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魘 · 五詳紅樓夢

張愛玲 《紅樓夢魘》
——舊時真本 欣賞《紅樓夢》,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愛書中某一個少女。像選美大會一樣,內中要數史湘雲的呼聲最高。也許有人認為是近代人喜歡活潑的女孩子,賢妻良母型的寶釵與身心都病態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實自有《紅樓夢》以來,大概就是湘雲最孚眾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獨湘雲沒有面貌的描寫,除了「醉眠芍藥茵」的「慢起秋波」四字,與被窩外的「一彎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雙眼睛與皮膚白,並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鶴勢螂形」,極言其細高個子,長腿,國人也不大對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兩句詩說得最清楚:「眾中最小最輕盈,真率天成詎解情?」(董康《書舶庸譚》卷四,題玉壺山人繪寶釵黛玉湘雲「瓊樓三艷圖」,見周汝昌著《紅樓夢新證》第九二九頁。)她稚氣,帶幾分憨,因此更天真無邪。相形之下,「任是無情也動人」的寶釵,寶玉打傷了的時候去探望,就脈脈含情起來,可見平時不過不露出來。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項聯如下: 縱使期期生愛愛(雲幼時口吃,呼二哥為愛哥),從無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稱大舌頭——誤作口吃,而且通常長成後還有這毛病。下句也不正確,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點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寶玉嘔氣,寶玉沒有分辯,「自己轉身回房來」,句下批註:「顰兒雲與你何干,寶玉如此一回則曰與我何干可也,口雖未出,心已誤〔『悟』誤〕矣……」回房襲人提起寶釵還要還席,「寶玉冷笑道:『他還不還,管誰什麼相干?』」批註:「……此相干之語,仍是近文,與顰兒之語之相干也。上文來〔『未』誤〕說,終存於心,卻於寶釵身上發泄。素厚者惟顰雲,今為彼等尚存此心,況於素不契者,有不直言者乎?……」寶玉與寶釵向不投契,黛玉妒忌她一大半是因為她人緣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緣之說。湘雲倒是寶玉確實對她有感情的。但是湘雲對黛玉有時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為從前是她與寶玉跟著賈母住(見《四詳》),有一種兒童妒忌新生弟妹奪寵的心理。她與寶黛的早熟剛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雲要替邢岫煙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麼荊軻聶政?」這些人裡面是湘雲最接近俠女的典型,而俠女必須無情,至少情竇未開,不然隻身闖蕩江湖,要是多情起來那還得了?如果戀愛,也是被動的,使男子處於主動的地位,也更滿足。俠女不是不解風情就是「婊子無情」,所以「由來俠女出風塵」。 前幾年我在柏克萊的時候,有一次有個漂亮的教授太太來找我,是美國人讀中國史,說她的博士論文題目是中國人的俠女崇拜——兼「中國功夫」與女權運動兩個熱門題材——問我中國人這樣注重女人的幽嫻貞靜,為什麼又這樣愛慕俠女。 這問題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對女人管得更緊,罩面幕,以肥胖為美,填鴨似的在帳篷里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結果他們鄙視女人,喜歡男色。回教國家大都這樣。中國人是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筆直之後,只另在社會體系外創造了個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間發現她的面影。 那天我沒扯得這麼遠,也還在那間狹小的辦公室里單獨談了三刻鐘模樣。她看上去年紀不上三十,身材苗條,頭髮眼睛近黑色,面貌是差不多的影星都還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衛特基(報上譯為羅莎妮·衛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璣);寄了本《毛澤東革命性的不朽》給我,作為報酬,也只好笑納了,也沒道謝。大概他們夫婦倆都是新左,一兩年後雙雙去北平見毛澤東,她訪問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報上看見,也在電視上看見她。中共「兩報一刊」指控四人幫「維持非法的對外關係,出賣國家與黨的重要機密……」「傳說政治局的報告稱: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後接受美國學者羅莎妮·衛特克的訪問中泄漏了黨政秘密。它說,江青安排了此項訪問,希望衛特克能寫一本書,建立江青的聲望,以方便她最後的『篡黨奪權』。」(《華盛頓郵報》)「四人幫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訪問。那一系列訪問歷時一周,前後達六十小時。……」(《紐約時報》)「……美國學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個女人仍然生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傷害。」(《紐約時報》)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權運動論調,將江青視為被壓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歸正傳,且說史湘雲,由於我國歷來的俠女熱,多數讀者都覺得她才是寶玉的理想配偶。傳說中的「舊時真本」內寶玉最後與湘雲結合,我一向暗笑這些人定要把他們倆撮合成了才罷,但是《四詳紅樓夢》後,看法不同了。 《四詳》發現早本不自黛玉來京寫起,原有黛玉來之前,湘雲小時候長住賈家,與寶玉跟著賈母住一間房——介紹湘雲的時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寫——都刪掉了,包括湘雲襲人暖閣夜話——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談話中追敘——湘雲當時說的「不害臊的話」——有關婚事,因為是在襲人賀她定親時提起的;也與她們倆過去深厚的交情有關,因為湘雲接著就說:「你還說呢,那會子咱們那麼好……」「不害臊的話」當然是湘雲說但願與襲人同嫁一個丈夫,可以永遠在一起。如果湘雲真與襲人一同嫁給寶玉,結果襲人倒走了,嫁了蔣玉菡,還是不能在一起。預言的應驗含有強烈的諷刺,正像許多神話里有三個願望一一如願,而得不償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為結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筆也刪了,連同寶玉湘雲青梅竹馬的文字以及湘雲相貌的描寫?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總批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周汝昌認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指寶玉最後與湘雲偕老。他這樣解釋這條總批: 論者遂謂此足證麒麟與寶玉無關。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說的是對於「木石」來講,「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遠在「金玉」一局之後,與「木石」並不構成任何矛盾。當中尚隔著一大層次,所以批者語意是說黛玉只當關切金玉,無庸再管麒麟的事。 ——《紅樓夢新證》第九二四頁 這當然是強辭奪理。黛玉怎麼會不關心寶玉將來的終身伴侶是誰,何況也是熟識的,與自己一時瑜亮的才女,即使他們的結合要經過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許多人相信「白首雙星」回目是指寶玉湘雲。因此脂批又代分辯,批回末一節:「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表示這兆頭應在衛若蘭身上。 八十回內衛若蘭只出現過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喪送殯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來自《風月寶鑑》。《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秦氏大出喪,才有衛若蘭其人。問題是秦氏喪事寫進此書時就有衛若蘭了,還是後添的,在弔客名單末尾加上個名字。 《風月寶鑑》一收入此書,書中就有了太虛幻境。太虛幻境的冊子與曲文都預言湘雲早寡:「展〔即『轉』〕眼吊斜輝,湘江水逝楚雲飛。」「廝配得才貌仙郎……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已經是「斜輝」,夕陽西下了,而且「終久」,顯然並沒有再婚。如果當時還沒有衛若蘭這人物,那麼她嫁的還是寶玉——「才貌仙郎」不會是無名小卒。但是從來沒有寶玉早死之說,而且曲文明言金玉姻緣成就,若是婚後寶釵早卒,續娶湘雲後寶玉也早死,成了男女主角三人都早死。所以還是只能是《風月寶鑑》一搬過來就添寫了個短壽的衛若蘭,作湘雲的配偶。從此湘雲的命運就是早寡守節,不能與任何人偕老。「白首雙星」顯然是早本回目,因此衝突。這早本沒有衛若蘭,已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當然就是指此回的寶玉湘雲。 ——《四詳》認為「白首雙星」原指衛若蘭與湘雲偕老,書中有了太虛幻境之後,十二釵都屬薄命司,才改湘雲早寡,是錯誤的。—— 顯然早本有個時期寫寶玉湘雲同偕白首,後來結局改了,於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全抄本),但是不愜意,結果還是把原來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來,後回添寫射圃一節,使麒麟的預兆指向衛若蘭,而忽略了若蘭湘雲並未白頭到老,仍舊與「白首雙星」回目不合。脂批諱言改寫,對早本向不認賬,此處並且一再代為掩飾。 畸笏嗟嘆「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該是整個一回本遺失,類似己卯本、庚本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回,都是寫得相當早的,編十回本時找不到了,與借閱者遺失的那「五六稿」不同,不是遺稿。 第二十二回「寶玉悟禪機」,黛玉看了他寫的偈與詞,告訴襲人「作的是頑意兒,無甚關係」。庚、戚本句下批註:「黛玉說無關係,將來必無關係。余正恐顰玉從此一悟則無妙文可看矣,不想顰兒視之為漠然,更曰『無關係』,可知寶玉不能悟也。蓋寶玉一生行為,顰知最確,故余聞顰語則信而又信,不必定玉而後證之方信也。」看這一段的語氣,批者是初看此書,還不知道結局怎樣。第二十二回來自極早的早本,這條批該是初名「石頭記」時批的。 稍前寶玉填了詞,「中心自得,便上床睡了。」庚、戚本句下批註:「前夜已悟,今夜又悟,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墮落無成也。」在這最初第一個早本里,顯然寶玉後來並未出家。 與湘雲白頭偕老,自然是沒有出家。如果晚年喪偶後出家,那是為了湘雲,不是為了黛玉了。 出家的預兆在第三十、三十一回,兩次都是寶玉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說「你死了我做和尚」,一次向黛玉說,一次向襲人說。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這七回是在書名「紅樓夢」期前或更早,加金釧兒的時候改寫的,除了幾段保留下來的原文,都沒有回內批。出家的預兆是否這時候插入的,不得而知,因為這幾回後來又還改寫過一次。反正預言出家這兩段是後添的。 此書初名「石頭記」,改名「情僧錄」。第一回甄士隱抱著女兒站在門口,街上來了一僧一道,「看見士隱抱著英蓮,那僧便哭起來」。甲戌本批:「奇怪。所謂情僧也。」情僧原來是茫茫大士,二仙之一。這與楔子衝突。楔子裡空空道人把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一部書抄了來,看了此書「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情僧是空空道人覺悟後的禪號。 空空道人入山「訪道求仙」,似乎是個道士,而不是隨便取的別號。道士改名情僧,非常奇怪。但是我們一旦知道情僧本來是茫茫大士,就恍然了。最初楔子較簡短,石上刻的文字是茫茫大士錄了去的,因此書名一度改為「情僧錄」。此後添寫空空道人這人物,與石頭問答,借石頭口中發揮此書與一般才子佳人的小說不同處。但是改由空空道人抄錄「石頭記」,不得不犧牲「情僧錄」書名,因此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錄」就仍舊保留在那一系列書名內。 先後兩次「情僧錄」都是指情僧作的記錄。如果雙關兼指情僧的故事,即寶玉為情削髮為僧的故事,也是書名改為「情僧錄」之後的事了。初名「石頭記」的第一個早本內,寶玉沒有出家。 楔子末尾那一系列書名,按照時序重排,是初名「石頭記」,改名「情僧錄」,十年五次增刪後又改名「金陵十二釵」;增刪時將《風月寶鑑》收入此書,棠村就主張叫「風月寶鑑」;最後畸笏建議總名「紅樓夢」,但是到了一七五四年,脂硯又恢復「石頭記」原名(見《二詳》)。十年改寫期間,大概前期仍舊書名「石頭記」,後期已改「情僧錄」。 楔子裡後加的空空道人一節,內有: 空空道人聽了此話,思忖半晌,將這「石頭記」本名再細閱一遍。 加空空道人時,書名仍是「石頭記」,但是作此批時,書名已改「情僧錄」或「金陵十二釵」或「紅樓夢」,因此在「石頭記」下註明「本名」。但是此回回首還提起過「石頭記」,並沒有批註「本名」: 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雲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 劈頭第二句,批者決不會錯過此處的「石頭記」。