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 · 二百六十二 上諭著內務府將三織造送來之緞疋立即入賬銷算

雍正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總管太監.四品官.加二級張其林傳旨,諭莊親王、內務府總管等:三處織造呈進各色綢、緞、紗等物時,應立即將彼等送來之年份及緞疋項目、數量等,查收入賬,銷算錢糧。欽此。 總管內務府事務和碩莊親王,內務府總管.兼散秩大臣常明,內務府總管來保、李延禧諭:廣儲司立即施行。 [譯自內務府滿文上傳檔]