三小方。晚五時食粥二盂,紫蘇葉二片,梅一枚。飲冷水三杯,有時混杏仁露,食小桔五枚。午後到寺外運動。余平日之常課,為晨起冷水擦身,日光浴,眠前熱水洗足。自今日起冷水擦身暫停,日光浴時間減短,洗足之熱水改為溫水,因欲使精神聚定,力避冷熱極端之刺激也。對於後人斷食者,應注意如下: (一)未斷食時練習多食冷開水。斷食初期改食冷生水,漸次加多。因斷食時日飲五杯冷水殊不易,且恐腹瀉也。 (二)斷食初期時之粥或米湯,於微溫時食之,不可太熱。因與冷水混合,恐致腹痛。 余每晨起後,必通大便一次。今晨如常,但十時後屢放屁不止。二時後又打嗝兒甚多,此為平日所無。是日書楷字百六十八,篆字百零八。夜觀焰口,至九時始眠。夜微嗽多惡夢,未能入眠。二日,晴和,五十度。斷食前期第二日。七時半起床,晨起無大便。是日午前十一時食粥一盂,梅一枚,紫蘇葉二片。午後五時同。飲冷水三杯,食桔子三枚,因運動歸來體倦故。是日舌苔白,口內粘滯,上牙里皮脫。精神如常。運動微覺疲倦,頭目眩暈。自明日始即不運動。 晚侍和尚念佛,靜坐一小時。寫字百三十二,是日鼻塞。摹大同造像一幅,原拓本自和尚假來,尚有三幅明後續。八時半眠,夜夢為升高跳越運動。其處為器具拍賣場,陳設箱櫃几椅並玩具裝飾品等。余跳越於上,或騰空飛行於其間,足不履地,靈捷異常,獲優勝之名譽。旁觀有德國工程師二人,皆能操北京語。一人謂有如此之技能,可以任遠東大運動會之某種運動,必獲優勝,余遜謝之。一人謂練習身體,斷食最有效,吾二人已二日不食。余即告余現在虎跪斷食,亦已預備二日矣。其旁又有一中國人,持一表,旁寫題目,中並列長短之直紅線數十條,如計算增減高低之表式,是記余跳越高低之順序者。是人持以示余,謂某處由低而高而低之處,最不易跳越,贊余有超人之絕技。後余出門下土坡,屢遇西洋婦人,皆與余為禮,賀余運動之成功,余笑謝之。夢至此遂醒。餘生平未嘗為一次運動,亦未嘗夢中運動,頭腦中久無此思想,忽得此夢,至為可異,殆因胃內虛空有以致之歟? 三日,晴和,五十二度。斷食前第三日。七時半起床。是晨覺飢餓,胸中攪亂,苦悶異常,口乾飲冷水。勉坐起披衣,頭昏心亂,發虛汗作嘔,力不能支,仍和衣臥少時。飲梅茶二杯,乃起床,精神疲憊,四肢無力。九時後精神稍復元,食桔子二枚。是晨無大便,飲藥油一劑,十時半軟便一次,甚暢快。十一時水瀉一次,精神頗佳,與平常無大異。十一時二十分食粥半盂,梅一個,紫蘇一枚。摹普泰造像、天監造像:二頁。飲水,食物,喉痛,或因泉水性太烈,使喉內脫皮之故。午後四時,飲水後打嗝,食小梨一個,五時食粥半盂。是日感冒傷風已愈,但有時微嗽。是閂午後及晚,侍和尚念佛靜坐一小時。八時半眠。人山預斷以來,即不能為長時之安眠,旋睡旋醒,輾轉反側。 四日,晴和,五十三度。斷食前第四日。七時半起床。是晨氣悶心跳口渴,但較昨晨則輕減多矣,飲冷水稍愈。起床後頭微暈,四肢乏力。食小桔一枚,香蕉半個。八時半精神如常,上樓訪弘聲上人,借佛經三部。午後散步至山門,歸來已覺微疲。是日打嗝兒甚多,口時作渴,一共飲冷水四大杯。寫楷字八十四,篆字五十四。無大便。四時後頭昏,精神稍減,食小桔二枚。是日十一時飲米湯二盂,食米粒二十餘。八時就床,就床前食香蕉半個。自預備斷食,每夜三時後腿痛,手足麻木。(余前每逢嚴冬有此舊疾,但不甚劇。)五日,晴和,五十三度。斷食前第五日。七時半起床。是夜前半頗覺身體舒泰,後半夜仍腿痛,手足麻木。三時醒,口乾,心微跳,較昨減輕。食香蕉半個,飲冷水稍眠。六時醒,氣體甚好。起床後不似前二日之頭暈乏力,精神如常,心胸愉快。到菜園採花供鐵瓶。食梨半個,吐渣。自昨日起,多寫字,覺左腰痛。是日腹中屢屢作響。時流鼻涕,喉中腫爛尚未愈。午後侍和尚念經靜坐一小時,微覺腰痛,不如前日之穩靜。三時食梨半個,吐渣。食香蕉半個。午、晚飲米湯一盂。寫字百六十二。傍晚精神稍差,惡寒口渴。本定於後日起斷食。改自明日起斷食,奉神詔也。 斷食期內,每日飲梨汁一個之分量,飲桔汁三小個之分量。飲畢嗽口。又因信仰上每晨餐神供生白米一粒,將眠,食香蕉半個。