唯一可能的解釋是作批時還沒有這一段。 第一、二回甄士隱賈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顯然自述一節起初並沒提甄士隱賈雨村,而是這樣:——括號內文字是後加的—— 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雲〔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但書中所記何事何人?自又雲〕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當此則自欲將已(以)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雖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繩床,其晨夕風露,階柳庭花,亦未有防(妨)我之襟懷筆墨。〔雖我未學,下筆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亦可使閨閣昭傳,復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不亦宜乎?故曰賈雨村云云。〕 初名「石頭記」,就是指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記錄。所以那篇楔子是一直就有的。楔子前的這段作者自述卻與楔子衝突——楔子裡這部書沒有作者,是憑空出現,刻在大石上的。自述一節當是隔了個時期添寫的,此後發覺矛盾,因又插入一段解釋:是將真事隱去,所以「借通靈(玉)——即石頭——之說」自譬。加解釋的時候,已經添寫了甄士隱賈雨村兩個人物,趁此說明二人命名由來。畸笏把這篇自述收入「凡例」內,大概就是為了隔離作者自述與楔子,因為一旦隔開了,楔子是作者所著小說的一部份,楔子內此書出現的奇蹟當然是虛構的,不必另加解釋,因此刪去「借通靈之說」這句,成為:「故將真事隱去,而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夢幻識通靈』。」(甲戌本) 甄士隱夢遊太虛,《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始有太虛幻境,因此是收並《風月寶鑑》後才加了甄士隱賈雨村二人。 第一個早本沒有第一、二回,只有楔子;寫賈家不似今本自黛玉來京寫起,而先寫湘雲幼年長住賈家。今本自甄士隱賈雨村的故事上引渡到雨村送黛玉進京。第一個早本顯然是從賈家的觀點寫黛玉入京,沒有另起爐灶寫江南那邊。 《四詳》分析第二回介紹三姊妹一段的改寫經過,加了「因史太夫人極愛孫女,都跟在祖母這邊讀書」這兩句,才刪去賈政將迎春「撫為己女」句,因為不復需要解釋迎春為什麼住在賈政這邊;但是此後又將惜春改為賈珍之妹——當然是因為有了寧府——以至於侄孫女也歸入「孫女」之列。因此是先加賈赦夫婦,後加寧府。 甄寶玉家出現在下列諸回,各回定稿年份如下: 第二回(一七五四年——回末無套語或詩聯,一七五四本特徵) 第七回(一七五五年左右——回末詩聯作結) 第十六回(一七五四年——回末無套語或詩聯) 第十七、十八合回(一七五五年左右——回末詩聯作結)——僅只小字批註提起。元妃點戲,「仙緣」「伏甄寶玉送玉」 第五十六回(一七五四年——回末無套語或詩聯) 第七十一回(一七五四年——同上) 第七十四回(一七五四年——回內有「」字,一七五四本特徵) 第七十五回(一七五六年——回前附葉有日期) 有甄家的這幾回都定稿很晚,但是第五十六回夢甄寶玉一節有「長安都中」這名詞,早本特徵之一。這是因為甄家文字分兩個階段,本來用甄家抄家影射曹家,賈家並未抄沒,自一七五四本起才改為甄家抄家是賈家抄家的預兆。 甄家是否書中一直就有的? 有甄家的八回,內容如下: 第二回:甄士隱賈雨村的故事。 第七回:「送宮花周瑞嘆英蓮談肄業秦鍾結寶玉」(甲戌本回目)——秦鍾來自《風月寶鑑》。顯然是《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新寫此回;香菱一節涉及甄士隱賈雨村故事。 第十六回:「賈元春才選鳳藻宮秦鯨卿夭逝黃泉路」——《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新寫的。回內又有香菱一節。 第十七、十八合回:省親——與王妃歸寧不同,元春改皇妃後新寫的。 第五十六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來自極早的早本,但是甄家一節是第五十六回回末一個後添的尾巴,一七五四年自早本他處移來(見《四詳》)。 第七十一回:「嫌隙人有心生嫌隙鴛鴦女無意遇鴛鴦」——「嫌隙人」指邢夫人陪房女傭。書中加賈赦邢夫人後新寫此回。 第七十四回:「惑奸讒抄檢大觀園矢孤介杜絕寧國府」——抄園是後加的情節(見《三詳》);寧府也是後加的。 第七十五回:「開夜宴異兆發悲音賞中秋新詞得佳讖」——上半回寫寧府,下半回回目指賈赦視賈環的中秋詩為襲爵之兆。加賈赦與寧府後始有此回。 除移植第五十六回的一節無法判斷外,其他七回在第一個早本的時候都還不存在。因此第一個早本沒有甄家。 賈雨村是賈家獲罪的媒介。第七十二回賈璉怕雨村貶降會連累他們,林之孝也擔憂賈政賈珍與他太接近。鳳姐又代雨村的好友冷子興說過情。賈赦古扇案也是雨村經手的。太虛幻境的曲文畫冊又指出寧府是罪魁禍首:「箕裘頹墮皆從敬」、「造釁開端實在寧」。此外還有賈政收藏甄家寄存財物,代隱匿籍沒的家產。 第一個早本沒有寧府賈赦,沒有賈雨村,也沒有甄家。所有賈家犯事的伏線都不存在,可知此本賈家並未獲罪。 此本寶玉湘雲白頭偕老,家裡又沒出事,是否結局美滿?《紅樓夢》起初並不是個悲劇? 周汝昌的《紅樓夢新證》增訂本中有「舊時真本」的資料(第九二七至九四○頁)。我把它整理歸納了一下,分列出來,代加著重點: (一)平步青著《霞外捃屑》卷九:《石頭記》原本內湘雲嫁寶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寶釵早寡,故有「恩愛夫妻不到冬」謎語。此本與程本先後出刻本,程本暢銷,此本遂湮。平氏在北京琉璃廠的書店買到一部,被同年朱味蓮攜去。 (二)蔣瑞藻《小說考證》卷七引《續閱微草堂筆記》:戴誠夫曾見一舊時真本,「後數十回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榮寧籍沒後皆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作家,至淪為擊柝之流,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 臞蝯《紅樓夢佚話》:同。 趙之謙《章安雜記》(咸豐十一年稿本)引「滌甫師」言:《紅樓夢》〔按:顯指八十回本《石頭記》〕本尚有四十回,至寶玉作看街兵,史湘雲再醮與寶玉,方完卷。想為人刪去。 (三)董康《書舶庸譚》卷四:「先慈嘗語之云:幼時見是書原本,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也。」 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紅樓夢》,引濮文(字青士)言:「都中《痴人說夢》云:寶玉系娶湘雲,後貧苦。……——又似拾煤渣時光景。」(批「貧窮難耐淒涼」)「寶玉實娶湘雲,晚年貧極,夫婦在都中拾煤球為活雲。」(批第二十一回)「……曾在京師見《痴人說夢》一書,頗多本書異事,如寶玉所娶系湘雲,其後流落饑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云云。」(批第四十九回)周汝昌按:甲戌本後有濮文跋語。苕溪漁隱著《痴人說夢》、二知道人著《紅樓夢說夢》、夢痴學人著《夢痴說夢》中皆無所引之八十回後事。此或濮氏誤稱,或王氏誤記,必系另一書。 (四)啟功《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引畫家關松房述陳弢庵言:光緒初曾見南京刻版舊本,寶釵產後病死,湘雲寡,再醮寶玉。寶玉曾淪為看街人,住堆子中——昔日街口例有小屋,為看街人居住守望之處,俗稱堆子。——北靖〔「靜」誤〕王路過,未出侍候,為僕役捉出,將責打,王聞寶玉呼辯,認出聲音,延入王府。作者自雲當時也在府中,同住賓館,遂得相識,聞述身世,乃作此書。 周汝昌按:王夢阮著《〈紅樓夢索隱〉提要》云:乾隆索閱,將為禁書,曹雪芹乃一再修改;內廷進本取吉祥,因此使鰥寡的寶玉湘雲結合。此說如屬實,亦必已寫寶湘貧極為丐,方可撮合二人,適足證明此本非他人所補撰。縱非真原本,亦當是真本迷失之後有知其情節而循擬以為續補者。 (五)《紅樓夢補》犀脊山樵序:曾見京中原本,僅八十回,敘至金玉聯姻,黛玉謝世而止。金玉聯姻,蓋奉元妃之命,寶玉無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鬱而亡。 (六)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劄記》(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說叢》第一期):相傳舊本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興隆,既享溫飽,不復憶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誦經化齋聲甚熟悉,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戶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內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歿。 (七)《石頭記集評》卷下,引傅鍾麟言:聞有抄本,與坊本不同,寶玉走失後甄寶玉始進京,至賈府,人皆錯認為寶玉。鶯兒竊窺之,深替寶釵後悔,不若嫁與此人,亦是一樣。甄寶玉夢寶玉已為僧,告以出家原因,並雲神遊太虛,聞黛玉乃神女,已歸位。……〔按:甄寶玉進京至賈府,寶玉走失,以及神遊太虛聞黛玉云云,皆程本情節,顯系程本出版後據以改寫的一個抄本。〕 (八)萬松山房叢書本《飲水詩詞集》唯我跋:曾見《石頭記》舊版,不止一百二十回,結局有湘雲流為女傭,寶釵黛玉淪落教坊。某筆記雲乾隆幸滿人某家,適某外出,檢書籍,得《石頭記》,挾其一冊而去。某歸大懼,急就原本刪改進呈。乃付武英殿刊印,書僅四百部,故世不多也。今本即當時武英殿刪削本也。見原本始知釵黛淪落等事確犯忌。 (九)一九四二年冬,日籍哲學教授兒玉達童告北大文學系學生張琦翔云:日本有三六橋百十回《紅樓夢》,內容有寶玉入獄,小紅探監;小紅與賈芸結縭;寶釵難產而卒,寶玉娶湘雲;探春遠嫁——「杏元和番」;妙玉為娼;鳳姐被休棄。三六橋即蒙人三多,清末官至庫倫辦事大臣,未嘗至日本。或雲此本仍在上海。張琦翔《讀紅樓夢札記》(載一九四三年六月《北大文學》)中提及三六橋本,後卅回誤作四十回。 (十)褚德彝跋《幽篁圖》(曹雪芹畫像題記,傳抄本):宣統年間在京見端方藏《紅樓夢》抄本,寶玉湘雲有染,及碧痕同浴處,多媟褻語。八十回後黛死娶釵同今本;但「婚後家計日落,流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難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欲謀為拜堂阿(無品級之管事人,錢糧略高於步兵,提升可補筆帖式),以年長格於例」,甚至充任撥什庫(佐領下掌管登記檔冊發餉之兵丁,須識滿漢字,亦服雜役如糊飾宮殿、掃雪除草等。周汝昌疑與「拜堂阿」顛倒)。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續弦。蔣玉菡脫樂籍後擁巨資,在外城設質庫,寶玉屢往告貸,終欲令鋪兵攆逐,襲人斥之方罷。一日大雪,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賞雪,強為歡樂。九門提督路過,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乃北靖王也。王念舊,賙贈有加,送入鑾儀衛充雲麾使,迄潦倒以終。 上列十項,(一)是根據「恩愛夫妻不到冬」謎語寫寶釵早寡——當然是嫁了別人,不是寶玉,寶玉在此本內與湘雲白頭偕老。寶釵制竹夫人謎是甲辰本代補的,謎下批:「此寶釵金玉成空。」此本是看了批語全刪的甲辰本續書的,再不然就是為了遷就「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不管這句批語。這刻本與程本先後出版,即使在程本後,似乎不會是看了程本,改寫後四十回。 (七)是根據程本改寫的。(八)的記載中引乾隆攜去一冊的軼事,書主急刪改進呈,刪削本即程本。但是我們知道程本的來歷並不是這樣。當然這是附會的傳說。不過既然說程本是此本刪削而成,可見這部「舊版《石頭記》」的內容大部份與程本相同,顯然是添改程本的又一刻本。第三十二回湘雲在家裡已經操勞,替叔嬸做針線,不難聯想她幫傭,但是當時的僕人都是賣身為奴,當然是抄家的另一面,驚心動魄,釵黛入教坊,更殺饞過癮,是清末林黛玉艷幟的先驅。周汝昌似也欣賞此本的構想,不過入教坊色情氣氛太濃厚,不合「社會主義的寫實主義」的要求,因此只推測八十回後史家抄沒時——根據「自傳說」,周汝昌認為史家影射曹雪芹的舅公李煦家,與曹家先後籍沒——湘雲與其他婦女同被發賣「為奴為『傭』」,並舉出雍正二年李煦事敗後,總管內務府的一道奏摺為例: 准〔「淮」誤〕總督查弼納來文稱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錢仲璇等男女並男童幼女共二百餘名口,在蘇州變賣迄今將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為旗人,無人敢買。現將應留審訊之人暫時候審外,其餘記檔送往總管內務府衙門,應如何辦理之處,並經具奏,奉旨:依議,欽此。經派江南理事同知和升額解送前來等因,當經臣衙門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計外,現送到人數共二百二十七名,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交給李煦外,計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其留候審訊錢仲璇等八人,俟審明後,亦交崇文門變價等因,為此繕摺請旨。…… ——《紅樓夢新證》第九二○頁 明朝對大臣最酷虐,動不動庭杖,抄家不知道是否也有時候妻女入教坊,家屬發賣為奴。清朝沒有。但看李煦這件案例,「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送到北京,共二百二十七人。減去「李煦之婦孺十口」——交給李煦了——還剩「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僕人按男女年貌體力技能,分五十一個等級定價變賣。周汝昌誤認「五十一」為音譯人名,崇文門監督的名字,滿清政府絕對不會譯得這樣滑稽,嘲弄自己滿人。 (一)、(七)、(八)都是續書,十種「舊本」剔去三項後,(五)、(六)兩種與史湘雲無關,也先擱過一邊再說。 剩下(二)、(三)、(四)、(九)、(十)這五項,內中(九)看似可信性最高——「三六橋百十回紅樓夢真本」。