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鬱金香 · 第12章 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的遺囑

大仲馬 《黑鬱金香》
蘿莎沒有猜錯,法官們第二天上布依坦霍夫來審問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不過,審問的時間並不長,因為高乃里於斯把德·維特弟兄倆和法國的致命的通信收藏在家裡,是有證有據的。 他沒有否認。 在法官們的眼裡,還不能確定的只有:這些信件到底是不是他的教父高乃依·德·維特親自交給他的。 既然這兩個殉難者已經死了,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再沒有什麼好顧忌的,他不但不否認這包東西是高乃依親自交給他保管的,還把當時情況和經過也講了出來。 這種親密的關係把教子也牽連到他教父的案子裡去。 高乃依和高乃里於斯之間有著顯而易見的共謀關係。 高乃里於斯不只供出這一點就完了,他把自己的好惡、習慣和交遊全都一五一十講出來。他講到自己不關心政治,愛好研究,喜歡藝術、科學和花卉。他還說起從高乃依到多德雷赫特來,把這包東西交給他的那一天起,這包東西就一直沒有被保管人動過,甚至連注意都沒有注意過。 有人反駁他,認為就這點來看,他說的不可能是實話,因為信件就放在他的手和眼睛每天都要接觸到的柜子里。 高乃里於斯回答說,這一點也是真的,不過他的手伸進抽屜僅僅是為了摸摸球根是不是很乾燥,他的眼睛望進去也僅僅是為了看看球根是不是已經開始發芽。 有人反駁他,認為他推說對這包東西不關心,是講不通的,因為從他教父的手裡接過一包這樣的東西,就不可能不知道它的重要性。 關於這個問題,他的答覆是: 他的教父高乃依太愛他了,特別是考慮得太周到,所以不會把這包東西的內容告訴他,因為說明了只會叫保管人擔心。 有人反駁他,認為德·維特先生如果這樣做的話,一定會在包裹上加一個證明以防萬一,證明他的教子與這些信件完全無關;再不然,在他吃官司的時候,也一定會寫一封信給他的教子,證明他的教子無罪。 高乃里於斯回答說,他的教父毫無疑問是沒有想到這包東西會出危險,因為它藏在一個在全凡·拜爾勒家的人看來跟約櫃[1]一樣神聖不可侵犯的柜子里;因此,他的教父認為證明是不必要的。至於說信,他仿佛記得,在他被捕前一會兒,他正全神貫注地觀看一個最稀有的球根的時候,約翰·德·維特先生的僕人曾經到他的乾燥室來過,交給他一張紙;可是這一切,在他的記憶里,只留下很模糊的印象。那個僕人已經走了;不過那張紙,如果仔細找一找,也許還可以找到。 說到克萊克,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因為他已經離開荷蘭。 說到那張紙,找到的可能性也很小,再說也沒有人肯花力氣去找。 高乃里於斯在這一點上也並不堅持。因為那張紙即使找到了,也很可能跟構成罪證的信件毫無關係。 法官們希望擺出慫恿高乃里於斯更好地為自己辯護的態度;他們在他面前顯出仁慈的耐心。這種耐心可以說是一個對被告感到興趣的法官,或者是一個已經把對方打垮而完全占了優勢的、無需再加以迫害就可以毀掉對方的勝利者的特徵。 高乃里於斯沒有接受這種假惺惺的保護,他以殉道者的高貴氣概和義人的從容態度作最後答辯。 「你們問到我的那些事,各位先生,」他說,「除了準確無誤的事實經過以外,我沒有什麼好回答的。而事實經過就是這樣。