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坤輿典 · 坤輿典第一百九卷
建都部匯考一
上古
大皞庖犧氏,都於陳。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大皞庖犧氏,風姓。代燧人氏繼天而王,都於陳。
按《帝王世紀》:宓羲為天子,都陳。在禹貢豫州之域,西望外方,東及明諸。於周,陳胡公所封。故《春秋傳》曰:陳,太昊之墟也。於漢,屬淮陽,今陳國是也。
按《路史》:太昊生於仇夷,長於起城,都於宛丘。故陳為太昊之虛。
〈注〉《世紀》:天皇庖犧都陳留。《遁甲注》云:伏羲徙治,陳倉地非陳國,則不必宛丘矣。然歷代以宛丘為太昊之虛,今宛丘北一里有伏羲廟、八卦壇。《寰宇記》云:伏羲於蔡水得龜,因畫八卦之壇。有長史張齊、賢文李邕易之。然《九域志》陳蔡俱有八卦壇。此後人附會。按姚睦亦云:黃帝都陳。則羲黃俱在西方矣,豈其先後徙邪。
炎帝,神農氏,都曲阜。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炎帝神農氏,長於姜水,因以為姓。初都陳,後居曲阜。
〈注〉按今淮陽有神農井。又《左傳》:魯有大庭氏之庫是也。
按《路史》:炎帝長於姜水,都於陳。
〈注〉今宛丘有陳城,故陳國。傳雲太昊之虛,或雲神農亦居此。酈元云:今故城北有所謂羲神實者,其處也。實者,對虛之名。天文旗中四星為天市,其中星多則實虛。則耗神農所在,人民常實。非若虛砦朝實而暮虛也。以是知神農之去太昊不遠矣。傳無炎帝之虛,而紀載皆以為都魯,此謬認大庭為神農故爾。《世紀》云:太昊都陳,豫州之域。西望外方,東及明諸。胡公之封,神農氏亦都之。是羲炎果同處。然考羲炎之都,似在陳倉。太昊紀已詳之,而《世紀》云:又營曲阜。故《晉志》云:神農都陳,又別營曲阜。《郡國志》云:自陳徙都於此,昔大庭阪。譙周云:炎帝居大庭。《寰宇記》:曲阜,炎帝之虛。皆相承之訛也。
蓋宇於沙,是為長沙。
考神農之都,宜在南方。故顓帝之都在北,益以知太昊之在東,少昊之在西為信。
按《地理通釋》《神農都注》:曲阜在魯城,中委曲長七八里。
黃帝,有熊氏,都涿鹿。
按《史記·五帝本紀》:黃帝披山通道,未嘗寧居。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登熊、湘。北逐葷粥,合符釜山,而邑干涿鹿之阿。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
按《竹書紀年》:元年,帝即位,居有熊。
按《帝王世紀》:黃帝都涿鹿。於周官幽州之域。在漢為上谷。而世本云:涿鹿在彭城南。然則上谷本名彭城,今上谷有涿鹿及蚩尤城阪泉地,又有黃帝祠,皆黃帝戰蚩尤之處也。或曰:黃帝都有熊,今河南新鄭是也。
按《路史》:黃帝開國於熊。
〈注〉《世紀》云:有聖德授國於有熊,鄭也。
即位,都彭城。
史傳言帝居涿鹿。世本云:涿鹿在彭城。代弗知也。故魏《土地記》云:濟城南東六十里,有涿鹿城。城東一里,有阪泉。泉上有黃帝祠。則世本之言信矣。然媯州懷戎,乃故涿縣,有涿鹿山、黃帝祠、阪泉、蚩尤城。世止以為帝邦在是。而世紀遂疑上谷當名彭城,非也。按涿鹿有三,又有督濁二音。上谷本蚩尤之居,而彭城乃黃帝之都。蓋帝克蚩尤,以其名來此。猶漢舂陵之內啟爾。若修武之濁鹿與蚩尤,二
冢相近,則尤死之地,又嘗以此名冠之也。
傍行天下,未嘗寧居,乃都於陳。
今寶雞,故陳倉。姚睦云:黃帝都陳倉,非宛丘。故今隴右黃帝遺蹟甚多。《水經注》:上邽有軒轅溪、軒轅谷。睦云:黃帝生處,遁甲、太昊亦治陳倉。豈三皇固在西乎。《仙傳》謂都泰山之阿,《世紀》都軒轅丘,俱妄。
少昊,金天氏,都曲阜。
按《帝王世紀》:少昊氏自窮桑登位。故《春秋傳》曰:世不失職,遂濟窮桑登帝。在魯北,徙於曲阜。於周為魯,在《禹貢》徐州蒙羽之野,奎婁之分,降婁之次,周以封伯禽。故《春秋傳》曰:命伯禽而封少昊之墟。是以書敘稱:魯公伯禽宅曲阜是也。
按《路史》:少昊都於小顥。
〈注〉顥地也,故《周書》雲命蚩尤宇於小顥,宜在西方梁雍之域。以故昊皓皞姓多出西方。然靡究其所,遠遊,章句雲西皇所居,在西海津。《拾遺記》:窮桑者,西海之濱。蓋近西也。故咸陽為雲陽。
以宇窮桑,故亦曰窮桑氏。
見《世紀》賈逵云:處窮桑以登帝,天下號曰窮桑帝。《寶櫝記》一曰窮桑氏,一曰金寶氏,一曰桑丘氏,是為白帝。然非河圖所謂白帝朱宣也。
或雲曲阜,鹵是以雲小昊之虛。
曲阜無考,《世紀》以為,都徐州蒙羽之野,奎婁之次。《晉志》云:少昊始自窮桑而遷都曲阜。因傳與《世紀》也。曲阜,魯城中小地名。
按《地理通釋》《世紀》:少昊氏自窮桑登位。
〈注〉外紀:少皞青陽居江水,邑於窮桑。
後徙曲阜。於周為魯,周以封伯禽。《春秋傳》曰:命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
曲阜在魯城內。劉公幹魯都賦:昔大庭氏肇建厥居。少昊受命,亦都茲焉。《水經注》:曲阜,少昊之墟。有大庭氏之庫。《魯都賦》曰:戢武器於有炎之庫,放戎馬於巨野之坰。或雲金天國號。
顓頊,高陽氏,都帝丘。
按《史記·五帝本紀注》:皇甫謐曰:都帝丘,今東郡濮陽是也。
按《竹書紀年》:元年,帝即位,居濮。
按《帝王世紀》:顓頊氏自窮桑徙商丘。於周為衛,在禹貢冀州太行之東北。踰崇山及兗州桑土之野,營室東壁之分,豕韋之次。故《春秋傳》曰:衛,顓頊之墟也。謂之帝丘,今東郡濮陽是也。
按《路史》:顓頊年十五而佐小昊,封於高陽。
