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 ·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三百七十七

外科跌打金刃竹木破傷門 黃帝素問 脈要精微論 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 【 注  肝主血而主色,脈盛而色不見者,血畜於下也。當病墜傷或為手搏所傷,血凝脅下,故喘逆也。】 金匱要略 【 漢?張機】 金瘡脈證 寸口脈浮微而濇,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者,其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脈經 【 晉?王叔和】 論脈 從高顛仆,內有血,腹脹滿,其脈堅強者生,小弱者死。 金瘡血出太多,其脈虛細者生,數實大者死。 金瘡出血,脈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砍瘡出血一二石,脈來大者二十日死。 砍刺出血不止者,其脈止脈來大者七日死,滑細者生。 千金方 【 唐?孫思邈】 打撲諸傷損 凡被打損,血悶搶心,氣絕不能言,可擘開口,尿其中令下咽,即醒。又墮車落馬及車碾木打,已死者,以死人安著,以手袖掩其口鼻眼上,一食頃活,眼開與熱小便二升。 金瘡 治金瘡者,無大小冬夏,及始初傷血出,便以石灰厚敷裹之,既止痛,又速愈。無石灰,灰亦可用。若瘡甚深,未宜速合者,內少滑石,令瘡不時合也。凡金瘡出血,其人必渴,當忍之。噉燥食並肥膩之物以止渴,慎勿鹹食。若多飲粥及漿,犯即血動溢出,殺人。又忌嗔怒大言笑,思想陰陽,行動作勞,多食酸咸,飲酒熱羹臛輩,瘡瘥後猶爾,出百日半年,乃可復常也。 河間六書 【 金?劉完素】 破傷風論 夫風病者,百病之始也。清淨則腠理閉拒,雖有大風苛毒而弗能為害也。故破傷風者,通於表里,分別陰陽,同傷寒證一例施治。閭閻庸鄙,往往有不知者。只知有發表者,不知有攻裹者、和解者。此汗下和三法也,亦同傷寒證。有在表者,有在里者,有在半表里者。在里宜下,在表宜發汗,在表里之間宜和解。然汗下亦不可過其法也。故破傷風者,從外至內,甚於內者則病甚也。因此卒暴傷損風襲之間,傳播經絡,至使寒熱更作,身體反強,口噤不開,甚者邪氣入髒,則分汗下之治。諸瘡不差,榮衛虛,肌肉不生,瘡眼不合者,風邪亦能外入於瘡,為破傷風之候,故諸瘡不差。吁!世皆言著灸為上,而不知火熱客毒逐經,諸變不可勝數。微則發熱,甚則生風而搐,或角弓反張,口噤目斜,皆因瘡鬱結於榮衛,不得宣通而然。亦有破傷不灸而病此者。瘡著白痂,則瘡口閉塞,氣難通泄,故陽熱易為鬱結,而熱甚則生風也。故表脈浮而無力者太陽也,脈長而有力者陽明也,脈浮而弦小者少陽也。太陽宜汗,陽明宜下,少陽宜和。若明此三法,而治不中病者,未之有也。 破傷風,風熱燥甚,怫鬱在表,而里氣尚平者,善伸數欠,筋脈拘急,或時惡寒,或筋惕而搐,脈浮數而弦也,宜以辛熱治風之藥,開沖結滯而愈。猶傷寒表熱怫鬱,而以麻黃湯辛熱發散也。凡用辛熱開衝風熱結滯,宜以寒藥佐之則良,免致藥中病而風熱轉甚也。如治傷寒發熱,用麻黃、桂枝加黃芩、知母、石膏之類是也。若止以甘草、滑石、蔥、豉寒藥發散甚妙。若表不已,漸傳入里,里未大甚而脈弦小者,宜以退風熱開結滯之寒藥調之,或微加散風辛熱藥亦得。猶傷寒在半表半里,而以小柴胡和解之也。若里勢已甚,而舌強口噤,項背反張,驚惕搐搦,涎唾稠黏,胷腹滿塞,便溺秘結,或時汗出,脈沉洪數而弦也。然汗出者由風熱郁甚於里,而表熱稍罷,則腠理疏泄而心火熱甚,故汗出也。法宜除風散結寒藥下之,後以退風熱開結滯之寒藥調之,則熱退結散而風自愈矣。 活法機要 【 元?張潔古】 墜損 夫從高墜下,惡血留於內,不分十二經絡,醫人俱作風中肝經,留於脅下,以中風療之。血者皆肝之所主,惡血必歸於肝,不問何經之傷,必留於脅下,蓋肝主血故也。痛甚則必有自汗,但人人有汗出,皆屬風證,諸風皆屬於肝木,況敗血凝泣,逆其所屬,入於肝也。從高墜下,逆其上行之血氣,非肝而何?非傷寒無汗,既曰汗,必自風化之也,故以破血行經藥治之。 若登高墜下,重物撞打,箭鏃刃傷,心腹胷中停積鬱血不散,以上中下三焦分之,別其部分。上部,易老犀角地黃湯、中部桃仁承氣湯、下部抵當湯之類下之,亦可以小便酒同煎治之。 更有內加生地黃、當歸煎者,有加大黃者。又法,虛人不禁下者,以四物湯加穿山甲煎服妙。亦有花蕊石散,以童子小便煎或酒服之者。此藥與前寒藥,正分陰陽,不可不辨也。若瘀血已去,用復元通氣散加當歸煎服,亦可。 丹溪心法 【 元?朱震亨】 跌扑損傷 趺撲損傷,須用蘇木和血,黃連降火,白朮和中,童便煎妙。在下者,可先須補接,後下瘀血;在上者,宜飲韭汁,或和粥吃。切不可飲冷水。血見寒則凝,但一絲血入心即死。 破傷風 破傷風多死,治宜防風、全蠍之類。非全蠍不開,十個為末,酒調,日三次。 破傷風血凝心,鴉翅燒灰存性,研細,酒調一錢。 證治要訣 【 明?戴思恭】 顛撲 仆踣不知曰顛,兩下相搏曰撲,其為損一也。因顛撲而迷悶者。酒調蘇合香丸,或雞鳴散。或和氣飲加大黃,入酢少許煎;或童便調黑神散,不用童便,用蘇木煎酒調亦得。顛撲傷疼,酒調琥珀散極佳。再用烏藥順氣散以治之,風腰疼尤宜。有顛撲人服藥,並熏洗搽藥,皆不效自若;或教以用白芍藥、赤芍藥、威靈仙、乳香、沒藥各等分,為細末和勻,酒調服之,隨即痛減其半。 刀傷 刀傷血不止,一味白芍藥散,白酒調服,即以散摻傷處。或其血出不透,致惡血壅滯,傷處赤腫,或攻四肢頭面,並雞鳴散,或煎紅花調黑神散。其有血出不止,勢難遏者,用龍骨、乳香等分研末窒患處,蛇魚草搗塞尤妙。非特可治刀傷,撲血不止亦可。 醫學正傳 【 明?虞摶】 破傷風 《內經》云:風者,百病之始也,清淨則腠理閉拒,雖有大風苛毒而弗能為害也。若夫破傷風論,因事擊破皮肉,往往視為尋常,殊不知風邪乘虛而客襲之,漸而變為惡候。又諸瘡久不合口,風邪亦能內襲;或用湯淋洗,或用艾焚灸,其湯火之毒氣,亦與破傷風邪無異。其為證也,皆能傳播經絡,燒爍真氣,是以寒熱間作,甚則口噤目邪,身體強直,如角弓反張之狀,死在旦夕,誠可哀憫。治之之法,當同傷寒處治。因其有在表、在里、半表半里三者之不同,故不離乎汗下和三法也。