周汝昌也非常重視,因為「所述情節,與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結果,頗有吻合之點」。當是指下列數點:(一)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有條批:「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周汝昌認為證實全書一百十回——八十回本加「後卅回」。(我在《三詳紅樓夢》里解釋過,此處的「百十」與「千百」、「萬千」同是約計,並不能推翻第二十五回畸笏批的「全部百回」與第二回戚本、蒙本總批「以百回之大文……」)(二)「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似指寶玉湘雲偕老,而回前總批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周汝昌曲解總批為中間還隔著金玉姻緣,將來湘雲的事黛玉不必管。(前面說過,「白首雙星」是從早本保留下來的回目,結局已改,因此衝突,批者代為遮蓋辯護。)(三)俞平伯把十二釵冊子上關於鳳姐的「拆字格」預言拆成「冷來休」,主休棄。此外太虛幻境關於妙玉的曲文分明預言墮落風塵。畸笏又一再提起「抄沒、獄神廟諸事」、「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似都符合此本情節。 賈芸紅玉的戀愛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伏下抄沒時與抄沒後他們倆是兩員大將,一個「仗義探庵」,一個在獄神廟援助寶玉。三六橋本兼有一七六○以來與第一個早本的情節,當是根據早本續書,兼采脂批內的線索。續書人看過庚本,從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上知道有「後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後湊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關於「抄沒、獄神廟諸事」的批語,徑將獄神廟當作監獄。此人應是曹雪芹親友圈的外圍人物,但是顯然與畸笏沒有接觸。 兒玉達童教授述及此本時,因為言語不通,用筆談,講到探春,寫了「遠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該是封號。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國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原來這句頑話也是預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應當是番王妃,才合遠嫁的預言。 第六十三回來自極早的早本,當時元妃還是王妃,當然也就不會有元妃的封號。——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別,因為從前女子閨名不讓外人知道,妃嬪封號用自己名字的史無前例。金廢帝海陵王有個元妃,大概作者喜愛這名字。而且元春稱元妃也更容易記憶,正如多渾蟲之妻燈姑娘改稱多姑娘。書中幾百個人物,而人名使人過目不忘,不是沒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為貴妃後,起初只稱賈妃,因此第十八回省親一節清一色都是賈妃,只有寶玉覲見的一小段接連三個「元妃」,前幾句剛提起寶玉的時候又有個「元妃」。 書中寶玉的年齡減低好幾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歲,所以第二回敘述元春誕生後,各脂本都是「次年又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寶玉還是十五歲,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歲(見《二詳紅樓夢》)。第十八回也是寫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詩聯,是準備用詩聯作結——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的標誌;回前附葉沒有書名,與第七十五回一樣,兩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見《三詳》)。寶玉覲見一段,先是賈政報告園中匾對都是寶玉擬的。 元妃聽了寶玉能題,便含笑說:「進益了。」賈政退出。賈妃見寶林二人益發比別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軟玉一般;因問寶玉為何不進見,賈母乃啟無職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進來。小太監出去引寶玉進來,先行國禮畢,元妃命他近前,攜手攔於懷內,又撫其頭頸笑道:「比先竟長了好些。」一語未終,淚如雨下。尤氏鳳姐等上來啟道:「筵宴齊備,請貴妃游幸。」元妃等起身,命寶玉導引。 此回只有這四次用「元妃」,都與寶玉有關。一提起釵黛,就又還原,仍用「賈妃」,而此處稱寶釵黛玉為「寶林二人」,顯然這一場沒有寶玉,二寶不致混淆不清。看來早本此回寶玉已經十七八歲,與賈珍賈璉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覲見。「攜手攔入懷內」等語,是對小孩的動作與口吻,當是一七五四本最後一次改小年齡後,一七五五年加的潤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這次添寫寶玉覲見時用的。因此遲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這名稱,「杏元和番」則是第一個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數太多,以至於「元」字封號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節末尾分段,看得出此節是後加的,原稿本中間插入兩頁,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續下頁」。但是回內怡紅夜宴並沒改寫過,因此還留著兩個漏網之魚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襲人拈到「桃紅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開到荼蘼花事了」,預言襲人別嫁,最後只剩下一個麝月。第一個早本內元春是王妃,看來當時已有第六十三回,結局已有麝月獨留,襲人別嫁——湘雲達到了與她同嫁一人的願望,而仍舊不能相聚。 三六橋本的續書人如果僅只知道早本情節,遵循著補撰,就不會用杏元封號,犯了元妃的諱。換一個字還不容易?顯然「杏元和番」這一回是直接從第一個早本上抄來的。續書人手中有這本子。 三六橋本雖然是續書,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內,仍舊是極珍貴的。既然四○初葉還在日本,只要在戰火中無恙,日本也有研究《紅樓夢》的,一經喚起廣大的注意,也許不久就會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聲「或雲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樣,曇花一現,又遺失了,似是隱匿起來,避免「收歸國有」。 「舊本」之四——南京刻本——寫寶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於乾隆元年,上諭廢除京師的巡檢官:「……外城街巷孔多,慮藏奸匪,各樹柵欄,以司啟閉,……其柵欄仍照舊交與都察院五城及步兵統領,酌派兵役看守。」(《東華錄》)。我在報上看見台灣鹿港古蹟的照片,也有攔街的木柵,設門,不過沒附有小屋,大概因為氣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個木棚遮蔽風雪。中土已經湮滅了的,有時候在邊遠地區還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楊米人《都門竹枝詞》有:「趕車終日不知愁,堆子吆呵往下瀏」;「堆子日斜爭潑水,紅塵也有暫停時。」看街兵夜間打更,白天灑水淨塵,指揮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員轎馬,所以吆喝著叫騾車靠邊走,一靠邊就直往下溜。 「舊本」之二寫寶玉「淪為擊柝之流」。之三寫寶玉湘雲暮年,「夫婦在都中拾煤球(『渣』誤?)為活」,「流落饑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棲於街卒木棚中,為『淪為擊柝之流』一語之正解,可見非謂寶玉本人充當看街兵,實即窮得無住處耳。」這推測得十分合理。 嘉慶九年,御史書君興奏:煤鋪煤缺,和土作塊。似是煤球之始,那麼乾隆年間著書時還沒有煤球。寶玉湘雲只是在垃圾堆里撿出燒剩的煤核,有人收買,跟現在一樣。但是「街卒木棚」是個時代的標誌,使(三)成為可靠的原本。 關於此本內容的記載,只說「榮寧衰替」,沒提抄家。老了才赤貧,顯然不是為了抄家——八十回內看得出,絕對不會等寶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賈家本來沒抄家。但是百回《紅樓夢》中兩府獲罪,榮府在原址苦撐了一個時期之後,也還是「子孫流散」,寶玉不到三十歲已經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寶玉十五歲「塵緣已滿大半了」,見《二詳》——(三)寫寶玉老了才一貧如洗,顯然賈家並未獲罪,所以落到這田地尚需時日。沒抄家,也沒獲罪,寶玉湘雲白頭偕老——這分明就是第一個早本。 「榮寧衰替」——第一個早本其實還沒有寧府。董康轉述他亡母幼年看的書的內容,自然記不清楚了。不幸關於(三)的兩條記載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的話,所舉的出處,也把書名記錯了。 端方本——(十)——前八十回同程本,不過加了兩段穢褻的文字。寫寶玉湘雲先奸後(續)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藥茵」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後,黛玉逝世,寶釵完婚情節亦同,此後甚不相類矣。」想必娶寶釵也有掉包等情。此本改寫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寶玉完婚後,家計日落,流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難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欲謀為拜堂阿,以年長格於例,至充撥什庫以餬口。適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膠續。 「家計日落」仍舊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賈璉說的「家道艱難」,需要緊縮,不過這是幾年後,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續書沒有不寫抄沒的,因為書中抄家的暗示太明顯,而此本刪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麼事都沒發生,又並不改成好下場,這樣寫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這一部份來自第一個早本。寶玉窮到無法度日,已經「年長」,等到老了撿煤渣,「流落饑寒」,也正吻合。端方本採用這敗落的方式,當是因為歸罪於寶玉。這是個年代較晚的抄本,遲至一九一○年左右還存在,作風接近晚清的誇張的諷刺性小說,把寶玉湘雲寫成最不堪的一種名士派。但是此處寫敗家子寶玉只用「放縱」二字,輕飄而含糊得奇怪,與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縱」遙相呼應——王夫人解釋襲人暫不收房的原因:「……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有放縱的事,到(倒)能聽他的勸。」——後回寶玉的罪名不過是「放縱」,看來也是第一個早本的原文。當然原本不會有「拜堂阿」、「撥什庫」。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後從程本過渡到第一個早本,但是受程本後四十回作者的影響,也處處點明書中人是滿人,賣弄續書人自己也是滿人,熟悉滿洲語文風俗。 前面說過,關於第一個早本的記載模糊異常。「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沒提寶釵嫁寶玉後才死。王伯沆引濮文的話,更是口口聲聲「寶玉系娶湘雲」,「寶玉所娶系湘雲」,仿佛雙方都是第一次結婚。難道寶釵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寶釵後敗落的經過用第一個早本,因此娶寶釵是原有的。董康等沒提,大概因為是盡人皆知的情節。至於湘雲是否再醮,寶玉搞到生活無著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然後續娶湘雲;湘雲早先定的親如果變卦,也不會這些年來一直待字閨中,當然原著也是寫她結過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婦。寶玉鰥居多年,顯然本來無意續弦。他們的結合比較像中年孤苦的兩兄妹。連端方本也都沒插入色情場面寫他們舊夢重溫。 「舊本」之二,八十回後與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驟衰。抄沒後寶玉湘雲流落重逢而結合,應當年紀還輕,與第一個早本的老夫妻倆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據這早本續書,不過將流落提前,結婚宕後,增加戲劇性。「後數十回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是沒參用程本,似是較早的續書。大概不會有第一個早本的原文在內——用不上。 南京刻本——(四)——寫寶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靜王,不是重逢湘雲。此點南京刻本與(二)是互相排除的,並不是記載不全,顧此失彼,因為不可能先遇見湘雲,然後又遇見北靜王——(二)寫到寶玉湘雲重逢後結合,全書已完;如果是先遇見北靜王,那就已經轉運,不做看街人了,也不會再在悽慘的情形下遇見湘雲。