那包東西是像我剛才說的那樣交給我的。我在上帝面前聲明,我以前不知道,現在還是不知道裡面的內容,直到我被捕那天,我才知道這包東西是議長和德·盧瓦侯爵的來往信件。最後,我聲明我不知道怎麼會有人知道這包東西在我家裡;我尤其不明白,我收下了我那著名的、慘遭不幸的教父送來的東西,怎麼會被認為有罪。」 這就是高乃里於斯的全部辯護詞。法官們開始討論。 他們認為: 任何內訌的苗子都是有害的,因為它會重新引起戰爭,而消滅戰爭是符合全體人民的利益的。 他們中間有一個以善於觀察著稱的人,他認為這個年輕人表面上那麼冷靜,實際上可能是個很危險的人,因為在他那冷冰冰的外表下,一定包藏著為他親人德·維特弟兄復仇的強烈願望。 另外一個人指出,對鬱金香的愛好跟政治是完全一致的。歷史就證明有好些很危險的人物都從事園藝,仿佛園藝是他們的職業,雖然他們念念不忘的是另外的事情。在嘉比[2]種罌粟花的老塔克文[3],和在萬森納堡的望樓里澆康乃馨花的德·孔戴就是證明;頭一個在種花的時候策劃怎樣回羅馬,第二個在澆花的時候計劃怎樣越獄。 這位法官用下面的兩刀論法作了結論: 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先生或者熱愛鬱金香,或者熱愛政治;在這兩種情況下,他都對我們說了謊,首先是因為他從事政治是已經證明了的,證據就是從他家裡搜出來的信件;其次是因為他培植鬱金香也是已經證明了的,球根就可以作證。最後,也是最嚴重的,由於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同時培植鬱金香而又從事政治,被告必定是個性格複雜,具有雙重性結構的人物,以同等的熱忱從事政治和培植鬱金香,這證明了他也是個對社會安寧極為危險的人物,和剛才舉老塔克文以及德·孔戴先生作為例子的大智大慧的人物之間,有一些,或者可以說完全雷同之處。 所有這些推論的結果是:荷蘭的總督奧蘭治親王,毫無疑問,一定會萬分感激海牙的司法界替他減少統治七省聯邦的麻煩,甚至連最小一點陰謀反對他的權力的苗子都消滅乾淨。 這一個理由比其他所有的理由都重要。為了有效地消滅陰謀的苗子,大家一致同意判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先生死刑,因為他被控告而且證實了,在鬱金香愛好者這個單純外表的掩護下,曾經參與了德·維特兄弟背叛荷蘭遭到人人唾棄的陰謀和可恥的勾當,曾經參與了他們和與荷蘭為敵的法國人的秘密聯繫。 判詞上還補充說,上述的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應從布依坦霍夫監獄提出,押赴豎立在同名廣場上的斷頭台,交判決執行人砍頭。 這次討論非常嚴肅認真,所以進行了足足有半個鐘頭,犯人在這時候已經被押回牢房。 國會的書記官到牢房裡來向他宣讀判詞。 格里弗斯師傅由於手臂骨折引起高燒,躺在床上不能起來。他的鑰匙交給他的一個助理看守。美麗的弗里斯姑娘蘿莎跟著把書記官帶進牢房的助理看守來了,她立在門角里,用手絹捂住嘴,免得讓人聽見她的嘆息和哭聲。 高乃里於斯聽宣判時的表情,驚訝的成分多於悲哀的成分。 書記官讀完判詞以後,問他還有什麼話要說。 「說實在的,我沒有什麼要說,」他回答,「不過我得承認:在一個謹慎的人為了避免犯法而預料到的所有死罪原因中,我從來還沒有想到會有這一個。」 書記官聽了這個答覆,帶著像他這樣的公務人員對各類要犯常有的尊重態度,朝高乃里於斯鞠了一個躬。 在他正要走的時候,高乃里於斯問: 「書記官先生,順便問一聲,這件事定在哪一天?」 