是日無大便,七時就床。是夜神經過敏甚劇,加以鼠聲、人鼾聲,終夜未安眠。口甚干,後半夜腿痛稍輕,微覺肩痛。 六日,晴暖,晚半陰,五十六度。斷食正期第一日。八時起床。三時醒,心跳胸悶,飲冷水桔汁及梅茶一杯。八時起床,手足乏力。頭微暈,執筆作字殊乏力,精神不如昨日。八時半飲梅茶一杯。腦力漸衰,眼手不靈,寫日記時有誤字,多遺忘。九時半後精神稍可。十時後精神甚佳,口渴已愈。數日來喉中腫爛亦愈。今日到大殿去二次,計上下廿四級石階四次,已覺足乏力,為以前所無。是日共飲梨汁一個,桔汁二個。傍晚精神不衰,較勝昨日,但足乏力耳。仍時流鼻涕,晚間精神尤佳。是日不覺如何飢餓。晚有便意,僅放屁數個,仍無便。是夜能安眠,前半夜尤穩安舒泰。眠前以棉花塞耳,並誦神人合一之旨。夜間腿痛已愈,但左肩微痛。七時就床,夢變為豐顏之少年,自謂系斷食之效。 七日,陰復晴,夜大風,五十四度。斷食正期第二日。六時半起床。四時醒,心跳微作即愈,較前二日減輕。飲冷水甚多。六時半即起床,因是日頭暈已減輕,精神較昨日為佳,且天甚暖,故早起床也。起床後飲桔汁一枚。晨覽《釋迦如來應化事跡圖》。八時後精神不振,打哈欠,口塞流鼻涕,但起立行動如常。午後身體寒益甚,擁被稍息。想出食物數種,他日試為之。炒餅、餅湯、蝦仁豆腐、蝦子面片、十錦絲、咸口瓜。三時起床,冷已愈,足力比昨日稍健。是日無大便,飲冷水較多。前半夜肩稍痛,須左右屢屢互易,後半夜已愈。 八日,陰,大風,寒,午後時露日光,五十度。斷食正期第三日。十時起床。五時醒,氣體至佳,如前數日之心跳頭暈等皆無。因天寒大風,故起床較遲。起床後精神甚佳,手足有力,到院內散步。四時半就床,午後益寒,因早就床。是日食慾稍動,有時覺飢,並默想各種食物之種類及其滋味。是夜安眠,足關節稍痛。 九日,晴,寒,風,午後陰,四十八度。斷食正期第四日。八時半起床。四時醒,氣體極佳,與日常無異。起床後精神如常,手足有力。朝日照人,心目豁爽。小便後尿管微痛,因飲水太多之故。自今日始不飲梨桔汁,改飲鹽梅茶二杯。午後因飲水過多,胸中苦悶。是日午前精神最佳,寫字八十四,到菜圃散步。午後寒,一時擁被稍息。三時起床,室內運動。是日不感飢餓。因天寒五時半就床。 十日,陰,寒、四十七度。斷食正期第五日。十時半起床。四時半醒,氣體精神與昨同。起床後精神至佳。是日因寒故起床較遲。今日加飲鹽湯一小杯。十一時楊、劉二君來談至歡。因寒四時就床。是日寫字半頁。近日神經過敏已稍愈。故夜間較能安眠。但因昨日飲水過多傷胃,胃時苦悶,今日飲水較少。 十一日,陰寒,夕晴,四十七度。斷食正期第六日。九時半起床。四時半醒,氣體與昨同。夜間右足微痛,又胃部終不舒暢。是日口乾,因寒起床稍遲。飲鹽湯半杯,飲梨汁。夕晴,心目豁爽。寫字百三十八。坐檐下曝日,四時就床,因寒早就床。是晚感謝神恩,誓必皈依。致福基書。 十二日,晨陰,大霧,寒,午後晴,四十八度。斷食正期第七日。十一時起床。四時半醒,氣體與昨同,足痛已愈,胃部已舒暢。口乾,因寒不敢起床。十一時福基遣人送棉衣來,乃披衣起。飲梨汁及鹽湯、桔汁。午後精神甚佳,耳目聰明,頭腦爽快,勝於前數日。到菜圃散步。寫字五十四。自昨日始,腹部有變動,微有便意,又有時稍感飢餓。是日飲水甚少。晚晴甚佳,四時半就床。十三日,晨半晴陰,後晴和,夕風,五十四度。斷食後期第一日。八時半起床。氣體與昨同。晨飲淡米湯二盂,不知其味,屢有便意,口乾後愈。飲梨汁桔汁。十一時飲濃米湯一盂,食梅干一個,不知其味。十一時服瀉油少許,十一時半大便一次甚多。便色紅,便時腹微痛,便後漸覺身體疲弱,手足無力。午後勉強到菜圃一次。是日不飲冷水。午前寫字五十四。是日身體疲倦甚劇,斷食正期未嘗如是。胃口未開,不感飢餓,尤不願飲米湯,是夕勉強飲一盂,不能再多飲。 十四日,晴,午前風,五十度。斷食後期第二天。七時半起床。氣體與昨同,夜間較能安眠。五時飲米湯一盂,口乾,起床後精神較昨佳。大便輕瀉一次,又飲米湯一盂,飲桔汁,食蘋果半枚。