〈注〉涿郡有漢高陽縣,以在高水之陽而名。本隸河間,今之順安軍。然浚儀亦有高陽故城。《開封圖經》云:高陽氏佐少昊,有功封此。《九域寰宇》從之,非也。蓋後都之冒高陽之名於此爾。
都始孤棘,二十爰立,乃徙商丘。以故柳城衛濮俱為顓帝之虛。
古帝王於中國、邊地,每有二都。孤棘,今營州柳城東南百七十棘城是。《寰宇記》雲顓帝之虛,《通典》云:號曰顓帝之虛。故慕容廆以大棘城帝顓頊之都。移都之商丘,濮陽也。以帝居之,因曰帝丘,乃衛之都。故今澶之臨河東北,三有顓頊城。《史記》:顓頊都帝丘,其地北至幽陵。惑也。《世紀》云:自窮桑徙商丘,大行東北及兗廣桑之野、豕韋之次。《水經》《晉志》因之,非。
按《地理通釋》《世紀》:帝丘,今東郡濮陽是也。濮陽故城在今澶州〈開德府〉濮陽縣東。
〈注〉唐高宗封泰山次濮陽,問:此謂帝丘何也。許敬宗曰:昔帝顓頊始居此地,以王天下。其後夏後相因之,為寒浞所滅。後昆吾氏因之,而為夏伯。昆吾既衰,湯滅之。至春秋時,衛成公自楚丘徙居之。左氏稱相奪予,享以舊地也。由顓頊所居,故曰帝丘。《通志》:顓頊都高陽皇覽。顓頊冢,在東郡濮陽頓丘城門廣陽里中。
《通典》:棘城即顓頊之墟,在營州柳城東南一百七十里。
《晉載記》:慕容廆以大棘城即帝顓頊之墟也,乃移居之。
《郡縣誌》:高陽故城,在汴州雍丘縣西南二十九里。
顓頊佐少昊,有功受封此。邑外紀顓頊都衛,故為帝丘。後徙高陽,稱高陽氏。
帝嚳,高辛氏,都亳。
按《史記·五帝本紀注》:皇甫謐曰:都亳,今河南偃師是。按《竹書紀年》:元年,帝即位,居亳。
按《帝王世紀》:帝嚳氏都亳,今河南偃師是也。或言在梁,非也。
按《通志》:帝嚳都亳,亦謂之高辛。
〈注〉即偃師縣,今隸西京。帝嚳為高辛氏,故都亦謂高辛。
陶唐氏
帝堯都平陽。
按《史記·五帝本紀注》:《帝王紀》云:堯都平陽,於詩為唐國。《徐才宗國都城紀》云:唐國,帝堯之裔子所封。其北,帝夏禹都,漢曰太原郡,在古冀州太行恆山之西。其南有晉水。《括地誌》云:今晉州所理平陽故城是也。平陽河水一名晉水也。
按《竹書紀年》:元年,丙子,帝即位居冀。
按《通志》:堯始封於唐,後徙晉陽。即帝位,都平陽。
〈注〉唐,今定州唐縣猶有唐城存焉。或雲唐城在絳州翼城西二十里。及徙晉陽,則以晉陽為唐。今平定軍有古晉陽城,是其地。及為天子都平陽,則又以平陽為唐。平陽,今晉州也。
按《路史》:帝堯生於丹陵,受封於陶。
〈注〉陶,今廣濟,治定陶。故范曄謂定陶為陶堯所居。今壽光有堯水。伏琛、晏謨皆以為堯頓駕處。
改國於唐,都於平陽安邑。
今晉之臨汾,漢平陽也,即晉陽。有故堯城姑射山。《元和志》有堯帝廟在臨汾東八及南六里。世紀謂:自唐封,徙晉陽。及為天子,都平陽。繆也。平陽、太原、大夏、大鹵、夏虛、晉、晉陽,七名一地。《寰宇記》云:平陽,今晉。晉陽,太原也。然魯衛皆有平陽,非堯都矣。夏歌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霍邑。至平定有故晉陽城,本永安地,去晉四百里,皆古太原地。開皇十年,於並城中古晉陽置太原縣。宋為平晉軍。《九域志》:翼之堂陽,有堯台九門城。《郡國志》云:信都堂陽九門城古台二,並號堯台。《城冢記》:堯台二所。九門城,鯀所造。又今河中有故唐城,在絳之翼城西二里。故《通典》謂堯舊都在蒲也。
按《地理通釋》《世紀》:帝堯始封於唐,今中山唐縣是也。堯山在焉。
《郡縣誌》:定州唐縣,古唐侯國。堯初封於此,今定州北有故唐城。
唐水在西北入唐河。
南有望都縣,山即堯母慶都之所居也,相去五十里。都山一名亘山,北登堯山,南望都山,故名縣曰望都。《地理志》:堯山在唐縣南。張晏以堯山在唐東北望都。《北史記》堯作游成陽。正義:濮州,雷澤縣是。
後又徙晉陽,今太原縣也。於周在并州之域。及為天子,都平陽。於詩風為唐國,武王子叔虞封焉。季札聞唐之歌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括地誌》:今晉州所治,平陽故城是也。
《輿地廣記》:晉州臨汾縣,本平陽。隋改為晉。陽河水一名晉水。韋昭云:陶、唐皆國名。或曰:堯先居陶後居唐。陶,今廣濟軍定陶縣。唐,今中山府唐縣猶有唐城存焉。或曰:唐城在絳州翼城西二里。《括地誌》:定州唐縣,堯後所封。漢書音義唐,今河東永安,去晉四百里,即彘也。詩譜曰:唐,帝堯舊都之地。今曰太原。晉陽,堯始居此,後遷河東平陽。
《書》:惟彼陶唐,有此冀方。
正義:堯都平陽,舜都蒲坂,禹都安邑,相去不盈二百。皆在冀州。《通志》曰:自開闢以來,皆河南建都。雖黃帝之都,堯舜禹之都,於今皆為河北,在昔皆為河南。大河故道,自碣石入海。碣石,今平州也。所以幽薊之邦,冀並之壤,皆為河南地。
有虞氏
帝舜都蒲坂。按《史記·五帝本紀注》:皇甫謐云:舜所都,或言蒲阪,或言平陽,或言潘。潘,今上谷也。《正義》曰:《括地誌》云:平陽,
昔晉州城是也。潘,今媯州城是也。蒲坂,今蒲州南二里河東縣界蒲坂故城是也。按《竹書紀年》:元年,壬子,帝即位,居冀。
按《冊府元龜》:或言居漢中,郡西城西北媯墟。
按《通志》:舜始封於虞,即帝位都蒲阪。
〈注〉虞即南京虞城縣。蒲坂,隋改為河南縣,今隸河中府。
按《路史》:帝舜都於蒲。
〈注〉今河東縣蒲津關,所謂蒲坂。《漢志》之蒲坂縣本曰蒲,或雲蒲陰。今河中有舜泉坊,二井相通。祥符祠,汾陰臨觀,賜名廣孝泉。蒲瀕河,地滷水咸,此獨甘美。《西征記》:潼關去蒲坂城六十,城中有舜廟,城外有舜宅,並二妃壇。南去城二十,舜所耕也。
及安邑。
皇甫謐云:舜所都,或雲蒲坂,或雲平陽及潘,今城中有舜廟。按潘在媯之懷戎西北三里,亦有歷山,上有舜祠。考之帝跡,未聞在此。媯汭在河中,不得遼隔如此。
按《地理通釋》《堯典》:釐降二女於媯汭。