是故在表者汗之,在里者下之,在表里之間者宜和解之。又不可過其法也。閭閻野人,多不識此證,殺人甚易。早不求醫治療,而袖手待斃,哀哉! 醫學入門 【 明?李梴】 折傷 折傷有傷身體,或墜跌打撲,倒壓閃脞,氣血郁遏而破,或金刃傷皮出血,外損筋骨者可治;內損臟腑里膜及破陰子耳後者,皆不治。 未出血者,宜蘇木去瘀,黃連降火,白朮和中,三味用童便入酒煎服,在上者宜韭汁和粥吃,在下者可下。血冷則凝,不可飲冷水,引血入心則死。消瘀雞鳴散、花蕊石散、順氣木香勻氣散,加童便、紅曲或紅酒。已出血者,急用陳王丹止血,先服補托藥而後消瘀。虛甚者亦不敢下。血虛者四物湯加穿山甲。氣虛者用蘇木、參、芪、當歸、陳皮、甘草服半月,脈散漸收,方敢以煎藥調下自然銅末一味,空心服之。如骨不碎折者忌用。素虛損甚者,紫河車丹去麝香。但損傷妙在補氣血,或被寒冷者,先宜散寒。 折傷專主血論,非如六淫七情,有在氣在血之分。然肝主血,不問何經所傷,惡血必歸於肝,流於脅,郁於腹,而作脹痛或增寒熱,實者下之;虛者當歸須散、復元活血湯調之,或十全大補湯加香附、陳皮、貝母等分,水煎服。 凡損傷瘡口忽干,毒攻腹內,恍惚煩悶嘔吐,及已出血多,而又嘔血不止者,難治。初起嘔吐者,用平胃散為末內服,外用薑汁調敷。破傷風浮腫者江鰾丸,氣弱者只用蜜導法。 或始而出血過多,或瘡口早合,瘀血停滯,俱是血分受病。血屬陰,五臟所主,始雖在表,隨即入里,故多死也。宜養血當歸地黃湯、活神丹、托里散、內托十宣散以防毒陷,外用魚鰾散,或用鼠頭骨為末,臘月豬脂調敷。 破傷 又有破傷水濕,口噤強直者,用牡蠣為末敷之,仍以甘草煎湯調服二錢。 或病巳十分安痊,而忽有口噤反張,筋搐痰壅,似破傷風證,又似痓證,其實乃氣血俱虛也。凡癰疽潰後,膿血大泄,陽隨陰散變證,只宜大補氣血,果系風痓,亦不宜以風藥治之。血虛者,四物湯加參、朮氣虛者,補中益氣湯去升麻、陳皮,加酒炒黑黃蘗、五味子、麥門冬、肉桂大劑服之。氣血俱虛,汗多作渴寒熱者,十全大補湯加桂、附、麥門冬、五味子;呃逆者,托里溫中湯。若妄投風藥者死。 杖瘡 杖瘡,於法本不當治。據古方破瘀去血為先,一杖畢,即飲童便和酒,不可吃茶,免血攻心。待神氣定後,體盛者,用雞鳴散下之;體薄者,瘡攻寒熱,噁心少食,宜當歸須散加柴胡、羌活。氣鬱,加木香;心腹脹痛,加童便;心下脹滿,氣不通暢,加木香、檳榔。外用熱豆腐鋪在杖處,其氣如蒸,其肉即紫;復以熱豆腐鋪之,以紫肉散盡淡紅為度。出膿血潰爛者亦宜。甚者內服乳香定痛散,隨以熱酒儘量而飲。虛者,潰後宜大補氣血脾胃,兼吞紫河車丹,最易平復。外貼黃蠟膏、馬齒膏。凡杖瘡忽干,毒攻腹內,恍惚煩悶嘔吐者,難治。 薛氏醫案 【 明?薛己】 正體主治大法 一脅肋脹痛,若大便通和,喘欬吐痰者,肝火侮肺也,用小柴胡湯加青皮、山梔清之。若胷腹脹痛,大便不通,喘欬吐血者,瘀血停滯也,用當歸導滯散通之。《內經》云:肝藏血,脾統血。蓋肝屬木,生火侮土,肝火既熾,肝血必傷,脾氣必虛,宜先清肝養血,則瘀血不致凝滯,肌肉不致遍潰;次壯脾健胃,則瘀肉易潰,新肉易生。若行克伐,則虛者益虛,滯者益滯,禍不旋踵矣。 一肚腹作痛,或大便不通,按之痛甚,瘀血在內也,用加味承氣湯下之;既下而痛不止,按之仍痛,瘀血未盡也,用加味四物湯補而行之。若腹痛按之不痛,血氣傷也,用四物湯加參、芪、白朮補而和之。若下而胷脅反痛,肝血傷也,用四君、芎、歸補之;既下而發熱,陰血傷也,用四物、參、朮補之;既下而惡寒,陽氣傷也,用十全大補湯補之;既下而惡寒發熱,氣血俱傷也,用八珍湯補之;既下而欲嘔,胃氣傷也,用六君、當歸補之;既下而泄瀉,脾腎傷也,用六君、肉果、破故紙補之。若下後手足俱冷,昏潰出汗,陽氣虛寒也,急用參附湯;吐瀉手足俱冷,指甲青者,脾腎虛寒之甚也,急用大劑參附湯;口噤手撒,遺尿痰盛,唇青體冷者,虛極之外證也,急投大劑參附湯,多有得生者。 一肌肉間作痛,營衛之氣滯也,用復元通氣散;筋骨作痛,肝腎之氣傷也,用六味地黃丸。內傷下血作痛,脾胃之氣虛也,用補中益氣湯;外傷出血作痛,脾肺之氣虛也,用八珍湯。大凡下血不止,脾胃之氣脫也;吐瀉不食,脾胃之氣敗也。苟預為調補脾胃,則無此患矣。 一作痛若痛至四五日不減,或至一二日方痛,欲作膿也,用托里散。若以指按下復起,膿已成也,刺去其膿,痛自止。若頭痛時作時止氣血虛也,痛而兼眩屬痰也,當生肝血,補脾氣。 一青腫不消,用補中益氣湯以補氣;腫黯不消,用加味逍遙散以散血。若焮腫脹痛,瘀血作膿也,以八珍湯加白芷托之。若膿潰而反痛,氣血虛也,以十全大補湯補之。若骨接而復脫,肝腎虛也,用地黃丸。腫不消,青不退,氣血虛也,內用八珍湯,外用蔥熨法,則瘀血自散,腫痛日消。若行血破血,則脾胃愈虛,運氣愈滯。若敷貼涼藥,則瘀血益凝,內腐益深,致難收拾。 一發熱若出血過多,或潰膿之後,脈洪大而虛,重按全無,此陰虛發熱也,用當歸補血湯。脈沉微,按之軟弱,此陰盛發躁也,用四君、姜、附。若發熱煩躁,肉瞤筋惕,亡血也,用聖愈湯。如汗不止,血脫也,用獨參湯。其血脫脈實,汗後脈躁者難治,細小者易治。《外台秘要》云:陰盛發躁,欲坐井中,用附子四逆湯加蔥白。王太僕云:凡熱來復去,晝見夜伏,夜見晝伏,不時而動者,名曰無火,此無根之虛火也。 一作嘔,若因痛甚,或因克伐而傷胃者,用四君、當歸、半夏、生薑。或因忿怒而傷肝者,用小柴胡湯加山梔、茯苓。若因痰火盛,用二陳湯加姜炒黃連、山梔。若因胃氣虛,用補中益氣湯加生薑、半夏。若出血過多或因潰後,用六君子湯加當歸。 一喘欬,若出血過多,面黑胷脹,或胷膈痛而發喘者,乃氣血乘於肺也,急用二味參蘇飲。若欬血衄血者,乃氣逆血蘊於肺也,急用十味參蘇飲加山梔、芩、連、蘇木。 一作渴,若因出血過多,用四物、參、朮;如不應,用人參、黃芪以補氣,當歸、熟地以養血。若因潰後,用八珍湯。若胃熱傷津液,用竹葉黃芪湯。胃虛津液不足,用補中益氣湯。胃火熾盛,竹葉石膏湯。若煩熱作渴,小便淋濇,乃腎經虛熱,非地黃丸不能救。 一出血,若患處或諸竅出者,肝火熾盛,血熱錯經而妄行也,用加味逍遙散清熱養血。若中氣虛弱,血無所附而妄行,用加味四君子湯、補中益氣湯。或元氣內脫,不能攝血,用獨參湯加炮姜以回陽;如不應,急加附子。或血蘊於內而嘔血,用四物加柴胡、黃芩。凡傷損勞碌怒氣,肚腹脹悶,誤服大黃等藥,傷陽絡則為吐血衄血尿血,傷陰絡則為血積血塊。肌肉青黯,此脾肺虧損,經隧失職,急補脾肺亦有生者。但患者不悟此理,不用此法,惜哉! 