是日因米湯梅干與胃口不合,於十一時飲薄藕粉一盂,炒米糕二片,極覺美味,精神亦驟加。精神復元,是日極愉快滿足。一時飲薄藕粉一盂,米糕一片。寫字三百八十四。腰腕稍痛,暗記誦《神樂歌序章》。四時食稀粥一盂,鹹蛋半個,梅干一個,是日不感十分飢餓,如是已甚滿足。五時半就床。 十五日,晴,四十九度。斷食後期第三日。七時起床。夜間漸能眠,氣體無異平時。擁衾飲茶一杯,食米糕三片。早食藕粉米糕,午前到佛堂菜圃散步,寫字八十四。午食粥二盂,青菜鹹蛋少許。夕食芋四個,極鮮美。食梨一個,桔二個。敬抄《御神樂歌》二頁,暗記誦一、二、三下目。晚飲粥二盂,青菜鹹蛋,少許梅干。晚食粥後,又食米糕飲茶,未能調和,胃不合,終夜屢打格兒,腹鳴。是日無大便,七時就床。 十六日,晴,四十九度。斷食後期第四日。七時半起床。晨飲紅茶一杯,食藕粉芋。午食薄粥三盂,青菜芋大半碗,極美。有生以來不知菜芋之味如是也。食桔,蘋果,晚食與午同。是日午後出山門散步,誦《神樂歌》,甚愉快。入山以來,此為愉快之第一日矣。敬抄《神樂歌》七葉,暗記誦四、五下目。晚食後食煙一服。七時半就床,夜眠較遲,胃甚安,是日無大便。 十七日,晴暖,五十二度。斷食後期第五日。七時起床。夜間仍不能多眠,晨飲瀉油極少量。晨餐濃粥一盂,芋五個,仍不足,再食米糕三個,藕粉一盂。九時半大便一次,極暢快。到菜圃誦《御神樂歌》。中膳,米飯一盂,粥二盂,油炸豆腐一碗。本寺例初一、十五始食豆腐,今日特因僧人某死,葬資有餘,故以之購食豆腐。午前後到山門外散步二次。擬定出山門後剃鬚。聞玉采蘿蔔來,食之至甘。晚膳粥三盂,豆腐青菜一盂,極美。今日抄《御神樂歌》五葉,暗記誦六下目。作書寄普慈。是日大便後愉快,晚膳後尤愉快,坐檐下久。擬定今後更名欣,字倣同。七時半就床。 十八日,陰,微雨,四十九度。斷食後期最後一日。五時半起床。夜間酣眠八小時,甚暢快,入山以來未之有也。是晨早起,因欲食寺中早粥。起床後大便一次甚暢。六時半食濃粥三盂,豆腐青菜一盂,胃甚漲。坐菜圃小屋誦《神樂歌》,今日暗記誦七下目,敬抄《神樂歌》八葉。午,食飯二盂,豆腐青菜一盂,胃漲大,食煙一服。午後到山中散步,足力極健。采乾花草數枝,松子數個。晚食濃粥二盂,青菜半盂,僅食此不敢再多,恐胃漲也。餐後胸中極感愉快。燈下寫字五十四,輯訂斷食中字課,七時半就床。 十九日,陰,微雨,四時半起床。午後一時出山歸校。囑託聞玉事件:晚飯菜,桔子,做衣服附袖頭,廿二要,轎子油布,轎夫選擇,新蚊帳,夜壺。自己事件:寫真,付飯錢,致普慈信。 追求律學的真諦 由於我出家後,總是選擇清靜祥和的地方,要麼閉關誦讀佛經,要麼就是從事寫作,有時為大眾講解戒律修持,所以人們經常感到我行蹤不定,找不到我。其實佛法無處不在,有佛法的地方就會有我。而我對佛教戒律學的研究可說是情有獨鍾,我不僅夜以繼日地加以研究,就算傾注我畢生的精力也在所不惜!而且我出家後,認定了弘揚律學的精要,一直都過著持律守戒的生活。這種生活對我的修行起了很大的幫助。 我最初接觸律學,主要是朋友馬一孚居士送給我的一本名叫《靈峰毗尼事義集要》和一本名叫《寶華傳戒正范》的書,我非常認真地讀過後,真是悲欣交集,心境通徹,亦因此下定決心要學戒,以弘揚法正。 《靈峰毗尼事義集要》是明末高僧藕益智旭法師的精神旨要,而名叫《寶華傳戒正范》是明末的見月寶華法師為傳戒所制定的戒律標準。我仔細研讀了兩位前輩大德的著作後,由衷的感嘆大師的修行法旨,也不得不發出感慨,慨嘆現在的佛門戒律頹廢,很多的僧人沒有真正的戒律可以遵守,如果長久下去,佛法將無法長存,僧人也將不復存在了,這是我下決心學習律學的原因。我常想:我們在此末法時節,所有的戒律都是不能得的,其中有很多的原因。而現在沒有能夠傳授戒律的人,長此以往我認為僧種可能就斷絕了。請大家注意,我所說的「僧種斷絕」,不是說中國沒有僧人了,而是說真正懂得戒律和能遵守戒律的僧人不復存在了! 想到這些後,我於1921年到溫州慶福寺進行閉關修持,後又學習南山律。