〈注〉媯,水名,在今河中府河東縣。出歷山入河。《爾雅》:水北曰汭。《括地誌》:媯州有媯水,源出城中。《耆舊傳》曰:即舜媯汭。《水經注》:《世本》曰:舜居饒內,在漢中西城。或言媯墟在西北,舜所居也。《通典》:金州西城縣,
有媯墟。《帝王世紀》謂之姚墟,《世本》曰饒汭。古文《尚書》周語:嬴內音媯汭。《括地誌》又云:姚墟在濮州雷澤縣東十三里。《會稽舊記》云:上虞三十里有姚丘,即舜所生也。
嬪於虞。
《括地誌》:故虞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今平陸縣。皇甫謐曰:堯以二女妻舜,封之於虞,今河東太陽、山西虞城是也。舜居虞地,以虞為氏。《郡國志》:太陽有吳山,上有虞城。《括地誌》:宋州虞城縣,舜後所封。外紀本處虞之媯汭,號曰有虞氏。
世紀舜所都,或言蒲坂,即河東縣。
外紀都蒲阪。
夏
大禹都安邑。
按《史記·夏本紀注》:皇甫謐曰:都平陽,或在安邑,或在晉陽。
按《竹書紀年》:元年,己未,帝即位居冀。
按《通志》:禹封於夏,受禪。之後都平陽,又徙安邑。
〈注〉夏,今陜州夏縣。安邑,今隸蒲州。平陽,即堯都也。禹在陽城者,避商均之地,而非都也。五子之歌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言堯舜及禹皆在冀州界。
按《路史》:禹封高密,以處於櫟,是為有夏,曰夏伯。
〈注〉今密之高密,禹之初封。櫟,今之許昌。陽翟,漢屬潁川,唐隸河南。有禹山,禹故城及鄭之櫟邑。昔武王至周曰:吾其為有夏之居乎。遂營洛邑,謂櫟也。《世紀》云:夏,今陽翟,即此。《地誌》云:陽翟,夏禹國。或雲都之,非也。《寰宇記》鄧州,引《漢志》:潁川南陽,本夏禹國。周為申國。按《志》:潁川陽翟,夏禹國。南陽故宛,今南陽為申錯。陽翟言之兩誤。王充云:堯以唐侯嗣位,舜以虞地得達。禹繇夏而起,湯自商而興。皆本興昌之地為號,重本不忘始也。或雲封在虹。虹,今宿之縣。《輿地誌》云:堯封夏禹為伯邑於此,即位徙都於陽翟。漢為夏丘縣,北齊為夏丘郡。世紀又以高密為禹字,益繆。
即位都陽城。
瓚云:世本禹都陽城,在大梁之南,今陳留浚儀。故《寰宇記》:登封,古郜城。引《地理志》潁川陽城為禹都,非也。乃澤之陽城。堯舜皆都河東北,不居河南,故說者又謂禹避商均於此。皆非。
太原,
即晉陽。《世紀》云:禹自安邑徙晉陽。《漢志》:自平陽遷安邑,後徙晉陽。《通典》:并州太原,禹所都。注云:禹都或為今太原,或為今平陽,或為河東安邑,或雲今河南陽翟,不一也。
安邑。
《世紀》云:或居安邑,今陝之夏縣。魏太和元年,析安邑置以禹都名。北十五有夏宮、夏故城、夏禹台。十道志雲縣有夏禹宮、夏靜與。《洛下書》云:安邑,禹舊宮。有石殿、陰戶、丹庭、紫房台,在縣西北十五。《十三州志》云:塗山氏思本國,築以望之,基猶在夏城南安邑。塗山台俗謂青台,上有禹祠。縣東南五十五中條山,有望川。夏後避夏離宮之所。《地形志》:河北有北安邑縣,漢晉屬河東。又有南安邑。註:太和十一置。《元和志》:今安邑地,太和十一別置,十八年為夏縣。
按《地理通釋》《皇王大紀》:禹都於安邑。《世紀》:鯀封崇伯,國在秦晉之間。禹受封為夏伯,在禹貢豫州外方南。於秦漢屬潁川,本韓地,今河南陽翟是也。
〈注〉《地理志》:陽翟,夏禹國。今潁昌府陽翟縣有禹山。《輿地誌》:宿州虹縣,本夏丘縣,堯封禹為夏伯,邑於此。
受禪都平陽,或在安邑。
今陜州夏縣,本夏禹之都。漢為安邑,屬河東。後魏改為夏縣。《郡縣誌》:夏縣東北十五里,安邑故城,禹所都也。
或在晉陽。
《左傳注》:夏虛、大夏,今太原晉陽。
《世本》言:夏後居陽城,本在大梁之南,今陳留浚儀是也。
劉熙云:潁川陽城,今屬河南。按經傳,夏與堯舜同在河北冀州之域,不在河南。居陽城者,自謂禹避商均時,非都也。《外紀》:禹都安邑,或雲平陽,亦云晉陽。及韓啟筮享神於大陵之上,是為鈞台之享。又筮於晉之墟,作璿台於水之陽。《寰宇記》:禹自安邑都晉陽,桀徙安邑。
太康都陽夏。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通鑑前編》:十有九歲,王畋於洛表。羿拒於河,遂都陽夏。
按自唐虞以來,都於冀州而冀自有牧,非天子自治。則甸服之地,跨河南北也。羿拒太康於河,不得
復反舊都。當時自河以南,尚無恙也。汲郡古文稱太康居斟尋。酈道元謂河南有尋地。薛氏謂今拱州太康縣,漢之陽夏,即太康故城。而傳亦稱相居帝丘,大抵皆兗豫之境,大河東南之地耳。然則太康為羿所拒,不能濟河,而更都陽夏。以傳仲康,迄於後相,皆在兗豫之境,古大河之東南。羿據冀方之都,因夏民以代夏政,皆在冀州之境,大河之北。至浞滅相,而夏統始中斷雲。
帝相都商丘。
按《史記·夏本紀注》:《正義》曰:《帝王紀》云:帝相徙於商丘,依同姓諸侯斟尋。《括地誌》云:商丘今宋州也。斟灌故城在青州壽光縣東五十四里。斟尋故城,今青州北海縣是也。臣瓚曰:斟尋在河南,蓋後遷北海也。按《地理通釋》:相徙帝丘,於周為衛。
〈注〉《左傳》:衛遷於帝丘,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註:相居帝丘,今濮陽。
《外紀》:相為羿所逐失國,居商丘,依夏同姓諸侯斟灌、斟鄩。
今按商丘當作帝丘,蓋世紀之誤也。《地理志·北海壽光縣注》:古㘰灌,禹後,今灌亭是。平壽縣註:故㘰尋,禹後,今㘰城是。《左傳注》:壽光東南有灌亭,平壽東南有斟亭。《括地誌》:斟灌故城在青州,壽光縣東五十四里。斟尋故城,今青州北海縣是也。《水經注》《地理志》:北海有斟縣。京相璠曰:故斟尋國,禹後,西北去灌亭九十里。