這兩個本子似是各自分別續書,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將街卒木棚中過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來細看南京刻本的內容: 畫家關松房先生云:「嘗聞陳弢庵先生言其三十餘歲時〔光緒初年〕曾觀舊本紅樓夢,與今本情節殊不同。薛寶釵嫁後,以產後病死。史湘雲出嫁而寡,後與寶玉結縭。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輿從自街頭經過,看街人未出侍候,為僕役捉出,將加菙楚,寶玉呼辯,為北靖王所聞,識其聲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書中作者自稱當時亦在府中,與寶玉同居賓館,遂得相識,聞寶玉敘述平生,乃寫成此書云云。 ——啟功著《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 寶釵死於產難,湘雲再醮寶玉,與端方本相同,遇北靜王也大同小異,且都誤作「北靖王」。啟功文內轉述關松房聽到的陳庵的話,兩次都是口述。「靜」誤作「靖」顯然是啟功的筆誤。但是民初褚德彝記端方本事,也與近人啟功同誤「靜」為「靖」,未免巧合得有點不可思議。難道是周汝昌引啟、褚二文,兩次都抄錯了? 《紅樓夢新證》書中錯字相當多。如果不是誤植,還有個可能的解釋:聽某某人說,也可能是書信上說的。如果啟功所引的是關松房陳弢庵信上的話,那就是南京刻本與端方本間的一個連鎖。 其實這兩個本子的關係用不著「北靖王」作證。南京刻本把第一個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這樣的賤役,清初應是只有漢人充當。端方本注重書中人是滿人這一點,改為「充撥什庫以餬口」,表示一個滿人至不濟也還可以當撥什庫。 遇北靜王一節,端方本作寶玉「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賞雪,大概寶玉醉了,「適九門提督經其地,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蓋北靖王也。」苦中作樂賞雪,與蘆雪亭對照,藉此刻劃二人個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靜王,與職務有關,較渾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京師城外巡捕三營、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軍統領管理,換給「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印信(見《紅樓夢新證》第三五○頁)。步軍統領本來只管城內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門提督」是他的新銜。端方本內北靜王現任九門提督,也是此本的潤色,當代的本地風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應無疑義。 延入王府,端方本顯然認為太優遇了,改為代找了個小差使:「越日送入鑾儀衛充雲麾使,迄潦倒以終雲。」雲麾使如果執雲帚——也就是拂塵;省親時儀仗中「又有值(執)事太監捧著香珠繡帕漱盂掃塵等類,一隊隊過完」——比扛旗傘輕便。后妃用太監,鑾儀衛想必另在滿人中挑選。 南京刻本末尾著書人根據寶玉口述,寫成此書,這著書經過與楔子衝突,也與卷首作者自述衝突,顯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靜王是否第一個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靜王。秦可卿出殯途中,北靜王初次出場。《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秦氏。第一個早本還沒有寫秦氏喪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靜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後黛玉從揚州回來,寶玉將北靜王所贈鶺鴒香串轉贈黛玉,被拒絕了。早本黛玉初來時已經父母雙亡,後改喪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喪父(見《二詳》)。因此初名「石頭記」時沒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揚州的事,當然也沒有自揚州回京,與寶玉那一小場戲。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紹賈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賈芸初見紅玉一場,又介紹紅玉,早本舊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寶玉初見紅玉一場用了進去,加上兩句提起賈芸的對白。寶玉紅玉一節這樣開始: 這日晚上從北靜王府里回來,見過賈母王夫人等,回至園內,換了衣服,正要洗澡。襲人因被薛寶釵煩了去打結子,秋紋碧痕兩個去催(炊)水,檀雲(全抄本作「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現在家中養病。雖還有幾個作粗活聽喚的丫頭,估量著叫不著他們,都出去尋伙覓伴的頑去了。 寫此節時,晴雯的故事還與金釧兒的故事相仿佛。書名「紅樓夢」期之前有個時期,添寫金釧兒這人物,晴雯改為孤兒,因將此處的晴雯改為檀雲(見《三詳》)。所以加金釧兒時改寫過此節,一七六○本將此節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寫過一次。兩次中有一次順便一提北靜王,免得冷落了這後添的人物。原先寶玉也許是從親戚家回來。 前面說過,加了賈赦邢夫人迎春後,才寫第七十一回。回內賈母做壽,賀客有北靜王與北靜王妃。 有北靜王的五回都是後添的。第一個早本沒有北靜王,因此結尾也不會有寶玉重逢北靜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場。 南京刻本前文應有北靜王,否則無法寫重逢北靜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而不是通部補撰傳聞中的早本。 關於此本的記錄,敘事層次不清,說到續娶湘雲,下接「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靜王,因禍得福後才續弦,那在湘雲這方面就毫無情義可言了。但是寶玉在王府認識了著書人,想必就是同住賓館時自述身世——包括續娶湘雲的事。所以是先續弦後落魄。這也就是第一個早本的結局:寶釵產後病故,續娶湘雲,後貧苦。後人複述,偏重續書杜撰的遇貴人一節,因為故事性較強,便於記憶,而原本後部是毫無變故的下坡路,沒有獲罪,更沒有抄家——並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這一部份用第一個早本,只到「年長」時窮得過活不了,續娶湘云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過把街卒木棚中過宿加油加醬說成看街。端方本續書人手中未見得有第一個早本,大概就是參用南京刻本改寫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為撥什庫,而看街又來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見原本內並沒做任何工作,也沒找過事。但是原本寶玉搞到過不了日子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所以端方本此處插入找事一節,就用超齡作為不合格的理由。 湘雲不識當票(第五十七回),可見社會上的事一無所知。她與寶玉一樣任性,而比寶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終於落到絕境中。湘雲精於女紅,但是即使領些針線來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門走動,會趨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滿箱,銀滿箱,展(轉)眼乞丐人皆謗。」甲戌本夾批:「甄玉賈玉一干人。」並沒有說湘雲做乞丐。講寶玉也著重在「謗」字上,可能僅只是說一成了窮光蛋,人人都罵不上進。當然,這一系列批語已經不是批第一個早本了。稍前有這兩句歌詞:「說什麼粉正濃,脂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甲戌本夾批:「寶釵湘雲一干人。」作批的時候寶釵早卒,已經改去。 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寶玉湘雲再婚這樣遲,然後白頭偕老,縱使流落,顯然並未失散了再重逢。「舊本」之二寫湘云為丐,無非是為了使她能在風雪之夜與敲更的寶玉重逢。 因此湘云為丐與寶玉打更一樣,都不是原有的。他們倆生活在社會體系外,略似現代西方的嬉痞——近來大都譯為「嬉皮」,不免使人聯想到「嬉皮笑臉」,其實他們並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寬容的社會上——對年輕人尤其寬容,老了也還混不下去。寶玉湘雲晚景之慘,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兩則極長的批註,批寶玉續《莊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聰明所誤。……阿鳳是機心所誤。寶釵是博知所誤。湘雲是自愛所誤。襲人是好勝所誤。皆不能跳出莊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聰明了,過於敏感,自己傷身體。寶釵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娶了個Mrs.Know-All,不免影響夫婦感情。「湘雲是自愛所誤」,只能是指第一個早本內,再醮寶玉前,其實她並不是沒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寶玉受苦,不過她是有所不為。 「阿鳳是機心所誤」,可見第一個早本已有鳳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確定第二十二回來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襲人吐血,「不覺將素日想著後來爭榮誇耀之心盡皆灰了,眼中不覺滴下淚來。」「襲人是好勝所誤」,是說賈家敗落後,她恨寶玉不爭氣,以至於琵琶別抱。這條批是批第一個早本,當時已有襲人別嫁的情節,這也是一個旁證。第三十二回隱約提起的湘雲襲人十年前西邊暖閣夜話,同嫁一個丈夫的願望,預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襲人另外嫁人,總是年輕的時候,與湘雲一去一來,相隔多年,根本沒有共處過。 書中用古代地名,諱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嚴格。北京分里城外城。端方本內蔣玉菡的當鋪開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筆觸,與此書的態度相悖。 第一個早本內襲人並沒有與蔣玉菡一同奉養寶玉夫婦,因為與寶玉湘雲的下場不合。襲人嫁的是否蔣玉菡,嫁後是否故事還發展下去,不得而知。蔣玉菡嫌寶玉屢次來借錢,要叫鋪兵驅逐,「為襲人所斥而罷」,大概是端方本編出來罵寶玉的。南京刻本就沒有——複述者該不會遺漏這樣觸目的情節。 端方本續書人鄙視寶玉,想必是因為第一個早本對寶玉的強烈的自貶。 此本還沒有卷首作者自述一節,但是那段自述也寫得極早。在這階段,此書自承是自傳——當然是與脂硯揉合的自畫像。第一個早本的「老來貧」結局卻完全出於想像。作者這時候還年輕,但是也許感到來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傳性的資料此本毫不掩飾,用了進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晉,在書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諱的要點完全隱去,非但不寫抄家,甚至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離抄家最遠,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 第二十一回有:「誰知四兒是個聰敏乖巧不過的丫頭。」庚、戚本句下批註:「又是一個有害無益者。作者一生為此所誤,批者一生亦為此所誤,於開卷凡見如此人,世人故為喜,余犯(反)抱恨。蓋四字誤人甚矣。被誤者深感此批。」末句是作者批這條批。 這位批者的口氣與作者十分親密而地位較高,是否脂硯雖然無法斷定,至少我們確實知道作者自承「聰明反被聰明誤」。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寶玉續《莊子》,批第一個早本的一條批註:「黛玉一生是聰明所誤。……阿鳳是機心所誤。寶釵是博知所誤」等等。黛玉太聰明了,所以過分敏感,影響健康。寶玉對於他傾慕的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接接,閒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蓮」。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種,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見「四詳」),有許多異文,如薛蟠聽說柳湘蓮跟著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場,可見上一回內柳湘蓮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與今本不同。還有第六十六回甲,因為甄士隱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後作強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蓮一干人」,顯然《風月寶鑑》初收入此書時,柳湘蓮沒削髮出家,只悄然離京,後回再出現,已經落草為盜。 戚本第七十回「寶玉因冷淡了柳湘蓮」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蓮打聽尤三姐品行如何,與寶玉談話間有點輕微的不愉快,雖然柳湘蓮立刻道歉,此後沒見面。這該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後,柳湘蓮離開小花枝巷,沒往下寫他去何處。