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藝文志通釋 · 一 藝文志敍論
昔仲尼沒而微言絶,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顔師古曰:「七十子,謂弟子達者七十二人。舉其成數,故言七十。」
按:《史記·孔子世家》有云:「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於是後之言孔學者,率推尊孔門教化之盛,爲振古所未有。以今考之,殊不然也。大抵人之恆言,每喜以三之倍數,九之倍數,形容事物之衆多。故凡言「三十六」、「七十二」,乃至「三百」、「三千」,多屬虛數,未可質言。如孔門果有弟子三千,賢者七二,何以司馬遷當漢初「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之遺風,鄉射鄒嶧」。徘徊山東境內,如此其久。意欲博訪周咨,盡知孔門弟子。乃《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所載,僅數十人。大半不能詳其行事,但記姓名而已。從知後人所稱「三千」、「七二」之數,皆誇飾之辭耳。清乾隆時,汪中嘗爲《釋三九》三篇;近代劉師培又曾撰《古籍多虛數説》六篇;揭櫫斯例,可成定論。學者究覽其義,足以增益識解,不致惑於陳説也。
故《春秋》分爲五,《詩》分爲四,《易》有數家之傳。
按:上世學藝授受,初皆口耳相傳,後乃著之竹帛。十口相傳,不能無增損之言;五方殊音,不能無譌變之語。師説異同,實由此起。承受既非一本,解説自多紛歧,初不必自仲尼沒、七十子喪而後然也。《春秋》分爲五者,顔《注》引韋昭曰:「謂左氏、公羊、穀梁、鄒氏、夾氏也。」左氏乃左丘明,公羊乃公羊高,穀梁乃穀梁赤。鄒氏、夾氏,其名未詳。《詩》分爲四者,韋昭亦曰:「謂毛氏、齊、魯、韓。」毛氏乃毛亨,齊乃齊人轅固,魯乃魯人申培,韓乃燕人韓嬰。諸家皆有傳説,流布於世。今所存者,惟毛氏《詁訓傳》爲全耳。
戰國從衡,眞僞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殽亂。
按:《韓非子·顯學篇》曰:「世之顯學,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張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顔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孫氏之儒,有樂正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鄧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後,儒分爲八,墨離爲三。取捨相反不同,而皆自謂眞孔墨。孔墨不可復生,將誰使定後世之學乎?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捨不同,皆自謂眞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韓非此論,已詳道戰國末期諸子競興、眞僞分爭之實。當時百家爭鳴,各自以爲得某家學術之眞,而目世人傳其學者爲僞。彼此攻訐,議論紛起,遂成羣言殽亂之局,莫之能一也。《志》雲「戰國從衡」者,從衡即縱橫也。謂其時合縱連衡之説,盛行於世耳。
至秦患之,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
按:羣言殽亂,則思想分歧,難於統一意志,最爲有國者所忌。故孟子嘗言:「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孟子·萬章》下)可知焚書之事,非自秦始。秦自孝公時,已有商鞅教之燔《詩》《書》而明法令。其後李斯佐始皇定天下,即請焚書,亦特實行商君遺教耳。顧其時所燒者乃民間藏書,而博士官所職,固未燒也。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雖有明令保存,竟無留傳於後。可知書之散亡,不盡由於秦火,明矣。且周秦法家之言治國,急趨功利,奬勵耕戰。功以善戰爲上,利以疾農爲本。不欲民之事學,以有妨於耕戰也。《商君書·墾令篇》有云:「民不貴學問則愚,愚則無外交;無外交,則勉農而不偷。民不賤農,則安不殆。」又云:「不好學問,則務疾農。」可知法家治國之道,不貴民之多智。秦之所以「燔滅文章,以愚黔首」,由斯道也。人之髮黑,故秦稱民爲黔首。
