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簡化方案
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正式公布《漢字簡化方案》。這個方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即漢字簡化第一表,包含230個簡化字,從方案公布之時通用;第二部分即漢字簡化第二表,包含285個簡化字,其中的95個簡化字從1956年6月起開始試用;第三部分即漢字偏旁簡化表,包含54個簡化偏旁,有30個根據這個表推出的簡字從公布時開始試用。1964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在總結使用簡化漢字經驗的基礎上,明確了簡化偏旁的應用範圍,並編印《筒化字總表》,共收2236個簡化字,一共簡化了2264個繁體字。這些簡化字在筆畫上減少近一半。表中所列簡化字約占現代常用字和次常用字的1/3。它為普及教育和掃除文盲創造了條件,為漢字信息的現代化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