一手足傷損,若元氣虛弱,或不戒房勞,或妄行攻伐,致死肉上延,或腐而不痛,黑而不脫者,當大補元氣,庶可保生。若手足節解斷去者,無妨,骨斷筋連,不急剪去,若侵及好肉則不治。若預為調補脾氣,則無此患。大凡膿瘀內焮者,即針之而投托里散。或口噤遺尿而似破傷風者,急用十全大補湯加附子,多有生者。 一腐肉不潰,或惡寒而不潰,用補中益氣湯,發熱而不潰,用八珍湯。若因克伐而不潰者,用六君子湯加當歸。其外皮黑堅硬不潰者,內火蒸炙也,內服八珍湯,外塗當歸膏。其死肉不能潰,或新肉不能生而致死者,皆失於不預補脾胃也。 一新肉不生,若患處夭白,脾氣虛也,用六君子、芎、歸。患處緋赤,陰血虛也,用四物、參、朮。若惡寒發熱,氣血虛也,用十全大補湯。膿稀白而不生者,脾肺氣虛也,用補中益氣湯。膿血赤而不生者,心脾血虛也,用東垣聖愈湯。寒熱而不生,肝火動也,用加味逍遙散。晡熱而不生,肝血虛也,用八珍、牡丹皮。食少體倦而不生,脾胃氣虛也,用六君子湯。膿穢而不生者,陰虛邪火也,用六味地黃丸。四肢睏倦,精神短少而不生者,元氣內傷也,用補中益氣湯。如夏月用調中益氣湯,作瀉用清暑益氣湯,秋令作瀉用清燥湯。 一傷重昏憒者,急灌以獨參湯,雖內有瘀血,切不可下,急用花蕊石散內化之,恐因瀉而亡陰也。若元氣虛甚者,尤不可下,亦用前散化之。凡瘀血在內,大小便不通,用大黃、(石卜)硝;血凝而不下者,急用木香、肉桂末二三錢,以熱酒調灌服,血下乃生。如怯弱之人,用硝、黃須加肉桂、木香同煎,假其熱以行其寒也。 一大便秘結,若大腸血虛火熾者,用四物湯送潤腸丸,或以豬膽汁導之。若腎虛火燥者,用六味地黃丸。腸胃氣虛,用補中益氣湯。 一傷損證用黑羊皮者,蓋羊性熱,能補氣也。若杖瘡傷甚,內肉已壞,欲其潰者貼之,成膿固速。苟內非補劑,壯其根本,毒氣不無內侵;外非砭刺泄其瘀穢,良肉不無傷壞。若受刑輕,外皮破傷者,但宜當歸膏敷貼,更服四物、芩、連、柴胡、山梔、白朮、茯苓。又瘡痂不結,傷肉不潰,死血自散,腫痛自消。若概行罨貼,則醞釀瘀毒矣。 一跳躍搥胷閃挫舉重勞役恚怒而胷腹痛悶,喜手摸者,肝火傷脾也,用四君、柴胡、山梔。畏手摸者,肝經血滯也,用四物、柴胡、山梔、桃仁、紅花。若胷脅作痛,發熱晡熱,肝經血傷也,用加味逍遙散。若胷脅作痛,飲食少思,肝脾氣傷也,用四君、芎、歸、柴、梔、丹皮。若胷腹脹滿,飲食少思,肝脾氣滯也,用六君加柴胡、芎、歸。若胷腹不利,食少無寐,脾氣鬱結也,用加味歸脾湯。若痰氣不利,脾肺氣滯也,用二陳、白朮、芎、歸、梔子、青皮。若咬牙發搐,肝旺脾虛也,用小柴胡湯、川芎、山梔、天麻、釣藤鉤。或用風藥則肝血益傷,肝火益甚;或飲糖酒則腎水益虛,肝火愈熾。若用大黃等藥,內傷陰絡,反致下血,少壯者必為痼疾,老弱者多致不起。 一破傷風,河間云:風證善行數變,入髒甚速,死生在反掌之間,宜急分表里虛實而治之。邪在表者,則筋脈拘急,時或寒熱,筋惕搐搦,脈浮弦,用羌活防風湯散之。在半表半里者,則頭微汗,身無汗,用羌活湯和之。傳入里者,舌強口噤,項背反張,筋惕搐搦,痰涎壅盛,胷腹滿悶,便溺閉赤,時或汗出,脈洪數而弦,以大芎黃湯導之。既下而汗仍出,表虛也,以白朮防風湯補之,不時灌以粥飲為善。前雲乃氣虛未損之法也。若膿血大泄,陽隨陰散,氣血俱虛,而類前證者,悉宜大補脾胃,切忌祛風之藥。 一發痙,仲景云:諸痙項強,皆屬於濕。又云: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風病,下之則痙復發,汗則拘急。瘡家發汗則痙,是汗下重亡津液所致。有汗而不惡寒曰柔痙,以風能散氣也,宜白朮湯加桂心、黃芪。無汗而惡寒曰剛痙,以寒能濇血也,宜葛根湯。皆血氣內傷,筋無所營而變,非風也。杖瘡及勞傷氣血而變者,當補血氣;未應,用獨參湯。手足冷加桂、附,緩則不救。 證治準繩 【 明?王肯堂】 傷損總論 傷損論曰:夫傷損,必須求其源,看其病之輕重,審其損之深淺,凡人一身之間,自頂至足,有斫傷、打傷、跌傷及諸刃傷者皆有之。凡此數證,各有其說,有當先表里而後服損藥者,為醫者當循其理治之。然醫者意也,不知意者,非良醫也。或者稟性愚昧,不能觀其證之輕重,明其損之淺深,未經表里通利,先服損藥,誤人多矣。有因此痰涎上攻,有因此大小臟腑閉結,差之毫厘,謬以千里,所謂醫不三世,不服其藥,信哉!此論治損傷之大綱也。然用藥固不可差,而整頓手法尤不可孟浪。今以人之周身,總三百六十五骨節,開列於後。 節骨條分 人身總有三百六十五骨節,以一百六十五字都關次之首;自鈴骨之上為頭,左右前後至轅骨,以四十九字,共關七十二。 骨巔中為都顱骨者一,有勢微有髓及有液。 次顱,為髏骨者一,有勢微有髓。 髏前,為頂威骨者一,微有髓。女人無此骨。 髏後,為腦骨者一,有勢微有髓。 腦後,為枕骨者一,有勢無液。 枕骨之中附下,為天蓋骨者一,下為肺系之本。 蓋骨之後,為天柱骨者一,下屬脊窳,有髓。 蓋前,為言骨者一,言上複合於髏骨,有勢無髓。 言下,為舌本骨者,左右共二,有勢無髓。 髏前,為顖骨者一,無勢無液。 顖下,為伏委骨者一,俚人訛為伏犀骨者是也,無勢髓。 伏委之下,為俊骨者一,附下即眉宇之分也,無勢髓。 眉上左,為天賢骨者一,無勢髓,下同。 眉上右,為天貴骨者一。眉上,直目睛也。 左睛之上,為智宮骨者一,無勢髓。 右睛之上,為命門骨者一。兩睛之下,中為鼻。 鼻之前,為梁骨者一,無勢髓。 梁之左,為顴骨者一,有勢無髓,下同。 梁之右,為糺骨者一。顴糺之後,即耳之分。 梁之端,為嵩柱骨者一,無勢髓。 左耳,為司正骨者一,無勢髓,下同。 右耳,為納邪骨者一。 正邪之後,為完骨者,左右共二,無勢無髓。 正邪之上附內,為嚏骨者一,無勢少液。 嚏後之上,為通骨者,左右前後共四,有勢少液。 嚏上,為齶骨者一,無勢多液。 其齶後連屬為頷也。左頷,為乘骨者一,有勢多液,下同。 右頷,為車骨者一。 乘車之後,為轅骨者,左右共二,有勢有液。 乘車上下,出齒牙三十六事,無勢髓。庸下就一,則不滿其數。 複次,鈴骨之下,為膻中,左右前後至莜,以四十字關九十七骨。 轅骨之下左右,為鈴骨者二,多液。 鈴中,為會厭骨者一,無勢髓。 鈴中之下,為咽骨者,左中及右共三,無髓,下同。 咽下,為喉骨者,左中及右共三,下同。 喉下,為嚨骨者,環次共十事。 嚨下之內,為肺系骨者,累累然共十二,無勢髓。 肺系之後,為谷骨者一,無髓,下同。 谷下為谷道骨者,左右共二。 嚨外次下,為順骨者共八,少液,下同。 順骨之端,為順隱骨者共八。 