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齊召南曰:「此二句既敘在孝武之前,則指高祖時蕭何收秦圖籍,楚元王學《詩》,惠帝時除挾書之令,文帝使鼂錯受《尚書》,使博士作《王制》,又置《論語》、《孝經》、《爾雅》、《孟子》博士,即其事也。」
按:蕭何初入關時收秦圖籍,乃指當時天下地圖與戶口冊也,自非經傳子史之類。《史記·蕭相國世家》云:「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沛公爲漢王,以何爲丞相。項王與諸侯屠燒咸陽而去,漢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何俱得秦圖書也。」據此,可知蕭何當時所得,非常見之書籍,而是能提供天下阨塞、戶口多少之地圖與戶籍。《史記》所云「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乃謂收秦律令於丞相府,取地圖戶籍於御史大夫府也。齊召南考證《志》文「大收篇籍」語,首舉蕭何事爲例,失其實也。至於所稱「楚元王學《詩》」,見《漢書》本傳;「惠帝時除挾書之令」,在惠帝四年;「文帝使鼂錯受《尚書》」,見《史記·鼂錯傳》;「使博士作《王制》」,見《漢書·郊祀志》;「置《論語》、《孝經》、《爾雅》、《孟子》博士」,見趙岐《孟子題辭》。文獻足徵,俱可明漢初崇文勸學之治。
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
顔師古曰:「編絶散落,故簡脫。」
按:古人寫書,竹木與縑帛並用,《墨子·魯問篇》已雲「書於竹帛」,可知二者兼行,爲時甚早。《志》所云「書缺簡説」,書謂帛書,簡謂竹簡也。戰國時期帛書,雖以前時有發現,然絲織品易於腐敝,所遺留者多爲殘片。惟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在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中出土之帛書,多至十二萬字,包括《老子》、《經法》、《十大經》、《戰國策》及兵書、曆書、醫書等十餘種古籍。乃吾人今日所見最完整最豐富之古代帛書。即以《老子》而論,已有兩種寫本,一本寫在漢高祖時期之前,一本寫在漢高祖時期之後。由於歷時久遠,文字時有缺脫。到武帝時,帛書與竹簡並行於世,集中收儲於官府者日多,大半皆殘壞不全也。
聖上喟然而稱曰:「朕甚閔焉!」
周壽昌曰:「聖上,稱孝武也。玩語氣似當時語。竊疑漢求遺書始自武帝,當時必有記錄,班采其言入文中耶?」
按:周氏所致疑者是也。顧《漢書·藝文志》中,尚有甚可疑者二事:一則《詩賦略》中有《上所自造賦》二篇,顔注云:「武帝也。」夫所謂「上」者,臣工稱當代君主之辭也。劉向、劉歆爲西漢末年人,去孝武之世猶遠,況班氏乎?二則《諸子》、《詩賦》、《兵書》三略中著錄之書,班氏自注「有列傳」者,凡十一見。顔師古《注》於儒家《晏子》下發其例云:「有列傳者,謂《太史公書》。」此自注之辭果出劉班手,何可泛雲「有列傳」,而不舉其書名?由此可見,劉《略》、班《志》,前有所承,甚至有采及武帝時學者之撰述以入己作者,此類是也。然無徵不信,莫由詳考矣。袐府。
於是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説,皆充
顔《注》引如淳曰:「劉歆《七略》云:『外則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內則有延閣、廣內、袐室之府。』」
按:《文選》卷三十八、任彥昇《爲范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府之延閣,則青編落簡。」李善注引劉歆《七略》曰:「孝武皇帝敕丞相公孫弘廣開獻書之路,百年之間,書積如山。」漢求遺書,自武帝始。搜訪既周,網羅自易。自六藝經傳外,諸子百家,故書雅記,悉輻湊於京師。蓋其初尚未專尊儒術,表章六經,故兼收併蓄,於斯爲盛也。
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
按:《漢書·成帝紀》:河平三年,「光祿大夫劉向校中袐書,謁者陳農使使求遺書於天下」。顔《注》云:「言令陳農爲使,而使之求遺書也。」以《成紀》行文觀之,校書之事在上,求書之使在下,是當時實爲校書而遣使出外求書也。此與武帝時之求書自異。武帝時重在搜羅遺書,藏之袐府,而未及讎校;成帝時始任專人爲之。校書必資異本對勘,故又遣使廣求之於天下也。在此以前,若漢初有張良、韓信序次兵法,武帝時楊僕紀奏兵錄,皆僅各效所長,偶加清點。若夫鳩集衆才,統校羣書,則實自河平三年(公元前二十六年),詔令劉向詔中袐書始。校讎之名,亦自向定之,所謂「一人讀書,校上下得謬誤爲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爲讎」(見《文選·魏都賦》注引劉向《別錄》),即是也。當時羅致多人,分任其事,向特總其成耳。