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和習作後,我便在西湖玉泉寺,用了四年的時間,撰寫了《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從這本書中不難看出,我所從事的佛學思想體系,縣以華嚴為境,四律為行,導歸淨土為果的。 像我這樣初入佛門,便選擇了律學為我畢生的研究方向的僧人,是非常少見的,這令我很傷感。如果能有更多的僧人像我這樣,持戒守律,那麼佛法的發揚光大將不是難事! 從容弘法的感悟 從我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近二十年的時間裡,我一直在修持戒律,並且一直不曾化緣、修廟、剃度徒眾,也不曾做過住持或監院之類的職務,甚至極少接受一般人的供養。有的時候供養確實無法推卻,只好收下,然後轉給寺廟。至於我個人的日常花用,一般由我過去的幾位朋友或學生來贊助的。因為我自開始修持戒律後,從律學的角度來講,隨便收受他人的饋贈,即便是施主真心真意的供養,也是犯了五戒中的盜戒;再者說,隨便收受他人的饋贈,會滋養惡習,不利於修行,更不利於佛法的參悟。所以,我對金錢方面的事情,極為注意,絲毫不敢懈怠。記得我在出家後的第三年時,有一位上海的居士寄錢給我,讓我買僧衣和日常用品,我把錢退了回去,並婉言相告表示謝意。 在我出家的這二十年時間裡,我先後在杭州的玉泉寺、嘉興精嚴寺、衢州蓮華寺、溫州慶福寺等數十處寺廟住過,其中在溫州的時間最長。現在這幾年一直住在閩南,主要是在泉州和廈門。在閩南的這段時間,我一直是在寫書,並將寫成的書向僧眾們講解,將宣傳戒律的決心付諸於行動。 在閩南是我宣揚戒律最重要的時期,而其間讓我感到欣慰的是,每到一處講解戒律時,都會有眾多的僧人前來昕錄,他們都非常認真。這前後跟我經常在一起的有性常、義俊、瑞今、廣洽等十餘人,他們都為我宣講律學給予了不少的幫助。 自此可見,佛法的真實理論和修行的嚴謹方法,是眾多出家人都渴望得到的,也因此我不再害怕佛法不能弘揚了。看來作為一個學道的人,只要心中有春意,就不用世俗的享受來愉悅自己,倒是世間的一切,均可以使自己感到快樂。更何況是為解脫世間眾多受苦人的事業而努力,只要有一點成績和希望,我們都應感到欣喜!另外對於佛教之簡易修持法以及我永春的因緣簡述一下,我到永春的因緣,最初發起,是在三年之前。性願老法師常常勸我到此地來,又常提起普濟寺是如何如何的好。兩年以前的春天,我在南普陀講律圓滿以後,妙慧師便到廈門請我到此地來。那時因為學律的人要隨行的太多,而普濟寺中設備未廣,不能夠收容,不得已而中止。是為第一次欲來未果。是年的冬天,有位善興師,他持著永春諸善友一張請帖,到廈門萬石岩去,要接我來永春。那時因為已先應了泉州草庵之請,故不能來永春。是以第二次沒有來成。 去年的冬天,妙慧師再到草庵來接。本想隨請前來,不意過泉州時,又承諸善友挽留,不得已而延期至今春。是為第三次也沒有來成。 直至今年半個月以前,妙慧師又到泉州勸請,是為第四次。因大眾既然有如此的盛意,故不得不來。其時在泉州各地講經,很是忙碌,因此又延擱了半個多月。今得來到貴處,和諸位善友相見,我心中非常歡喜。自三年前就想到此地來,屢次受了事情所阻,現在得來,滿其多年的夙願,更可說是十分地歡喜了。 余弘律之因緣 弘律因緣初出家時,即讀梵網合注。續讀靈峰宗論,乃發起學律之願。受戒時,隨時參讀《傳戒正范》及《毗尼事義集要》。 庚申之春,自日本請得古版《南山靈芝》三大部,計八十餘冊。 辛酉之春,始編戒相表記。六月,第一次草稿乃訖。以後屢經修改,手抄數次。 是年閱藏,得見義淨三藏所譯有部律及南海寄歸內法傳;深為讚嘆。謂較舊律為善;故四分律戒相表記第一、二次草稿中,屢引義淨之說,以糾正南山。其後自悟輕謗古德,有所未可,遂塗抹之。經多次刪改,乃成最後之定本。 以後雖未敢謗毀南山,但於南山三大部仍未用心窮研;故印專習有部律。兩年之中,編有《部犯相摘記》一卷、《自行抄》 一卷。 