順下之左,為洞骨者一。女人無此。 順下之右,為棚骨者一。女人無此。 洞棚之下中央,為(骨曷)骭骨者一,無髓。俚人呼為鳩尾。 (骨曷)骭直下,為天樞骨者一,無髓。 鈴下之左右,為缺盆骨者二,有勢多液。 左缺盆前之下,為下厭骨者一,無髓,下同。 右缺盆前之下,為分膳骨者一,下同。 厭膳之後附下,為倉骨者一。 倉之下左右,為髎骨者共八,有勢無液。 髎下之左,為胷骨者一。男子此骨大者好勇。 髎下之右,為盪骨者一。女子此骨大則失夫。 胷之下,為烏骨者一。男子此骨滿者發早白。 盪之下,為臆骨者一。此骨高,多訛妄。 鈴中之後,為脊窳骨者,共二十二,上接天柱,有髓。 脊窳次下,為大動骨者一,上通天柱,共成二十四椎。 大動之端,為歸下骨者一,道家謂之尾閻。 歸下之後,為篡骨者一。此骨能限精液。 歸下之前,為莜骨者一。此骨薄者,多處貧下。 複次,缺盆之下左右至襯,以二十五字關六十骨。此下止分兩手臂至十指之端眾骨。 支其缺盆之後,為傴甲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液。 傴甲之端,為甲隱骨者,左右共二。此骨長則至賢。 前支缺盆,為飛動骨,左右共二。此骨短,病痱緩。 次飛動之左,為龍臑骨者一,有勢無髓無液,下同。 次飛動之右,為虎沖骨者一。 龍臑之下,為龍本骨者一;虎沖之下,為虎端骨者一,俱有勢有髓。 本端之下為腕也。龍本上內,為進賢骨者一。男子此骨隆為名臣。 虎端上內,為及爵骨者一。女人此骨高,為命婦。 腕前左右,為上力骨者共八,有勢多液,下同。 次上力為駐骨者,左右共十,下同。 次駐骨,為搦骨者,左右共十。 次搦,為助勢骨者,左右共十。左助外為爪,右助外為甲。 爪甲之下,各有襯骨,左右共十,無勢無液。 複次,(骨曷)骭之下,左右前後至初步,以五十一字關一百三十六骨,此下至兩乳下,分左右自兩足心眾骨所會處也。 (骨曷)骭之下,為心蔽骨者一,無髓。 (骨曷)骭之左,為脅骨者,上下共十二,居小腸之分也。 左脅之端,各有脅隱骨者,分次亦十二,無髓。 脅骨之下,為季脅骨者共二,多液。 季脅之端,為季隱骨者共二,無髓。 (骨曷)骭之右,為肋骨者共十二,處太陽之分也。 肋骨之下,為(月少)肋骨者共二,各無隱骨,惟獸有之。 右肋之端,為肋隱骨者共十二,無髓。 莜骨之前,為大橫骨者一,有勢少髓。 橫骨之前,為白環骨者共二,有勢有液。 白環之前,為內輔骨者,左右共二,有勢有液,下同。 內輔之後,為骸關骨者,左右共二,下同。 骸關之下,為楗骨者,左右共二。 楗骨之下,為髀樞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髓。 髀樞下端,為膝蓋骨者,左右共二,無勢多液。 膝蓋左右,各有俠升骨者共二。有勢多液。 髀樞之下,為(骨行)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髓。 (骨行)骨之外,為外輔骨者,左右共二,有勢有液,下同。 (骨行)骨之下,為立骨者,左右共二。 立骨左右,各有內外踝骨者共四,有勢少液。 踝骨之前,各有下力骨者,左右共十,有勢多液。 踝骨之後,各有京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少液。 下力之前,釋欹之前,各有起仆骨者共十,有勢。 起仆之前,各有平助骨者,左右共十,有勢。 平助之前,各有襯甲骨者,左右共十,無勢少液。 釋欹兩旁,各有核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液。 起仆之下,各有初步骨者,左右共二,有勢無髓有液。女人則無此骨。 凡此三百六十五骨也。天地相乘,惟人至靈。其女人則無頂威。散血膏敷貼。或趺磕損傷未破皮肉者,用捕肉膏敷貼。 凡刀斧斫磕趺破上唇而拔缺者,用絹片一小條,從腦後縛向前來縛合縫定,次挾封口藥,外以散血膏敷貼。如下唇整法,卻以絹片從下頦兜縛,及如前法整頓,次掞末敷藥。或無腫,不須敷藥。 凡偶含刀在口內戲耍,誤封斷舌頭,未全斷者,用封口藥敷,一日換二三次藥,七八日全安。 凡兩臉涎囊被刀斧斫磕跌墮等傷,傷開涎囊者,用絹棧縫合,卻以封口藥塗敷,外以散血膏敷貼;七八日接住肉,剪去線,挾封口藥。 凡牙齒被人打趺砍磕,去了牙齒者,只用補肌散摻,及封口藥掞,服破血藥止痛藥,並用水煎藥服,不宜用酒煎藥,須知此法,乃大有功。 凡牙斷趺磕斫傷,牙齒未動者,用芙蓉膏末摻。如齒動者,用蒺藜根燒存性為末,常揩搽之,即牢。 凡割喉者,用腳騎患人頭項,以絲線先縫內喉管,卻縫外頸皮,用封口藥塗敷,外以散血膏敷貼換藥。或喉被人打歪,以手搖正,卻以前膏敷貼。若結喉傷重,軟喉斷,不可治。以湯與之,得入腸者可治,若並出者不可治。 頸骨肩胛脅肋傷:凡高處跌墮,頸骨摔進者,用手巾一條,繩一條,系在房上垂下來,以手兜縛頦下,繫於後腦,殺縛接繩頭,卻以瓦罌一個五六寸高,看捺人淺深,斟酌高低,令患人端正坐於罌上,令伸腳坐定,醫者用手掣捺平正,說話令不知覺,以腳一踢,踢去罌子,如在左用手左邊掇出,如在右用手右邊掇出,卻以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又一法,令患人臥床上,以人擠其頭,雙足踏兩肩即出。 凡左右兩肩骨跌墮失落,其骨叉出在前,可用手巾系手腕在胷前;若出在後,用手巾系手腕在背後。若左出折向右肱,右出折向左肱,其骨即入。接左摸右鬢,接右摸左鬢,卻以定痛膏、接骨膏敷之。 凡肩井骨及脅下有損,不可束縛,只捺令平正,用補肉膏、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兩肋骨亦然。 凡肩賻骨出,相度如何整,用椅一個,令患人於椅後伸兩手於左洞、右棚及初步等五骨,止有三百六十骨。又男子女人一百九十骨,或隱或襯,或無髓勢;餘二百五十六骨,並有髓液以藏諸筋,以會諸脈溪谷,相需而成身形,謂之四大。此骨度之常也。 頭目鼻耳傷:凡腦骨傷破,輕手撙捺平正。若皮不破者,用退腫膏敷貼;若皮破肉損者,先用封口藥掞之,外以散血膏貼之;若皮破血流者,用止血散掞之;若腫痛者,用葛葉、毛藤葉、楓葉尾砍爛敷之,不可見風著水,恐成破傷風。 凡腦骨傷碎在鞕處,可治。若傷太陽穴,不可治。如在髮際,須剪剃去發,看皮破不破,依上用藥敷。