「就在今天,」書記官回答,犯人的鎮靜態度弄得他有點不知所措。 門後面傳來一陣嗚咽聲。 高乃里於斯伸過頭去看誰在哭,可是蘿莎料到這一著,已經閃到後面去了。 「還有,」高乃里於斯繼續問,「幾點鐘執行?」 「中午十二點,先生。」 「見鬼!」高乃里於斯說,「我好像在二十分鐘以前就聽見敲十點。我沒有多少時間好浪費了。」 「是的,為了和上帝和解,」書記官向他一躬到地,說,「你可以隨便要求哪一位神父。」 說著他一步步退了出去;助理看守剛要把高乃里於斯的牢門鎖上,跟他走,這時有一條哆嗦著的雪白的胳膊伸到他和沉重的牢門中間。 高乃里於斯只看見一頂鑲了白花邊護耳的金帽子,美麗的弗里斯姑娘們常戴的那種帽子;他只聽見有人在對著助理看守的耳朵低聲說話。助理看守把那一大串鑰匙交到伸在他面前的白手上,然後走下幾級梯級,在半樓梯上坐下,就這樣樓梯上面由他看守,下面由狗看守。 金帽子轉了過來,高乃里於斯這才看見美麗的蘿莎掛著兩行眼淚的臉和淚汪汪的藍色大眼睛。 年輕姑娘朝高乃里於斯走過去,雙手捂在心痛如絞的胸膛上。 「啊!先生!先生!」她說。 可是她怎麼也說不下去了。 「美麗的姑娘,」高乃里於斯感動地回答,「你希望我做什麼呢?我可以告訴你,從此以後,我對什麼都無能為力了。」 「先生,我來求你一件事,」蘿莎說,伸出雙手,一半是伸向高乃里於斯,一半是伸向上天。 「別哭得這麼傷心,蘿莎,」犯人說,「因為你的眼淚比那即將來臨的死亡還要叫我難受。你也知道,一個犯人越是無辜,越是應該死得從容,甚至應該死得愉快,因為他是殉難者。好啦,別哭了,告訴我,你要什麼,美麗的蘿莎。」 年輕姑娘跪下來。 「原諒我爸爸,」她說。 「原諒你爸爸!」高乃里於斯詫異地說。 「是的,他對你那麼兇狠!不過,這是他的脾氣;他對每個人都是這樣,並不是光對你一個人粗暴。」 「親愛的蘿莎,他遭到的意外,已經使他受到了懲罰,甚至可以說懲罰得有點過分了,我原諒他。」 「謝謝!」蘿莎說,「現在,告訴我,我也可以為你做什麼事嗎?」 「你可以擦乾你那雙美麗的眼睛,親愛的孩子,」高乃里於斯和善地微笑著說。 「可是,為你……為你……」 「一個只剩下一個鐘頭好活的人,如果還要求什麼,那簡直是個絕頂的西巴利斯[4]人了,親愛的蘿莎。」 「別人向你提的神父呢?」 「我一生敬奉上帝,蘿莎。我敬奉他的功績,感謝他的聖意。上帝不可能有什麼好反對我的。因此,我不想請你去找神父。蘿莎,我最後的一個念頭,跟上帝的榮耀有關。親愛的,我請求你幫助我把這個念頭變成事實。」 「啊!高乃里於斯先生,說吧,說吧!」淹沒在淚水中的姑娘叫起來。 「把你美麗的手給我,答應我不要笑,我的孩子。」 「笑!」蘿莎在絕望中嚷道,「這種時候還笑!難道你連望都沒有望過我嗎,高乃里於斯先生?」 「我望過你,蘿莎,用我的肉體的眼睛,也用我的靈魂的眼睛望過你。我從沒有見過比你更美麗的女人,比你的靈魂更純潔的靈魂;如果從現在起我不再望你,請你原諒,那是因為在我離開塵世的時候,不願意再有什麼留戀。」 蘿莎打了個寒噤。犯人說這番話的時候,布依坦霍夫監獄的鐘樓上的鐘敲了十一下。 高乃里於斯明白她在想什麼。 「對,對,我們得趕快了,」他說,「你想得對,蘿莎。」 他從懷裡掏出包著三個球根的那個紙包。原來他在不再有被搜查的危險的時候,已經又把它放到懷裡了。 「美麗的朋友,」他說,「我非常愛花。那是因為我當時還不知道除了花以外,還有別的可以愛。啊!蘿莎,哪怕我向你宣布我的愛情,別紅臉,也別回過頭去。可憐的孩子,那不會有什麼結果了;再過六十分鐘,布依坦霍夫廣場上的那件利器就要和我的愚勇較量較量了。