其時徐蔚如居士創刻經處於天津,專刻南山宗律書,費資數萬金,歷時十餘年。 弘律願文 如是戒品,我今誓願受持、修學,盡未來際,不複合離。以此功德,願我及眾生,無始已來所作眾罪,盡得消滅。若一切眾生所有定業,當受報者,我皆代受。遍微塵國,歷諸惡道,經微塵劫,備嘗眾苦,歡喜忍受,終無厭悔;令彼眾生先成佛道。我所發願,真實不虛,伏惟三寶證知者。 演音自撰發願句三種,行住坐臥,常常憶念,我所修持一切功德,悉以回施法界眾生;眾生所造無量惡業,願我一身代受眾苦。誓捨身命,護持三世一切佛法! 誓捨身命,救度法界一切眾生!願代法界一切眾生,備受眾苦!願護南山四分律宗弘傳世間! 南山律苑住眾學律發願文 佛菩薩祖師之前,同發四弘誓願:一願學律弟子等,生生世世永為善友,互相提攜,常不舍離。同學毗尼,同宣大法,紹隆僧種,普利眾生;一願弟子等學律及以弘法之時,身心安寧,無諸魔障,境緣順遂,資生充足;一願當來建立南山律院,普集多眾,廣為弘傳。不為名聞,不求利養;一願發大菩提心,護持佛法。誓盡心力,宣揚七百餘年淹沒不傳之南山律教,流布世間。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並願以此發宏誓願,及以別發四願功德,乃至當來學律一切功德,悉以回向法界眾生;惟願諸眾生等,共發大心,速消業障,往往極樂,早證菩提!伏乞十方一切諸佛本師釋迦牟尼佛極樂世界、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地藏菩薩、摩訶薩南山道宣律師、靈芝元照律師、靈峰藕益大師,慈念哀愍,證明攝受! 在家律要之開示 凡初發心人,既受三皈依,應續受五戒。倘自審一時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僅受一、二戒,都可。在家居士,既聞法有素,知自行檢點,嚴自約束,不蹈非禮,不敢輕率妄行,則殺生、邪淫、大妄語、飲酒之四戒,或可不犯;惟有在社會上辦事之人,欲不破盜戒,為最不容易事。例如與人合買地皮房產,與人合做生意,報稅納捐時,未免有以多數報少數之事;因數人合夥,欲實報則人以為愚。或為股東所反對者有之。又不知而犯,與明知違背法律而故犯之事;如信中夾附鈔票,與手寫函件取巧掩藏,當印刷物寄,均犯盜稅之罪。凡非與而取,及法律所不許,而取巧不納,皆有盜取之心跡,及盜取之行為,皆結盜罪。非但銀錢出入上,當嚴淨其心;即微而至於一草一木、寸紙尺線,必須先向物主明白請求,得彼允許,而後可以使用。不待許可而取用、不曾問明而擅動,皆有不與而取之心跡,皆犯盜取盜用之行為,皆結盜罪。 問答十章 問:近世諸叢林傳戒之時,皆令熟讀毗尼日用切要(俗稱為五十三咒),未審可否? 答:藕益大師曾解釋此義,今略錄之。文云:「既預比丘之列,當以律學為先。今之願偈(即當願眾生等),本出華嚴。種種真言,皆屬密部。論法門雖不可思議,約修證則各有本宗。收之則全是,若一偈、若一句、若一字,皆為道種。檢之則全非,律不律、顯不顯、密不密,僅成散善;此正法所以漸衰,而末運所以不振。有志之士,不若專精戒律,辦比丘之本職也。」 問:百丈清規,頗與戒律相似;今學律者,亦宜參閱否?答:百丈於唐時編纂此書,其後屢經他人增刪。至元朝改變尤多,本來面目,殆不可見;故蓮池、藕益大師力詆斥之。蓮池大師之說,今未及檢錄。惟錄藕益大師之說如下。文云:「正法滅壞,全由律學不明。百丈清規,久失原作本意,並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飾,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諳律學故也。」又云:「非佛所制,便名非法;如元朝附會百丈清規等。」又云:「百丈清規。元朝世諦住持穿鑿,尤為可恥。」按律宗諸書,浩如煙海。