直到第七十回,寶玉還不知道他已經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殺了,而他自己與湘蓮之間有那麼點芥蒂,也是他耿耿於心的許多心事之一。此後改寫第六十六、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為「冷遁」。回目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門」,「冷二郎遁入空門」濃縮為「冷遁」,這名詞生硬異常,如果不是與「冷淡」諧音,不會想起「冷遁」二字。 寶玉思慕太多,而又富於同情心與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當然無法專心工作,窮了之後成為無業游民。在第一個早本內,此書是個性格的悲劇,主要人物都是自誤。 此本沒有賈雨村,鳳姐也未代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帶累賈璉。看來賈璉並未休妻。「阿鳳是機心所誤」,只是心力消耗過甚,舊病復發而死。 甄士隱的《好了歌》內有:「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甲戌本批:「賈蘭賈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經不是第一個早本了,寶釵早死已經改去——「說什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批「寶釵湘雲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內賈蘭不是個閒角,顯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眾人中後加的一個名字。賈菌只出現過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喪事,族人大點名點到他(戚本作賈茵),排名在賈蘭之下,倒數第二,想必比賈蘭還小。該是《風月寶鑑》收入此書時新添的一個人物。第一個早本內,賈家如果中興,也只是賈蘭一人。似應有中興,否則賈蘭這人不起作用。此書確實做到希臘戲劇的沒有一個閒人,一句廢話。 但是賈蘭發達也應在寶玉死後,因為寶玉顯然並沒得到他的好處。所以寫寶玉湘雲的苦況一直寫到寶玉死去為止。這結局即使置之於近代小說之列,讀者也不易接受。但是與百回《紅樓夢》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證了情緣」一比,這第一個早本結得多麼寫實、現代化!從現代化改為傳統化,本來是此書改寫的特點之一。藝術上成熟與否當然又是一回事。 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的共四種,內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傳最廣,連端方本續書人這老北京也買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舊本」之二。我十四五歲的時候看《胡適文存》上的一篇《紅樓夢》考證,大概也就是引《續閱微草堂筆記》——手邊無書,可能記錯了——傳說有個「舊時真本」寫湘云為丐,寶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結為夫婦,看了真是石破天驚,雲垂海立,永遠不能忘記。這位續書人改編得確是有一手,哀艷刺激傳奇化,老年夫婦改為青年單身,也改得合理,因為是續八十回本,當然應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貧。而且二人結合已是末回卷終,並無其他的好下場,仿佛成為一對流浪的情侶,在此斬斷,節拍扣得極准,於通俗中也現代化,甚至於使人有點疑惑——會不會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寫抄沒,一直難產,久久膠著之後,一度恢復續娶湘雲的情節,不過移到抄家後? 第一個早本內鰥居多年後續娶孤苦無依的湘雲,不能算是對不起黛玉。改為在這樣悲慘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結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為什麼要改寶玉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過夜也盡有機會遇見乞丐。現代的嬉痞也常乞討,而看街兵需要侍候過往官員。寶玉最憎惡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還是別人代續的。 第一個早本源久流長,至今不絕如縷,至少有一部份保存到本世紀四○年間,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紅樓夢》倒早已影蹤全無。除了因為讀者大眾偏愛湘雲,也是因為此本結局雖慘——與無家可歸撿煤渣一比,後期的「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不過是有些小戶人家的常情——到底較有人間味,而百回《紅樓夢》末了寶玉與賈雨村先後去青埂峰下,結在禪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樣筆調枯淡。歷來傳抄中楔子被刪數百字都沒人理會,可見不為讀者所喜。 周汝昌將第一個早本與有關無關的幾種續書混為一談,以為至少有一個異本,不過記載繁簡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節,據以續補,除了做看街兵是附會,而寶玉湘雲鰥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進呈御覽,照例替內廷討吉利。結合本來可有可無,不結合反而更主題嚴肅——抗議當時統治階級的殘暴,寶玉湘雲抄家後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從這大雜燴上推測八十回後的情節,又根據一道沒看仔細的奏章,以為曹雪芹將發賣李煦的婦孺的事「結合了他本身的經歷見聞」,寫史家抄沒時,「湘雲等婦女被指派或『變價』為奴為『傭』」;寶玉那隻麒麟曾經第二次失落,被衛若蘭拾了去,湘雲流落入衛若蘭家,見麒麟淚下,若蘭問知是寶玉的表妹,駭然,大概由於馮紫英的助力,代訪到寶玉下落,「於是二人遂將湘雲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按:指射圃,因為下文揣測脂硯等懼禍,抽去反抗當時統治階級的獄神廟回與「衛若蘭射圃文字」,所以獨這兩部份「迷失無稿」——顯然認為射圃是秘密相會的地點。〕撮合寶玉湘雲成為患難中的夫妻(《紅樓夢新證》第九二一頁)。用兩個貴公子作救星,還是階級意識欠正確。 前面列出的「舊本」之五,是個八十回本,未完,寫到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抑鬱而死。這當然是循著第二十八回的線索,回內元妃端午節賞賜的節禮獨寶玉寶釵的相同,黛玉的與別的姊妹們一樣。事實是這伏筆這樣明顯,甚至於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夠在八十回後主張這頭親事。 但是如果是這樣,寶玉雖然不得不服從,心裡勢必怨恨,破壞了他們姊弟特別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遺命,那就悱惻動人,更使寶玉無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紅玉的名字:「紅字切絳珠,玉字則直通矣。」紅玉鬱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懷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兒癆死的」,就必須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時候,病中與寶玉同睡在暖閣里,麝月也怕老嬤嬤們擔憂「過了病氣」,可見從前人不是不知道傳染的危險。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問題還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關心她這愛弟的健康。黛玉是賈母從小帶大的,所以賈母不忍心拆散她與寶玉。元妃只見過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賈母死後寶黛的婚事也可能有變局,第五十七回紫鵑就慮到這一層。但是這樣一來,又是王夫人做惡人。這究竟不比逐晴雯,會嚴重的影響母子感情。 早本寶釵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見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經不很早,《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此回已經又改寫過一次了。可見早本沒有王薛是近親的這一重關係,顯然不預備寫王夫人鳳姐看中寶釵,想培植母家勢力——這與王夫人的個性也不合。此後改為近親,大概是因為不然長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緣出於元妃的主張,照理是最合適的安排。而且絢爛的省親給寶玉帶來了大觀園,同時也留下了這麼個惡果,不到半年就在節禮上透了消息,極富於人生的諷刺。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元妃不過是王妃,地位不夠崇高。王妃晉級,想必就是為了這原因。 怎見得不是別人根據第二十八回的線索,改寫八十回本末尾?因為八十回本未完,別人盡可以續書,寫八十回後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寫得極早。回前總批有「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藥方」,但是除了此回這一次,第二十三回後這五回都沒提黛玉的藥方——已經都刪了。此回描寫寶釵「唇不點而紅,眉不畫而翠」等句,與詩聯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複,因為隔的年數太多。 回內寶玉說出一個奇異的藥方,鳳姐附和,證明他不是信口開河。 寶玉向林黛玉說道:「你聽見了沒有?難道二姐姐也跟著我撒謊不成?」 ——各本同 稱鳳姐為「二姐姐」,與迎春混淆不清。 書中人當面稱呼兄嫂不興連名字,例如第十三回鳳姐稱賈珍「大哥哥」,賈瑞向她提起賈璉,也稱「二哥哥」。寶玉平時只叫鳳姐「姐姐」,對別人說起才稱「鳳姐姐」。此處稱「二姐姐」是跟著賈璉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稱做「二妹妹」。但是叫鳳姐「二姐姐」,叫迎春什麼? 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當時還沒有賈赦邢夫人,賈家只有賈政一房,賈璉可能是堂侄(見《四詳》)。第二十八回也寫得極早。是否起初也沒有迎春,因此叫鳳姐「二姐姐」?那這「二」字就是個漏網之魚了。 《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寧府。惜春原是賈政幼女,自有寧府後才改為賈珍的妹妹(見《四詳》)。惜春原是賈政之女的又一跡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報告探春: 「四姑娘房裡小丫頭彩兒的娘,現是園內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聽見了問著他,他說的話也不敢回姑娘,竟要攆出去才好。」探春道:「怎麼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廳上姨太太處去了,頂頭看見,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來。」探春道:「怎麼不回二奶奶?」平兒道:「不回去也罷,我回去說一聲就是了。」探春點點頭道:「既這麼著,就攆出他去,等太太回來了再定奪。」 惜春的丫頭都是從東府帶來的,丫頭的母親也是寧府奴僕,不會在大觀園內當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應當問一聲,是東府的人,就該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畫一樣,要等尤氏來處理,李紈鳳姐探春都不會擅自發放。顯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還是探春的異母妹,當時還沒有寧府。此回與下一回都是寫寶玉的生日。此回湘雲醉眠芍藥茵,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寫得極早,回內元春還是個王妃;大概與此回本是一回,後來擴充成兩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賈政的女兒? 前面提起過,寶玉起初與元春只相差一歲。如果迎春也是賈政的女兒,只能是庶出。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不是孤兒,但是至少是早年喪母,才養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詳》推測她也許是周姨娘的女兒,是錯誤的。迎春也死了母親,而與惜春不應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賈政亡妾所生,加上趙姨娘以及與趙姨娘作對照的周姨娘,賈政姬妾太多——今本將他與姬妾眾多的賈赦對照,正如迎春反襯出探春的才幹。——因此迎春不會是賈政的女兒。她是與賈赦邢夫人同時添寫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賞燈家宴有迎春而沒有賈赦夫婦,想必是因為回內迎春制的燈謎是後添的,所以沒忘了在席上也連帶添上迎春。 第一個早本就我們所知,已經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為這時候還沒有甄士隱賈雨村與英蓮——與第六十三回。寫第二十八回時,仍舊只有賈政一房,沒有賈赦夫婦與迎春,但是元春已經改為皇妃,賞賜的節禮暗示後文元妃主張金玉聯姻。 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時,黛玉死後寶玉才定親。明義《題紅樓夢》詩有:「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第一個早本內大概也是這樣,此後改為奉妃命定親後黛玉才死。至書名「紅樓夢」時已經又改了回來。為什麼要改回來?