蘿莎,我以前只愛花,我已經找到,至少我相信我已經發現了大黑鬱金香的秘密,這種花大家都認為不可能種出。你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哈勒姆園藝協會提出十萬弗羅林作為獎金。這十萬弗羅林——老天知道,我惋惜的並不是這十萬弗羅林,——就在我這個紙包里;它裡面包著的這三個球根就可以得到這十萬弗羅林。你可以把它們拿去,蘿莎,因為我把它們送給你了。」 「高乃里於斯先生!」 「啊!你可以把它們拿去,蘿莎;你不會損害到別人,我的孩子。在這個世界上,我是孤零零的;我的父母早已去世;我沒有兄弟,也沒有姊妹;我從來沒有想到用愛情來愛任何人,如果有誰想到愛我,我也不知道。況且,你也看得很清楚,蘿莎,沒有人關心我,不然在這時候,就不會只有你一個人在牢房裡安慰我,幫助我。」 「可是,先生,十萬弗羅林……」 「啊!讓我們正經地談談,親愛的孩子,」高乃里於斯說,「這十萬弗羅林是一筆很可觀的嫁妝,和你的美麗也相配;你一定能得到十萬弗羅林,因為我對我的球根完全有把握。因此,你一定能得到,親愛的蘿莎,作為交換,我只要你答應我一件事:嫁給一個你會愛的、也會像我愛我的花一樣愛你的、正直的年輕人。別打斷我的話,蘿莎;我已經只剩下幾分鐘了……」 這個可憐的姑娘哭得透不過氣來。 高乃里於斯握住她的手。 「聽我說,」他繼續說下去,「你必須這樣辦。上多德雷赫特我的花園裡去取泥土。向我的園丁皮特呂依斯漢姆要第六號花壇的肥土;你用一個很深的栽培箱把這三個球根種在肥土裡。明年五月,也就是說七個月以後,它們就會開花;等你看到花梗上有花了,可得小心,晚上不能吹風,白天不能曬太陽。一定會開黑花,我完全有把握。然後你去通知哈勒姆協會的主席。他會召集會議,證實花的顏色,那十萬弗羅林就歸你了。」 蘿莎深深地嘆了口氣。 「現在,」高乃里於斯繼續說下去,擦掉一滴在眼皮邊上顫動著的眼淚,他的這滴眼淚流出來,倒不是為了他即將失去的生命,而是為了這朵他看不到的奇異的黑鬱金香花。「我什麼也不希望了,僅僅希望這朵鬱金香能夠叫『RosaBarloensis』[5],也就是說,它同時叫你我兩人的名字;當然,你不懂拉丁文,說不定會把這個名字忘掉,去給我找支鉛筆,找張紙,讓我給你寫下來。」 蘿莎哭開了,遞給他一本軋花皮面精裝的書,封面上印著「高·維·」兩個字。 「這是什麼?」犯人問。 「唉!」蘿莎回答,「這是你可憐的教父高乃依·德·維特的《聖經》。他從這本《聖經》里汲取了忍受苦刑、聽到宣判而不畏懼的力量。這位殉難者被害以後,我在這間牢房裡找到它,把它當作一件聖物保存起來;今天,我把這本書給你帶來,因為我覺得裡面有一股神聖的力量。你不需要這種力量,上帝已經把這種力量給你了。願上帝獲得讚美!你就把要寫的寫在上面吧,高乃里於斯先生,雖然我很不幸,不識字,但是你寫的,一定會照辦。」 高乃里於斯接過《聖經》來,虔誠地吻了一下。 「我用什麼寫呢?」他問。 「這本《聖經》里夾著一支鉛筆,」蘿莎說,「在裡面,是我把它夾在裡面的。」 這支鉛筆就是約翰·德·維特借給他哥哥用過,後來忘了收回的那支。 高乃里於斯拿起鉛筆,在第二頁上(因為第一頁,我們一定還記得,已經撕掉了),跟他的教父一樣,在臨死前,用同樣堅定的手寫道: 一六七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將要把我的無辜的靈魂在斷頭台上交還上帝的時候,我將我世間剩下的惟一財物贈給蘿莎·格里弗斯,因為其餘的財物都已經充公了。我是說,我將三個球根贈給蘿莎·格里弗斯。