按《通鑑前編》:夏後相元歲,徙都商丘。
少康復都於安邑,又遷於原。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夏世子少康生〈丙寅年〉。
少康自有仍奔虞〈乙酉年〉。
少康自綸歸於夏邑〈乙巳年〉。
〈注〉後緡生少康。既長,為仍牧。正澆使椒求之。將至仍,少康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夏之遺臣靡伯,自有鬲氏收二斟之燼,以伐浞。浞恃,澆皆康娛日忘其惡,而不為備。少康使汝艾諜澆,艾乃田獵,放犬逐獸,因嗾澆顛,隕乃斬澆首,以歸於少康。於是夏眾滅浞,奉少康歸於夏邑,立為天子。祀夏配天,不失舊物。
十八年,遷都於原。
按《路史》:少康復禹之績,以紹都於櫟。
〈注〉《十道志》云:陽翟有少康城。《洛陽記》云:夏少康故邑,水經潁水東歷康城,即此又瀛,有中水城。《圖經》云:夏少康所造。應劭云:以在滱易二水間。而名亦見《九域志》,凡此蓋亦游都之類。
按《地理通釋》:少康中興,復還舊都。
〈注〉《通典》:宋州虞城縣有綸城,即少康邑,在縣東南三十五里。
帝杼遷都於老丘。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五年,自原遷於老丘。
按《路史》:帝杼一曰松曼,是為帝輿,都於原。
〈注〉紀年:帝子居原,自原遷於老王,老王地闕。〈按《竹書》:本作老丘,《路史》作老王,疑傳引之誤。〉
帝廑都西河。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帝廑元年己未,帝居西河。
履癸都安邑。
按《書經·湯誓孔傳》:桀都安邑。
〈疏〉桀都安邑,相傳為然,即漢之河東郡安邑縣是也。《史記》吳起對魏武侯云:夏桀之居,左河濟右太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修政不仁,湯放之。《地理志》云:上黨郡壺關縣有羊腸坂,在安邑之北,是桀都安邑,必當然矣。
按《史記·夏本紀注》:汲冢古文雲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桀又居之。《尚書》云: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須於洛汭。此即太康之居,為近洛也。又吳起對魏武侯曰夏桀之居,左河、濟,右太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又《周書·度邑篇》云:武王問太公吾將因有夏之居,即河南是也。《括地誌》云:故鄒城在洛州鞏縣西南五十八里,蓋桀所居也。
商成湯都亳。
按《書經序》:湯既黜夏,命復歸於亳,作湯誥。
〈解〉亳者,湯之都也。湯之亳,文王之豐鎬,皆王業所基也。故既除桀紂之暴,則不復都夏商之故地也。而必歸於亳與豐鎬,本其王業之所自興故也。孟子曰: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七十里則亳也,百里則豐鎬也。商周之子孫,世世守之,得之則興失之則廢。非其地之險固如秦人殽函之都,有金城
千里、山河百二之勢也。惟其民心之所愛戴者尤深且固,故以為商周根本之地也。
按《詩經·商頌·元鳥篇》: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朱注》〉言王畿之內,民之所止不過千里,而其封域則極乎四海之廣也。
四海來假,來假祁祁,景員維河,殷受命咸宜,百祿是何。
〈《朱注》〉景,山名,商所都也。員,周也。河,大河也。言景山四周皆大河也。
按《史記·殷本紀》:契封於商,自契至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
〈注〉鄭元曰:商國在太華之陽。皇甫謐曰:今上洛商是也。《正義》曰:《括地誌》云:商州東八十里商洛縣,本商邑,古之商國,帝嚳之子卨所封也。孔安國曰:契至湯十四世凡八徙國都。皇甫謐曰:梁國谷熟為南亳,即湯都也。《正義》曰:《括地誌》云:宋州谷熟縣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即南亳,湯都也。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為景亳,湯所盟地,因景山為名。河南偃師為西亳,帝嚳及湯所都,盤庚亦從都之。孔安國曰:契父帝嚳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故曰從先王居也。《正義》曰:按:亳,偃師城也。商丘,宋州也。湯即位,都南亳,後徙西亳也。《括地誌》:亳邑故城在洛州偃師縣西十四里,本帝嚳之墟,商湯之都也。
按《竹書紀年》:十八年癸亥,王即位居亳。
按《地理通釋》《世紀》:契始封商,在禹貢太華之陽。上洛,商是也。
〈注〉《括地誌》:商州東八十里商洛縣,本商邑,古之商國。卨所封。漢弘農郡商縣,《世本》曰:契居番。《水經注》:渭水東徑,巒都城北,故潘邑,契所居。闞駰曰:蕃鄭西,今巒城。
《世本》:昭明居砥石。荀子成相云:契元王生昭明,居於砥石,遷於商。
註:砥石,地名,未詳所在,或曰即底柱也。
相土徙商丘,故陶唐氏之火正閼伯之所居也。《春秋傳》曰:閼伯居商丘,祀大火。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謂之辰,故辰為商星。