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
按:劉向字子政,漢皇族楚元王劉交(高祖同父少弟)四世孫。成帝時,任光祿大夫,終中壘校尉。向子歆,字子駿,後改名秀,字叔。父子事蹟,附見《楚元王傳》。《傳》稱其「父子俱好古,博見彊志,過絶於人」。又稱歆在「河平中,受詔與父向領校袐書。講六藝、傳記、諸子、詩賦、數術、方技,無所不究。向死後,歆復爲中壘校尉,卒父前業」。可知向歆父子,俱以博學多識,有名於時,故同受詔校中袐書。《志》文稱舉共校書者數人,而獨未及劉歆,蓋歆《輯略》原文,意存謙退,不列己名,班氏仍未改耳。當時參預校書之人,自任宏、尹咸、李柱國外,尚有杜參,見本志《詩賦略》;班斿,見《漢書·敘傳》。可知襄校者尚多,實亦不止三人。但此三人各效所長,分任專門術業,自非襄校可比,故特著其名以重之。
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
按:阮孝緒《七錄序》曰:「昔劉向校書,輒爲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隨竟奏上,皆載在本書。時又別集衆錄,謂之《別錄》,即今之《別錄》是也。」《隨書·經籍志》亦曰:「每一書就,向輒撰爲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敘而奏之。」可知當日劉向每校一書既畢,即寫成一篇介紹文字,一方面「條其篇目」;一方面「撮其指意」;此之謂「目錄」,亦簡稱「錄」。即如今日猶存之《孫卿新書敘錄》(即《荀子敘錄》)而言,先列三十二篇篇目於前,然後敘述作者行事、書中內容、校讎經過於後,此即當日劉向所爲每書敘錄之體式。其初每書敘錄,皆載在本書,隨書而行。後又彙集羣書敘錄,成爲一書,俾能別行於世,故名之曰《別錄》。正如清乾隆中修《四庫全書》時,每書之首,撰有提要一篇,後又彙集羣書提要,成爲《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其用一也。惜《別錄》一書早佚,今可考見之羣書《敘錄》,僅存《戰國策》、《晏子》、《孫卿子》、《管子》、《列子》、《韓非子》、《鄧析子》及劉秀(即劉歆)《上山海經表》,共八篇(《關尹子敘錄》乃後人僞託)而已,顧猶可考見其義例。
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羣書而奏其《七略》。
按:阮孝緒《七錄序》曰:「會向亡,哀帝使歆嗣其前業,乃徙溫室中書於天祿閣上,歆遂總括羣篇,奏其《七略》。」(《隋書·經籍志》略同)蓋歆當時以《別錄》爲底本,刪繁存簡,撰爲《七略》。隋唐志咸著錄劉向《七略別錄》二十卷、劉歆《七略》七卷,明二書詳略不同。方之《四庫全書》,《別錄》爲《總目提要》,《七略》乃《簡明目錄》也。南宋以後,二書並亡。稽之《通志》,尚著錄《七略》七卷,而《通考》不載,其明徵也。
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按:阮孝緒《七錄序》曰:「向子歆撮其指要,著爲《七略》。其一篇即六篇之總最,故以《輯略》爲名。」又曰:「向歆雖雲《七略》,實有六條。劉氏之世,史書甚寡,附見《春秋》,誠得其例;詩賦不從六藝《詩》部,蓋由其書既多,所以別爲一略。」姚振宗曰:「《七略》三十八種之書,盡在《藝文志》;三十八種之流別,亦盡在於《志》。故其書雖亡,其流風餘韻,猶約略可尋。」(説見《隋書·經籍志·史部簿錄類·七略》條下)《七略》之爲書,實分圖書爲六大類,而每大類中又分若干種,自是我國圖書分類目錄之祖。其書雖已亡佚,而義例、內容,俱尚存於《漢書·藝文志》。凡考鏡東漢以前學術流別、著述盛衰者,胥必取證於斯,此《漢志》所以可貴也。
今刪其要,以備篇籍。
顔師古曰:「刪去浮冗,取其指要也。其每略所條家及篇數有與總凡不同者,傳寫脫誤,年代久遠,無以詳知。」
按:《七略》原本,於每書名之下,各有簡要之解題,故爲書至七卷之多。由其爲簿錄專籍,自可任情抒發。至於史冊包羅甚廣,《藝文》特其一篇。勢不得不翦汰煩辭,但存書目。史志之所以不同於朝廷官簿與私家目錄者,亦即在此。班氏刪《七略》以入《漢書》,散《輯略》以成敘論。後之史家爲《藝文》、《經籍志》者,率沿其體,莫之或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