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這一點一直就是這樣——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內燈謎預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聯姻的本子裡,遺命沒有宣布,因為賈家給賈妃戴孝是國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說穿了需要迴避,種種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則婚後與黛玉相處,實在無法下筆。寶玉婚後不會像賈璉那樣與別房婦女隔離——賈母離不了他,與黛玉不免天天在賈母處見面。他們倆的關係有一種出塵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氣了。僅只定了親,寶釵不過來了,寶黛仍舊在賈母處吃飯,直到黛玉病倒,已經十分難堪——為了寶玉定親而病劇,照當時的人看來,就有不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臨終向紫鵑自剖,斯文掃地。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讓她先死,也免得妨礙釵黛的友誼,儘管寶釵對婚事也未見得願意。她對寶玉雖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這早本怎麼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葉以後,八十回抄本《石頭記》是有市價的,所以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銷售。等到書主發現上了當,此本倒比今本有結尾,使讀者比較滿足,也許因此不忍抽換成為今本。 最後還有最怪的一個「舊本」之六: 相傳舊本紅樓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隆隆日起,襲人既享溫飽,不復更憶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有誦經化齋之聲,聲音甚熟習,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戶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內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歿。 ——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劄記》 (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說叢》第一期) 在這本子裡,寶玉出家為僧,但是並沒有到青埂峰下「證前緣」,回到神話的框子裡,而是極平凡的乞討齋飯。 程本寫寶玉走失後,賈政看見他一次,已經做了和尚,與二仙偕行,神出鬼沒。於是襲人別嫁。當時家境也還過得去,抄家榮府只抄了賈赦一房,一切照舊,因此襲人嫁人並不是為了生活。此本寫襲人嫁後「溫飽,不復更憶故主」,是說在賈家十分窮苦,與程本的情況不合。寶玉成了仙再來化齋,除非是試她的心——還有什麼可試的?而且也不會死了。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的結局,年代早於程本,因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響的。 程本後四十回的作者寫襲人嫁蔣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羅的暗示與第六十三回襲人的籤詩「桃紅又是一年春」。看過刪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總批的人,知道襲人後來與蔣玉菡一同供養寶玉寶釵,也未必一定照這條線索續書,因為也許覺得這樣寶玉太沒志氣了。但是此本寶玉與已作他人婦的襲人同死,豈不更沒出息?程本的襲人在寶玉失蹤,證實做了和尚之後嫁人,已經挨罵。原著內寶玉沒出家她倒已經出嫁了,太與當時一般的觀點不合,所以幾乎可以斷言沒一個續書人會寫寶玉與背棄他的失節婦同死——太不值得。而且為了黛玉出家,倒又與襲人作同命鴛鴦,豈不矛盾? 但是書中兩次預言寶玉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為襲人而發。襲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襲人雖然沒死,他也失去了她。 寶玉四周這許多女性內,只有黛玉與襲人是他視為己有的,預期「同死同歸」(第七十八回)。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當然她們倆的關係是通過寶玉。 那樣愛晴雯,寶玉有一次說她「明兒你自己當家立事,難道也是這麼顧前不顧後的?」分明預備過兩年就放她出去擇配。一語刺心,難怪晴雯立刻還嘴,襲人口中的「我們」又更火上澆油。 提起晴雯來,附帶討論明義《題紅樓夢》詩有一首: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 這是倒數第四首。上一首詠晴雯: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幾多宵?芙蓉吹斷秋風狠,新誄空成何處招? 下一首粗看是詠黛玉初來時睡碧紗櫥。周汝昌舉出下列疑點: 「一、明義詩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題的,但大致還是有個首尾結構。前邊寫黛玉已有多處,若要寫碧紗櫥,最早該寫,為什麼已寫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麼遠去? 二、『紅粉佳人』一詞,不是寫幼女少女所用。 三、寶黛幼時同室而未同榻。『夢魂多個帳兒紗』,這是說雖然同室,而夢魂未通的話。」 周汝昌因此認為這首詩是寫八十回後的寶釵,指寶玉婚後沒與她發生肉體關係(《紅樓夢新證》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頁)。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後, 一時鋪床,襲人不得不問「今日怎麼睡?」寶玉道:「不管怎麼睡罷了。」原來這一二年間,襲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他越發自尊自重,凡背人之處,或夜晚之間,總不與寶玉狎昵,較先幼時反倒疏遠了。……且有吐血舊症,雖愈,然每因勞碌風寒所感,即嗽中帶血,故邇來夜間總不與寶玉同房。寶玉夜間常醒,又極膽小,每醒必喚人。因晴雯睡臥警醒,且舉動輕便,故夜晚一應茶水起坐呼喚責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寶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一回還是襲人睡在外床,襲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邊睡去。』……伏侍寶玉臥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籠上,麝月便在暖閣外邊。」 暖閣大概就是牆壁上凹進去一塊,挖出一間缺一面牆的小室,而整個面積設炕,比普通的炕聚氣,所以此節麝月說「那屋裡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時的臥室。暖閣上也掛著「大紅繡幔」(同回太醫來時),夜間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鵑「坐在暖閣里,臨窗作針黹」。瀟湘館的暖閣有窗。 《芙蓉誄》中有「紅綃帳里,公子多情」;又寫晴雯去後,「蓉帳香殘,嬌喘共細言皆息」。「嬌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難。 「夢魂多個帳兒紗」,是睡夢中也都多嫌隔著層帳子。此句與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麼又隔著帳子?只有晴雯有時候同榻,也有時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紅樓夢》也許曾經實寫隔帳看她的睡態,今本刪了。 上一首詩寫晴雯屈死,此詩接著代晴雯剖白,雖「同室榻」,並無沾染。稱十六歲的少女為「紅粉佳人」並無不合,尤其是個「妖妖趫趫」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語)。如果是寫寶釵婚後,夫婦當然「同室榻」,為什麼「不妨同室榻」? 寶玉對寶釵豐艷的胴體一向憧憬著。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總批有:「寶玉忘情露於寶釵,是後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會是指婚後——婚後忘情「露於寶釵」有什麼妨礙?——因此八十回內應當還有不止一次,但是並沒有,想必像「回回寫藥方」一樣,嫌重複刪掉了。總之,婚後寶玉決不會用這方式替黛玉守節。 結在寶玉襲人之死上的異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護人面桃花故事——因為怡紅夜宴占花名,襲人是桃花?——雖然套得稚拙可笑,仍舊透露襲人的複雜性——以為忘了寶玉,一見面往事如潮,竟會心臟病發,或是腦溢血中風倒斃。寶玉也同樣的矛盾,出了家還是不能解脫。第一個早本那兩句批仍舊適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寶玉不能悟也。」結局改出家,是否有過這麼個「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國新出獄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橋樑?寶玉至死只是個「貧僧」,「緇衣乞食」,也繼承第一個早本的黯淡寫實作風。關於此本的資料實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來,還是可能是個早本,結局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 《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有寧府,有衛若蘭。從太虛幻境的冊子曲文上,我們知道衛若蘭早死,湘雲沒有再嫁。既然沒有再醮寶玉,顯然寶玉與湘雲偕老的結局已經改為出家。 太虛幻境的畫冊歌詞預言寧府是賈家獲罪的禍首。因此書中有了寧府,就有獲罪的事。出了事就窮了下來,不必一直等到寶玉晚年。所以寶玉出家的時候年紀還輕。 最初書中只有賈政一房,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有了寧府,奉元妃命金玉聯姻的早本卻還沒有賈赦這一房。因此奉妃命聯姻的本子結局還沒改為出家。那是個八十回本,八十回後應當還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 第一個早本已有襲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書名「紅樓夢」期總批,內引「後卅回」「薛寶釵借辭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回目,並透露此回襲人已去。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個早本。第一個早本內寶釵嫁後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內襲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是寶釵容不得人。但是襲人嫁人要趁年輕,不在寶釵生前,也在死後不久。寶釵死後多年,寶玉才窮得無法度日,所以襲人離開他的時候,生活還不成問題。 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改了賈家獲罪驟衰,因此襲人嫁蔣玉菡時業已家境貧寒,嫁後「溫飽,不復更憶故主。」似乎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非常現實。 有個佚名氏《讀紅樓夢隨筆》——舊抄本——一開頭就說:「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寶玉偕老者,史湘雲也。殆寶釵不永年,湘雲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寫得寶玉鍾情於黛,如許深厚,不可再有續娶之事,故刪之以避筆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於篇目特點之。」 末兩句是「自傳說」,認為此書全部紀實。刪去這兩句,似乎就是結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為了忠於黛玉,出了家化齋遇襲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寶黛的故事。 我想這是因為襲人之去是作者身歷的事,給了他極大的打擊,極深的印象。而寶黛是根據脂硯小時候的一段戀情擬想的,可用的資料太少,因此他們倆的場面是此書最晚熟的部份。第六十七回已是《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才有的,戚本此回已經又改寫過,回內的寶黛也還不像作者的手筆。固然早本高低不勻,最初已有的怡紅夜宴就精彩萬分,第六十七回剛巧是波浪中的一個低槽。但也是寶黛的場面實在難寫。結局初改出家的時候,寶黛之戀還不是現在這樣,所以不專一,剛去掉了個湘雲,又結束在寶玉襲人身上。等到寶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愛情不論時代,都有一種排他性。就連西門慶,也越來越跟李瓶兒一夫一妻起來,使其他的五位怨「俺們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添寫金釧兒這人物的時候改寫過。除了少量的原文連批註一併保留了下來,此外全無回內批。加金釧兒在書名「紅樓夢」期之前,至遲也是一七四○末葉,此後二十年來不會一直沒批過。唯一可能的解釋是後來作者再次改寫這七回,抽換的幾頁上的批語當然沒去抄錄;然後直接交抄手謄清,也沒交代抄手將保留的諸頁上哪條夾批眉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這七回仍舊只有加金釧前的四條批註。固然作者一向不管這些細節,也可見他重視脂批的限度。 