杜預云:今梁國睢陽,宋都。《括地誌》宋州城,古閼伯之墟,即商丘也。今應天府宋城縣,相土昭明子也。
《書序》:湯始居亳,從先王居。
《史記正義》:《括地誌》云:宋州谷熟縣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即南亳,湯都也。宋州北五十里蒙城為景亳,湯所盟地,因景山為名。河南偃師為西亳,帝嚳及湯所都,盤庚亦都之。湯即位居南亳,後徙西亳。孔安國云:帝嚳都亳,湯自商丘遷,故曰從先王居。《通典》:曹州考城縣有北亳,亦曰景亳。詩正義皇甫謐云:學者咸以亳在河洛之間,今河南偃師西二十里有屍鄉亭是也。謐考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按《地理志》:葛,今梁國寧陵之葛鄉。寧陵去偃師八百里,而使亳眾為耕,非其理也。今梁國自有二亳,南亳在谷熟,即今南京之谷熟;北亳在蒙,即今拱州之考城,古謂之蒙,漢謂之薄非偃師也。殷有三亳,二在梁國,一在河洛之間。谷熟為南亳,即湯都也。蒙為北亳,即景亳,是湯所受命地。偃師為西亳,即盤庚所徙也。立政曰三亳,阪尹是也。鄭康成註:立政雲三亳者,湯舊都之民分為三邑,其長居險,故曰阪尹。蓋東成皋南轘轅西降谷也。是鄭以三亳為分亳民於三處,非三處有亳地也。杜預以景亳為周地。河南鞏縣西南有湯亭,或說即偃師也。《漢書》音義:臣瓚按湯居亳,今濟陰薄縣。以經無正文,各為異說。地名變易難得而詳。林氏曰:鄭氏雲亳在河南偃師,鄭說可從。蓋偃師在河南,其地與周洛邑相近,乃四方朝覲貢賦道里取中之地。商頌曰: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邦畿千里,維民所止。商邑翼翼,四方之極。使非河南,則頌未必如此。《周禮》疏曰:堯治平陽,舜治安邑,唯湯居亳得地中。《通志》:亳,故京兆杜縣有亳亭是也。杜城,今在長安南,故太史公雲禹興西羌,湯起亳也。及湯有天下,始居宋地。復命以亳,今南京谷熟是也。書正義:契至湯八遷,契居商,昭明居砥石,相土居商丘,湯居亳。有此四遷,其餘四遷未詳聞也。
按《通鑑前編》:十有八祀,三月,商王踐天子位於亳,定都建國號曰商。
大紀曰:三月,湯歸於亳,踐天子位,定都焉。
仲丁遷都於囂。
按《書經序》:仲丁遷於囂。
〈傳〉囂,地名。〈疏〉李顒雲囂在陳留浚儀縣,皇甫謐雲仲丁自亳徙囂,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倉,二說未知孰是。
按《史記·殷本紀》:仲丁遷於隞。
〈注〉孔安國曰:地名。皇甫謐曰:或雲河南敖倉是。索
隱曰:隞亦作囂,並音敖字。《正義》曰:《括地誌》云:滎陽故城在鄭州滎澤縣西南十七里,殷時敖地也。
按《竹書紀年》:元年,辛丑,王即位,自亳遷於囂於河上。按《地理通釋》:仲丁遷於囂。《世紀》:今河南之敖倉是也。
〈注〉《史記》:遷於隞。《正義》《括地誌》:滎陽故城在鄭州滎澤縣西南十七里,殷時敖地也。《世紀》云:仲丁自亳徙都敖,在敖山之陽。後屬韓,為滎陽縣。
按《通鑑前編》:六祀遷都於囂。
〈按仲丁遷囂,竹書作元年,前編又作六祀,兩存之。〉
河亶甲遷都於相。
按《書經序》:河亶甲居相。
〈傳〉相,地名,在河北。
按《史記·殷本紀》:河亶甲居相。
〈注〉孔安國曰:地名,在河北。《正義》曰:《括地誌》云:故殷城在相州內黃縣東南十三里,即河亶甲所築都之,故名殷城也。
按《竹書紀年》:元年,庚申,王即位,自囂遷於相。
按《地理通釋》:河亶甲居相。
〈注〉在河北。《括地誌》:故殷城在相州內黃縣。今大名府東南十三里,即河亶甲所築都之,故名殷城。相州安陽,本盤庚所都,即北蒙。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竹書紀年》:盤庚自奄遷於北蒙,曰殷墟。南去鄴四十里。是舊都。城西南三十里,有洹水。南岸三里,有安陽。城西有城名殷墟,所謂北蒙也。安陽城即相州外城。《水經注》:洹水徑殷墟,項羽與章邯盟於此地。類要安陽縣,本殷墟所謂北蒙者。亶甲城在西北五里四十步,洹水南岸。後魏天平四年立相州,取河亶甲居相之義,治鄴。
按《通鑑前編》:元祀徙都於相。
《史記》曰:河亶甲立囂,有河決之患,遂自囂遷於相。
按《彰德府志》:河亶甲故都在臨漳縣西南五十里,今孫陶集即其故址。
祖乙遷都於耿。
按《書經序》:祖乙圮於耿。
〈傳〉亶甲子圮,於相遷於耿,河水所毀曰圮。〈疏〉《正義》曰:孔以河亶甲居相,祖乙即亶甲之子,故以為圮。於相地乃遷都於耿。《釋詁》云:圮,毀也。故云河水所毀曰圮。據文圮於耿,知非。圮毀於耿,更遷餘處。必雲圮於相地,遷於耿者明,與其上文連。上雲遷於囂,謂遷來向囂。居於相,謂居於相地。故知圮於耿,謂遷來於耿。以文相類,故孔為此解耳。古人之言雖尚要約,皆使言足其文,令人曉解。若圮於相,遷居於耿,經言圮於耿,大不辭矣。且亶甲居相,祖乙居耿,今為水所毀,更遷他處。故言毀於耿耳。非既毀乃遷耿也。盤庚雲不常厥邑,於今五邦。及其數之,惟有亳、囂、相、耿四處而已。知此既毀於耿,更遷一處。盤庚又自彼處而遷於殷耳。殷本紀雲祖乙遷於邢,馬遷所為說耳。鄭元云: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國為水所毀,於是修德以禦之,不復徙也。錄此篇者,善其國圮毀,改政而不徙。如鄭所言,稍為文便。但上有仲丁、亶甲,下有盤庚,皆為遷事作。書述其遷意,此若毀而不遷。序當改文。見義不應文類遷居,更以不遷為義。汲冢古文雲盤庚自奄遷於殷者,蓋祖乙圯於耿、遷於奄,盤庚自奄遷於殷。亳、囂、相、耿、與此,奄五邦者。此蓋不經之書,未可依信也。