若欲洗,宜用熟油和藥水洗,或和溫茶洗之。 凡面目傷,青黑色,用一紫散敷,或紫金膏貼。傷重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腦兩角及後枕或兩眉有傷,可治。眼睛傷,瞳神不碎,可治。或眼泡傷紫黑色,用一紫散敷貼,或紫金膏敷貼。傷重者,用補肉膏敷貼。或頂心有損,則難治。 凡鼻兩孔傷凹者,可治。血出無妨。鼻樑打撲跌磕凹陷者,用補肉膏敷貼。若兩鼻孔跌磕傷開孔竅,或刀斧傷開孔竅,用封口藥掞傷處,外以散血膏貼之,退腫。 凡耳斫跌打落,或上脫下黏,或下脫上黏,內用封口藥掞,外用散血膏敷貼;及耳後看脫落所向,用鵝翎橫夾定,卻用竹夾子直上,橫縛定。縛時要兩耳相對,輕縛住。 舌唇口喉齒顋傷:凡唇口刀斧斫磕跌墮等傷,破皮傷肉者,先用桑白皮線縫合,卻以封口藥塗敷,次以散血膏敷貼,牽住所封藥,不令開落,仍少言語。 凡跌破唇耳鼻而拔缺者,即以封口藥掞,外以散血膏敷貼。若缺唇缺耳,先用麻藥塗之,卻以剪刀剪去外些皮,即以絹線縫合,缺耳作二截縫合,缺唇作三截縫合,以雞子黃油塗,次以金毛狗脊毛薄摻些於上,次以封口藥塗抹之。次日,以茶輕洗就掞末。  一日換一次,至八日剪去線,又掞末。 凡顋頰顴刀斧斫磕跌墮等傷破皮肉者,用封口藥填瘡口,外以椅,手圈住,及以軟衣被盛塾脅下,使一人捉定,兩人拔伸,卻墜下手腕,又著曲著手腕,按捺平正,卻以定痛膏、接骨膏敷貼,絹片縛之。 手傷:手有四折骨,六出臼。凡手臂出臼,此骨上段骨是臼,下段骨是杵,四邊筋脈鎖定,或出臼亦挫損筋,所以出臼。此骨須拽手直,一人拽,須用手把定此間骨,搦教歸窠;看骨出那邊,用竹一片,夾定一邊,一邊不用夾,須在屈直處夾。才服藥後,不可放定,或時又用拽屈拽直。此處筋多,吃藥後,若不屈直,則恐成疾,日後曲直不得。 肩胛上出臼,只是手骨出臼歸下,身骨出臼歸上,或出左,或出右,須用舂杵一枚,矮凳一個,令患者立凳上,用杵撐在於出臼之處。或低,用物塾起。杵長則塾凳起。令一人把住,手拽去凳,一人把住舂杵,令一人助患人放身從上坐落,骨節已歸窠矣,神效。若不用小凳,則兩小梯相對,木棒穿從兩梯股中過,用手把住木棒正棱,在出臼腋下骨節蹉跌之處,放身從上墜,骨節自然歸臼矣。 凡手(月爭)手腕骨脫,繃直拽出,醫用手抬起手(月爭)腕,以患人本身膝頭塾定,醫用手於頸項肩處,按下其骨還窠,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若手腕失落,或在上在下,用手拽伸,卻使手捻住,方可用前膏敷貼,藥夾縛。若手(月爭)骨出,用圓椅橫翻向上,醫用足踏住椅,將病人手在椅橫內校曲入腕,內以小書簿上下夾定平穩,卻前膏敷貼,用絹布兜,縛時要掌向上。若手盤出臼,不可牽伸,用衣服向下承住,用手撙按動搖,挪令平正,卻用前膏敷貼夾縛,下用襯夾。 凡手骨出向左,則醫以右手拔入;骨出向右,則醫用左手拔入。一伸一縮,搖動二三次,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凡手腳只一邊斷則可治,若兩手腳骨皆斷者不可治。 凡手足骨斷者,中間一坐縛可帶緊,兩頭放寬些,庶使氣血聚斷處。 若接縛手者,前截放寬縛些,使血散前去。若接足者,下截放寬些,使氣血散下去。 凡掌盤出向下,將掌向上,醫用手撙損動處,將掌曲向外捺令平正,用前膏貼,再用夾。向背一片長,下在手背外;向面一片短,下在掌按處。向小指一片長,下在指曲處;向大指一片短,下在高骨處,三度縛之。 凡兩手臂骨打斷者有碎骨,跌斷者則無碎骨,此可辨之。皆可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之。 凡手指跌扑刀斧打碎,用雞子黃油潤,次掞封口藥末,外以散血膏敷貼,絹片縛定。若趺撲咬傷者,用澤蘭散敷之,若有寒熱者,用退熱散敷之,寒熱退去之。 凡手掌根出臼,其骨交互相鎖,或出臼則是剉出鎖骨之外,須是搦鎖骨下歸窠,出或外則須搦入內,或入內則須搦出外,方入窠臼。如只用手拽,斷則難入窠,有七八成痼疾也,宜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四折骨,用杉皮竹片夾縛;六出臼,只宜以布帛包縛,不可用夾,要時時轉動,不可一時不動,恐接直骨。 胷脅傷:凡胷前跌出骨不得入,令患人靠實處,醫人以兩腳踏患人兩腳,以手從脅下過背外相叉,抱住患人背後,以手於其肩掬起其胷(骨甫),其骨自入,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 凡胷(骨甫)骨有拳搥傷,外有腫,內有痛,外用定痛膏敷貼,內用破血藥利去瘀血,次用消血草擂酒服。如刀傷先宜安骨定皮合口,挪令平正,卻以封口藥掞瘡口,外以補肌散,以雞子清調敷貼,內服補損藥活血丹之類。 凡胷骨筋斷,先用破血藥,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皮破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胷脅傷重血不通者,用菉豆汁、生薑和服。宜以壯力人在後擠住,自吐其血,次用破血藥。 肚上被傷,肚皮俱破,腸出在外,只腸全斷難醫,傷破而不斷者皆可治療。 凡腸出,可以病人手搭在醫人肩,隨其左右收起,以麻油潤瘡口,整入腹;卻以通關散吹鼻打噴嚏,令腸自人;用桑白皮線,向皮內縫合,後以封口藥塗傷處,外以補肌散,以雞子清調勻敷貼。或散血膏更妙。線上以花乳石散敷之。 肚皮裂開者,用麻縷為線,或搥桑白為線,亦用花乳石散敷線上。用須從里重縫肚皮,不可縫外重皮,留外皮開,用藥摻,待生肉。 若腸上有小損孔,以燈火照之,腸中有氣射燈,不可治。 又一法:腸出,吊起病人手,用酢煎山豆根汁服一口至二口,卻以針於病人頸上一刺,其腸自入。 凡肚皮傷破孔大,肚腸與脂膏俱出,放入內則用縫;如孔小,只有膏出,用手擘去膏,不用縫。此膏出者已無用了,不可復入肚中,反成禍患,只須擘去不妨。此是聞肉,但放心去之。肚內被傷者,專用利大小腸,不可待秘,恐成重患。 腰臀股膝傷:凡腰骨損斷,用門一片放地下,一頭斜高些,令患人覆眠,以手伸上,攀住其門,下用三人拽伸,以手按損處三時久,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病人渾身動作一宿,至來日患處無痛,卻可自便左右翻轉,仍用破血藥。 