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難經闡注 · 五十九難
五十九難(誤列四十二難)曰。人腸胃長短。受水谷多少。各幾何。然。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當留谷二斗。水一斗五斗。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小半。長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迴腸。(迴腸即大腸)大四寸。徑一寸半。長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廣腸(廣腸一名直腸)大八寸。徑二寸半。長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
此腸胃長短。受水谷之數也。
肝重二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主藏魂。
肝本兩大葉。左三右四者。小葉也。
心重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
脾重二斤三兩。扁廣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溫五臟。主藏意。
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
腎有兩枚。重一斤二兩。主藏志。
膽在肝之短葉間。重三兩三銖。盛精汗三合。
胃重二斤十四兩。(其長廣容水谷之數與首節同故不錄)小腸重二斤十四兩。左回疊積十六曲。(其廣長容水谷之數與首節同故不錄)大腸重三斤十二兩。當臍右回疊積十六曲。(其長廣容水谷之數與首節同故不錄)膀胱重九兩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九合。
口廣二寸半。唇至齒。長九分。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
咽門重十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九節。
肛門重十二兩。(其長廣容水谷之數與首節同故不錄。)此章備細發明臟腑之形者。是發明內照之法也。其所以知之者。聖人之全知全能也。內經雖有岐伯曰可剖而視之之句。此不過釋疑問之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