按《史記·殷本紀》:祖乙遷於邢。
《索隱》曰: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東皮氏縣有耿鄉。《正義》曰:《括地誌》云: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國也。
按《竹書紀年》:元年,己巳,王自相遷於耿。
二年,圮於耿,自耿遷於庇。
〈按《書經·盤庚篇》云:先王不常厥邑,於今五邦。是盤庚前有五都。孔傳合亳、囂、相、耿、殷為五,非也。汲冢古文雲盤庚自奄遷殷,蓋祖乙兩遷,既圮於耿,又遷於奄也。此說得之。竹書雲遷庇,似不合。〉
按《地理通釋》:祖乙圮於耿。
為河所毀。《地理志》:河東皮氏縣耿鄉,故耿國。《括地誌》: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國。
《史記》:祖乙遷於邢。
《皇極經世》:祖乙圮於耿,徙居邢。《通典》:邢州,祖乙遷於邢,即此地。亦邢國也。《括地誌》:邢國故城,在邢州外城內西南角。《地理志》:襄國縣,故邢國,今信德府龍岡縣。書正義汲冢古文雲盤庚自奄遷於殷,蓋祖乙圮於耿,遷於奄。《括地誌》:兗州曲阜縣,奄國之地。
按《通鑑前編》:元祀圮於相,徙都於耿。
《史記》曰:祖乙既立,是時又有河決之患,乃自相而徙都於耿。
九祀圮於耿,徙都於邢。
《大紀》曰:王之世,遷都於耿,為水所圮。王懼,以巫咸之子賢為相。諸侯賓服,天下大和。《經世》曰:祖乙踐位,圮於耿,徙居邢,巫賢為相。《前編》曰:按耿在河中
府龍門縣。邢在邢州龍岡縣。
〈按《書序》云:祖乙圮於取,蓋遷耿之後又圮於水。遷邢,別無明文也。《史記》:邢音耿。是耿邢系一地。祖乙無雨遷之事明矣。此雲元祀遷耿,九祀遷邢,與經史俱不合。〉
南庚遷都於奄。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三年,遷於奄。
〈按《汲冢》:古文遷奄當作祖乙事。竹書雲南庚,似不合。〉
盤庚復遷都於亳。
按《書經序》:盤庚五遷,將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盤庚三篇。
〈解〉逸書之序,蓋有其書已亡,而其所述亦可證見,存之書者。若其記載商人遷國之始末也。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告釐沃仲丁遷於囂。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圮於耿,作祖乙。此皆逸書之序也。盤庚五遷,將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盤庚三篇,此見存之書也。盤庚之書雖存,然不得逸書之序。以見其前世遷徙之始末,則盤庚之意亦復不明於世。故自帝告釐沃以至於祖乙五篇之序,蓋所以為盤庚之書,張本於前也。學者欲讀盤庚,當以此序始。契者,商之始祖。受封於唐虞之世,始有爵土。傳之後世,自契至於成湯,凡十四世而八遷。其國蓋古者邑居無常,擇利後動。其宗廟、社稷、朝市之制,簡而不夥,約而不費,故不以屢遷為勞也。周之先世,后稷封於邰。公劉徙邠,太王徙岐,文王徙酆,武王徙鎬,亦屢遷也。商之八遷,歷世久遠。其書雖亡,不見其所遷之地,亦如文武而上,遷徙無常,不出於其所封之國也。湯遷居於亳,從先王居。先儒以先王為帝嚳,非也。武成曰惟先王建邦啟土,公劉克篤前烈。至於太王肇基王跡,王季其勤王家。其曰先王,指后稷也。周以后稷為先王,則先王居,蓋是契舊邑也。《商頌》曰元王桓撥,《周語》曰元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先王為契何不可也。亳蓋契之所居,實王業所基之地。湯徙而居之,遂克夏而有天下。湯之後傳八世至太戊,皆居於亳。咸乂之序曰亳有祥,桑榖共生於朝,是也。太戊子仲丁立,始自亳遷於囂。仲丁弟外壬,外壬弟河亶甲。甲立,自囂遷於相。河亶甲子祖乙立,復自相遷於耿。既遷於耿,則其地為水所圮,欲改遷於他所,而重勞民。故遂留於耿。自祖乙以來,凡歷五世,竟不克遷。及盤庚即位,民之被於墊溺已甚,遂謀遷於亳殷。此其遷徙之始末,見於書序者然也。是以張平子東都賦曰:商人屢遷,前八後五。蓋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此所謂前八也。自湯至於祖乙五遷,此所謂後五也。湯一人而再數之,是以前八後五共為十三遷也。故序曰:盤庚五遷,將治亳殷。其文蓋與自帝告釐沃至於祖乙五篇之序,文勢相貫。蓋自契至成湯八遷,而自湯至祖乙又五遷也。盤庚既承祖乙之後,將欲遷於殷之舊都。故治亳殷,而將居焉。亳,地名也,殷亳之別稱也。周希聖曰:商人稱殷,自盤庚始。此言是也。蓋自此以前惟稱商,自盤庚既都亳之後,於是殷、商兼稱,或單稱殷也。亳殷說者不同。鄭氏雲在河南偃師,皇甫謐雲在梁谷熟縣,或雲濟陰亳縣。唐孔氏於諸說莫知所從,學者難以折衷。某竊謂惟鄭說為可從也。蓋偃師在河南,其地實與周洛邑相近。乃四方朝覲、貢賦道里取中之地。惟其為四方之所取中,故《商頌》曰: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又曰: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又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使亳地非河南,則商頌之言不應。