吾人盡形學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須閱覽;況偽本乎?今宜以蓮池、藕益諸大師之言,傳示道侶可也。 問:今世俗眾,乞師證明受皈依者,輒稱皈依某師,未知是否? 答:不然!以所皈依者為僧伽,非惟皈依某師一人故。藕益大師云:「皈依僧者,則一切僧皆我師也。今世俗士,擇一名德比丘禮事之,竊竊然矜日:吾為某知識、某法師門人也!彼知識法師者,亦竊竊然矜日: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於我者也!噫!果若此,則應日:皈依佛、皈依法、結交一大德可也。可雲皈依僧也與哉!」 問:近世弘律者,皆宗蓮池大師沙彌律儀要略,未知善否?答:沙彌戒法注釋之書,以藕益大師所著沙彌十戒威儀錄要,最為完善;此書揚州刻版,共為一冊,標名日沙彌十法並威儀。價金僅洋一角余,若與初學之人講解沙彌律者,宜用此書也。蓮池大師為淨土大德,律學非其所長。所著律儀要略中,多以己意判斷,不宗律藏;故藕益大師云:「蓮池大師專弘淨土,而於律學稍疏。」又云:「律儀要略,頗有斟酌,堪逗時機,而開遮輕重懺悔之法,尚未申明。」以此諸文證之,是書雖可導俗,似猶未盡善也。 問:沙彌戒第十,不捉持金銀;今人應依何方法,乃能不犯此戒? 答:根本有部律攝云:比丘若得金銀等物,應覓俗眾為淨施主;即作施主物想捉持無犯。雖與施主相去甚遠,若以後再得金銀等,應遙作施主物心而持之。乃至施主命存以來,並皆無犯。若無施主可得者,應持金銀等物,對一比丘作是說:「大德存念!我比丘某甲得此不淨財,當持此不淨財,換取淨財。」三說已;應自持舉,或令人持舉,皆無犯也。 問:今世傳戒,皆聚集數百人,並以一月為期,是佛制否?答:佛世,凡受戒者,由剃髮和尚為請九僧,即可授之;是一人別授也。此土唐代雖有多人共受者,亦止一二十人耳。至於近代,惟欲熱鬧門庭,遂乃聚集多眾;故藕益大師嘗斥之云:隨時皆可入道,何須臘八及四月八。難緣方許三人,豈容多眾至百千眾也。至於受戒之時,不足半日即可授了,何須多日。且近代一月聚集多眾者,亦只令受戒者,助作水陸經阡及其他佛事等,終日忙迫,罕有餘暇。受戒之事,了無關係;斯更不忍言矣。故受戒決不須多日。所最要者,和尚於受前受後,應負教導之責耳。唐義淨三藏云:豈有欲受之時,非常勞倦。亦既得已,戒不關懷,不誦戒經,不披律典。虛沽法伍,自損損他;若此之流,成滅法者!藕益大師云:「夫比丘戒者,乃是出世宏規,僧寶由斯建立。貴在受後修學行持,非可僅以登壇塞責而已;是故誘誨獎勸宜在事先,研究討明功須五夏。而後代師匠,多事美觀。遂以平時開導之法,混入登壇秉授之次;又受時雖似殷重,受後便謂畢功。顛倒差訛,莫此為甚。 問:今世傳戒,有戒元、戒魁等名,未知何解?答:此於受戒之前,令受戒者出資獲得;與清季時,捐納功名無異。非因戒德優劣而分也。此為陋習,最宜革除。問:末世受戒,未能如法,決不得戒。未識更依何方便,而能獲得比丘戒耶?答:藕益大師云:「末世欲得淨戒,舍此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蓋指依地藏菩薩占察善惡業報經所立之占察懺法而言也。按占察經云:「(先示懺法大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禮懺七日之後,每晨以身口意三輪三擲,皆純善者,即名得清淨相)。其未出家者,應當剃髮,被服法衣,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一心立願稱辯戒相。先說菩薩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菩薩律儀三種戒聚。所謂攝律儀戒(五、八、十具等)、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自誓受之,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為比丘、比丘尼。」