這七回謄清後也沒經批者過目,就傳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這情況,與一七五四年脂硯「抄閱再評」,一七五六年畸笏「對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遲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獄神廟回等「五六稿」交人謄清時,畸笏也還看過。 寶黛最劇烈的一次爭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後好容易和解了又給黛玉吃閉門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寶玉激動得神志不清起來,以至於「肺腑言」被襲人聽了去,才能夠義正辭嚴向王夫人進言,防範寶黛。第三十四回寶玉打傷了之後黛玉來探視,加金釧時這一場曾經添寫夢中向金釧兒蔣玉菡說「為你們死也情願」,最後這次改寫又改為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也情願」(見《三詳》),感情於分散中集中,顯示他們倆之間的一種奇異的了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預備添寫一個寶黛場面——養傷時再度來探——所以回末「只聽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忙叫快請」是新改的,與下一回回首不銜接。下一回還沒改寫就逝世了。寫寶黛的場面正得心應手時被斬斷了,令人痛惜。 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後幾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劇發生——除了紫鵑試寶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雖然強烈,也不是寶黛面對面,而是通過紫鵑。 仿佛記得石印《金玉緣》上的一個後世評家太平閒人代為解釋,說這是因為二人年紀漸長,自己知道約束了。這當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見此點確實有點費解——除非我們知道後部的寶黛場面寫得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後改寫的。 逐晴雯後王夫人說:「暫且挨過今年一年,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庚本批註:「一段神奇鬼訝之文,不知從何想來。王夫人從來未理家務,豈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隱隱約約已有無限口舌,浸潤之譖,原非一日矣。……」「不知從何想來」?!難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襲人說過「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難怪批者沒看見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是脂硯,根本沒趕上看見。 寶玉養傷期間,支開襲人,派晴雯送兩條舊手帕給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淚都是為他流的,在帕上題詩。她有許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傳遞,於我可懼。」人是健忘的動物,今人已經不大能想像,以他們這樣親密的關係,派人送兩條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傳遞」,嚴重得像墜兒把賈芸的手帕交給紅玉——脂硯所謂「傳奸」。 起先寶玉差晴雯送帕,「寶玉便命晴雯來,」句下各本批註:「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這條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頂撞寶玉,語侵襲人,因為三回後她將要擔任一項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裡,所以有恃無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為批者還在補敘那次爭吵的內幕,「把柄」指晴雯窺破了寶玉襲人的關係。「四詳」後,才知道這就像賈蓉預知鴛鴦借當,與紅玉的夢有前知,都是由於改寫中次序顛倒。此處經改寫後,批者只把「後文晴雯放肆」的「後」字改了個「前」字。 第三十四回題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鬧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六回之後;加金釧兒時,將挨打與挨打餘波這三回移前(見《三詳》)。當時保留下來的幾節連著批註,因此那次改寫的七回一清如水,沒有回內批,除了舊有的寥寥四條。送帕題帕顯然是加金釧前的原文,因為有一條批註。這條批提起晴雯吵鬧,因此晴雯吵鬧也是舊有的。所以這次大搬家還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襲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之後。 加金釧兒前的原文內容次序如下:(一)襲人「步入金屋」,黛玉湘雲往賀,撞見寶釵繡鴛鴦;湘雲回家(第三十六回)。(二)寶玉挨打,養傷,送帕;題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兩回,加金釧後擴充,添寫玉釧嘗羹一回。)(三)晴雯吵鬧(第三十一回)——顯然是因為妒忌襲人「步入金屋」。這不大合理,因為王夫人抬舉襲人,晴雯再不服氣也不敢發作。而且襲人「步入金屋」後,晴雯這兩句精彩對白就不適用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後添寫的。 題帕一場感情強烈,但是送帕題帕也不是寶黛面對面。寶黛見面的場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數月內改寫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寶玉房裡去一個人,襲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守著打傷的寶玉,自己去見王夫人。此處「檀雲」二字是加金釧兒那次改寫的標誌。添寫金釧兒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為二,晴雯改成孤兒,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雲」,檀雲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頭名單上添上個檀雲響應。可見挨打後王夫人傳喚一節,這次也改寫過。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說:「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各本句下批註:「『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這是大搬家前的舊批,彼時顯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襲人見王夫人一節。那次談話,第一次叫「我的兒」是因為襲人識大體,說老爺管教得對;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聽了這話有因,忙問道:「我的兒,你有話只管說。近來我因聽見眾人背前背後都誇你,我只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這些小意思好,所以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誰知你方才和我說的話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麼,只管說什麼,只別叫別人知道就是了。」襲人道:「我也沒甚麼別的說,我只想著討太太一個示下,怎麼變個法兒,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王夫人聽了,吃一大驚,忙拉了襲人的手問道:「寶玉難道和誰作怪了不成?」襲人忙回道:「太太別多心,並沒有這話。……」 大搬家前,襲人本來已經「入金屋」,與趙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這一段內又告密,王夫人只更誇獎了一番。加金釧時,挨打一場添出賈環報告井中淹死一個丫頭的消息,所以此處也添寫王夫人秘密問襲人,風聞是賈環進讒,她可曾聽見。長談後又加上王夫人的反應:「正觸了金釧兒之事,心內越發感愛襲人」,因應許「我自然不辜負你」,伏下兩回後擢升為子妾。這樣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緊湊有力。 這是這五六回顛倒搬位的主因。但是這次改寫,前引的一段沒動,所以忽略了「將你合老姨娘一體行事」這句應當刪去,因為這件事還沒發生。 多年後,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在前引的這一段插入寶玉遷出園外的建議,先加王夫人這兩句對白:「你有什麼,只管說什麼,只別叫別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襲人的建議,使王夫人大吃一驚,以為已經出了亂子,襲人又忙否認。大觀園在書中這樣重要,而有象徵性,寶玉出園是襲人種的因,簡直使襲人成為伊甸園的蛇。 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後寶玉襲人談話,「襲人細揣此話,好似寶玉有疑他之意」,全抄本、戚本作「疑他們」,指襲人秋紋麝月結黨排擠晴雯,罪嫌較輕,後來才刪去「們」字。俞平伯認為作者與脂批不一定意見一致,這是一個例子。無疑的,早本襲人的畫像光線較柔和,是脂批對她一味讚美的原因之一。 第二十回寶玉替麝月篦頭,被晴雯撞見,各本都有這條長批: 閒上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有(按:「在」誤)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襲人去時顯然寶玉已婚,但是襲人仍舊沒過明路,否則不能稱「出嫁」。 第六十五回興兒告訴二尤母女:「我們家的規矩,爺們大了,未娶親之先,都先放兩個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趙姨娘要求賈政把彩霞給賈環作妾,賈政說:「……等他們再念一二年書,再放人不遲。」怎麼遲至寶玉婚後,襲人還沒收房?倘是因賈赦賈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麼能娶親?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釋暫不收房的理由:「一則都年輕,二則老爺也不許,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誤)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報告賈母已代寶玉選定襲人,主要是因為襲人「這幾年來從未逢迎著寶玉淘氣,凡寶玉十分胡鬧的事,他只有死勸的」;又重申暫不宣布的理由:「……二則寶玉再自(以)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勸他說他,反倒縱性起來。」 滿人未婚女子地位高於已婚的,因為還有入宮的可能性。因此書中女兒與長輩一桌吃飯,媳婦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還有一層,王夫人不知道寶玉襲人早已發生關係。當時雖然還沒有「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句名言,也懂得這道理,以為不圓房,襲人比較拿得住他。黛玉死後,寶玉想必更自暴自棄,娶寶釵後「流蕩益甚」(端方本情節)。還是襲人最能控制他——也許有些妾婦之道寶釵不屑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寶玉惡勸,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註),與襲人之間的摩擦為時已久,成為一種意志的角力。襲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樣以「走」來要挾,最後終於實行了。這局面大概是紀實的。曹雪芹長成在抄家多年後,與書中家境不同,「時值非常,一切從簡」,這樣膠著遲遲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襲人雖然實有其人,嫁蔣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雖然被人輕視,名旦有錢有勢,娶妻是要傳宗接代的,決不肯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寶玉襲人的關係,兄妹倆死了母親,又照老姨娘的例規領喪葬費,不會再去拿她冒充閨女。襲人又並不怎麼美,與賈芸紅玉同是「容長臉」,戚本作「蘢長臉」,近代通用「龍長臉」,專指男性,大概是高顴骨大圓眼睛、勁削的瘦長臉型。大人家出來的人身價雖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興旺起來,未見得能容她幫貼舊主。要避嫌疑,也不會來往。 書中襲人的故事的演變,不論有沒有同死的一環,第一個早本內沒有襲人迎養寶玉夫婦的事,那時候想必襲人之去也就是她的歸結。後來添寫她與蔣玉菡供養寶玉寶釵,是否為襲人贖罪?她是否讒害晴雯,不確定,中傷黛玉卻是明寫(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漸的大道理,雖然釵黛並提,王夫人當然知道寶釵與寶玉並不接近。但是以襲人的處境,卻也不能怪她。試想在黛玉手下當姨太太,這日子不是好過的。納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換了寶釵,就行得通。 寶玉最後將寶釵「棄而為僧」,不能不顧到她的生活無著。如果襲人已經把他們夫婦倆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強了襲人對寶玉的母性,而寶玉不但後顧無憂,也可見他不是窮途末路才去做和尚。這該是添寫襲人迎養寶玉寶釵的主因。出家是經過考慮然後剃度的,不是突如其來被仙人度化了去,這也是一個旁證。 