如此則知鄭說比諸家為長。鄭說既以亳為偃師,故於立政之三亳則解曰: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其長居險,故言阪尹。蓋東成皋南轘轅西降谷也。此說可信。皇甫謐以谷熟為南亳、蒙為北亳,三地皆名為亳。則二亳之地隔絕綿亘,乃數百里。建尹立監,必不如此之遼也。皇甫謐又以為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不祀,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葛,即今梁國寧陵之葛鄉也。亳地在偃師,去寧陵八百餘里,豈當使民往為之耕乎。其地名不同,說者變易,數千年之後考之葛鄉,則信以為近亳之葛。此正孔氏以升自,為出其不意,皆未可為定論也。故宜推本鄭氏之說,以為偃師,而以商頌之言為證。盤庚五遷,將治亳殷。其所遷之意,說者不同。鄭氏曰:祖乙居耿,奢侈踰禮,土地迫近,山川常圮焉。至陽甲立,盤庚為之臣。乃謀徙舊都。王肅云:自祖乙五世至盤庚之兄陽甲,宮室奢侈。下民邑居墊隘,水泉潟鹵。不可以行政化。故徙都於亳。皇甫謐曰:耿在河北,自祖辛以來,民皆侈靡,故盤庚遷於殷。此諸說大同小異。而某竊謂王肅之說為當。耿地乃漢皮氏縣之耿鄉,其地沃饒近鹽。祖乙不審於利害之實,而徙居之。其居之久也,為水所圮,而不可居。蓋其地沃饒而塞障。故富家巨姓,總於貨寶,傲
上從康而不可教訓。其閭閻之民,則苦於盪析,離居而罔有定極。盤庚於是謀居於亳,蓋擇其高燥之地而將使居之。是舉也,是小民之所利,而富家之所不欲。乃唱為浮言,以搖動小民之情。斯民不悟盤庚所以遷之之意,而為浮言之所搖動,故亦皆不欲遷也。盤庚乃登進庶民,告其所以遷都之意。且戒群臣無扇浮言,以搖惑斯民之視聽。使群臣不敢肆為過逸之言,而民皆樂從以遷。此三篇之所由作也。哀十二年,左氏傳舉此篇以為盤庚之誥,則此三篇皆誥辭也。然不曰誥者,意其後世失之。或者以其篇名既有上中下字,為其簡編之別,遂從省文,不加誥字,實誥體也。唐孔氏曰:此三篇皆以民不樂遷,開釋民意,誥以不遷之害、遷都之善也。上中二篇未遷時言,下篇既遷後事。上篇人皆怨上,初啟民心,故其辭為切。中篇民已稍悟,故辭稍緩。下篇民皆從遷,故辭復益緩。此說是也。王氏曰:上篇告其群臣,中篇告其庶民,下篇告百官族姓強生。分別考之於經,而不合,不可從也。
按《書經·盤庚上》:盤庚遷於殷,民不適有居,率吁眾戚,出矢言,曰:我王來,既爰宅於茲,重我民無盡劉,不能胥匡以生,卜稽曰:其如台,先王有服,恪謹天命,茲猶不常寧,不常厥邑,於今五邦,今不承於古,罔知天之斷命,矧曰其克從先王之烈,若顛木之有由櫱,天其永我命於茲新邑,紹復先王之大業,底綏四方,盤庚斆於民,由乃在位,以常舊服,正法度,曰:無或敢伏小人之攸箴,王命眾悉至於庭,王若曰:格汝眾,予告汝訓,汝猷黜乃心,無傲從康,古我先王,亦惟圖任舊人共政,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王用丕欽,罔有逸言,民用丕變,今汝聒聒,起信險膚,予弗知乃所訟,非予自荒茲德,惟汝含德,不惕予一人,予若觀火,予亦拙謀作乃逸,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若農服田力穡,乃亦有秋,汝克黜乃心,施實德於民,至於婚友,丕乃敢大言汝有積德,乃不畏戎毒於遠邇,惰農自安,不昏作勞,不服田畝,越其罔有黍稷,汝不和吉言於百姓,惟汝自生毒,乃敗禍奸宄,以自災於厥身,乃既先惡於民,乃奉其恫,汝悔身何及,相時憸民,猶胥顧於箴言,其發有逸口,矧予制乃短長之命,汝曷弗告朕,而胥動以浮言,恐沈於眾,若火之燎於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則惟汝眾自作弗靖,非予有咎,遲任有言曰:人惟求舊,器非求舊惟新,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予敢動用非罰,世選爾勞,予不掩爾善,茲予大享於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作福作災,予亦不敢動用非德,予告汝於難,若射之有志,汝無侮老成人,無弱孤有幼,各長於厥居,勉出乃力,聽予一人之作猷,無有遠邇,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邦之臧,惟汝眾,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凡爾眾,其惟致告,自今至於後日,各恭爾事,齊乃位,度乃口,罰及爾身,弗可悔。