故藕益大師於35歲退為沙彌,遂專心禮占察懺法,至47歲正月初一日,乃獲清淨輪相,得比丘戒。以前: 約有戒論退為出家優婆塞,成時、性旦並受長期八戒。約無戒論自誓受三皈五戒。長期八戒,菩薩戒少分。授比丘戒緣,第四心境相應。或心不當境、或境不稱心、或心境俱不相應;並非法故。問:若已破四重戒者,猶得再受比丘戒耶? 答:在家之人,或破五戒、八戒中四重。出家之人,或破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戒中四重;併名邊罪。若依小乘律,不得重受。若依梵網經,雖通懺悔,須以得見相好為期。今依占察經阡法,則以得清淨輪相為期也。占察經云:「未來之時,若在家、若出家眾生等,欲求受清淨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即是邊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可應受。」 問:古代禪宗大德,居山之時,則以三條篾、一把鋤為清淨自活。領眾之時,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為清規;皆與律制相背,是何故耶? 答:古代禪宗大德,嚴淨毗尼,宏范三界者,如遠公、智者等是也。其次,則舍微細戒,唯護四重;但決不敢自稱比丘、不敢輕視律學。唯自愧未能兼修,以為漸德耳。昔有人問壽昌禪師云: 「佛制比丘不得掘地損傷草木。今何自耕自種?」答云:「我輩只是悟得佛心,堪傳佛意,指示當機,令識心性耳。若以正法格之,僅可稱剃髮居士,何敢當比丘之名耶?」又問:「設令今時有能如法行持比丘事者,師將何以視之?」答云:設使果有此人,當敬如佛,待以師禮。」我輩非不為也,實未能也。又紫柏大師,生平一粥一飯,別無雜食。脅不著席四十餘年,猶以未能持微細戒,故終不敢為人授沙彌戒及比丘戒。必不得已則授五戒法耳。嗟乎!從上諸祖,敬視律學如此,豈敢輕之,若輕律者,定屬邪見,非真實宗匠也。 上列十章,未依次第;又以匆促撰錄,或有文義未妥之處,俟後修正可也。 木輪相《不殺》 能示宿世所作善惡業種差別。輪相有三種差別:一觀善惡種子有無;二觀善惡業力強弱;三遍示三世受報差別。 共十輪。書十善十惡之名。一面書善,一面書惡,令使相對。則余兩面皆空;故使善惡有現有不現也。 占時用初二:初輪念相應否(二皆有、不再擲;或再擲)。次輪,唯取前相應者問,不符再擲。 菩薩戒自誓受,依瑜伽羯磨(先羯磨,後戒相)。比丘及比丘尼戒羯磨同上(菩薩一,比丘二)。年未滿,似亦應依前羯磨受;年滿時,仍依前羯磨受。行法第一、先灑淨一增加(楞嚴咒繞壇)。禮懺七日後,擲三業(最好用九個,閉目三擲後再看)。 征辨學律義八則 問:我等受戒未能如法,將何以自解耶?若雲受戒未能如法決定不得戒者,有何明文作證耶?答:今先解釋不得戒義: 一.結界成就(作法界)。二.有能秉法僧(真實比丘),得比丘戒緣依羯磨錄。三.僧數滿足(十人、五人,戒淨解明)。四.界內盡集和合(非別眾)。五.有羯磨教法(如法誦作)。六.資緣具足(三衣及缽)。 以上六緣,若闕一者,即不得戒。今則悉闕,故不得戒義,可以決定無疑。沙彌戒於師授前,應在僧中作單白羯磨;故前五緣皆同,亦應判為不得。 問:既知未能得比丘戒,應有何妥善之辦法耶?答:今據拙見,擬定辦法,分為二事: 一勸令禮占察懺儀,求得比丘戒。藕益大師云:「末世欲得淨戒,舍此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大師即依此法而得比丘戒也。此事易知,今不詳述。 二於未得戒以前,為護法心,維持現狀,不令斷絕。令已受而未得者,學習比丘律。此事頗有疑問。後之辨釋,皆約此也。 以上所言二事,第一為根本之辦法;第二為維持現狀之辦法。此二事應同時並行,不可或缺。若唯有第二而無第一,則永遠無真實比丘出現。