凡臀盤左右趺出骨者,右入左,左入右,用腳踏進,撙捺平正,用藥。如跌入內,令患人盤腳,按其肩頭,醫用膝抵入,雖大痛一時無妨。整頓平正,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只宜仰臥,不可翻臥。大動後恐成損患。 凡腰腿傷,全用酒佐通氣血藥,俱要加杜仲。 凡胯骨從臀上出者,用二三人捉定腿拔伸,仍以腳捺送人,卻用前等膏敷貼。如在襠內出者,則難治。 凡腳骨傷甚難整,當臨時相度,難泥一說。 凡兩腿左右打跌骨斷者,以手法整其骨,以手拽正,上拽七分於前,下拽五分於後,整定,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縛時先縛中正,後縛上下,外用副夾。若上下有腫痛無慮,五日方可換藥。 凡辨腿胯骨出內外者,如不貼膝,便是出向內,從內捺入平正;如粘膝不能開,便是出向外,從外捺入平正,臨機應變。 凡腳盤出臼,令患人坐定,醫人以腳從腿上一踏一搬,雙手一撙,捺搖二三次,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或理傷膏敷貼。 凡膝蓋損斷,用手按捺進平正後,用前膏敷貼,桑白皮夾縛,作四截縛之。其膝蓋骨跌挫開者,可用竹箍箍定,敷藥夾定。要四截縛之,膝蓋不開也。若腫痛,須用針刀去血,卻敷貼,用夾。 若或內外踝骨、左右腳盤剉跌損傷,用腳踏直拽正,按捺平正,卻敷貼前膏。若膝頭骨跌出臼,牽合不可太直,不可太曲。直則不見其骨棱,曲則亦然。只可半直半曲,以竹箍箍住膝蓋骨,以繩縛之。 凡骨節損折,肘臂腰膝出臼蹉跌,須用法整頓歸元,先用麻藥與服,使不知痛,然後可用手法治之。 腳傷,腳有六臼四折骨。凡腳板上交叉處出臼,須用一人拽去,自用手摸其骨節,或骨突出在內,用手正從此骨頭拽歸外,或骨出向外,須用力拽歸內,則歸窠。若只拽不用手整人窠內,誤人成痼疾也。宜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四折骨,用正副夾縛束;六出臼,只宜以布帛包縛,不可夾之。 凡腳膝出臼,與手臂肘出臼同。或出內出外,只用一邊夾縛定。此處筋脈最多,時時看顧,不可疏慢。宜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凡腳大腿根出臼,此處身上骨是臼,腿根是杵,或出前或出後,須用一人手抱住患人身,一人拽腳,用手盡力搦歸窠。或是剉開,又可用軟綿繩,從腳縛倒吊起,用手整骨節,從上墜下,自從歸窠,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背脊骨傷:凡判脊骨不可用手整頓,須用軟繩從腳吊起墜下身直,其骨使自歸窠。未直則未歸窠。須要待其骨直歸窠,卻用接骨膏或定痛膏或補肉膏敷。以桑皮一片放在藥上,杉皮兩三片安在桑皮上,用軟物纏夾定,莫令曲,用藥敷之。 凡腳手骨被壓碎者,須用麻藥與服,或用刀割開,甚者用剪刀剪去骨鋒,便不衝破肉;或有粉碎者去其骨,免膿血之禍。然後用大片桑皮,以補肉膏或定痛膏糊在桑皮上,夾在骨肉上,莫令差錯。三日一洗,莫令臭穢。用藥敷之。又切不可輕易自恃有藥,便割便剪便弄,須要詳細審視,當行則行,尤宜仔細。或頭上有傷,或打破,或刀傷,或壓碎骨,用藥敷貼縛之。凡纏縛之際,要於密室無風之所,勿使風人瘡口,恐成破傷風之患。切記切記! 陰囊陰門傷:凡陰囊被人扯脫者,用雞子黃油塗,以金毛狗脊毛薄攤於上,次掞封口藥,又用散血膏敷貼,外卻用中葉金鎖匙、紫金皮水煎服,洗用紫蘇葉煎水洗。 凡陰囊處有青黑紫色腫者,用補肉膏敷貼,或用定痛膏加赤芍、草烏、良姜、肉桂各少許打和,用韭葉砍爛,同藥貼。如無韭葉,蔥葉亦可。仍服利小便藥。 凡婦人腿骨出進陰門邊,不可踏入,用凳一條,以綿衣覆上,令患人於上臥,醫以手孥患人腳,用手一撙,上在好腳邊上去,其腿骨自入,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 凡下近腿胯陰囊等處,不用通藥,但貼不令血蔭。 筋骨傷:凡斷筋損骨者,先用手尋揣傷處,整頓其筋骨平正,用接骨等膏敷貼,用正副夾縛定。正夾用杉皮去外重皮,約手指大,排肉上,以藥敷杉皮上,藥上用副夾,用竹皮去里竹黃,亦如指大,疏排夾縛。 凡骨碎斷或未碎斷,但皮破損肉者,先用補肌散填滿瘡口,次用散血膏敷貼。如骨折,要接骨膏敷貼夾縛。或皮破骨斷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骨斷皮破者,不用酒煎藥。或損在內破皮肉者,可加童便在破血藥內和服。若骨斷皮不破,可全用酒煎損藥服之。若只損傷,骨未折肉未破者,用消腫膏或定痛膏。 凡皮破骨出差臼,拔伸不入,撙捺皮相近三分,用快刀割開些,捺入骨。不須割肉,肉自破了,可以入骨。骨入後,用補肉膏敷貼瘡四旁腫處,留瘡口,用補肌散填之。皮肉不破,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若破者,必有血出,用力整時,最要快便。 凡皮里有碎骨,只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夾縛。十分傷害,自然爛開肉,其骨碎必自出,然後摻補肌散,外以補肉膏敷貼。 凡骨碎看本處平正如何,大抵骨低是不曾損左右骨,高骨定損了。如折骨,要拔伸捺平正,用藥敷貼,以正副夾束縛,勿令轉動,使損處堅固。如出臼曲處,要時時曲轉,使活處不強。 凡敷貼,用板子一片,就板子上將蕉葉或紙褙攤接骨膏、定痛膏在上,移在損處。皮內有碎骨,後來皮肉自爛,先摻補肌散,以敷補肉膏,碎骨自出。若破斷皮肉,先以封口藥填塗,用線縫合,外用補肉膏、散血膏敷貼。 凡平處骨斷骨碎皮不破者,只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若手足曲直等處及轉動處,只宜絹包縛,令時數轉動,不可夾縛。如指骨碎斷,止用苧麻夾縛。腿上用苧麻繩夾縛。冬月熱縛,夏月冷縛,余月溫縛。 凡拔伸捺正,要膻絹軟物,單正仍拔伸。當近在骨損處,不得前去一節骨上,仍拔伸。相度左右骨,各有正斜拔者。 凡撙捺要手法快便,要皮肉相執平正,整拔亦要相度難易,或用三四人,不可輕易。 