《盤庚中》:盤庚作,惟涉河以民遷,乃話民之弗率,誕告用亶其有眾,咸造勿褻,在王庭,盤庚乃登進厥民,曰:明聽朕言,無荒失朕命,嗚呼。古我前後,罔不惟民之承,保後胥戚,鮮以不浮於天時,殷降大虐,先王不懷,厥攸作,視民利用遷,汝曷弗念我古後之聞,承汝俾汝,惟喜康共,非汝有咎,比於罰,予若龥懷茲新邑,亦惟汝故,以丕從厥志,今予將試以汝遷,安定厥邦,汝不憂朕心之攸困,乃咸大不宣乃心,欽念以忱,動予一人,爾惟自鞠自苦,若乘舟,汝弗濟,臭厥載,爾忱不屬,惟胥以沈,不其或稽,自怒曷瘳,汝不謀長,以思乃災,汝誕勸憂,今其有今罔後,汝何生在上,今予命汝一,無起穢以自臭,恐人倚乃身,迂乃心,予迓續乃命於天,予豈汝威,用奉畜汝眾,予念我先神後之勞爾先,予丕克羞爾,用懷爾然,失於政,陳於茲,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曰:曷虐朕民,汝萬民乃不生生,暨予一人猷同心,先後丕降與汝罪疾曰:曷不暨朕幼孫有比,故有爽德,自上其罰汝,汝罔能迪,古我先後,既勞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則在乃心,我先後,綏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斷棄汝,不救乃死,茲予有亂政同位,具乃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於朕孫,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嗚呼。今予告汝不易,永敬大恤,無胥絕遠,汝分猷念以相從,各設中於乃心,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新邑,往哉生生,今予將試以汝遷,永建乃家。
《盤庚下》:盤庚既遷,奠厥攸居,乃正厥位,綏爰有眾,曰:無戲怠,懋建大命,今予其敷心腹腎腸,歷告爾百姓於朕志,罔罪爾眾,爾無共怒,協比讒言予一人,古我先王,將多於前功,適於山,用降我凶德,嘉績於朕邦,今我民用盪析離居,罔有定極,爾謂朕曷震動萬民以遷,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朕及篤敬,恭承民命,用永地於新邑,肆予沖人,非廢厥謀,吊由靈,各非敢違卜,用宏茲賁,嗚呼。邦伯,師長,百執事之人,尚皆隱哉。予其懋簡相爾,念敬我眾,朕不肩好貨,敢恭生生,鞠人謀人之保居,敘欽,今我既羞告爾於朕志,若否,罔有弗欽,無總於貨寶,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
按《史記·殷本紀》:帝盤庚之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復居成湯之故居,乃五遷,無定處。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盤庚乃告諭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湯與爾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則可脩。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湯之政,然後百姓由寧,殷道復興。諸侯來朝,以其遵成湯之德也。
按《竹書紀年》:十四年,自殷遷於北蒙,曰殷。
十五年,營殷邑。
按《地理通釋》:盤庚五遷,將治亳殷。盤庚遷於殷,曰:先王不常厥邑,於今五邦。
〈注〉馬氏曰:五邦謂商丘、亳、囂、相、耿也。林氏曰:序言五遷,自湯至盤庚並數之。此言五邦,又言今不承於古,則是盤庚之前遷者有五。考之前序,但有亳、囂、相、耿之四者,則盤庚歸亳不應謂之五邦。太史公謂祖乙自耿遷邢,《汲冢紀年》謂祖乙遷奄,此與序戾。不可據意者更有遷,而史失之。《皇極經世》:盤庚五遷,復歸於亳,改號曰殷。《三代世表》雲徙河南。《世紀》:盤庚復南居亳之殷地,今偃師是也。周氏曰:商人稱殷,自盤庚始。自此以前,惟稱商而已。自盤庚遷都之後,於是殷商兼稱,或只稱殷。《通志》:溵水出陽城東,至西華汝陽入於潁,與潁水合流。古人並謂潁為溵,故命以殷焉。《詩補傳》曰:殷以溵水得名,溵㶏同音。古溵水縣,今陳州之商水縣也。殷商兼商山溵水而言之。
武乙遷都於河北。
按《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立。殷復去亳,徙河北。
按《竹書紀年》:三年,自殷遷於河北。
十五年,自河北遷於沬。
〈按《史記·殷本紀注》:《正義》曰:《竹書紀年》云:自盤庚徙殷至紂,更不徙都。此雲三年遷河北,十五年遷沬。豈正義所據,又別是一書耶。且《史記》本文明雲武乙去亳徙河北,正義云云何也。〉
按《通鑑前編》:元祀遷都於河北。
〈按武乙遷河北之歲,正史別無明文。竹書作三年,胡氏大紀作二年,此作元祀,據經世也。〉
太丁復都於殷。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元年,丁丑,王即位居殷。
〈注〉自沬歸河北。
〈按《竹書》云云,沫地在河南,不知河北又何地耶。書酒誥明大命於妹邦,孔傳雲妹紂所都,又詩地理考沫。朱氏曰:所謂殷墟,是沬,在河北,即盤庚所遷之殷是也。商自盤庚以後,別無遷都之事。竹書武乙兩遷,太丁一遷,及世紀帝乙一遷,恐不足據。〉
帝乙都朝歌。
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地理通釋注》:酒誥明大命於妹邦。孔氏雲紂所都,朝歌以北是。《通志》:紂居朝歌,隋改為衛縣,衛州。朝歌故城在縣西二十二里。《戰國策》:殷紂之國,左孟門而右漳滏,前帶河後被山。《史記》吳起曰: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括地誌》:紂都朝歌,在衛州東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本妹邑,武丁始都之。《世紀》云:帝乙復濟河北,徙朝歌,其子紂仍都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