若唯有第一而無第二,則過渡時代之現狀不能維持;故須二事同時並行,乃為宜也。 問:非比丘,學比丘律,可有聖教作證耶?將答此問,先須解釋非比丘三字。非比丘三類:一約沙彌(此非問者本意所在)。二約已受沙彌、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問者本意在此。以下答文,皆約此辨釋。文中亦有時指前後二類者,為是兼明,非正意也)。三約未曾受沙彌、比丘戒者。 答:若欲覓求律中有制未得戒者必須學比丘律之明文,乃不可能之事;但可引文以證非比丘而學比丘律無有賊住之過失。又可引文以證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雖在僧中聞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賊住;依此義判:已受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或亦可以學比丘律。即在僧中聞正式作羯磨者,亦似無大礙也。 問:前雲非比丘而學比丘律,無賊住過,有何文以為證耶? 答:靈芝律師資持記云:「問:『私習秉唱,未具忽聞;及未受前,曾披經律,因讀羯磨了知言義,成障戒否(即賊住)?』答:『准前後文,並論僧中正作,詐竊成障。安有讀文而成障戒。』古來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時信士,多亦如之;若皆障戒,無乃太急。學者詳之。」又羯磨云:「二者,有人不得滿數應訶;謂若欲受大戒人。」靈芝律師濟緣記釋云:「謂沙彌受戒,或曾披律,或復重來,曉達如非。旁無訶者,所為不輕,聽自訶止。」曾披律者,既可求受大戒,足證無有賊住過矣。 問:前雲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雌在僧中聞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賊住,此言尤足令人駭異。有何明文以為證耶? 答:羯磨云:「三者,不得滿數不得訶者,……白衣……」南山律祖疏云:「前十三難,有過障戒。此好白衣,受十具戒,雖並心淨,不妨加法參差不成,仍本名故。」今案:我等已受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即屬此類;雖於僧中聞作羯磨,亦僅判為不得滿數不得訶。決不雲成賊住難,以無詐竊心故,而雲此好白衣也。 問:已受而不得戒之白衣,若聞僧中正式作羯磨而無賊住難者,何以說戒羯磨時遣沙彌出耶? 答:靈芝律師資持記云:「說戒遣未具者,恐生輕易,不論障戒;且如大尼亦遣,豈慮障戒耶?」 問:既不得沙彌、比丘戒,不堪為人世福田,虛消信施,罪果難逃耶? 答:南山律祖行事鈔云:「善見:檀越請比丘、沙彌雖未受具,亦人比丘數。涅檗:乃至未受十戒亦得受請。」靈芝律師資持記釋云:「論約法同(沙彌),經聽形同(出家優婆塞);無非皆為解脫出家,即堪受供。」故知不為解脫出家,雖是比丘,亦應雲虛消信施。若為解脫出家,雖優婆塞,亦堪為人世福田。 問:當來真實比丘出現,如法傳戒,即皆成為真實比丘,不須復雲維持現狀。當其時,若有未受比丘戒者,仍可引據前例而先學比丘律耶? 答:前文曾云:「為護法心,維持現狀不令斷絕,令已受而未得者學習比丘律。」因引諸文曲為證明。余蓋欲於過渡時代,勉強維持,冀延一線之傳也。若當來皆成真實比丘,不須復立維持現狀。即應依通途軌則,慎重其事。凡有未受比丘戒者,不須令其輒學律也。豈惟當來,即以現在而論,若未經受戒者,亦不須學。惟有已受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乃可令其學律;若如是者,庶幾無大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