凡筋斷,用楓香以金沸草砍取汁調塗敷,次用理傷膏敷貼。 束縛敷貼用藥:凡束縛,春三日、夏二日、秋三日、冬四日,縛處用藥水泡,洗去舊藥,不可驚動損處,洗了仍用前膏敷縛。若束縛,要杉木浸軟去粗皮,竹片去黃用青,共削約手指大片,用杉木皮為正夾,竹片為副夾,疏排周匝,以小繩三度縛。縛時相度高下遠近,使損處氣血相續,有緊有寬,說見前。二三日一次換藥敷,直要縛一個月藥;次以補揖好膏貼之,亦要以杉皮夾住,令損處堅固。骨老方不夾之。其杉皮貼肉上,藥敷杉皮上,紙被貼藥上,竹片夾紙被上縛之。 凡腫是血作,用熱藥水泡洗,次敷貼等草藥。一時討不及者,只用理傷膏貼最便。 凡用夾,須攤藥於紙上平,兩頭要帶薄,搭頭搭得不厚,不礙肉,平坦者,無高低不均之患。若四岸高低不均,此上便有空缺,不著肉處即生泡,切記之! 凡敷貼接骨等藥,疼痛不止者,可加乳香、沒藥、楓香、白芷、肉桂、南星、獨活等味,各量加些於藥中敷貼,其肉溫暖,疼痛即住。刀斧傷者,去肉桂、南星、獨活。 凡換藥不可生換,用手巾打濕搭潤,逐片取脫,隨手盪洗換藥,不可輕停一時,恐生肉泡。仍先攤藥,隨即應手換之。此大節病累遭害,切記之! 凡傷重,其初麻而不痛,應拔伸捺正,或用刀取開皮,二三日後方知痛,且先勻氣血。 凡被杖打痛腫而未破者,先用棱針出血。若破者不須出血,只用撒地金錢、山薄荷、生地黃、地薄荷、豬(豕母)嚀葉、澤蘭葉、血見愁搗敷貼。若成杖瘡,用黑膏藥、白膏藥、紅膏藥、太乙膏、牛脂膏貼之。 凡刀斧傷者,看輕重用藥。如輕者只用補肌散掞;重者宜用封口藥掞,緊縛住。如傷重者,外用散血膏敷貼。 用藥訣:打顛樹木壓或自高處顛下者,此等傷皆驚動四肢五臟,必有惡血在內,專怕噁心,先用清心藥、打血藥,及通大小腸藥,次第先服,臨跟加童子小便入藥內,立效。專用大小腸洗利,恐作隘塞,利害之甚。清心藥加前方通利大小腸藥服之,自然俱通,無悶煩,無惡血污心,以次用止痛藥服之即止。 顛撲傷刀石傷諸般傷損,至重者皆先服清心藥,次服清小便三服。去血藥,或被傷者,血未結,打從瘡口出,或結在內,用藥打人大腸時即泄;或被打被顛被木壓惡血未積者,用藥打散四肢;或歸臟腑者,或歸上隔者,打從口中吐出;或歸中隔,打入大腸泄出,用此急救;次服止痛藥,即二十五味藥中加減用。 凡藥皆憑湯使,所使方先,但用清心藥煎,後用童便一盞同服。或止痛,重傷者,則用薑湯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薄荷湯亦可。 凡傷或刀傷及損內臟俯,恐作煩悶崩血之患。如折骨者,同姜酒服接骨藥敷之。如骨碎被重打重顛重木及石壓者,皆用先服湯使法,並用酒服。如輕顛撲損傷,則用薑湯調下二十五味藥,立效。 凡打撲傷損折骨出臼者,便宜用何首烏散。若發熱體實之人,用疏風敗毒散。若惡寒體弱之人,用五積交加散,後用黃白紅黑四味末子、補損丹、活血丹等藥調治之。 凡折骨出臼者,不宜用下瘀血之藥及通利大便之藥,只宜疏風順氣,勻血定痛補損而已。 凡打撲砍磕,從高跌墮,瘀血攻心,不能言語者,用獨勝散,次以復元活血湯調理。 凡打撲跌墮,損破皮肉紫黑色者,先用破血藥,次用獨聖散,又次用清上瘀血湯、消下破血湯。 凡打撲損傷,嘔惡血汁者,先用獨聖散,次用百合散,又次用生料四物湯加硬骨牛乳根加減調理。 凡打撲刀斧斫磕等傷,破皮損肉,血出去多,頭目眩運者,先用川當歸、大川芎水煎服,次加白芍藥、熟地黃、續斷、防風、荊芥、羌活、獨活、南星水煎,加童便和服則可,不可用酒。如血出少,內有瘀血者,以生料四物湯一半,加獨聖散一半,水煎服。未破皮肉者,上體加酒和服。 凡打撲刀斧斫磕等傷、破傷風,痛不可忍,牙關緊急,角弓反張者,用生南星、防風等分為末,米泔調塗患處。又用熱酒童便各半調,連進三服即蘇;次用疏風敗毒散調治之。 凡刀斧跌磕傷破陰囊皮者,先服獨聖散,次服止痛藥。如內有宿血者,用破血藥。 凡刀斧傷破肚皮腸出者,先用清心藥加童便和服,及用獨聖散,次用止痛藥。如血出過多,先用當歸、川芎水煎服;次加白芍藥、熟地黃、羌活、獨活、防風、荊芥、白芷、續斷水煎,調乳香、沒藥末和服之。 凡傷損藥中,不可缺乳香、沒藥,此藥極能敗血止痛。 凡刀斧跌磕閃肭脫臼者,初時不可便用自然銅,久後方可用之。折骨者,宜便用之。若不折骨,不碎骨,則不可用。修合諸損藥,皆要去之好。用自然銅,必用火煅,方可服之。然新出火者,其火毒與金毒相扇,挾香熱藥毒,雖有接骨之功,其燥烈之禍,甚於刀劍,戒之! 凡墮傷內有瘀血者,必腹脹滿而痛,或胷脅滿也,宜用破血藥及清心藥通利之,自然而愈。痛不止者,用獨聖散服之效驗。如更不止,用止痛藥服之,大效如神。 凡金刃所傷,從高跌墮,皮肉破損,出血過多,此宜止痛兼補為先,宜當歸補血湯。若皮肉不破損者,宜作瘀血停積治之,先以獨聖散,次以破血藥,隨證加減。續後痛不止者,用止痛藥調理。若胷膈疼痛,用開心草、雪裡開、蘇木煎酒,入童便和服即效。又方:單用蘇木煎酒,和童便服。 凡治刀斧金刃打撲,從高跌墮,皮肉破損而傷重者,中間破處掞封口藥或補肌散,四邊用截血膏箍住,使新血不來潮作,此秘傳之妙訣也。 凡損傷,妙在補氣血,俗工不知,惟要速效,多用自然銅,恐成痼疾也。初傷只用蘇木活血,黃連降火,白朮和中,童便煎服。在下者,可下瘀血,但先須補托。在上者,宜飲韭汁,或和粥吃。切不可飲冷水,血見寒則凝,但一絲血入心即死。 凡老人墮馬,腰痛不可轉側,先用蘇木、人參、黃芪、川芎、當歸、陳皮、甘草煎服,次以前藥調下紅黑黃白四末子、補損丹、活血丹。 凡杖打閃肭疼痛,皆滯血證,宜破血藥下之。痛不可忍,則傷血故也,宜清心藥。更不止,用獨聖散,大效。 凡刀斧打撲斫磕跌斷,血出如湧泉者,此傷經也,用封口藥掞,以手按實,少時即止。又止血散掞之,亦可。如腫痛,搗蔥炒熱縛之。 凡損,大小便不通,未可便服損藥,蓋損藥熱必用酒,濇秘愈甚。看患人虛實,實者用破血藥加木通,尚未通加芒硝;虛者以四物湯加枳殼、麻仁、桃仁滑腸之類。虛人不可下者,四物湯加穿山甲。 凡服損藥,不可吃冷物。魚牛肉極冷,尤不可吃。若吃牛肉,痛不可止。又瘟豬肉豬母肉不可吃,切記之! 凡損否可服草藥,服之所生之骨必大,不得人臼。相兼君臣藥服則可,要加溫補氣血藥同煎。 凡損藥必熱,能生氣血以接骨也。更忌用火炙。如敷藥不效,服藥亦不效。 凡用敷貼等草藥,皆要臨時生采新鮮者,用之有效。如出遠路,討不便者,可研末用。末不及生采者為勝。如無草藥討處,就用君臣藥接縛之。 凡損藥內用酒者,不問紅白,只忌灰酒。