我深信這三個球根在明年五月會開出大黑鬱金香花,得到哈勒姆協會提出的十萬弗羅林獎金。我希望她做我惟一的繼承人,代我領取這十萬弗羅林;我只有一個條件,就是要她嫁一個年齡跟我相仿的、會愛她、她也會愛的年輕人,並且給這個成為新品種的黑鬱金香起名為RosaBarnsis,也就是說,把她和我兩人的名字合在一起。 願上帝賜我恩典,賜她健康! 高乃里於斯·凡·拜爾勒 然後,他把《聖經》還給蘿莎,說: 「看看。」 「唉!」姑娘回答高乃里於斯,「我已經跟你說過,我不識字。」 高乃里於斯於是把他剛寫的遺囑念給蘿莎聽。 這個可憐的女孩子哭得更傷心了。 「你接受我的條件嗎?」犯人帶著憂鬱的笑容問,同時吻了吻這個美麗的弗里斯姑娘的發抖的指尖。 「啊!我不能,先生,」她結結巴巴地說。 「你不能,我的孩子,為什麼不能?」 「因為其中有一個條件我不能遵守。」 「哪一個?我還以為我們通過我們的同盟條件已經達成協議呢。」 「你把這十萬弗羅林送給我做嫁妝嗎?」 「對。」 「而且要我嫁一個我會愛的人嗎?」 「當然。」 「好啦!先生,這錢不能歸我。我誰也不會愛,我不會嫁人。」 蘿莎好不容易說出這幾句話之後,雙膝彎倒,差點兒痛苦得暈過去。 高乃里於斯看見她臉色那麼蒼白,心裡那麼難過,嚇得連忙過去抱住她,這時候,在狗叫聲中,可以聽見樓梯上有急促的腳步聲,緊跟著又有其他不祥的聲音。 「他們來帶你了!」蘿莎扭著雙手叫道,「上帝啊!上帝啊!先生,你沒有別的話要跟我說了嗎?」 她跪下來,頭埋在雙臂里,哭得眼淚汪汪,上氣不接下氣。 「我要對你說的是,把你的這三個球根仔細地收好,並且為了我的緣故,照我吩咐去種。永別了,蘿莎。」 「啊!好,」她說,並沒有抬起頭來,「啊!好,你吩咐的,我都會照著做,除了嫁人,」她又低聲補了一句,「那,啊,我發誓,那在我是不可能的事。」 她把高乃里於斯的寶物揣在怦怦跳動的心口上。 高乃里於斯和蘿莎聽到的,正是書記官回來帶犯人的響聲。跟在他後面的有劊子手,被指定在斷頭台周圍把守的士兵和監獄裡跟來看熱鬧的人。 高乃里於斯既不軟弱,也不充好漢,寧可說是把他們當作朋友,而不是當作迫害者來接待。他聽任這些人擺布,給了他們在執行職務上的一切方便。 隨後,他從裝著鐵柵的小窗,朝廣場上望了一眼,他看到了斷頭台和離斷頭台二十步遠的示眾架。根據總督的命令,德·維特兄弟倆的備受凌辱的屍體已經從示眾架上卸下來了。 在應該跟在衛兵後面下樓的時候,高乃里於斯用眼睛尋找蘿莎天使般的眼光;可是,他在劍和長戟後面看到的,只是一個倒在木凳邊的身體,和一張被長發遮住一半的、蒼白的臉。 但是在昏倒的時候,蘿莎仍舊聽從她朋友的吩咐,把手護著她那天鵝絨的胸衣,甚至在不省人事以後,還本能地抓緊高乃里於斯交給她保管的寶貝。 年輕人離開牢房時,可以看到緊握在蘿莎手指間的那張從《聖經》上撕下來的、發黃的紙。當初高乃依·德·維特曾經那麼困難,忍受了那麼大的痛楚,在上面寫過幾行字;如果高乃里於斯看見這幾行字的話,這幾行字肯定能救一個人和一朵鬱金香。 注釋: [1]約櫃,《聖經》故事中古代猶太教的聖物,內藏刻有上帝與猶太人所立約法(即十誡)的石板。 [2]嘉比,古義大利城市。 [3]塔克文,古羅馬王政時代的第五世國王(前616—前579)。傳有智勇,在位時建造羅馬城牆、廣場及卡皮托林神廟。 [4]西巴利斯,古義大利城市。西巴利斯人懦弱無能,嬌生慣養,愛奢侈淫樂的生活。 [5]RosaBarloensis,拉丁文,意思是「蘿莎拜爾勒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