這樣看來,「花襲人有始有終」毫無事實的根據,完全是創作。 第二十八回總批第一段如下: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各本同 第二十八回來自次老的早本,結局已改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聯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後仍舊像第一個早本,寶釵死於難產,襲人別嫁,寶玉湘雲偕老,貧極。所以寫此回時還沒有襲人迎養寶玉夫婦的事。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紅樓夢》,此回蔣玉菡的汗巾還是綠色的,明義《題紅樓夢》詩中稱為「綠雲綃」。一七五四本始有「茜香羅」這名色——茜草是大紅的染料。此回回目「蔣玉菡情贈茜香羅,薛寶釵羞籠紅麝串」,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回內也修改了兩次換系汗巾的顏色。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情贈綠雲綃」,對「紅麝串」更工整。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葉都是從一七五四本保留下來的。此回回前總批第一段該是一七五四本新寫的,下一段「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藥方」則是保留的早本舊批。前五回內黛玉的藥方已經都刪了。 總批說汗巾事件與紅麝串寫在一回內,是因為後文有襲人蔣玉菡供養寶玉寶釵,這是附會曲解或纏夾。此回不過預言襲人嫁蔣玉菡,當時並不預備寫他們夫婦倆供養寶玉寶釵。 被襲人接回去香花供養,寶玉於感激之餘,想必比獄神廟茜雪紅玉的美人恩更不是味,不過以他與襲人關係之深,也都談不上這些了。但是寶玉出家也未必與這無關。出家是離開蔣家,這一點我覺得很重要。到底還是一半為了襲人做和尚。 最後把寶釵託了給她,也不枉寶釵一向是她的一個知己。 「花襲人有始有終」這一回改寫過,在那「五六稿」內,被借閱者遺失。襲人之去沒有改寫,百回《紅樓夢》中有,作者逝後五六年還在,但是終於沒保存下來。在我總覺得這是最痛心的損失,因為自從第一個早本起就有襲人之去,是後部唯一沒改動過的主要情節,屹然不移,可以稱為此書的一個核心。襲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獨往獨來的一面。 總結上述,第三十一回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而太虛幻境的冊子與曲文都預言湘雲早寡,顯然未與任何人同偕白首。《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始有太虛幻境。那回目是從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來的,因此衝突。 八十回本內只有第十四回給秦氏送殯的名單上有衛若蘭。秦可卿來自《風月寶鑑》。顯然是收並《風月寶鑑》後才有衛若蘭這人物。當時已有太虛幻境的冊子與曲文預言湘雲早寡,因此自有衛若蘭以來,就是寫他早卒。「白首雙星」回目只能是指寶玉湘雲。添寫衛若蘭後,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全抄本),終於還是保存原來的回目,另加衛若蘭射圃文字,裡面若蘭佩戴的金麒麟是寶玉原有的那隻,使麒麟的預兆應在他身上,而忽略了他未與湘雲同偕白首,仍舊與回目不合。 早本寫寶玉與湘雲偕老,顯然並沒出家。 庚、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寶玉二次悟禪機:「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墜落無成也」,又批黛玉說他作的偈「無甚關係」:「黛玉說無關係,將來必無關係。……可知寶玉不能悟也。」這口氣是初看此書,還沒看完。第一個早本結局沒有出家。與湘雲偕老的就是第一個早本。 「石頭記」指石上刻的記錄,因此初名「石頭記」時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節是後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錄《石頭記》後,為了保存「情僧錄」書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雙關兼指寶玉,也是書名已改「情僧錄」後。初名「石頭記」時寶玉沒做和尚。 楔子裡空空道人一節內提起「石頭記」,下注「本名」,因為當時書名已改。但是卷首自述中,「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句內「石頭記」下並沒有批註「本名」,可見這位批者批書時還沒有此句。甄士隱賈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因此自述一節末句關於賈雨村即「假語村言」也是後加的——添寫這兩個人物後,需要解釋二人命名由來。而且最初只有楔子,此后冠以自述;楔子內此書像天書一樣的出現,沒有作者,與作者自述合看,有混亂之感,所以在此處說明是「借通靈(玉)之說」來寫自傳——在這階段,此書自視為自傳性小說。畸笏把這段自述收入「凡例」,刪去「借通靈之說」句,因為與楔子隔開,二者之間的矛盾不需要解釋了。 甄士隱夢遊太虛,太虛幻境來自《風月寶鑑》,因此添寫甄士隱賈雨村時,《風月寶鑑》已收入此書。 賈家出事是由於賈雨村丟官,被連累。此外還有賈赦侵占古扇案,寧府又是肇事的禍首,甄家抄沒時又秘密寄存財物。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賈家因代隱匿財產獲罪,但是並沒抄家。一七五四本起,才用甄家抄家作賈家抄家的預兆。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寶玉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這八回的內容都是第一個早本還沒有的,因此第一個早本沒有甄家。 賈家最初只有賈政一房,所以第一個早本沒有賈赦與寧府。又沒有賈雨村,沒有甄家——沒有書中一切獲罪的伏線,可見此本賈家並未獲罪。 傳說有「舊本」,其實有十種之多。內有七部續書,兩三個早本,其一寫寶玉娶湘雲,晚年貧極,顯然就是與湘雲偕老的第一個早本。 這第一個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種續書里,內中南京刻本與端方本都寫寶玉窮途末路重逢北靜王。書中有北靜王的五回,在第一個早本的時候都還不存在,因此原本不會有重逢北靜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場。此本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端方本又據以改寫程本。 三六橋本也是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但是參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後情節。第六十三回內元妃還是個王妃。三六橋本寫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見第一個早本內元春是王妃,因此「杏元」封號不犯元妃的諱。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詩聯作結,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的標誌。回內省親,早本寶玉已經十七八歲,不能覲見。一七五四本最後一次改小寶玉年齡——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裡面還比今本大兩歲,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寫省親寶玉覲見一節,保留的原文一律稱元春為賈妃,新句都用元妃。可見初改皇妃時只稱賈妃,遲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號,與第一個早本的「杏元」封號相距一二十年,因此「元」字重複。 有個八十回「舊本」寫到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抑鬱而死為止。如果是別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節禮的暗示代撰,這該是八十回後的事,不必去改寫前八十回。看來也是個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銷售。 第二十八回寫得極早,以至於寶釵容貌的描寫與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寫第二十八回時書中還沒有迎春,所以寶玉稱鳳姐「二姐姐」——跟著賈璉行二。 第一個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來自極早的早本。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賈政之女的跡象。但是迎春不會起先是賈政的女兒,因為寶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歲,而迎春倘是庶出,與惜春同是喪母而不同母,賈政姬妾太多,與他的個性不合。所以迎春是與賈赦邢夫人同時添寫的人物。 第二十二回燈謎預言元春不久於人世。第一個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聯姻是奉元妃遺命。王妃改皇妃,就是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於奉欽命聯姻。但是為了替黛玉留身分,奉妃命聯姻,促使黛玉病劇的局面後來刪了,仍舊改為黛玉死在寶玉定親前,如明義《題紅樓夢》詩中所說的。 各種續書中,只有端方本很明顯的缺獲罪抄沒,只繼續第七十二回「家道艱難」,再加上寶玉婚後更「放縱」「流蕩」,「年長」時終於無法維持生活。這敗落經過顯然來自第一個早本。《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有了太虛幻境與寧府,太虛幻境的畫冊曲文預言寧府肇禍,湘雲早寡守節,可見此時已改漸衰之局為獲罪驟衰,與湘雲偕老也已改出家。 奉妃命聯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寫此回時還沒有迎春,因此也沒有賈赦。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有了寧府才有獲罪,所以妃命聯姻的八十回本還沒有獲罪的事,八十回後仍舊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 出家後重逢襲人的「舊本」寫襲人嫁蔣玉菡時賈家十分窮苦,寶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則不會當場倒斃。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襲人之去太與當時的道德觀牴觸,也絕對不會有續書人寫寶玉襲人同死。而這倒正合書中黛玉襲人並重的暗示:襲人死了寶玉也要做和尚;「同死同歸」;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這可能是結局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早本。 添寫金釧兒這人物時改寫第二十九至三十六回,從脂批中的跡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使襲人先告密然後「步入金屋」,告密成為王夫人賞識她的主因,加強了結構。第三十六回湘雲之去因此宕後,本來在寶玉挨打前已經回家。第三十一回也移前,回內晴雯吵鬧本是為了襲人「步入金屋」。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在逝世不久前再度改寫,第三十四回襲人見王夫人一節插入寶玉遷出園外的建議;寶黛面對面的最激動的幾場除葬花外全在這七回內,都是這次改寫的,還預備在第三十六回添寫一場。謄清時未囑抄手將保留的原文上哪條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所以這七回還是只有加金釧兒那次保留下來的四條批註,可見定稿以來迄未經批者過目,已經傳抄出去,是作者亡故後的景象。寶黛情感上的高潮是最後才寫成的,還有襲人的畫像畫龍點睛的一筆。 最初十年內的五次增刪,最重要的是雙管齊下改結局為獲罪與出家。添寫一個寧府為罪魁禍首,《風月寶鑑》因而收入此書。同時加甄士隱賈雨村,大概稍後再加甄寶玉家,與雨村同是帶累賈家。襲人在第一個早本內並未迎養寶玉夫婦,不然寶玉湘雲的下場不會那麼慘。改出家後終於添寫襲人迎養寶玉寶釵,使寶玉削髮為僧時不致置寶釵的生活於不顧。因此襲人雖然實有其人,「花襲人有始有終」完全是虛構的。 周汝昌將第一個早本與有關無關的幾種續書視為八十回後情節,推測抄沒後湘雲寶玉淪為奴僕乞丐,經衛若蘭撮合,在射圃團聚;「曹雪芹寫是寫了,脂硯等親人批閱,再四躊躇,認為性命攸關,到底不敢公之於世,只好把這兩部份成稿抽出去了(指『抄沒、獄神廟諸事』與『衛若蘭射圃文字』)。所以連當時像明義等人,看過全書結尾,卻也未能知道還有這兩大重要事故。」(按:明義所見《紅樓夢》還沒添寫抄家);又猜度後來其餘的也都散佚了,但是當初隱匿或毀棄的是這兩部份,所以畸笏特別提出「衛若蘭射圃文字」與獄神廟回「迷失無稿」。但是畸笏不說,也沒人知道有抄沒文字已經寫了出來,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們對早本知道得多了點,就發現作者規避文網不遺餘力,起先不但不寫抄沒,甚至於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是個性格的悲劇,將賈家的敗落歸咎於寶玉自身。但是這樣不大使人同情,而且湘雲的夫家母家怎麼也一寒至此,一死了丈夫就「窮無所歸」?有了護官符解釋賈史王薛四家的關係,就不是「六親同運」,巧合太多了。所以添寫獲罪是唯一合理的答案,但是在這之前先加了個大房賈赦,一方面用賈赦反襯出賈政為人,賈赦死後榮國公世職被賈環襲了去,強調兄弟鬩牆,作為敗家的主要因素。但是賈環是個「燎了毛的小凍貓子」(鳳姐語),近代通稱「偎灶貓」,靠趙姨娘幕後策動,也還是搗亂的本領有限。逼不得已還是不能不寫獲罪,不過賈環奪爵仍舊保留了下來。一寫獲罪立刻加了個寧府作為禍首與煙幕,免得太像曹家本身。曹雪芹是個正常的人,沒有心理學上所謂「死亡的願望」。天才在實生活中像白痴一樣的也許有。這樣的人卻寫不出《紅樓夢》來。 *一九七七年八月皇冠雜誌社出版單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