且重傷不可便用酒,反承起氣,作腹脹胷滿,切記切記!如稍定,卻用酒水煎或湯浸酒。 凡打傷在兩脅兩胷兩肚兩肋,卻用通氣通血清心藥。又看病人虛實不同,虛者通藥兼補藥須放緩,且用貼藥在前,通藥在後。 凡用通藥反不通者,後用順氣藥,腹肚全無膨脹而得安,此為不干血作,乃是氣閉不通。如腹肚果有血作,一通便下,亦須以順氣藥兼之,庶胷膈肚腹,不致緊悶;氣順後卻用損藥。 凡人醉臥跌床下,胛背疼痛,不可屈伸,損藥不效,服黑豆酒數日愈。豆能下氣,所損輕也。 凡小兒跌凳角上,止用蘿蔔子煎服愈,亦順氣也。 凡整作之法,除頭腦上不可用藥水洗,恐成破傷風,余可加熟油同藥水避風洗之,且與住痛。整時,先用熱酒磨草烏服一二盞方整。整時氣絕用蘇合香丸須蘇,未蘇以黑豆、防風、甘草、黃連煎冷服,或苡草擂水服。不可用鹽解之。若吐加生薑汁。 右皆專科用藥之法,人有虛實,不可一例而施。即如末條整時,先服草烏酒整而氣絕,灌以蘇合香丸走竄之劑未蘇,又以冷藥灌之,若施之氣虛之人,慘於加刃矣。惟薛氏法量證施治,專於內補,可以遵用,見後分證處治條,學者宜審焉! 十不治證:顛撲損傷或被傷入於肺者,縱未即死,二七難過。 左脅下傷透內者。 腸傷斷一半可醫,全斷者不可治。 小腹下傷內者。證候繁多者。 脈不實重者。 老人左股壓碎者。 傷破陰子者。 血出盡者。 肩內耳後傷透於內者,皆不必用藥。 劉宗厚曰:打撲金刃損傷,是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外受有形之物所傷,乃血肉筋骨受病,非如六淫七情為病,有在氣在血之分也。所以損傷一證,專從血論,但須分其有瘀血停積而亡血過多之證。蓋打撲墜墮,皮不破而內損者,必有瘀血。若金刃傷皮出血,或致亡血過多,二者不可同法而治。有瘀血者,宜攻利之。若亡血者,兼補而行之。又察其所傷,有上下輕重淺深之異,經絡氣血多少之殊,惟宜先逐瘀血,通經絡,和血止痛;然後調氣養血,補益胃氣,無不效也。頃見圍城中軍士被傷,不問頭面手足胷背輕重,醫者例以大黃等藥利之。後大黃缺少,甚者遂以巴豆代之,以為不於初時瀉去毒氣,後則多致危殆。至於略傷手指,亦悉以藥利之。殊不知大黃之藥,惟與有瘀血者相宜,其有亡血過多,元氣胃氣虛弱之人,不可服也。其巴豆大熱有毒,止能破堅逐積,用於此疾,尤非切當。所以有服下藥過後,其脈愈見堅大,醫者不察,又以為瘀血未盡而復下之,因而夭折人命,可不慎歟! 破傷風 夫風者,百病之始也,清淨射腠理閉拒,雖有大風苛毒,莫之能害,諸瘡不差,榮衛虛,肌肉不生,瘡眼不合,而風邪入之,為破傷風之候。亦有陰瘡熱鬱結,多著白痂,瘡口閉塞,氣難宣通,故熱甚而生風者,先辨瘡口,平無汁者中風也,自邊出黃水者中水也,並欲作痙,急治之。 東垣云:破傷風者,通於表里,分別陰陽,同傷寒證治。人知有發表,不知有攻里和解。夫脈浮而無力,太陽也,在表,宜汗。脈長而有力,陽明也,在里,宜下。脈浮而弦小者,少陽也,半在表半在里,宜和解。明此三法,而治不中病者,未之有也。此但云三陽而不及三陰者,蓋風邪在三陽經,便宜按法早治而愈。若待傳入三陰,其證已危,或腹滿自利,口燥嗌干,舌卷卵縮,皆無生理,故置而弗論也。 解表,羌活防風湯、防風湯、九味羌活湯、蜈蚣散;解後實之,白朮防風湯。攻里,大芎黃湯、紅鰾丸、左龍丸,後復小羌活湯。和解,羌活湯、地榆防風散、小柴胡湯。 日久氣血漸虛,邪氣入胃,宜養血四物湯加防風、藁本、白芷各等分,細辛減半為粗末,每服五錢,水煎溫服。風藥過多,自汗出者,白朮黃芪湯。大汗不止,筋攣搐搦,白朮升麻湯。搐痙不已,蠲痙湯。背後搐者,羌活、獨活、防風、甘草。向前搐者,升麻、白芷、獨活、防風、甘草。兩旁搐者,柴胡、防風、甘草。右搐加滑石。 手足顫掉不已,硃砂指甲散。 四般惡證不可治:第一,頭目青黑色;第二,額上汗珠不流;第三,眼小目瞪;第四,身上汗出如油痛不在瘡處者,傷經絡,亦死證也。 外治 初覺瘡腫起白痂,身寒熱,急用玉真散敷之;或用杏去皮細嚼,和雄黃、飛羅白面敷。 【 一方只用杏仁、白面等分和勻,新汲水調和如膏敷。】 腫漸消為度。若腰脊反張,四肢強直,牙關口噤,用鼠一頭和尾燒作灰,細研,以臘月豬脂和敷。牙關緊不能開,用蜈蚣一條焙乾研細末搽牙,吐涎立蘇。狗咬破傷風,人參不拘多少,桑柴火上燒,令煙絕,用盞子合研為末,摻瘡上,仍以魚膠煮烊封固。 外科正宗 【 明?陳實功】 跌扑 跌扑有已破未破之分,亡血利瘀血之異。且如高墜墮而未經損破皮肉,必有瘀血注臟腑,人必昏沉不醒,二便必難,當以大成湯通利二便,其人自蘇。不醒者,獨參湯救之。尋常墜墮,徑以復元活血湯調之。又如損傷骨節,筋斷血流不止者,獨勝散止之。次用花蕊石散搽之。又有跌斷骨節大損等證,此則另有專門接骨扎縛,未及詳註也。 金瘡 金瘡乃刀刃所傷,或有磁鋒割損,淺者皮破血流而已,深者筋斷血飛不住。皮破者,桃花散摻之,其血自止。筋斷者,如聖金刀散摻扎。止後又流者,此證急用玉紅膏塗傷處,膏蓋長肉。蓋筋骨肉方斷,斯人面色必黃,外避風寒,內忌冷物,終保無妨。有失血過多者,獨參湯、八珍湯補助為要,此外無法矣。 杖瘡 杖瘡,乃良肉受傷之患,有已破未破之分,正刑酷刑之異。已破肌肉者,隨杖後以清涼拈痛膏敷之,疼腫即消。未破,瘀血內攻者,用針放出內畜瘀血,再以大成湯下之,便通自愈。如傷處瘀腐,已作疼痛者,玉紅膏搽之,自然腐化生新而愈。至於辱刑非刑難受之時,宜預服鐵布衫丸,方得保身全命也。 咬傷 人咬為患,良肉受傷。但齒乃陽明胃異,有餘臟腑,多火多熱,生之於口,凡食經此無不嚼爛下咽,又飲食炙煿之毒無不侵襲,故傷人發腫,其痛異常,臭膿腐爛,痛徹連心,是感牙之毒也。初咬時一日裡,撒熱小便浸傷處,洗淨牙黃瘀血,咬孔上蟾酥餅貼之,膏蓋後出微膿漸愈。如咬時未經此法,致腫痛發胖,疼甚者,亦與童便浸洗挹干,用粗紙捻蘸麻油點火,用煙焰熏腫痛上,良久方住,以解牙毒;仍以蟾酥條插入孔內,膏蓋候腫消,時換玉紅膏搽之,長肉完口。如有雜證相兼者,亦隨證而治。 破傷風 破傷風因皮肉損破,復被外風襲入經絡,漸傳入里。其外寒熱交作,口噤咬牙,角弓反張,口吐涎沫;入陰則身涼自汗,傷處反為平陷如故,其毒內收矣。當用萬靈丹發汗,令風邪反出;次以玉真散患上貼之,得膿為效。如汗後前證不退,傷處不高,或醒或昏,時發時止,口噤不開,語聲不出者,終為死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